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受损车辆处理方案

时间:2022-05-24 11:03:33 方案 我要投稿

暴雨受损车辆处理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暴雨受损车辆处理方案(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暴雨受损车辆处理方案(通用5篇)

  暴雨受损车辆处理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防汛防旱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防大汛、防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确保今年防汛防旱安全,根据5月16日市防汛防旱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防汛防旱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机构

  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建立应急保障分队、运输保障分队和机械保障分队,共168名队员、40辆车辆、10艘货船、10台套清障设备、6艘搜救艇、1艘打捞船,同时贮备一定量的防汛物资,根据汛情,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

  (一)应急保障分队(80人)

  1.公路班(10名)

  2.航道班(6人)

  3.海事班(6人)

  4.运管班(10人)

  5.工程维修班(8人)

  6.客运班(10人)

  7.通用路桥分队(30人)

  (二)运输保障分队(60人)

  客运班:10辆30座以上的客车,12名队员

  路运班:10辆30座以上的客车,12名队员

  运管班:10辆交通标志车辆,12名队员

  货运班:联运公司10辆5吨以上的货运车,12名队员

  水运班:航运公司10艘干货船,12名队员

  (三)机械保障分队

  1.打捞救助班:航务公司打捞船,打捞救助人员4名;

  2.水面搜救班:海事处2艘大艇、4艘小艇,8名队员;

  3.清障筑路班:通用路桥公司:4台自卸车、2台挖掘机、2台平板车;养护公司:2台挖机、2台自卸车、2台平板车,16名队员。

  (四)物资贮备

  编织袋2000只:存放通用路桥公司仓库。

  木桩200根:存放通用公司南渡工区。

  铅丝80kg:存放通用公司南渡工区。

  石料5000吨:存放南渡沥青拌合场、泓口水稳拌合场。

  安全标志牌80副:存放通用公司仓库。

  柴油60吨:存放在通达加油站。

  三、工作要求

  1.完善职能。各单位要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认真做好防汛防旱的准备工作。公路管理部门要对所辖公路、桥梁、涵洞进行汛前调查和汛期巡查,确保安全度汛;工程建设部门要对工程目标、建设现场和相关水系做好防汛维护准备;运输管理部门要组织落实应急保障车辆,并根据汛情发展及时满足调配车辆防汛需要;海事和航道部门要加强水面监管,做好河道、驳岸、桥梁的安全检查,危险和重要部位要重点防范。

  2.加强值班。防汛期间根据市防汛办的要求,局防汛领导小组实行24值班制度,防汛值班室设在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值班电话,领导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手机开通,各单位也要确定值班领导、值班电话,确保遇到特发事件,组织网络能够发挥应急作用,确保应急指挥和信息畅通。

  3.突出重点。针对全市大检查排查出来的涉及交通系统的安全隐患:

  (1)通航河道沿线坍塌严重段13处总长3280米(丹金溧漕河4处/120米、南河5处/2250米、北河4处/910米),难以安全度汛的有16处/1440米;

  (2)道路建设造成的圩堤毁损,特别是常溧高速施工造成竹箦镇刘青圩、座身圩圩堤严重损毁,104国道改扩线工程南渡段南河、朱淤河破堤施工,致使南渡镇南北联圩、万亩联圩、塘北联圩、李渚圩等处于失防状态;施工便道堵塞河道(大圩河河道西互通与常溧高速交叉处)。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当前防洪安全的重大隐患。请相关单位对照各自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对以上重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督促施工单位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险隐患;对暂时难以处理的,要制定并落实度汛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度汛安全。

  4.严格纪律。防汛工作实行责任制管理,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是防汛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服从市、局防汛指挥,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汛情紧张时,对重点工程要实行专人值守,确保万无一失。在防汛工作中,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力等,造成重大灾害损失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暴雨受损车辆处理方案2

  为做好汛期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稳定,根据《xx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xx]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xx年度汛期和预防救灾抢险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救灾工作指导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我区渡口渡船、桥梁涵洞、公路干线安全与畅通,保证各类救灾物资运输及人员安全撤离疏散工作,为我局取得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xx区交通局防汛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庞考全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汛期防汛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防汛工作,决定组成四个工作小组:

  (一)水路防汛应急工作组

  组长:

