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员工核酸检测工作方案(通用6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上级参考决策,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本院员工核酸检测工作方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本院员工核酸检测工作方案1
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形势,为全力做好2020秋冬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呢,筑好校园安全第一道防线,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开学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于X月XX日,对幼儿园全体师生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根据区教育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园长XXX担任演练总指挥,统一调度,现场指挥,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一)综合协调组
1.人员组成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现场调度、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
②综合评估各环节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
(二)疫情监测组1.人员组成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全校师生晨午检、教学过程中体温监测;
②疫情发生后,负责排查患病学生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对象情况,确定确切接触者;
③对患病学生情况持续关注,每天加强疫情防控与巡视,对其班级及幼儿园其他同学加强后续观察和情况排查。。
(三)现场处置组
1.人员组成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疫情发生后,立即组织患病学生隔离和初步诊断救治;
②确保发热学生隔离通道和其他师生疏散通道相互独立,避免交叉感染。
(四)对外联络组
1.人员组成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出现疫情后,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并通知学生家长;
②按规定向上级教育部门、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情况;
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五)消毒防疫组1.人员组成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对出现疫情症状学生经过的通道及该可能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应急消毒;
②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班级、卫生间、公共场所等消毒工作,并在学生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对留观室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做好记录。
(六)宣传教育组1.人员组成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疫情发生后引导控制舆论,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
②对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不恐慌、不猜测、不传谣,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
三、主要措施
(一)核检前的准备工作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核检时间。
正式核检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核检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核检。
3.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
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4.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
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二)核检当日工作计划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3.如学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时将感染情况和排查情况上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区教体局和疾控中心。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院员工核酸检测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群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测目的
快速准确掌握学生和教职工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确保复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范围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工、学生。
说明:
①本校学生、教职工原则上在居住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
②学生、教职工也可以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
③所有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核检的教职工、学生开学时带核检结果入校,将结果上交至本班班主任或处室负责人。
三、检测时间及安排
1、检测时间:2020年8月20日——21日
2、检测分组及安排(2至6年级检测方案)
第一批次:(六1、六2、六3、六4、六5、五1、五2、五3、五4)入校时间:1:40—1:55 检测时间:2:00
第二批次:(五5、五6、五7、四1、四2、四3、四4、四5、四6)入校时间:2:20—2:35 检测时间:2:40
第三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00—3:15 检测时间:3:20
第四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40—3:55 检测时间:4:00
四、收费标准
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四类学生实行免费检测,不再交费,不用报销。其他学生和教职工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负担。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核酸试剂采购和检测的实际,核酸检测费用为50元/人次。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检测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距。
2、学生在学校门口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3、进入校园后请到原班级等候老师点名,按照老师点名顺序站队,在老师带领下依次到指定班级进行核酸检测。(第四批学生直接在班门前整队)
4、核酸检测结束以后,回到本班等候,本班检测结束以后统一整队离校。
5、家长如需接送,把孩子送到校门前时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门前聚集,在检测结束以后到原路队解散位置等候(第一批2:40,第二批3:20,第三批4:00,第四批4:40),因检测人数众多,请家长们耐心等待,不要在门前聚集。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检测,请告知班主任,随后自行到医院进行检测,开学带检测报告。
7、核酸采集结果,医院会以电子表格式发送学校,如个别老师或学生需要纸质检测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检验科获取。
本院员工核酸检测工作方案3
一、组织管理
为顺利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成立核酸检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参检人员有序与医务人员对接(登记组、检测组)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工作安全有序展开,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由:参检查人员排队组、引导登记组、引导检测组、检后蔬导撒离组和安全保障组等组成。组长负总责,各小组为责任人。
二、保障措施
1.设置参检查人员排队障碍式廊道,(根据医务人员检测1人的时间,设置长度大于30分钟等候廊道);
2.根据医务人员的需求设置登记台、检测台数量;
3.备应急车辆一台;
4.设置外围警戒线;
5.协调公安警察现场值勤。
三、责任分工
1.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
2.参检查人员排队组:2人(首尾各1人),负责组织参检人员有序进出障碍式廊道;
3.引导登记组:每组织1人(根据医务登记组数量设置),负责将参检人员从排队检测廊道引导至登记台(每组人数由医人员决定);
4.引导检测组:负责从登记台将登记完毕组引导至检测组检测;
5.检后蔬导撒离组:1人,负责将检测完毕人员蔬导撒离;
6.安全保障组:负责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本院员工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
一、工作原则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以村为单位,实现在我镇居住的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我镇居民核酸检测采样工作。
二、检测时间
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确定我镇全员核酸检测时间,各单位、村屯必须统一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检测前两小时空腹,居家等候,坚决按规定时间到采样地点完成核酸检测工作。
三、采样地点
采样地点设置在村部,没有村部的设置在移动大巴(镇党委统一安排),由各村包村干部负责协调,各村书记负总责,提前做好消杀防护工作,提前通知全体村民佩戴口罩,排队间隔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指挥。
