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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精选6篇)
运用调查研究和预测技术这两种科学方法能有效的写好工作方案。当决定做某个项目时,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相信写工作方案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1
为加快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矩阵,紧紧围绕“123456”发展思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康怀仁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发展目标
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积极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力争通过5年努力,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努力实现一般病在本市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怀仁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构建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进一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向医疗集团下放人事管理、薪酬分配、财务管理、基层管理、医保和公共卫生资金支配“五项权力”,激发改革活力,增添发展动力。强化行政、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积极争取“千县工程”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数量。发挥县级医院县域龙头作用,着力补齐专科能力短板,进一步健全一级诊疗科目,根据实际需求和技术实力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强化核心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牵头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依托市医疗集团,统筹优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技术、设备、基本建设等资源配置,做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夯实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基础,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大力开展基层门诊、住院、检查检验、中医药、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建立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制度,支持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能力建设水平。加强偏远乡镇卫生院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急救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2.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健全分级分层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设感染性疾病科。优化传染病救治床位资源空间布局,在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重症病房。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床位(病区)应急腾空机制,按照编制比例设置可转换ICU床位,配备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3.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中医药强市战略,市中医院,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不少于每千常住人口0.85张配置公立中医医院床位。(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发改局)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持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在急危重症诊治中,加强卒中、胸痛、创伤、孕产妇、新生儿等五大中心建设,减少发病率,降低致死、致残率。开展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带动特色发展。(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推进医学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提倡医工结合、医理结合,鼓励临床应用转化,产出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实用型成果。鼓励各级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设有中医科室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诊治水平和临床疗效。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产出。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的奖励。(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
6.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和全链条服务模式。开展医疗机构线上服务,提供在线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查询、住院清单查询等。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开展精准用药,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服务。大力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强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推进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建设,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月子中心、妇女儿童健康体检、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标准,强化向下转诊,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提高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医保局)
7.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抓好县级医疗集团“5G+医疗”试点工作。推进全民健康保障疾控信息系统与电子病历系统对接。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8.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出台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指导性意见,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建立由书记、院长牵头,财务部门负责,院、科两级负责人参与的运营管理机构。聚焦核心业务和核心资源,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实施,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以降低平均住院日为抓手,提高运营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构建公立医院日常考评监测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医疗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融合法制宣教与实践,全面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扎实开展专题培训,促进医院运营科学、规范。(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医保局)
9.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按照全省公立医院全面预算制度实施办法,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从2022年起,在编制预算时,将公立医院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各公立医院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
10.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财政局)
11.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工作抓手,扎实有序推进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考核监测指标,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考核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治理体系。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市医疗集团绩效考核制度,以提高服务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提高从医人员业务素质、职业操守,严格依法行医、廉洁行医。(责任部门:市卫体局)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2.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有效衔接职称评审结果、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工作,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探索推行“市管乡用”和“乡招村用”,市医疗集团可在核定的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内,统一进行人员配置和使用。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药、护、技、管等不同类别,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进行岗位设置,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加强护士配备,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医护比1:2左右。(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1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和《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52号)精神,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自主确定更加高效的内部分配模式,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3倍、副职薪酬按主要负责人薪酬的80%左右确定。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充分发挥薪酬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绩效工资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分配,绩效工资水平最高提高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卫体局)
14.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不断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涵,强化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学员培训期间轮转的监督,强化对临床实践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注重医德医风考核,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设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师带徒项目,与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支持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整理、研究、传承工作。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1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完善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稳妥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逐步理顺比价关系,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不断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机制,充分发挥医疗项目价格动态调整专班作用,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促进新技术尽快进入临床应用。(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体局)
