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读书笔记(精选77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现在就让我们写20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昆虫记读书笔记 | 【4】红楼梦读书笔记 | 【7】童年读书笔记 |
【2】水浒传读书笔记 | 【5】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 【8】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
【3】西游记读书笔记 | 【6】简爱读书笔记 | 【9】优秀读书笔记 |
昆虫记读书笔记 1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尽毕生心血写成的一部昆虫学巨作。书中详细介绍了各种昆虫的习性、食性、身体构造、婚俗等,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展现在大家面前。值得一提的是,法布尔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昆虫学家,他更是一个妙笔生花的作家。书中,作者用生动的文学语言诠释了复杂的科学。
在介绍金步甲的婚俗有一段非常传神的描写:表皮终于先让了步,接着创口扩展开来,继而内脏被摘除,被步甲大姐吞进肚里。再看胖主妇,脑袋钻进伴侣的腹腔,正仔细清理硬壳底下的软组织。只见雄虫的肢爪一阵抖动,宣告此生走到了尽头,宰尸妇并不动情。它用肢爪继续搜寻,一直深入到腹腔中可以探进头嘴的狭窄地方。死者身上所剩的,只有抱合成小船壳状的鞘翅,以及尚未脱落的前半个身子。掏空后的残骸就被无情的抛弃了。
这段话形象的描写了雌歩甲残忍的杀害雄步甲的场面。作者将金步甲的动作拟人化,让读者仿佛亲眼看到当时的场景。更有趣的`是,作者不断变换对雌金步甲的称呼,先是“步甲大姐”,然后是“胖主妇”,还有“宰尸妇”等,真正将昆虫看做自己的朋友,这样也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性。的确,法布尔一生与昆虫为友,怀着伟大的信仰和对生命的尊重漫步在奇妙的昆虫王国。荒石园中有一段自述:是啊,当一个人整天为一日三餐发愁的时候,却有幻想在旷野里为自己找个实验室,那就简直不可思议。我以不折不挠的的勇气跟穷困潦倒的生活整整斗争了40年,结果,这朝思暮想的实验室终于如愿以偿。他是我孜孜不倦顽强奋斗的结果。
是的,如果没有法布尔当初的坚持,这部巨著如今就不会展现在世人面前。《昆虫记》以其独特的视角,巧妙的构思,让我在昆虫的乐园里遨游,它使我受益匪浅!
昆虫记读书笔记 2
翻开《昆虫记》,我仿佛走进了一个体面而又神秘的世界,在这里,我看到了一幅幅有关昆虫的精彩画卷,在这里我了解到更多神奇的秘。
《昆虫记》他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得著作,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我十分佩服作者那份坚强不懈的精神,他能够花费一生的精力去研究昆虫的世界,能够忍受得住寂寞。远离各种舞会,一心一意只为自己的兴趣所在,也许只有这样的人,最终才会成功吧。
这本书就是法布尔留下的`一份保障,在生动活泼,幽默语言中,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我的视野变得开阔,看待问题的深度与以往不同。在这本书中,我发现的大自然中蕴含的各种科学真理,你看到了作者本人对于生命的尊重和热爱。
想想我自己就觉得很惭愧,以前我很害怕昆虫,看见他们之后就会躲起来,看到一些漏小的昆虫,就会将它踩死。小时候,我在吃面包时,一不小心把面包屑掉在了地上,回我啊,就有成群的黑蚂蚁,它们排着队将面包向小洞里搬去。当时我玩晶体院,用石头挡着他们路,看到他们四处乱跑,不知道广场的样子,我心里开心极了,后来害怕这些蚂蚁记住我,后来来报复我,我就将它们全部踩死,刚好看过《昆虫记》后,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内疚。书中曾说红蚂蚁不能生儿育女,也不懂如何后盾其业务,并将黑蚂蚁的孩子抢走,逼着这些俘虏为自己寻找食物,黑蚂蚁已经够可怜了,然后我们好玩,他们残忍地杀害,虽然它们个头小,但那也是生命啊!
这本书让我懂得,要对任何生命怀有敬畏感,不要随便乱杀任何一条无辜的生命,也许有些昆虫并不好看,但他们内心却是美好的,有了这书,我真正的爱上了大自然,也爱上了这些昆虫。
昆虫记读书笔记 3
一个迷蒙的早晨,我起了个大早。昨晚睡在树下实在太难受了,我得自己动手造一个新家。可我力气太小了,用手脚一点一点挖掘至少要半个月才能完成,我得想办法利用工具。我开始四处寻找木棍,大的搬不动,小的又没用。一路艰难险阻,遍地泥泞,还不时有蜘蛛来骚扰我。好不容易找了根合适的木棍,来到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开始一点一点来挖掘我的新家。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了,我的.洞穴也在一点一点加深,为了赶在天黑之前完工,我只有拼命地挖。夕阳下山之时大功告成,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新家。早已精疲力竭的我正要昏昏欲睡,一只凶狠的蜘蛛爬了进来,新家被它糟蹋得乱七八糟,还将我五花大绑,洞口也被蜘蛛网拦住,我吓坏了。正当我无助之时,一群蚂蚁突然杀入洞内将我救起,它们团结一致群起攻击,一眨眼功夫就把蜘蛛给弄死了。原来这只蚂蚁军官正是昨天与我对话的那只大头蚂蚁,她摆了摆手说:“你还认识我吗?我们昨天见过面了,对不起!昨天我对你太凶了。其实,昆虫都是靠自己来保护自己。所以,在你离开这里之前,你一定要爱护昆虫,与昆虫为友,你才能得到昆虫们的保护和帮助。你愿意加入我们蚂蚁团吗?这样你就不会受人欺负了。”我高兴地答应了。心想,原来人类之外的大自然界生活竟如此丰富多彩啊!跟着蚂蚁团来到蚂蚁宫殿,真让我大开眼界。
殿外其貌不扬,殿内别有洞天,洞穴四通八达,布局井井有条,处处人山人海,却又井然有序。大头蚂蚁给我安排了宿舍,以后的一个月里,我都会住在这儿。大头蚂蚁还告诉我:蚂蚁团既分工又合作,与蜜蜂团一样是昆虫类最勤劳、最勇敢、最团结、最守纪律的大家族。
昆虫记读书笔记 4
昆虫记是一篇科普读物,作者法布尔。这篇文章是他通过观察和细心的构思写出的科普巨著。
我第一次读昆虫记,我就被那写些精美的语句给吸引。这篇文章主要写关于昆虫的习性和饮食等。其实他写的昆虫都是我们平时看到的,但是他能把这些写的很让人感兴趣。因为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很少那样细心地观察那些虫子,其实句子好也是在文章让人感兴趣的原因之一。他生动地写了形形色色的昆虫,他们的种族。大至像手掌大小的虎蜘蛛,小至像水滴大小的水蝽,无不一一详细地描写。
昆虫记不仅是写昆虫,其中还隐含了人生的哲理。我觉得人要和昆虫一样,坚强地生存,艰苦的劳动。我觉得任何昆虫有许多的相似点,他们有自己的目标,有感情,更能坚持不懈的奋斗。说到这,我觉得生活中有人的精神还不如那些渺小的昆虫,一些人不愿奋斗,只是等待着机会的到来,到最后什么都没得到。
在读昆虫记时,我觉得那是的生物知识丰富多彩,但是看看现在的生物真是太少了。其罪魁祸首是人类。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断做出破坏环境的事。我想如果人不断的这样,人们就会灭亡。其实到最后害的还是自己。我真诚的希望人们能和世界上的一切生物和谐共处。
《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不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一些虫子发声不是和人一样,而是用身体的部位来发声。这些一定让人想不到。读到关于这些,我觉得我懂得很少很少。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人想不到的,我们能够做的是不断的探索和观察才能提高我们的知识。
昆虫记读书笔记 5
最近,我阅读了著名科学家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书中描绘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让我真实的领略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也让我对作者法布尔产生了无比的敬佩。
翻开这本书,我仿佛走进了一个奇异的昆虫世界。平时在我看来毫不起眼的小虫子,竟会如此有趣!我从不知观察虫子,与虫子打交道还有如此高深的学问。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金布甲……组成了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让我时不时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这本书是以一个个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在作者的笔下,蟋蟀是个伟大的建筑师;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粪金龟则当着昆虫世界中的清洁工……
书中那精彩的内容,那细腻的描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作者法布尔也使我敬佩。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法布尔认真严谨的科学态度,坚持不懈的精神真值得我学习。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做事却非常懒散。现实生活中我也要想法布尔研究昆虫那样认真地学习!
阅读《昆虫记》不仅带给我了欢笑和昆虫的知识,还使我改变了以往的懒散, 勤奋地学习!
昆虫记读书笔记 6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
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读书笔记 7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法布尔的著作,被誉为“昆虫世界”的《昆虫记》。通过阅读法布尔《昆虫记》,我了解到了另一个世界,那就是昆虫的世界,虽然昆虫很渺小,但他们的世界同样令我们着迷。
昆虫记里最令我着迷的三种昆虫——石蚕,螳螂和蝉。
潜水艇是人类高科技的产物,它的建造需要博大精深的物理学等知识。而石蚕靠他们的本能就能造出完美小巧的小“潜水艇”。它不仅能在水中自由地浮上沉下,还能停留在水中央。比起人类制造的潜水艇有过之而无不及。每当石蚕遇到凶狠的水甲虫时,他便会抛弃自己的“小潜水艇”金蝉脱壳,腾出时间来让自己逃到安全的地方来躲避水甲虫残暴的攻击。
螳螂在捕猎时能将心理战术运用的炉火纯青。当螳螂捕猎是它会运用虚张声势的策略去恐吓它的猎物,使猎物不知所措。再用自己镰刀般的前腿重重击打猎物的颈部。最终将其杀死,然后猎物就变成螳螂的一顿美餐。
在寓言故事中,蝉常常被描写成向蚂蚁祈求食物的乞丐。而在《昆虫记》作者法布尔在文中为蝉正名平反,澄清了人们对禅的误解。并通过自身观察告诉人们蝉是自食其力的,并非依赖蚂蚁生存。相反,倒是蚂蚁这类昆虫常常厚着脸皮去抢夺蝉的.食物,而辛苦劳动的却是蝉。
昆虫很渺小,小到我们常常忽略到它们的存在。可法布尔却因为留心观察身边这些渺小的生物,获得了“昆虫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等桂冠。读了这本书,我的内心深受触动,原来昆虫的世界也很精彩,它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觅食、学习,它们也拥有村庄,家园,河流,它们的生活也同样多姿多彩、跌宕起伏。它们到处都是却又如此渺小,但它们同样是生命,是生命就应得到我们的尊重。
只要我们尊重每一个生命,自己就得到了尊重。
昆虫记读书笔记 8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让我的心深受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享孙法布尔,用优美的语言把昆虫变得可爱,让人喜欢。这本书里,让我有了新的见识,我以前都分辨不出哪个是蟋蟀,哪个是螳螂。但是自从看了这一本书之后我不光能辨别出它们,还能分别出它们的性别了。
其实们两个并不难区分,一个有一把大镰刀,一个只是空着手。还有蟋蟀会“唱歌”,而螳螂不会。其实它们还有很多区别只要用心观察就能发现。
法布尔简直是把昆虫给当成了一个社会,每一个“人”它都了如分掌,像那种亲密的好伙伴。是啊,法布尔是就是那昆虫最亲密的伴友。他是多次去大自然中观察昆虫,然后写出来让我们去领略那些昆虫,明明知道有些昆虫有剧毒,但是他还是继续向前探究。他难道他不怕吗?他怕,他当然怕。那让是他什么东西去继续向前探究吗呢?那就是一热爱!如果一个人对某个东西有着浓厚的热爱那么他的.力量就会让人震惊。有些人会说我对某个东西也有热爱为什么我没成功。但是光有热爱还不够,还要去努力克服种种困难才能成功。
就拿那件事情来说吧,我和我的一个朋友。我们俩都是吉他爱好者。所以我们俩一起上了一节吉他试听课。上完了之后,双方都觉得特别好。所以就给我们报了吉他课。从此,我几乎每天上完吉他课。都回来趁热打铁复习一下。然后平时空闲时,也会弹一弹。而他,却只有上了课,回来就放下了吉他不动了。久而久之的,我们俩的差距越来越大。到现在,我掌握了许多新的技法。但是他却空着手没有学到很多的东西。你们看,我和他都是吉他爱好者。我和他的距离却很大,为什么呢?那是因为我克服了困难,而他却没有。
是法布尔打开了昆虫界的大门,让我继续前进!
水浒传读书笔记 1
暑假里,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施耐庵在这本书中描绘了一个个活灵活现的英雄好汉:忠义双全的天魁星呼保义宋江,武艺高强的天雄星豹子头林冲,无比勇猛的天杀星黑旋风李逵,见义勇为的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之中,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那及时雨宋江了。
宋江,字公明,绰号“呼保义”人唤“及时雨”,是《水浒传》中的`核心人物,是作者全力塑造的“忠义双全”的典范。宋江精明练达,喜好结交英雄豪杰,为人仗义疏财,总是能在人危险时出手,助人排忧解难;宋江扶危济贫,一心为国尽忠,于家尽孝,具有浓厚的忠君思想和整体观念。宋江原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是一笔刀小吏。晁盖等好汉劫生辰纲事发,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相告。晁盖上梁山后,派刘唐送金子给宋江酬谢,谁料书信落入阎婆惜之手,无奈,宋江杀了阎婆惜,因而被发配江州,与李逵等人相识。后因在浔阳楼题反诗,被判死罪,幸得梁山好汉相救,才从刑场逃出,上了梁山伯,当了副头领。后来,晁盖在曾头市中箭而亡,宋江坐了头等交椅。受招安后,宋江被封为武德大夫兼楚安州安抚兼兵马部总管,带领梁山泊好汉破大辽、战幽州、擒王庆、捉方腊,最后被高俅等奸臣下药毒死。
我之所以对宋江记忆最深,是因为他的为国尽忠、于家尽孝。宋江的为国尽忠体现在他为国征战上,因为他为了朝廷平安,不惜亏折许多好汉,破大辽、战幽州、擒王庆、捉方腊,平定各方战乱。宋江的为家尽孝体现在第二十二回,他为了不连累家人,自愿开除祖籍。
所以,我也要像宋江一样,报效祖国,孝敬父母!