  成员:综合股全体人员

  (二)公路项目防汛应急工作组

  组长:

  成员:工程股、养护股全体人员

  (三)道路运输防汛应急工作组

  负责人:

  成员:路政队全体人员

  (四)物资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成员:局办公室、计财股全体人员

  三、防汛指挥领导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组建救援队伍,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控和救援工作。

  (二)对全区渡口渡船、公路桥涵、临水临崖路段和易发山体滑坡、泥石流路段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发现和治理汛期安全隐患,保证公路水路畅通。

  (三)启动和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和指挥救援行动,及时发出救援请求。

  (四)执行上级抗洪救灾指令。

  (五)负责资金落实,组织调度运输车辆、铲车、吊车、装卸车等机械设备,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预计20xx年我区汛期降水量较往年增多,汛期形势非常严峻。因此,我局要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提高做好防汛工作的紧迫感、自觉性,要克服一切侥幸心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及早动手,及早准备,掌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二)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人员值班等各项工作制度,把防汛任务尽快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对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责任。

  (三)要加强汛前和汛期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认真开展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灾害易发公路和重点水路,在汛期要重点监控,加大巡查频度。一是加强路政执法,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二是切实加强管养道路的巡查力度,对危桥、涵洞、水毁公路路面、路基坍塌等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加强渡口、渡船的管理工作,督促渡口业主增强汛期渡运安全意识,遵守汛期安全渡运要求,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稳定。

  (四)狠抓防汛队伍建设,做好各种防汛物资、器材的保障准备工作,提高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要抓好我局防汛队伍建设和防汛器材准备,加强检查落实,确保在防汛抢险时能够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打得胜。

  五、完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气象信息,跟踪掌握汛情动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险情和灾害,要及时上传下达,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汛期灾害抢险工作,切实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主汛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汛期指挥和通讯畅通。我局汛期值班电话为:x。灾情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本次防汛救灾工作总结、检查表格、检查图片等报局综合股。

  暴雨受损车辆处理方案3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xx年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根据《彭州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彭地灾办发〔20xx〕4号)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xx年公路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成交函〔20xx〕114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汛期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汛期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安全平稳度汛。

  二、组织机构

  因工作需要,成立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毛泽玉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组织员谭露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王晓亮,联系电话:

  三、职责分工

  (一)防汛减灾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防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履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管养范围内公路、桥涵、水运设施的防汛安全和抢险保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过境高速、铁路等下穿隧道排涝及抢险保通工作;负责管养范围内的县级及以上道路下穿隧道排涝设施的设置、运行监护和抢险保通工作;负责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二)运输安全保卫科职责。认真落实市防汛办、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成都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办以及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彭州市交通运输局20xx年防汛和地质灾害抢险应急预案》;负责应急物资的筹措、保管及领取工作;负责督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洪涝灾害损失统计工作;负责汛情(险情)信息上传下达,按时完成总结上报。

  (三)办公室职责。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汛期和地质灾害抢险的宣传工作。

  (四)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配合汛期期间市域铁路的安全运营工作;负责部队支援我市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抢险工作的.交通保障协调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职责。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六)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职责。检查指导仓储物流和寄递行业做好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七)建设管理科职责。督促在建交通项目制定汛期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监督检查交通在建项目企业做好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指导在建项目工地做好汛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指导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抢险工作。

  (八)规划产业科职责。负责针对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中需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制定科学治理方案。

  (九)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组建应急队伍人员应不少于20人,负责辖区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巡查,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状况;负责落实威胁公路(乡道、村道除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水上运输企业落实汛期安全工作;督促经营性停车场做好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由客运、货运企业组建的防汛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客运车辆不少于25台,货运车辆不少于25台,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少于20人),保障受灾人员和抢险物资的运输;负责经营性道路运输、车站、维修、驾培等交通企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养路段职责。组建50人以上的防汛及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突击队;完善道路抢险预案,加强管养道路巡查和清障作业;负责组织储备抢险物资和机具;做好道路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配合建管科开展全市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坚持“雨前、雨中、雨后”的“三查”制度,确保公路畅通。

  (十一)其他科室(单位)。按照局防汛及地质灾害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防汛监测预警

