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

时间:2023-05-12 18:50:10 方案 我要投稿

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范文(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范文(通用6篇)

  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1

  为了切实解决老旧住宅小区无人管理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整治管理,整治后的老旧小区全面推行社区准物业管理,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现制定整治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区为宗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建立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旧小区改造成效与管理水平。

  二、整治改造的目标

  通过对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要达到功能基本配套,设施基本完好,环境美化绿化,区容区貌整洁,为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创造条件,以长效管理来维持改造后的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整治内容和资金安排

  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共91个。此次整治老旧住宅无人管理小区分两类整治,第一类是全面改造涉及每个街道办事处1个,全区共8个无人管理小区,具体整治的内容:拆除违章、临时建筑;对小区内道路实施维修改造,处理坑洼,严重损坏路段;因地制宜加大小区绿地建设力度,对原有绿地补充提高,增加绿化空间,完善绿化体系;维修更换楼道和小区内的照明设备,提高小区夜间亮化程度;根据条件尽可能增设停车位、环卫设施;对小区围墙,大门进行维修改造,达到封闭管理条件;改善和增加物业管理用房,维修新建小区车棚。对其他83个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基本整治。临近的老旧住宅小区尽可能一同封闭管理,相距较远或独立的可单独封闭管理。小区原有门房,可修缮重新利用,没有门房,可在整治中重建,不具备条件的的可采取其他办法解决,最终要具备看护院落必要的保障。同时按要求每栋楼设置2个垃圾箱(桶),每5栋楼设置一辆垃圾清运车。老旧小区整治资金按照市政府下拨的500万元进行安排。

  四、组织实施办法

  领导小组负责对老旧小区整治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的部门比较多,工程具体时间、任务、目标、经费由区政府统筹安排。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协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工作任务,配合推进。各街道要将整治改造的老旧小区(包括1个整体改造的小区)基本情况、整治内容、整合封闭计划及工作方案于8月17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旧小区整治改造由各街道办事处、城建局具体实施,区物业局负责指导,工程必须按照整治改造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9月中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预验,9月底整体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上级部门对照整治标准和整治内容进行逐项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整治完成情况,拨付给各街道专项整治资金。

  五、整治改造后的管理办法

  完成整治改造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分步实施物业管理,具体可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和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居民对物业管理消费的接受能力,管理成本因素,选择实施社区准物业服务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前治后乱,治管脱节现象发生,最终推进物业管理实现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

  (一)社区准物业服务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物业办或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可采取组织小区内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领取低保和企业退休人员组建社区物业服务组织或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等多种形式,服务内容以看护、清扫院落、楼道,清理垃圾,提供简单的公共设施维修服务。依据有关规定向居民最低收取5元/户·月,也可根据居民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标准,增加服务费用。准物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对部分低收入家庭,经街道批准,给予减免服务费。资金管理工作由街道物业办、社区居委会组织负责,资金应用于小区物业服务,经费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进行补贴,补贴额度不低于0.1元/月·平方米,盈余部分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二)专业化物业管理。整治改造成熟的旧小区,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由小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牵头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后,由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2

  为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市政府决定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整治,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城乡、打造民生城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业主自愿、部门联动、相互协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为民、便民、利民,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宗旨,以建设文明、和谐、平安住宅小区为目标,以整治小区环境脏、乱、差为重点,积极稳妥的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老旧住宅小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二、任务目标

  20xx年计划对xx小区、xx花园、xx宿舍等15个老旧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整治,拟整治面积124.54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1711户。整治后的旧住宅小区达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

  三、整治内容

  整治项目主要内容为:

  1、疏通和更新小区主、支排水排污管道,增设或更新排水排污检查井井盖;

  2、化粪池清污;

  3、硬化小区内主、次道路,更换路沿石,适当扩宽路面;

  4、增加小区停车位面积;

  5、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违法行为;

  6、调整绿化方式,补植适宜树种;

  7、楼体粉刷工程(包括楼体外墙和楼梯间内墙);

  8、维修和更换落水管;

  9、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整治完成后具备条件的要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暂不具备条件的由驻地居委会牵头,组织开展保洁、保绿、保安等基础;

  10、改造影响居民生活的供电设施,未向供电部门移交的组织实施移交;

  11、合理增设健身器材,完善小区标识、公益宣传橱窗等设施;

  12、其他具备整治条件的项目。

  四、任务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面抓好落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工作,承担整治内容中第1—4项整治任务;负责编制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抓好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2、各街道办事处:承担整治内容中第5—12项整治任务;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

  3、市城市管理局:配合街道办事处拆除小区内的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对小区内的马路市场、乱设摊点等进行清理整顿。

  4、市财政局: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管理,协助做好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老旧住宅小区整治与执法工作秩序;指导改造消防设施,排除消防隐患。

