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

时间:2022-12-06 14:44:15 方案 我要投稿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范文(精选13篇)

  为保证活动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可以对一个活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我们该怎么去写活动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范文(精选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范文(精选13篇)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市民广泛关注和社会普遍反映的交通秩序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推进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区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五大工程:坚持重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

  (一)安全畅通工程。

  加强市政配套建设。大力整治交通环境,让市民出行更安全、行车更畅通、乘车更方便。

  (二)公交便民工程。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

  (三)停车设施工程。

  加强各类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设置和监管。车辆停放有序。

  (四)行为规范工程。

  加强城区动态交通秩序、静态交通秩序和综合交通环境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五)宣传教育工程。

  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四、整治重点

  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乱行驶、超载超速和堵车”等突出问题: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规范相结合。

  (一)整治违规车辆上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二)整治车辆违规行驶。重点整治:各种机动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等行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行为;电动车、助力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占道、逆向、超速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等行为。

  (三)整治车辆违禁行为。重点整治:各种车辆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规定等行为;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载物等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违规停靠等行为。

  (四)整治乱停乱放占道。重点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含盲道)等行为;摊点、货物、基建非交通占道等行为。

  (五)整治行人随意乱穿。重点整治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闯红灯等行为。

  五、实施步骤

  开展一次为期100天的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抓管理相结合。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交通安全文明知识人人皆知;对突出问题、重点地段、交通混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和出台相关规范并予以发布或公告;科学合理确定禁行、限行、单行和禁鸣的区域、时段或车辆并公示、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整治和交通设施建设,落实整治任务和措施,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巩固成果阶段

  总结经验,主要任务: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表彰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经常性工作措施,完善常态化管理规范,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配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五进”活动,加强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市场经营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社会化、全覆盖。

  (二)加强道路交通

  秩序执法管理。按照“集中整治、注重长效、教育优先、执法必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城区车辆行驶、停放和行人交通秩序,依法查处违规车辆上路、车辆违规行驶、车辆违禁行为、乱停乱放占道、行人随意横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借鉴外地经验,探讨将电动车纳入登记管理并办理专用牌号等办法。合理确定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禁行、禁鸣的时段、区域以及老城区单行道路。

  (三)加强交通安全

  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示标线、信号灯、隔离带、减速板(带)警示牌、电子监控等设施建设。探讨部分拥堵路段停车收费制度。优化公交组织,公交停靠站点设置“公交绿岛”标线和禁止占用标示,部分繁华、拥堵路段设置出租车停靠点,引导出租车进点载客和乘客进点候车。统一规划并试点在部分路段安装中心线隔离护栏和在人流量大、横穿行人较多路口建设人行天桥。加强规划源头控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型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停车场。

  (四)加强部门齐抓

  与社会协同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路面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拟定电动车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城管执法部门,要发挥城市管理执法主体作用,负责制定并实施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和查处各种违规占道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和规范。市文明办,要会同广电局、日报社等,制定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文明“五进”活动督办。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志愿者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临街单位落实包保责任,并在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包街责任单位“交通协管员”上路协勤。工商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严厉查处销售超标、非标等不合格电动车行为,会同商务部门开展各类市场、个体私营业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活动。规划部门,要做好停车场所、配套设施规划,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住建部门,要会同城投公司等,做好道路隔离护栏、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建设。人防部门,要负责依法加强和综合利用地下防空设施,加快地下停车场建设。市残联,要加强残疾人专用车辆登记备案及其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市综治办,要将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市政府法制办,要负责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及“五进”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2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治理交通拥堵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柳市镇《交通拥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集镇道路交通环境有根本性的改变,根据柳市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从20xx年12月10日起,20xx年4月8日结束。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包光许镇长为组长,王金法副镇长、蔡谷副镇长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综治办主任、村镇建设分局局长、宣传办主任、接待办主任军、交警中队、公安分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柳市交警中队。

  三、工作目标

  加大对我镇建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影响交通通行顺畅的行为明显减少,使城区的交通环境有明显的提升。镇政府整合各方面力量上路管理,通过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实施集镇道路交通环境、市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识、集镇道路机动车通行速度、交通堵点排堵能力“四大提升”。

  四、工作措施

  1、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镇村镇建设分局会同交警中队和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等职能部门,对全镇道路交通标志线和红绿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及时组织人员重新施划和完善褪色、残缺的标线和闯禁等标志,对红绿灯工作不正常进行维修,并加强日常维护。对一些重要路段需要路中设置隔篱设施的要进一步调研,增设,对一些重要路段的停车泊位重新进行合理施划,确保市民行车有序、停车方便。

