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时间:2023-04-28 13:28:1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乐于助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着我,使我破不及待得几乎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

  金铃的父母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父母本已为女儿会继承他们的聪明头脑,但他们错了,金铃在班里语文和英语不错,但数学顶级差,总体来说属于中等生。这让父母大跌眼镜。所以金铃发誓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成绩差并不代表她没努力过,再被同学的妈妈勒索去三千块,她的父母才明白女儿的'心里是有很多很多委屈的,多年来不被看重,不被称赞的平淡无奇的生活,其实是深深地刺痛了孩子的心灵,她也许真的努力过,但因年龄,性格,能力等种种原因而无法比别人做的更好。她常常用快乐把自己掩盖起来,而实际上她心里很在乎别人的态度和看法,盼望着父母得宠爱和赞美。

  也许是这个原因才让我彻底对这本书喜爱起来,因为它可以领导家长与孩子做一对知心朋友,心连心,是好朋友,一直到永远。“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

  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生活中像金铃一样的人很多,他们承受了许多痛苦,渴望得到大人的关心和宠爱,他们也试图努力过,但结果却令人伤心,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和孩子做一对知心朋友,不离不弃,永不分开。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好孩子在不同的人的眼中有不同的定义,每个人都有独道的见解,有些人认为好孩子是学习好,有些人认为好孩子是听话好,还有些人则认为好孩子就是什么都会,而又要乖巧的,而我认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一定要做到心灵美。

  这本书中的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的学生,她虽然成绩不太好,但是她为人正直,开朗,热于助人,但这却是有许多人都做不到的,有些孩子他们成绩好,但是呢他们没有金铃这样有爱心,有同情心。人都是会有短处的,人也同样都是会有所不足的.,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呢,也想像金玲一样做一个有爱心,有同情心,正直,开朗的人,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会处理的事情自己处理,学会尊老爱幼,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大家都能感觉到爱,我或许没有金玲那么好的运气可以遇到一位退休的老师,但我相信只要我肯坚持,肯努力,肯有自信,我就一定可以做到。

  好孩子是没有定义的,好孩子要乖巧,但还要有主见,好孩子要懂得尊重别人,但是尊重却不一定等于服从,大人总是要我们听话,但如果他们说的有错,我们也应该提出,好好与他们交流,人总是会犯错的不是吗?听了我的话,你是不是也想当一个好孩子呢?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做个好孩子是每个家长对孩子的期望。虽然现在生活条件好,可我们未成年人依旧有压力:上了幼儿园后要考小学;上了小学又要小升初;上完初中就得考高中,苦读高中还要准备高考;上了大学又考研究生、博士生之类的,所以好孩子很难做呀!既要保证成绩好,又要乖巧听话,还不能在同学面前炫耀,而且能力要强,更要人缘好……这世界哪个孩子是十全十美的啊!

  看看我们班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同学,但有“十全九美”的人:就拿数学课代表陈姝彦说吧,她独立性强,成绩好还很谦虚,可她太男孩子气且有些叛逆。她高兴时谁的话都听,她不高兴,就谁也不理,一个人在角落里生闷气。我们做为她的`朋友,曾经想帮她改掉这个坏毛病,可病根好象在陈姝彦心里生根了,无奈之下,只得放弃。

  现在的我正将面临生命中的第一场大考:小升初考试,这仿佛是辨别好孩子真伪而设定的考试。只要考上长沙四大名校和株洲景炎中学都是好孩子,其余就是差孩子。唉,做个好孩子真难呀!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这本书的作者是专业作家黄蓓佳。主人公是一个刚过十二岁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金铃,在本市新华街小学六年级上学。她的身高1.55米,体重50千克,是一个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胖,她整个身子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很可爱,让人一见了就很喜欢。

  作者着力刻画的六年级小学生金铃,是我们似曾相识而又很有个性特点的普通女孩,金铃面对着做不完的作业,没完没了的考试,过于看重分数和名词的老师、家长,以及被逼着进行强化训练班、学钢琴、减肥等等。作者紧紧抓住金铃那大大咧咧、天真烂漫的性格与一味追求高分、升学率的教育环境之间的矛盾,和她的同班同学倪志伟斗志;同张灵灵、李小娟一起进行的`养蚕记。从一个一般的、成绩不太好的学生,到一个老师心目中的好孩子。是经历了无数坎坷,无数事件。金铃从这些矛盾冲突中展现主人公事与愿违的苦恼和不被大人理解、看重的委屈,揭示出她那单纯而又色彩斑斓的内心世界,当我们听到不堪重负的金铃发出的“老鼠太可怜了,没有人喜欢的动物太委屈了!……我就是只可怜的老鼠。”这感人心魄的呼唤声,让我们越发深切地感到:沉重的书包不仅压弯了金铃稚嫩的肩膀,而且严重地压迫着她的整个儿心灵。