  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同市气象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每日天气情况,当发布汛情预警信息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汛期暴雨级别,掌握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汛情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调整防汛及地质灾害抢险应急级别,确保人员、设备、物资、车辆全部到位备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有效处置。

  五、处置程序流程

  灾情发生后,在实施抢险中,按照先人后物,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抢险操作。

  (一)各级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后,及时了解灾情,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带班领导。

  (二)局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后,迅速报告当日值班的局领导、分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局领导。同时,通知相关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等待抢险局领导下达处置指令。

  (三)分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及时组织局相关科室(单位)赶赴受灾现场,认真查看灾情,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局主要领导启动相应的应急抢险工作预案等级,组织指挥抢险队伍抢险,努力减轻受灾损失,防止灾情扩大。若汛情继续扩大,超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领导小组处置能力,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寻求帮助和支援。

  (四)抢险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人员清理现场,修复和补充相关设施设备,安排值班和巡查,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发生;组织、协助群众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及时总结防汛抢险工作经验,吸取教训,针对防汛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和完善,将总结材料及时归口报上级有关部门。

  暴雨受损车辆处理方案4

  汛期将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做好“迎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把防汛减灾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全县农村公路安全度汛,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汛抢险工作的方针与目标

  防汛工作的指导方针:“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要求,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要尽早建立科学、完备、操作性强的防汛减灾应急预案,必须做到有措施、有对策、科学调度,全力抢险;做到“防有法、撤有序、抢有力”。

  二、保障措施

  今年汛期将至,为了杜绝可能发生的一切洪涝灾害,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以局各部门为成员单位,成立农村公路防汛工作领导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侥幸思想,将防汛工作作为本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掌握防汛工作的重点、难点,认真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制定有效措施,责任到人,确保不出问题。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防汛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的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农村公路防汛事件应急抢险领导组,领导组下设防汛抢险办公室、防汛抢险巡查组、设备供应组、技术指导组。各部门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农村公路防汛事件应急抢险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防汛应急抢险办公室

  主任:任明刚

  副主任:张卫栋、武锦俊

  成员:公路管理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全体人员

  (三)抢险巡查组

  组长:商雷祁

  副组长:范江海

  成员:交通执法队全体人员

  (四)设备供应组

  组长:任明刚

  副组长:孔祥耀、孔襄祁、闫纪钢

  成员:综合办、运管所、城市汽车客运管理所人员

  (五)技术指导组

  组长:王永胜

  副组长:王思强

  成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全体人员

  (六)信息统计组

  组长:任明刚

  副组长:

  成员:

  三、防汛工作任务及措施

  要针对防汛抢险保通工作落实责任,认真抓好防汛抢险保通工作,切实把公路防汛抢险保通工作落到实处,全方位开展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

  建立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汛期抢险救灾和巡查制度,确实做到领导负责、组织到位、任务到人,农村公路管理所要组织人员上路巡查;在值班问题上要严格管理,遵守时间,绝不允许有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在汛期到来之前,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所有桥涵构造物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临山临崖路段要视为重点检查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设专人24小时看守,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限载标志等,及时清理桥涵底部杂物,边沟淤塞路段,保证排水畅通。

  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应急抢险领导组应充分做好机械、设备、材料、油料等物资储备工作。公路段、农村公路管理所要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车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调用。运管所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和运送抢险人员,客、货运力要有保证。农村公路管理所储备沙粒300立方米,草袋2000条,铁锹100把等应急抢险物资。必要时,调用交通战备物资,投入防汛工作。

  在公路发生水毁、坍塌等事故后,组织有关人员核实灾害经济损失,及时上报,取得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以及安全、交警、医疗等部门的支持、指导和协助。按统一部署,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排险抢修,最大限度地保证车辆的正常安全通行,全局职工在汛期保证通讯畅通,做到召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即胜,不惜一切代价,做好抢险保通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保证汛期公路水毁信息的绝对畅通,一旦发生公路水毁要立即逐级上报,并将水毁调查表及相关图片通过网络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绝不弄虚作假,必须做到实事求是,保证汛情的真实性、准确性。

  暴雨受损车辆处理方案5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防汛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相应职责分工