  2、科学设置重点管理路段。根据以往经验,确定重点管理的路段为“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其中“二纵”为柳黄路、柳青路,“三横”为大桥路车站路、大兴路、柳翁西路,“六单行道”为惠丰路、怡月路、上园南路、团结西路、延文路、安平路,“十三路口”为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柳翁西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大兴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龙井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大桥路与东风路交叉路口、车站路与智广北路交叉路口。对“十三路口”加强力量由专人进行管理。

  3、创建“文明示范街”。将柳青路(车站路至溪桥路段)打造成精品街、文明路,在“文明示范街”上做到停车规范、有序,道路通畅,各种违规车辆不在路上行驶,行人、非机动车按照红绿灯规定通行,并各行其道,各种违章占道现象消除。以后逐步推广到其它街道。

  4、加强宣传力度。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系列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结合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联合新闻媒体,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倡导活动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范围、广发动的宣传,使全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意识得到提升。

  五、责任分工

  1、镇预备役部队:将柳青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国道线至溪桥路段,五个路口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2、城管执法大队:将大兴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大兴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各时候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3、综治办:将柳翁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段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柳翁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柳黄路转盘、柳翁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4、交警中队:按照“屯警路面、严查严治”的工作要求,中队除其他勤务之外的人员全警上路管理,负责全辖区的排堵保畅工作,重点管理“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对未在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全部由交警中队负责,对已由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出现拥堵时派员一起参与排堵保畅。并加强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速度,防止由于事故处理的不及时导致堵情的加剧。

  5、公安分局:对在联合执法、联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残疾车)阻碍执法、老人协会在管理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等情况进行依法、合理处置。

  6、运管站:对在联合执法中出现的涉嫌非法营运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人力载客三轮车等情况进行处理。

  7、村镇建设分局:负责镇辖区的道路基础设施的排摸、维修、建设,完善道路相关设施。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治理交通拥堵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工程,事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关注度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治理交通拥堵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此次交通拥堵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各尽其职,从整体推进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做到本辖区内道路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各部门要对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员,逐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预备役部队的上路时间按原管理方案进行,对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土路管理的时间确定为每天上午9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缓解交通拥堵为主题,近期以完善交通信号灯设置、建设临时停车场等交通管理措施为重点,远期要加快道路交通网建设,提高交通承载能力。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各项整治要求,特别是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群众沟通,争取群众理解,接受群众监督。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3

  为集中治理影响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统一开展市、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一)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管理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

  (六)职能部门管理能力增强,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二)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挪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违规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为。

  (五)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乱停乱靠。

  (六)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七)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非法载客营运。

  (八)交通管理设施设置不规范、不齐全、不合理。

  (九)货运车辆抛洒滴漏。

  (十)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十一)城市交通“乱点”、“堵点”和交通事故“黑点”。

  (十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

  (十三)外牌摩托车闯。

  (十四)其他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交通的组织疏导,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市区停车秩序;改进执法装备,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区交通管理规划和交通安全规划。

  (二)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停车场规划;积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工作,对市区的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项目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确保新改建项目对交通不产生较大影响。

  (三)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和维护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严格市区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负责及时清理市区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各类经营摊点、商铺、售货亭及违法开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为;规范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时清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严格规范各类占道广告审批管理;规范工程渣土、环卫车辆运输,保持市区道路清洁。

  (五)市交通局:负责城区公路交通设施建设与维护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出租车行业监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市区运输市场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区公共交通规划。

  (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和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七)市财政局:负责将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设施维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提供停车场、电动自行车专用收费票据。

  (八)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督促区教育局落实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市经贸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生产企业的规范和指导,引导企业严格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十一)连云港工商局:负责加强对销售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企业的监管;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对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

  (十二)连云港质监局:负责对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查处不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车辆成品质量检验,致使不合格车辆出厂销售的行为。

  (十三)市广电局、连云港日报社:负责在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报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舆论环境。

  (十四)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市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十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市级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聘用人员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十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七)连云港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集中开展军车运行专项整顿,教育广大官兵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风尚。

  (十八)各区政府:作为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政府和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参照市区执行。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区、各职能部门组织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的主题,采取多种手段,宣传综合整治的意义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导文明驾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在政府的网站开设综合整治专栏、市民论坛和意见箱,通报整治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争取群众关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组织全市启动仪式,开展签名活动,发出倡议。5月10日至16日为集中宣传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交通文明与安全漫画、挂图、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开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的问题,对行人、非机动车带头闯红灯和不听劝阻的,坚决予以处罚,同时抄告行为人所在单位。对机关车辆闯红灯的,一律从严查处,并抄告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监察局。市文明办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开展重点地区和路段整治。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以繁华商业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为重点,抓好占道摊点、售货亭、堆物以及违规挖掘、搭建清理整治,还路于民,切实解决行车难、走路难的问题。各区、县城区要排出一批“乱点”、“堵点”,组织优势力量,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攻坚,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措施、期限、责任人,并留存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由政府挂牌整治。

