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5篇)
只有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写好工作方案。当一项工作被提出的时候,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快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为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确保“五一”等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顺利,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省防疫办2021〔166〕号文件指示精神,特制定卢村乡“五一”节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建立“五一”等小长假疫情防控体系
坚决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弦,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节假日期间乡、村两级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班体系,防控专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加强值班值守(值班表同时报送到乡疫情防控办),离开广德市须提前报备。
二、防控内容
一是提前做好返(来)卢人员摸排。各村(社区)要在“五一”等节假日来临之前,提前开展防控网格内拟来返人员信息摸排,确保最大限度掌握网格内人员信息流动。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管理。对境外来(返)人员,坚持“14+7”政策(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严格落实入境人员核酸检测、闭环处理等一系列措施,最大限度管控隐患。从外省集中隔离来(返)对象,要及时上报到防指办。居家隔离期间,本人和共同居住的家人,第3天和第7天,分别做2次核酸检测,由120上门核酸采样。本人期间不允许外出,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外出。切实按照上级防指办要求,加强云南瑞丽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区)来(返)人员管理服务。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场所人员管控。加强景区(景点)疫情防控。各村(社区)要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对营业(试营业)的景区,及时帮助设置安康码扫码点,督促经营业主开展健康扫码行动,按照最大承载量合理分配时间,有序科学接待,避免聚集。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开展健康宣传,提醒游客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敬老院、农家乐、农贸市场、宾馆、理发店等重点场所,要个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积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聚集聚会等活动疫情防控。节日期间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封闭场所聚集性活动不超过50人。
四是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各村(社区)要持续做好全员接种组织工作。按照广德市新冠疫苗接种总体工作方案,利用节日人员返乡期间,全面宣传疫苗接种意义,增强群众接种意愿,不断扩大接种人群范围,降低疫情输入后的传播风险。
五是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合理社交距离,加强健康教育,强化个人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做好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三、防控安排
一是自查阶段(4月19日至4月23日)。各村(社区)按照“人物同防”内容和相关要求,在辖区内开展全方位的疫情防控摸排自查工作,重点是旅游景点、农家乐、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及时发现防控死角,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问题整改和抽查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各村(社区)要积极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督促辖区内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联合。乡疫情防控督查组要按一定比例对全乡村(社区)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履行工作不力的纳入年度考核,及时通报。
四、疫情处置
节假日期间,一旦发生疫情,按照“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的原则,根据上级指挥部工作统一部署,启动我乡应急预案,采取对应措施,确保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近期将举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一)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不断完善远端检测工作,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邻国防疫合作。对来华航班、船舶船员换班等严格实行熔断机制。强化对机组人员的防疫管理,细化加强旅客和机组人员机上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入境航空器消杀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确需入境的货运驾驶员严格闭环管理,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口岸城市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三)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环境、机场廊桥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定期对有关人员开展核酸筛查。加强口岸防控的组织领导,实施“一口岸一专班,一口岸一策”,各口岸城市2021年12月上旬要成立口岸防控专班,专班每周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2021年12月中旬前开展一次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口岸城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派出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口岸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的防线。
(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各有关地方特别是口岸城市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六)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防控措施。各相关口岸城市要密切关注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株检出情况,增强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评估现有新冠病毒诊断试剂、疫苗、药物的有效性,做好相应研发工作。
三、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4.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7.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以上出行要求是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二)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动态收集和监控口岸地区进口物品、入境货车驾驶员、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检测信息,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共享。出现陆地口岸(通道)入境货车驾驶员、进口物品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现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时,口岸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有关人员主动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本地感染隐患。
(三)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每周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五、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加强个人防护。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疫苗接种,做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工作。
六、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各有关边境省份和口岸城市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同外方沟通协调,建立多层级联防联控机制,在信息共享、措施对接、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各地要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口岸及陆地边境通道所在地区和基层要加强移动核酸检测设备储备和检测力量配备,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加强流调、核酸检测、救治、社区管控、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尽早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强化应急响应速度。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省级决策,市、县级抓落实。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靠前指挥处置,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精准防控水平,提升疫情防控流调和风险人员排查及时性、精准性。
七、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开展国家层面专项督查。“两节”期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派出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专项督查组,聚焦陆路、水路、航空口岸和边境通道、集中隔离场所、国际航行船舶维修厂、进口冷链企业、集中监管仓等疫情输入风险高的场所,以实地暗访为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地方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向全国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重点关注与疫情严重流行的毗邻国接壤口岸地区、多次发生本土疫情口岸地区的防控工作,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各地要针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个人、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的责任。
(二)督促各地开展自查。各地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做好首都疫情防控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坚持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与主办城市疫情防控全面融合、一体推进。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总体方案以及开闭幕式、场馆、观众组织等领域的疫情防控方案、防疫手册和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出台的各项防控措施,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科学实施分区分级、闭环管理等防控策略,坚持人、物、环境同检同防,对境外人员全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做好观众组织和疫情防控,全面严格落实戴口罩、少聚集、疫情防控分区不重叠、不同人群路线不交叉等措施。