水浒传读书笔记 2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由施耐庵所著。要想了解宋朝时期的社会风气和民心的向背,就需要精读这本书。这本书围绕水泊梁山的好汉所展开,讲叙了梁山好汉各是因为什么上山的,上山后他们都干了什么,他们的结局是怎样的。通过好汉上梁山的背景突出了“逼”字,更突出朝廷的黑暗。通过梁山好汉的悲壮结局,说明领导者的思想一定要正确。其中精彩片断如下:
在“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回中,陆迁因为林娘子一事,想在沧州加害林冲,置林冲于死地,不料,天助林冲,在陆迁火烧草料场时,林冲躲在山神庙里,随后火撞顶梁,杀了陆迁等人后就上了梁山。
由此可见,在宋朝有权有势的,就可以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社会的半边天就是这些恶人所掌控,皇帝只是个摆设,真正把持朝纲的`还是高俅等人。这就是“管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梁山好汉大部分人都是这样上梁山的。
再看聚齐一百单八将的水泊梁山,先战败朝廷后再归顺朝廷。
在“梁山泊分金大买市,宋公明全伙受招安”这回中燕青见了道君天子,诉说了一切。天子才派宿太尉去梁山招安。宋江闻讯,立马做了部署,生怕像前两次那样,招安不成功。突出了宋江别无他意,没雄心壮志,一天到晚除了想招安还是想招安。只知道听信当今天子,没有自己的主张,就造就了梁山好汉悲壮的结局。
纵观整本书,梁山美好的开局令人为之振奋,但宋江归顺朝廷断送了梁山的前途,梁山好汉的结局令人叹息。但这并不使《水浒传》成为一部伟大的作品,是值得赞扬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 3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从聚义梁山伯,到到受朝廷诏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人物虽然称不上个个性格鲜明,但也每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例如浪里白条张顺水性奇佳,玉臂匠金大坚石刻技术拨群,还有入云龙公孙胜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法,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浪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遭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在他身上,永远体现着性格的彻底自由与无拘无束,他要用他那两把板斧砍尽天下不平事。施耐庵将自己对于社会制度正义不得伸张的.不满淋漓尽致地挥洒在李逵身上,同时有寄托了作者对反抗和自由的热切向往。然而,他一生追随宋江,忠贞不二,即使对宋江招安的想法不满,最终仍然选择服从,因为在他心目中宋江永远是他的大哥。所以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仍说: “到地府也要做哥哥身边的小鬼。”
《水浒传》中108位好汉,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就为了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
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有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 4
暑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我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一百零八个栩栩如生的英雄好汉在我的心中不断高大起来。
《水浒传》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聚义梁山泊,到受到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水浒传》描述的人物形象极为鲜明:大义凛然的及时雨宋江,耐不住性子的急先锋宋超。性烈的如火的`黑旋风李逵,贪图女色的矮脚虎王英,深明仗义的小旋风柴进,热情豪爽的花和尚的鲁智深······在这些好汉中,“天狐星花和尚鲁智深”更让我敬佩。他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使。“天狐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爆裂如火、疾恶如仇却侠骨柔情,救穷人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真汉子。他出现在人们面前虽然表现粗鲁、野蛮,但他在冲锋陷阵的时候毫不含糊,挥舞着六十二斤的神仗上阵杀敌。
这位有血有肉的鲁智深深深地嵌进我的脑海里,他的勇敢正直影响着我,让我在生活中也无所畏惧。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看见一位坏人在敲诈低年级的小学生,那坏人脸露凶相,眼神可怕,让人不禁心生畏惧,我想走偏远的地方躲开 忽然间,我想起《水浒传》里的鲁智深除暴安良的事情,顿时我勇气倍增,大胆的走向前对那坏人大声喝道;”请不要欺负小孩子,这是犯法的。”面对我的无畏那坏人灰溜溜地跑了,那小孩子笑着对我挥挥手,做着感谢的手势,周围的人也对我翘起大拇指,夸我好样的。我心里甜滋滋的。
生活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智慧,我要做智勇双全、积极伸张正义、弘扬正气的人。从身边的点滴做起,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水浒传读书笔记 5
看完水浒传,里面一百零八好汉中,有一个人叫李逵,人称黑旋风,马马虎虎看他像没有心计,其实他也有自己的小算盘。
李逵,原来是江州监狱的一个看守员,他贪洒嗜赌,因此,在队列里格格不入,当他的职业生涯遇到困惑,及时雨宋江来江州服刑。宋江来到这里便像虎落平阳,眼里在官场上连个小喽罗都做不了,于是,见到李逵,出手就是十两银子。
其实,这十两银子大有讲究,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宗戴监狱长吃黑犯人送例钱免一些皮肉苦。别人送例钱最多不过五两,宋江这一出手就是十两银子,慌忙出门,必是去赌,若是输了时,哪讨这十两银子还兄长。由此可见,即便是上司加兄弟戴宗,也认为李逵信誉不值十两银子,人品可疑,你看,李逵在官场还有啥混头,官场上不通,就闻江湖,因此,李逵一定要与宋江结盟,绑定大哥找快活。
梁山的规则就是与监狱不同。李逵很是快活了一阵子,李逵因无限忠于大哥,在梁山溶解度座第二十二们,史进、雷横、阮小二等统统排在李逵之后,连老上司戴宗也才排名第二十位,因此,李逵再也不会为十两银子的财债犯愁了。
李逵生平仅贪酒和赌,还嗜杀成性,生割黄文炳,屠杀三娘父兄,见人便砍,杀人一个不留,他要的.这等快活,也是体制内小牢头不可享用的,于是,我终于明白李逵为何铁了心要跟宋江,反对招字,他要寻自己的快活,他也知道,只有梁山这等组织可以提供这种超边界的快活,如果还不明白,看李逵杀三娘父兄,宋江如何处置就更明白了,宋江只说了句:“这厮违了我的军令,本合斩首,且把杀父兄龙祝彪的功劳折过了,下一次违令,定行不饶。”
我发现,只要忠诚,没有边界,几乎是所有组织的毛病。
水浒传读书笔记 6
在漫长的暑假中,我初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经过各种艺术手段,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人物典型,让我认识了在梁山聚义的一〇八名好汉。
在梁山聚义的一〇八名好汉都是被迫走上起义道路,这种逼迫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甘忍受恶势力的压迫而奋起反抗,二是在起义军的逼迫下加入梁山好汉的`队伍。这部小说反映了当时朝廷的迂腐,想必作者在写《水浒传》时心中充满悲愤,表达了他对朝廷的不满,才能把水浒人物刻画得如此生动,心理活动描述得如此详细,环境渲染得令人觉得身临其境吧!
我喜欢花和尚鲁智深的急中生智。他三拳打死郑屠,就在这大祸临头之际,鲁智深一面骂着:“你诈死,洒家慢慢和你理会。”一面“大踏步地”走了。假若把鲁智深换成我,我一定会傻站在原地,任别人把自己抓走的。
我也喜欢石秀敢作敢为、临危不惧的性格特征。卢俊义被绑缚法场,刽子手已举起屠刀,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前来打探消息的石秀大叫一声:“梁山泊好汉全伙在此。”从楼上跳下来独自劫法场。而我就没有这种敢作敢为的精神。有一年我过生日,请了许多小朋友吃蛋糕,吃着吃着,妈妈突然提议让我唱首歌,我却怯怯地摇摇头,心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歌哪里好意思啊。所以,我应当向石秀学习。
我还喜欢宋江。宋江在浔阳楼喝酒,说醉话以及在墙上题反诗,表现了他满腹经纶壮志未酬的苦痛。他是借着酒力来吐出心中的不快,也仅有在这种沉醉、狂放的状态中,他才能写出如此大胆的诗。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一面。《水浒传》的确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
水浒传读书笔记 7
俗话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个暑假,我读了《水浒传》这部小说,令我受益匪浅。
《水浒传》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水泊梁山起义的故事。形象的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作者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
在《水浒传》这一本书中,讲了许许多多的好汉的英雄事迹,在这么多的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景阳冈”武松打虎了。
一天,武松来到了阳谷辖区,他走的肚中饥饿,看到前面有酒店,招旗上写着“三碗不过岗,便进店喝了十八碗比老酒还烈的自酿酒和三斤牛肉,从店主那里得知,景阳冈有只凶猛的大老虎,已害死了二三十个好汉。但武松不怕,拿起哨棒摇摇晃晃的进了景阳冈。果然,走了一会儿,看到了一只又饥又渴的大老虎,武松见状,闪在老虎后面,抡起哨棒打向老虎,结果打中了枯枝上,哨棒也被打成了两半,只好用手抓住老虎头顶上的花皮,猛按下去。武松用脚王老虎脸上乱踢,接着又提起铁锤般的.右手,用尽平生力气,打了老虎六七十拳,老虎的嘴里,耳朵里,鼻子里都流出鲜血,又来到松树旁捡起那半截哨棒,怕老虎没死,又打了一阵子,终于打死了。武松下山后,告诉了身蒙虎皮的猎户,把老虎抬下了山来。
这一段,我反复读了好几遍,其它如鲁达拳打镇关西,吴用智取生辰纲,宋江三打祝家庄等等故事,都在我的脑海中,激起了喜悦的浪花。
掩卷沉思,我觉得这本书写的太好了。
水浒传读书笔记 8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也是世界文学罕有的一部描写农民革命斗争的长篇小说,它的产生,跟我国文学史上许多家喻户晓、为人民喜爱的名著一样,是有进步思想的文人作者采取民间流传的群众创作,加工再创作而成的。
北宋末,宋江等一百单八人揭竿起义。到了南宋,在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持续剧烈发展的历史背景下,这些起义英雄为人民群众倾心爱慕,广泛流传,以致纷纷起而效尤。北宋腐朽政权面对严重“内忧外患”,一贯对外屈降,对内镇—压。镇—压了内部,才可以偷生苟安混下去。但这个政权“民穷、财匮、兵弱、士大夫无耻”,他们哪有力量“安内”?说宋江在京东起事,宋徽宗此时对蠢蠢欲动的金国视而不理,却唯独想拔出宋江这眼中尖丁,不久,北宋亡国了。南宋统治者是更加无耻的投降主义者,而当时南北广大人民群众对金统治者侵扰是坚决抗战的`。他们一批批建立山寨水寨,对金反侵略、反扩张,对宋反投降、反压迫;与南宋统治者相对立,形成大是大非黑白分明的阵线。苟延残喘的南宋统治者处此局势,当年侯蒙的献策“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自然而然成为他们“安内”最好的政策。
宋江等一百单八人聚义梁山,受招安征方腊的事,在民间流传了几百年。人们痛骂误国的奸臣贼子,比照之下,对巨盗宋江之流深表敬慕和赞赏。赞说其:“不假称王,而呼保义,岂《水浒传》是“英雄传奇”的开山之作,是中国最杰出的古典长篇白话小说之一。数百年来,风行宇内,虽屡遭禁毁,仍然保持着长久的生命力。其思想之伟大,见地之超远,为古今人不能及也。”《水浒》抒发对现实社会的感想,文笔从容、蕴藉,饶有趣味。
西游记读书笔记 1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红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西游记读书笔记 2
《西游记》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创作的一部巨作,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在中国文学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在中国影响很大,老幼皆知。
过去,我对《西游记》的认识仅限于一些动画片,看到孙悟空本领很大,捉魔降妖觉得很好玩。随着年龄地增长,我有能力阅读西游记原著了,所以了解了更多的故事和道理。《西游记》主要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的故事。开始,我只对孙悟空的本领感到钦佩,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在其中领悟到了更多的人生哲理。
在西游记中有一个著名的章节《三打白骨精》。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打死了三个化妆成“好人”的白骨精,可唐僧肉眼根本认不出白骨精是妖怪,猪八戒心中怨恨孙悟空没让他吃上饭,所以故意说孙悟空杀死了好人,最后唐僧把孙悟空赶走了。
在这段故事中,唐僧的行为是值得思考的。因为在生活中,我们不是有超能力的孙悟空,而是难以看穿事情本来面目的普通人。唐僧的行为应该让我们从中得到教训,不要在他人的挑拨下误会像孙悟空这样有正义感、有能力的人。猪八戒没有是非观念,为了私人恩怨颠倒黑白,我们一定要注意这样的人,不能轻易相信他们编的谎话。
对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认清事情的真面目是有难度的。正因为这样,我们要做细致的.调查研究,不能随便听信别人的只言片语而冤枉好人,不能让做好事的人伤心落泪。也有可能,有的人被冤枉后不会再愿意帮助别人了。这就是我从《三打白骨精》中懂得的道理。《西游记》能千古流传,应该就是因为其中贯穿着许多这样的道理吧!