  3、开展车辆停放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开辟临时停车场,并加大巡管力度,从严取缔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一律拖移。对擅自封闭公共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城管部门要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乱停乱放和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予以清理。

  4、开展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交、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要结合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完善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引导非机动车规范行驶。交通部门要在公交、出租车行业开展整顿,对交通违法行为多、事故高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违法营运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城管部门要严格渣土、环卫车辆的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深化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项交通专业规划。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交通发展状况,抓紧编制和修订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等专业规划,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强化规划指导作用。

  2、加强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公安部门要牵头抓好车辆停放管理,并会同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制定出台全市停车场建设及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状况和未来公共停车需求,制定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方便驾驶人就近停车。物价部门要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整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严格控制开挖五年内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尽可能减小对交通的影响,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规划和验收,并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即时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监控、防撞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组织研究,完善指路标志系统,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积极推广绿波控制、信号错时配置技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交通、建设、公安部门以及海通集团要研究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优化公共交通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控制系统和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运营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优先评估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为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线网密度,努力扩大公交覆盖面,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化运作,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交通部门和海通集团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监管,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报废及检验不合格、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大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检查总结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进行挂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注意总结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制度和规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市整治办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标,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整治结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综合整治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对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相关创建活动的`参评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综合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工作作为城市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建设、规划、城管、交通、财政、物价、教育、工商、质监、安监、监察、机关工委、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验收。各县、区也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整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行动。市规划、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审批各项建设、管理项目前,要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考虑项目的建设或实施对交通所产生的影响,防止对城市交通带来灾害性影响。要通过整治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负责,规划、建设、经贸、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参加的交通决策协调机构,综合指挥协调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破解城市交通难题,保证决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连续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文明执法,强化督查指导。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执法目的与执法效果统一起来,切实提高为民执法服务水平。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警车、军车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抄告所在单位,在新闻媒体曝光,列为机关作风评议内容。各县区及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视察评议整治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排名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宣传劝导、严治重管,综合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人畅其行、物畅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乘客排队上车、有序下车。二是引导驾驶员、行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出租车票、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三是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三、主要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广大市民和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区主要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达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驾驶人)自觉告别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等交通陋习;

  (三)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绝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现象,自觉排队上下车;

  (四)“三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和运料车)整治达到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运营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五)交通文明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管理责任落实。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①社会宣传:在重点区域(路段、场所)设立街头宣传站1个。在主次干道、重要场所、辖区单位、社区悬挂横幅不少于20条。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门前悬挂横幅。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驾、交通文明”温馨提示卡摆进包厢。

  ②单位宣传:利用文明学校、宣传栏、网站、电子屏等途径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区宣传:利用市民文明学校、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为宣传。登门入户,发送一封信,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④重点群体宣传:统揽指导督促辖区大、中、小学生,建筑民工,外来经商人员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开展大劝导活动。

  发动街道机关党团员、文明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各类志愿者组成劝导队,统一佩戴“交通文明劝导员”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开展大劝导活动,对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宣传、劝阻、纠正。

  3、深入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

  每月11日,在辖区车站、公交站台集中开展“文明排队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排队习惯。

  4、深入规范重要路段停车秩序。

  按照市里确定的重要路段数量,组织城管和辖区交警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停车秩序。

  5、深入抓好“门前责任区”责任制落实。

  ①非机动车划线停放: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较宽的地方一律要实行划线停放。

  ③严禁沿街店(商)家、单位倚门设摊和占道商业促销。

  五、具体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分为谋划准备、宣传教育、严治重管、长效管理4个阶段。

  (一)谋划准备阶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办制定《x市x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交警x大队编印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小册,包括交通法律法规选编、停车导则。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录,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区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下,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宣传。

  (三)严治重管阶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管全员上路执勤,严管重罚。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业步行街、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法严管,形成严格劝导、严格管理、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

  (四)长效管理阶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区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制订长效管理办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奖惩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检查。

  区文明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暗访巡查,街道将组织专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或个人严格问责。

  (四)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单位或个人有严重违规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5

  为确保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构建畅通安全、群众满意的交通环境,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市二环路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肖志永任组长,副主任科员甄志忠任副组长,外勤、宣传、督察、违章、指挥中心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中队,城区中队中队长李东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工作目标

