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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物流实施方案(精选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村振兴物流实施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村振兴物流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广西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和统筹协调,聚焦系统集成,推进农业、商务、供销、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在农村地区的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农村寄递物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物流支撑“四大”体系,全面提升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能力水平,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快速提升阶段(2022—2023年),基本建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物流体系,全区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中心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应建尽建,实现全区自然村“村村通快递”,行政村“快递天天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巩固提升阶段(2024—202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链条完整的农村物流体系,实现快递“送上门”、冷链“通地头”、电商“全覆盖”、物流“一张网”,农村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
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供销社牵头,依托广西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等搭建农村寄递物流主渠道。按照开放共享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1.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在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承担统仓共配功能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具备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功能)。广西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邮政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等领域物流龙头企业,采用新建、改造等方式,整合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电商物流现有场地、设施、网络、信息技术等资源开展建设。
2.建设中心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在人口相对密集、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发挥流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整合优化当地现有土地、仓储设施、商业设施建设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打造上接县、下联村的农村寄递物流中转节点,承担中转仓储和分拨配送功能。
3.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在每个行政村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别建设1个具备共同配送、代收代发功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通过新建或者整合行政村现有供销社基层服务网点、益农信息社、农村电商服务点、农产品购销代办站、村委会办公场所、党群服务中心等乡村公共设施资源,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4.整合提升村级物流网点功能布局。推动村邮站、农村电商服务点、益农信息社、邮乐购站点、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供销社基层服务网点、快递末端网点等融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实行站点共建、服务共享。积极将自然村便利店、小卖部等培育成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分支服务点,拓展代收代办代缴、代买代卖等公共服务功能。打造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为中心、以自然村服务点为分支的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网络。
5.开展“县—乡—村”双向配送。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运营主体,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中心乡镇寄递物流中转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强与寄递物流企业合作,整合现有物流系统资源,承接辖区寄递物流统仓共配业务。根据实际需要,搭建“县—乡—村”或“县—村”寄递物流双向配送主渠道,并逐步覆盖自然村,实现寄递物流每天进村出村。
6.推行“行政村—农户”配送。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运营主体从在家从业党员和经营便利店、小卖部等的个体户中选聘兼职人员,负责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代收代发业务,并将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邮件快件配送至自然村服务点或农户,协助开展邮件快件上门服务。鼓励村“两委”干部、党员利用上下班或进村屯工作的便利,为群众提供收寄快递服务。
(二)健全农村冷链物流体系
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供销社牵头,依托中农批(北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广西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现代物流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等搭建农村冷链物流主渠道。加强统筹规划,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建设运营,加快补齐农村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推进农村冷链物流数字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动形成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联通全区、辐射全国的冷链物流网络。
7.建设县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依托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引导冷链物流经营主体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具备加工、质检、分级、包装、冷储、冷运等功能的县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满足平时冷链库容需求。充分发挥广西现代物流集团、广西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带动作用,按照“1个县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N个产地保鲜仓(地头冷库)+N个移动冷库”模式,打造衔接县乡村、兼顾淡旺季的公共型基础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数字冷链供应链。