西游记读书笔记 3
《西游记》是一部极具代表性的名著,故事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形象人人皆知。
在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到火焰山的阻挡,孙悟空战胜了牛魔王、铁扇公主,取得了芭蕉扇,才煽灭了火焰山的熊熊烈火,继续踏上征途。
在故事中,白骨精使用阴谋诡计,要吃唐僧肉。为了保护唐僧,徒儿们出生入死,浴血奋战。流血负伤倒也无妨,只要伤得其所。这些描写都是令人犹如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孙悟空身上有猴。得灵活好动和性情急躁的特点,又有神仙般的七十二变和腾云驾雾的本领。猪八戒贪吃贪睡,但是有十分淳朴。作者把人身上的特点运用在了这些动物身上,有时还有一些戏剧色彩,让人神游其中。因此使这部巨著的内容变得不再枯燥无味。
通过阅读这部文学巨著,我发现这其中也蕴涵着很多的.人生道理。其实人生就是如此,在不断进行中遭遇挫折,有挫折时,就得搬掉绊脚石;一帆风顺时,当然就要积极地面对它。
有人喜欢顺利,希望一生都不被绊倒,不流泪,不疼痛,不危险,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这一辈。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挫折不是魔鬼,顺利并不是天使,它们都是我们的朋友,要陪伴我们走完一生。
挫折其实就是一个人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去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遇到的绊脚石,致使愿望不能实现而出现的不快的情绪。挫折能够改变人的情绪,也能锻炼人的心理承受的能力,还能激发人的潜力。所以挫折不仅仅只是魔鬼,它也具有一定的价值。
通过阅读《西游记》这部文学巨著,我受益匪浅,精彩生动的故事情节使我开阔视野,增长了知识,充实了生活;而它其中蕴涵着的人生道理使我深有感触,懂得了许多,也使我对人生了解了更多。
西游记读书笔记 4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此书也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被吴承恩描写得生动有趣,他们各有各的特点,性格各不相同。
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是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是肉眼凡胎看不见妖精的真面目分辨不出,经常错怪孙悟空。在《三大白骨精》这个片段中唐僧被白骨精的妖术所迷惑,责怪悟空滥杀无辜,对他实行惩罚——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难耐,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不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当唐僧被妖怪捉去,八戒找他寻求帮助是,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也比较火爆,有时会冲动而杀生,不过他杀得都是妖怪,他的本性可是善良的。
虽然唐僧有时候是非不分但是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与坚持不懈的意志力。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以造福苍生,他没有为了快速到达西天取经而让悟空翻筋斗去取,而是要求自己一步一个脚印不急于求成踏踏实实地走去,当孙悟空提议要背他去取经时,他严词拒绝。
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取得了真经。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
西游记读书笔记 5
《西游记》,一听书名就让人喜爱的不得了,人人都喜爱看《西游记》,当然我也不例外,那可是四大名著啊!
《西游记》中有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唐僧、孙悟空、八戒和沙僧。孙悟空是一只猴子,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后来因为学了许多法术,又有了如意金箍棒,就以为自己了不起了,嫌玉皇大帝封给他的官不够大而大闹天宫,结果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面。500年之后,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救出了孙悟空,后来又降服了八戒、沙僧做徒弟,兄弟三人一同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师徒四人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妖魔鬼怪,都差点把唐僧吃了,但无论多么艰难,三兄弟一定会救出师父、消灭妖精。最后,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爱的就是孙悟空了。孙悟空武功高强,拥有一双火眼金睛,一路上降妖伏魔保护师父,他的功劳最大。虽然他刚开始很顽皮,桀骜不驯,但经过如来佛祖的一番教育之后,他变得听话懂事了,他确定了自己的'目标,就是要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这之后,无论多么大的困难,他都愿意去克服;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他都愿意去对抗。他尽心尽责地保护唐僧,最后取得真经,成为了斗战胜佛。虽然我最喜爱的是孙悟空,但八戒和沙僧也很可爱。八戒好吃懒做,还有一点好色;沙僧忠厚老实,没有主见。他们虽然武功差一点,但他们都忠于唐僧,他们的内心都有一颗保护师父去西天取经的心,我很喜爱。
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管有多大的本事,都不能胡作非为,一定要有正确的目标。只有不断地追求,不断地克服,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西游记读书笔记 6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方极乐世界取得真经的故事。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回忆往昔,我总是捧着一本《西游记》,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总是为他欢呼雀跃;当他受到了冤屈,我的心中也会不自觉地涌起一股酸胀感……我的心就随着情节的发展不断上升落下。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大战三清观……劫劫难过,难难难闯。但不论何时,不论遭遇何种困难,孙悟空总是能重新出发,勇敢地去搏击困难。正因为有了他的这股韧劲,才能走出一条独属于自己的成佛之路。孙悟空身上的这股劲儿也在无形之中影响了我,让我在生活中能够勇敢地搏击风浪。
记得我刚刚接触数学时,虽然题目很简单,但我总是做不正确。这些题目经常暗藏玄机,初看简单,其实需要考虑的`问题很多。看着留在本子上的一个个鲜红的叉叉,我的心在滴血。那些数学题用挑衅的目光看着我,得意洋洋地说:“你绝对战胜不了我们的!”
面对这些题目的挑衅,我几乎到了崩溃边缘,也差点放弃了。在我即将绝望的时刻,我的目光扫到了《西游记》,我突然想起了孙悟空闯过道道难关时不服输的劲头,他仿佛在无形之中鼓励我要振作精神,勇敢迎战。我重新振作了起来,对数学发起了超大规模的进攻。终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所有的红叉叉全被我歼灭了。
在未来的岁月里,我要一直秉持着“孙悟空式”的永不服输的精神,面对挫折不放弃,勇敢迎击,在挫折中变得更坚强,更努力,更自信!
西游记读书笔记 7
我国的四大名著,我都已经看过了。但要说我最喜欢的那就是《西游记》。在今年寒假,我又重温了一遍,这一次读完后,我又有了新的感触。
《西游记》主要讲:唐僧师徒四人历尽艰险,拔山涉水,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其中,我最欣赏的人物就是孙悟空。孙悟空不仅神通广大,还十分有情有义,虽然一直渴望着自由,但也一辈子跟随着唐僧,无怨无悔。每当师父有危险时,他总是挺身而出,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不救出师父不罢休。有一次师父被妖怪白骨精的技俩给迷惑了,要赶走伤害无辜的孙悟空,而他也没抱怨过一句,一直恳求留下来。离开后,他更是时时刻刻想念着师父,担心着师父的安危,最后还是回到了取经队伍中。我真是敬佩他!
再反观现在的社会,还有几个和孙悟空一样重情重义,原意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大多数人都只顾着自己的利益,其实背后都是虚情假意。但说起这样的'人,我的朋友正是。
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傍晚,放学后,同学们都撑着伞回家,就剩没带伞的我躲在角落里。正当我一步跨下台阶,奔跑在雨中时,却突然发现我的身上几乎没淋到雨。我立刻回头,只见原来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我惊诧地望着为了我衣服湿了的他,而他笑了笑,说:“我们合撑一把伞吧!”顿时,一股暖流流遍我的全身。
回想起这事,我多么觉得他就是孙悟空,第一时间想到了没带伞的我,而不顾自己,和我共撑一把伞。
《西游记》真是本好书,它让我明白了只要我们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像对唐僧不离不弃的孙悟空一样,那社会就能变得更美好!
西游记读书笔记 8
我是一只小书虫,最喜欢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当我开启书的扉页,缕缕墨香如醇醇杨柳风,蒙蒙杏花雨,在心头萦绕。最近《西游记》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深有惑解,文中一波三折的情节和唐僧四人为了取真经不怕千金万苦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书作者吴承恩讲述了唐僧以及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平凡的出生,后来,与师父和二弟三弟一同去西天取经。,《西游记》里塑造了四个鲜明人物形象;唐僧一心向佛,顽固执着,我更爱的是孙悟空争,对命运的反抗。他说过一句话让我刻骨铭心“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猪八戒虽然好吃懒惰,而且好色,确实忠诚而尊师。沙僧虽然最是平凡,却有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勤劳稳重,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同时也有人性的弱点,精明世故,逆来顺受,但他的存在保证了取经的顺利。
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也是必不可少。
这本书里最让我喜欢的`就是第二十五回解阳山大圣取水,女儿国唐僧娶妻。那里有条子母河,八戒和唐僧喝了那里的水肚子变的越来越大,有一个老婆婆走过来说他们怀胎了。我一听到,这句话笑的我上接接下气。当然我还喜欢第二十回,红孩儿使计擒三藏,孙行者讨敌遭火攻。里面孙行者被红孩儿三昧真火给烧得眼圈都黑了,这教会了我不能骄傲和高估自己,要懂得谦虚。
每读一处,就让我兴奋不已:每读一次,就让我重新认识了书中的人物,让我进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红楼梦读书笔记 1
《红楼梦》里,众位妙龄美丽的女儿虽然都入了薄命司,都没有什么好的命运,让人可悲可叹。然而,有一个女孩子却是最最命薄的,她的命运是一波三折,好的时候几乎没有,可差的时候是一波又一波,连连跌入深渊里,连曹公也大加感叹,为她取名做甄英莲(谐音是真应怜)。
她原本是出生在苏州的一个乡宦人家,父亲叫做甄士隐,夫妻两个年近半百只此一女,爱若掌上明珠,她也长得聪明伶俐、惹人爱怜。但皆因她三岁时逢元宵节去外面看花灯,家人霍启就抱了她去,熟料,因去小解放在街边人家门槛上,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她不见了,霍启无法向主家交待,于是逃往他乡避难去了。只可怜她的父母寻她不着,急出病来,家境也逐渐败落下来,好好的一个幸福人家,因为这一场突然生发的祸事,变得凄凉不堪了。
小小的英莲被拐子拐了以后,非打即骂,养到十二三岁,拐子看她长得甚是俊俏,于是就将她卖给一个十八、九岁的乡绅之子冯渊,那本是个好男风的,见了英莲却愿洗心革面,本来她的命运算是有大转机,苦尽甘来了!不料,那拐子贪图钱财,将她复卖于薛蟠,薛蟠也喜欢英莲的俊俏模样,到那日便直接上来。恰遇冯渊,两人都不肯放弃,薛蟠便随意打死了冯渊,抢了英莲。英莲才出狼穴,又入虎口,命运真是可叹!自己父亲早年救助的那个已经考中的秀才贾雨村,也根本不念旧日恩情,将她胡乱判给了薛蟠。
薛蟠本是斗鸡走马的纨绔子弟,根本不把英莲放在心上,在薛姨妈的极力主张之下才摆了酒,把她正式收了房,可新鲜劲儿也不过十天半月的就丢开手。后来娶了自己的老婆夏金桂,夏金桂嫉妒英莲的模样和行事温柔平和,于是,下定决心要除掉英莲,千方百计折磨英莲,并且生出事端来,叫薛蟠也打了好几次英莲,可怜这个命运极其不幸,生得齐整标致、做事也比较有章法,容貌品格有东府小蓉大奶奶之风的`姑娘,不到20岁就香消玉殒了。
在她短暂的生命中,几乎收获的是总是苦难。但面对苦难,她又有一颗坚强而乐观的心。
既不能与冯渊相配,就算跟了薛大傻子,她也不感慨自己的命运如此不济,也就接受了这样的安排,而且从心里对薛蟠还是爱慕加关心的。在大观园里,她与众位小姐妹一起斗花斗草,还被她们打趣说,她男人出去了大半年,她在心里想汉子呢。薛蟠定了要娶夏金桂为妻,宝玉担心她会受到正房的嫉妒和弹压,她还觉得宝玉不可理喻。她满心欢喜希望新奶奶过来,何况又听说新奶奶模样又好又通诗文,以为大观园里又多一位女诗人,说明她的心地是多么的善良,她的心灵是多么的纯净啊!