  1、市二环路以内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95%以上。

  2、市二环路以内违法停车治理率达到100%,有禁止标志、标线的路段无违法停车。

  3、市二环路以内路口、路段机动车礼让行人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市二环路以内21个示范路口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较大路口。

  市二环路以内2条严管街和主次干道。

  2、重点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3)其他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严密勤务部署。大队针对二环路以内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保证重点路口、路段的见警率、管事率。对秩序乱点,实施专人定点职守管理,强化平峰时段路口、路段巡逻管控;对行人流量大、情况复杂、警力不足的路口、路段,要重新调整警力部署和安排,确保不失管失控;对路况较好、有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也要加强机动巡逻管控,严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

  (2)加大执法力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用足执法手段,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以吵闹谩骂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使用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收集、固定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者进行记录,并录入相关系统,属屡次、多次违法的,要通过组织看宣传片学习法规知识、协助执勤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对能够确认单位人员违法的,要实行抄告制度,单位人员违法较多、集中的,还要深入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开展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最大限度组织力量上街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二)违法停车集中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1)主次干道: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上的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路段的违法停车。

  华明路:北二环西路---南二环西路

  愚公路:北二环西路---至北三环

  凤凰路:华富东街---建明东街

  文化路:北二环---南二环

  通华西街:西二环至文化路

  府前西街:西二环北路至华明北路

  朝阳路:北二环东路至海沙大街

  北二环东路:文化北路至东二环北路

  北二环西路:华明北路至西二环北路

  西二环北路:通华西街至北二环西路

  建明西街:文化北路至西二环北路

  水泉路:通华东街---华富东街

  (2)公共广场及周边:

  人民广场及周边

  (3)公园周边:

  人民公园、小河游园及周边

  (4)学校周边: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学校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学校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小学:遵化市第一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二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三实验小学、遵化市第四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燕山学校

  中学:遵化市第一中学、遵化市第二中学、遵化市第三中学、遵化市高级中学

  (5)汽车站:

  遵化市长途汽车站

  (6)医院: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医院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医院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医院周边的交通秩序。

  遵化市人民新、老医院、遵化市中医医院、遵化市妇幼保健院、遵化市第二医院

  (7)公共文化设施:

  人民广场图书馆、新华书店

  (8)商场、市场: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商场、市场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商场、市场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商场、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

  商场:金源购物广场、永辉超市、时代广场、新、老天奕商场、唐山百货商场

  市场:燕山果菜批发市场、贸易城果菜批发市场

  (9)政务大厅:

  遵化市行政审批中心

  2、重点违法行为

  以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医院、学校、商场、车站周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的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实现“停车入位、顺向停放、间隙适当、规范有序”,营造治理违法停车严管高压态势。

  (1)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等部位停车;

  (2)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停放;

  (3)不按指示方向停放;

  (4)限时停车泊位禁止停车时段内违法停车;

  (5)在道路上违法安装地锁、设置障碍物;

  (6)其他影响车辆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科学研判部署,严格落实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强细化工作措施,根据不同点位的特点,制定具体管理措施,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全面提高民警和辅警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压力意识,把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作为助力文明城迎检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开展好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健全乱停乱放整治常态管理机制。

  (2)细化整治措施,突出重点整治。一是为使整治成果突出,采取不间断地巡逻检查执勤模式,发挥连续作战的传统,把路面违法停车工作逐级落实到岗到人。二是结合辖区机动车停放情况,合理安排警力部署,采取逐街排查、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重点道路及严管路段车辆违法停放的查处工作,形成严抓严管态势。

  (3)坚持严格执法,文明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对主次干道等文明城重点检查部位进行进行“一劝二贴三拍四拖五清”违法停车管理。即:一劝:对有驾驶人在场的违法停车首先进行劝离;二贴:对违法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三拍:对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违法停车的,要派出人员进行巡逻管控,必要时研究上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处罚;四拖:对影响通行的违法停车及时进行拖车处理;五清:对私自圈占停车位的,要及时清理地锁和障碍物。

  (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1、加强灯控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治理。重点治理21个示范路口机动车右转不礼行人违法行为,发现机动车抢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要管理处罚。

  (四)细致摸排,完善交通设施

  1、加强对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的巡查,尤其是已经设置的人行过街标志、分隔护栏,发现标线不清、设施破损的,及时报相关部门完善。

  2、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充分发挥信号灯配时专业团队作用,对路设员报送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观测、研究,及时优化信号灯配时。

  3、补充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结合市区道路建设与人流车流变化,对新出现的交通堵点、乱点进行分析,提出交通管理设施完善意见,报相关部门补充完善。

  (五)服务一线,做好执法保障。

  1、提供执勤执法法律保障。要以路面民警对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执法管理实际需求为切入点,积极研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执法意见,并对民警在执法管理中遇到的疑难情况和敏感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

