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4-11-29 21:14:27 晓凤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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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6篇)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1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和县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短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生态优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机制为动力,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全面完成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创建(20户以上,下同)自然村63条,全全镇累计60%以上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创建整洁村184条以上,全镇80%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镇基本完成自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在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同步推进3个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工作,其他村(居)滚动推进具备条件村庄创建示范村。到2020年,全镇建成一批人居环境、产业增收、特色风貌、乡风文明、社会和谐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到2025年全镇农村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加强规划引导,建设实行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设计不施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村庄自然地理环境、资源文化特色、经济状况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出发,注重保持乡土气息、民俗文化、田园风光,保护古建筑、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不搞“面子工程”,不搞大拆大建,不建大型广场,不挖山毁林,保持村庄原有肌理和格局。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明确政府、社会和村民的投入建设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社会力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分类指导、示范推动。分类施策,打造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懂、能用管用原则,由镇、村、设计单位和村民建设理事会共同参与,结合地方特色和经济基础,集思广益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庄、村民相对统一住房风格风貌,推动实现农房建筑规整化,突出本土特色和节能环保要求。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造,实现乡村风貌美丽化。科学安排村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站(室)、文体活动场(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农村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加强农房建设管控,鼓励拆旧建新,落实一户一宅。

  (二)全面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村庄实际情况,由镇挂村干部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治的项目计划。按照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要求,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村民理事会,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三清理”(清理村巷道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三拆除”(拆除危弃房、猪牛栏及粪坑、茅舍;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整治垃圾,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长效运营机制,落实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制和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整治污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暗渠化排放达100%,实现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整治畜禽污染,建设栅栏圈围,实现人畜分离,禽畜集中圈养。“一美化”即深入推进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推进“五通四进村”。推进通硬底路,村道、巷道100%硬底化;通自来水,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通互联网,覆盖光纤和4G网络;通数字电视,村民能看上高清电视;通安全优质电,逐步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推进安居进村,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整洁宜居设施进村,推行雨污分离,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信息应用进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公交出行进村,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提高行政村客运车辆通达率。

  2、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村庄建设实现“五有”,即是有村务办公室(文化室)、有停车场(小广场或篮球场)、有文体设备、有路灯巷灯,有公共安全防护体系。依托行政村公共服务站,构建中心村社会服务综合体,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落实代办员制度,贴身服务贫困户。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管理体系,加强农村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建设必要的生命防护设施。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全面落实河长制,设立管水员。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落实旧电池、农药瓶、旧灯管等有害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生态养殖治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农村新能源应用,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和林地林木资源。

  (四)传承发展先进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和谐共建。

  1、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开展农村“德育”行动,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传承活跃民间文化,开展文化节庆、四季花海、休闲体验等活动。开展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特色工程,开展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户和农村信用等级评选活动。开展“八礼四仪”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实施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谚语、警句、年画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法制宣传、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主题公益广告张贴上墙,营造村风文明良好氛围。

  2、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保护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乡村特色民居建设。保护挖掘革命遗址资源,传承发扬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3、加强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探索功能置换、兼容使用、开发权转移、减免费用等激励性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推动民宿建设、“互联网+”等乡村旅游模式与古村落、历史建筑、有保留价值泥砖房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有效结合,科学谋划乡村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事参与等特色文化休闲旅游项目。加强有保护价值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展现当地人文地域特征,留住乡村风貌和田园乡愁。

  (五)充分发挥整治主体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转变干部职工职能。镇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督促各村按要求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2017年南街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自然村责任分工表》的分工安排,干部职工要按照建设要求,落实所挂村的`前期规划、筹委会成员以及“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一美化”等任务,确保环境整治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各项工作有专责机构、专人负责。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村党组织的“四项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健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济社等基层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等制度。

  3、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作用,引导村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监督规划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允许村级组织承接陂头、村内环境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巷道建设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民居农房建设等项目可交由当地经过培训的农民工匠组织实施。深化农村普法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协商解决纠纷矛盾、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对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医疗卫生、教育、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管护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外出乡贤和企业家支持投资新农村建设。对村内环境整治、村内公益事业、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等,由村民自行负责,政府给予激励奖补;鼓励村民倡导实行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拆旧不补、青苗不补、让地不补、误工不补”。

  (二)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县文件精神,按照力度不减、总量增加原则,加大各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在保证完成上级原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原则,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事一议”等涉农资金,重点用于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镇将统筹省、市、县专项资金,通过奖补激励机制(另行方案)予以支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态环境整治,组建乡贤理事会、联谊会等,激发镇、村内生动力投入,进一步提高资金自筹率。