可是老天无眼,对这样的姑娘,唯一的一点点安慰也不给她。她此生最幸福的两段时光,一是可能并不怎么记事的童年,二是短暂的在大观园里师从林黛玉,与众位姐妹共同吟诗的短暂美好日子。
从英莲身上看我们的人生,不幸之事十有八 九,面对不幸,哪怕无力改变,也要努力享受,也要在苦痛中开出欢欣欢乐的花来。这样才不负这一世修成人的功果。
红楼梦读书笔记 2
就在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它叫红楼梦,相信大家都读过把。
《红楼梦》是一部很经典的小说。《红楼梦》典型的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它包含了中国传统的文艺、哲学、宗教等丰富内容。中国古典文艺的各种形式、各种风格,在这里都得到了运用,其中《西厢记》、《杜丹亭》这些优秀的作品对它的`思想影响更为明显,而《金瓶梅》等明清言情小说在题材和描写手法上对它的影响则更为具体。《红楼梦》还展示了绚丽多彩的中国民间世俗文化,举凡衣饰、饮食、居所、园林、仪式风俗、娱乐等等都得到到了细致而生动的表现,构成了一个色彩斑斓的艺术世界。
《红楼梦》又对中国文化的许多方面了深刻批判。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太平盛世”,曹雪芹却在全书中表达了浓厚的“末世”意识。这这客观上具有传统价值理念进行重估与颠覆,嘲讽了各种藐视崇高神圣的传统价值观念。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饱含着对社会性、规范性礼教的反抗意识。他们在遭遇人生痛苦时又都不像老庄那样游世超脱,贾宝玉为每一个姐妹的出嫁或死亡而痛不欲生,林黛玉甚至对花开花落也异常敏感,所以他们都谈不上是经虚涉旷、啸傲烟霞的道学超越。他们既不愿在芦家系统中寻找生命价值的实现,也无意在道家的逍遥境界中找到寄托。贾宝玉最后舍弃红尘,林黛玉因爱而死,客观上宣告了统治达数千年的传统文化理念至此已不再能收拾世道人心。他们的悲剧结局,也突破了中国传统文艺的审判原则。至于小说中比比皆是的对贵族之家的腐朽生活的描绘,对官场黑暗的揭露等等,更具有自觉的批判意识
这就是我都过全文的感受。
红楼梦读书笔记 3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读完它我的感触很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里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贾宝玉从小过着被捧在掌心里的日子,再加上衔玉而生被他的祖母视为珍宝。每日与女孩子玩乐嬉戏,不顾学业,而且软弱无能,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当然,贾宝玉也很惧怕这个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争权夺利的人,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和林黛玉两情相悦,真心相爱,却也逃不过封建社会的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
林黛玉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她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她只有贾宝玉这个知己了。林妹妹身体弱,经不起折腾,每天都喝药,都快成了药缸子了。她最后死的太可怜了。不仅芳魂早逝,而且死的`时候都是带着遗憾和悔恨。
说宝玉是个情圣,集中地体现在他对林黛玉的爱情之中。他们的爱情是一种新型的,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属于未来的爱情。这种爱情如此纯真、深挚、坚贞。林黛玉本是一个"情痴"、"情种",他为爱情而生,又为爱情而死,爱情是他的生命所系。只是,这个世界不符合他的梦想。他对林黛玉爱得真诚,爱得执著,始终如一,至死靡它。然而,他们爱情又是经历着风吹浪打,始终分隔的。在那样的环境里,其痛苦可知。
并且文章不仅反映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最终未修成正果的悲惨故事,也反映了新世界必将冲破旧世界的束缚,暗示着清朝的衰落。
红楼梦读书笔记 4
这个暑假里,我十分认真地阅读了名著《红楼梦》。我想,红楼梦应该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所以我发表的任何评论和感想都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指点。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所著。故事情节十分曲折,主要描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凄美爱情故事,反映了那个年代对个性解放和人权平等的要求,闪烁着初步的民主主义精神。《红楼梦》还叙述了荣国府和宁国府由兴盛走向衰败的过程。
虽然有的同学对我说,读《红楼梦》不读死人才怪。但是,我仍然热忠于它,热忠于它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我爱故事中的'主人公,尤其是爱故事中的“凤姐”——王熙凤。
大家都知道,王熙凤在故事中扮演的是一个反派角色。可是,我仍然喜欢她。这并不因为她美丽的外表,而是因为她的才能。王熙凤是荣国府炙手可热的管家婆,王熙凤凭着她的万人不及的聪明才智和猴一样的敏锐和精灵,征服了贾家上下人的心。王熙凤办事十分泼辣,因此,在贾家十分有威信。
但是,人无完人,这样的精明能干的女子到底也不完美。王熙凤的不贤良和弄权舞弊,也遭到了世人的严厉谴责。但是,事实上,曹雪芹却十分同情这个使人毛骨悚然的“杀人犯”。为什么?
这谁也不清楚,也许只有问早已长眠于地下的梦阮了,然而,最后,王熙凤的身体因不堪精神上的折磨,也就很快垮了下来,她的心理就是变态的,最后的那次精神病发作以及她的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心理变态,都是薄命所致。
其实,王熙凤的本性并不坏,她每有恶念,莫不是有人推波助澜,趁热打铁,就只能她孤军奋战,是不会有那么多人冤死的。但是她一有善念却总是事与愿违,徒劳无功。
因此,我同情王熙凤,更热爱这个人!
红楼梦读书笔记 5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我每次读到多愁善感的林黛玉,都会黯然。她,无论离别仇,无论四季更,都会潸然泪下。她,就是一棵绛珠草,来到人间“还泪”。她每每与姐妹们吟诗,又总是艺压群芳,不论是海棠社的诗情,秋窗风雨夕的凄凉,还是葬花吟的悲戚,都体现出她那娟雅的诗人气韵。她孤独无依,大观园里没有一个亲人让她依靠,也没有一个知己听她倾诉,只有贾宝玉让她芳心暗动,可他不属于她。于是,她无奈着“无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 “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半夜不曾入梦来”。
似因黛玉的.死,带走了府中的福气。宁荣府从金银满箱至陋室空堂,真好似“呼拉拉大厦将倾,灯惨惨黄昏近”,宁府中人本来尽坐华堂,到头却他人皆谤。有人因嫌乌纱小,不料枷锁扛身上;有人妄思不劳而获,终被送进铁窗下。红楼厦倾,大观园男女自然无法把控命运。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精通,原是金玉良缘,宝玉偏念木石前盟,可怜端庄女,到底误终生。迎春才貌双全,却遇中山狼,叹金闺花枊,一载去悠悠。惜春聪慧伶俐,却也独卧青灯古佛旁。王熙凤一生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宝玉一生被无数风情好围绕,但他独对黛玉有淡淡情愫,虽娶了宝钗,但他的心是属于黛玉的。他的入空门,也印证了当年他的诺言:“你死,我就做和尚去”。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独烛前痴叹。才觉清泪落满容,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
一曲红楼呵,就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红楼梦读书笔记 6
小时候,我只喜欢读一些有趣的故事书,后来通过妈妈的介绍,我开始“进攻”四大名著了。其他三本我都看了不下三遍,可唯独不愿意看《红楼梦》。当时七八岁的年龄,贾宝玉的女声女气,林黛玉的哭哭啼啼都使我厌烦。还是到了十一二岁再拿起这本书看时,才尝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所包含的'一个朝代和家庭兴亡盛衰的滋味。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潇湘惊梦”。一天夜里,林黛玉怎么也睡不着,过了好一阵子,半睡半醒之间,忽然看见贾雨村来道喜,接着许多人都进来了,说黛玉要嫁给继母的一个亲戚家。黛玉十分害怕,就去求祖母,没想到祖母也不同情她。后来,她找到了宝玉,宝玉得知后用匕首插进自己的心脏。黛玉吓坏了,随之突然惊醒,她这才知道自己做的是一个梦。
林黛玉是贾母之女的女儿,金陵十二钗中与薛宝钗并列榜首,以芙蓉称之,与宝玉是姑表妹,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是宝玉知己、恋人,林黛玉因为家中父母先后去世,所以居住在贾府,林黛玉容貌倾国倾城,才华横溢,在《红楼梦》中写道“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说的便是林黛玉。
但是林黛玉从小体弱多病,其性格孤傲,有一张利嘴,所以在下人那里自然没有能说会道的薛宝钗受大家的喜爱。林黛玉的死一方面是因为身体的疾病,宝玉和宝钗的婚事,她生性多疑、冷漠、自恋,也是导致她早夭的重要原因之一。
读一部好书,值得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研究,去思考,因为我们能从中得到更多。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合作者在交流自己的思想。
红楼梦读书笔记 7
明清小说,流芳百世。其中最著名的当推四大名著。四大名著中,描写世态炎凉最突出的当属《红楼梦》,《红楼梦》是我最喜欢的书。
《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金钗”非常出众。林黛玉的多愁善感、薛宝钗的温柔大方、贾元春的高贵、王熙凤的泼辣……读着读着,我仿佛也变得多愁善感,对《红楼梦》中的一切文字似乎都变成了一幅幅图画,令我心旷神怡。
最令我难忘的,应是“黛玉葬花”和“宝钗扑蝶”。林黛玉是一个娇柔多姑娘,她纤细的身材在花丛中清扫桃花,收集到一个囊袋里,然后埋在地下。这时宝玉出现了,两人戏看《西厢记》、戏谈《西厢记》,以崔莺莺、张生互喻。人物形象的'刻画惟妙惟肖,真是精彩至极。而“宝钗扑蝶”却更有一番风味。宝钗拿了一个扇子,轻轻扑着蝴蝶,可那时玉蝶却如同一对蟋蟀,似乎一闪一闪地跳着往前跑。宝钗那妩媚的身姿一跳一跳地远去,灵巧、可爱。此时的宝钗,没有平时的庄重,一点也不比黛玉逊色。
读了《红楼梦》全书,我也哭了好几回,这里面悲伤的情境太多了。黛玉在宝玉成亲热闹的时候,一个人孤单地走了,那情景该是多么的悲伤。没有任何人陪伴着,就走了……
最后,贾府与王、史、薛这四家都收监的收监、抄家的抄家,也应了前文“护官符”中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其实,《红楼梦》中蕴含着许多道理。不能强求的事,千万不要勉强。不能去做坏事,做了一件错事就要弥补,不能隐瞒,那样只会一错再错,满局全输了。做人也要随和一点,如果不给人留面子,就处处碰壁,倒霉的只有自己。
《红楼梦》,你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我记住了,你的“木石良缘,金玉良缘”我也记住了,你的“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我更是记住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 8
在文学史上,《红楼梦》被称为中国古代小说现实主义的巅峰。其深远的社会影响不仅在于其高度的思想性,还在于其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
以贾宝玉家为中心活动舞台的《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满满的爱情故事为主要材料,通过生动的叙述和描写以贾宝玉、王国庆为代表的'封建世家从兴盛到衰落的发展过程,士与学的奢侈生活、封建社会的腐败与黑暗都被客观真实地暴露出来,并清楚地预示着其不可挽回的毁灭趋势。
《红楼梦》取得了巨大的艺术成就,首先体现了典型形象的塑造。它探索了人物灵魂的深处,描述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创造了不同的模式。这一大群生动、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座宏伟的艺术画廊。在这组作品中,不仅有淑女,还有有钱人,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作者还重点描绘了聪明、可爱但谦逊的女佣和女佣,如晴雯、鸳鸯、紫娟等。
但我想我更喜欢清文。可以说她是最好的女孩!清闻最初是贾家的仆人买的。可以说她是仆人的仆人。因为贾的妈妈看到了她是非常聪明、漂亮,她像一件小礼物一样受到尊敬。她穷得连家乡的父母都不记得了。但她性格开朗、固执,思想纯洁健康。她不像林黛玉那样郁郁寡欢,不像华西人那样温柔谦逊。她有一种叛逆的精神。比如,她看不起王太太、冯姐等高高在上的“大师”,掌握自己的生死,经常用尖刻的语言揭露攻击性的虚伪。几乎可以说,她是大观园中最悲惨的受害者之一。就因为她长得有点像林小姐,她被骂为狐狸精;米饭在第四天和第五天没有碰她的牙齿;她把它从炕上拔下来放了出去。她甚至没拿走多少衣服,最后被折磨致死。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1
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的时候,很喜欢鲁迅写的五彩缤纷的儿童世界。最详细的描述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小时候作者在草园里捉虫捉鸟,充满了童心和活力。再看一遍,可以看到作者对当时待人接物和封建思想习俗的批判。
今天又赢了《朝花夕拾》,看着作者的童年,品味着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比起作者的童年,少了很多新奇和发现。比起作者在百草园的发现之旅,我的童年更加快乐和精彩。原来我们最喜欢下雨天。雨停后,门前的水泥路上经常有很多水。我们穿着拖鞋冲下楼,和同伴打一场水仗,或者扔拖鞋。回到家总是湿漉漉的,有时候玩完还会下雨,但是玩的还是很有兴致。有一次,我的同伴不知从哪里找到一块木板。他坐在上面,让别人推。像冲浪一样令人兴奋。我们每个人都试过了。我在玩的时候,因为无法保持平衡,一下子就滚了出去,让我觉得自己是落汤鸡,回家骂我妈。
读鲁迅的'文章,深深体会到他童年的稚气,感受到他对自由的向往,对自然的热爱。曾几何时,我离童年很远,却常常梦到自己五彩缤纷的童年。回忆起那些童年的琐事,至今记忆犹新,忍不住笑了。从忙碌的学习中抬起头来,天空中的童年已经是一个遥远的梦。回顾鲁迅的童年,就像在我眼前微笑。
……
童年是一只小纸船,虽然小,却能承载五颜六色的梦想;
童年是一个五彩缤纷的风车,只要你往前跑,风车就会永远在你的生活中旋转;
童年是棒棒糖,甜蜜永远藏在里面;
童年是一只风筝,永远带着希望在心中最高处飞翔;
……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2
这周末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了解到了大文豪鲁迅的童年。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他自己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事,用语言真情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不是很好,他做的很多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他并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画卷,封建的社会制度对人民的压迫。
书中不仅有这些,同样也有只属于孩子们的童年快乐。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儿时的乐园也就是百草园了,在这里,他可以掘土抓虫、采花玩耍,他可以捉蚯蚓、戏蛐蛐,也听着恐怖而又神秘的“赤练蛇”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在姥姥家的快乐生活,我也会像鲁迅一样,挖土、捉蚯蚓,玩一切自认为好玩的游戏,而童年的快乐生活过的就是这么快,转瞬即逝,只留下回忆的背影,像电影一样,只有一幕幕的回放。或许鲁迅也端坐在桌前,凝神回忆童年,动笔写下了这《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的故事,都是鲁迅的回忆,回忆那儿时的美好,回忆青年时的意气风发,不管记忆如何,那都是过去的纯真、单纯时期所经历的事。越是经历沉淀、年龄越大,就越喜欢回忆。虽然回忆美好,但不可能重新经历,生活还是要继续,时间还在无情的前进,或许一段美好回忆,就是对现在忙碌自己的一点慰藉吧。
鲁迅写《朝花夕拾》,我觉得不仅是对封建的多个方面的抨击、不满、指责,也是他自己对自己的一点安慰和过去美好的留存。
翻翻《朝花夕拾》,你会感慨良多,这是一部引人深思的散文集。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3
拿起那本刚刚买来的《朝花夕拾》,慢慢地看,细细地读,我仿佛到了鲁迅先生的童年,看他和狗,猫,鼠的故事,看他在百草园中快乐嬉戏,在三味书屋中刻苦读书。朝花夕拾,表面上是说早上的花到了傍晚才去摘,暗指鲁迅先生到了晚年后去回味童年生活的快乐与点点滴滴。
《朝花夕拾》的开篇之作《狗,猫,鼠》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鲁迅先生用了对比与讽刺的手法,借物喻人。他的仇猫,理由,怎么仇猫都写得惟妙惟肖,趣味十足。还有鲁迅先生无意中救的那只小隐鼠,看了他的描述,我都想养一只呢!小隐鼠不惧人,很可爱,像小墨猴一般也喜欢舔墨,满足了鲁迅先生一度想养一只小墨猴的愿望。让我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的天真烂漫。也让我感受到他对小动物的喜爱。最有趣的是当他知道心爱的隐鼠并不是被猫吃了,而是被长妈妈踏死时,发觉自己错怪了猫,从而对猫颇为客气。还有鲁迅先生写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也表达出了儿时最真的'想法: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地玩耍,与小虫为友,以冬天捕鸟为乐,生活是多么有趣,多么自在啊!细致的描写让我很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的日子。比起现在相对紧张的生活,那简直是乐园!但是鲁迅先生被家里人送到了最严厉的私塾读书,使他很怀念百草园的一切。私塾的千篇一律使他有些厌倦,不过他也会自己找乐,让生活多些色彩……
