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时间:2022-11-03 09:23:39 方案 我要投稿

2022年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范文(精选8篇)

  为了确保活动能成功举办,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对具体将要进行的活动的每个步骤详细分析,研究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2年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范文(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年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范文(精选8篇)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1

  为了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发扬志愿服务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月”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县创建办、文明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匡方毅任组长,教导员欧阳文林任常务副组长,副大队长李小生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队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由李小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侯识万同志为副主任,从办公、法宣抽调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主要任务

  (一)在县城区学校门口路段执勤,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

  (二)在城区学校周边的交通信号灯路口执勤,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在校学生文明交通意识。

  三、勤务安排

  (一)县城区学校护学及文明交通劝导安排。根据县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和学校布局等情况,确定在桂阳一中、士杰学校、城南完小、蓉峰小学、桂阳三中(含鹿峰中学)、蒙泉学校、文化园过渡办学区、东风中学等学校及县一中、林业局、牛巷口、肯德基、锦绣银湾、百合酒店等交通信号灯路口护学执勤。由办公室牵头,一中队、车管所、法宣股、科技股、客运股、处罚中心等单位落实志愿服务者(每月一表)

  (二)农村学校护学安排。由各中队根据实际,选择交通复杂地段的学校护学和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安排表报办公室备案)。

  (三)文明交通常识宣传教育安排。由法宣股牵头组织实施,相应工作部署和图片资料报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队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投入“人人参与文明实践,共建桂阳志愿之城”,提升桂阳形象品质,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二)落实人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安排人员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各志愿服务者要服务指挥,听从安排,按时到岗,认真履责,积极作为,严格执法,文明执勤、警,全力做好文明劝导工作。

  (三)严格督查。大队值班领导要对人员到岗履责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退到、缺岗、溜岗等违纪违规行为及不认真履责的人员进行通报,并按照警纪警规和绩效考核办法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2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城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市民文明交通行为,提升广大群众交通文明素养,营造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时间

  本年度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6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岗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7:45-8:30,下午17:45-18:30;周六、周日的上午10:30-11:30,下午16:30-17:30。端午、中秋小长假不安排活动。

  三、参加人员

  市直及滨城区、沾化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志愿者,市、区直及驻滨参与文明创建的单位志愿者。

  四、活动内容

  (一)整治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进行劝导。

  (二)纠正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针对非机动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三)引导行人文明交通。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不走人行道、过街不遵守信号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四)开展现场帮扶。主动帮助未成年人、老人和残疾人安全过马路,主动向群众介绍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树立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五、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实行定岗服务,分别负责城区30个路口120个岗位的文明交通劝导服务,详细安排见附件。各参与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确定本年度的志愿执勤表,确定每天的执勤人员,定责定岗;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劝导服务的岗位,由排第一位的单位负责进行统筹协调确定本岗全年的志愿执勤表。请于5月31日前将志愿执勤安排表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政务协同办公: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滨城区、沾化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市里活动安排,组织实施本区的城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立足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定单位、定人员、定路口,保秩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参勤人员,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提高出勤率、管事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充分动员发动,确保活动参与面。要教育职工志愿者遵守纪律,不溜岗、脱岗,不得在志愿服务期间做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事情;要严格遵守安全防护规定,注意避让车辆,确保自身安全;注重单位和自身形象,做到精神饱满,举止得体,语言文明。市文明办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要求,活动期间为志愿者购买岗位意外伤害保险;市公安局为志愿者统一配发帽子、反光背心和交通指挥旗,由现场执勤民警为志愿者发放;执勤交警负责对劝导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劝导员的职责、任务,并负责对志愿者在岗情况进行日常考勤。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将组成督导组对此项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对缺勤、迟到、早退、在岗不尽责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通报结果计入文明单位考核成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报纸、电台、电视台要开辟专题专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解读文明交通行为规范。要组织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设立曝光台,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听从劝导的不文明行动进行曝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3

  一、活动要求

  1、活动目标:按照要求,达到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有足够人数开展活动;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交通秩序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无侵占通道通行现象;无摩托车无牌行驶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等目标要求。

  2、活动方式:采取集中开展和自主活动的方式。集中开展由区委文明办统一组织安排,活动时间为8月5日;自主活动由我局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具体见附表)。

  3、活动时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总体时间为20XX年7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

  4、活动地点:交叉路口。

  5、活动对象:本局志愿者队伍所有成员。

  6、活动内容:一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各志愿者在交通路口劝导行人过马路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护栏;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劝导驾乘摩托车戴头盔。二是开展示范带头活动。本局所有干部职工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做文明交通示范者,树立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做到在单位、家庭、社会倡导文明出行,带头摒弃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步行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带动更多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营造和谐文明交通环境。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初):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参加对象名单,确定活动路口,启动文明交通活动。

  2、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8月5日):派六人参加,分成三组,于上午7:30——12:00、下午15:00——18:30在制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3、自主活动阶段(20XX年8月6日——20XX年12月31日):我局自行安排时间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展示我局的良好精神面貌,自主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同时做好日常活动图片资料保存,作为我局文明单位创建考评材料。