  (一)防汛组织机构

  1.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总指挥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和局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局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度汛,确保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畅通;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指挥调度、应急决策、灾情汇总上报、灾毁恢复方案审定、抢险资金筹措等工作;按照市防指分工,承担交通保障组组长单位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为紧急抢险提供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收集、汇总、上报防汛工作情况和灾情信息,掌握各领域动态信息。市防指下设6个工作组:

  第一组:公路管理组市交通事务中心负责组织

  第二组:引航安全组市交通事务中心负责组织

  第三组:道路运输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

  第四组:港航管理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

  第五组:交通工程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

  第六组:路政管理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

  局防指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环保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兼任,相关成员单位任成员,具体负责承办防汛日常事务。

  2.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并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路政、普通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交通工程和引航等防汛工作。

  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分别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交通领域各企业单位,发挥抗洪抢险救灾和运力保障主力军作用。同时,要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任务明确,指挥有力,运转协调。

  (二)职责分工

  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运营和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的防汛工作由省交投集团负责实施,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负责行业监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防汛工作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市交通事务中心、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日常养护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含县、乡、村级)防汛工作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市交通事务中心实行行业监管和指导。

  港口航道、水路运输、道路运输、场站设施防汛工作根据职责,由所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负责。

  二、做好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准备,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一)认真准备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

  各单位要集中资金,做好防汛常用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同时要预留部分资金,用于应急抢险;对应急车辆、机械设备进行彻底检修,保证状况良好;各级交通部门要组织精干、高效的防汛抢险队伍,抢险人员要坚持专业队伍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并认真做好动员和培训工作,一旦发现险情,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1.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分别组建市县两级应急抢险队伍。市交通事务中心要依托市本级国有企业或外埠在本地中标的大型施工企业逐步组建不少于1支市级应急抢险队伍,归属局防指统一指挥和调度;各县区要依托本地工程公司、养护公司等企业组建县级应急抢险队伍,每个县区不少于1支。其中,盖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每100公里至少准备1支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抢险队伍要符合基本配置要求。

  分级建立普通干线公路应急储备库。市交通事务中心要逐步设置不少于1个市级应急储备库或物资存放点;各县区要依托公路养护服务站和大道班集中设置县级应急储备库,原则上干线公路100公里范围内至少设置一个,其中盖州市应急储备库辐射半径在30公里左右,应急储备库物资储备要符合基本配置要求。

  每个县区要确定砂石料场,原则上材料运距在50公里以内,保证紧急情况下迅速、充足供应砂石土等材料。

  2.农村公路要采取专业队伍和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广泛的险情监控网络和应急抢险队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工矿企业等单位支持,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设备,采取包乡镇、分片区的作业形式,配合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农村公路的应急抢险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满足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和人员疏散运输的需要。全地区要准备客运车辆50台,货运车辆100台,并及时补充必要的应急物资和防护物品。

  4.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防台风、防风暴潮的要求,做好港口码头、航道设施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港口经营单位加固港口设施,做好航道设施巡查和维护。做好船舶、消防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具等设备的储备工作,各单位要准备充足的防汛抢险人员。同时,协调海事部门做好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信息畅通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环保科(应急办)、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做好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更新本系统的应急资源数据,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并要加强对视频图像传输、语音通话、通讯网络、值班电话、固定监控设施、移动巡查设备、卫星电话及无线单兵手持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日常巡检,定期维护检查,保证各类设备功能完好、安全可靠,保证省、市、县防汛信息网络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公路气象服务系统,做好各种气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特别是局部性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发布。

  (三)认真落实防汛抢险演练制度

  各单位要健全落实防汛演练制度。汛期前,各地要结合隐患重点和工作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通信传输、指挥调度、队伍集结、多方协调、现场实战以及施工作业人员逃险避险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应急演练。有条件的要开展军地之间、部门之间的联训联演,整合应急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市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要做好应急机械化桥和钢梁架设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工作预案、完善各项准备、锻炼应急抢险队伍,磨合应急联动机制,检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解决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单位要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行工作流程,落实各项应急制度

  1.严格执行防汛工作流程。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防汛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保证指令信息得到及时传达和迅速落实,不得贻误、延迟。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及领导外出期间,遇有紧急防汛文件和通知,局防汛办要立即启用微信等方式进行文件处理。(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

