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

时间:2022-11-25 19:30:50 方案 我要投稿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范文(通用1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范文(通用1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范文(通用18篇)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1

  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确保秋冬防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通过广播、短信、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以大力宣讲《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大力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常识为主要内容,以林区内生产人员以及林区游客为重点对象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1、《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各单位应深入到村落、厂矿、作业点,积极开展送《条例》下村活动,在全镇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环境和浓厚舆论氛围,使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及林区单位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的责任,提高社会防火意识。

  2、野外用火安全规定宣传:针对秋收冬种和秋冬季造林地准备,野外火源大量增加的情况,各单位应重点宣传野外用火审批相关规定和违反制度要受处罚等规定,宣传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引导群众有计划地进行烧除,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防火宣传牌和标语宣传:在205、319国道挂森林防火宣传条副5付,设置在林缘边的企业和林区内的厂矿及作业点,由各责任单位在显眼处设立防火宣传牌;各村村委会要在路口、人员集中区、景点设立宣传牌或防火标志,在公开栏或显眼处张贴标语,要求小村张贴10张以上,大村张贴20张以上,应张贴到各自然村。

  4、电影影前宣传:刻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常识、野外用火有关规定、扑火安全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VCD片,利用各村电影巡回时机,进行影前播放宣传。

  5、广播及宣传车宣传:活动月期间,每个赶集日开放广播2小时以上,出动宣传车7天次以上,包村干部、村主干、护林员、巡罗队!点包片在扫墓高峰期应该在路口、重点地段宣传提醒扫墓村民。

  6、森林防火宣传:中小学校应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防止学生在野外玩火行为的发生。

  7、禁火令发布:根据森林火险情况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及时发布禁火令,重点地段重点管制,加大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管力度,包村干部、村主干、巡罗队包点包片加强护林巡山管护,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确保中秋森林防火安全。

  8、巡逻队野外巡逻: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做好出巡准备,于“中秋”重要节日和高火险期间深入田间、地头往返巡逻检查宣传,抓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9、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和演练:对镇村两级扑火队员和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员进行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开展野外扑火演练,提高科学扑火水平。

  10、其他:改变传统习俗,提倡文明祭扫,扼止野外用火陋习,大力宣传文明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通过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以及灾后赔付程序等内容,确保森林火灾保险这项利民惠民政策能落到实处。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2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大年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现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扑救的第一要务;同时,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时间安排

  4月1日

  三、主要措施

  (一)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宣传重点,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二)在国庆长假、重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有关部门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刷新和增设固定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采取张贴防火警示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

  (三)针对秋收和秋冬季造林野外生产用火大量增加的情况,深入宣传炼山安全规程和野外安全用火规定,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广泛宣传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规程,引导林区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进行烧除,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与民政、教育、执法等部门合作,联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我为森林当卫士”等形式的森林防火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措施,携手中、小学生共同增进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督促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中小学、乡村邮递员以及护林员的宣传作用,运用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手段,消除宣传盲区,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少、妇)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不会听普通话)问题。

  (六)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及扑火安全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队伍战斗力,防止盲目扑火而引发伤亡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相应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操作性强、宣传成效好的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确保措施的落实,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强化检查考核。我镇将按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宣传任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组织抽查,并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3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思想意识,突出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关爱森林、防范火灾”、“保护森林、爱护国家、造福子孙、功在千秋”、“小手拉大手、严防森林火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克服事不关己、无动于衷的不良观念,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落实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学生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以对生态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营造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宣传教育活动内容

  1、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及时、准确宣传国家、盛市关于进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切实提高师生森林防火意识。

  2、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学校及各村小要以森林火灾危害和预防为主题的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少一点火灾”的理念传达到每位学生,并通过学生的宣传普及到家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3、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各班主任要就“保护森林、爱护国家、造福子孙、功在千秋”等为主题,组织学生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加深学生对森林防火认识,并影响学生家长。

  4、发一封(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学校将印刷一份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请各班班主任及时将公开信下发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手中,真正实现“小手拉大手、严防森林火灾”。

  5、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大兴安岭87森林火灾25周年反思日、全国第4个“防灾减灾日”,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主题班会。要求每一名学生必需参加并积极发言。

  6、利用升降旗、班队课、集合时间进行宣传。

  三、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与步骤

  (一)时间: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11月30日。

  (二)步骤

  1、准备阶段(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教师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南康市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法律法规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XX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