1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并与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及医务人员奖金分配制度挂钩,促进主动节约医疗费用机制形成。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探索实施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推动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完善医保门诊特药“双通道”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及时配备、合理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开通互联网医院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系统。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医保支付方式。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分级定价政策,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发布中医优势目录,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探索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引导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山西道地药材。(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卫体局)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7.强化患者需求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认项目必须建立完善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并规范开展室内质控。二级医院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取得合格成绩的检验项目,全部纳入同级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医联体或县域医疗集团内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山西省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或通过下级与上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的定期比对成绩合格的项目,可在医联体或县域医疗集团内实现检验结果互认。依托山西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储存和传输,推进检查资料信息区域共享,推广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诊疗方式。鼓励各类中医医院开展“一站式”服务。妇幼保健机构环境建设应满足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要。开展医疗机构厕所革命,落实垃圾分类要求,建设无烟单位。(责任部门:市卫体局)
18.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通过整理弘扬医院建院宗旨、价值理念、历史传承、文化特色、名医思想、职业精神、抗疫精神等方式,实现医院文化建设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我市医疗机构的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上下齐心、各方尽职的工作热情和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责任部门:市卫体局)
19.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努力在政治待遇、执业安全、职业荣誉、专业发展、人文关怀、休息休假等方面为医务人员创造更好的条件,完善政策举措,维护和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0.认真执行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推动以党建为核心促进医院改革、管理、业务、文化、行风等全面建设。(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组织部)
21.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医院领导人员不得兼任临床科室主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卫生系统管理干部队伍职业化培训培养,以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人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加快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组织部)
22.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入手,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基层党组织围绕医院发展、贴近医患需求开展党的活动。建立院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建立党组织常态化考核、整顿和提升机制,每年对后进党组织开展集中整顿转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广党支部书记参加科室管理核心组等做法,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坚持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责任部门:市卫体局、市委组织部)
23.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等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市卫生健康部门党组要切实履行全行业党建主体责任,以党建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级公立医院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医院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医院党委述职制度。(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卫体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责任。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科学制定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
(二)强化投入责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益性导向,不对公立医院设定创收等经济指标。下大力气加强医疗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三医联动”。抓好三明医改经验推广,按照药、价、保、薪的逻辑顺序推进,充分发挥医保部门的“三医联动”职能启动作用,市医改办积极协调支持,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体局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问题、政策取向上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形成务实高效“三医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考核评估。健全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效果监测评价考核体系,在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反馈方案落实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加强数据质量和效果管理,确保各项数据客观、准确、全面。汇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有益经验,动态跟进问题整改和经验总结等工作。探索公立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和公立医院运营能力第三方评价机制。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xx〕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公益属性,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新路径,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邵阳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23年底,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原则上达到推荐标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体系建设
1.做实医共体。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有序推进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至2025年末,各县市力争建成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具备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做好信息化。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分级诊疗,市县乡村一体,以信息化为纽带,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打造规范化、体系化的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影像诊断、多学科会诊、心电诊断、超声指导、病历资料共享、培训教育、医疗业务监管、病历质控、医院管理、慢病管理、健康档案管理等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做优公卫应急。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配备一名公共卫生医师。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进急诊科达标、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发热诊室和患者转运能力建设,提升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服务能力,至2023年,乡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比例达100%,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比例达50%,提高基层疾控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4.做精签约服务。充实家庭医生签约队伍,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退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长期处方服务等。支持根据签约居民需求灵活确定签约周期,逐步完善签约服务包内容。落实并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真正体现家庭医生劳动价值。(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5.做强中医特色。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等特色专科建设,到2025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中医馆,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旗舰中医馆”标准,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的培训,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财政支持
1.明确机构性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2022年底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核定编制数全部实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统筹基础建设。健全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3.保证运行经费。按政策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队伍建设
1.加强编制管理。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严禁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和违规借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予以清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充实人才储备。认真落实湖南省实施的农村订单生和本土化大专培养计划。2022年至2025年每个县市区要利用县市区财政保障每年定向培养10至15名乡村医生。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到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村卫生室使用)。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优化职称晋升。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当地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统筹使用岗位数。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对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医务人员,可对应申报中级职称(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绩效薪酬
1.落实“两个允许”。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具体倾斜幅度由各县市区按照与当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平衡的原则,结合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薪酬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医保政策