  黄蓓佳笔下的金铃,是一个善良、正直、机灵、有头脑的孩子。作者用深情地笔触,通过一些富有个性色彩、不同寻常的思想行为,如:自作主张地把一个没家可归的女孩领回家;用自己仅有的一块二毛钱买了一支康乃馨送给病中的邢老师;为挨饿的蚕宝宝找桑叶而东奔西跑、翻墙越栏……揭示出她那重感情、富有同情心、纯真美好的心灵。尤为精彩、动人的是:作者从金铃在“扔垫子”事件上受了冤枉、委屈后的心理和讨回公道的过程,表现出她的机智、正直和是非分明的性格。

  看到金铃的所作所为,活泼开朗,我就会想起我们班的一名同学。他和金铃一样,永远是活泼开朗的化身。他不把成绩看得那么重,如果考得不好,他就自言自语道:“失败乃成功之母,下次继续努力,争取获得一个好成绩。”他也是正义和机智的化身。他只要看到,有人对另外一个人无理取闹,他就会伸张正义,用机智战胜了别人。虽然他的成绩不算最好,但在我们心底深深地刻着一句话:一定要做个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好孩子不单单是学习成绩好,还需要心灵美、乐于助人。我一定要争取做一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20个;数学口算题10题错6题。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的粗心,我不想让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还有对我抱有希望的人,让他们的心血白白浪费。我以后再也不粗心了,你们看我的行动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

  这几天,老师带领我们读了一篇黄蓓佳写的著名小说,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书了吧!那就是——《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让我重新找到衡量好孩子的标准!

  这本书主要讲了:毕业生为考上重点中学而努力学习,家长又为帮儿女考上重点中学而四处奔波,找家庭教师帮儿女补课。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金玲。金玲刚过11周岁生日,身高1米55,体重50公斤,是一个标准重量级选手。虽然她很胖,学习成绩又一般,可我却认为她是一个好孩子。因为金玲的机智、正直和善良打动了我。

  金玲的作文最能表现她重感情和她那颗天真无邪的`童心。金玲写作文观察很仔细,写的很细腻,她写出来的作文不像孩子写的那样简单,又不像大人写的那样深奥,她的作文是那样感人,那样令人回味无穷。其中,我最喜欢金玲的那篇文章——《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这篇文章令我十分感动,让我十分敬佩她。就连老师也说,让我们好好向她学习。

  金玲遇到困难十分机智,她让我为她而感到骄傲。在那次元旦庆祝会上,副班长倪志伟为了让金玲出丑,便排演了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在这个小品中,倪志伟故意让金玲演猪八戒,让尚海演猪八戒的媳妇。不仅如此,倪志伟还说了许多话挖苦金玲。金玲气愤不已,心想:明着斗,不行,咱暗着斗!于是,金玲就在《我应该向英雄李平乐学习》的这篇作文里把倪志伟的坏事抖了出来,表面上看是把倪志伟与李平乐对比,可金玲的用意却不是这样,大家也许都猜到了吧!你看,金玲还是很聪明的哦!老师看了这篇文章后,大发雷霆,可为了要证明金玲没有说谎,便收集了全班同学知道倪志伟做的坏事。不查不知道,一查真是吓一跳呀!倪志伟做的坏事真多呀!身为副班长竟有这么多的坏事,他的职位肯定是不保了。金玲,你做的真对,真解气呀!

