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31 13:34:43 松涛 方案 我要投稿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通用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清洁供暖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通用13篇)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1

  为做好全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保障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稳妥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整村推进、整片提升。20xx—20xx年,实施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565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5.24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3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2.6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9.5万平方米。三年实施周期后,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应改尽改”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80%。

  (二)20xx年目标。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271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9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6600户;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52万平方米。

  二、工作职责

  (一)责任主体。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做好建设资金和运行补贴资金的筹集、监管、发放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沟通渠道,确保群众满意。

  (二)实施主体。各县区要依法依规确定实施主体,组织供热企业做好城区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工作,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运营单位做好清洁能源集中供暖改造工作,东营供电公司做好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工作,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及气源保障工作,其他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电网增容改造升级工作,做好能源保障供应;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能源保障、电网增容改造、散煤治理、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

  2.市民政局。配合住房城建管理部门制定低收入群体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低收入人口进行认定。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市级承担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资金下达文件、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可承受能力、带动地方资金投入等相关资料。

  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就冬季清洁取暖督查、评审、验收等工作的沟通、衔接;将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依法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空气质量改善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5.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研究提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清洁取暖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技术路线实施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8.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银行机构支持项目建设主体融资;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金融支持政策。

  9.市油地校融合办。负责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油气公司对接,确保煤改气等清洁取暖供应需要。

  三、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地方财政3年奖补9亿元,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一)工程建设补贴政策。

  1.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充分利用石化、新材料、热电等行业余热,实施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实现热源清洁替代。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2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8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2.地热集中供热项目。在地热资源较为丰富地区,有序推广地热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11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9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5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3.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利用热电联产等作为热源,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城郊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实现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1500元/户,市级资金1300元/户。

  4.电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整村推进,实施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气等电代煤工程。分散电代煤项目电采暖设备及辅材采购安装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100元/户,市级资金580元/户。集中电代煤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00元/户,市级资金1200元/户。

  5.气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以气定改、整村推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气代煤工程。气代煤项目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燃气管网设施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520元/户。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能效提升。其中,城区既有建筑主要对外围护结构等进行能效提升,改造后较改造前能效提升30%以上;农村既有建筑改造重点实施外围护结构、封厦等能效提升。农村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800元/户,市级资金64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14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98元/平方米,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资金24元/平方米,其余县区市级资金10元/平方米。

  7.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最高9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市级资金180元/平方米。

  (二)运行补贴政策。

  1.农村地区电代煤改造项目。“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期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采暖期除基础生活用电量外,对分散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根据实际用电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2.农村地区气代煤改造项目。采暖期每户超出基础生活用气量部分,按照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根据实际用气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以上运行补贴,采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后,根据用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所需资金由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补贴政策据实补贴,任务内中央、市补助外不足部分及超出任务部分由县区自行解决。

  3.对具备集中供暖实施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

  4.对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

  5.采暖期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未经结算不得向用户直接发放运行补贴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前)。各县区结合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村(居)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组织乡镇(街道)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等各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市级部门包县区督导制度,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广饶县,市财政局负责东营区、垦利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利津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协助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模式,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重点督查事项。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要摸清底数,建立到乡镇(街道)、到村(居)、到户的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及时统计、上报改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规定要求,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四)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入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积极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及时予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12号)和《鄂尔多斯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函》(鄂能局函〔20xx〕305号)精神,全面推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良好基础。

  二、发展现状及目标

  (一)取暖现状

  全旗总取暖面积93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70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74%,其中城镇地区清洁取暖面积3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面积314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为56%。

  (二)总体目标

  构建城镇地区以天然气和燃煤锅炉集中供暖方式为主,农村牧区优先利用天然气、电供暖、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的清洁取暖体系,有条件地区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镇区、国省道服务区和人口集中点聚集区,推动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到20xx年,热网系统失水率、综合热损失明显降低,新增用户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热设备,大力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基本实现清洁供暖率达到100%,全旗13000余户农牧民全部实现冬季清洁取暖。

  (三)清洁供暖方式

  1.大力推广电供暖

  农牧民冬季用电量较少,腾出的大量供电空间可满足居民供暖用电需求,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障。我旗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要根据我旗实际情况,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源网荷储多源热泵供暖、发热电阻丝、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地区,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苏木镇区、国省道服务区和人口集中点聚集区,充分利用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开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供暖,推动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实现苏木镇绿色电力供暖。优先在阿尔巴斯苏木和木凯淖尔镇政府所在地推广实施新能源供热示范小镇项目。

  2.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

  在气源充足、具备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与燃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可在各苏木镇和各嘎查村社区通过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点对点气化装置,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和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壁挂炉等多种方式供暖。

  3.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

  将淘汰和改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淘汰和改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和市环保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助力清洁供暖工作的推广。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促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决定成立鄂托克旗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振平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文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督查指导全旗清洁取暖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根据部门职责及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分别抓好落实。各部门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⒈各苏木镇为本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修订)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科学制定近远期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定期向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⒉旗住建局牵头对全旗清洁取暖现状进行摸底调研,编制全旗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指导城镇清洁供暖和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清洁取暖专项补贴资金,负责统筹指导全旗各类清洁取暖项目并按规划方案指导各部门组织实施。