  (1)以班为单位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写一篇森林防火主题作文,发一封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以学生带动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森林防火宣传,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达到人人防火,杜绝火灾的效果。

  (2)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书写、悬挂(张贴)一条森林防火标语。

  (3)宣传学校森林防火的“五个严禁”,即严禁学生带任何火源进入林区: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玩火:严禁学生参加救火活动:严禁学生在禁火期参与携带香、纸、烛和烟花爆竹等在林区的上坟祭祀活动。

  (4)组织学生开展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树立“我爱家园,防火第一,你我参与,保护森林”的意识,克服事不关己、无动于衷的不良观念。

  3、总结阶段(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要对此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建全和完善各种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防火措施,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好抓实,以推动森林保护和环境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中心小学及各村孝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长是主要责任人,班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村孝教学点校长要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活动正常开展,顺利完成。

  2、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层层落实

  中心小学与各村孝教学点校长、各校与教师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责任书,将宣传活动层层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的责任”的氛围,提高宣传效果。

  3、加强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各村孝教学点要认真做好各个阶段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上课要有备课记录、要有森林防火作文,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黑板报和宣传标语要有照片。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在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临之际,组织全市开展20xx年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9月1日至10月1日。各单位应在此期间内,统一部署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

  三、主要措施

  根据《20xx年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森林防火实际,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栏目,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

  (二)强化林区宣传教育。在林区主要道路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入路口、森林旅游景区,在政府所在地、学校、街道、车站、村委会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厂矿、村庄等地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幅,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走乡串村巡回开展防火宣传,组织艺演出队、电影放映队、宣讲队深入到乡村、集市进行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持续抓好《条例》宣传。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到林区的村落、厂矿、作业点及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条例》下乡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制意识。

  (四)抓好中秋国庆重阳宣传。针对中秋、国庆长假期间景区游客大量增加以及重阳登高的实际,加强对旅游景区、登高点的火管理,在景区入口、景点、登高点等重点部位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有中秋、重阳扫墓祭祖习俗的地区,应积极提倡明祭扫,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五)注重扑火安全宣传。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以及VD片,结合县、乡、村以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二)强化检查监督。各县(市)区要深入乡(镇、街道)、村、森林经营单位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方案的“四落实”(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市防火办将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于10月0日前报市防火办。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20xx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造成损失,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宣传与检查森林消防安全、把检查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近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宣传月和火灾隐患排查月时间

  活动时间:9月26日—10月2日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

  1、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2、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4、要组织森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辟防火宣传栏,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扩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每村至少要张贴宣传标语条以上,要对以往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

  5、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好计划烧除林缘田边草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6、要积极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程,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及签收回执单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

  7、要在进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公告“12119”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情况、森林应急队伍的组建情况、灭火器材储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2、排查各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排查林缘边、公路旁、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林内各处厂矿企业、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4、排查各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

  5、排查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查,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持避免大的问题发生。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要责成业主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镇将派出暗访组,检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表彰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6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7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坚持“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通过部门和媒体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力量,以“提升全民森防理念,共同呵护绿色家园”为主题,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广渠道、宽领域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为保护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

  2、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

  3、上级重要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

  4、“5·6”特大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

  5、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6、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

  7、森林防火先进事迹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8、其他森林防火相关知识。

  (二)重点人员

  在加强林区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同时,将林区职工群众、旅游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野外作业人员、林缘地带住户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等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人员,提高其防火意识。

  (三)重点部位

  把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部位,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四)重点时段

  把入户宣传时段、“5·6”反思日、“5·12”防灾减灾日、“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和“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春、秋防期间的重要节假日以及森林高火险期作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时段,增加宣传教育频次。