  从金玲身上,我找到了自信,因为我也是一个好孩子。虽然,我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可我总是觉得比金玲还差那么一点儿,因为我没有她那么机智,所以我要努力,成为比金玲还要好的孩子。从金玲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你就会成功!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

  “妈妈,我要做一个好孩子!”这是小主人公金铃对妈妈说的一句话。这句话虽短,却体现出金铃很有志气。

  对,每个人都想做一个好孩子,主人公金铃也不例外,她之所以会想做一个好孩子是因为只有是一个好孩子,在学习等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好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六年级学生金铃在升学考试这一年中所发生的事,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都是人意想不到的事。

  我觉得小主人公是一个具有反抗精神的人,她善良,曾把一个从未相识的妹妹像对待自己妹妹一样对待她,精心呵护她,培育她;她正直,敢把副班长做一切坏事都抖出来;她孝顺,当老师生病的'时候,她第一个去看老师,主动帮老师做一些事情;同时她也懒惰,总想偷工减料,就是这样一个人,需人细心揣摩。

  人人都想做好孩子,可又谈何容易?我们必须克服自身的缺点,发扬自己的长处,这样才达到基本线。好孩子有好几种:有学习上的,工作上的,生活上的……要想做所有的好孩子是不可能的,因为人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不过我们可以其一方面做起,一点一点地做,努力做得更好,争取做得最好。我认为做一个好孩子最重要的是要有责任心,如果什么事都是马马虎虎,不负责任的话,就算你学习成绩再好,也成不了什么大事,如果你有责任心,做什么事都以一颗热情心去面对,即使你现在学习成绩不是班上的佼佼者,只要持之以恒,成功最终会与你握手。

  我希望我能做各方面的好孩子,我会做好孩子,做班上的佼佼者,做老师的好帮手,做同学们的榜样!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

  做个好孩子,是许多孩子心中的美好愿望,我也不例外。捧着《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爱不释手。主人公——六年级的女生金铃渐渐地走入我的心里,在我心中洒满了阳光。

  金铃生性乐观,总是能找到生活的乐趣。她是“自来熟”和谁都能说到一块,从家里到学校那条街上的男女老少都喜欢她。这让性格内向的我多么羡慕呀!像金铃那样,随时保持心灵的愉快,永远以微笑面对生活,怎能不让人喜欢呢?生活总是喜怒哀乐交替着,如果我能正确对待挫折和委屈,尽量忘掉不愉快的'事情,轻视烦恼,渐渐地,我也能成为金铃那样的“阳光女孩”吧?

  金铃情感丰富,猫儿、狗儿、蚕儿,都是她心头的牵挂;她心地善良,百般呵护无家可归的小女孩朵儿;她正直仗义,保护瘦小的同桌……她发自内心的举动散发着爱的光芒,她是个多有爱心的孩子呀!有了爱心才能学会宽容、学会感恩。爱心就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指引做人的那颗北斗星啊。多一些真诚、多一些善良,少一些欺骗、少一些猜忌,我们的生活将会多么美好!

  金铃并不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金铃的数学成绩挺差,属于中等生。她决心做个“好孩子”——提高自己的成绩。可是她曾经偷过的懒,马虎过的学业,都化成困难加倍还给了她。沉重的书包犹如大山一样压着金铃那幼嫩的双肩,她每天埋没在作业、考试、分数之中。她迷茫,她辛苦,可是她依然努力。在她身上,我仿佛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在班上也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学生——成绩不出色,表现不显眼。但是我一直都很努力。因为我知道,我们的学习是一场“马拉松长跑”。有的同学“呼呼”向前,一马当先。我留在了大多数人的中间,只要坚持努力,总有超越的机会。倘若我对自己不负责任,不肯用功,停滞不前,最终就会和大家走散。“不用力攀爬人生的高峰,最终只好在谷底兴叹。”我会专注地努力着,心无旁骛地勤奋着,相信总有一天,我也可以攀上高峰,看到更美的风景。

  我要做个好孩子,善良、纯挚、诚实、以给予为乐、努力向上……这些精神力量像缕缕阳光,洒落在我的心灵,将会点点滴滴改变着我的生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我深受启发。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她的脸蛋像两个圆圆的肉块,胖嘟嘟的。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上六年级,学习成绩是中等偏上。她的爸爸妈妈都是大学毕业。妈妈叫赵卉紫,不熟悉的人容易听成“卉子”,觉得像日本名字,从前王老师就问过金铃:“你妈是不是有日本血统?”爸爸叫金亦鸣,是在本市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这道门槛上跨越。

  我觉得像金铃这样的小女孩怎么就不能称为好孩子呢?如果像她那样的孩子还不是好孩子,那什么样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呢?书中刑老师的一句话我非常认同:你已经是好孩子了,一个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的学生,凭什么不能成为好学生?老师现在已经想得很通了,好学生的内涵很丰富,它不完全是由100分组成的。老师相信你将来能做成了不起的事,是一个平凡而灵魂伟大的人。好好努力吧,金玲同学,好孩子!