  ⒊旗财政局负责全旗农村牧区清洁能源取暖项目资金筹集工作,并与自治区和市相关政策有效衔接;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贴;根据财力可支撑能力确定落实本级配套补贴资金并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发放到位。

  ⒋旗林草局负责为清洁取暖项目办理林草征占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⒌旗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清洁取暖项目用地政策,明确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等相关事宜,为清洁取暖项目办理用地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⒍旗发改委负责研究完善和落实电价、热价政策,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市发改委进一步明确清洁取暖电价,保证煤改电项目可持续运行。

  ⒎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依法淘汰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燃煤锅炉。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补贴资金,加强监督,确保各类供暖锅炉污染物达标排放。

  ⒏旗能源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电源、气源保障工作,推进管道间互联互通建设,加强电采暖区域配电网建设改造,协调自治区能源局、市能源局及时将新增配网工程纳入全旗配网规划,推进城镇配电网和农网建设升级改造,指导热电联产项目规划建设。

  ⒐旗工信和科技局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全旗煤改电项目参与电力交易。

  ⒑旗农牧局要大力在农村牧区推广电供暖,结合当地实际推行分散式电供暖和集中式电供暖代替燃煤采暖。协助旗住建局开展农牧民采暖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⒒旗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⒓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中心负责推广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城镇住户、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

  ⒔旗宣传部负责制定清洁取暖工作的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⒕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洁取暖产品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⒖鄂托克供电公司、棋盘井供电公司根据清洁取暖项目规划方案及时修订配电网建设规划,完善电网设备,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项目接入条件提前安排专项改造资金,组织实施城镇配电网和农网建设升级改造工程,确保农村牧区清洁供暖项目顺利实施。

  四、组织实施

  (一)组建“清洁取暖”工作专班。全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专班设在旗能源局,从能源局、住建局、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木凯淖尔镇、阿尔巴斯苏木、苏米图苏木抽调人员。

  (二)摸清并建立全旗“清洁取暖”台帐。全旗已完成改造3650户,按照全市清洁供暖方案要求到20xx年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全旗13000余户农牧民全部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各苏木镇在充分征求农牧民的意愿下,务必于20xx年4月20日前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

  (三)整村推进,试点先行。20xx年每个苏木镇确定2个试点嘎查村进行整村联建集中改造。把试点建设好,为我旗全面铺开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夯实基础、积累经验,20xx年全面推开并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乌兰镇:沙日布日都嘎查、赛罕塔拉嘎查;

  棋盘井镇:呼吉嘎查、伊克达赖嘎查;

  蒙西镇:渠畔村、碱柜村;

  木凯淖尔镇:桃力民村、达楞图如村;

  阿尔巴斯苏木:乌兰乌素嘎查、巴音乌素嘎查;

  苏米图苏木:巴嘎额尔和图嘎查、查汗敖包嘎查。

  (四)公开招标电采暖经营企业。电采暖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一定资格和资质。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纪记录;所生产的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旗政府根据推广电采暖类型的入围条件,依法依规确定电采暖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并在旗网站公示,负责设备的招标。

  (五)项目监理。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监理公司负责电采暖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安装、调试全程监督。

  (六)项目验收。“清洁取暖”项目完成后,按规定由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七)资金管理及结算。旗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拨付和清算。旗审计部门对“清洁取暖”资金补贴进行审计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电价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清洁取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二)保障补贴到位。对参与清洁取暖农牧户由政府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文印发“清洁取暖”补贴方案。

  (三)强化调度推进。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定期调度、督查反馈和监督考核等机制,倒排工期,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查调度,对未能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约谈制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意识,提高全社会推进清洁取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五)做好信息反馈。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农村牧区清洁供暖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全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切实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依据《吴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立足同心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和群众传统取暖习惯,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式,扎实推进我县20xx--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着力打造节能减排、清洁高效、长效长治的清洁取暖示范城市。

  二、目标任务

  累计投入资金18829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1829万元,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县财政配套、居民自筹7000万元),分三年(20xx年—20xx年)完成2.8万户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县城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村镇公共建筑热源改造项目、建筑效能提升项目。

  三、实施项目

  (一)县城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推动县城集中取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既有锅炉改扩建,实施新区、老城集中供热和县城第四供热中心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等3个项目。如因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县住建局可根据实际申请调整项目。

  责任单位: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同心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新区供热中心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改造。20xx年完成县集中供热和第四供热中心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1215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

  (二)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通过实施“地热+”取暖,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双替代”工程(“空气能+”取暖技术、“太阳能+”取暖技术、电蓄热取暖技术、生物质取暖技术、燃气炉供暖技术)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对全县农村和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传统取暖区域进行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同心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3000户,20xx年完成15000户,20xx年完成10000户,共计28000户。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9800万元,县财政配套5040万元,农户自筹1960万元。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为平均3500元/户,县财政按照平均1800元/户的标准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居民按照700元/户的标准自筹,共计6000元,采暖面积60—80平方米。

  (三)村镇公共建筑热源改造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村镇公共建筑,采用煤改光热、热泵技术等热源改造,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同心分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528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和村镇自筹。