  三、主要工作

  (一)多形式落实宣传教育措施

  1、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各镇场、管护区要抽调防火经验丰富的干部,深入到林间农户、林内作业点、边远村屯、林农交错部位,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旅游公司、导游间、属地森林防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作业人员间,以及同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都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严格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对象采取签订《森林防火保证书》的形式落实宣传责任、加强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印制和发放宣传品。区局要及时发布《森林防火布告》或《森林防火命令》;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印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森林防火宣传手册》等宣传制品;各镇、林场、管护区、各社区要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站点、防火宣传车开展群众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3、修缮、更新宣传设施。各主要公路干线,按照每5公里1块的标准建设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及时修缮和更新原有宣传设施;在出入我区的主要公路口,特别是与外区毗邻的出入口,增设醒目的大型宣传牌,将森林防火宣传和发展管护区经济宣传内容相结合,营造安全发展的宣传氛围;在林区重要路口、防火检查站、森林旅游区、林场驻地都要设有森林火警电话“12119”和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传标识;旅游景区要结合实际,增加具有鲜明特色的森林防火宣传设施;选取若干防火瞭望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游客提供旅游观光服务,对瞭望塔塔员、管护员和巡护员增加基础的人文、历史、地理知识培训,使他们不但成为防火工作的战斗员,还要成为森林防火和旅游景区、景点介绍的宣传员。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交通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10月末

  4、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全覆盖”工程。各单位要突出抓好旅游区、火车站、客运站、旅店宾馆、窗口单位、外来企业、野外作业单位、林农交错区域、林下资源承包经营区等重点部位,充分利用宣传单、电子屏、广播、宣传条幅等形式做好全覆盖宣传。统一组织森林防火彩旗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暂行规定》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的预警旗;印制带有宣传内容的彩旗并布设于公路重点路段、城镇出入口、管护站、检查站周边及广场、主要街道等人员密集区域,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增强人们防火意识。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火车站等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10月末

  5、抓好典型宣传。要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提升森林防火的社会关注度。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区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防火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反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要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曝光,对漠视森林防火的人员予以震慑。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台、记者站、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12月末

  6、发送宣传和警示信息。要协调移动通信运营部门,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段,向本地手机用户以及进入XX区的外地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火险警示信息。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移动通信运营部门

  (二)深层次做好法律法规制度宣传

  普及森林防火法制知识,推进依法治火,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防火命令》、《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布告》和我区其他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宣传,让法制深入民心。重点组织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实质,努力构建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社区

  完成时限:3月—6月;9月—11月

  (三)全方位开展“五六”反思宣传

  将“五六”特大森林火灾反思教育作为宣传主线,广泛收集素材,通过媒体播报、警报鸣笛、车队游行、宣传图板、摄影航拍、万人签名、扑火演练、扑火设备展示等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大型反思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防火办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5月6日当天

  (四)广渠道拓展媒体宣传效果

  1、电视新闻媒体宣传。XX区广播电视台要在春、秋两防期开设森林防火专版或专栏,播放和刊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口号、森林火灾危害性、防扑火知识、林火避险自救常识、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扑火先进典型事迹等宣传内容;要在“两防”期间制作播放森林防火专题片、防火公益性广告、森林防火标语口号、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和森林防火动态等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记者站

  完成时限:全年

  2、网络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制作成本低、互通互联强、宣传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受众关注度高的优势,利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通过新闻、图片、动画、视频、投票等民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XX区网信办

  责任单位:政府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3、社会公益性宣传。要加强社会公益性森林防火宣传,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利用自身广告宣传单、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商业性宣传活动时,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4、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区文明办、XX区广播电视台和全区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和推广祭献鲜花、种植长青树、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等传统祭祀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避免因祭扫引发森林火灾。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广播电视台、各镇场、管护区及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五)宽领域展示我区森防良好形象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促进森林防火工作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编报森林防火信息。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地级宣传媒体和《绿色时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等驻地记者站,将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外宣传,进而引领全社会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共同成为绿色家园的呵护者。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防火办、各镇场、管护区

  完成时限:全年

  四、宣传步骤

  (一)入户宣传

  春防期间3月1日至3月15日,秋防期间9月初至9月15日主要采取入户宣传方式,对居民住户进行首轮宣传,签订宣传教育责任状,责任状上要明确:有大型机动车和农用车辆的住户,必须加防火罩。

  (二)全面宣传

  春防期间3月15至4月15日,秋防期间9月15日至9月30日全面展开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宣传责任。

  (三)集中宣传

  春防期间4月15日至5月15日,秋防期间9月30日至10月15日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加大各项法规制度、注意事项等宣传教育的频率。