  这本书令我最深有感触的一句话是:“因为我就是可怜的老鼠,我们班的好学生胡海,刘娅如......他们就是讨人喜欢的猫!老鼠太可怜了,没有人喜欢的动物,活得太委屈了!”

  我常常想:“金铃和我真像啊!”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江苏作家黄蓓佳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金玲”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聪明活泼、兴趣广泛的小姑娘。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书中的生活就如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在给我带来欢笑的'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深思。

  金玲是一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小女孩。黄蓓佳阿姨淋漓尽致地描述了一个小学生所承受之累,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一样压着金玲那幼稚的双肩。她每天面对妈妈的期望,埋设在作业、考试、分数之中,她生活中缺少了很多乐趣,不能多看一会电视,不能饲养小动物,不能……原本快乐的她被不快乐的音符包围着。金玲的妈妈是一位心高气傲的知识分子,她像所有妈妈一样对女儿寄予了过高的期望,她希望金玲能考上外国语学校,希望金玲能多才多艺,希望金玲能尊师敬母……她把金玲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却从来没有去想过金玲的感受。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金玲仍保留了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近了升学考试的考场。

  随着倾心的文字,到书的最后,我已经完全喜欢上了金玲。她虽不是一个“好孩子”,但却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在《小人得志与君子报仇》这篇中,金玲的正直和机敏更值得我学习。金玲面对狡滑的倪志伟让她和尚海演节目时的委屈,她选择不是去告密,而是通过写日记的方式,把自已的委屈和倪志伟的不良行为写了出来,最后还把倪志伟的班长撤消了,好好整顿了班风。而我面对班中不良的行为习惯,却常常想这不关我的事,我干吗要出卖同学呢,一副多一事不如少事事的态度!想想书中的金玲,顿时觉得自已好渺小。

  读完《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明白了:好孩子不一定是学习成绩优秀的尖子生,只要爱学习、正直、善良,懂得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像金玲一样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也一样是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主人公金铃是个可爱,乐于助人的人,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

  金铃在新华街中学读六年级,语文和英语还算过的去,但数学不怎么样,数学就像是金铃的克星,因数学经常被妈妈责骂。金铃的爸爸叫金亦鸣,在本市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五年了。

  金铃的妈妈叫赵卉紫,在一个杂志社上班,负责编几个文艺性的版面。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虽然金铃是一个虚构的人,但她又像我们现实当中的人一样,她是个平凡的人,但有时却做了不平凡的`事,例如:有一次,胡梅和刘娅如在沙发上瞎闹,把张灵灵家的沙发垫弄坏了。老师问于胖儿,于胖儿举报了金铃和尚海。

  起先金铃还觉得莫名其妙,来到办公室后被老师责骂了一顿,老师要他们写一千字的检查,再赔十块钱给张灵灵。金铃当时绝对是个局外人,当时,她正在画画,每次都画的很投入,容不得一丝的败笔与失误。事后,她问于胖儿,这事有没有她,于胖儿说没有。金铃又问于胖儿有没有尚海,于胖儿也说没有,于胖儿说他不敢说刘娅如和胡梅,因为她们是好学生,胡梅又是他同桌,每次考试都要抄他的,金铃想:好学生、坏学生……难道她在同学们心中是坏学生吗?好学生犯了错误就该缩起头让坏学生背黑锅,三好学生再多,奖状再多,可人格上只有零分!

  她金铃看不起他们,于是金铃把这件事跟老师说清楚,当然一千字的检查免了,金铃一分钟也不耽搁,立即向张灵灵讨回十块钱。金铃这种冷静、娴熟的解决事情真让我佩服。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更喜欢故事中的金铃。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2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寒假时要求阅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开头,就欲罢不能地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是一本故事书,作者黄培佳阿姨写一个叫金铃的女孩一直坚定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作文写得特好,曾获得过市里的奖,有一次妈妈和她去长江百货公司买书包,看见红纸上写为了庆祝长江百货公司开业十周年,只要写一篇关于长江百货的作文就可领奖,于是金铃想试试,一个星期过去了,金铃获得二等奖,一家人高兴极了,妈妈说:“咱家金铃成了获奖专业户了!”金铃用了新学的成语——小刀一试,爸爸听了从房里跑出来说:“你刚才说什么——杀鸡用牛刀?!”妈妈和金铃哈哈大笑。和金铃相比,我不如她积极,平时阅读量不多,今后还得向她那样多思考多动笔。

