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招生指南
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重庆垫江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村(点)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委备案。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也不得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小学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乡镇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城区小学招生
县教委统筹桂溪街道、桂阳街道统一登记,按“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或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原则组织入学。
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是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户口簿的.信息必须与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一致,当年入学登记前户籍已在垫江城区)。
二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
2.乡镇小学招生
各乡镇小学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片区教育管理中心的指导下,依据户籍按就近免试的原则组织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招生
1.城区中学招生
桂溪、桂阳街道内的城区初中实行“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城区内小学毕业生。
2.乡镇中学招生
乡镇的中学初中招生指标到片区、乡镇、学校。学校严格按“普九”要求招收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县外户籍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县内户籍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为主要依据。县教委指定桂北小学、桂阳小学、文化路小学、桂东小学、城北小学、城南小学、海联小学、垫江十中、职教中心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并为每个学校指定招收区域。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县外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县内户籍)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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