  6、市体育局:负责小区内增设配置健身器材等工作。

  7、市工商局、民政局、物价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做好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8、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根据各自管线线路分布情况,配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水、电、暖移交后的接管工作。

  五、整治费用

  整治资金根据《20xx年城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予以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底前)。制定下发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组织工程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治任务,分阶段进行小区排水排污管网、化粪池、道路、停车位建设、外墙粉刷、绿化工程、增设健身器材等项目的维修改造,11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审计、监理等相关部门,对综合整治工程进行综合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对综合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把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作为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居民的积极参与理解支持是决定工作顺利与否的关键。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每个小区的具体整治方案和管理方案在小区内公示,充分听取居民意见。要把整治工作给居民群众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整治后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居委会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居民树立大局观念,配合好整治工作的实施。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整治成效。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从项目实施开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整治成效。

  一是实行方案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方案、增减项目的,由各实施单位报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是坚持规范运作。实行统一评定整治方案,统一整治内容和标准、统一实施工程招投标和监理、统一组织竣工验收、统一进行决算审计。

  三是实行专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和形象进度表,及时反映工程形象进度,开工、竣工比例及资金到位情况。各街道工程进展情况每周要向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加强督查调度,严格考核兑现。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阶段召开调度会议,及时通报各部门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要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调度、督查,推动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并严格兑现考核结果。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整治过程中要同步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对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及时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制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按照程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推行规范化物业服务。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由居委会组织实施业主自治管理,实现小区管理制度化、科学化。

  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3

  根据国家、自治区老旧小区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关精神,结合xx市区旧城改造实际,为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抢抓市区旧城改造的历史机遇,以“改善民生、优化环境、提升品位、完善功能”为目标,以环境整治和节能改造为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改什么”的原则进行综合整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使小区环境明显改善、使用功能明显齐全、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整治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市、区两级政府全面负责整治工作,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小区整治工作。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谁投入”,房地产、供电、供排水、供热、供气、通讯等有关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结合市区旧城改造实施方案,整片区一次性规划设计,逐年连片整治改造,对区域内的建设内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筑风格一次性规划设计到位,体现古城风貌特色。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居民整治意愿强烈、积极配合的小区先行改造,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完善功能、标本兼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要解决小区内的水、暖、电、气等生活设施年久失修的问题,也要完善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安防等基础设施功能不全的问题,更要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实施管理的体制,形成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整治范围

  (一)旧城改造修建性详规明确属于保留并规划整治的;

  (二)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经评估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并具有继续使用价值的;

  (三)小区内基础设施受损严重,安防技防设施不完善,无物业管理或物业管理不规范,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的;

  (四)80%以上业主自愿要求,并积极配合整治的。

  四、整治计划

  从现在开始至2018年,利用三年多时间,完成老城区核心区61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小区房屋建筑面积62.3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6875户。其中:

  2016年,重点整治博物馆周边片区。对银苑小区、电信小区、金城小区等20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房屋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623户。

  2017年,重点整治古城墙遗址公园周边片区。对市医院家属院、和平小区、长丰小区等20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房屋建筑面积17.51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088户。

  2018年,重点整治清水河及老城区周边片区。对东岳小区、银平家园、金羊小区等21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房屋建筑面积28.79万平方米,受益居民3164户。

  五、整治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老化严重的供暖、供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管网(线),确保安全通畅、收费到户;清掏、维修化粪池,更换破损井盖;修整小区内规划设计保留的破损道路、围墙和大门等;修复庭院路灯,完善安防技防设施;维修破损严重的自行车库(棚);在有条件的小区内规划改建广场、停车场等,维修或新(改)建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

  (二)实施节能改造。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设施;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设施;改造以门窗、外墙和屋面为主要改造内容的建筑护结构节能设施。同时,清理屋顶积存物,清除小区小广告,粉饰建筑外立面。

  (三)提升环境质量。制止侵占绿地、道路等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清理私搭乱建的各类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征收并拆除小煤房、简易房等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清理小区乱堆乱放现象,整治楼道乱堆杂物行为,完善小区环卫设施,安装垃圾箱(桶);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合理配置宣传栏,规范文化宣传行为,力求美观整洁;在有条件的小区增设休闲座椅,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公共活动场地,改善老旧住宅小区环境。同时,对临街建筑外立面进行重点整治,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

  (四)落实物业管理。推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成立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选择确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物业服务管理方案,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规范保安服务、绿化保洁、维修养护、停车管理等制度,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六、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每年1月至4月)。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广泛征求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编制规划设计,办理项目立项、招标、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5月至10月)。组织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质量。

