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2-09-14 18:45:37 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整治方案三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整治方案三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车站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车站研究决定,自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站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1. 以铁道部、路局和公司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澄清火灾隐患底数;严惩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全员关注消防浓厚氛围。力争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站消防安全水平,确保“两节”期间我站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站长白辉同志任组长,分管综治消防的副站长刘勇、分管安全的李颂国副站长为副组长,肖海涛、高明、刘涛、祁保良任向阳、朱静、刘海涛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严密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货场、货物仓库、食堂、票据室、制票室、财务室、材料仓库等。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运行情况;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管理情况:防火分隔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情况;灭火器的配置和管理情况。

  4、消防安全疏散和火灾施救扑救条件:建筑内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配置和完好情况;建筑间防火间距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是否存在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特别是建筑外窗和安全出口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障碍物的清理情况。是否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进行装饰装修;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

  5、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情况:固定用火设施的检查、维护情况;临时动火的审批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器设备、电气线路的检修、管理情况;危险化学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

  6、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有无明显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动用明火、用电作业是否采取防火监护措施等。

  7、春节、元旦、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情况。

  (三)、开展专项消防宣传行动

  1、充分利用车站宣传栏、标语等对职工、货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和货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开展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防火、灭火、逃生基本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方法步骤

  (一)发动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26日)

  各车间、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单位

  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

  部署冬季消防安,车站组织部分岗位、重点岗位容易进行消

  防演练

  (二)自查与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7日至12月25日)

  各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车站要适时组织督查,督查各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巡查自救力量、落实整改期限和临时安全措施、落实设施维护保养和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各镇街、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要当场立即予以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整改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春运结束)。以不间断实施消防宣传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强化现场安全控制,实现防火安全有序可控和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到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上来。

  2、 隐患排查实行责任制,绝不允许存在侥幸心里,不能走过场,要对检查的内容负责。

  阜阳西站

  20xx年11月15日

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安委办〔20xx〕8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邵市安委办〔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xx年5月至11月之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以下简称“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到“思想不松、组织不散、职责不乱、力度不减、工作不断”,突出施工现场,查漏补缺;紧盯安全隐患、强化整治,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领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职责分工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工的通知》(洞建安〔20xx〕1号)、《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洞建安〔20xx〕2号)进行。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

  (一)主要任务

  1.对20xx年工程建设领域预防事故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等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脱节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展开“回头看”,推动事故隐患整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主体展开“回头看”,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主体展开“回头看”,推动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

  4.对专项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创新的安全监管方式展开“回头看”,总结提升好的经验和作法,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准入情况。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等安全生产水平是否符合国家、省对其参建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质。

  2.从业资格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入场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现场执行情况。

  4.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情况。

  5.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施情况。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环节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6.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专项整治以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回头看”,健全和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检查方式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严格施工现场管控,强化现场技术指导和管理,有效防范脚手架体系及塔吊等起重机械整体坍塌的系统性安全风险。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底之前。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各单位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回头看”实施方案书面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至6月。各监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xx年7月至10月。各责任主体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责任主体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11月。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回头看”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统筹部署、齐头并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施工监理企业“回头看”开展情况督查检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责任,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跟踪督办。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以及“回头看”活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责任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该补课的补课,该严厉打击整治的要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事故频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领域和单位,进行重点执法或组织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

  (四)全面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统筹“回头看”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的关系,协调联动推进。要统筹集中执法整治与制度建设的关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领域预防坍塌事故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开展“回头看”,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回头看”工作开展。

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

  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附:河东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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