  (三)创新协作帮扶机制。领导小组各专责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动员引导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绅贤达捐资出力,组织民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借力对口帮扶单位的扶贫政策,各扶贫单位积极参与帮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

  (四)加大用地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各地按照规划,开展“空心村”、边远小型村的拆除撤并,推进闲置宅基地整理复垦,清理空置住宅、“一户多宅”、违章建筑、违规搭建,促进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坚持“一户一宅”、“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原则,对农民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自愿放弃原有宅基地以及置换宅基地等实行激励奖补。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体、镇级实施、村级创建”的分级负责机制。成立南街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书记曾秋华任组长,镇长陈伟东,镇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村庄整治指导组、拆迁信访组、生活污水处理指导组、交通宣传文化指导组。卢瑞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和对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强化督促检查。镇委、镇政府将按照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进度台账,各村每月填报建设进度,发现问题,及早纠正。二是建立督查制度。镇纪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各村整治创建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创建工作较差的镇分管领导必须向镇委、镇政府提交书面说明和整改承诺。

  (三)加强规划和项目管理,接受村民监督。严格规划管理,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须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严格项目管理,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村民建房,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和建设报批手续。完善镇级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增加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强化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动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把开展村庄生态环境整治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宣传栏、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成功经验,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袁守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丁立权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万义兴(维稳信息员)、张娟(司法所所长)、黄培林(社保站站长)、于卫东、戚善局(司法员),卢瑞海、李建文、钟亚洲(综治办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社保站、司法所、综治办抽调人员共同完成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至20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具体分三个步骤走: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全面铺开。

  在20xx年八月底前,完成邹黄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新圩、召四、召五、赵圩4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杨滩、邓圩、花园嘴3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3

  为提升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池办发〔2020〕16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池州市社区治理任务清单》落地落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城乡社区在培育主体、营造场景、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社区服务多样化、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管理精细化、协商共治常态化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板,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创建标准

  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探索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辖区资源,推动社区治理创特色、树品牌、显活力,总结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打造社区治理特色品牌。

  (一)党建引领成效突出。社区党组织健全,有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机构完善,依法自治;“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良,工作尽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组织驻区单位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服务。

  (二)社区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健全完善、布局合理、有效使用,实现“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

  (三)社区服务供给充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便民利民、特色明显、种类多样的社区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大力开展志愿服务,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社区社区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5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10个。

  (四)社区协商逐步推广。常态化开展协商工作,社区协商效果明显,居民参与度高。优化社区工作协商机制,明确议事协商议题和主体,创新社区协商形式,运用议事协商成果,将协商事项纳入村(居)“两委”工作程序,支持和保障社区议事协商工作。

  (五)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六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阵地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网格管理科学精细。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科学合理,实行“多网合一”;建立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完善招录、退出、考核管理;完善网格工作机制,精准掌握居民需求和社区各类基层信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七)人居环境优美宜居。社区内净化、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路、街、巷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居民出行无障碍。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优化社区人居环境。

  (八)多元共治作用明显。有序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等普法活动,社区居民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机制,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作用,创新探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等制度落实。

  (九)平安建设扎实有效。社区治安良好,突发性治安事件得到及时处置,无重大治安问题、刑事案件和火灾隐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民事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在基层。

  三、实施步骤

  (一)培育申报(2022年6月)。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各地要推荐工作有亮点、治理有创新的社区,经街道(乡镇)审核后,报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初评。各县区根据初评结果,择优推荐上报市民政局(推荐数目不得超过5个),申报以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的形式于7月10日前报送。

  (二)全面评估(2022年9月)。根据各地推荐结果,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综合确定初步入选社区,后成立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候选社区。

  (三)评比验收(2022年10月)。组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评比,各候选社区制作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PPT或微视频参与评比,根据评比结果确定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单位,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四)总结宣传(2022年12月)。各地要指导各县区试点单位总结社区创新治理经验,推动试点经验推广复制。各县区对本地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民政局,市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一步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以此为抓手,着力提升本地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本次创新试点工作将纳入2022年度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本地区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的主体责任,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乡镇(街道)层面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科学指导,加大保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三)落实分类指导。要根据城乡社区特点分类指导,在城市社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精细网格管理、智慧社区建设、多元共治共建等;在农村社区结合“池州名村”培育工作,重点突出创新基层协商、三治融合机制、村规民约积分制等,不断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主题和特色,确保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4

  为切实做好我镇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的台子篇章。通过创建和示范引领,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党组织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二、工作任务

  今年上半年,选取4个村作为乡村治理示范村进行创建,下半年按照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全面进行打造完善。重点是夯实基层党建,努力打造作风正派、本领过硬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强调自治、推进法治、弘扬德治,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打造“四小园”建立村庄整洁、环境优美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文明乡风培育行动,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加大基层对“小微权力”监督力度,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微权力"监督运行机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作用,广泛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

