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须知

时间:2021-02-19 13:25:27 幼儿 我要投稿

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须知

  从教育体制的角度看,幼儿园教育是学制的最初环节,是整个学制的基础。幼儿园课程作为学前教育的载体,直接影响幼儿现时的发展,为幼儿今后甚至一生的发展奠定基础。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须知

  幼儿园基本情况

  1、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创办于1995年9月,坐落在沙井街道沙壆三路24号,是宝安区教育局属下的广东省一级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64557453598,现有一园六址,本部占地面积6952平方米,核定班级19个教学班。2020秋季本部计划招收6个小班,幼儿150名;非小区配套幼儿园。

  2、收费标准:保教费1008元/月/人,伙食费300元/月/人,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次性托收。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计150名。

  招生范围

  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街道的适龄儿童。

  学位类型

  第一类:沙井户籍、新桥户籍。

  第二类:宝安户籍。

  第三类:深圳户籍。

  第四类:非深户籍。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社保证明材料:父母双方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并打印社保清单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5)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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