  (四)建筑效能提升项目。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实施老旧小区供暖管网改造项目,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实施换热站改造项目,面积达到6.6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20xx年完成

  资金来源:老旧小区供暖管网改造中央补助172万元,换热站改造中央补助114万元,剩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

  四、实施步骤

  (一)深入调查,摸清群众意愿。县住建局联合各责任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及相关企业人员走访居民,掌握群众意愿,要向居民说明改造目的.、改造意义、相关补贴等政策,通过居民的意愿选择适合于自身经济能力承受范围和认可的采暖方式和技术,摸清底数,然后进行汇总分析。

  (二)充分准备,做好项目招标。通过走访和摸底,按照不同清洁取暖模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或者比选的方式,每个乡镇引入1-3家信誉高、技术方案好、价格优的企业入围实施改造项目,选择一批低能耗、高效率、无污染的设备设施,确保改造品质。

  (三)精细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县住建局要明确改造户数及改造方式,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其中,20xx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20xx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20xx年农村居民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

  (四)强化验收,确保项目成效。要建立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台账,加强管理。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供暖效果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同心县冬季取暖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县项目建设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和督导项目建设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春燕市政协副主席、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马玉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董占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督查检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新增气量资源协调保障和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村镇学校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拨付中央专项资金,牵头制定清洁取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负责对空气质量进行重点监测、强化考核,监督完成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

  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制定项目方案与管理办法等,做好能源保障和各类项目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各乡镇开展农村清洁取暖配套项目实施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各乡镇配套实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开展农村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督促各相关企业做好清洁取暖供给保障及企业办公场所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开展村民委员会等民办机构办公场所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清洁取暖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督。

  国网吴忠供电公司同心分公司负责协调峰谷电价和电力增容、供电保障等工作。

  各乡镇(开发区)是行政区域内清洁取暖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清洁取暖项目的摸底申报、组织实施、项目验收、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各责任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围绕方案要求定期反馈项目进度和结果,抓好具体落实;各乡镇要将所负责区域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报送至县住建局,以便统筹计划,分期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活动,宣传清洁取暖现实意义、政策法规,不断提出农户的清洁取暖意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切实形成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大合力。

  (三)做好试点示范。要动员企业打造清洁取暖项目试点,让老百姓实地参观了解、切身体会,选择真正适合我县农村居民生活习惯、经济承受能力、质优价廉的产品设备。按照先试点县城及周边,后拓展镇区及中心村,再辐射边缘农村的顺序,逐步推进,分年实施。

  (四)严格督查考核。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进行督导,对未能按期完成进度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县纪委监委对于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农村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切实督促农村居民管理好、使用好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杜绝改而不用、废弃损毁、恶意套取专项资金等现象发生。各乡镇积极开展“回头看”,切实收集、反馈群众使用存在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跟进,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县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和各项决策部署,做好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运城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平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林武书记关于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指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城市建成区(禁煤区)、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区域,圣人涧镇、张店镇要确定改造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鼓励重点区域外居民进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年初确村确户名单内自改户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名单外自改户当年不能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根据供热能力、电网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20日前,全县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896户。其中:“煤改电”2096户,“煤改气”800户。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县城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农村延伸。开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扩网工程,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进一步增加供热能力,对已完成管道铺设的`区域,必须全部供热,禁止选择性供热,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

  (二)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改造,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确保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在热力管网以及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鼓励推广空气能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禁止招标电锅炉、电暖气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对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运行补贴,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四、补贴标准

  (一)改造补助

  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以下补助标准执行:

  1、县城建成区“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

  2、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3、县城建成区“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二)运行补贴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及招标阶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二)改造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气、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电”由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煤改气”由住建局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六、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能源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工作;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0xx年“煤改电”任务目标;负责制定全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提前研判用气需求。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下降目标;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改造及供气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气”改造实施方案;承担全县“煤改气”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以及验收工作;负责“煤改气”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牵头推进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作;确保“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须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确保完成全县“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改造目标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我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是本辖区“煤改电”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煤改电”专项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煤改电”改造用户验收工作;负责“煤改电”用户一户一档整理成册工作,一式二套;负责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实现居民安全取暖,确保本辖区清洁取暖全覆盖;“煤改电”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做好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按照补贴政策标准完成本级资金的筹措,用于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现专项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张店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清洁取暖资金使用与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制定相应政策,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县清洁取暖办将定期对各单位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严肃问责追责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对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一旦发现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要严肃追责。

  本方案由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读。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5

  20xx年5月,固原市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城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树立低碳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固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居民生活习惯与取暖方式,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方针,从“热源侧”清洁化替代和“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两个方面,全面提升清洁供热水平,加快提高城乡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环保低碳、节约高效、安全稳定、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能源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特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生则生,科学确定城乡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妥有序地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二是清洁供应,高效使用。将清洁取暖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紧密结合,优先利用绿色电力、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中深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城乡散煤,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减少能源消耗,提升清洁取暖实施效果。