  三、创建标准

  (一)镇级层面:

  全镇100%完成乡村治理村民手册的制定印发工作,实现村民手册每户一册;全镇在乡村治理中创新运用“清单制”,年底实现覆盖全市80%以上的村;全镇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和信用村评定工作,年底实现覆盖全镇80%以上的村;总结形成高质量典型材料3篇以上。

  1.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乡镇党委抓乡村治理工作的责任,党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方面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2.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乡镇对农村公共服务事项内容有明确的权责清单,乡村资源、服务、管理重心有效下移,乡镇和村对农民管理和服务职责清晰、有效联动,能在行政村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3.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制定乡村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

  4.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辖区内各行政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良好。

  (二)村级层面:拟申报乡村治理示范村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邹农乡治办字﹝2021﹞5号)要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对村级各类组织实现统一领导,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2.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经常开展群众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能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务,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4.文化道德形成新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5.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样,村容村貌整洁美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6.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恶势力、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级上访和非法宗教等活动,村民关系和谐。

  四、方法步骤

  (一)迎接验收(2022年5月20日2022年8月20)。2022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台东、台西、大齐、北苏4个村的创建任务。2021年8月底开展一次中期评估,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根据评估结果,细化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内推进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2022年12月底全面完成示范村创建任务。

  (二)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8月20日-2022年10月15日)。组织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取责。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考核,落实保障。将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年度考核范围。开展乡村治理创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创建村应及时加以整改。

  (三)规范提升,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创建调研,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不断规范提升。通过宣传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乡村治理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展现创建示范村风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全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5

  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25年)》(进字〔20xx〕13号)、中共进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法委发[2020]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三)到 20xx 年,乡村(社区)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三、建设名单

  在全县各乡镇(含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选取一至两个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名单如下:

  白圩乡白圩村、长山晏乡五桥村、李渡镇文丰村、文港镇周坊村、温圳镇罗家村、下埠集乡港东村、罗溪镇三房村、张公镇邵窝村、七里乡罗源村、前坊镇桂花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新强村、梅庄镇新瑶村、二塘乡新源村、钟陵乡三岸村、南台乡上塘村、池溪乡池溪村、民和镇凤岭村、山前村、城市社区管委会青岚社区、滨湖社区。

  四、建设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2、完善民主选举。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到位,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3、推进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4、强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区)各种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

  5、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6、规范民主协商。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定期研究协商中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7、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村(社区)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8、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村(社区)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并发挥作用。

  9、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说事”、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阵地。

  10、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内管理公共事务。

  11、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改善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12、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村(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培育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

  (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安居乐业。

  13、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5、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建设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及时向村(社区)传达建设活动要求,并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二)建设阶段。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凝聚建设工作共识,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建设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命名办法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验收和复核。10月下旬,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按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各乡镇建设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为合格的建设村(社区),作为示范建设点,带动其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同时,按全国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示范点按“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县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省市普法办对已获得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保留其称号,经复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并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按照建设工作指导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后要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按期按质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建成一个至两个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其它村、社区也要参照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强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探索村(社区)特色,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指导验收,择优申报推荐参评全国、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动态管理。对经验收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学习观摩等形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全县高质量目标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6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19〕139 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 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考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三、工作步骤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xx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xx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xx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xx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xx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9

  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扫黑、除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扫黑、除恶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扫黑、除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3.要强化职责定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打一套“反黑、反腐、拍蝇”组合拳,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将存在于人民群众身

  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1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切实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经常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和谐社区、幸福社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绘制城乡社区治理蓝图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加快推进XX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为打造“实力XX”“魅力XX”“活力XX”“幸福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建立惩恶扬善长效机制,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统筹谋划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有机结合,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

  (三)总体目标。到20XX年,社区综合治理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备,党组织领导的社区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多元共治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社区准入制度全面建立,公共服务高效规范;便民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社区综合保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互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责任感、荣誉感得到增强。到20XX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综合治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分工,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改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落实。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强化街道(乡镇)党(工)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调整优化街道内设工作机构和功能设置,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城乡社区担任第一书记,持续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载体,大力推行“互联网+社区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党建服务“项目化”,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推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共建互补,完善联建共建机制,整合各类党建资源,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园区、商圈市场、商务楼宇等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推进农村社区区域党建联建,以强带弱促进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应对农村社区老龄化问题。推动建立市互联网业联合会,并同步成立联合会党委,抓好全市互联网企业、网络社会组织、新媒体人士党建工作。依托物业公司、产权企业和辖区管理单位建立商圈、市场和楼宇党组织,对未建立党组织的,积极选派派驻党支部。健全完善XX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领导机构,明确X名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重点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县(市、区)和XX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加大对基层腐败、“小官大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网信办、市工商局、市经合局、市公安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各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好主导作用,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在城乡社区开展治理工作的权责清单,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清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直接交办城乡社区,应当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区分法定职权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属于政府或者行政机关行使的法定职权,要收归政府或者行政机关行使,属于事务性或者辅助性的工作,需通过购买岗位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各县(市、区)政府要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建立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着力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加快工矿企业所在地、国有农(林)场、城市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XX%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此之前应成立居民小组并选配居民小组长,或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坚持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丰富自治内容,拓宽参与渠道,保障和促进居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