1.强化医保调控。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纵向合作服务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多种付费方式,加强监督考核,提高医保基金效益,引导合理诊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基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医保政策对基层倾斜力度,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两个比例指标,即在县域医保费和医疗费预算范围内,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于上一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预算支付总额占县域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的比例低于20%的县市区,不再对其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住院人次总数、年度住院医保基金总额等控制指标。对纳入区域总额控制和按病种付费(DIP医保支付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区域总额控制,逐步将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占比提高至45%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高医保待遇质量。在完善门诊统筹管理基础上,将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整体纳入保障范围,稳步提高普通门诊保障水平,完善特殊门诊管理细则,取消“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至2025年底基本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殊病种门诊统筹定点全覆盖。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对象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并通过签约医生转诊的,其住院起付线可连续计算,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10个百分点。适当增大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市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药物配备
1.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符合临床用药各项管理规范、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挂网药品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范围,优先采购和使用集中采购药品。(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配送监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监管,对未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将药品及时配送到位的配送企业实行末位淘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一体化管理。允许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的用药范围相衔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等级评审
1.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力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熟练掌握临床常用诊疗技术,严格执行临床诊疗规范和规范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支持设立区域基层卫生健康质量控制与评价等工作室,加大医疗质量安全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评审制度。要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体现基层服务特点、反映机构实际能力的等级评审评价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确保保障不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成为一、二级医院后,保持现有财政投入和补偿、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人才梯队、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医疗技术、药品配备等方面,按照相对应的一、二级医院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绩效评价
1.推行绩效考核。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考核应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主动将考核结果通报同级有关部门,供有关部门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水平等政策,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聘任、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参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指标监测。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要成立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责任主体,制定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从讲政治的高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深度,不折不扣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任务,把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和推进健康邵阳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党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发挥好基层卫生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府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要求落实投入责任。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要梳理和修订完善现行有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舆论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汇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
各级政府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各市直相关单位对本工作方案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要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督导,组织开展评估,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支持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高举公立医院公益性旗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深入推进“三明医改”经验在荆门落实落地,全面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全力打造“荆门模式”;创建一批全省乃至全国高水平的优势学科,建成一个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临床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建成一批不同层次的高水平数智化公立医院,形成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区域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为骨干,其他高水平市、县级公立医院为支点的公立医院网络,推动全市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建设健康荆门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共谋划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73个,其中市级42个、县级打包项目31个,计划总投资42.82亿元。建立全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分批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市级层面,坚持高水平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定位,重点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市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二医院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保健康复大楼、市妇幼保健院妇儿健康大楼等扩容项目建设;力争2—3年内,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一医院综合医疗中心、市二医院专科专病特色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医疗和康复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中心等“五大中心”。县级层面,重点推进京山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并新建传染病大楼,以及沙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东宝区妇幼保健院大楼、掇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等扩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市县共建”,帮助县级医院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巩固钟祥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成果,推进京山市人民医院和沙洋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甲综合医院。
2.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医联体(医共体)综合管理办公室、资源调配部、质量控制部、公共卫生部、信息化建设部、财务部等“一办多部”职能管理部门,在持续深化“人财物”紧密运行机制建设基础上,围绕急诊急救、慢病管理,构建整合型一体化服务体系。在急诊急救方面,以龙头医院为主导,着力建设市县两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规范化救治单元(站),形成全链条无缝对接急诊急救网。在慢病管理方面,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以慢病管理及“323”攻坚行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各类高质量慢病管理中心,由龙头医院统筹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公卫医师、乡村医生等医疗人才资源,实行按病种分类签约服务和管理,每个专科医生包联多家慢病管理中心、若干个村卫生室,建立“1NX”的防、筛、管、治、研一体化服务体系。支持市中医联盟、市妇幼保健联盟建设发展。
3.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构建以市传染病医院为基地、公立医院传染病区为枢纽、发热门诊为网点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构建“市区一体、市县协同、部门联动”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县(市)打造“30分钟急救圈”。依托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
(二)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4.建立健全财政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公益性主导,加大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公共服务等投入保障。逐年提高财政对公立医院人头经费的补助标准。
5.深入推进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推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动态调整,在核定的总量内,逐步将行政后勤人员占比减少至15%—10%。允许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创新设立特设岗位,建立人员竞争上岗、择优上岗、优胜劣汰、岗变薪变等机制。用足用好编制资源,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学科引领”原则,通过省级考务平台统一公开招聘,或通过专项招聘、人才引进等形式将引进培养的人才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6.深入推进绩效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支持公立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分配制度,建立以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病种分值)、CMI(病例组合指数)、RW(DRG与DIP权重)、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满意度等为关键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落实工分制、信息化、公开化的绩效考核机制,全面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7.深入推进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改革。编制、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积极支持高端医学卫生人才引进,在其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市卫健委设立医学卫生人才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引导资金支持,市直公立医院引进培养硕士、博士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的费用从医学卫生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做好三级甲等医院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按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扩面。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落实服务基层制度,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