  2、做好执勤执法权益保障。对执勤执法过程中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民警、辅警执法权益的案件,督察大队要及时进行处置,协调归属地公安部门最大限度维护民警辅勤执勤执法权益,保障民警、辅警执勤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为我市创建文明城提供良好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创城工作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建立危机意识,树立治理决心,教育民警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主动克服畏难情绪,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迅速行动,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将整治工作内容传达到全体民警、辅警,切实使大家都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投身于工作之中。

  (二)明确责任,量化管理。

  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进度安排表,切实把各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到中队、分解到人头,明确完成时限。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宣传先行,深入开展动员,突出管控重点,切实保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奖惩结合。

  整治期间督察大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适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认真负责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每周治理状况进行检查通报,行动结束时对没有达到即定目标的大队要在全队通报批评。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6

  为持续巩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的`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切实规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畅通”的工作总目标,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延伸开展“小街巷”治理,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营运。通过对电动三、四轮车非法生产、销售渠道的整治,切断电动三、四轮车滋生泛滥的源头,有效控制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行为。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责明晰、协同配合、严格执法、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刘波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主动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拥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人员进行再摸排再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存档;乡、村两级要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阻教育。

  (二)县公安局:加强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聚众闹事、阻挠执法等行为,对胡搅蛮缠、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处理。

  (三)县交通运输局: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载客行为;负责调研全县公交线路分布情况,合理增加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并加强汽车站管理,客运车、公交车必须全部进站,做到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四)县教育局: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学校加强上、下学时段监督检查,责成班主任对班级学生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乘坐电动三、四轮车,骑乘电动二轮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五)县交警大队:

  ①重点查处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逆行、酒驾、超员、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

  ②负责禁行标识的更新和设置;

  ③对驶入禁行区的违法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予以处罚;

  ④加大警力投入,设施“多警”联勤机制,通过完善高效指挥系统、优化交通勤务模式、增加路面巡逻频次、加大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实现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网扩能的工作目标;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过实施单停单行、车种禁限、设施改造等措施,设置“公告牌”,健全“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主动打通小街巷与城市主干道的循环节点,形成循环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环”改造。

  (六)县市场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对非法销售行为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七)县住建局:负责排查整治县城内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电动三、四轮车和农用车、“黑车”等情况。

  (八)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对主次干道、小街巷、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对临街占道经营的商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的马路市场等交通乱象;加强对自行车、电动二轮车的停放管理,规范停放秩序。

  (九)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县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做好舆论引导,对不文明行为人和蛮横滋事者予以曝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十)县环卫中心:杜绝使用电动三、四轮和农用车运输垃圾的行为;杜绝使用无驾驶资质人员和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县城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县城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7

  为进一步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缓解市民出行难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环境秩序,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决胜年“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根本扭转市区“停车难、停车乱”局面,围绕20XX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目标,按照“高标准、高水平、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完善市区停车基础设施、优化停车管理服务、严格违法行为处罚、常态化文明停车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解决,实现市区停车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目标任务

  加快公共(临时、配建)停车场新(改、扩)建工作。开展道路停车设施规范提档,增划(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停车泊位,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进一步盘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资源,加大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车收费机制,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间限时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居民停车难。规范对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运维管理监管。严管重罚与亲民执法相结合,加大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打击市区乱停车的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公共(临时、配建)停车场新(改、扩)建工作。一是充分挖潜现有资源,盘活闲置土地,街路两侧、社区(村)辖区零星空地,统筹推进各区、街道(乡镇)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提档改造工作。要求各区公共、临时停车场(项目)新(改、扩)建20个以上,配建项目10个以上,新增泊位9000个以上。二是临时停车场要求场地简易硬化、停车泊位规范施划、面向社会开放停车服务。三是加快在建停车场的工程施工进度,对已建成的停车场所尽快竣工验收。

  (二)开展道路停车设施规范提档工作。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省治堵工作要求,开展停车设施规范提档,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续性。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设置不规范的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停车泊位,摸清底数。二是在确保行人通行安全顺畅,满足路面承载能力,不占压盲道,满足群众绿色出行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划(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8000个,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停车泊位。三是全面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减量、提质”。四是重点商圈周边规范设置一批快递运营车辆临时停车区域。

  (三)充分发挥公共停车资源效能最大化。一是进一步盘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资源,加大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车收费机制,拓展停车收费范围,提高道路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三是进一步拓展10条道路夜间限时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四)规范对共享单车企业市场运维管理的监管。建立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平台,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规范共享单车的市场投放,强力推进共享单车电子围栏技术应用,规范共享单车的入栏停放,新增共享单车电子围栏1000个,停车泊位10000个,有效解决城市共享单车随意乱停放问题。