  (四)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在城乡社区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力争到20XX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XX个社区社会组织(至少有X个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X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X个社区社会组织,在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至少配备X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各县(市、区)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有效联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纳入购买对象,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起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专业社会工作团队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工作体系。加快推进社区老年协会全覆盖,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在提供社区服务、关心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倡导移风易俗等方面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建立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面向城乡社区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积极引导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地税局

  三、明确要求,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一)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通过宣传引导、积极发动、适当鼓励等方式,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增强参与意识。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民主协商,不断提高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支持和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认真落实《XX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推动学校普及社区知识,参与社区治理。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保障流动人口民主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农委

  (二)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社区居民需求,引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推动电子商务进入城乡社区,继续打造“城市社区XX分钟服务圈”和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中心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城区外围和农村延伸,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只跑一次”工作。提升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探索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等自助服务设施。加强商业设施建设,适当增加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加强城乡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布局,提升物流配送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XXX个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为居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综合服务。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供销联社

  (三)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依托城乡社区“新时代传习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社区地域文化特质,深入推进“一社一品”特色品牌创建。以村史陈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文化展示、社区口述史、社区义演、社区报、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在全市社区广泛开展“XX好人、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好人、楼栋好人、好邻居、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身边好人评选,宣传好人事迹,大力褒奖善行义举。发挥“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建立帮扶关爱机制,帮助好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移风易俗,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现代家庭理念,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促进每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积极发展社区志愿服务,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开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实行社区志愿者、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注册。力争到20XX年,社区志愿者注册数量达到社区居民人口总数的XX%。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举办“XX社区风采秀”“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等系列主题活动,活跃居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和打造城乡社区文化活动品牌。利用现有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示活动,有条件的`社区(村)可设立与本地相适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室。加强城乡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因地制宜配建室外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和社区全民健身站点建设,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民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研究制定社区治理相关地方性法规。推进法治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引导居民群众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形成规则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居民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五)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完善利益表达机制,落实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在物业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排查调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进平安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作,实现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全覆盖。进一步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城乡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拓展社区警务功能,推动社区民警专职化。深入开展治安防范群防群治工作和“排矛盾、化纠纷、除隐患”等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遏制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六)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以数字XX建设为引领,加快数字信息技术与城乡社区治理广泛深度结合,推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创新治理模式,努力打造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社区,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力争到20XX年,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XX%、XX%。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推进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建设,积极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发挥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作用,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通过政府的财政投资、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自建等方式,加快基层重要部位、复杂场所、公共区域、铁路沿线和农村薄弱地区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继续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建设,推进各类视频资源联网整合,共享共用。整合城乡社区电商资源,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强化数据信息技术在城乡社区商业中的运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强线下资源整合和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建设,建设一批集网订店取、线下体验、终端配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鼓励有条件的基层供销社联合村级组织参与益农服务站建设,加快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推动扶贫开发兜底政策落地。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供销联社

  四、强化措施,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

  (一)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人口规模、居住条件、交通状况、居民意愿和历史传统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一般在XXXX-XXXX户居民的范围内设定。城市社区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报所在县(市、区)政府决定。到20XX年,基本实现城市社区规模适度、人员配备比例合理、服务管理便捷高效的工作目标。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个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X至X人,即按照每XXX-XXX户居民(XXXX-XXXX人左右)配备一名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原则进行配置,辖区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若干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一般配置X至X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引导优秀人才向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流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通过“两推一选”、组织选派、公开选聘等方式,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标准选拔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带富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村能力强的“三高三强”标准选拔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担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各县(市、区)要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报酬联动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报酬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标准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其他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报酬按照规定标准执行。积极申请省财政按现行补助政策对城市社区中非行政、事业编制的专职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给予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建立市县分层分级培训体系,依托大中专院校、党校和党建培训中心等机构,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每年至少对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X年至少培训一次,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加强社区工作者作风建设,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教育局