8.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基本医保DIP付费,确保2023年1月起正式运行,2025年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按DIP付费实现全覆盖,按DIP付费的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0%。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DIP付费方式,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运行机制,全面推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进一步拉开市、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差距,引导群众选择性就医。及时跟进落实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9.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比重。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管住管好价格基准;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0.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完善省卫生健康委、市人民政府“省市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机制,3—5年内,建成以市一医院为主体的骨科、儿科、重症、呼吸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二医院为主体的肿瘤、精神、传染病、心血管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11.打造专科专病协同错位发展“荆门样板”。市级层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重点发展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生殖医学、肿瘤、精神等专科专病;市中医医院重点发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发展妇幼保健、妇科、产科、儿科等专科专病;依托市级医院建立全市专科专病标准化诊疗体系,“五化”(内科外科化、外科微创化、微创机器人化、影像介入化、诊断分子化)引领学科建设,发展影像AI诊断、手术机器人、3D打印等专科专病核心技术,以专科专病建设带动学科进步。县级层面,通过市级医院专科专病“品牌、技术、管理”平移,形成市、县专科专病联盟,推动同质化发展。到2025年,建成1个省级疑难危重症诊疗中心,再创建3—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6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0个县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100个基层特色专科。
12.打造多学科融合优势学科集群。按照“共建共享、效率优先”原则,依托市级三甲医院构建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肿瘤防治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妇产生殖医学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心脑血管防治中心、运动损伤和康复医学中心等多学科集群,与其他市、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专科协作关系,形成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学科集群发展新局面。支持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建成国家级胸痛中心示范单位、国家级卒中中心示范单位、国家级创伤救治中心。
13.打造一体化综合诊疗服务品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优化诊疗流程,打破学科、专业、学组之间的条块分割,推广MDT(多学科诊疗)、无痛诊疗、整体护理、快速康复、“一站式专病诊疗”“日间手术”“互动式”慢病管理等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以市级医院为引领、县级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学科协同发展模式,县级医院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向上对接市级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向下辐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造基层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发展基层临床药学服务,树立基层中医药特色服务品牌,整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
14.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服务标杆。支持市中医医院建成国家三甲示范中医医院和全省有影响力的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医养结合”中医药保健服务中心。支持市县级两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建设,推动提升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深度实施名师、名医、知名中医工作室“三名”工程,推进中医药服务传承创新。大力推广中西医综合、多专业一体化诊疗等模式,依托市中医医院、钟祥市中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研究中心。到2025年,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分别达到3个、30个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现零的突破,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均达到20项以上,培养或引进10名以上省级中医名师、30名以上优秀中青年中医学科带头人,建设30个以上知名中医工作室,培养30名以上知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人。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规范化国医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10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15.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梯队。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万名校友资智回荆、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特聘、招硕引博和大学生引进“五大工程”。坚持“医教协同、外引内培并重”,建成3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强化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创新现代师承教育模式,加强多学科协同特色人才培养。以学科专业化布局为导向,构建“分类评价、多维考核、分层支持、逐级提升”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到2025年,力争培养或引进紧缺急需领军人才10名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30人左右,培养科研骨干35名以上、实用骨干210名以上,每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50人左右,托举有望冲击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实用型、科研型和管理型人才。
16.打造临床科研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聚焦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领域,集聚市级三甲医院优势资源,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复合型创新团队建设,用2-3年时间,建成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临床科研与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打造集临床研究型诊疗平台、产业导向型科技平台、数据密集型支撑平台为一体的“宜荆荆”转化医学中心及研究院,搭建科研患者AI筛选系统、抗肿瘤药物评价系统等信息系统,实现研究数据采集和稽查等全流程自动化。到2025年,力争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6个以上,省级科研项目立项50个以上,年均立项科研经费不低于400万元,转化科研成果10个以上。
17.打造“三位一体”数智融合现代医院。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所有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全部达到6级水平,二级公立医院达到5级水平。做实预约挂号、扫码就医、报告查询、健康教育、互联网医院等线上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打造掌上医疗健康服务圈,预约诊疗比例逐步达到年门诊人次的70%以上。改造升级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引入5G技术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检查互认、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推进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借助智能化诊疗支持设备和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建立贯穿各诊疗环节的综合运营管理系统以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系统、智能被服管理系统、智能设备监控系统、智能能源管控系统等医院“智慧管家”。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8.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建立整合型医院运营管理监测决策支持系统,实现数字化驱动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于大数据、云平台,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不同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时间消耗标准、费用消耗标准、药品消耗标准和耗材消耗标准等,对每医生CMI、成本产出、时间消耗等指标进行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
19.加强全面预算和内部控制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全市三级公立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全省中位值以下。
20.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五)塑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21.推进优秀医院文化塑造行动。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
22.推进伟大抗疫精神弘扬行动。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
23.推进清廉医院和精神文明建设行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24.推进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行动。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25.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行动。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6.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完善公立医院章程,以章程为统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27.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四、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荆门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在市卫健委下设办公室,市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卫健系统层面成立荆门市医院协会,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搭建交流平台。
(二)凝聚建设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督促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扎实组织实施。
(三)强化政策支撑。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围绕组织保障、财政保障、人事编制、绩效薪酬、药品供应、价格机制、医保支付等重点领域,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促进荆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系统、整体、协同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四)落实资金保障。建立由各级政府主导,财政部门统筹的资金筹措机制,落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五)确保项目安全。各地、各单位依法依规建立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将项目安全与项目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流程完善、万无一失。