8.建设产地保鲜仓和移动冷库。各地要整合资源,在不耐贮运的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产地保鲜仓(地头冷库),到2025年年底,全区建成3000个以上农产品产地保鲜仓(地头冷库)。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商贸、物流企业等经营主体在季节性蔬菜和水果产区推广应用移动冷库、移动式地头冷柜、冷藏车等设施设备,弥补产地保鲜仓(地头冷库)淡季闲置、旺季紧张、无法调配的不足。
9.大力发展冷链配送。积极引导供销、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电商等企业,依托县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积极应用多温区配送车、蓄冷保温箱和保温柜等冷藏设备,推广“气调包装+冷藏”等冷链保鲜技术模式,面向商超、生鲜连锁店、餐饮酒店、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团体等开展生鲜农产品城区即时配送。推动冷链配送服务网络向乡镇、农村下沉,打通高品质生鲜消费品下乡进村通道。推动冷链企业配送渠道与产地保鲜仓(地头冷库)、移动冷库、县级冷链物流集配中心等城乡冷链设施有效衔接,畅通生鲜农产品“上县达省出国”流通链。
10.提升冷链物流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和冷冻冷藏食品溯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广使用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推动冷链货物、场站设施、载运装备等要素数据化、信息化、可视化。推动建立冷链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冷链运输车辆、驾驶员、货物、温度以及流向信息的动态采集,强化冷链运输过程跟踪监测。推进交通运输部门与市场监管、海关、商务、农业农村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推动跨部门协同联动,实现冷链物流源头可溯、过程可控、去向可查。
(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
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依托广西供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广西农垦集团、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等搭建农村电子商务主渠道。鼓励各类电商运营主体参与,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通过强龙头、提品质、创品牌、畅流通、聚集群、扩营销,加快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市场化、可持续、适合农产品特点的农村电商运营体系,提高农产品电商化水平,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
11.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加强资源整合,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县(市)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全覆盖,以及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电商快递服务全覆盖。实施“数商兴农”,强化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为县域市场主体提供电商、物流服务。
12.推动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围绕优势产业发展电商集聚区,培育电商市场主体,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支持农产品产地发展“电商+产地仓+快递物流”仓配模式,发展智慧物流,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融合。
13.提高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施,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到2025年年底,建成“广西好嘢”数字化产地仓350个、简易仓1000个。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使用效率。
14.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广。突出绿色、富硒、长寿等优势,加快推进全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工作,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持续打造“广西好嘢”、“桂字号”品牌,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不断提高农产品品牌化、产业化程度。
15.推动农产品上网销售。深入推进“桂品出乡”、“桂品入湾”工程,在网络平台开设广西品牌农产品销售专区,发展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坚持直达优先,建立区域直发中心,推广“产业园+快递”、“产地仓+快递”等直发模式,推动农产品原产地直发,减少分拨环节,缩短运输周期。采取物流补贴等方式,鼓励电商企业向下延伸农村电商服务网络。探索建设农村电商运营服务大数据监测体系,提高产销区农产品匹配度,推动农产品上行。加强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持续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优化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配套微信小程序,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监管。
(四)构建农村物流支撑体系
聚焦“降成本、提效率、可持续”,积极推动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建立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强化金融服务,壮大市场主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农村寄递物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16.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成“四建一通”工程,启动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支持现有县级公路客货运站场、乡镇运输服务站升级改造,完善仓储、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货运物流服务功能,实现“客货邮同站”。县(市、区)依托县级公路客货运站场、乡镇运输服务站构成的城乡客货运输网络,推行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模式,推广应用客货兼顾、经济适用的农村客运车型,开展“定时、定点、定线”的物流服务,解决客货邮城乡运输需求。到2025年,打造完成15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
17.建立全区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开展农村物流仓储、冷库、场站等资源调查和登记,强化信息管理服务。整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现有信息平台资源,融合邮政、供销、物流、快递、农资农产品经销等企业及中介机构自有信息系统,搭建集物流信息查询、仓储冷库资源管理、产品溯源、车货适配、轨迹跟踪、安全监管、在线撮合交易及供应链金融等于一体的全区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同步建立广西农村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大数据中心、开发相关手机APP,构建全区农村物流信息服务“一张网”。统筹推进平台在全区的推广使用,加强应用操作培训。到2023年,实现平台和手机APP试用推广;到2025年,平台全面建成运营。