  三是以供定改,确保安全。以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坚持“以供定改”,根据电网改造、气源合同、生物质生产等落实情况,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清洁取暖用能安全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在新取暖设施稳定运行一个采暖季前,暂不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四是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冬季清洁取暖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优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调度,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做好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长效运营,经济可承受。建立和完善冬季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长期稳定运行,确保不“返煤”。财政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弱势群体、公益机构和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农村清洁取暖项目要统筹考虑实际运行、村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

  三、总体目标

  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分三年实施(20xx年—20xx年),到20xx年,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2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3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74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5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约10.4万户(面积约108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完成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5万平方米。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343天)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建设任务

  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以热源清洁化、建筑能效提升、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城区、县城和农村地区分区施策、分类推进。

  (一)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开展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扩大城区、县城清洁集中供热的覆盖范围。全市共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8项,分别为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东华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工业园区锅炉房供热管网建设、彭阳县城西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环保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隆德县城集中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742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供热企业)

  (二)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包括老旧管网改造、热力站改造、二级管网计量节能改造,实现供热管网水力平衡,提高供热效率,降低管网热损。全市共实施热网改造项目11项,其中县城项目9项,分别为西吉县政府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20xx年市政供热管网维修改造、西吉县东市场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团结路供热管网建设、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锅炉房及管网系统改扩建、彭阳县城新建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彭阳县城供热系统平衡改造、彭阳县城小区管道阀门改造;农村项目2项,分别为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老旧供热管网及4座换热站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移民居住新增管网及外墙保温。(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智慧供热平台。推进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控制,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全市共实施智慧供热管理平台项目3个,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智慧供热平台、固原市人民医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智慧供热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彭阳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因地制宜、以供定改,有序推进电力、太阳能、燃气、生物质等多元化、分散式城乡清洁能源供热。全市共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项目26项,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1239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2项,分别为固原市城区散煤取暖用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固原市城区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气项目,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52万平方米;农村项目24项,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087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区各供热企业、固原中燃城燃公司)

  (五)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有效减少冬季采暖的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室内温度和舒适性。全市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项,改造面积215.8万平方米。其中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县城项目3项,分别为西吉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城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农村项目5项,分别为原州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西吉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隆德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等清洁取暖能源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全市共实施能源供应保障项目6项,分别为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固原-原州联络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固原市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年煤改电配套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xx-20xx年煤改电配套1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原州区乡镇煤改气配套气化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原州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固原经纬新能源公司)

  五、资金安排

  (一)项目资金。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采取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计划总投资33.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4.26亿元、企业自筹19.18亿元、居民自筹1.11亿元。

  (二)补贴标准。财政资金使用原则上采取“补建设,不补运行”的方式,主要用于城乡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等民生类、节能环保类项目。各类型项目财政资金补贴的参考标准如下(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70%,地方财政补贴占3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研究论证后制定,超出补贴的费用由企业、用户自筹解决。

  1. 城镇集中供热热源超低排放改造。现有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9万元/兆瓦补贴。

  2. 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按照一级管网500元/米、二级管网200元/米补贴(取拆旧和新建管网长度的低值)。

  3. 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按照2000元/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补贴。

  4. 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对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进行补贴。

  5. 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按照不同项目类型给予补贴:

  (1)太阳能利用取暖项目。直接投资利用太阳能光伏或光热取暖(含直接利用太阳能的空气源热泵)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7300元/户标准补贴。

  (2)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6700元/户标准补贴。

  (3)天然气壁挂炉取暖项目。天然气壁挂炉取暖,按照5500元/户标准补贴。

  (4)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项目。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考虑试烧燃料、配套暖气片等,按照4500元/户标准补贴。

  6. 城乡建筑节能改造。城区和县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2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13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度会商等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冬季清洁取暖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实施部门(单位)、各实施乡镇,明确具体项目和时间节点。(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策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能源保障、运营维护、实施评估、监督考核等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等政策,完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链发展、屋顶光伏和煤改电协同推进、取暖清洁能源优惠价格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资金保障。规范使用中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加强地方资金筹措能力,整合利用自治区和市级生态环保奖补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煤改电示范项目资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涉农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等资金。搭建政银企平台,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企业主体作用,推进社会投资方与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确保能源供应。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集中供热用煤等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制定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能源短缺情况下的保暖保供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小损失和影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清洁取暖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及各部门年度考核。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部门(单位)的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七)加强宣传引导和试点示范。大力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各县(区)应试点先行,逐步探索经验并形成模式,推广技术成熟、效果好的产品和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根据《山东省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xx-20xx年)》和《泰安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城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5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万户;城区完成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8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500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为单位整体推进。近三年内列入拆迁计划区域,长期无人居住、自愿放弃的住户暂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涉及“一户多宅”的,原则上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其余住宅由用户与实施主体协商处理、费用自行承担。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坚持统筹推进,做好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的`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三、补贴标准

  中央、泰安市财政分别安排奖补资金,我市落实配套资金。农户积极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自身家庭条件原因超出补贴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范围内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对实施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进行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对实施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的评估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气代煤、电代煤项目。运行补贴费用由新泰市财政承担。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的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2.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3.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4.分散气代煤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泰安市建设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泰安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2000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居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清洁取暖的,资金由新泰市级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各乡镇街道按照市里分配的任务,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建立相应到村到户计划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

