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6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在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
一、总体目标
为了做好我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工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有效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机构
成立浦北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组长:黄坚葵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飞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县应急局工矿商贸股全体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是制定一套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复产复工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安全平稳地度过复产复工这一关键时段。确保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才能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
二是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针对节后员工易出现的身心疲惫、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及复产复工设备设施运行状态不稳定等问题,精心准备授课内容,深刻吸取山东省济宁市佰仕达木业有限公司“1·27”粉尘爆炸事故及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钢炼铁总厂“2·6”事故教训,统一职工思想、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转岗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施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同时,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纳入厂级培训。
四是一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员工要克服春节假期节后综合症,上岗后要绷紧安全生产思想之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和流程。企业要强化节后现场安全监督,增加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安全提醒,及时制止并纠正各类“三违”行为。
五是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生产设备、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如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对开展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等问题隐患。
六是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及自身实际,认真研究春节假期停工停产对人员、机器、原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影响,辨识安全风险,制定一套简单明了、行之有效的复产复工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复产复工阶段容易出现的事故类型、易发区域、事故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征兆、事故可能引发的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做到遇事不慌、安全处置。
七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报告等工作。凡是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有密切接触史的,要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底线。各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应急部门负责督促、抽查企业落实情况,不代替、不包揽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二)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关。各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故意隐瞒问题违规复工复产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
一、树牢红线意识,层层压实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到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安全防范职责,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层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和关键要害,创造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因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二、落实责任,确保复工复产有序。
(一)要从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抓,要下沉到企业、车间和班组送安全、送培训、送温暖,全面摸清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底数(开工时间、开工规模等有关情况,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二)要从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街道安委办、各社区(村)要明确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把复工复产关。要组织一次复工复产安全监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审查批准、盲目复工复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尤其是对未落实企业复工复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有法不依、验收不严走过场、放任非法违法复工复产的,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要寓监管于服务,主动帮扶企业应对困难、顺利安全复工复产。
( 三 ) 要从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前,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工贸、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特种设备、液化气配送点等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务必到岗到位,并做到“五个一”: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二是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案要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三是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不可逾越的红线》);四是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五是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检查把关)。各企业要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明确的法定职责,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带病”复产等情况。
(四)要加强薄弱环节管控。以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加强居民小区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保障消防车正常迅速通行,尤其要加强对老旧小区、农民安置房、出租房、宾馆等居住场所的排查,取缔直排式热水器、“三无”灶具、胶管等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设备,严防煤气中毒事故。通过信息数据、群众举报、明查暗访等方式,做到安全监管更加精准有效,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黑作坊”。要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加强节后返程高峰交通运输安全治理,紧盯“两客一危”强化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黑站点”“黑服务区”、超载超速、无证运营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做好雨雪冰冻、大风团雾等灾害天气、车辆检查的交通引导,确保返程安全。
三、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应急处置。
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对接联动,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科学做好各单位内部防范,按医学要求做好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外出探亲人员的隔离、留观、检查工作,精准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队伍良好的战斗力,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安全高效处置。
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3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4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和大气污染治理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及扬尘治理工作。未组织复工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各方组织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复工。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施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组织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后方可复工。
三、突出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联合组织一次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逐条整改销号。
四、确保工地扬尘防治设施及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筑工地应全面落实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工地是否落实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措施,逐一检查扬尘防护设施及措施是否齐全有效。扬尘防治设施不全、措施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五、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督查
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安全管理或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特别是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过的工程项目。对于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活动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复工的,应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住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责任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并将处理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5
一、指导对象
镇辖区内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二、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镇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不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领导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成立舜峰镇疫情防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建斌
副组长:唐双云
成员:唐世羽、袁轩、屠强军、胡国建、
罗建斌、周林圣、曹海斌、李新祥、李江武、彭新、李睿、孙小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安排、意见汇总、资料整理、上下协调和联络工作。
四、指导内容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
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指导企业抓好以下六点:
(一)指导复工复产时间。全镇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具体复工复产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应急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指导企业严把疫情防控关。
1.加强企业内部人员自身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措施,准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做好职工食堂、宿舍消毒防疫工作。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因工作需要进入企业的人员,必须详细做好人员身份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年龄、籍贯、工种、通讯号码、实际住址),详细询问拟进人员发现有湖北及重点疫区行走史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劝返、并立即报告属地乡镇政府。
3.各企业要把储备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免费发放给从业人员,进企业上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医务室,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选和科学防护指导。
(三)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2.制定好《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护方案》(《疫情防护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
②防控物资储备
③疫情防控措施
④疫情防控台账),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方面的复工复产准备。
3.要求企业立即部署对上年度重点疫区员工的清核统计工作,重点筛查外包队伍民工,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姓名、年龄、工种、籍贯、实际住址、通讯号码、是否返乡等信息。对已返乡经重点疫区的民工进行劝阻暂停返临,对来自重点疫区的民工暂停续聘。
4.委托医疗机构对所有返岗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对检查体温异常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划定专门区域实施隔离观察。
5.指导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会。逐级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
(四)指导企业严把复工复产关。
1.严格按照《郴州市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市安委办4号文)和巜临武镇矿山企业20xx年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临应字4号文)等文件要求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隐患整改方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备案后方可启动整改。
3.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地乡镇和镇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疫情审查同意后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对区域内复工复产企业全面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五)指导企业严防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1.停产6个月以上需要恢复生产的矿山,除履行以上程序外,还需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安全评价;停建复工的矿山,除履行上述程序外,重点要对照设计的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2.严格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照该法第六十七条的措施采取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停止供电的措施,并将重大隐患纳入“一单四制”管理。
(六)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指导企业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系统运行安全状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为重点。
2.查看企业证照,检查企业证照持有情况;
3.指导企业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建立培训教育台账。
4.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报表、隐患公示及隐患统计报告、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记录(带班下井计划及带班下井记录)。
5.准确辨析及现场检查企业隐患台账中记录的重大隐患。6.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的具体情况,立即制定具体复产复工检查方案和验收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扩大检查的覆盖面,不留死角死面。
(二)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镇直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复产复工程序和要求,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防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施工。
(四)做好信息反馈及总结工作。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复产复工验收的各项工作。要立即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6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镇级领导包保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九仓镇有序推进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建设项目复工开工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组、医药物资保障组、督查工作组。
二、工作目标
通过镇级领导包保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充分发挥以上率下和以上促下的作用,压紧压实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责任,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形成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上下齐心协力推进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复产的服务体系,着力破解制约建个项目有序复工复产的瓶颈问题,确保在2月28日前,全镇建设项目全部复工复产,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包保责任分解
按照“镇级包保、部门负责、企业主责、专班服务”的原则,镇党镇主要领导领导负责对全镇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督查,镇纪委镇监委作为督查部门不参与包保,其他班子领导对全镇复工复产的建设项目实行“一对一”包保负责(见附件1)。
四、包保工作任务
(一)组建包保服务专班。按照“一项目一策一方案一专班”要求,由包保班子领导牵头,从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行业管理部门、各村(社区)、施工单位中明确专人组成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专班,“一对一”包保负责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服务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复工复产。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指导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具体要求,做实做细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申请验收。
(三)扎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属地管理、项目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等原则,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贵州省住建厅关于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指导手册(试行)》(黔建建通〔20xx〕12号)、《仁怀市企业复工复产防疫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第56期)、《仁怀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仁怀市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防控理念、企业防疫防控方案、企业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落实“六必须”,做好“五到位”和“四坚持”,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仁怀市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十条规定》(附件2)抓好疫情防控,实行封闭式专人管理,落实防控物资,强化员工日常管控,强化施工区域、办公及生活场所等的清洁消毒,强化用餐管理,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复工复产后的项目企业不发生疫情、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组织和带领服务专班深入包保施工单位进行调研指导、现场办公服务,及时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帮助施工单位协调采购口罩、消毒剂、体温枪(计)等防护物资,及时协调解决用工、原料、资金不足和运输保障等问题,协调做好煤、电、油、气供应等要素保障,及时有效解决建设项目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等群工问题。
(五)尽快兑现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xx〕1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84号)、《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黔府办函〔20xx〕7号)、《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加快生产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黔工信办〔20xx〕2号),以及中央和省、遵义市即将出台的相关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项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20xx-22)精神,对照《遵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及时向上对接,按照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尽快落实相应扶持措施,确保上级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及时落地落实落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序推进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既是上级的部署要求,也是九仓镇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的现实所需。镇级包保领导、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复产。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镇级包保、部门负责、企业主责、专班服务”的分级负责责任制,镇级包保领导、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强化担当尽责,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加强对建设项目复工复产中的重要问题、关键事项的研究、督办和落实;强化服务,抓实工作,全力营造有序推进建设项目复工复产良好环境。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积极宣传镇党委、镇政府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宣传防疫抗疫和复工复产一线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现全镇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引导群众增强信心、坚定信心。加大对《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媒体舆情监控,对编制、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不法行为,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传递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正能量。
(四)强化督查督导。对疫情防控工作严重滞后,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简单粗暴方式阻碍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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