18.强化农村物流金融服务。开设信贷绿色通道,加大对农村寄递物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体系建设信贷投放力度,满足龙头物流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拓展担保方式和渠道,解决农村物流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服务和保险产品,在开户、结算、信贷、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
19.壮大农村物流市场主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力争引进一批知名度高、综合实力强的央企和行业龙头民企,参与广西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广西国有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拓展农村寄递物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业务,充分发挥农村物流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区内快递、物流、商贸、交通运输等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鼓励通过增资扩股、合资兴办、资产重组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培育一批农村物流骨干企业,扭转农村物流市场主体分散、运营效益差、竞争力弱的局面。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品质。
20.加强农村物流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农村物流发展目标,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农村物流、农村电商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供销等系统职业院校和行业协会优势,推动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与物流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定向培养农村物流规划、运营、管理等方面复合型人才。设区市、县(市、区)要构建和完善农村物流人才引进机制,制定相关人才引进政策,鼓励中职高职毕业生和返乡大学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军人等有志从事农村物流工作人员,进入农村物流领域就业创业,探索设立乡村振兴物流专员岗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机制。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自治区统筹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机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主席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分别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头负责协调推进各个体系建设。其中,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供销社牵头负责,农村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组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供销社牵头负责,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财政、金融、用地、用电、技术等支持政策落地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统筹使用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农村物流体系建设运营的力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补助资金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编制补助资金方案报联席会议按程序审定后,送各资金管理单位组织实施。通过设置乡村振兴考核指标等方式,引导县(市、区)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数字化产地仓、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等农村物流项目建设。
(三)加强督导考核。由自治区党委农办牵头,根据本行动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和支持政策,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可量化、符合基层实际的督导考核指标,纳入对自治区相关部门以及设区市、县(市、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物流成效评估、通报、奖惩机制,强化评估督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
(四)压实市县责任。设区市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承上启下、区域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市、区)要承担主体责任,将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主动对接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主渠道建设企业,共同推进本地寄递物流体系、冷链物流体系、电子商务体系建设。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22年6月底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乡村振兴物流实施方案2
以推动“乡村振兴”为契机,以降低物流成本为抓手,深度契合“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放大州商务系统在全州商贸流通、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领域的前端聚合效应,充分结合邮政凉山分公司全州乡镇站点“全覆盖”的唯一性优势,整合商务邮政“消费+物流”一体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对外流通体系的发展,完善上行体系,深化覆盖全州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物流补贴工作机制。州商务局拟与邮政凉山分公司在全州17个县(市)合作开展乡村振兴物流补贴活动。
一、实施方式
(一)寄递物流费补贴:针对农产品上行0-1kg、1-3kg、3-5kg、5-10kg产生优惠寄递费用分别对应给予每件支付寄递费后差额金额的'补贴(附件1)。
(二)航空物流费用补贴:针对全州17个县(市)的高端、高附加值农产品上行0-1kg、1-3kg、3-5kg、5-10kg产生航空物流费用分别对应给予每件支付航空物流费后差额金额的补贴(附件2)。
(三)审核管理
收寄遵守制度实行100%实名制,邮政凉山分公司在收寄过程中严格把关,对寄件人的身份进行严格核实,并建立手工台帐,确保农产品上行寄件人为三类监测对象(含已消号部分)和脱贫户(11个脱贫县含普通农户)才能享受“乡村振兴物流补贴”,并对三类监测对象进行补贴倾斜(含已消号部分)。
二、实施标准
拟统筹整合680万元予以支持,资金来源为州本级2021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0万元,收回2017年度会东县省级物流专项资金200万元,2021年省级物流专项280万元。
三、实施对象及时间
实施对象为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实施期间为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11个脱贫县惠及对象为全州三类监测对象(含已消号部分)、脱贫户和普通农户,安宁河流域4县2市仅三类监测对象(含已消号部分)和脱贫户。
四、实施主体
乡村振兴物流补贴活动由州商务局统筹安排,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由邮政凉山分公司具体实施。
五、分类补贴
11个脱贫县安排专项资金440万元,在11个脱贫县实行整合联动,动态调整。安宁河流域4县2市安排专项资金240万元,进行定额支持,即每个县(市)40万元。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六、宣传方式:
以“乡村振兴物流补贴活动”为题,广泛宣传惠农乡村振兴物流补贴政策,降低物流端运费,带动农民增收。一是州商务局和邮政凉山分公司共同举办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当天邀请省州相关领导出席,相关单位参加,主流媒体现场报道,并进行持续推广宣传;二是州商务局通过各县(市)商务外事局、相关商协会组织、商贸流通企业、现代物流企业、电商企业、电子商务站点进行广泛宣传并利用凉山商务官方网站、凉山商务公众号、微信平台和凉山日报商务专刊进行推广;三是邮政凉山分公司利用企业自身网点和新媒体资源进行多渠道宣传。
七、补贴管理
(一)资金管理:乡村振兴物流补贴资金,由邮政凉山分公司严格界定补助对象后,按照“一单一补”方式进行管理,按月汇总并认真审核“乡村振兴物流补贴”项目数据及台帐送州商务局审核备案。
(二)资金支付。本次补贴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补助资金预拨至邮政凉山分公司,待乡村振兴物流补贴期满或本次补助资金使用完,由邮政凉山分公司正式行文提请州商务局审核,由州商务局出具审核意见送州财政局完成资金清算。
八、实施要求
(一)综合施策:州商务局统筹安排各县(市)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与邮政公司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因县、因产业、因产品产量不同,聚焦差异,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科学补助,做到17个县(市)物流补贴政策全覆盖,从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利润空间这个角度促进产业发展,产品增量、农户增收。
(二)严格管理:邮政凉山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针对乡村振兴物流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要制定补贴实施细则,严把审核关,严禁非实施对象寄递、严禁包单不符、严禁非政策内产品混肴寄递,严禁乱收资费,杜绝弄虚作假。如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一律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督察:州商务局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向州委、州政府和省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乡村振兴物流实施方案3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农村电商快速发展,我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也取得长足进步,邮政及“三通一达”等10家快递物流企业日进出量近12万件,但各家企业分布涣散,资源没整合,信息不共享,末端服务能力不足,寄递成本居高不下。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进村”,争创全国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8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起草完善了《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8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46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量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健全县、乡、村寄递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县域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9月6日下午,县委常委、副县长程富宽主持召开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专题会议,会议重点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暨电商商贸物流仓储配送中心进行了讨论,对规划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
2021年9月14日,县政府第55次县长办公会议要求重点推进县级寄递公共配送暨电商商贸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再修改再完善,2021年12月31日,县级寄递公共配送暨电商商贸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正式动工建设,接着《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8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46号)相继出台,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5月31日,征求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此讨论意见稿。2022年7月6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次县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争创全国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以县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为载体,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到2022年底,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域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
五、主要内容
(一)推进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建设运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运营县级寄递公共配送暨电商商贸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完善中心功能分区,提高承载与整合功能,打造县级寄递物流平台。
(二)推进乡镇寄递公共配送分中心建设。整合乡镇邮政、快递暨电商资源,新建或改造现有公房,建设乡镇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实行邮、快集中办公,下行到村件由邮政统一配送,上行件集中汇聚到分中心后由邮政或第三方公司统一运送至县中心。
(三)提高村级寄递服务覆盖面。依托村部或商店,增设村级快递服务站点,实施标准化改造,统一授牌,力争在2022年底全县村级快递网点数达300个以上,对进村件按件给予适当补贴。
(四)优化派送网络暨县乡邮路。按照入县下行件统一分拣配送,出县上行件各自负责原则,整合邮政及“三通一达”等民营快递企业资源,科学设置邮路,集中交由邮政金寨分公司或第三方公司统一配送,实现快递进村。
(五)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由邮政金寨分公司或第三方公司牵头,与商贸批发或连锁商贸企业开展商品配送合作,最大限度降低配送车辆空置率,节约配送成本。
(六)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主导作用。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发挥邮政网络在薄弱乡镇村的基础支撑作用,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满足边远乡镇村群众基本寄递需求。
(七)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带动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探索建立边远乡村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
(八)完善农村冷链寄递体系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增加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
(九)规范农村寄递物流秩序。加强县级邮政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寄递物流服务监管和运输安全管理。
六、创新举措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健全县、乡、村寄递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县域流通体系建设。