  (三)考核验收阶段(每年11月至12月)。按照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并积极做好自治区住建厅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七、职责分工

  xx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市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整治工作,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xx区政府:负责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政策宣传,动员业主配合整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负责门头牌匾整治和小广告清除,负责老旧小区违章建设的依法拆除和不符合规划合法建筑物的征收工作,责成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建业主委员会,落实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市住建局:负责调查摸底、公告整治内容及实施计划、申报项目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会同市财政局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综合整治项目奖补资金,负责整治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老旧小区临街区域的绿化、建筑物亮化,协调供热、供气管网的安装,加强老旧小区综合管理的指导。

  市规划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及报批,提供老旧小区整治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效果图),指导监督整治项目设计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市公安局:加强老旧小区治安防范,争取安防技防设施相关项目资金,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保安服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资金筹措,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市审计局:加强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跟踪审计,审计决算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相关企事业单位:市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六盘山水务公司等有关企业,负责各自管线的改造及安装工作。其它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单位职责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目标任务。由市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统一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工作,并联合市、区两级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程管理,保障整治质量安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立项批复、项目设计、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整治过程中,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实施改造,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管理办法》要求,组织项目工程验收。

  (三)落实资金筹措,确保整治顺利实施。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筹措整治资金。一是积极与国家、自治区对接,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补助一点;二是市财政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点;三是供热、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运营企业出资一点;四是积极动员住户自行承担一点(承担更换窗户、天燃气入户等相关费用)。以此,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印制宣传手册,利用媒体、网络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整治的重要意义,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干部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居民参与、支持整治工作,有效发挥居民在整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4

  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2年内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依据《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包政办〔20xx〕20号)等文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灯明、路平、水畅、垃圾清运及时”的要求,将整治与创城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居民的幸福指数。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xx年底前,完成全区54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20xx年完成13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余下41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前期工作;20xx年完成41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2月-20xx年5月)。成立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完成13个老旧小区的入户征求意见调查,编制项目建议书,确定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2月)。20xx年10月份前,完成13个老旧小区整治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完成20个老旧小区的入户征求意见调查,编制项目建议书,确定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和招标工作。20xx年2月份前,完成21个老旧小区整治前期工作和招标。

  3、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0月)。20xx年7月份,完成20个老旧小区整治项目的施工、验收工作;10月份前,完成余下21个老旧小区的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小区自身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后期管理模式,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效果,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综合环境。

  4、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整改任务完成后,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四、资金保障

  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比例按照市、区6:4配套,其中区级配套资金的`30%由辖区街镇承担。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小区居民的积极性,及时报道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新经验,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包政办〔20xx〕20号)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相关街镇要做好年度项目调查申报、居民需求入户调查、综合整治方案公示及意见收集、施工环境保障,确保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3、分步推进,统筹实施。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统筹规划,分年度、分阶段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和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4、加强监管,保障质量。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切实保障项目质量和建设进度。

  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5

  老旧小区改造是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工作,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同时也是实施“双循环”战略、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展好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列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确保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600个小区、建筑面积2300万平方米。

  (二)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确保实现300个小区、建筑面积11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

  (三)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完工确保实现100个小区、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150个小区、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

  (四)加强协调配合,力争已列入中央和国家本级综合整治计划的211个项目全面开工。

  (五)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居民意愿以市场化方式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完善“十四五”时期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政策措施

  1.编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规划。明确改造目标、原则、范围和实施路径,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推进实施。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2.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内容,进一步细化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分类推进。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3.制定引入社会资本指导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统筹利用好存量资源,简化审批手续,做好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

  4.细化存量房屋设施改造的规划土地支持政策。明确存量房屋设施改造的审批流程,允许适度放宽规划指标;研究对历史原因造成规划土地手续不全的房屋设施,在保证配套服务功能的前提下进行改造的审批办法。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5.制定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意见。聚焦通行无障碍、公共空间适老化、完善适老化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等方面,细化技术措施,加强引导和政策指导。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残联

  完成时限:20xx年5月

  6.制定优化和完善工程招投标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区可以对本区内老旧小区改造打包招标,鼓励实施工程总承包。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7.完善危旧楼改建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危旧楼改建规划要求和相关审批程序。研究危楼不得交易相关管理措施。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8.制定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出台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意见,加强改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终审追究制,抓好工程监理和验收环节,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成为放心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9.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政策措施。出台归集、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改造后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开展维修资金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二)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10.推动市属国企积极参与。落实市属国企参与自管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主体责任,支持市属国企参与承接物业管理小区的综合整治,鼓励市属国企作为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推进落实“每个区都要有试点”要求。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1.推动“平台+专业企业”实施模式。对有条件的市区属平台公司,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完善财政资金直补方式。争取国开行、建行等金融机构长期低息贷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三)统筹开展通信架空线梳理入地和市政专业管线改造