  2.落实汛情监测和预警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定期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国土、水文部门沟通,建立密切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获取降雨情况预报资料,预先了解台风、降水的强度、洪水到达的时间和变化情况,准确掌握汛情、雨情、风情和水情信息,科学研判对交通设施安全及交通运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3.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从7月1日至8月31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宿制度,特殊天气等重要时段,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并科学部署调配值班力量。要严格值班纪律,恪尽职责,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值班室值守,确保电话、传真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规程,做好气象预报、水情警报、灾情报告、上级指令等信息的收集、记录和传达,调度和督察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值班电话及传真应抄报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市级调用队伍也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畅通。

  4.执行抢险队伍预警待命制度。各级交通运输防汛指挥部接到上级部门发出的应急抢险队伍集结指令后,应立即布置各地相关部门紧急调动应急抢险队伍,立即赶到应急储备库集结待命,设备和物资要装车,随时准备抢险,直至险情解除方可撤离。

  5.坚持防汛“三查”制度。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汛前对辖区内的度汛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和潜在问题,采取防治措施;汛期开展分级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险情;汛后进行核查,掌握灾害发生的程度、数量,造成的损失以及隐患点防治措施效果等情况。

  四、全面开展汛前检查治理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汛前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公路、桥梁及场站等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有效落实治理方案、责任、时限和经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险加固的立即除险加固,并建立档案资料,加强过程痕迹管理。市局工作组重点督查各项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相关人员岗位职责熟悉程度和应急组织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由主要领导带队,分地区、包路线、按项目进行督查,重点排查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准备以及防汛薄弱部位等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度汛安全隐患。

  1.普通公路要对浅基础桥梁、石拱桥、病险桥梁、漫水桥、公路渡口、隧道出入口、公路沿线排水设施特别是公铁立交下穿通道排水泵站以及临江、沿河、傍山、高填深挖等水毁易发路段进行重点排查,逐项制定防汛抢险方案,落实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桥梁、路基防护构造物损坏情况要立即维修;对涵洞、桥孔、排水沟、泄水槽、排水泵站等排水设施堵塞、损坏情况要立即清理和维修,保证排水通畅;对病险桥梁使用状况及安全性做出准确评价,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要采取限制措施或封闭交通。要重点对浅基础桥梁下部结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加固,尽量减少水毁损失,避免桥梁垮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高速公路要排查各条路线的薄弱路段和防护构造物,重点检查边沟、泄水槽、超高路段排水系统,路基边坡和防护工程,桥梁墩台、调治构造物、涵洞、引道、护坡、挡墙基础,隧道洞口边坡、边沟、排水系统,对重点防汛部位及发现的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维修,确保排除隐患,不留死角。对特大桥梁、易出现泥石流、落石的路堑地段,要做出预防和抢险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

  3.切实做好在建工程的防汛准备工作。排查各作业点、居住点是否处于易发生山洪、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的不利位置,对因施工占用河道、破坏堤坝以及在河道内建设驻地、拌和站、梁场、民工点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于地处低洼、沿河或跨河等存在度汛隐患的在建工程,要制定详细的度汛方案,做好人员逃险、避险、转移安置和设备材料转移专项部署,避免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对在建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跨河桥梁建设、路面大中修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要合理安排工期,在主汛期前完成桥梁下部工程建设。对未开工的桥梁工程,主汛期前下部工程无法完工的,要做好汛后开工建设的准备。在建桥隧施工、高边坡和临水临崖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性结构工程稳定,各类标志和设施齐全、规范。要保证桥梁工程防洪通道畅通,切实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在洪水来临前及时清除河道内的施工围堰和建筑垃圾等,保证防洪通道畅通。做好便道养护和监管,预计河流可能出现较大洪峰时,立即封闭便道,必要情况下要进行拆除,待洪水消退后再行恢复。