七、保障措施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科商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规划中心、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邮政金寨分公司、城投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科商经信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对照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规划引导。各乡镇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乡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为农村寄递项目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和规划依据。
(三)完善政策资金保障。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专项政策,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县直相关部门也要研究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倾力支持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县政府对各乡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县域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顺利实施。
下一步将对《方案》进行解读,并通过县政府的网站进行公开,加强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的公众知晓度。
八、解读人信息
乡村振兴物流实施方案4
一、出台背景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2021年7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措施。2021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要求制定配套措施。2021年1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2号)正式出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市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市邮政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出台意义
《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市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际,对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加快健全全市县、乡、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以快递进村为基础,以区市级快递园区为中心、乡镇快递共配中心为集散、村级快递公共服务站点为支撑,对于补齐我市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消费品下乡进村渠道,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全面推进全市乡村振兴,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三、主要内容
《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
1.推进“快递进村”工程。继续巩固提升进村成果,促进村级综合服务站功能叠加复用,提高进村社会综合效能,进一步打通城乡大动脉、畅通乡村微循环。
2.构建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节点。将快递网络基础设施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共同规划建设,加快建设县级寄递物流园区,完善乡镇共配中心和村级站点,农村寄递基础网络设施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成为物流体系的骨干力量。
3.优化寄递、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协同发展体系。促进快递园区与电商园区融合提升,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融合发展。
4.全方位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渠道。鼓励、支持寄递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大力开展“一地一品”“一县一品”销售寄递服务,加大快递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构建冷链寄递服务体系。鼓励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支持邮政、快递企业通过购置、租赁和外包等方式增加干线和末端新能源冷链运输车辆,加快农村冷链快递业务拓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6.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推进有条件的区市成立邮政快递业发展服务中心,支持建立区市级电商、快递协会组织,加强农村寄递服务监管和行业自律。
7.强化农村寄递物流安全监管。健全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构,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农村寄递服务监管,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严防发生重大寄递安全事件。
乡村振兴物流实施方案5
为加快推进我市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提高物流投递和收寄效率,优化快递服务,根据《漳平市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漳政综〔2020〕137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公开公正、成果开放、科学长效”为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位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推动农村物流在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为实现村民“购物不出村、售物不出村、创业不出村”,提供与城镇无差异化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
二、建设目标
支持物流企业通过整合县域快递物流资源,建设或改造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乡镇物流中转仓、村级物流服务网点,购置物流车辆、开辟或延伸物流运输线路、配备仓储配送信息化系统、制定合理规范的物流管理制度、组建专业的物流运营团队,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优化农村物流网络,提升农村物流投递和收寄能力,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农村,全面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实现快递物流行政村服务覆盖率100%,为我市农村电商生态夯实物流配套基础,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三、主要任务
本项目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项目建设主体自项目竣工后须负责运营三年以上。本项目采取项目补助形式,经评审认定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60万元。
(一)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体系
推动县域内快递物流企业整合,标准化建设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乡镇物流中转仓、村级物流服务网点,确保乡镇网点100%,行政村村级网点覆盖率不低于40%,村级投递服务覆盖率100%。