  4、总结推广阶段(自20XX年1月1日起):总结活动经验,推广活动做法,建立活动长效机制,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是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内涵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2、务求实效。局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各股室、大队、中心要把开展文明交通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结合起来,把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列入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进活动的实效。

  3、加强督导。局文明办要加强对文明交通活动的管理,要把这项活动的成效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加强日常督查指导,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文明交通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4

  一、活动主题

  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志愿服务与文明同在

  二、活动目的

  营造学习传承雷锋精神的氛围,确保各交通路口和公交站点的文明秩序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8日(劝导时间段为下午16:30—18:30)

  四、文明劝导内容

  对行人及非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及行人走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在机动车道内候出租车、闯红灯、随意翻越栅栏等不文明行为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章带人、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五、文明劝导员要求

  1、统一标识。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时间内要按规定着志愿者蓝马甲,头戴小红帽,手持志愿者小红旗。

  2、注重仪表。文明劝导员要注重自身形象,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岗,当好文明礼仪标兵。

  3、忠于职守。文明劝导员要按时到岗,上岗期间应主动协助执勤交警和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有效地劝阻、制止交通违法行为,不擅自离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不与他人并岗、闲谈。

  五、其他事项

  请社区各志愿者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筹划、合理安排,组织大家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5

  为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我委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我委在职党员志愿者的先锋模范作用,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出行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0日,为期一天。

  三、参加人员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由机关各科室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职干部职工组成。

  四、活动地点

  赞贤路和长征大道交叉路口。

  五、活动形式

  将志愿服务队员分为四班岗(上午、下午各两班),每班4人,服务1个小时,分布在路口的四个方向,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对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为出行的残疾人、儿童及老人提供所需的帮助;为问路的群众提供向导服务。

  六、有关要求

  志愿服务队员要听从安排,按时参与,服务时需穿戴统一的志愿者马甲,充分展示热心周到、文明优质的形象风貌。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6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推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根据《XX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XX-20XX年工作规划》及县创城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交通行为,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为创城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

  交通法规齐遵守文明安全树新风

  三、参加对象

  文明交通劝导员以县直各部门、各省州驻县单位工作人员、各驾校学员以及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为主。每个路口每次安排2-4个单位、每个单位抽调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40%(包含志愿者、三支一扶、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等)。参加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热心公益,以身作则,做文明行为示范的标兵。各单位按报名人数和红绿灯路口进行合理分组,进行轮流值班。

  四、活动时间

  从12月10日开始,并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劝导时间每天分为三个阶段:9:00至12:10、中午12:10至15:20、下午15:20至18:30。

  五、劝导内容

  各单位抽调志愿者的主要职责是:上街执勤,对行人、非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行人走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在机动车道内候公交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机动车辆逆向行驶、违章带人、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标识。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时间内要按规定着红色袖标,手持引导小红旗。

  (二)注重仪表。文明劝导员要注重自身形象,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岗,当好文明礼仪标兵。

  (三)忠于职守。文明劝导员要按时到岗,上岗期间应主动协助执勤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有效地劝阻、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期间志愿者要争当文明行为的示范者、文明知识的宣传者、文明秩序的维护者。换班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不能出现空岗、缺岗等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曝光力度。县电视台要对文明劝导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不文明现象和行动较差的单位、个人进行曝光。

  (二)建立对接机制。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公开联系电话,便于及时处置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期间的突发事件。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安排表详见附件,由牵头单位负总责,协调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配合,及时抽调人员,安排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员上街执勤。

  (三)强化督导检查。劝导活动期间,县创城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将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检查志愿服务情况,对认真负责的单位和志愿者个人进行表彰,对活动不重视、消极应付的单位不准参加下一年度各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对已取得各级文明单位的停发20XX年度精神文明奖,并对文明单位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志愿者劝导期间严禁擅自离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不与他人并岗、闲谈,对工作不负责、在岗不作为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组织岗前培训。县创城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县交警大队于12月7日下午2点半在会议中心对各单位进行岗前培训,请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精神文明领导按时参加。

  (五)提供后勤保障。县创城办为劝导员配备统一的袖标、哨子、指挥旗等装备,在培训时统一发放。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活动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2月7日18:00前将联络员名单和抽调人员名单报至团县委。要合理安排好抽调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劝导时间,确保按时上岗,并为抽调人员每人每天发放交接班记录表,做好交接记录。由各单位联络员负责整理活动记录表(每周不少于2张),做到活动有痕迹。各项记录表将作为创城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待活动结束后上报至团县委。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7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发挥志愿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培育“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为核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为重点,以服务人民为最终目的,推动我局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健康发展,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共同追求“建设志愿北流、共创文明城市”的目标,为北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北流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总队,负责全局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

  总队队长:XXX、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队长:XXX、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总队下设办公室和5支分队。办公室主任由黄少杰担任,副主任由杨文玉担任,成员:张宇萍、党万伟、徐凤、冯晓。负责全局志愿服务活动的协调、指导、资料收集汇总归档等工作。各志愿服务队设置:

  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局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

  文化体育志愿服务队:局工会委员会

  青年志愿服务队:共青团北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巾帼志愿服务队:局妇女工作委员会