  (三)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建立由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牵头单位,基层环保局(办)、文明办、环卫处(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绿色社区联席会,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绿色志愿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每个社区内建立不少于X处、有较高标准的永久性环保宣传栏(或橱窗)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牌,并定期更新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加快社区绿色建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水节能等硬件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活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督员作用,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办。推行绿色消费,选用清洁能源,自觉养成节约能源资源、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房改造。加快社区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强社区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有序推进“花园式社区”建设。坚持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以社区为单位,积极推进水资源再生利用,加强城市社区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社区避难场所服务半径应以避难人员步行XX—XX分钟能到达避难场所入口为原则确定,且宜不超过XXXX米),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开展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现有服务场所建立社区消防体验室、社区消防科普教育馆等,发挥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功能。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由保安员、治安联防员、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将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指挥体系,接受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爱委办)、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XX年,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XX平方米。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率先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商业、物流等自助服务设施。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五)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各县(市、区)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在社区居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议事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或由业主委托专业服务人员落实环卫、绿化及房屋维修等基本服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面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和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五、加强领导,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各县(市、区)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全面推进幸福社区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积极申请省财政按现行补助政策对城市社区工作经费给予补助。各县(市、区)要统筹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做好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和激励宣传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做好城乡社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积极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培树典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11

  为扎实推进校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我校当前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证我校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20xx年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上级关于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意见的精神,以保一方平安为目的,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搞好安全文明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定的环境,巩固我校综治稳定成果。

  二、工作目标:

  实现 “五无”工作目标,即: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众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引发系统恐慌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或社会治安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构筑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综治责任三大体系,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

  (1)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综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处室要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本校和本处室的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各处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和制度,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把矛盾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众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依法妥善地处置群众事件,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学校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倾向性苗头及时报校长办公室。

  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要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 “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

  (1)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保障制度。

  (2)提高技防水平。学校各处室要切实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集合起来。将高档物品存放好,特别要加强对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财务室、微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3)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网吧和淫秽书刊对少年儿童的侵害,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发挥政教主任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总结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建立保持学校校园和周边良好治安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4)采取有力措施,为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要强化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师生食品卫生的检查和管理,落实防盗措施,贵重物品落实专人保管。要经常检查、维护、维修校内的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内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午餐、师生饮水、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应急处置设备必须齐备,确保安全有效。学校要在节假日建立值班制度,同时向家长发出有关安全的公开信,学校的值班安排和导护师安排要上墙公开。

  (5)加大创建力度,争创“平安校园”。 进一步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形成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相关处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切实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

  3、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德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继续加强师生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强化自护教育。要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计划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12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精益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透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即上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为零];

  2、确保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建设方职责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HSE管理部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公司全资企业,包括:

  五、建设工程排查治理资料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资料: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职责制的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状况;

  5、安全教育培训,个性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职责单位和职责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主要资料为:

  1、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状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状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状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状况。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XX]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物业酒店排查治理资料和重点:

  (一)治理资料: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职责制建立与落实状况;

  2、重要设施、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状况;

  3、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检测状况;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状况;

  5、起重、动土、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装修作业的审批管理及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

  6、分包商的安全管理状况;

  7、危险源辨识状况;

  8、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状况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健全状况;

  9、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状况;

  10、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状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高处作业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

  1、与承租、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职责书);

  2、承包商的安全条件,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状况,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状况;

  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状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状况;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化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进行检查与整改。

  七、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密防范事故。布置今年隐患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用心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及企业发展的重要好处,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各企业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状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了公司HSE管理部。

  (二)制定措施,落实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职责到位、工作到位。对各种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单位要透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用心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四)吸取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借鉴近年来,个性是07年至今的一些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企业要认真做好阶段工作小结,经验,提出措施。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5)要求,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状况统计表和文字说明状况汇总后,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统一报送公司HSE管理部。

  11月下旬,各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构成总结报告,报公司HSE管理部。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各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HSE管理部将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13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沧字〔20xx〕14号)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xx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xx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xx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xx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xx年6月-20xx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三、重点工作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14

  朝农街道办事处地处西湖区朝阳新城,目前管辖10个社区居委会,面积4.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万人,近几年,因朝阳新城的快速发展,新建楼盘多,且大部分楼盘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业主正在陆续入住,现都由新光、五坊、天琴湾西苑、天琴湾东苑、隆泰苑、向阳社区代管新建楼盘,共管辖新建楼盘14个,总住户1万4千余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XX]13号),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以“推进社区分类治理实现服务精准施策”为主题,大力推进街道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为确保我街道实验目标如期完成,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发[20XX]13号文件精神,以强化党建工作为引领,以扩大居民参与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居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优化社区服务为重点,以深化居民自治为内核,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以营造和谐温馨社区氛围为追求,切实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为建设美丽幸福西湖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方向。推进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团结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3.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进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和人文特色,制定针对性工作思路和推进策略,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街道社区分类治理模式。