  书中金铃比较浮躁,考试成绩忽上忽下,对新换的`老师极其不适应,最后终于改正了,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许许多多的事,她成了一名好孩子。合书沉思,思绪万千······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3

  好孩子,好孩子不是次次100分,也不是三好学生奖状满房,而是善良、正直、宽容、大度。而《我要做好孩子》的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她想象丰富,却有些粗心大意。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金铃在六年级所发生的事,她从原本意志薄弱到后来因孙奶奶的帮助而对自己有了信心,俗话说:信心是成功的一半。金铃的学习成绩逐渐上升,进入了班级前十名。

  金铃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她的人品又那么优秀,在他发现小鸟被几个孩子伤害,她奋不顾身,赶走了孩子,救了小鸟。而且他对蚕宝宝也发出善心,向它伸出了援助之手,回家把它们养了起来,还因为它们而四处找桑叶。对比她,我有些惭愧,也有些骄傲。我经常对路边奄奄一息的`小动物置之不理,有一次还放火烧了蚂蚁洞,使洞前留下许多蚂蚁的温热尸体,使许多蚂蚁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相比她的慈善,我自愧不如。但是她在成绩不好时瞒过妈妈,还用胶带纸将妈妈的签名撕下再贴在试卷上,以仿照妈妈签名。而我却勇敢的承认。

  在艰难的人生路途中,我们祝愿金玲越走越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4

  我在整理书架时看到了这本书,便翻看了看,马上就被书里的优美语言所吸引。看了以后感触如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女孩,11岁,在新华街小学就读六年级。她与别人很合得来,不管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她的学习一般,不好也不坏,但是作文碰到对胃口的题目时往往会令老师击掌赞叹。

  金铃本有一个旧老师,姓王。对她的学生有着阳光般的'好心情,后来去了美国跟丈夫陪读。学校又给金铃她们派了一个姓刑的新老师,50来岁,瘦瘦小小的。金铃因为一些事对老师十分抵触。

  处处都觉得她不如旧老师好——人没旧老师漂亮,话没旧老师好听,连粉笔字都觉得没旧老师写得好。

  和其他孩子一样,金铃也有自己的父母:爸爸名叫金亦鸣,在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跨越。金铃的妈妈姓赵,名叫赵卉紫。金铃升入六年级以后摆在他们面前最实际也是最迫切的问题便是报考好的中学。为此他们闹出了不少笑话:卉紫以为金铃脑子有病,便硬是把她带到脑科看病,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病。为给金铃减肥,结果金铃反而胖了,爸爸妈妈反而瘦了……

  结尾十分感人。金铃马上要考试了,预备铃响了,孩子们加快了脚步冲向终点……

  这篇文章写得很感人,金铃充分表现出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和信心,留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作者用生动、真切的语言形象地描写出了一个孩子小升初时的各种事情,我马上在心中勾画出了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尤其是金铃的机敏、正直、善良、纯真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深深震撼了!那种感觉就像在我的脑海里跳着优美的“语言华尔兹”。十分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能给我很多的思考和启迪。

  这本书使我深深难忘。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

  我最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个13岁的小学生,学习成绩并不是很好,但作文写的好。她能跟任何人“自来熟”。她有一个当编辑的妈妈赵卉子和一个当副教授的'爸爸金亦鸣,这本书就是讲的他们和同学之间的故事。

  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学习成绩并不是最重要的,要看一个人好不好,必须先从他的品德方面来看,因为良好的品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即使你的学习再好,工作再好,也不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像书中的班长倪志伟,他虽然非常层聪明但他也因此而骄傲,一副高高在上,不屑一顾的样子。而且他还喜欢捉弄女生。他最大的缺点就是道德败坏:帮别人写作业要收10元;帮别人写一篇作文要收5元;曾经偷看过女生上厕所;挑拨同学之间的关系,然后又来当“和事佬”,要求是给他10颗弹珠……同学们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却谁也不敢告诉老师。最后,金铃实在憋不住,一一把这些事告诉了老师,老师气得火冒三丈,把他的班长职位撤掉了。

  比起金铃,我很惭愧。因为我前几天看到有人在买小摊上的东西,而我身为少先队员却没有制止,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我要像金铃那样勇敢、伸张正义,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相关文章:

读《我要做好孩子》后感05-22

真正的好孩子——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01-19

我要做好孩子作文03-30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21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03-17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03-11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03-14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09

我读《我要做好孩子》后有感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