  (五)严管重罚与亲民执法相结合,有效打击市区乱停车的现象。一是以主次干道、车站广场、核心商圈、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停车管理为重点,加大对机动车、电瓶车、共享单车等违停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影响市容和交通安全的违停车辆,实施现场拖离处置。二是深化道路两侧无围墙收费停车场所停车秩序的管理。三是规范小区停车管理。四是及时查处单位(个人)擅自私划或占用停车泊位的行为。五是加大社区道路规停车执法力度,赋予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城中村物业保安一定的协管权,确保社区道路停车规范有序。六是优化违停执法管理工作新举措。在确保停车秩序规范有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违停管理工作新举措,积极回应市民对停车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XX年是金华文明城市创建决胜年,“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规范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内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部署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牵头组织,积极协调,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措施,加快辖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积极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有效增加市区公共停车泊位供给。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市区“停车难、停车乱”专项治理工作已列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年终考评,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结合督查问题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问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8

  为维护城区街道秩序,进一步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提高群众文明素养,推动文明县城创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对人行道上静态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堵、疏”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联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配合,进一步消除城区环境秩序“乱差”现象,重点解决车辆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问题,维护良好的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确保街道秩序井然,城市形象整体提升,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城市管理模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郭迎伏担任,副组长由县城管局副局长李海洋和交警大队长齐建英担任,成员由公安局交警队、城管局执法队队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副局长李海洋兼任。

  三、工作安排

  此次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广泛动员、宣传劝导阶段(20XX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目的,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同时向沿街住户、门店商户发放《关于严禁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停放的通知》;在宣传劝导期内,对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的车主,以劝导的方式,引导车主正确、有序停放车辆。

  (二)集中整治、联合执法阶段(20XX年11月16日起至12月16日)。对人行道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由公安局、城管局联合执法,摄像取证,依法处置。对无牌照车辆以及占道的电动车辆、不按规定摆放的非机动车辆将采取拖车等强制措施。并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定时曝光违法停车的车辆号牌,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保持成效、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7日起至12月31日)。加强巡查管控力度,依法制止车辆在人行道乱停乱放,严查车辆占压盲道、不按规定停放和在禁停区停放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坚决制止严重影响静态交通秩序的违规行为,努力维护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各阶段整治工作的重点,坚持抓重点、重点抓,抓反复、反复抓。通过集中清理整治,建立长效的管控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实际情况,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交警+城管+商户”的管理作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实施严管重罚,确保整治工作中各项任务的落实。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9

  为深入开展“最美街道”创建活动,结合“爱成都·迎大运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全面规范我区车辆停放秩序,为“大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区奋力建设“先进汽车智造区、美好生活品质城”的目标,按照“堵疏结合、部门联动、分步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整治“乱停车和缓解“停车难”为切入点,通过整合路面执法力量、增加停车泊位、建设停车场、完善停车设施和信息诱导系统等举措,加强管理,依法处理,努力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实现城市环境品质明显提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明显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道路

  1、成都“最美街道”创建街道:

  2、东安湖体育馆、赛事场馆、“大运村”及周边道路:

  3、进出城主要通道及周边道路;

  4、主城区、十陵片区、大面片区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

  5、地铁站、客运站等周边道路;

  6、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示范街:

  7、其他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位。

  (二)重点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法停放。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至20XX年9月底)。梳理总结全区停车需求缺口、乱停乱放严重区域、增设智能交通点位,围绕重点整治区域、道路,区公安分局、相关镇街,根据责任包于路段安排,组织人员全力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攻坚,形成强大整治声势,确保在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全面治理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整治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补足停车缺口、严格路面管理,全面治理全区范围内的交通乱点、热点、难点问题。

  (三)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整治工作进入决战状态。制定决战决胜阶段工作方案,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打赢“大运会”道路交通保卫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包干机制,切实强化监管

  1、区公安分局要集中全警之力,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通过非现执法等手段,强力推进工作。

  2、相关街镇要积极整合内部综治、城管等力量,每日抽调4-6人(不含柏合、同安、西河、洛带、大面已安排到属地公安交警中队帮助工作的人员),组成2至3个整治小组,持续开展违停非现整治工作,确保每日有整治、每日有战果

  管理标准:乱停放总体投诉逐月下降,同一点位反复投诉率逐月降低。主干道每1公里不超过2台机动车乱停放,中小街道每1公里不超过4台机动车乱停放。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街办(镇)