  4.切实加强台风灾害防御工作。各单位要加固或拆除易被风毁的搭建物,对收费雨棚、治超站、广告牌、标志牌、桥梁防落网、情报板、简易板房、砂料棚等加强看管,保证安全。台风及风暴潮影响期间,旅游船、渡口渡船要停航停渡,必要时撤渡;水上漂流等活动要按照当地政府及防汛等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障漂流安全;在建工程停止施工,对高空作业脚手架、塔吊等设施采取避风措施。各港口企业要及时启动防台风预案,确保港口客运站和易受台风影响的大型港机设备以及港内库场、危房、罐区等设施安全。沿海地区易受台风、风暴潮侵袭的路段,要建立巡查和看守制度,加强巡查防范,做好各项抢险、防灾准备工作。紧急情况下,沿海公路、桥梁要进行果断封闭。滨海公路辽河大桥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5.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做好涉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贯彻《公路法》、《辽宁省公路条例》和《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要求,汛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桥梁清障与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对单位和个人在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同时,配合公路养护部门对桥梁下部空间、涵洞周围违法堆占、设置障碍物等进行清理,保障桥梁行洪安全。

  6.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对辖区内应急运输车辆提前进行一次调度,督促承担应急运输保障的企业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安全可靠,及时补充必要的应急物资和防护物品,并选派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驾驶员负责应急车辆的调度和驾驶工作。客运企业要加强同公路部门的沟通,对不满足通行安全的线路坚决予以停运。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司乘人员的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开展涉水行车和雨天驾驶技巧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要对从事旅游运输的企业和船舶、客运站点、安检设施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解决、彻底整改,确保船舶技术状态良好,船上消防设备齐全有效,保证救生衣数量充足、取用方便,救生圈、救生浮具等设施齐备、可用。

  8.精心组织其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公路用地内的取土坑、桥梁基坑、蒸发池、“水槽”式深边沟等积水深坑,采取增设硬隔离、警示警告标志、悬挂宣传标语、安排专人巡视等措施,坚决防止人员落水溺亡事故发生;对过水路面、下穿通道要设置积水标尺,并保持清晰、醒目;易遭雷击的监控设施等构造物要在醒目位置粘贴防雷贴等提示信息;严格按渡船、渡口管理规定做好汛期停航停渡和恢复运行管理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汛前对客运站场、出租房屋、厂房、道班房、变压器房、加油(气)站和电力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特别要注意厂房、设备、职工住房、临时施工住房和客运站(外墙墙体与墙体砖、候车大厅顶棚等)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治理,切实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检查工作要在主汛期到来前完成,重点部位责任落实情况要报上级部门备案。

  五、认真做好汛期巡查工作

  各级公路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组织汛期巡查工作,根据省防指发布的降雨预警等级,加密巡查频率,分级巡查,及时发现水毁险情。

  1.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养路工人汛期巡查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雨天坚持顶雨上路,雨中、雨后各加密一次巡查频率。对路基小型塌方、缺口、边沟堵塞等要立即排除;对堵塞桥孔的漂浮物要立即清除,避免冲毁桥梁和路基;及时清除排水井口堵塞物,保证排水通畅;对风折、倒伏的路树要立即移走、扶正,避免阻塞交通。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相关公路机构沟通并向上级报告。

  2.当收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路政执法管理单位、普通公路养护单位要立即组织管理人员上路巡查。对病险桥梁、浅基础桥梁、下穿通道桥及高危边坡易塌方路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

  3.当收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路政执法管理单位部门负责人、普通公路养护单位负责人要带队上路巡查。对重点部位加强监测和防范,各责任人到位,派专人24小时看守。

  4.当收到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路政执法管理单位负责人、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单位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路巡查,对重点部位派专人24小时看守,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5.当收到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普通公路代管单位负责人要组织人员上路巡查,公路抢险队伍随即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对雨量较大的地区开展重点检查,对重点部位督促防范,发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理;并且,随时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部门联络。

  6.农村公路汛期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根据雨量大小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对险桥、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测和防范,必要时安排专人看守,保证安全。

  7.巡查人员要密切关注雨情和水情,发现过水路面、下穿通道超过警戒线,漫水桥上水,大型河流预计洪峰到来等可能造成公路、桥梁损坏,危及行车安全时,要果断采取封路、封桥措施,设置醒目的禁行等警告、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路政人员和养路工人进行值守,坚决避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的发生。同时,及时将公路水毁灾情,路上行人、车辆滞留情况,以及影响周边群众出行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在第一时间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路上滞留人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8.巡查和看守人员要注重自身安全,拟定周密的逃险、避险方案,遇有险情及时撤离。