  (二)实施阶段。市里统一组织办理前期手续及招投标,招标完成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各乡镇街道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中标单位按时进场施工,并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中标单位要科学编制施工方案,有序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调试阶段。项目完工后,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实施设备调试并开展全面初验,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管理,相关证明材料要规范齐全,并于10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验收完成后,将验收台账上报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验收及审计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去年成立的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专班及办公室,负责冬季清洁取暖建设日常协调推进工作。按照《中共新泰市委关于公布市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的通知》精神,实行市级领导包保乡镇制度,加强日常包保督导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乡镇街道顺利完成改造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领导干部包村制度,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清洁取暖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各级要求扎实做好辖区内清洁取暖推进工作,全面做好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项目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新泰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新政办字〔20xx〕37号)中的清洁取暖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资金保障、规划设计、建设审批、征地拆迁、竣工验收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安全运行。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的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员日常巡查作用,协助解决村居、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监督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全过程跟踪指导;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助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相关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依法问责处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用户安全意识培养,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安全宣传,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保障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效果,深化广大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让清洁取暖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7

  为扩大全市集中供暖覆盖范围,进一步减少供暖盲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供暖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当前老旧小区供暖现状,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工作部署要求,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全力推进“东热西进”“西热东进”管网覆盖范围内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提升居民居住品质,让人民生活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原则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以老旧小区、分散供暖小区等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分步有序,个别小区一事一议,完善老旧小区供暖配套设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

  三、拟纳入集中供暖小区

  “东热西进”“西热东进”主管网覆盖范围内,具备换热站和支管网施工敷设条件,未实现集中供暖的老旧小区和区域供暖小区。

  四、并网供暖配套费分摊标准

  20xx年,物价部门核定我市供暖配套费标准为66元/平方米,配套范围自首站起至热用户楼前入户阀门井。其中区内管网配套费为20元/平方米,换热站设备安装费用为10元/平方米(不含换热站土建),区外主管网配套费为36元/平方米。

  (一)老旧小区并网供暖配套费分摊标准

  老旧供暖小区并网供暖配套费按照6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居民只需按照46元/平方米标准缴纳,其余部分由市财政补贴给专营公司。

  1.已实施区内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

  站北新村、家电小区、站北楼、交通楼、民政楼、外贸楼6个小区,区内已敷设供暖管网,由于财政承担了区内管网建设费用,不再对供热公司进行补贴。

  2.未实施区内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

  对区内未敷设供暖管网的.老旧小区,市财政对供热公司按照2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

  (二)已实施区域集中供暖小区配套费分摊标准

  区域供暖小区并网配套费按照46元/平方米标准收取。由原开发单位(居民)承担26元/平方米,市财政对供热公司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

  (三)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分摊标准

  对于公办学校、幼儿园和敬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暖配套费由市财政全额补贴。

  五、具体实施步骤安排

  1.调查摸底。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属地街道和供热企业对老旧小区、区域供暖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符合改造条件的小区数量和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科学制定年度并网计划,优先安排业主反映强烈、并网条件成熟的小区先行并网。

  2.供暖申报。各街道负责组织属地范围内具备并网条件的小区,征求群众意愿,筹措并网配套费用,进行供暖并网申报。为保证供暖效果,拟接暖的老旧小区用暖率须达到85%以上方可接暖。

  3.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要督促和指导、协调有关路由规划等,各供热企业对计划并网的小区,及时跟进现场勘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要求进行并网施工,相关街道要根据供暖工程要求,协调好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1.成立并网接暖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并网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专班日常工作,保障老旧小区集中供暖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并网接暖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组织供热企业开展现场勘查,同步编制设计方案和改造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工程审批,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丛林热电厂加快推进供热机组改造、供热管网、换热站工程建设工作;有计划推进老旧小区节能保温改造,提高供暖效果;加强供热服务保障,指导供热公司提高运行效率。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供暖管网的路由批复,按照保民生、促稳定的原则,特事特办,加快审批。属地街道负责辖区内并网小区配套费收取,组织符合条件小区进行并网申报;组织实施好并网小区楼内的公共立管施工,业主户内供热设施的安装;提供并网小区内换热站用房,确无用房的需提供换热站建设用地。供热企业负责做好工程推进,要主动靠前对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安全和质量。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8

  20xx年冬季,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各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

  教学楼燃气锅炉取暖

  三、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定期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好班级取暖安全检查。

  5、值人员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7、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9、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当取暖锅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9

  力公司供热保障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地做好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合理的处理供热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业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供热安全、运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故障(事故)类别根据事故的大小及影响范围,事故可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小,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伤亡,停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较大,造成损失在2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下,造成人员轻伤人数少于2人,未造成人员死亡,停运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对设备及管网损坏程度严重,造成损失在50000元以上,造成人员轻、重伤人数多于5人,造成人员死亡1人及以上,停运时间不超过72小时的事故。

  二、应急小组组织架构

  1、组长:xx,联系电话:xx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应急方案,结合事故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抢修人员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2、副组长:xx,联系电话:xx副组长:xx,联系电话:xx职责:根据预案和组长的命令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督导抢修人员安全有序的`做好抢修工作。