  5.坚持统筹推进,重心向下。动员协调各方力量、各个层次、各项工作,统筹结合,共建共享共进。把眼光、资源、管理、服务向下,真正做到基层“吹哨”、部门“报到”。

  三、实验主题

  推进社区分类治理,实现服务精准施策。

  四、实验目标

  根据朝农街道的实际,结合社区房屋结构、人口密度、环境设施及居民结构等要素,对社区进行细化分类,根据不同类型社区的优势、短板和特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社区居民特点及需求差异,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和措施,配套个性化治理方式和方法,尤其在社区治理资源配置、社区服务供给、社区居民自治等方面实施共性差异化相结合治理,提高社区治理的精细化程度和精准化水平。通过二年探索实践,将“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理念融入社区治理全过程,着力打造社区分类治理西湖模式,为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城市社区探索实施分类治理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五、实验举措

  (一)推行社区科学分类

  组织开展社区情况专题摸底调查活动,对全街道10个社区进行全面摸底和梳理。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人口、地域、文化、设施等社区基本要素,依据人口密度、居民构成、小区特征、物业模式等差异情况,将全街道10个社区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超高密度开放式老旧社区

  凉伞树社区、红苗社区、灌婴路社区、五坊社区、新光社区。主要特点:社区内无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大于20%;“4050”下岗人员多,居民交往密切,相互熟悉,对社区有较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具有浓厚的文化地域特色。

  存在的主要问题:生活环境脏乱差,房屋老化、基础设施不配套,物业管理缺位,人员复杂、利益诉求多样,居家养老需求、困难人员生活保障需求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加,社区资源处于“僧多粥少”的境地。

  2.中低密度封闭式商品房社区

  天琴湾东苑社区、天琴湾西苑社区。主要特点:社区内封闭式商品房小区居民占社区居民总数的50%以上,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在5000至10000人之间,各类群体分布比较均衡,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10%左右,失业率低于2%,居民平均收入水平位于中等以上,主要分布于新城区,大部分有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社区基础设施完善,生活环境优美。

  存在的主要问题:邻里关系较为冷漠,居民与物业公司矛盾冲突不断,业委会难以获得大多数业主的认同,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得不到很好的监督整改;街道和居委会对小区的治理,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和指导作用;职能部门对小区的管理各自为政,与居民、居委会、业委会未建立有效的衔接沟通机制;一些小区日常生活并不便利。

  3.低密度回迁式安置片区

  隆泰苑社区、向阳社区、悦湖社区。主要特点:是典型的城市化进程中兴起的居民区,一种是农场社区居民集中安置区,土地被征用,由本场建成安置小区集中居住;另一种是保障房小区,提供给保障房申请家庭。地段主要集中于新城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一般在5000人以下,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大于10%,失业率大于4,5%。

  存在的主要问题:人户分离现象普遍,空心化程度较高;居民之间关系疏离,对社区缺乏归属感,公共事务没人管理;社区配套设施缺失,社区建设层次相对较低;拥有非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社区自治水平低下,人居观念落后,农民变居民的进度缓慢,平房进楼房适应能力不够;精神生活贫乏,麻将室、棋牌室、茶室散布小区,甚至黄赌毒偶有发生。

  (二)推进多元主体、更好服务辖区居民

  实施社区“大党委”工程。在所有社区全面推行“双向服务、全域融合”的社区“大党委”。

  在坚持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打破原有以条为主、条块分割的封闭式党建模式,在横向创建以社区“大党委”为组织核心,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组织设置新架构;在纵向理顺街道综合党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党支部—“党群微家”党小组“四位一体”的党组织网络,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全覆盖,推动街道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促进责任联动、组织联席、资源联享、党员联管、活动联办、民事联商,实现全区域统筹、各方面联动、多领域融合,着力提高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实行社区公共资源优化整合。探索“一委一站多居”扁平化社区管理体制,针对人口密度较高的超高密度开放式老旧社区,整合现有邻近的两个社区的场地资源,集中设置一个区域化中心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公共事务服务;剩余的原居委会的社区服务和办公用房,用于居委会开展居民自治和服务场所,并对社区人财物进一步合理调配,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效果。

  探索“全岗通”社区综合服务模式。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全科业务培训,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制定“首问接待”等制度,打破社区专职工作条线壁垒,实行“全天候接待、全方位受理、全过程负责”,让居民群众始终“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在所有社区逐步实现“1+5+X”社区邻里中心全覆盖。20XX年在兰宫路社区尚水花园小区建设一个“1+5+X”社区邻里中心。围绕生活便捷化目标,逐步构建“15分钟+24小时”生活服务圈,以党建为统领,配套教育、医疗、助老、商业、文体5类基本服务形态及若干衍生业态;使“邻里中心”成为营造社区文化、荟萃社区精神、增进邻里和睦的客厅;成为汇聚生活服务、为老服务、健康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的综合体。