  (二)疏堵结合,着力解决停车供需矛盾。

  加快推进辖区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对有停车条件的道路和人行道逐步进行改造,增加停车泊位:科学规划、建设东安湖公园和体育场的公共停车设施,满足游客及观看比赛群众的停车需求;加快推进地铁2号、4号线站点配套停车场建设,已有规划的,尽快开工建设;引导房地产开发商将闲置停车位(库)向小区业主和社会出售、出租,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停车场(库)向社会开发,有序分流疏导街面停放车辆;完善停车信息诱导系统,通过电台、电视、手机、电子指示牌等多种渠道,发布停车信息,减少驾驶员寻找车位的行驶成本,调节停车需求时空分布的不均匀,促进停车场的有效利用。停车信息系统要与城市公交系统、交通管理系统、数字执法系统等有机衔接,促进停车管理科学化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公共交通投入的力度,优先增加主城区、十陵街办、东安湖周边的公交车线路、班次,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分担率,积极倡导绿色环保出行,减少“私家车”的使用率。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

  一是要积极围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深入报道治理动态及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并利用各级交通广播电台,通过现场随警跟踪采访的方式及时报道整治情况。二是组织人员进辖区农村、社区、学校、运输、外卖、家政服务等企业,以“文明出行,共享大运”为主题开展专项宣讲,组织志愿劝导活动。三是积极推广“蓉e行”群众举报违法停车工作机制,引导鼓励群众违法停车信息进行举报。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办(镇)、区环质办各相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创建成都“最美街道”、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迎大运”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有效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全方位大力度宣传本次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大造舆论声势,发动并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管理停车秩序。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要跟进报道。

  (三)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增强协作意识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在不同管理领域的优势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按照整治目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通报情况,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通报。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10

  为了切实规范我乡集镇区街道车辆停放有序,提升瑶乡品位,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环境,保障X区乡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拟定以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指导,依照有关城市管理规定,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式,以统一规划、定点划线、集中停放、联合治理工作模式,严厉打击各种车辆乱停乱靠行为,为营造一个整洁、干净、畅通、有序的场镇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做好创建工作,成立X区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整治工作开展。由X区乡乡长为组长,分管交安和规划副乡长为副组长,乡交安、规划、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由罗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加强集镇区内车辆运行停放有序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特别是重点路口、路段的车辆做到停放整齐,出行有序;集镇区规范停车要求:

  1、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不得越线,不得逆向停车,严禁任何车辆随意乱停乱放。

  2、货车在装卸货物期间,要做到即到即装快卸,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不得长时间在道路上停留。

  3、车位为公共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不得设置、放置妨碍公众交通通行的设施和物品。

  4、沿街单位、商场、商户等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及时引导行为人规范停放车辆,严禁车辆在责任区范围内乱停乱放。

  (二)加强运载沙、石、渣土车辆的整治

  重点整治X区辖区内运载沙、石、渣土车辆超载、遮盖不严等违规行为。

  四、整治措施

  凡在集镇街道划定停车位以外(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车辆的,将由乡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综合执法人员进行锁车,车辆被锁后,当事人接受以下处理后才能解锁。

  处理方式:将自己的违法行为拍照发在自己的3个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宣传文明规范停车,与乡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综合执法组进行学习加强对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接受处理即可视为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可以免予处罚,允以解锁。

  五、责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间,由乡人民政府牵头,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全天候对集镇区车辆停放情况进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联合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综合执法。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如下:

  1、由乡交安牵头,会同规划、派出所,对X区集镇区范围内规范设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小车、农客车停车位;负责联系划线工作和标志牌安装工作;整治运载沙、石、渣土车辆超载、遮盖不严等违规行为;不定期组织交安和派出所开展执法行动。

  2、由乡规划牵头,交安、派出所配合,常态化开展X区乡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督促引导各类机动车辆在指定地点线内停放,禁止在停车线外乱停乱靠车辆。

  3、由派出所牵头,交安、规划配合,不定时、不定期开展执法行动,以摄像取证、现场处罚等形式对乱停靠车辆从严处罚。

  六、整治范围

  X区乡集镇区。

  七、整治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3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职责。召开动员大会,并统一进行宣传策划,大力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4日——5月31日)

  以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小商贩占道经营和违规运载沙、石、渣土车辆为重点,对我乡集镇区环境进行全面彻底的综合整治,确保车辆停放秩序发生根本性好转

  (三)总结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集镇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成效明显、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四)巩固成果阶段(7月1日以后)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把建立长效机制放在首要位置,责任明确划分,落实到单位、到个人,把车辆乱停乱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车辆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车辆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耐心说服。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加强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对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群众要耐心说服,依法办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牵涉面较广,在整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协调、检查、服务和监督工作。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加强整治期间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尽快整改,力争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常态化,巩固整治成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建成区管理,在切实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将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常态化,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11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区政府的有关部署,9月15日,区创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XX中心城区车辆乱停放整治工作方案》,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主次干道、主要路口、社区小区、背街小巷等重要区域的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全力打造安全、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宣传劝导