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国内本土疫情仍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的态势,2022年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现就加强国庆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个人主动报备。
所有从外省来(回)益人员应提前1天主动报备,可以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的“入湘报备”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可以通过登陆“xx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防新冠”,进行“入益登记”;也可以电话联系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近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人员,近7天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行程报备、查询社区(村)报备电话和核酸检测点电话,请在“xx疾控”公众号进入“防新冠”栏目点击相应项目。
二、严格安全有序出行。
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疫情传播的风险。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严格落实“落地检”。
外省来(回)益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外省来(回)益人员抵益后,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实行3天2检,即落地检测1次,第3天检测1次。在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公共场所,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格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时,须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外省返回的建筑工地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规范减少聚集性活动。
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行“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需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参加人员,同时要按照“一事一码”原则申领、张贴场所码,所有参加人员必须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
六、严格区域核酸检测。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全市所有城区每周开展1次区域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朋友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智能手机,戴好口罩,提前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做好个人防护,在指定的时间内到采样点,主动配合做好区域核酸检测,在规定时间内应检尽检。区域核酸检测期间社会面不封控、不静默,核酸检测采样完毕随检随走。
七、严格落实扫“场所码”。
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广大市民朋友进入公共场所配合主动扫“场所码”,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实现精准防控。
八、严格落实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特别是60岁以上老人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以上防控措施执行至10月底,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措施。对不遵守本通告要求、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可能引发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4
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非必要的流动。倡导国庆期间就地过节,尽量避免或减少出行,确须出行的,主动关注xx发布发布的风险等级提示,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公职人员要带头在本地过节,如因特殊情况确须出行的,要严格履行报备制度。
二、切实做到主动报备。所有市域外抵(返)明人员要在返回前,主动通过“绥疫通”小程序或通过拨打电话方式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广大居民要提高主动核酸检测意识,积极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和28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凡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其“龙江健康码”赋黄码,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所在乡镇、街道解码通行。
四、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客运站、入明口全部设立免费落地核酸检测点,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所有市域外抵(返)人员进入xx后,第一时间开展免费落地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及时纳入“龙江健康码”,方便群众查询检测结果。
五、全面筑牢疫情防线。针对省内外疫情重点地区抵返人员、自驾游人员,相关行程码查验点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7天内有省内外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抵返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乘坐列车、跨省或市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加强场所机构防控。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型单位加强员工工作和食宿场所“点对点”管理。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建材市场、休闲娱乐、餐饮服务等人员密集型场所要落实通风消毒、佩戴口罩、扫码登记等措施。宾馆、酒店住宿和进入旅游景区要查验双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数量。
八、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外出活动时,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前往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途中请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居民,特别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尽早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共同筑牢免疫屏障。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响应号召,上下一心、群策群力、群防群控,让我们共同护佑我们的家乡,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等公民基本防疫行为准则。让我们用行动共同筑起我县的抗疫长城,坚决守住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5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委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文旅行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力做好好2021年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方案实施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5月6日
三、工作重点及要求
五一高峰期,我局要切实落实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视为假日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指导文化旅游业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意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位,将风险降到最低。
(一)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一是要求各文化旅游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县文旅部门定期组织疫情防控检查工作,对所辖企业存在的疫情工作宣传不到位或不实的情况作出相应警告和惩罚。二是督促住宿行业、景区做好外来游客的登记、检测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安全风险评估,提醒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建议谨慎组团前往人多的区域;如接待从疫情严重区域到我县的旅游团队或者游客,重点做好跟踪观察和相关防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突出做好酒店、民宿、饭店等公众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酒店、民宿、饭店等区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登记跟踪、测温消毒等制度;酒店、民宿和饭店前台摆放疫情预防手册,宣传疫情防护知识;督促做好客人登记工作,特别是重点疫情区域来的游客,要格外注意;要求在公共卫生间增配免洗消毒液,对客用区域的电梯按键、门把手、客房、饭桌等游客使用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定期通风和消毒;建立应急小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置。
(三)日常检查,确保文化市场防控工作。一是突出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等区域,在公共区域摆放肺炎疫情预防手册;做好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定期消毒、通风工作;切实注意外来游客,做好登记工作。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防控力度。对接县级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防控准备,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作,定期不定期进行联合执法,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及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加强信息沟通和舆论传情通报,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文化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值班值守、切实提升疫情防控保障
一是认真做好节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掌握疫情防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做好上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时效。各相关股室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工作进展,向州上报送工作信息。
三是积极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巡逻工作。及时传达疫情防护知识,督促做好外来游客特别是来自重点疫情区域游客的登记工作,检查卫生消毒情况,切实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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