1.县级物流仓配中心:建筑面积约5000㎡,负责提供县级电商仓储、配送、分拨、转运、包裹安检等服务,同时可承接县级社会快递进出口处理,打造县域内统一开放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快递包裹中转分拨工作。要求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配备快件安检机,实现智能化作业,改变传统人工作业模式,提升仓储、配送效率,满足电商发货、配送时效性要求。仓储设施及仓储服务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SB/T11132—2015)。
2.乡(镇)物流中转仓:建于乡(镇)交通便利处,面积不低于30㎡,解决县级物流仓配中心与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之间的中转。中转仓采用RF条码化作业,与县级物流仓配中心、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信息闭环,确保每个环节操作可视化。要求统一标牌、门面装饰,明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营业时间、管理制度、关键服务流程、联系方式、监督与投诉渠道等。标配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备、计量设备(电子秤等)、存储设备(货架等)、信息采集(手持终端等)、监控设备(包括摄像头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网络、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配送设备(包括POS终端等)、消防设备等。
3.村级物流服务网点:面积不低于10㎡,推行两种配送模式:一是“直投到户”的模式,二是“物流配送+农村物流网点自提点”模式。统一标牌,具备快递存放、快递收寄功能。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和联系电话上墙等。标配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存储柜、快递收寄计量设备等。
(二)建立农村物流运输体系
科学增加配送车辆,对快递网络尚未覆盖的乡镇、村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运输资源与人力资源。全市至少设立干线运输网4条以上,实现“县到乡T+1、县到村T+2”的投递和收寄时效标准,鼓励进一步提升服务时效。加大农村配送设施设备的投入,一方面进行必要干线运输厢式车的采购;另一方面整合社会车源,对配送渠道进行有效补充。配备一支物流运营团队,不同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不同的定位,县级物流仓配中心和乡镇物流中转仓必须配备专业的团队,村级物流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可以兼职。要求具备一套完整的台账记录。县级作业及配送服务质量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SB/T11132—2015)。
(三)建立标准化的农村物流信息平台
建设一个县域(农村)电商物流仓储配送管理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用于支撑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公共服务体系运营,以统揽和有效整合我市现有电商企业和实体企业的物流配送,为我市提供县域电商物流实际运行数据,实现对县域电商物流的实时监管。系统包含仓储管理、运输管理,制定相应的`信息接口标准,对接电商平台、电商ERP、物流设备、物流企业、物流从业人员,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可视化运营,打造高效率、低成本、低差错率、高安全性的县域物流运作。仓储配送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订单管理、收货入储、库存管理、拣货、包装复核、配送出库、费用核算、跟踪查询、统计分析以及APP工具等。配送管理系统标准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SB/T11132—2015)中信息系统标准。利用智能分析和规划,采用大数据处理进行数据分析,为企业和政府提供相应的数据决策支持。
(四)建立高效的运营管理制度
针对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物流服务费用、业务流程等。管理办法应包括对合同数据的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的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售后等;物流服务费用包括基本服务费、保险或保价费、退换货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应制定明确统一的服务计费规则并在提供服务前告知顾客,服务费用的制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财务凭证应该具有结算明细清单及发票(包括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
四、工作步骤
该项目分组织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和验收评估四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申报阶段
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征集项目建设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有意向企业制定项目建设具体方案。
(二)项目评审阶段
由市商务局按照法定程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方案进行评审,由专家组评选出1家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该项目建设,并在漳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项目实施阶段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应将异议及正当理由(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佐证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由其汇总收集报送市商务局,并再次提交评审专家组决定异议是否成立。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与市商务局签订《漳平市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合同》等,按照项目方案进行建设。
(四)验收评估阶段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审定,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实际投资金额的50%分阶段进行补助(留置部分比例的保证金)。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
五、申报实施主体资格
1.在龙岩市注册纳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或者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
2.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3.具有物流快递行业和仓储物流配送网络的运营服务能力。
4.具备根据业务需要进行相应投资的资金能力,近两年内每年物流运营成本达到100万以上。
5.具有本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基础的优先,包括县乡村服务场所以及配套的设施和人员,便于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快速建设。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填写《漳平市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项目建设主体报名表》(见附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本方案开展征集项目建设主体公示期内向漳平市商务局书面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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