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通用12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1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构建农村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解决农村重大事务“上级监督过短、下级监督过软”问题,为打造“牧歌小乡秀美xx”提供和谐稳定的农村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就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清廉村居”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一批廉洁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让全乡村居学有榜样、追有方向、干有标杆,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增强,“小官贪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标准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村“两委”班子通过“三述一评”等方式,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村情月报”制度,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各界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由乡代管,村报账员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级债务化解的`相关规定,切实规范村级债务化解行为,确保债权应收尽收,未违规新增村级债务。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对村居“两委”以及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正常开展对村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扶贫救济等方面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五)事业和谐发展好。村干部在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上起着“领头羊”的作用,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群众满意率90%以上。村民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妥善解决邻里矛盾,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年度未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集体上访、重复越级上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稳定事件。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党员干部引领农民群众创业致富,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总量在全乡处于上游水平或增幅处于前列;村民人均收入处于本乡上游位次或增幅处于前列。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建立档案。在全乡7个村大力开展“清廉村居”活动,20xx年计划在全乡建成1-2个“清廉村居”,今后年度根据建设情况可适当增加。乡党委、政府将按照“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要求,综合分析,严格标准,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精心挑选1个村作为“清廉村居”示范点进行培育,名单于每年4月底前报乡纪委汇总后建立档案。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村党支部将对照“清廉村居”建设要求,针对建档村居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创特色、出亮点、见实效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清廉村居”。要鼓励建档村居因地制宜丰富特色内容,开展自选动作。每年年中,由乡纪委组织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培树典型,强化激励。每年底,由乡纪委组织对建档村居进行总结,将符合“五好”要求、得分靠前的村居确定为“清廉村居”示范点。同时,将“清廉村居”建设情况列入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被确定为“清廉村居”示范点的所在村予以加分。
(四)总结提高,辐射引领。乡党委、纪委及时对“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全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今后每年建设一批新的“清廉村居”,同时对已确定的“清廉村居”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清廉村居”建设标准的示范点予以取消,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对所在村予以扣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乡党委政府专门成立由纪委、组织、财政、农业、民政、信访等科室人员组成的xx乡创建“清廉村居”活动领导小组。乡纪委为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创建“廉洁村居”活动实施方案和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经常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职能科室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党支部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乡纪委要牵头抓好“清廉村居”建设组织协调工作;乡纪委要抓好村监委规范化运行;乡组织口要抓好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乡宣传口要大力营造“清廉村居”建设的浓厚氛围;乡民政口要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乡农经口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乡农业服务中心等科室涉农资金监管部门要分别抓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三)务求工作实效。乡各村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村居”建设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2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xx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xx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xx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xx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严查“腐败”。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1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10一12月)。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一20xx年12月)。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xx风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xx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xx”“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3
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xx”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一是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应用。围绕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督促各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7月底前完成平台推广使用,同步运用好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基层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网上公开,提升监督质效。建设“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村社党组织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开展监督、反映诉求,构建诉求办理、反馈全流程在线流转机制,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镇<街道>)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应用,将“三资”管理系统建设与清廉村居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开展全市6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xx年度账务各镇(街道)间交叉审计,对个别问题突出、群众有反映的村社进行重点审计。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规的问题线索,应统一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牵头单位:市农水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二是治理农村涉纪信访行动。聚焦“一肩挑”主职干部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村务管理运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上下联动、分类处置,实现快办快结、逐件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进一步巩固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是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涉恶、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街道>)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街道>)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水部门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加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一线,注重督查实效,加强分类指导。要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各镇(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量化指标分析,推动镇(街道)主动找标杆、建标杆。对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够有力的镇(街道)和村社,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4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学习市委办公室引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字〔20xx〕23号)、《县委县府印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xx〕16号)要求,经xx镇党委会议研究,结合xx镇实际,制定了《xx镇党委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为保障首批试点村xx村清廉村居建设顺利开展,制定该打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的'建设目标,通过“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突出“四村并举”(支部带村、民主管村、监督正村、清风润村),落实清廉治村“八项要求”(政治建设必须摆在首位、村级决策必须民主规范、“三资”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监督、村级“三务”必须全面公开、村级监督必须有力有效、党员干部必须带头示范、乡风文明必须与时俱进)。年前着重打造xx村,计划利用5个月的时间完成示范点打造。
二、打造目标
通过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严管厚爱为手段、以强化制约为重点、以全面公开为关键、以正风反腐为保障、以崇德尚廉为导向,促进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着力实现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六清”目标,为深化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打造思路
综合利用xx村新启用的办公楼区,发挥其位于村居中心的位置优势、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图板展示、扫码监督等方式,将清廉文化、清廉氛围融入村居生活日常。充分发挥“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治村、乡村大舞台作用,宣扬清廉家风、清醇村风。进一步厘清便民服务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责任清单、工作流程,细化精化“三务”公开栏,启用临沭村务清监督平台,实现村民线上、线下同步监督。
(一)阵地建设
1、以xx村办公区为主阵地,在村委办公区门前广场打造廉政文化宣传角,重新设计规划“三务”公开栏。