(六)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准确反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水平的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评估、跟踪分析、动态调整。加强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等内容的动态考核,定期通报进展。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4
为切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宜宾高质量建成区域医疗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培育一批就医环境一流、医疗技术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服务能力一流、群众满意度高的知名医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市级“高峰”。到2026年,市一医院和市二医院建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全省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建成全省一流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达到并保持A等,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5、微创手术占比达到25%,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0%,降低重大疾病市外转诊率,逐步实现群众就医“大病重病不出市”。
(二)做强县级“高原”。到2026年,县(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全部创建为三级医院,全部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培育6家县级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B等以上,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实现群众就医“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解决”,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阵地提升行动,改善就医体验。
1.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市级公立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医院院区。市一医院总院搬迁至西区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老年康复院区,南岸院区建成妇产儿童院区,业务用房达到30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500张。市二医院总院搬迁至临港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慢病及护理院区,南岸院区建成肿瘤院区,江北院区建成康养结合示范区,业务用房达到32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800张。市中医医院二期院区投入使用,业务用房达到7万平方米左右,规划编制床位800张。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完成南溪院区搬迁,业务用房达到9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老年、精神、传染病院区建设等短板,优化流程布局,改善就医环境。
2.完善大型设备配置。按照突出高精尖优、补齐短板弱项原则,围绕重点专科建设需求,升级市、县(区)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机制,提高使用效能。
3.实施智慧医疗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统筹建设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县域医共体集成交换平台为核心的“健康宜宾·智慧医疗”集成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成电子病历、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院信息系统,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建成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
(二)实施专科建设行动,提高服务能力。
1.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我市及周边地区群众发病率排名靠前、死亡率和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力争全市新建成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专业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2.提升医学科教创新能力。持续深化与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合作,力争引进院士工作站,高标准建设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及附属医院和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
(三)实施人才引培行动,提升管理水平。
外引和内培结合,大力推动知名院长、名医名家、高学历人才聚集,实现全市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掌握现代先进医院管理知识、具备医院精细化管理能力;国家级“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省部级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名医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获选者达80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达10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达1000人。
(四)实施综合联动改革,激活发展动能。
1.加强党的领导。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深化标杆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双带头人”培育和党务骨干、业务骨干“双骨干”培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推动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运行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机制。深入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力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等主要指标更加优化,保持全省前列。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采取“小步快走”方式,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工作路径,分批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着重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加快医疗服务新开展项目审核,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凝练支撑高质量医疗发展的医院文化,建设全链条信息管理、监测评估系统。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辅助型服务流程,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使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县(区)要坚持党政主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细化任务清单,完善配套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民政局要加强统筹指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医疗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落实专班推进。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市、县(区)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专科能力提升、高层级人才引培。其中涉及中医药类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培等项目补助资金从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差异化、个性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3号)精神,加快推动丽江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结合丽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丽江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力争用5年的时间,公立医院发展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全市医疗卫生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丽江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一)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
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医院合作,加快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大疫病防治基地等项目建设,重点提升市级医院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病症诊疗救治和心血管病、呼吸等专科服务能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向“一院多区”发展,新建市人民医院荣华分院,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医院。到2025年,力争把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第二人民院牵头建设1-2个专科类区域医疗业务中心,建设2-3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丽江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达三级乙等标准。市级医院每年至少新开展1-2项疑难重症诊疗技术,全市公立医院住院量占比达90%以上,基本实现“减少跨区域就医”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和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长效机制,加强县域肿瘤、心脑血管等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补齐县级综合医院口腔等薄弱专科短板。到2025年,力争1-2所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3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1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精神科、口腔科、康复科、眼科、老年病科、呼吸与重症科、公共卫生科,建有标准化PCR实验室和标准化ICU,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实现深度融合,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疾病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基本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建成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和综合健康管理中心。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不少于2个达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流动的分级诊疗秩序全面建立,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基本实现“头痛脑热在乡村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探索在丽江市主城区,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市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信息、资源“三通”和监督管理互相制约的医防协同服务机制,加快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支持多学科联合、多专业一体、中西医临床协作等诊疗服务模式,形成错位发展、专业互补、有序竞争的格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落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组建医共体内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等“一体化管理中心”,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物资后勤、业务、信息、药械管理采购、绩效考核、医保支付、公共卫生等“十统一”管理,构建管理共同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及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资源,鼓励设置独立的远程医疗、检验、心电、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构建服务共同体。