《朝花夕拾》以小孩子的目光写了鲁迅先生儿时,青年时的一些事情,平淡而不乏有趣,让我真切的了解了伟人的童年。也使我很羡慕他自由的生活。虽然有些地方看不懂,读不深,但也能多多少少了解一些。有时间,你也来看一看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4
每个人都会回忆过去,回忆五味陈杂的昔日时光,就连我们的大文豪鲁迅先生也不例外,因此他写了一本名著名——《朝花夕拾》。
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一篇文章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记叙了儿时的鲁迅在他的“快乐天地”——“百草园”中尽情嬉戏,享受童年的快乐。
读着优美的文段,迅哥儿(鲁迅昵称)仿佛将我们带入了如同世外桃源的“百草园”。游览其间,皂荚、桑葚、覆盆子争相捧出自己的果实;知了、黄蜂、蟋蟀等都聚在一块儿开“昆虫大会”。甚至还会有蛇隐藏园中,让迅哥儿联想起《美女蛇》等神奇的故事……
读得出神之时,我不知不觉地联想起小时候,住在外婆家的生活。明朗的星空,挂着一弯弯月,在外婆家的三楼阳台上,我与外公、外婆三人躺在木制的大床上,品着外婆自制的糖桂花冰棍,听着外婆讲《乌鸦与狐狸》、小女孩智斗狐狸精(题目不记得了,只知道那是外婆那个年代的故事)等跌宕起伏的精彩故事,听着风吹动阳台上的奇花异草发出动听的“哗啦哗啦”的响声,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孩子了……
时过境迁,如今的外婆家虽是老房子的.外观,内部却已装修得朴素而不失美丽;昔日阳台的那些奇花异草早已换了一批又一批,那把木制躺椅也不知去向,但那美好的童年记却和鲁迅一样留在了心中,成了永恒的回忆……
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它将我与童年记忆相连,也让鲁迅先生与他的童年记忆相连,写下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下了《朝花夕拾》这本优美的,让人流连忘返的名著……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5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走进他与众不同的生活,品味他真实而又丰富的情感,在一阵风过后留下的是满心的芬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记录下了鲁迅的童年生活,那份天然质朴的童真童趣不经意间流露在字里行间,一下子把我拉回了趣味横生的百草园。幼年的鲁迅独自一人蹲在墙角,他闭上双眼,聚精会神地聆听着大自然的交响乐,心中的杂念似乎被这美妙的音乐所净化,快乐与自由溢满心田,没有了大人的束缚,可以与昆虫玩耍,是极好的。突然间,我又猛地被拉回了枯燥乏味的三味书屋。当寿镜吾先生手捧课本正忘我的朗诵时,学生们的心思却早已跑到了九霄云外,他们饶有兴趣的做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游戏,而鲁迅先生正投入自己的画画世界中……
鲁迅先生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早已跃然纸上,而我也一直被他所深深感染着,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父母整日管束着我们,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童年离我们渐行渐远,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纷纷扰扰的生活之中,脑海中只留下一些零星的记忆,每当阳光将回忆晒得蓬松起来,心情似乎也明朗了许多。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一定别有一番风味,回忆童年时与伙伴嬉戏玩闹,生活似乎增添了一份色彩。莎士比亚说过:“在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懂得珍惜是一件重要的事,常常回忆是一件美好而又幸福的事。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6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7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8
不了解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个味道。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国内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也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简爱读书笔记 1
最近,我读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一书,深有感触。
《简爱》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叫简爱的孤儿如何在人间地狱般的孤儿院中顽强地生存下来,并成为一个独立自信的女性的`故事,正是在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东西。
在简爱身上,有一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不畏强暴,在困难面前从不低头,像冰山上的一朵雪莲花,迎风傲雪,凌驾于一切困难之上。这种精神我们必须具备。因为它是开启成功之门的一把金钥匙。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克服困难,坚持真理,比如教师说错了,应及时提出,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学习上要勇于攻克难题,不能把它丢在一边或胡乱写个答案就草草了事等等。这样才能让我们获得提高提高。
有一次,我在做奥数,有一题很难,光题目就四五行,读得头都发昏,心一横,想:干脆就不做吧!反正到时候教师要讲,说不定写了半天还是一个叉子,还不如去踢踢球呢!这时李宇杰正要去踢球,我问他还剩几题,他说他这题也不会,我心想:总算找到知音了,于是便一起去踢球了。可踢着踢着,心里总不踏实,想把那道题做出来不是更好?于是,又“忍痛割爱”心急火燎地跑了回去,啃起了笔头呀!会了!我找到了突破口,大笔一挥,不一会儿算出了答案,可带入题目一验算,还是错的,没事,再来,一遍又一遍,擦了又擦,写了又写,最终,在我不断努力之下,大功告成!我如释重负,心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呀!刻苦钻研一定会得到回报的。
简爱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让我奋进!
简爱读书笔记 2
当我读完《简爱》之后,我的心中充满了对着个外边看起来柔弱无比,但内心的坚强的意志,独立的人格,却已经让我深深的折服了。
简爱是一个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逐渐改变了懦弱的态度,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会在表兄弟的打骂、侮辱下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她面对困难时,她也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都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的却并不多,并且它深深的影响了一代人的'精神甚至是思维,让人感到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
今天,我无聊透了,不知道干什么,走着走着,我的眼不经意地斜视桌子上一本书,《简·爱》。可能是表妹忘了拿了,开头我看了一点,不知道怎么了,我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读到了一半我才知道:简爱是一个人,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开始了她的人生:她没有了双亲,没有钱财她是一个很可怜的女生,但她有着坚强的个性。我想到这,觉得自己也应变得坚强自信。
是的,我们就应该这样不屈服,看他虽然没有钱财,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坚强的个性。所以我才会深深的被打动。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富是没有用的,如果你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你是不会快乐的。自己的命运要靠自己主宰,不能让别人把我们的命运变成悲剧。
不管怎样,我坚信:富,没有用!穷,没关系!
简爱读书笔记 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为《简爱》的世界书。
简爱是一个孤儿,但她善良美丽,有勇气战斗,能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为之不懈努力。即使爱德华最终一无所有,她仍然无怨无悔地陪伴着他,她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也是一个有勇气追求爱的人。作为一名富有的女士,她不顾别人的反对嫁给了一位贫穷的.牧师。当简爱一岁时,她的父母去世了,她父亲的亲戚也没有听到任何消息。简爱住在她姑姑家里,遭受了折磨。我仍然愚蠢地认为她会找到她父亲的亲戚,从那时起,她无忧无虑,但命运不想让她走。她被送进了学校。学校里没有好的食物和环境,但即便如此,她也学到了很多。在这所学校呆了八年后,她终于离开了,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并爱上了她的主人罗切斯特。当罗切斯特向简爱求婚时,我认为一切都会结束,他们会永远快乐。罗切斯特有一个妻子,简爱不想成为世界所鄙视的小三,坚定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罗切斯特,但她怎么能忘记罗切斯特呢?她放弃了巨额财产,回到桑菲尔德,原来的豪宅变成了废墟,原来的罗切斯特,失明的眼睛,废弃的脚,但她无怨无悔。
原来她什么都没有。之后,她有了罗切斯特。她本可以和罗切斯特在一起,但这样做,简爱不是简爱。她无才无貌,自尊心强,不会违背良心和罗切斯特在一起。罗切斯特只是爱她。如果简爱不离开,他们就不会这么开心了。
简爱的命运是曲折的,从红色的房子到学校,从学校到桑菲尔德,从桑菲尔德到废墟,如果是我们,已经精神崩溃,更不用说自我完善,所以我们想学习简爱的高尚品质,不能抱怨
要自强自立,自尊自爱,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难过,不要因为一点困难就放弃。
简爱读书笔记 4
《简爱》是读过的第一部经典西方小说,这几日无聊,找来许多经典名片VCD ,其中也有《简爱》,看过算是重温。
小说里是平实的记述,不象昆德拉牢骚满怀的议论,也不象村上小说里徘徊着阴沉之气。看这小说,象看故事一般,心情随主人翁起伏,却是参予不进去的。
很多的偶然,组成了人生的必然。人如浮萍般,随波逐流。若说有内在的连贯性在,那也只是人本身完全个性的修养、喜好,对人生的态度、性格等等与外在客观环境不断磨合的本真。那是人之成为人的内在的决定。也是人性光辉的所在。是平凡里的闪光点。
我们有许多种假设,假设简不是在那样的家庭环境遭弃,假设她所受教育期间的困难挨不进来,假设任职不是在罗彻斯特家以及出走之后永不回头,那又如何?这许多的不确定,组成了简的一生,我们看什么?对于生命的历程其实是无所谓的.,怎么走都是一生。我仅仅看到简自身的许多闪光的人性本真。
对正义的执着,这里含着坚强的倔强,对于简也是生命力的一种表现。善良和爱,对于朋友与亲人和罗彻斯特。尤其在爱情上(这小说,严格意义上不算是爱情小说),一种含蓄的热烈,执着而不偏执的温和,把更多的人性里该有关怀和对生命的热爱溶入爱的体验之中,好在罗彻斯特也是刁钻言行(性格)里的淳朴快语之人,否则,这爱情肯定走样。
想来此类经典的小说,象《安娜。卡列妮娜》亦是,让后世所缅怀的,感动的,除了那故事本身,突出的都是人性里的光辉。那是对爱的执着追求,对生命的热爱,对生活美好的憧憬和实践,而这些也正是我们这时代最缺乏也最被忽视的。
美是美在,如果有来生,我还这么活。
简爱读书笔记 5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採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復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简爱读书笔记 6
《简爱》这本书讲述了简的一生。对我影响最大的是简童年所遭受的各种不幸。
简小时候,阿姨和阿姨的三个孩子总是对简恶言相对,在生活中处处对简不公平。有几次,当阿姨和儿子残忍地殴打和责骂简时,我的心对简产生了一种难以形容的怜悯,并对世俗的不公平和不公平感到愤怒。有时我会想:如果我很简单,我会像她一样默默地忍受这一切,不受世界待遇的不公平干扰吗?然后,在女仆白茜的帮助下,简进了一所学校。在环境艰苦的学校里,简非常努力地学习。也许是因为和阿姨家相比,她觉得现在在学校的生活会更好。
后来,简来到罗斯切特先生家当普通家庭教师。但意外地爱上了罗斯切特先生。当他们结婚的那天,她知道罗切斯特已经有了妻子,她觉得她必须离开,尽管她说,“我想遵守上帝认可的`法律,我想坚持我清醒的原则,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但从内心来看,更深层次的是简意识到自己被欺骗了,她的自尊心被戏弄了,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简在爱情、财富、尊严中选择了尊严,这也是简有精神魅力的一点。
然而,在故事的结尾,却有了一个好的结局。罗斯切特先生的庄园被熊熊大火烧毁,罗斯切特先生也因为大火而残废。简在罗斯切特先生最困难的时刻回到了他身边,他不再为爱和尊严之间的选择感到尴尬。
《简爱》这本书让我明白,在当今社会,人们为了金钱和地位而疯狂地淹没爱情。在贫富之间选择财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一样为爱情和人格放弃一切,毫不犹豫地放弃一切。《简爱》这本书就像一滴清澈的泉水,净化了当今世界废弃的心。
简爱读书笔记 7
简爱是个极为普通的女子,没有出众的相貌,没有显赫的背景,也没有高人一等的才华,她只是单纯的相信一个信念:在爱情里,人应该是平等的。她的决不妥协为她等到了爱情,也得到了爱人的尊重。
简爱是可怜的,首先是个孤儿,被舅妈欺负,然后送进了收养孤儿的修道院,在修道院里,被老修女们歧视,被小伙伴们隔离,最好的一个朋友也去世了,简爱的人生,到此为止就是一出悲剧,可是命运,很奇怪,它总以你想不到的.方式给你惊喜或惊吓,而这一切都是从你对待自己命运的方式开始的。简爱年满18岁,离开修道院,来到一座庄园,给庄园主的干女儿当家庭教师,慢慢的跟庄园主罗切斯特发生了恋情,可是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庄园主有一个妻子,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长期被锁在阁楼的最高处,直到简爱和罗切斯塔结婚的那一天,因为庄园主妻子的弟弟出来阻止婚礼,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妻子存在的事情。
经过一番内心的折磨与挣扎,简爱决定放弃这份爱情,因为罗切斯特的欺骗,因为罗切斯塔还有妻子,因为简爱不能忍受这份爱情里还有看似不平等的瑕疵。简爱悄悄的出走了。在访遍亲戚的这段时光里,简爱也尝试着重新开始,直到有一天,她的潜意识感觉罗切斯特发生了意外,然后不顾一切的跑到庄园里,她的第六感是对的,罗切斯特的妻子纵火,把庄园烧了,而罗切斯特在这场火灾中烙下了残疾,双目也失明了。
就这样,简爱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给无数在婚姻追求的路上俯首称臣的女子指明了一条正途:干预反抗,敢于追求自由与平等的女孩,最终遇到的也会是愿意尊重你的男子。
简爱读书笔记 8
爱情的天平很可能因为诸多因素而失去平衡,比如名利,比如相貌,比如地位。但简·爱却抛开世俗观念,勇敢的走出第一步,用自尊阐释了爱情的真谛——如果我爱你,绝不学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在对待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时,简·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们是平等的”。无关财富,无关相貌,这场风月只有你我,爱情就应是这样。
文学作品中的痴男怨女太多,现实生活中的更是数不胜数。张爱玲与胡兰成的半生纠葛让人唏嘘不止,因为自尊,所以痛苦,因为爱你,所以痛苦。看过无数苦情剧,大概的套路都是甲男爱乙女,丙女爱甲男,三个人一台戏,因为不爱引出一场阴谋,一场心殇。更有人利用爱的名义,换取金钱,换取荣耀。如果简·爱想要跻身上流社会,罗切斯特是她最好的踏脚石,但她无法容忍爱情的纯白染上尘埃,更因为她善良纯真的本性,不愿去破坏别人的家庭。
“平等”贯穿两人爱情的始末,因为罗切斯特能够平等待人,将简·爱视作朋友,坦陈相见,简爱才交出真心,因为简爱追求平等的.爱情,不卑不亢的人格魅力才吸引了罗切斯特,赢得了爱情。
当罗切斯特因为火灾损失了全部家产,更烧伤了眼睛,而简爱获得了一笔遗产,从贫穷走向富有,从表面看来他们的爱情依旧出现世俗的失衡,但简爱牵起了罗切斯特的手,因为,如果我爱你,不仅仅是作为树的形象与你站在一起,更要分担寒潮、风雷、霹雳,共享雾霭、流岚、虹霓,终身相依。
童年读书笔记 1
这本书中讲述了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卡什林家。外祖父家住在尼日尼——诺弗哥罗德城。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