  3、小组成员:xx、xx、xx、xx、xx等抢修人员职责:根据预案和组长、副组长的指令,负责事故现场的排险抢修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人员的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的类别甄别根据预案事故类别划分,结合现场发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响判别事故类别,然后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应急机制

  (1)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事故发生的特殊情况下,各部门要统一服从应急小组协调指挥,确保事故处理的有条不絮。

  (2)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快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3)事故抢修抢险机制。对于出现的各种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供冷。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资保障机制。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以及备用零部件,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3、事故具体处置措施

  (1)巡查人员发现供热设备出现故障后,立即上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或重启设备主机,并根据预案安排信息联络专人及时通知业主相关人员,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单位的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做记录,抢修完成后,把事故报告上报应急小组。

  (2)供热管道出现事故后,应急抢救人员15分钟内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关闭阀门,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抢修完成后,把实际情况上报应急小组。

  (3)因泄露原因出现大面积失水事故时,及时通知公司及业主,并根据需要关闭主阀门,直致管道维修完毕和补水恢复正常。

  (4)当发生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应及时报警,拨打110、119、120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事故类型及伤亡损失情况等,不得隐瞒事故实情。启动快速应急机制,由组长统一指挥,实施抢险、伤亡救护、人员疏散、设备保障等快速反应。做到“稳、准、快”和“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有条不絮的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各应急小组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服从指挥,步调一致。积极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援队的工作,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5)各类抢修完毕后,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应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若认为事故应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应认真分析原因,做好对应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应急结束抢修结束后,公司应召开相关会议,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应急抢球行动结束。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10

  为全面落实江油市政府关于“梳理支持公司发展措施”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国有企业责任担当意识,结合xx合资企业经营范围,分别从供热、供气两方面对xxx的.发展进行支持,制定可行性方案如下:

  一、供热、供气支持方案

  根据xx集团经营业务,结合xx用热现状,充分考虑xx合资公司(xxx有限公司)后期供热发展方向,分析向xx供热可行性。

  (一)供热情况及存在的困难

  1、已建管网基本情况

  20xx年4月,xx集团与xx公司合资组建xx有限公司。20xx年4月,xx公司供热管网一期项目已贯通,供热管网以江油发电厂为起点,途径三合工业集中区,以xx高新工业园区xx有限公司为终点,为周边企业提供供热服务,目前xx未在一期供热管网供热范围内。

  2、供热管网建设成本测算

  若现支持xx,提供供热服务,需从现有供热管网终点xx建材沿东山路修建约7公里供热管线,修建成本按550万元/公里计算,预测供热管线修建成本为3850万元。

  3、管网建设投资回报期较长

  xx及周边用热企业目前用热量不能完全覆盖建设成本,xx片区现有企业年用热量约4.4万吨/年,按售热价差44万元/吨计算,供热收益为194万元/年。但新增7公里供热管网,需新增建设成本3850万元,新增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年,折旧费203万元/年,导致xx公司新增亏损129万元/年。

  4、管网修建政策支持

  为切实落实清香园支持政策,xx集团第一时间与xx公司洽谈管网修建事宜,但xx公司因xx片区距已建供热点距离较远,考虑到建设成本等其他综合成本及费用,如一定要向xx供热,希望市政府在供热管网建设及后期管网维护运行上给予全额补助。

  (二)供气支持情况

  1、供气引进情况

  20xx年,为促进园区企业降本增效,由xx工业园区牵头,组织江油xx公司与xx公司合资成立xx有限公司,修建燃气管道,引进中石化气源至江油市工业园区内,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优质气源。

  2、清香园用气情况

  20xx年,xx公司天然气管线贯通后,正式与xx签订用气协议,以低于xx原有用气价格进行供气服务,运行一年来,为该企业降本增效提供一定支持力度。

  二、后续支持计划

  基于xx实际经营情况,xx集团成立对接支持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全面对接工作,与xx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第一时间了解xx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提出解决措施并作出决策部署、协调推进,改善xx现有经营难题。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11

  一、工程概况:

  阳城县集中供热工程是以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2×135MW 发电厂为主热源,该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9914.25万元,规划供热面积为629.6万m2。现集中供热工程热力网一网、二网、部分小区入户及换热站即将完工,为保证热力网管道安装工程安装质量,确保管网交付用户前缺陷全部消除,管网系统状态良好、运行状况符合设计要求,特制定本管道试运行技术方案。

  二、准备与调试:

  1、试运行应在单位竣工验收合格,热源已具备供热条件,各管道系统及附件强度严密试验、冲洗、保温部位等均合格,设备功能参数符合要求后进行。

  2、供热管线工程宜与换热站工程联合进行试运行。各参试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通力合作, 确保各系统调试工作处于良好受控状态。

  3、试运行期间各标段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其施工路段沿线的巡检工作,安排检查人员24小时倒班、值岗。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在统一安排下进行维护处理,处理问题时应设专人看护。

  4、在试运行期间管道法兰、阀门、补偿器及仪表等处的螺栓应进行热拧紧。热拧紧时的运行压力应为0.3 MPa 以下,温度宜达到设计温度,螺栓应对称,均匀适度紧固。在热拧紧部位应采取保护操作人员安全的可靠措施。