2、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在办公楼二楼设置专用办公室,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办公设备齐全。
(二)氛围营造
1、办公区前广场有多处公开栏,可制作整墙清廉主题图板。门口处设置xx村村务清二维码展示图板,方便经过群众及时扫码了解。
2、二楼楼道打造清廉走廊,内容主要为清廉警示标语、村规民约、小微权力清单、村内好人好事、“清廉家庭”光荣榜、“三务”工作分工架构图等。
3、利用美丽乡村打造时设置的在村内大街小巷的宣传图版,邀请广告公示重新针对清廉村居建设设计图版,xx村村务清二维码宣传展示图板,业务办理清单、办理人员、办理流程及时限均以图板形式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4、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内部,根据尺寸重新设计图板样式,内容主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责、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等。
四、工作任务
村级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严格履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流程、落实“三务”公开、强化基层监督等工作的同时,创新打造“四个好”的工作新局面。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保证不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监督。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季度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对村两委以及村监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会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
五、任务要求
(一)启动阶段(9月-10月份)。制定清廉村居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启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10月-11月上旬)。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10月底前,加强对清廉村居示范创建的服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完成清廉村居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并开展督查指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上旬-11月下旬)。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总结和清廉村居示范点评定情况,配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考核工作。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5
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网络,市纪委正在我市全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新实践。根据《xx市“清廉村居60分+”建设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执纪严明扬正气、建章立制树清风、清廉文化润心田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清廉班子、清廉村务、清廉文化”的建设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探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村社治理规范有序、家风民风淳正向善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时间
以xx村为重点村先行先试,原则上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其余各村(社区)原则上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可同步推进,并应长期坚持。
三、工作内容
(一)维护清廉队伍
1、强化制度教育。收集遂宁市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用权行为规范、议事规则、财经纪律、工程管理规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规定、办事服务制度、组织人事纪律、村务监督制度,制定制度手册,督促村(社区)干部认真严格遵守执行。
2、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档案。制定《廉洁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实施“两委”干部个人财产、工资、投资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个人廉洁档案,每年更新一次,动态掌握“两委”干部廉政风险情况。
3、推动班子队伍清廉化。根据村(社区)干部日常履职情况、廉洁用权情况,以及通过干部廉洁档案掌握的有关问题,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将不合格的班子成员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源正水清”。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党建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二)重塑监督机制
1、加强对村(居)监督委员会履职的考核。由镇纪委制定履职考核办法,保障各村(居)监委会主任考核和待遇发放。制作《xx市xx镇村级监督一体化工作手册》,梳理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及纪实台账,做好日常考核。
2、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其派发工作任务,激励监督委员会主任积极履职,发挥“监督末梢”的探头作用,将其日常表现纳入年度考核。
3、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定期组织监委会主任参加集中学习,提高履职本领,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工作推进。
4、建立村监委片区监督机制。将全镇9村1社区按照就近原则划分为兴隆、xx两个片区。兴隆片区由镇纪委两位同志负责指导,xx片区由镇纪委李琪、胥可两位同志负责指导,进一步增强指导力量,助推监督发挥实效。
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财政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三)推行阳光村务
1、拓展公开模式。以公开栏为主阵地,精简公开内容。每季度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广泛公开村(居)务、党务、财务,遇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公开资料报镇纪委备案。
2、全面推广使用“遂宁一卡通”微信小程序。动员所有公职人员、群众关注,确保群众会操作、懂查询,让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及村务、党务、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3、加大重点项目的公示公开。及时公开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中标单位、工程进度等,将工程项目始终晾晒在阳光下。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推广清廉文化
1、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充分结合我镇历史文化、重点产业等,挖掘探索廉洁文化品牌。
2、建设清廉文化阵地。结合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浸润作用,以文化室、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设置清风“读书角”、廉政书画工作室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场所,吸引老人、小孩等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提高廉政文化的受众面。
3、培育优秀家风文化。通过“家风故事大讲堂”等活动挖掘好家风,向全社会推广,实现好家风带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发展。
4、开展丰富廉政活动。通过举办廉政坝坝会、廉政文化节目展演、廉政故事分享会等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让党员干部群众乐于受熏陶。
5、坚持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维护好村级警示教育专栏,通过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观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纪委、各村(社区)
(五)明晰小微权力
1、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结合市纪委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印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手册》,让干部群众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办事流程,力促用权清晰。
2、继续推行“六手印记”工作。全覆盖推广“六手印记”工作法,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推动小微权力公开运行。
3、做细做实“阳光三问”工作。继续做好镇级阳光问效、村级阳光问权工作,扎实整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通过反馈会、回音壁等方式向群众回复整改情况。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由镇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把“清廉村居(社区)”建设纳入我镇总体工作布局。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对联系村(社区)建设工作定期督促、加强指导。镇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村(社区)要结合村情社情、历史文化,开展符合实际情况的创新举措,推进一村一韵、一村一品、一村一策“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不断丰富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活动形式,让“清廉村居(社区)”成为群众普遍赞誉的廉洁品牌。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意义、经验做法的宣传,通过开展文艺汇报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中来,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文化、廉洁文化,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6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建设“清廉村居”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以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以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等措施,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实现以下目标: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违纪违法问题明显减少。
(二)农村基层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农村基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更加完善,权力运行流程更加规范,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
(三)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更加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健全,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四)农村基层社会风气更加清朗。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民风明显好转,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
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对农村基层群众的廉洁文化教育。通过举办廉洁文化讲座、开展廉洁文化活动等形式,向农村基层群众宣传廉洁文化,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二)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
完善农村基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的职责权限,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流程。
加强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财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
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民代表会议的组织形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村民的`民主决策权得到有效保障。