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纯朴的茨冈人,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外祖母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
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童年读书笔记 2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各有不同,大部分人对童年的回忆是快乐的、幸福的、无忧无虑的。而有一种人的童年却弥漫着悲惨、可怜、暴力与无助,他就是《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
《童年》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写作者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高尔基以震撼、沉痛的文笔,把当时的社会,描写的淋漓尽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说主人公阿廖沙,是个孤儿,寄居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吝啬、残暴,两个舅舅自私、粗野,只有外祖母疼爱他,给他讲故事,教他怎样做人。阿廖沙受尽苦难与折磨,11岁时,他祖父赶出家门。
我非常投入的读这本书。我常常把自己当作主人公阿廖沙,感受他的喜怒哀乐。读到“为了能生活下去,阿廖沙只好去捡破烂赚钱”那部分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在散着漫天臭气的垃圾堆里,瘦小的阿廖沙顶着烈日,背着口袋寻找破烂的身影,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在这部小说中,我十分喜欢外祖母。她善良、慈祥,以包容一切,我庆幸阿廖沙有这样一位外祖母,在她的教育、影响下,阿廖沙无论生活条件怎样恶劣,始终都能保持一颗正直、善良、健康的心灵,这颗高尚的.心灵使他不断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一代伟人。
读完全书,我掩卷沉思,与阿廖沙相比,我的生活无忧无虑,没有烦恼与痛苦,就像生活在蜜罐里,我不仅有爱我的外祖母,还有父母每天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可以穿漂亮的衣服,吃可口的饭菜。阿廖沙的痛苦童年让我觉醒,我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生活有多么美好。我应该知足和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
读了《童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我们要学会珍惜或承受。只要心中有梦想,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再多的痛苦也都会过去。
童年读书笔记 3
我看了高尔基的三部曲之一——《童年》。
《童年》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生活,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情况。
在这本书里清晰的刻画了很多不同的人物形象。有吝啬、贪婪、粗暴无礼的外祖父;逆来顺受、热爱生活的外祖母;乐观纯朴、善良的小茨冈;正直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儿”等,都给予主人公力量和支持。还有勇敢正直的主人公阿廖沙和贪婪恶毒的`舅舅们。
在阿廖沙童年的生活中,即悲苦又绚丽。他的外祖父是家里最不和睦的一个,因为他渐渐变得吝啬起来,只要孩子一犯错,他就把孩子痛打一番。还有两个舅舅为分家而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在家中女人一点地位也没有,她们任凭丈夫打骂、发泄,生活比奴隶还要悲惨。一家人并不和睦相处,更不其乐融融,一切看起来都是无比丑陋、凄凉。但乐观主义精神的光芒却透过了这一层阴霾,照亮了阿廖沙前进的方向,使他带着好奇心看一切,观察周围的人,倾听外婆、外公和妈妈的人生经历,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娱乐对生活满怀信心,不断奋斗拼搏。我认为他从悲苦的生活中渐渐乐观了,这种乐观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做个像阿廖沙一样处事乐观、毫不气馁的孩子,。
我还从屠格涅夫说的“想要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这句话中明白了幸福的生活不是在于享受,而是在于劳动和承担起责任这个道理。
《童年》是本十分有趣的书,其中还有很多很多的道理和知识值得我们学习。
童年读书笔记 4
从小,我都在幸福和快乐中成长,衣食无忧的生活,时刻蕴育在爱的海洋中。高尔基的《童年》却向我演绎了一段不一样的童年生活。高尔基的《童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其中,小孩子做错一点事都要被打,兄弟之间则不惜以命相搏,姥爷对姥姥很差,连给姥姥泡茶都要数好茶叶再放。
而姥姥则相反,对姥爷很好,把经常把好菜和肉烧给大家吃。文中通过阿廖沙的童年生活,真实地描述了作者苦难的童年。
文中有自私、吝啬和暴虐的“姥爷”,也有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舅舅,也有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乐观正直,胸怀宽广的姥姥,它通过少年阿廖沙的眼睛,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生动形象的展现在我们眼前。
阿廖沙正是因为像姥姥这些普通人的影响下,形成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性格,锻炼成坚强而善良的人。
《童年》还告诉我们正义终将压倒邪恶,如同阳光终将穿透乌云,河流终将奔向大海,不要为了一时的.悲惨和生活的残酷而放弃,因为最终一定会迎来美好的明天。还有生活的土壤是肥沃的,它虽然会滋生各种无耻的败类,但最终会培育出卓越的,健康的而且富有创造性的力量。
看完《童年》,妈妈让我写感想,我久久不能落笔,文中的一桩桩,一件件,都给我很大的震撼,里面全是我无法想象的画面,同时我也感到十分的惭愧。自已有如生活在天堂而不自知;总是向父母要求这,要求那的,也不珍惜父母给我创造的学习机会,真太不应该了。我想以后我会怀着一份感恩的心,更努力的学习生活下去!
童年读书笔记 5
《童年》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为《在人间》和《我的大学》。《童年》这本书创作与1913年——1916年。是高尔基最优秀的作品之一。
本书主要讲述了高尔基三岁到十一岁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在父亲去世后投奔外祖父开始,描写我被外祖父叫去“人间”混饭吃的日子。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俄国下层社会的生活状况,外祖父家开了染坊,但随着家业的日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和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狠心剥削手下工人,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小市民,整日为了争夺家产斗殴,疯狂虐待自己的妻子,在他生活的家庭里充满着残暴和仇恨,使高尔基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然而就是在这样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和光明,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外一些人,外祖母为人善良、聪明能干,她热爱生活,宽宏大量,对人处处忍让,有着圣徒一样的宽大胸怀,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高尔基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怜悯穷人和弱者。时常给高尔基讲述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
另外还有乐观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利和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这些人物都给过高尔基前行的.力量,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仍保持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正直和有爱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但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着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消极躲避只会使问题愈加复杂和困惑,只有迎难而上,努力克服,才能迎刃而解。我们要向他学习,无论周围环境如何变迁,时刻保持一颗正直善良的心。
童年读书笔记 6
这本书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让人同情,他三岁时,父亲就因病逝世,他跟着妈妈和外婆来到外公家。外公是一个残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和外祖父一样是一个残暴、自私的人,甚至两个舅舅的儿女也是残暴、自私的人。主人公阿廖沙就在这样残暴、自私的家庭生活着。外祖父经常痛打外婆以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结果大病一场,在如此黑暗的环境下,谁又能不害怕和恐惧呢?
然而,就在这样的环境下,也不乏温暖与光明。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一些人、另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他如一盏明灯,照亮阿廖沙敏感而又孤独的心,他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另外,正直的老工人、现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支持,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人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时教会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
阿廖沙的性格正是在铅一样的生活的重压下,在无尽的苦难及与恶势力的`顽强斗争中,在接受和认识现实中所有美好事物的过程中,逐渐地形成并发展起来的。
所以,我们要向《童年》中的主人公学习。只要我们能保持不灭的信心,不管你眼前是光明的还是黑暗的,是幸福的还是悲伤的,只要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能迎来生命的辉煌!
童年读书笔记 7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彼什科夫悲惨的童年。阿廖沙。彼什科夫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廖沙的爱,给予了阿廖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其实,阿廖沙。彼什科夫就是高尔基的乳名,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童年读书笔记 8
《童年》—读书笔记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想要什么有就会有,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的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1
当看到这个标题时,我心里就接连不断地冒出了好几个疑问。这本书讲的是旧中国,还是如今世界上已能站稳脚步的新中国?如果是旧中国那讲的是不是激烈的抗日战争;如果是新中国,那讲的又是什么高科技呢?再一看作者,是美国的埃德加·斯诺,于是,我又想:如今的中美贸易战争打得这么不可开交,那当时的美国人对中国又是持何种看法的呢?带着种种疑问,我推开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的大门。
全书一共分为12个篇章,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第四篇——一位共产党员的来历和第五篇——长征。
第四篇中的.那位共产党员是中国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在这一篇章里,毛泽东接受了斯诺的采访,讲述了他自己早年热爱读书的经历,尤其是进入长沙后不断退学进入新学校直至最后考入长沙师范学校才暂时停止了奔波。毛泽东的读书经历不禁让我想到了1919年5月4日的青年爱国运动,引发这场运动的原因是1919年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仔细一想,连学生家们都开始罢课示威,足以见得当时的政府是多么的腐败。
第五篇讲的是长征,我在不了解长征的情况下,误以为所谓的长征是因为共产党被国民党联手打败了,红军为了保留住余下的红军战士才开始长征。其实不然,红军战士之所以长征是因为蒋介石的五次围剿。虽然前四次围剿红军战士巧妙地运用各种战术守住了自己的阵地,并缴获了敌军的弹药、武器作为补给,扩大了自己的兵力。但在第五次围剿中,蒋介石动用了约90万军队,成千上万座小型碉堡,大量重武器以及400架飞行战机,如此凶猛的火力,让红军被迫无奈的选择了长征,只为有朝一日能够报仇雪恨。但是,长征路上同样是困难重重,过草地、翻雪山、飞夺卢定桥,没粮食的部队只能煮皮带吃,看到这一幕,我不禁想起了毛泽东同志写的一首诗——《七律·长征》:“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与我们相比,红军不知道要比我们惨多少倍,我们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此生无悔入华夏,来世还当中国人。”我希望红军战士们这份坚持不懈、敢于斗争的精神能够永远地传承下去,也希望未来人们口中所说的不仅仅是“红星照耀中国”更是“中国照耀世界”。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2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是一部红军长征辞典,是一部中国现代革命百科全书,是一部记载着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光辉历程的历史文献。那诗歌一样的赞语,所描述的红军神话般的长征令人神往,共产党领导人传奇式的革命经历令人崇敬。斯诺采访了众多的长征英雄,他把这批传奇式的长征者介绍给了全世界如饥似渴想了解真实情况的读者,感人至深地描述了这一史诗般的壮丽事件,是这一历史事件结束后仅1年内长征幸存者的口述史诗,这比在此后发表的更详尽、更客观的报道所产生的影响要重大。
红军长征,是“红星”一书的亮点,是斯诺所有关于中国革命的.著作的灵魂。美国历史学家里奥·胡柏曼说:“长征是《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高潮,我们一直在反复阅读斯诺的有关记述。”对中美关系史研究造诣很深的美国学者迈克尔·沙勒也指出:“第一个公布长征真相的西方人是与谈过话的年轻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他在《红星照耀中国》里的经典性叙述,至今仍是有关长征资料的一个重要来源。”
《红星照耀中国》以一个外国记者身份,客观公正地、毫无党派之见的报道了中国工农红军的成长史,特别是详细介绍了举世无双的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历程,及时澄清和批驳了国民党散布的红军是“流寇”等种种谎言,红军从高级将领到普通战士都有崇高的革命理想,都有为劳苦大众谋幸福的崇高宗旨。长征的胜利,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的重大转折点;“红星”所传播的长征故事,也成为许多外界人认识红军和中国共产党的新起点。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3
八十多年前,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义无反顾,怀着对中国这个国家的种种疑惑,孤身一人,前往这被人恶意曲解,被铜墙铁壁般严密封锁的革命根据地。他探索中国,将所见所闻一点一滴的真实记录后汇成一本书,名为《红星照耀中国》。
在这一学期,我重读经典,虽早知其大概内容,但当我读时,内心却依旧澎湃不已,心情跌荡起伏,心绪久久难以平复。整本书以第一人称视角,生动地描述了红色根据地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各种事件,他也搜集两万五千里长征的第一手资料,与革命领导人进行谈话,如朱德朱总司令、毛主席等。它运用文学的力量,将这段波澜壮阔,可歌可泣的岁月,鲜活地呈现于我们眼前。
他的`语言朴实无华,没有太多的修饰词或美化的文笔,但正是这份朴实,让他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有鲜明的特点,会让人又难以忘却。他也写道:中国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照量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会照耀全中国,甚至全世界。而距其写也这本书,已过八十六年了,正如书中所说,革命事业已照耀全中国,也照耀了世界。
回到现在,当我坐在明亮、没有炮火轰击的教室里,接受着良好的教育却丝毫没有意识到,或根本没想到过这美好的生活到底从何而来。对比那些整天遭受炮火连天的国家和地区的孩子们,我们何其有幸——生在中国!