  5、试运行前检查所有支架连接点是否有松动现象,固定管

  架是否牢固,各管道系统的阀门、温控阀等附件是否控制灵活可靠, 核查各系统用电总量(电流、电压、功率等) 是否与设计系统参数匹配。

  6、试运行期间各承建单位应备全足够备品、备件,抢救维修人员能够及时到位,一旦出现问题,应全力以赴进行抢修。

  7、试运行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的参数下进行,试运行的'时间应为连续运行72h 。试运行应缓慢地升温,升温速度不应大于10℃/h。在低温试运行期间,应对管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支架的工作状况应做重点检查。在低温试运行正常以后,再缓慢升温到试运行参数下运行。

  8、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 属于不影响试运行安全的, 可待试运行结束后处理. 属于必须当即解决的, 应停止试运行, 进行处理。

  9、试运行中各种记录齐全、准确、完善、真实无未了事项。

  三、管网试运行

  1、首先联系好热源,制定供暖人员分工,检查供暖系统中的泄水阀门,是否关闭,干、立、支管的阀门是否打开。

  2、对于热水采暖系统,通热时先打开热电厂热力间供、回水管总阀门,再本着先近后远的原则,依次开启各干管、立管和支管的阀门使之形成循环回路。注水过程中,应反复开启管网系统最高点和局部高点的排气阀门 , 直到管网系统中空气排净为止。

  3、向管网系统内注水时,开始先打开管网系统最高点的排气阀。安排专人看管。慢慢打开系统回水干管的阀门。待最高点的排气阀见水后即关闭排气阀。再开总进口的供水管阀门,高点排气阀要反复开启几次,使系统中的空气排净为止。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12

  1、太阳能照射真空管,真空管集热器把水加热,通过循环系统将热水储存在保温水箱中。如下图所示:集热器可以将水加热到50度,此时红色箭头所示为加热水循环,水温可达到系统要求,所以电加热是关闭的状态。

  2、水温达到系统要求,通过换热器将热量换到地暖盘管中,再由地面均匀地向室内敷设热量,地板采暖系统如箭头所示进行系统循环。

  3、当太阳能集热达不到地暖系统所需温度,开启电加热保证水温,如图所示,电加热为红色开启状态。

  不同于一般安装在室内的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都是安装在室外,因此,还需要考虑室外环境情况,主要是以下几点:

  1)固定:防风固定一定要做好,一般安装都采用钢丝绳牵住太阳能支架,固定到周围比较坚固结实的地方,这样经济节约;另一种方法是预埋底座,将太阳能固定在底座上,相比钢丝绳,虽然造价会高一些,但是使用更加安全放心。

  2)防雷:太阳能热水器多安装在楼顶,属于建筑物最高的地方,最好是在距离热水器50公分的地方安装上避雷设施,并且与建筑物避雷系统的地下引线相连接,起到避雷的作用。

  3)保温:一般情况下,室外管道越短越好,并且做好保温、固定工作,包好保温料,保证冬季寒冷条件下管道不致冻裂;固定好管道,则可以防止大风等恶劣天气下,不致摇摆。

  1.从窗户进来的太阳光直接照射在屋内取暖,窗户大一些效果好。

  2.用太阳能热水器的热水引到屋内暖气系统,散热器(暖气片)向室内放热。目前上述两种方法是成熟技术,效果较好。怎样利用太阳能取暖呢?由于我国的不同地区冬季的最低气温不同,不同地区每平方米获得太阳辐射的功率不同。

  所以不同地区需要取暖能量的多少差别很大。你要想利用太阳能取暖或者要开发太阳能取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1、当地冬季的`最低气温是多少?

  2、当地在1月1日---2月1日期间最多连续阴天几天?

  3、当地接收太阳辐射能量级别是几级?

  4、在寒冷的季节房屋的散热功率是多大?