  (四)分散宣传

  春防期间5月15日至6月15日,秋防期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把工作重心向防范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转移,针对性地反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树牢任务意识,找准落实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任务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和《重要节假日宣传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具体落实责任人,选配业务素质好、热爱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专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找准落实措施,确保将宣传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各镇场、管护区要于3月15日前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区防指将组成检查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宣传教育责任、任务不明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引发人为火灾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部门分工联动,营造浓厚氛围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森林防火宣传责任,落实好各项工作。宣传部要负责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工会、团委、妇联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教育活动;文体旅游局要和旅游组织者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状,加大对外来旅游人员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交通局要通过在汽车站、运营车辆上张贴防火布告、防火标语以及向旅客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铁路负责通过列车广播、车站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广大旅客进行大密度、高频率的防火宣传;客运站负责在客运站开展对外来人员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局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课堂”、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和征文等主题宣传活动;供电局、农业农村局、资源科、营林处、自然资源局等有野外作业任务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入山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XX大队及局直属森林消防大队要积极配合林业局防火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交流总结,及时推广经验

  各单位要及时编写高质量的森林防火工作信息上报区委宣传部和林业局防火办。林业局防火办将择优以简报形式推广、学习和交流,并推荐相关媒体进行刊发;春、秋防火期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要及时收集、记录地级以上媒体正面报道本地、本部门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包括报道次数、媒体名称、报道时间及报道内容等)并分别于6月底前和11月底前连同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送林业局防火办。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8

  为贯彻落实了《全县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全县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

  二、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年森林防火命令》;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阶段。

  2、春、秋季节入山采集、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和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阶段。

  3、防火期内,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阶段。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阶段。

  (三)重点工作

  1、以科学制定本地宣传方案为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以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的投放和管理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全镇规范统一的宣传警示物标准化建设,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高宣传质量。

  3、以切实抓好林区群众分层次教育宣传为重点。为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要加大开展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会森林火灾的危害和相关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在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集中时段,倡导文明祭祀;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结合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宣传日,要普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

  5、以规范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档案,对辖区宣传警示物详细登记,促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步骤

  (一)进入防火期前的准备阶段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要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清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进入防火期的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

  2、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达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生产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倡导文明祭祀周”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5、开展森林高火险期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禁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防火期结束后总结阶段

  1、做好宣传工作总结,适时上报书面材料。

  2、及时做好非固定宣传物的撤收工作。

  四、基本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协调,确保宣传教育质量。

  2、要依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林区村屯、主要入山口都要设一处旗阵。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3、镇森防指要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落实了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9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造成损失,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宣传与检查森林消防安全、把检查重大森林火灾隐患、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近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同时,要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二、宣传月和火灾隐患排查月时间

  活动时间: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月活动

  1、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案例宣传以案释法。

  2、要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3、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意识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4、要组织森林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开辟防火宣传栏,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扩大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每村至少要张贴宣传标语3条以上,要对以往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进行刷新。

  5、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宣传林缘田边草等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烧除操作规程,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烧除工作,组织好计划烧除林缘田边草工作,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

  6、要积极组织属地的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单发放及签收回执单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

  7、要在进山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和各类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公告“12119”全国森林火灾统一报警电话。

  (二)火灾隐患排查

  1、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情况、森林应急队伍的组建情况、灭火器材储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2、排查各村防火工作是否部署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检查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3、排查林缘边、公路旁、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加油站点、垃圾堆放点等是否有森林火灾隐患,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查林内各处厂矿企业、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4、排查各村森林火灾预案和扑救措施是否落实。

  5、排查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6、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要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查,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持避免大的问题发生。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隐患要责成业主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是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道屏障,各村、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定方案。要在总结几年来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保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镇将派出暗访组,检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四)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表彰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10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防灾减灾和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提升全民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以及防灭火业务知识和科学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森防指总体部署,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加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事迹等。

  (二)重点区域

  要在农林交错区、偏远山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人流密集地段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

  在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人(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清明节、庙会、五一、国庆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全县森林防火部门,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禁火令》,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禁火令》的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指导性。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等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区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

  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度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宣传标识要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在林区重要入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都有设置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加大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和森林防火预警信访旗的设置密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好森林防火。

  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宜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

  (四)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五)积极开展好“森林防火八进”活动

  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进企业、进景区的“八进”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特别是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要联系协调教育部门在防火期组织“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主题班会、出一期图文并茂的森林防火知识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

  (六)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带动一片、宣传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七)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

  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尽职尽守的感人事迹,放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1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XX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开展第二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携手护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为确保本次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林草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广泛宣传防火知识,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林草防火意识,形成“人人都是防火宣传员”“人人都是防火监督员”的良好局面。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XX省实施办法》、XX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XX省2022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XX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XX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各地制定的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二)宣传工作方式