《红星照耀中国》再次告诉我们:虽处于和平年代,也不要忘记这段历史,也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祖国的伟大复兴,勇敢向前,不惧风雨!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4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目光所至皆为华夏,五星闪耀皆为信仰。——题记
《红星照耀中国》记录了和蒋介石对抗之时,这本书的作者也就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他专门来到我们国家,来寻找那个能统治国家,爱护人民的人。
他先去采访了国民党,觉得他们只是为了争权夺利。而蒋介石更是荒唐,他是先除掉自己的.同胞,而不是合作一起打败日本人。后来斯诺经过重重阻拦来到红色苏区,采访了,朱德,周恩来等人。他采访完,看见在路上碰到农民,就跟他聊上了几句,探讨探讨种地的问题,问农民今年有没有收成,埃德加斯诺就想,南京政府悬赏二十五万来要的人头,而却不以为然的聊着天。
在红区里有一所红军大学,这个大学的校长是一个二十八岁的指挥员,据说他从未打过败仗。在一班老练的战士们组成的学生里,平均年龄二十九岁,没人有平均八年的作战经验,以及平均三及处的伤疤。这个大学大约就是当时世界上唯一的“高等学府”。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5
《红星照耀中国》又名《西行漫记》,当时因为便于在白色中国发行才译成西行漫记。作者是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
从序言中得知,《西行漫记》是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作者真实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进行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斯诺以他充满热情和生动的笔触,记录了日渐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的一点一滴。大到毛泽东对抗日战争的著名论断、共产党的基本政策,小到党员和民众的言语神态,斯诺以他出色的纪实文学技巧记录了正在成长中的陕北苏区的一副立体而丰富的影像,让阅读者无不感到身临其境而为之动容。他对毛泽东以及红军的一无所知就像我们对逝去的历史一无所知一样,我们已经厌烦那些重复播放、没有任何新意的说教题材电视剧,就像斯诺厌烦了国民党对红军做的诋毁报道,我们渴求真实的东西。《西行漫记》带给人们的就是真实的东西。向全世界真实报道了中国和中国工农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红军将领的状况。毛泽东和周恩来等是斯诺笔下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形象。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作为第一个到中国红色区域进行采访的西方新闻记者。带着无数他当时无法理解的关于革命战争的问题,到西北地区与中共领导下的红军共同生活了四个月,与许多中共领导者进行了应对面的交流。这段不同寻常的旅程与经历为斯诺的创作带给了超多真实、客观的素材。《西行漫记》第一次向世界全面讲述了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的革命历史与生活,再现了中国人民遭受的.侵略、压迫与宁死不屈的抗争。
不同于其他红色经典,这本书的资料如小说般精彩,而且是活生生的事实。用斯诺自己的话来讲"这些故事却是中国革命青年们所创造,所写下的。这些革命青年们使本书所描述的故事活着。而且从严格的字面上的好处来讲,这一本书的一大部分也不是我写的,而是毛泽东、彭德怀、周恩来、林伯渠、徐海东、徐特立、林彪这些人——他们的斗争生活就是本书描述的对象--所口述的。此外还有毛泽东、彭德怀等人所作的长篇谈话,用春水一般清澈的言辞,解释中国革命的原因和目的。还有几十篇和无名的红色战士、农民、工人、知识分子所作的对话,从这些对话里面,读者能够约略窥知使他们成为不可征服的那种精神,那种力量,那种欲望,那种热情。"
斯诺用毋庸置疑的事实向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事业犹如一颗闪亮的红星不仅仅照耀着中国的西北,而且必将照耀全中国,甚至照耀世界。
西行漫记,让我看到的是为人民浴血奋战的红军,是与人民打成一片的优秀共产党领袖,是一群一心一意为了民族生存,为了祖国未来不断拼搏奋斗的年轻人,更看到的是中国的期望。那些藏在我们骨髓中到危难关头一定会爆发出来的昂扬斗志。我更深刻理解了中国共产党能夺取中国革命的胜利并成功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原因,并将激励我们一直向前!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6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是美国的埃德加·斯诺写的。是埃德加·斯诺在1936年深入中国内部肘为世界进行的一场对中国革命的报道,使外国人真实的了解到中国的革命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方式、历程。
在整本书中,记录的所有事情是以埃德加·斯诺寻找这件事记叙的。在此书中我最喜欢的人,大概就是作者本人,他冒着生命危险,进入陕甘宁地区,为全世界进行了一场报道,澄清了外界对中国革命的误解。而书中也有介绍,彭德怀等领导人的故事。
二万五千里的长征是极震撼的,虽然埃德加斯诺那时并不在场,但他通过他人的叙述也记录了下来。在这段历程中,不公死去了多少人,这些人有的被饿死,有的被冻死,有的陷入泥沼,有的`滚下山坡,但始终没有阻断红军坚定的步伐,他们彼此扶持着,为了一个统一的目标努力着,不分彼此,共进退,同生死。
感谢他们吧。因为他们的努力,才会有现在的生活。不要总想着自己失去了什么,未曾拥有什么,而是要想着你拥有着什么,你又获得了什么。人的一生如此短暂,你做不到洒脱、快活,做不到冷漠旁观,淡泊名利,无欲无求,那至少要做好你自己,好好的活着。
看一下《红星照耀中国》吧,那里有你不曾知道的故事。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7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真实报道了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工农红军,通过独特的视角和生动的文笔,描绘他们艰苦卓绝的英勇斗争,展示他们伟大而平凡的精神风貌。这部不朽的著作一问世便轰动了全世界,时间过去了八十年,仍充满着涤荡我们心灵的精神力量。
矢志不移,追求真理。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贺龙等红军领袖将领和普通人一样,或出生贫苦,或家境富足,却并不是天生的马克思主义者。在灾难深重的旧中国,探寻救国救民的真理,思想不断发生转折,逐渐了解和接触马克思主义,从而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冒着被捕杀头的危险,从学生、士兵、农民成了旧世界的弱者,这就是一个个共产党人的由来。共产主义的共同理想,把他们凝聚在一起,让他们笃信不疑,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自己的一切。无论普通群众和红军战士,坚信共产党人带领他们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命运,义无反顾地加入这支穷人的队伍,为家庭、土地和国家而战斗,为保卫苏维埃政权而斗争。
坚韧不拔,顽强斗争。红军长征,是一次可歌可泣的远征,是一部英雄史诗。在国民党的重重封锁围堵之中,红军缺衣少食、武器简陋,既要和装备精良、数倍于己的敌人作战,还要经受雪山草地恶劣自然环境的挑战,战胜自身的疲劳、饥饿、疾病,以无比惊人的.毅力,完成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壮举。创造这一奇迹,依靠的是革命必胜的坚定信念和钢铁般顽强的革命意志,这正是红军维系旺盛斗志的革命觉悟,是他们为之战斗和牺牲的简单的信条,如果有丝毫的迷茫、动摇、懈怠,是不可能战胜这些超越人类想象的艰难困苦。公而忘私,思想纯粹。他们追求崇高的理想,一切只为革命的目标,致力于革命事业,为国家民族和人民奉献,毫无自私自利之心。共产党人和他们的队伍,食物粗粝、住所简陋,其中很多人放弃了原来优越的生活条件,毅然选择长期艰苦的生活。这里没有贪污浪费、穷奢极欲、腐化堕落,表扬的是个人或集体的勇气、无私、勤劳和其他美德,批评“政治落后”、“个人主义”、“反动习气”,培育和保持高尚的革命情操。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8
最近读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作者是美国埃德加·斯诺,他是一名记者。这本书讲了作者从1936年6月至10月在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时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报道了中国红军的情况,,周恩来是书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在书中,我认识了,周恩来,朱德等人。还记得,当斯诺走进红军队伍时,他被军中的场景惊讶到了,看着眼前的'普通人,难道他就是?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红军装,带着一顶普通的红军帽子。口袋中装着一个老旧的铁烟盒子,单凭这一点就能判定他是谁了吧。这样看起来他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他领导着一支庞大的革命军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当斯诺在吃饭时,红军们吃的也非常简陋,只有蔬菜和馒头,在当时,肉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奢侈并稀有的。但就是这样一支吃不饱穿不暖的队伍,仍然为自己的国家搞革命。
在到住处的时候,斯诺只看到了几具简陋的家具,其余的都是书。只是墙上有一张照片,上面的人眼神坚定,向远方望去,多年硝烟战场似乎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一点痕迹。他就是,一个平凡而又神奇的人物。
斯诺以故事的形式向我们真实描述了中国红军为了理想而百折不挠,奋勇拼搏的革命精神。这让我明白了:在这幸福的日子里,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不负众望!
优秀读书笔记 1
冰心一生信奉于“爱的哲学”。所以便有了《繁星春水》。以母爱、自然、童真为主题,以幽柔的语气诉说了“爱的哲学”。
读《繁星春水》就是读冰心的'思想。那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不是作者的真思想、真性情吗?
她说:诗人,是世界幻想上最大的快乐,也是事实中最深的失望。简单的一句话,便把人的思想引到现实。幻想与事实,快乐和失望。不正相反吗?难到不就应细读《繁星春水》吗?她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导师,拥有母爱的真,童真的善,自然的美。引你走向心灵的深处,净化那心灵的污点。
领悟“爱的哲学”……
优秀读书笔记 2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优秀读书笔记 3
《论语》是中国春秋时期一部语录体散文集,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
《论语》既是通俗的,也是典雅的。常读常新。
揽《论语》全貌,我们不难发现夫子是那样的可亲可敬,童真的烂漫和深刻的哲思天成一体,坚毅的性格与随和的态度共伴一生,嬉笑怒骂无不真挚自然。
《论语﹒八佾(音义)篇》所载:仪封人请见,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见之。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已,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古代木舌铜质的吊钟)。”这段话大致的意思是,“仪地的一个官员想(通过夫子学生的介绍)见夫子,他说,凡大德之人来到此地,我还从来没有未见到的。学生就把这个官员引见给夫子(注:可以肯定他们谈的`很投机),官员出来后说,你们这些弟子啊,何必整天哭丧着脸,天下遗失道统已经很久了,夫子是上天派来向世人敲响警钟的!”
当年的夫子和我们当下一样,都处在社会的大转型时期,面对“礼崩乐坏”时局,大家都在痛心扼腕。但以一己之力向时代发出呐喊,惟夫子一人。
我常为《论语》开篇三问而击节——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初读此文,颇有疑。问自己,学习怎么能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呢?干巴巴的书本啃到何时?朋友来了好好招待,噢,还说的过去吧……如果别人不了解、不理解甚至误解了我的良苦用心,我还要当做没事人一样,这可能吗?
重读这段话,甘似饴。原来,在古代“学”和“习”是两种功课,古人称理论知识的受教掌握为“学”,生活实践的训练体验为“习”,二者缺一不可,不仅学得理论,更要反复练习运用于实践,“习”的古义是鸟的羽毛,当鸟儿学会飞翔,自由遨游在天空,那是一种怎样的快乐啊?!
夫子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又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古之六艺,乃“礼、乐、射、御、书、数”,何止是光啃那些干巴巴的书本。夫子的时代还没有线装书,“有教无类”的思想,首倡私庠之滥觞,使王公贵胄之学走入寻常百姓之中,学其艺、观其性、察其道,在反复的教习中,感悟、俯拾人生的味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快乐啊?!
同样,“朋”和“友”古义里也是两个概念,“同门曰朋,同志为友”,当志同道合的同窗师兄弟相聚在一起“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探寻世间的真理,学问的要义,这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澄怀观道,玉宇清明。再来体会“人不知而不愠”,不会在为“误解”而陷入烦恼执着,夫子还言道:“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这样一个推己及人的胸怀,不正是夫子文质彬彬、谦谦君子的真实写照吗?!