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制度,规范农村基层事务管理,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
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四)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建设
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奢侈享乐等不良风气。
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良好的家风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五)加强农村基层廉洁文化建设
挖掘农村基层廉洁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农村基层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中的廉洁元素,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
建设农村基层廉洁文化阵地。结合农村基层实际,建设廉洁文化广场、廉洁文化长廊、廉洁文化书屋等廉洁文化阵地,为农村基层群众提供廉洁文化教育场所。
开展农村基层廉洁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廉洁文艺演出、廉洁书画展览、廉洁故事演讲等廉洁文化活动,丰富农村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任成员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清廉村居”建设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本村“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廉洁文化建设等。
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推广。
(三)考核验收阶段
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对照“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总结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接受上级考核验收。做好迎接上级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汇报。
巩固提升建设成果。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任成员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纳入村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两委”成员为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8
根据《湖北省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农发〔20xx〕29号)、《关于推进清廉丹江口建设的意见》(丹发〔20xx〕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廉洁勤勉、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三资”监管规范有序、村风民风淳正向善的清廉村居,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清廉丹江口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新时代党建引领村居治理行动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加强对各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教育和监督。
2.全面加强村居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建好“红色美丽村”,扶持“绿色发展村”,培育“善治示范村”,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健全“行政村党支部(总支,党委)—村民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中心)户”的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全面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全面推进村(社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培训,健全和执行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从严从实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3.选优配强村居带头人队伍。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深入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管理,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全面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保障村级必要支出。
(二)开展村居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提升行动
1.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理清村居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实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减轻基层组织负担。按照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方面职能权责,分类梳理权力事项,统一制定规范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和履职流程图,推动村居小微权力监管更加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开辟线上线下箱结合的小微权力运行公开与监督渠道,保证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高效规范。
2.深化村居事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实施村(社区)事务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坚持做到“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要及时公布”。设置完善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搭建信息化公开平台载体,全面实行事务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实时查看、实时监督,保障村(社区)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强化村集体“三资”监管。完善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管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推进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推广使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行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经济(股份)合作社,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完善村账街道管制度,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推动“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办分离。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推行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4.做深做实村居政治巡察和监督。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突出重点问题,分类运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点穴式巡察、机动式巡察、“回头看”巡察等方式,确保巡深巡透,不留死角。压紧压实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直接责任、街道党工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和街道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进街道党工委全面监督、街道纪检监察部门专责监督、街道职能部门监督管理、村(社区)民主监督统筹衔接,整合监督力量和资源,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
(三)开展村居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行动
1.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重点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等问题;项目建设中贪污受贿、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政策执行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收受贿赂等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对涉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信访件督办力度,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2.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实现领导体制衔接、工作体系衔接、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考核机制衔接。突出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监督,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围绕乡村振兴到人到户政策性补助资金、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资金、民生领域政策性补助资金等政策项目落实情况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3.推动基层扫黑除恶常态化。注重法治宣传和教育,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焦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采掘、渔业捕捞、资源承包发包等领域的涉恶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村霸”及其幕后“保护伞”。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村霸”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
(四)开展村居作风建设一体推进行动
1.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抓常抓细抓长要求,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坚守重点节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加大基层“四风”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探索就近通报、常态警示方法和渠道,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
2.大力弘扬清廉文化。深度挖掘和宣传为民务实、廉洁勤勉的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及警句格言,用好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街道文化广场,中心村文化广场、村文化活动室等场所,加强清廉文化传播和价值理念培育,挖掘当地清廉文化资源,打造“清廉文化乡村”品牌。鼓励文化院团开展清廉影视、戏曲文化创作。继续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开展纪法宣传教育进村庄、进社区活动,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3.扎实推进移风易俗。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指导村(社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教化作用。规范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执行,引导村(社区)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高价聘金、大操大办、封建迷信、带彩娱乐、乱占滥建等陈规陋习,推动党风政风与村风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建立乡风文明评议激励机制。深入开展“豪华墓”“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治。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掘和宣传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宣传弘扬时代新风。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履行好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坚持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责任机制。