  六、全力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一旦发现较大的水毁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抢修,并逐级上报和告知有关部门。遇到灾情严重,抢险队伍力量不足时,局防指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动市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和异地调动各县(市)区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支援,相关地区和单位必须服从调动,不得拖延。

  1.各级公路一旦发现较大的水毁险情,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力、机具和材料,全力以赴进行抢修;一旦出现桥梁倒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险情要立即采取限制通行或封闭交通等应急措施,设置醒目的警告、限制等标志。同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开设便道或提供绕行路线,确保过往车辆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降水量较大,预计河流可能出现较大洪峰时,渡口应立即停运,浮桥要靠岸,人员要撤离。

  接到险情报告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要立即赶到水毁现场,组织安排抢险;大型设备、专业抢险队伍要及时赶到现场抢险。国省干线公路出现严重损毁导致交通中断时,省厅现场指挥组分片负责同志将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工作,确定交通疏导分流方案,各单位要服从指挥,积极配合。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先干线、后县乡,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抢险指挥调度,确保交通畅通。保证我市到省会沈阳市、到所辖县(市)区的国省干线公路至少有一条畅通,保证每个乡镇都能进得去、出得来。汛期交通保障的重点为高速公路、沿海各港口和重要的干线公路(包括黑大线、庄林线、营大线、沈营线、滨海线等),高速公路和重要干线公路一旦中断交通,要力争在两天内抢通。要将断绝交通的县城和乡镇放在首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全力以赴优先抢通,打通应急救援通道,并将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作为抢险的重点,为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重要干线公路一旦发生桥梁冲毁交通中断,要立即向厅防汛办报告,经厅防指批准后,可调用战备钢梁或应急机械化桥架设便桥,确保重点路线畅通。一旦出现泥石流、塌方等灾害,要立即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限制通行或封闭交通等措施,保证过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组织人员、设备立即抢修,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渡口、水上漂流、地处山洪泥石流易发区的养护站(道班房)、职工宿舍和家属房等做好人员避险、逃险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切实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安全撤离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汛期执行抢险救灾应急运输保障任务时,派出5台车辆以上的,要由企业的车队长带队;10台车辆以上的,由企业的负责人带队;20台车辆以上的,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带队;50台车辆以上的,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带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合作,确保抢险救灾紧急运输任务圆满完成。

  5.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动员系统职工队伍和专业队伍,积极投入防汛抢险工作。一方面要动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发扬不怕吃苦、不怕劳累、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积极投入到防汛抢险工作中来。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专业抢险队伍的优势,依靠技术力量和大型机械进行集中作业,全力开展抢险工作。

  6.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抢防工作。要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险情发生后,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驻军、单位及沿线群众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抗灾抢险工作。

  7.加大水毁路段的监管与维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于能够简易通行的路段,要设置醒目的警告、警示标志;中断交通的路段,要设置明显的禁行标志,并开设便道或提供绕行路线;重点路段要安排路政人员和养路工人进行值守,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七、认真做好险情、灾情报送工作

  1.各级交通部门要及时掌握险情、灾情有关情况,并按国家和我省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立即逐级上报,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防指等有关部门,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不瞒报。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2.对于发生桥梁坍塌、交通阻断或人员伤亡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分级负责、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形式进行首次报告,半小时内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书面报告要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盖章,信息报送后必须电话确认。报送的内容要简明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主要包括汛情灾情基本情况,已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情况,发展趋势,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和建议,信息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3.当收到省、市防指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没有出现水毁险情也要报告当地降水情况、公路基础设施维护情况及检查巡查情况等。

  4.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统计上报水毁情况,并录入“公路灾毁信息采集系统”;组织专人搜集整理有关材料,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水情、灾情、抢修进展、恢复通车情况及典型事例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防汛办要及时收集整理险情、灾情及抢险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市防指、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5.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服务热线、可变情报板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中断交通情况、恢复抢通情况以及恢复通车前分流路线情况,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同时将断阻信息按不同类型及时报部路网中心,服从统一调度指挥。要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重大突发事件、发布会或专题采访等信息发布,要按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度汛工作部署,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要认真总结评估每年防汛抢险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水毁预防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防汛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并于8月27日前将各单位防汛工作总结上报局防汛办。

  市局将通过检查、督查等方式,对各单位防汛工作开展情况、防汛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对防汛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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