  12.切实做好通信架空线梳理入地。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通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3.对有市政专业管线改造需求的,要确保实现一张图审批和一张图施工。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4.推动排水管线改造,改造后小区红线内排水管线由专业排水企业承担管理维护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排水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四)推进老楼加装电梯

  15.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引导业主做好民主协商和利益平衡,促进达成一致意见。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6.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允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允许使用业主本人和配偶名下的公积金,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予以扶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17.控制管线改移成本。加强管线改移统筹,研究由专业公司承担管线改移工作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五)优化“12345”考核机制

  18.明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12345”诉求分类标准,制定合理考核标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六)创新基层治理,建立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19.深入细致开展群众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培养居民家园意识、“受益付费”意识,凝聚共识、同向发力,找到利益平衡最大公约数。改造前,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等业主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让居民参与到改造中来,用好责任规划师,与居民共同编制好改造方案;通过业主共同决定,明确小区管理模式,实现小区长效管理。改造过程中,通过搭建居民议事协商平台,加强居民、实施主体、施工单位、街道社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居民在上下水改造、加装电梯、公共空间利用等方面的诉求。改造完成后,小区进入良性管理轨道。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七)加强改造项目统筹

  20.各区加强高位统筹,整合各部门各渠道资金,鼓励以“平台+专业企业”方式,持续推进新开工老旧小区拆除违法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抗震加固、节能改造、基础设施和适老化改造;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提升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加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工程监理和验收环节,加强政府资金使用审核和审计。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八)推进危楼简易楼改造

  21.危旧楼要优先解危排险,做好翻建和有序外迁腾退。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九)推进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

  22.用好专班机制,组织实施好中央国家机关本级老旧小区红线外基础设施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23.推动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和央企在京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政策出台。

  责任单位:首规委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xx年8月

  24.按照“双纳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保障措施,做好项目对接和服务保障,配合推进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项目实施、做好混合产权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推进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

  积极构建协调各方、运行顺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在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街道工作和“吹哨报到”改革专班、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纳入社区治理。

  各区政府作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责任主体,同步完善组织体制,加强工作力量,整合配置好资源,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全力推进改造实施,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督导考核

  建立涵盖市有关部门、各区和专业公司考核机制,将各项审批工作内容,以及列入改造范围的专业管线改造实施情况,纳入年度部门及专业企业绩效考评。

  结合第三方察访核验,对各区改造任务完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多元化筹资、改造质量、群众满意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方面进行系统考核。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各区、市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政策创新、典型案例和成熟经验,强化正向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形成各方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尊重群众的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精准解读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有关政策、工作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展现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多措并举、破解难题、力争实效的工作作风。

  定期组织各区对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进行培训,指导基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系统规范组织实施流程,持续释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自下而上、民意立项的政策信号,逐步建立良性循环新机制,力争实现改一个、成一个,改一片、成一片。

  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方案6

  20xx年是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全面攻坚之年,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助力我市取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最终胜利,现根据《20xx年X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思路和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本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严格落实“两个测评体系”内容标准,集中开展城区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倾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文明新城。

  二、整治目标

  深入精准推进“创城”工作,着力解决阿拉尔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老旧小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不给“创城”留隐患。

  三、整治范围

  阿拉尔市城市范围内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内环境卫生。

  四、整治步骤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底前完成)

  组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住宅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照自查,建立整治清单,编制整治工作方案,形成任务、项目清单。

  (二)整改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

  联合街道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小区创城任务指标,具体内容:

  1、小区内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属地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明确指标,落实责任。

  2、由街道办事处招募志愿者,专门对小区创城责任主体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3、要求街道办对辖区内社区创城总体工作做出计划和方案,拿出创城相关经费预算,报物管中心。方案计划要根据创城任务标准要求,具体到人何事,具体到所需要的费用预算,以及费用由谁来承担。达不到工作要求,没有完成任务,对责任主体如何追究,对责任主体进行罚款、通报批评等,直至解除合同。

  4、物管中心与属地街道办事处一道,对小区内基础设施和房屋本体存在问题进行统计,拿出具体解决办法,达到创城要求。

  5、小区内涉法问题的处理,要求物业公司做好前期通知、劝阻、制止、上报工作。拒不执行整改的,上报属地街道和执法局处理。

  6、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垃圾桶分类收集标识齐全,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桶的摆放位置按环卫处统一要求进行规划,定点设置。

  (三)攻坚决胜阶段(20xx年10月)

  查漏补缺,以最高标准、最实作风,全力做好最终测评期间老旧小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要根据整治任务要求,将整治工作细化到人,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整治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城市管理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实行周检查、月通报的考核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单位,按照《城市管理局事业单位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四)加强协调配合,严明工作纪律。

  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向师市创城办上报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使整治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对在整治工作中因不作为和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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