  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宣传车、微信群、抖音等各种宣传手段,做到电视有节目、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手机有短信、车辆有广告、道路有标语、网络有帖子、职工有手册、喇叭有声音,全面提升社会关注度,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宣传活动内容

  本次宣传月活动共分为规定动作、专项动作和自选动作三个部分。规定动作所有单位均需完成,不打折扣;专项动作为杨家湾镇政府、国有林场在实现宣传全覆盖的基础上,还要承担全县防火宣传进景区的专项动作。国有林场进飞龙山、保塔山景区宣传,杨家湾镇政府进故城村景区宣传。同时,各单位、各乡镇要在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和专项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保证规定动作做到位,专项动作有深度,自选动作够出彩。

  县林业局要在同舟广场组织举办全县第二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与XX县电视台等官方主流媒体合作进行常态化的线上宣传,组织一次短视频评选活动。

  1、规定动作

  (1)县林业局举办一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

  (2)国有林场、各村委会与林区企业和农户要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3)制作更新一批宣传标语,发放一批宣传单、宣传品;

  (4)运用新媒体开展线上防火宣传。

  2、专项动作

  在风景区、旅游区、重要设施附近设立宣传警示标识,通往景区的道路两侧插立宣传旗;在通往景区的公交车上播放防火广告或张贴宣传海报;为景区游客和商贩发放宣传单,送上《森林禁火告知书》,对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告知进入林区不携带火源,配合使用“防火码”等;利用防火宣传车循环播放防火广告、防火短视频;景区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官方平台及时发送防火海报、防火宣传信息。

  3、自选动作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至少一项主题突出、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文艺下乡、线上林草防火知识有奖竞答、部门间合作等方式开展主题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方法,释放基层活力,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使防火宣传工作更切合实际、更丰富多彩。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主管领导和防火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实抓细;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火宣传,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各乡镇要围绕活动主题,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林草防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当地林草火灾多发易发因素,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防火宣传,确保宣传有主题、有特色、有亮点。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落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将防火宣传活动与3月12日中国植树节宣传活动相结合,借植树节将防火意识“值”入群众心中。全面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务必要按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数量、看质量、观效果,对组织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总结工作经验。要将“总结经验做法”作为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一环,认真总结提炼措施,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既要重点抓,又要经常抓、持久抓、反复抓。

  (六)推动常态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好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七)做好疫情防控。各单位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规定,因地因时创新宣传形式,落实好防护措施,流通物品要做好消毒,确保疫情防控、防火宣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12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7、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13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14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4日)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区域管辖

  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由村委会负责,镇政府协助。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控,真正把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村与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毗邻村均要组织力量扑救,做到村村联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认真落实“攻难点、找薄弱、消隐患”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2.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及时上报镇党政办、林业站。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确保一个主要领导带班,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28707001、28707003)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6、镇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7、各村要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奖惩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好各类野外违章用火。镇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补贴,发现二次以上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15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扫墓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隐患最突出的时段,过去由于群众上山扫墓引起的森林火(警)灾时常发生,给村集体及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为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杜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警)灾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请有关单位遵守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镇防火安全,镇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

  二、加强督查,强化措施落实

  1、镇清明防火工作小组在清明期间分头包片下村,镇森林防火扑火专业队,严阵以待。实行24小时全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适时督查各村值班情况,确保火情信息畅通。镇政府值班电话。

  2、镇联村干部在清明期间要进驻所联的村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各联村工作应在岗在位,负责搞好所联村的森林防火工作。镇主要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查岗。

  三、村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各村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落实野外暸望员制度,村两委要列出清明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并进行分片包干,确保不留防火死角,同时各村应成立扑火应急小分队(不少于20人)。各村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包干情况和村扑火应急小分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2、各村两委成员清明期间应全部参加值班巡逻,不得请假。各村主干在此期间确有急事需要外出的,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各村要把清明山期间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巡逻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3、清明期间,各村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应有村干部及值班员进行站岗放哨,做好宣传工作,制止扫墓者携带香、烛、鞭炮、纸钱上山,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禁止扫墓者在山上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禁止在山上吸烟,乱丢烟蒂。

  4、各村扑火队在清明期间应严阵以待,确保人员、扑火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及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要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6、各村应指派专人做好森林火灾后勤保障工作。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16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17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森林防灭火督导方案18

  今年是国家将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的第一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建设方式

  1、听汇报。本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中国大学排名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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