  5、你所采用的太阳能接收器每平方米的接收功率是多大

  清洁供暖实施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豫政〔20XX〕30号)、《河南省20XX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XX〕7号)、《关于印发驻马店20XX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驻环攻坚办〔20XX〕29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电代煤、气代煤建档立卡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发能源〔20XX〕119号)的要求,持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全力减少散煤取暖污染,促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在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持续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以下简称“双替代”)供暖。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平稳有序完成“双替代”收尾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结合当地能源供应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选择适宜的取暖方式;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稳妥接续;坚持统筹规划、疏堵结合,将“双替代”与散煤治理和“禁煤区”划定有机结合;坚持精准推进、应替尽替,查漏补缺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双替代”供暖工作,实现我县散煤取暖基本“清零”总体目标,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1月15日前,全县完成“双替代”供暖2.4万户,其中,“电代煤”供暖2.4万户。具体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抓紧编制年度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根据本次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围绕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的总体目标,编制本乡镇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完善支持政策,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细化时间节点,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本方案下发5天内,各乡镇要完成年度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县发改委备案。(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二)精准开展“确村确户”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摸清底数,按照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地供电企业,在近年来已实施电网改造、供电能力有保障的村庄整村推进优先实施“煤改电”,将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计划实施“双替代”供暖的用户(含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全部“确村确户”,明确到具体村庄(社区)和居民户,一个社会福利场所视为一个村庄(社区),其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视为1户,并结合当地供电、供气的保障能力,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合理确定电和天然气供暖的.方式,以确保替代效果。“双替代”供暖“确村确户”纳入我省“双替代”供暖大数据平台管理,本工作方案下发15天内,各地要完成“双替代”供暖“确村确户”工作,将台账上报县发改委,并抄送当地供电等企业,督促其尽快开展配套项目建设。(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三)科学合理推进“双替代”供暖。根据本地的能源供应情况,统筹协调推进“双替代”工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新型农村社区等地区,重点推广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燃气锅炉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小型集中供暖项目;在其他农村地区,结合群众取暖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大力发展空气源热风机、电空调、电暖桌、电子调温取暖器等分散式供暖。社会福利场所根据当地能源供应情况和福利政策资金安排情况,采用经济适用的供暖方式。各乡镇政府要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积极组织当地供电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及电能替代产业联盟成员单位等社会企业共同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四)组织开展“双替代”供暖“回头看”。各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已经完成的“双替代”用户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设备是否安装到位、财政补贴是否落实、电力热力是否能够保障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整立改;已完成散煤取暖“清零”的地方,要对辖区内取暖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排查,确保工作落实、措施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五)持续做好“禁煤区”划定和散煤治理。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对计划实施“双替代”改造的乡镇、村,全部划定为“禁煤区”,完成“双替代”供暖改造后,实现冬季散煤取暖基本“清零”;对已经实现散煤取暖“清零”、暂未划为“禁煤区”的地区,要全部划为“禁煤区”。同时,持续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强煤炭产销用环节监管力度,严禁在“禁煤区”生产、销售、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进一步巩固“双替代”成果。(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科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双替代”供暖质量安全工作,指导规范各乡镇按照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推进“双替代”供暖。各乡镇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销户,限时整改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合理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发改委分配的各乡镇任务量,将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切块及时下达给各乡镇。县乡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措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双替代”供暖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资金,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体要进行兜底,确保居民取暖装得起、用得起。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踪问效,加大对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审计局等参与)

  (二)严格执行价格支持政策。全县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双替代”用户均可享受相关电价、气价支持政策。各乡镇要组织电网、燃气企业,于11月15日前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用电、用气取暖用户信息全部录入大数据平台。电网、燃气企业根据大数据平台的数据,严格落实采暖季独立采暖气价、阶梯电价、居民峰谷电价、电能替代“打包交易”等政策。各乡镇政府要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发改委,同时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收费信息管理,将优惠详情告知用户,保障政策执行到位。(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供电公司、燃气企业等参与)

  (三)规范工作推进程序。各乡镇政府要尽早确定工作推进方式,对20XX年实施“双替代”供暖改造、自行购买符合产品目录要求取暖设备的用户,居民凭购买凭证申请补贴,各乡镇要尽快进行复核,及时发放财政补贴。各乡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利用好大数据平台,干完一户录入一户,发改委统一按照大数据平台相关数据对“双替代”工作进行调度管理。(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

  (四)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县供电公司要结合各乡镇“电代煤”确村确户情况,核实工程量,制定“电代煤”电网改造方案和项目台账,报县政府备案,并筹措建设资金,于11月15日前完成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或扩容改造,确保“电代煤”用户用电,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开辟电能替代项目业扩报装“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布点布线、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加强配电设施隐患排查和运维管控,对“电代煤”区域配电设施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加强用户用电异常情况监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切实保障“电代煤”供暖用户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县供电公司牵头,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参与)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统筹协调“双替代”供暖工作,采取调度通报、联合检查、奖惩问责等方式大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双替代”供暖的主体责任,将本地区“双替代”目标任务纳入与乡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建立健全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发改委负责“双替代”供暖工作综合协调、方案制定、电力及天然气供应保障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省级奖补资金,督促乡镇落实财政资金并加强监管使用等。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禁煤区”划定,加强与生态环境部沟通汇报并争取支持等。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双替代”供暖工作的组织实施。县审计局负责“双替代”政策跟踪和资金绩效审计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散煤产销用环节监管治理等。县供电公司负责电供暖工程质量安全、“煤改电”用户配套电网建设及电力运行维护等。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日常调度。对“双替代”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度,各乡镇要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单位和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周四向县发改委报送本周工作推进情况。县发改委动态掌握各乡镇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报县污染防治攻坚办,并定期通报给各乡镇政府及相关县直部门。

  (四)加强指导服务。县发改委组织现场服务组,加强对各乡镇“双替代”供暖工作的现场指导服务,各现场服务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指导服务;将“双替代”供暖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检查范围,对不能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并根据情况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进度严重滞后的,依法依规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对工作措施得当、推进有力、替代效果显著的先进乡镇和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表彰。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双替代”供暖重要意义、政策等,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县发改委组织供电、供气、设备厂商等入村入户发放明白卡,宣传取暖设备补贴、电价、气价等惠民措施和用电用气常识。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禁煤区”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对禁煤工作的配合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正面和典型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双替代”供暖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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