  平安志愿服务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各志愿服务队职责:

  1、负责队员招募、培训、登记管理;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或结合本志愿服务队服务功能实际,做好每年志愿活动计划,开展好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3、听从服务总队统一领导和指导,及时向总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4、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三、活动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应充分体现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均采取自愿原则,每个志愿者服务队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二)公益性原则。志愿者服务是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三)实效性原则。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四)规范性原则。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总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四、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一)开展党的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宣传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宣讲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二)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在各汽车站提示、引导乘客文明排队上车,文明乘车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扶贫帮困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结合扶贫工作,对贫困家庭实行走访慰问,和他们聊天、谈心,询问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问题。

  (四)开展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对辖区内的小广告、垃圾、杂草、卫生死角进行整治清理,并宣传大家都来维护城市环境,不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乱扔垃圾。

  (五)开展节假日送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对困难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爱对象进行节日慰问,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让他们感受节日的气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志愿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使志愿服务活动有领导、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注重群众参与。将全局有素质、有爱心、热爱公益活动的干部职工吸引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同时将志愿服务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

  (三)营造活动氛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志愿者要穿志愿服、高扬志愿服务队旗、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彰显志愿者队伍整体形象。并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志愿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持长效机制。各志愿服务分队是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队员要保证长期坚持参加活动,并在活动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8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根据《宜城市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和《20XX年宜城市志愿服务工作计划》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要求,坚持“就地就近”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部门、单位、企业在城区重要路段、路口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任务及时间

  (一)活动任务

  志愿者在执勤民警的指导下,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信号和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积极营造安全出行氛围,维护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和谐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具体任务如下:

  1、对行人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2、对三轮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载客、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3、对机动车随意调头、乱停乱放、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二)活动时间(根据作息时间变化,另作通知)

  1、上午7:30——9:00;

  2、下午17:30——18:30。

  五月为主题活动月全面铺开,周一至周五由市直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周六、周日由义工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其余月份另行组织重点路口志愿引导活动。个别路口上岗服务时段可结合实际高峰拥堵时间调整。

  三、活动区域安排

  第一片区:振兴大道政府转盘——振兴大道望江路口

  牵头单位:市委办

  参与单位:国税局、建投公司(政府转盘路口)

  规划局、环保局(九龙路口)

  住建局、安监局、联通公司(建行转盘)

  第二片区:振兴大道望江路口——振兴大道燕京渠化岛

  牵头单位:人大办

  参与单位:物价局、司法局、中行(望江路口)

  地税局、移民局、移动公司(龙头转盘)

  人社局、商务局(万象大酒店路口)

  国土资源局、工行(燕京渠化岛路口)

  第三片区:襄沙大道楚都山庄路口——楚都巷路口

  牵头单位:政府办

  参与单位:畜牧兽医局、水务局(楚都山庄路口)

  卫计局、经信局(鲤鱼湖路口)

  教体局、文旅新局(城关中学门口)

  供销联社、招商局(西街口)

  行政审批局、粮食局(楚都巷路口)

  第四片区:襄沙大道楚都巷路口——宜城大道路口

  牵头单位:政协办

  参与单位:农业局、总工会、妇联(自忠路口)

  科技局、统计局(武商门前)

  交通运输局、团市委(中华路口)

  第五片区:自忠路

  牵头单位:市纪委

  参与单位:审计局、质监局(实验小学门前)

  民政局、林业局、工商局(中医院门前)

  组织部、财政局、农行(京忠路口)

  宣传部、发改局、老干局(紫阳观路口)

  统战部、电信公司、烟草局(好邻居路口)

  第六片区:育才大道、宜城大道、情侣路

  牵头单位:政法委

  参与单位:法院、信访局(二中路口)

  行管局、气象局(气象局路口)

  检察院、广电台、盐务局(紫阳观路口)

  食药监局、党校(医院门口)

  城管执法局、建行(一中路口)

  公安局、邮政局(环翠小学路口)

  注:周六、周日义工组织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切实把此项工作当作提升驾驶人和行人素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强化教育,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周制定上岗执勤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布,并将执勤名单每月向市文明办上报一次,力求活动扎实有效,长期顺利开展。

  (二)参加岗前培训,确保文明安全。教育志愿者在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听从交警指挥,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不得强行在车辆前方拦车、随意追车、强行拉拽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坚决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加强交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文明交通知识,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各临街单位要悬挂宣传标语,引导正确舆论导向;交通志愿者要将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摆放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街道;交警部门要印制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交由志愿者广泛发放;新闻单位要及时曝光各类不文明交通现象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文明劝导,严治交通违法。各路口都要安排至少一名民警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除指导志愿服务者在路口正确文明劝导、宣传、纠章外,还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格整治,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志愿者要统一标识,佩戴口哨(各单位自备),主要路口使用警戒绳(市交警大队统一配发)。

  (五)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检查督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联合市文明办组织工作专班,对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如一个月内3次以上发现有未安排劝导人员和开展活动的单位,将取消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各单位对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人员排班、时长要进行记录,可结合实际调整志愿者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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