  1、营造宣传氛围

  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告、电子屏幕、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宣传舆论阵地和网络、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灵活运用各种活动、载体、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车主规范停车意识。如街道、社区采取入户宣传、发放传单、标语、广播等方式,不断扩大宣传面,使之家喻户晓;交警、城管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在执法、劝导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交通安全知识的了解,认识到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违章停放等违停行为的不良后果。

  2、加大劝导力度

  街道、社区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志愿者深入街、巷、小区积极开展文明劝导工作,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停车的良好行为习惯;交警、城管等部门要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同时,坚持刚柔相济执法理念,做好文明停车劝导工作。

  3、创新管理模式

  采取“群众监督+志愿者劝导+交警执法”的管理模式,多举措综合整治中心城区车辆乱停放现象。如对一些情节比较轻微的违停车辆以警示教育为主,采取柔性执法,张贴温馨提示单;实施城市交通智慧管理,利用XX交警微发布平台,呼吁群众对车辆乱停放现象拍照上传、监督举报等。

  二、科学规划

  1、由街道牵头,交警、城管、消防等部门配合,结合本辖区实际,科学合理规划停车位,做到疏堵结合,规范停车;

  2、由街道牵头,尽快摸排本辖区需要新增车位数量,抓紧做好新增车位的施划和不合理停车位的撤销工作,做到能划尽划,方便停车;

  3、由街道牵头,交警部门配合,组织专业队伍施工,务必在9月20日前完成停车位施划工作。

  三、明确职责

  1、由区城管局负责,街道配合,开展背街小巷车辆乱停乱放、治理车辆占道经营及堆放杂物专项督查整治工作;

  2、由XX交警大队负责,增派警力加强中心城区交通状况巡查管控,加大违停车辆处罚力度,及时拖移长期违停车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

  3、由街道负责,XX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协助,清理小区内僵尸车,治理消防通道车辆乱停现象。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12

  为切实解决群众停车难,停车设施管理乱、收费乱问题,根据《武威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武办发〔20XX〕29号)《XX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XX县城区范围内开展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5月20日-10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一)人行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背街小巷停车位外乱停乱放车辆。

  三、整治措施

  (一)在部分条件允许的次干道、背街小巷单向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车位,人行道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规范车辆有序停放。

  (二)沿街单位、商户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要求,主动劝导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按规定停放车辆。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施划停车泊位或拆除阻车桩(石)。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划停车泊位或拆除阻车桩(石)的单位或个人,由县城管执法局依法严肃处理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四)严格规范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一是入位停:机动车必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禁止越线、压线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在划定的非机动车位停放,不得在人行道乱停乱放。二是顺向停:机动车车头必须按道路行进方向停放,非机动车按车位停放箭头有序停放。三是齐头停:车体与停车泊位前端标线基本垂直,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按照上述规定停放车辆。

  四、法律责任

  对乱停乱放机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告知后进行处罚,对乱停乱放非机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县城管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对影响通行、拒不驶离的非机动车依法拖移至县城管执法局规定地点后接受处罚。对煽动闹事、谩骂、或以暴力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区乱停车治理活动方案13

  东惠家园小区正门乱停车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堵塞交通的问题已困扰小区业主许久,我公司也曾报请相关部门请求予以协助,但因东惠家园前业委会工作停滞,故迟迟未能解决,20XX年12月7日东惠新业委会开始履职,并于12月11日与我公司召开第一次三方联席会议并将该问题纳入议题。20XX年12月12日我公司东惠家园项目处项目经理李奇东与东惠家园业委会相关委员就此问题实地考察并达成方案。维修部随即根据方案购置相应物料,目前物料已购置到位,待报请东惠家园业委会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维修部门就将着手开始施工。具体方案如下:

  1、将出北门东侧位置使用护栏封闭,起点为小区院墙,终点为靠近人行便道距离院墙约10米的灯杆,中间留两处1。2米宽人行通道;

  2、小区北门人行通道使用护栏延伸至院墙10米红线,东侧借助第1项中的封闭护栏,西侧加装一组护栏,两护栏间距1。5米;

  3、车辆识别系统出入口中间部分使用护栏延伸至院墙10米红线,出入口地面用黄漆重新施划黄网格;

  4、出北门西侧靠近西侧院墙停车入口安装禁停警示牌,随警示牌向北延伸至院墙10米红线处均布石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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