  实施“老旧小区环境提升”工程。针对超高密度开放式老旧社区存在的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老旧缺失问题,优先将该类社区纳入到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投入资金实施一批社区环境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微改造、美丽楼院打造。达到“路平道净、线齐物整、灯亮墙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六、推进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

  1.制定实施方案。在对全街道10个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并广泛听取街道、社区意见基础上,根据西湖区民政局申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朝农街道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调研学习。组织有关人员赴国内社区治理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考察,注重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完善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的政策措施。

  3.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协调机制,统筹领导协调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

  (二)深入实践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

  1.开展试点(20XX年4-12月)。结合社区分类,选取2个社区进行分类治理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2.全面实施(20XX年1-12月)。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街道10个社区全面推行分类治理。

  (三)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

  对三年实验成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发现的瓶颈和短板提出针对性举措,予以完善,在总结中推动实验成果落地;对照实验各项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朝农街道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书记总负责,街道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街道各科室等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民政领导担任。各社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符合社区特色的方案,强化组织指导,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实验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各项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朝农街道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研究讨论实验任务推进情况;各成员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密切协作,分工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二)保障资金,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奖励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中的优秀“社区带头人”、“居民领袖”、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先进个人,扶持社区治理重点项目,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朝农街道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水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查,推进工作。加强工作督查,将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社区治理工作、共建共商共管共治工作纳入社区书记每年述职内容。各社区每季度向街道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社区开展社区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和督查。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15

  20XX年11月,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凤凰山的拆迁等社会事务工作交由金牛区人民政府负责,由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按照区委区政府地“将凤凰山金韦社区打造成全区社会治理典型社区”的总体要求,现将凤凰山街道社会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街道社会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牵头负责街道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熊晓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游治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各组工作推进情况的收集通报和工作协调。

  二、治理方案

  街道社会治理分成“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小区秩序综合整治”、“小区治安综合整治”、“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推进”五部分,按时间先后分成短期整治和长期建设两个阶段,分别由街道各分管领导牵头落实一个板块工作,工作中各负其责,分工合作。

  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组:组长:姚大巍,成员:执法中队、城市管理科、市规划执法局、综治办、派出所、金韦社区、金港物业。

  工作内容:

  (1)对凤凰城小区住户侵占公共区域(道路、绿化等)搭建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2)按照市土地储备中心20XX年7月23日《关于加强凤凰山片区拆迁地地块清理工作的函》的要求内容,对辖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的拆除;

  (3)对小区外道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

  (4)违建拆除后的植绿、补绿和补路等设施进行修复。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完成

  小区秩序综合整治组:组长:熊晓东,成员:社计办、金韦社区、金港物业。

  工作内容:

  (1)对凤凰城小区住户侵占公共区域(楼梯入口、楼梯通道等)堆放杂物、乱停放车辆进行整治;

  (2)对小区内绿化中、树木上乱牵绳挂物进行整治;

  (3)对小区内各楼栋入口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和私拉乱接电线、网络线等进行整治。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完成

  小区治安综合整治组:组长:王晓阳,成员: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金韦社区、金港物业。

  工作内容:

  (1)对凤凰城小区的“四防”设施进行完善;重点整治物业公司保安人员不足、楼梯通道无消防器材、小区重要路段、单元入口无监控设备等;

  (2)在小区每个单元入口建立社会管理服务平台;

  (3)完善小区网格化管理系统,按照“以房查人”的`原则完善登记录入和日常监管工作。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完成

  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组:组长:张正强,成员:党政办、社计办、经济科、金韦社区、金港物业。

  工作内容:

  (1)对凤凰城小内外文化氛围的营造,建立小区文化长廊、邻里文化亭等,植入象棋、花鸟、旅游、骑游等协会等组织,全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充实社区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

  (2)配合街道落实社区办公场所的建设;

  (3)引导社区议事会讨论决议社区老年协会活动阵地建设和活动开展;

  (4)建立社区自治自管组织,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履行凤凰城小区自治自管职能。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完成。

  拆迁安置工作推进组:组长:何斌,成员:拆迁办、党政办、执法中队、综治办、派出所、金韦社区、金港物业。

  工作内容:

  (1)继续推进双水康城剩余300余户房屋产权证办理;梳理凤祥华庭、沙河凤凰城安置户房产证办理的相关资料,适时推开两小区安置房办证工作;