协同推进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建立“总额控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责任和利益共同体。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药品下沉基层,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发展共同体。(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和“七项能力”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争取省级支持,把市人民医院改造升级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高标准完成丽江市传染病医院、永胜县传染病分院、宁蒗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及华坪县人民医院传染楼改扩建任务,完成公立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改造任务,支持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科室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针对严重影响全市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重点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创伤、重症、肿瘤、急诊、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补齐口腔、康复、精神、眼科、老年病等薄弱专科,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推拿、肾病、脾胃病、皮肤科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建设不少于7个(中医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至少25个(中医1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每年遴选5个薄弱专科(含中医)加强建设,有计划地推进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聚焦“一老一小”健康需求、职业健康等领域,规划设置儿童、老年病、妇产、康复等专科医院,引入优质资源建设医养、康养中心。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通过“内培外引”、建立专家团队工作站等方式,引入一批掌握高新技术的高素质医药卫生领域专家型人才,积极开展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鼓励开展医学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群医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推进康复技术创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针对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制定并推广中医特色治疗方案。争取国家级、省级支持在我市布局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民族医药研究机构等,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制剂研发、中药新药研发和民族医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产品进入临床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优化服务流程,利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平台,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50%以上。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推送、互认等便捷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探索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社区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在公立医院逐步推开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推进智慧医院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三级甲等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达5级以上,其他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达4级以上,其他二级医院达3级以上,能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等。加快推进丽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全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电子健康档案等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逐步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互任”模式。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落实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核心业务与运营深度融合,推进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共体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进入领导班子。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每半年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导向,由医改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公立医院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增)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等挂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重点考核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等,考核结果与打包医保资金、医共体院长薪酬及职务任免等挂钩。引导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及医共体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丽江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鼓励探索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按照医疗服务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工资总量,从根本上杜绝“大检查”、“大处方”行为。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不同岗位、不同科室、不同风险承担、不同工作强度、不同专业类别人员间薪酬要有差异,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县域医共体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职工目标年薪制以及年薪计算工分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拓展“沪滇合作”、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丽江英才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依托专家团队工作站,拓宽人才培养和引进渠道,实现博士生招聘或引进“零”的突破,每年至少招聘3名研究生、培养5名学科带头人及10名中青年优秀医师。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与医学高等院校合作,建强教学医院,发展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医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一批名老中医药学术继承人。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落实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省级要求或评价水平。(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病例按床日付费,探索按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加快建立“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约束激励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医保结余资金并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建立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激励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
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医院文化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着力构建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发挥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公立医院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指导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要求完成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专职副书记。推进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医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行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科室,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残联、民政、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民政局、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
(四)总结推广经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和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02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xx〕2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博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
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到2025年底,建成2-3家三级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3张以上,初步构建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博白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博白县“33362”发展战略工程。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1.积极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博白县人民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技术优势、科研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持续加强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和培养,打造一批在区、市内有影响力的临床专科。针对死亡率、外转率高的病种,加强学科建设,积极争取市级、区级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和指导,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减少跨区域就医。(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通过医联体建设、医共体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对基层医院的帮扶支持力度,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博白县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博白县中医院晋升为三级中医医院,博白县妇幼保健院晋升为三级妇幼保健院,博白县精神病医院晋升为二级专科医院,博白县第三人民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县域就诊率达到95%以上。(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分布、交通条件以及诊疗需求,十四五期间,推动文地中心卫生院、英桥中心卫生院、沙河中心卫生院、东平中心卫生院、水鸣镇中心卫生院、三滩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医院升级为二级综合医院。根据基层服务能力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签约服务任务目标,落实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动已达国家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继续创建二级医院,规模较大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并参加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向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看齐,用3-5年的时间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推动未达标的基层医疗机构用2-3年时间,全面达到基本标准以上。