再读此篇,淡如水。这三问,好似人生三境,反复玩诵每每都有收获,好比“诗无达诂”,意犹未尽,经过岁月的磨洗,人性之真、人性之美、人性的淡泊,愈发凸显了。
夫子是可爱的——讽其弟子宰予(白天睡大觉)“粪土之墙,不可圬(音乌,涂饰之意)也”;他是美食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还是音乐发烧友(在齐国听到《韶》乐)“三月不知肉味”;也是位十足的书呆子“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优秀读书笔记 4
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小公主》。
小主人公的名字叫莎拉,他的爸爸是一个住在印度的英国军官。在小莎拉七岁的时候,她的爸爸把她送到了英国明钦小姐的女子学校,生活富裕的小莎拉在学校享有公主一般的待遇:她有专供她一人享用的漂亮的卧室和起居室;她有一匹小马和一辆马车;还有一个女佣接替在印度照料她的保姆。
可是有一天传来了她爸爸客死异乡的消息,于是这个天之骄女马上沦为了小孤女,每天干活、打杂,明钦小姐每天责骂她,欺负她,有些女孩取笑她的寒酸相。但是,莎拉并没有被生活击倒,她依然理解别人,帮助别人。书中写到:莎拉饿了好久了,捡到了一枚四便士的.硬币去买面包,因为面包店的女工很善良所以给了她六个面包,莎拉却把五个面包给了一个看起来更饿的乞儿,自己只吃了一个面包。想到她身上冻得那么冷,淋得那么湿,饿的那么厉害,可是还是像一位公主一样把热面包送给乞儿,我看了特别的感动。
后来,莎拉被她爸爸的一个朋友找到了,又开始过起了富裕的生活,可是她依然没有忘记去帮助别人,她让面包店的女工向乞儿赠送面包,特别是在恶劣的天气里,善良的女工非常高兴的同意了。
我以后一定要向莎拉学习,做一个善良、勇敢、坚强的好孩子。
优秀读书笔记 5
某天,我在语文书上读了一篇《桃花心木》,桃花心木——一种特别大树,它有它自己的独特的精神。它的特别不是天生的,而是他用自己的行动换来的,它们变得美丽而高贵,气质非凡,矫首昂视却没有了树应有的坚强品格。而文中的桃花心木却与别的树不同,种树人没有定时定量给它们浇水。但它们却在这种不确定中坚持不懈的寻找水源。哪怕是风吹雨打,也要拼了命的寻找活下去的'理由。并且学会坚强的运用水源,使自己不枯萎。
就像文中说的一样:”不知是树,人也是一样,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在不确定中,就能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比一般人经历的风风雨雨要多得多,他们有着成熟的心理和独立思想,学会判断对与错。我们也应该像它们那样坚强的面对困难和挫折,遇到困难永不退缩。智者永远不会停留在困境中徘徊,聪明的人永远不会总在困境里放声哭泣。
这就是桃花心木的精神!
优秀读书笔记 6
闲来无聊,宿舍又不能学习,无奈,随手翻起已放身边很久却从未看过的书——《傅雷家书》。刚刚读一篇就悲伤的再也读不下去了。
第一篇是父亲傅雷写给远行的儿子傅聪的(傅聪应邀出国参加比赛并留学),儿子刚刚离开,父亲就开始想念,离情久久不能释怀,并由离伤既而转入忏悔——对儿子关怀不够的'忏悔。
他这样写到:我爱你从未像现在这样深,而爱到正深时你却又要离开。幸亏你得天独厚,任凭如何打击都摧毁不了你,因而减少了我一部分罪过。分析这两天的精神波动,大半是因为:我从来没爱你像现在爱得深切,而正在这爱的最深切的关头,偏偏来了离别!可怜过了四十五年,父性才真正觉醒。
优秀读书笔记 7
——读《三国演义》有感一部《三国演义》从小学二年级读到高中二年级,嚼多了自然更知其味。站在历史舞台的出口回首,那座风起云涌、英雄辈出的舞台有喜剧也有悲剧。人民决定着滚滚历史大潮的流向,合势而行者成为喜剧主人公,反之则出演了悲剧。我想其间最令人痛惜的便是洞悉时势却不得不背势而行的失败者,譬如那位“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诸葛孔明。
卧龙出山前吟过一句诗——“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守候在历史舞台风云际会处的他,早已预料到自身的结局么?立志“鹏飞万里”的孔明坚信“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对自己的才华充满自信的他在等待“慧眼”的到来。大雪中,那位靠着点汉室血统而寄人篱下却又不甘平庸的刘备三顾茅庐。玄德固然尚不成气候且稍乏治国大略,却是一个能为孔明提供用武之地的仁君。
于是孔明选择了自己一生事业的君主,羽扇一挥,他述出一段《隆中对》。那实在是“时势造英雄”的一个最完美的典型。他扼住所有的关键:“外联孙权,内修政理”、“赤壁之战”、“智取汉中”、“西和诸戍,南抚夷越”全部落实。至此便是他成功的前半生,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是最好的写照。
于是,诸葛孔明成为一代人杰。
悲剧开始了。汉中与荆州是孔明钳制中原之大螯。然而“关张无命”,那位忠肝义胆却又有许多个性缺陷的关羽“大意失荆州”。这对孔明而言是致命伤。从这时起,《隆中对》的后半部已成泡影,而以蜀汉政权图就霸业、统一中国的可能性也永远失去了。假如荆州不失,蜀汉便不会在彝林之战中大伤国力,孙刘联盟也可能牢固,然后乘曹操之死,“天下有变”之机,从荆州与汉中同时出击——合天下者,必为奇才盖世的诸葛亮了。但历史是那样的无情!汉中失却可再夺,荆州失于魏国亦可再夺,孔明实不放心但又确无他人可谴的荆州守将关云长,偏偏把他失给了令孔明回天无术的东吴。于是,诸葛亮的后半生,在无望中挣扎,他陷入了历史的死角,成为一场注定失败的战争指挥者。
这一切并不在于他不识时局,恰恰相反,一切尽在他的意料之中。但面对残局,他却不能放弃挣扎。刘备白帝托孤时,那一番“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若其不才,君可自取”的话成了孔明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他一诺千金——“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他献上了一生,万死不辞。正是刘备及其部下毁了孔明一生功业而留下一摊残局,却又给他冠上一顶无法摘脱的金帽。
于是他上表刘禅:“不伐贼,王业亦亡,唯坐待亡,孰与亡之?”尽管已看到蜀汉必亡,“夙夜忧叹”,他却必须去承担,在没有任何可乘之机的条件下,“庶竭驽钝,兴复汉室”,只为,一条理由——“报先帝”!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孔明听到了另一种召唤——两千年来支撑华夏文化的'精神强音——大义!意气相投,堪托生死,固是江湖豪士之情怀,而明君一旦相遇,便毕生想报,肝脑涂地,九死不悔,此乃忠贞之节操,将相之风范。现代人难以彻悟中国古代人士感“知遇之恩”,能为一主而死节的忠贞。但在需要君主的时代里,孔子先贤所倡导的忠贞死节是极其崇高和高贵的。孔明用智慧和生命拥抱大义,上表“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至于成败利钝,非臣之明所能逆睹也”。
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成败固难测,道义实肩荷。孔明隔断对闲云野鹤般隐居生活的怀念,那每每让我泪下的那一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他唯一的选择。
至此,他写下了后半生。失败了,却成为千古英雄。
孔明壮志未酬,不能说怀才不遇。历史往往是冷静的,有时又是冷酷的。正如司马徽再荐名士是所云:“孔明虽得其主,不得其时,惜哉!”站在历史舞台出口的我,只能遥思当年大星陨落、秋风萧索的五丈原,道一句——英雄无命。
历史从一开始就已注定,无法改变。“分久必合”而“合”者并非孔明。然以一代人杰成为千古英雄,忠成大义者,又必数诸葛孔明。
每每合卷,叩问际会的风云,喧嚣的历史舞台,究竟何者为英雄?煮酒论英雄的曹孟德面对韬晦趋身的刘玄德,吐出一句“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然“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他只被人称作“奸雄”,“携民渡江”但在治国大略上稍逊一筹的刘备只可被道作“仁君”。唯有孔明般德才兼备者,方堪号作——英雄。
英雄之于时代,犹如火种之于干柴。时势未必造就英雄,英雄未必得时势,但时代却永远不可没有英雄!任何历史永远都只由人民决定,但任何时代都需要英雄的精神!
站在历史舞台的出口,看孔明,只想道一句: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优秀读书笔记 8
《爱的教育》这本书讲述了许多不同的爱——有爱学习的,有爱父母的,还有爱师长的……我读了这本书后,感受到了世界上的.真爱无处不在。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作品,这本书讲述了发生在四年级的一百个感人故事。里面的主要人物是一个小男孩——安利柯。他用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父母的谆谆教诲,老师的默默辛劳,同学们的团结友爱,都让我体会到了不同程度的爱,我仿佛融入到了故事里面,感受到了爱的力量。
感动之中,我也在默默反思着。我心想:父母那么疼爱我们,对我们无微不至,可是我们对父母怀笔记恩之心了吗?我们爱父母了吗?也许,给父母倒一杯水,给父母捶捶背,问一句关心的话语,帮父母做一些家务活,他们就能满意了。相同,许多人也帮助过我,我心存感谢了吗?
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让我真正明白了什么是爱,让我懂得了要有一颗感恩之心,让我学会了疼爱父母,尊敬老师,关心他人。
优秀读书笔记 9
今日,我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忙》这篇课文以后,感受颇深。
读了《匆忙》这篇文章之后,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时间消逝的无奈和惋惜。没错,当你睡觉的时候,时间从指尖里流过;当你吃饭的时候,时间从饭碗里消退;当你……时间就这样的溜走,谁也抓拢不住他。虽然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时间流去了,却没有再回来的。时间就是如此的短暂,从睡梦中溜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从少年流失到中年,再从中年流失到老年,结果到头来一无所成,只有在叹息之中虚度一生。
“少年不从来,一日难再晨,刚好当勉励,岁月不待人”。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希望广阔青年抓住手中的时间,好好把握它,支配它,不要让时间虚度,我们要成为时间的主子,让它分分秒秒为我们服务,为我们效劳,这样我们才不会,“空悲切,白了少年头”。
优秀读书笔记 10
《福娃前传》这本书主要的是讲火娃欢欢和熊猫京京,和燕子尼尼。这三个人都是好人。另外还有两个火山和光神,火山是欢欢的爸爸,光神是欢欢的老师。
还有坏人,有个叫祸斗,赫真,还有两个忽忽和悠悠,悠悠是女的,忽忽是男的。我在这里面感觉尼尼真聪明,因为尼尼和京京居然有暗号,暗号是什么呢?“火”、“井”、“泥”,火娃欢欢当然不解了,疑惑不解的欢欢还正在问我呢,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京京一解释我就很清楚了。
京京说,这是我们的暗号,如果我和尼尼分开了,它会写成火和泥,说明他在有火还有泥的地方,还有,火代表活,泥代表“尼尼”,说明他还活着,于是我就明白了。
到了山那边,我们找到了尼尼,哇,尼尼已经认不出京京了,京京滴了几滴眼泪,他才清醒过来。可恶的赫珍又看到了尼尼,尼尼只好再出计策。
对了,还没告诉你们,那个有火和泥的'地方是什么呢?是火山泥呀!一开始,笨熊猫京京还以为是有土豆泥的地方呢,为什么呀?因为他说土豆泥不就是土豆有火烧熟了之后才有土豆泥的吗?这时候欢欢说,你笨呀你!土豆泥是火烧的,如果把它带到那儿去,肯定是吃大餐了,还能干什么啊?京京一下子没了福气。
晚上,他们都想起来了什么,他们一同说出了“火山泥”。他们就找到了尼尼,尼尼现在已经疲惫不堪了,哎,好可怜啊!不过他还是认出了自己的朋友。赫珍抓住他后会做什么呢,下次再看,我要发表一下我的感想。
我觉得尼尼很辛苦、很痛苦,也很善良,我估计要不是赫珍强迫他去,他也不会去,好可怜的尼尼。还有,我觉得京京不算太笨,他也是个很善良的小熊猫哦!在京京的教室里,尼尼是班长,上次京京忘带了作业本,班长飞到他家去拿他的作业本,结果迟到了,还挨老师批评。
这个故事很有趣,在这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喜欢。
优秀读书笔记 1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的一部长篇小说,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但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因此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好像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突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里最令人最了解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和去感悟。
优秀读书笔记 12
这两天我看了《匆匆》这篇文章,本文章呼吁我们要珍惜时间,这篇课文以散文的形式写的。
开头向我们提出了问题 :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全文围绕着这句话写的,写出了时间的飞逝,时间得快。最后全文照应开头又再一次的提出问题: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呢?
文中写出了作者对时光飞逝的十分无奈和惋惜,写了时间在吃饭的时候就会从饭碗里过去,洗手的.时候,日子就从水盘里过去。日子在一天一天的流去,我们就会面临着死亡,我们也会一天天长大,所以我们不能浪费时间,要珍惜每一分钟每一秒钟,不能让时间白白的浪费,要让每一钟都能利用好,要不我们一生又会有些什么痕迹呢?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的了时间的重要性,还让我知道了时间就是生命 ,我们浪费时间就是在慢性自杀,所以我们不能自杀,也就不能浪费时间,在剩下的小学生活学习中,我们要好好学习,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把时间利用起来。
优秀读书笔记 13
兔妈妈很爱小兔,可小兔却总是想逃家,无论小兔想出什么办法,变成什么样,兔妈妈总能想办法找到小兔陪伴在她身旁,一直到小兔放弃了逃家的想法,自己回到了家中的故事。这个故事表现出了兔妈妈对小兔的关爱,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妈妈爱我。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兔子和妈妈玩语言捉迷藏的故事,也是一本关于母爱的故事。故事内容非常简单,只是小兔子和兔妈妈之间简单的对话。但就是这样简单的对话却显得温馨有趣,一幅幅的彩色画面也很精彩!这些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和孩子!你看:
小兔子变成溪里的小鳟鱼,妈妈穿着黑色常靴,一只手拿着一个鱼篓,一只手用力甩出鱼竿,逗人发笑的是鱼钩上的鱼饵就是小兔子最爱吃的胡萝卜!
小兔子变成一直小鸟,妈妈变成了一颗树,张开双臂等待着小鸟归巢。有趣的`是大树还是兔妈妈的形状!
......
最后一个画面,对于小兔子来说,还有什么比得上充满了母爱的家更温暖呢!
读完这本书,我和孩子之间的感情似乎更深了。孩子还兴奋地对我说:“妈妈,我想到孟郊为什么那么爱他的妈妈了!”说完,还摇头晃脑地背诵起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原来,这学期才学过这首诗。“妈妈,我长大了一定要好好报答您!”听了孩子的话,我真的很感动,很宽慰。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在全身蔓延。亲子阅读,真好!原来——读书,可以创造美好的境界!孩子,让我们一起快乐阅读,尽情遨游在书海!徜徉在美好的境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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