(二)加强宣传示范。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活动的宣传,我街道将选择1个清廉村居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全处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村(社区)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以及服务保障不积极、协作配合不到位的,将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区)每季度要向街道纪工委书面报告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9
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xx〕2号)和《关于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绍乡振组办〔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实际,为扎实推进我区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xx—20xx)》,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步骤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xx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xx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xx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xx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xx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建设“政治清明、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清廉村居为目标,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廉村居建设,使村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村级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村务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农村基层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群众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提升组织力。加强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村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村级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加强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重大事项决策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强化权力监督。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明确监督职责,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加强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监督。
(三)推进村务公开透明
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村务信息,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包括村级财务收支、工程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
加强公开监督。建立村务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清查核实资产。定期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查核实,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规范资产处置。农村集体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确保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
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防止村级财务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五)培育清廉文化
加强廉政教育。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通过举办廉政讲座、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弘扬清廉文化。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清廉元素,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活动,如举办清廉文化书画展、文艺演出等,营造浓厚的清廉文化氛围。
推进家风建设。开展“廉洁家庭”“好家风好家训”等评选活动,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的家风促进党风政风民风。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本村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水平。
(三)总结评估阶段
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村级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清廉村居建设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指导,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考核评估。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纳入村级党组织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工作成效的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11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努力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廉、居务清爽、民风清朗的清廉村居,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优化组织结构: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
高质量换届: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
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
提升能力素质: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
保障经费: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
厘清权责边界: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
推动“三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
完善监管制度: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
信息化监管:利用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
建强监督组织: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
推动“大监督”格局: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
8.持续推进反腐“拍蝇”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
加大整治力度: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
9.深入开展专项监督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
运用监察系统: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
10.强化宣教引导
弘扬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建设清廉文化阵地。
培育家风文化:通过“家风故事大讲堂”等活动挖掘好家风,向全社会推广。
三、实施步骤
制定方案: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对清廉村居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
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
监督检查:定期对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总结评估:对清廉村居建设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廉村居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清廉村居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廉村居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深入开展,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以提升农村治理水平为目标,以弘扬清廉文化为引领,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障,努力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清廉村居建设,实现以下目标:
干部清正廉洁。村 “两委” 干部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村务公开透明。村级事务决策民主、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村务公开及时、全面、准确,群众对村务工作的满意度高。
村风民风清朗。农村社会风气良好,村民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无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现象。
乡村治理有效。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廉政教育。定期组织村 “两委” 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学习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典型案例,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严格干部管理。建立健全村 “两委” 干部廉洁档案,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对干部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杜绝铺张浪费。
(二)推进村务公开透明
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按照 “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将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财务收支、惠民政策落实等事项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创新村务公开形式。除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传统形式公开外,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提高村务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
加强村务公开监督。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弘扬清廉文化
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在村庄主要道路、广场、公园等场所设置清廉文化宣传栏、标语牌等,营造浓厚的清廉文化氛围。
开展清廉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清廉文化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通过举办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知识竞赛等形式,传播清廉文化。
培育清廉家风家训。开展 “好家风、好家训” 评选活动,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家风家训,以家风促村风。
(四)强化监督制约
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村党支部和党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对村级事务进行全程监督。
完善民主监督。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监督作用。建立村民监督小组,对村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强化审计监督。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加强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召开动员会议,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总结推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考核验收阶段
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进行检查评估。
对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对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村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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