(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4.发挥医联体上级医院龙头作用。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网格,组建由辖区内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医共体,统筹为网格内居民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各医院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情况,每个乡镇组建若干个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其他若干家乡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支持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医防融合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深入实施《玉林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县共投资1.95亿元,谋划3个建设项目。推进县人民医院分院项目建设,并依托县人民医院分院,加强博白县传染病医院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实现县域传染病病区全覆盖。加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支持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6.全面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诊疗能力和水平为目的,重点发展重症、肿瘤、精神病、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产科、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营养等临床专科。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相关质控指标,加快推进县级质控组织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提高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做优做强中医治未病科、康复(医学)科等中医优势专科,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鼓励开展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支持公立医院柔性引进高素质人才,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积极引进市内外、区内外离退休的高水平医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鼓励公立医院开展大健康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项目研究。落实广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股权和分红奖励办法,鼓励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推动成果转化应用。配合市区遴选、制定一批中医壮瑶医特色诊疗方案和适宜技术,积极推广自治区培育形成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依托现有资源进行中医药壮瑶医药临床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医疗新技术应用纳入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县经贸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林银保监分局博白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扎实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大力推进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在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范围,将延续护理落到实处。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构建以信息互联互通为支撑,多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学科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9.积极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依托广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居民(电子)健康卡“一卡通”普及应用,推动跨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规范使用。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卡,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利于科学管理及便民服务的智慧医院和信息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2023年底前至少建成1家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等重点品种流通环节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鼓励医保定点药店积极参与医保网上购药等便民服务。(县大数据发展局、县经贸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慢性病长处方等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力争到2025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健康促进与教育宣传,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健康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增进医患间理解与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11.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加强依法治院,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整合医院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和医疗业务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推动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医疗服务智慧化,实现对医疗成本和质量的“双控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1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和约束,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完善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公益性原则,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实现医院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持续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三级、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强化考核结果在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运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创新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5.加快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扎实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对纳入总量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按政策规定拿出5%—10%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解决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并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继续实行对基层医疗机构职称评聘和招聘倾斜政策,制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指导意见并抓好落实。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严格执行广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综合考虑当地实际和医院财务状况、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实行绩效工资总量“1+N”动态核定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实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收入分配政策。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强化医学职业素养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利用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大人才项目平台引才用才,支持公立医院与高等院校、行业、企业等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区内领先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根据自治区部署安排,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继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技术劳务价值,根据新版广西医疗服务价格规范,适时优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继续落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县医疗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的基础上,实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结算,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细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完善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公立医院文化建设。
20.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建立健全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挖掘整理医院历史和名医大家的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的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1.强化服务支持保障。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100%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要设立医院警务室。建立健全解决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治理,预防和减少医闹发生。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解决扰乱医疗机构工作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全面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实行党委(含院级党总支、党支部,下同)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等有关要求,通盘考虑、统筹谋划,稳妥有序做好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和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持续有效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突出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导向。(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全面稳步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示范点,推进智慧党建。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推行由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制度,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重点扎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切实抓好落实。
(三)落实投入政策。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完善政策,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资金投入。各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强化考核评价。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五)总结推广经验。鼓励公立医院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政策解读,推动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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