四、检测方式
严格落实网格化防控制度,执行十户联防机制,以十户为单位,接到通知后由户长负责组织带领十户联防内的村民到采样点排号依次检测。
五、人员配备
各包村干部和村屯三委成员要密切配合,全员到位,配合医务人员做好集中采样、场所消杀防护、人员组织和引导、工作餐配送等工作,确保采样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
六、登记形式
由各村按要求提前填写“核酸检测个人信息登记表”,对被检测村民要详实填写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号和详细住址等相关信息。
七、相关要求
1、宣传发动工作。疫情就是命令,要在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战时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微信群、电话通知等做好动员发动,使全体村民做好检测前的家庭生活物资和日常用品的储备,保证生活不受影响,在核酸检测时辖区居民按照规定时间到检测点规范进行采样,确保做到应检尽检。
2、准备工作。核酸采集工作以村为单位进行,下辖自然屯的,在自然屯设立采集点或设立流动车辆采集,村工作人员要提前通知居民采样地点、采样时间,提醒居民带好身份证、核酸检测个人信息登记表”、手机下载的“家医”小程序有序前往采样点。
3、采样现场。各村要提前做好村部取暖工作,各村干部要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采样工作,并维持好现场秩序,做好消杀工作。
4、采样设备。需配备取暖降温设备、桌子2张、椅子4张、大号医疗垃圾桶3个、小号医疗垃圾桶2个、医疗垃圾袋大中小号若干,采样耗材及防护物质由采样小分队自行配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村屯封闭管理工作,在全体村民核酸检测后,及时采取封闭措施,保证人员不出门、不出村、不流动,村屯封闭的解除按照上级指令执行。
本院员工核酸检测工作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6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慈利县相关特定人群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快速掌握特定人群可能的感染现状,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带毒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二、采样原则
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为扩大检测范围,提升检测速度,按照“政府鼓励、专业支持、企业参与、群众自愿”原则,由疾控中心提供场地实施采样,在确保生物安全前提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核酸检测采送样服务。
三、检测对象
1.县人民医院接诊的可疑发热病人、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2.全县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3.县域内复工复产企业上岗员工(外省员工必检)。
4.有检测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工。
5.有检测需求的社会公众。
四、组织实施
1.核酸检测工作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实施,县疾控中心设立固定采样点,对外采样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至中午12时。
2.样本检测由市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3.一线医务人员组织工作由县卫健局负责。
4.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检测组织工作由各企业及驻企防疫联络员负责。
5.机关事业单位可预约上门采样。
五、费用来源
县人民医院接诊的可疑发热病人、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全县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检测费用由财政解决。外省返慈员工检测费用暂由所在企业自行解决。
本院员工核酸检测工作方案6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排查漏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防指〔2020〕147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更加快速、准确检测筛查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从源头切断“传染源”,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验室建设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疾控、医疗机构建设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PCR 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对本级疾控、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对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采取新建、改造实验室用房,配备相关检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 6 月 30 日前每个县(区)均要建成 1个以上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
二、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管理
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具备达到二级生物安全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PCR实验室的基本开设条件,尽快形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对医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每个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具备 PCR 上岗资格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核酸采样和检测结果的准确。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政策解读,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等内容培训,全面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能。
三、加大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力度,规范技术操作
各县(区)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要求,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做到本地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血液或血清标本、便标本的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四、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剩余样本处理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7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科学、安全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并严格做好检测剩余样本的安全处理,杜绝出现病毒从实验室泄露,造成二次感染的情况发生。
五、申请开展检测工作的报批程序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需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含基因测序和染色体芯片技术)的,必须向广西临床检验中心提出申请,在该中心官网(网址:www.gxccl.com)“下载”专区栏下载、填报《广西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后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广西临床检验中心邮箱:gxccl@126.com 和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医 政 医 管 体 改 科 邮 箱 :swsjyzk@126.com。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导则》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审核合格后,医疗机构持《广西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表》,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核酸检测的对象和检测机构及费用
(一)检测的对象范围。各县(区)在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开展其他人群的检测工作,做到“愿检尽检”。“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为: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监所工作人员;7.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
(二)检测机构及费用。检测机构为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后续新增的本市医疗机构。其中,第 1、2、6、7 类人员由属地疾控中心负责采样、检测,暂无条件的县(区)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第 3、4、5 类人员由各相关医疗机构负责采样并由本级具备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其他人群由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自主联系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其中“应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人员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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