  (2)开展沙河凤凰城小区后续房源住房安置工作;清理凤凰城空置房屋、梳理拆迁过渡户资料、制定住房安置工作方案、实施住房安置工作;

  (3)牵头做好辖区已签协议未拆除旧房的腾退工作;

  (4)全面展开辖区拆迁工作;

  ①20XX年8月30日前分地块和项目完成辖区未拆迁农户、企业的摸底建档工作;

  ②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104亩年内上市地块上剩余3户农户的拆迁工作;

  ③20XX年10月30日前预备役师整合地块上剩余1户农户的拆迁工作;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牵头负责人依据此工作方案的要求,分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办结工作时限,各组工作细化方案于20XX年8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工作小组在组长的牵头安排下,认真履职,相互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各组的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五中午12: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 。

  3、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周一下班前将各组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书面情况通报,发放至相关领导和涉及承办任务的科室。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国家安监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重大、个性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XX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任务

  透过开展XX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XX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XX部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构建自动化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制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XX部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XX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组长组织隐患排查小组到各班组进行检查,负责保障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事宜。

  (二)副组长组织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对各班组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各班组对每次排查的隐患严格按“四定四不推”原则落实整改。

  (三)各成员应抓好生产现场及作业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隐患或领导小组安排隐患整改的隐患,务必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未整改完善的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

  (四)各成员应加强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优先处理大隐患,亲自到现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职责人,亲自指挥整改,负责检查验收,对为整改完善的隐患,即使跟踪落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五)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职责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回报安全按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展状况以及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事宜。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XX部所属X个班组:XX组、XX工段、XX组和XX组职工(包括实习工人、外聘职员等等)及管辖内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资料

  1、安全生产职责制、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及落实状况。

  2、员工安全意识提升状况及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状况,包括新员工、转岗、返岗培训;各类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以及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状况。

  3、现场反“三违”行为状况。

  4、现场定置管理状况。

  5、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状况。

  6、各级危险源(点)监控状况。

  7、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的合规状况。

  8、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状况,包括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用具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检查等是否合规。

  9、检维修作业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危险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作业证。

  10、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状况。

  11、特种设备、安全装置、检测检验仪器、防雷等检测检验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12、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置、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是否贴合生产安全的需要。

  13、厂区环境卫生、标志标牌、交通道路。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完成状况。

  15、生产过程中涉及氧气、煤气、氮气等气体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的,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防范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措施,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贴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6、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其它强碱、强酸等危险化学品的,检查采取了那些预防腐蚀、爆炸、烧烫伤、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各种架空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贴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7、其它隐患排查资料。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为突出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三个阶段资料重点开展:

  第一阶段(1季度)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各班组,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检查各班组20XX年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状况,重点落实各类安全检查职责。XX部主要检查项目如下:起重设备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高、低压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煤气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消防日常安全检查、各类点检/巡检。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3篇活动方案

  3、根据XX部方案,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三违”措施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2、3季度)

  1、全面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不放过每一个生产岗位、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资料,及时开展整理工作。

  2、重点检查防高温、防汛、防风雨雷电等异常天气采取了那些安全防范措施,各类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压力容器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危险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

  3、认真检查落实各班组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实用性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状况。

  4、针对这一时期可能的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大风、防坍塌、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第三阶段(4季度)

  1、结合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活动,督促各班组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2、针对重点部位和区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节日期间,要合理安排工作,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节日期间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

  3、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妥善解决,针对冬季的气候条件及自动化部工作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4、指导督促各班组做好冬季安全工作,认真排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等措施,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加强预防职工在高温作业场所取暖、煤气区域停留等隐患的排查治理。

  5、防治年末突击生产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抢工期、抢进度。

  6、加大反“三违”查处力度。

  7、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改善的措施和要求,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对重大隐患的隐患排查治理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六、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的防范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作业,消除隐患、杜绝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人员应当按照规范的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对检查的结论负责,受检班组务必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带给的受检事实负责。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班组长要亲自抓,简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班组安全负责人应用心组织和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即使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3、落实部门主体职责

  安全员要督促和引导XX部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监督各单位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资金、职责、时限和预案,确保做到“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务必加强监控监测,严防发生事故。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职责班组和职责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并加强进行监控和防护。重大事故隐患应在治理前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专门的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思考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隐患治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隐患治理的有关要求落实整改。

  4、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

  在组织和督促各班组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要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状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隐患的整改完成状况,实行隐患登记、整改、完成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对整改善度缓慢的班组,要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对于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严厉考核,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职责。

  5、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加强信息统计和总结交流

  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统计,简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建立预警系统,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和推荐。要及时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用心推广典型经验,确保XX部的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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