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间:2023-08-30 19:21:23 雪桃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9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9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 1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究竟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信任许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肯定没有人会不情愿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一般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很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高校。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艳羡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肯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由于乡下原来无需文字眼睛呢?”由于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打算了人与人的沟通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别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沟通。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别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渐渐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围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沟通,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假如肯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许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日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2

  今日看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记录一下读后感。

  从王小波的杂文集知道了费孝通,依稀记得有篇论述农村同性恋讨论的文章,引入费孝通关于农村社会的讨论结论,作为佐证,不知道为何就始终记得这个和这本书。正好在找书看的过程中发觉了这本书,一共也就一百来页,看起来毫无压力,于是带着奇怪,开头了。

  我看书的习惯就是必需从头看到尾,前文,名目,正文,后记,必需全部读过才算是安心,这样的好处是从前文,后记中可看到写书的一些背景,更有助于理解书本,坏处就是会效率低些,但是我觉得一本值得看的书,前文后记也是特别值得了解的。看书最重要的是先看名目,对于如何论述有一个框架的了解,就像是勾画出了树干和树枝的轮廓,看的过程中将一些点作为叶子,点缀在树上。初看名目,可能由于对论述主题的生疏,无法全然明白和记住结构,没有关系,看的过程中,读完几章后再回头看就会觉得清楚,读完全书再看一遍,假如脉络已深深印入了你的脑海,说明书已经融入了你的记忆,如果对于某个章节还能有更生动细节的回忆,那就是你和这本书的缘分所在了。

  共享了自己看书的一点心得,回到乡土中国这本书。首先,这本书主要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成因,演化等。乡土社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农村社会。这本书的妙处在于语言平实,规律清楚,章节之间环环相扣,从土地,到人和土地的固定连接,到人形成家庭,形成社会,让你读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乡土社会的`特点,进而通过这个切入点,了解中国社会的特点,以及和西方社会的区分。做产品讲究dont make me think,这本书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它的内容是值得我们思索,寻味的,而它的论述过程很自然,让你省去了诸如考虑这句话啥意思,这篇和上篇啥关系的总结,验证的过程,会有特别顺畅的阅读体验,丝毫不费劲的跟着去思索社会学,这样原来会特殊让人难以理解的科学。

  看完后记,了解到的人生可谓命途多舛。在和妻子一起下乡调研过程中,妻子不幸意外去世。wen ge被打压,失去了讨论生涯的黄金时期。乡土中国产生于这个中断之前。通过这本书,和这样一个社会学讨论者相遇,和这样深化浅出的,朴实无华,规律严谨的文字相遇,是一件幸事,盼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厚积薄发,大道至简。

  《乡土中国》读后感 3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种乡土性表现在中国的社会自古以来都不是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而是以家庭为最小单位,同时可以扩展为整个家族,整个自然村落。因为整个中国是一个农耕文明的国家,农耕需要的是集体的协作和分配,这必然导致了最初家庭式和氏族制的产生,是一个熟人的社会。

  而欧洲自古以来是商业性社会,是通过商品的互换维持的,因此,最大的保证个人的独立和自由,不受侵犯,是贸易活动的前提。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滕尼斯的话说:前者是Gemeinschaft,后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欧洲的商业社会中贸易的协定就在于他们有共同的商业利益,是有目的性的机械的团结,因此,必然需要有法律的维护与维持,因此是法理社会;而中国自古以来是小农社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于厮,长于厮,乃至于死于厮。这样的熟人社会,和谁相处好像并不能由我们来决定,亲到父母姊妹兄弟,远到七大姑八大姨的宗族亲戚。我不能选择和他们在一起,而是我出生前他们已经存在,先我在这一个环境下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4

  吾爱看书,但也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在日记簿里写下自己的一些小小的感悟,因为还达不到五柳先生的境界--可以忘食,肚子饿了,我就会去吃饭的。虽然书本可以作为精神的食粮,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所以切不可忘食。

  喜欢看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但由于时间的因素和自己“不求甚解”的态度,所以匆匆地将这本书粗略地读了一遍。这本书的写作文字朴实无华,没有太多晦涩难懂的语言。费孝通先生通过简单易懂的文字写出了中国乡土的切实情况,不得不让人敬佩。现代有些作家在写文章时,故意卖弄笔墨炫耀文采,写出来的文章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搞不懂此文到底说些什么。我们要摒弃这种思想,文章能够写出自己的想法,能给社会带来一些帮助和启示,这样的文章就是好的文章;表面繁华,内涵欠缺,也不是好文章。

  《乡土中国》写到“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多少有点数典忘祖的味道。我认为我身上也是带着土气的,土气是与乡土分不开的,从土气中可以看出人的朴实淳厚;不像那些富丽堂皇,总给人一种距离感。在中国,农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大约百分之七十,国家要真正的实现现代化和富强民主,三农问题就不容忽视。城乡之间的差距,如何让城里人认同乡下人,这些都需要解决。实体需要平等,观念也需要平等。乡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了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现在在法制下乡的情况下略有改变)。“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想来自农村的人对这种情况,大家应该都有所耳目。在乡村,整个村里的人或者旁边几个村子里的人,大家都比较熟悉。在这种熟人社会,即使发生了纠纷,大家首先想到的是私了,或者找个德高望重者来作中间调解,事情大多会得到满意解决。如果迫不得已打起了官司,这两家目前的纠纷解决了,但在乡村也可能就从此变得老死不相往来。作为一名学法律的学生,先前我是比较赞同法治下乡的,但通过阅读《乡土中国》和自己的经历,现在我还是比较赞同乡村传统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未必所谓的人治就比法治的效果差。法治要有法治的土壤,没有培育出适合的土壤,法治也会“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我们需要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现代的东西腐化了太多古老的遗迹,那本属于我们的记忆也渐渐地残留在自己的脑海里,存在的实物不再有,只剩下虚幻的回忆。乡土社会也正在遭受现代化的入侵,若干年后,乡村的人会不会也变得那么陌生呢?也会不会,随便一件事就“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当乡土社会成为了传说的诗篇,是社会进步了呢,还是抵不住现代化(功利主义)的入侵沦落了呢?

  乡土社会是应该有点“土里土气”的。此话并没有不想发展乡村的意思,只是内心中认为土里土气给人一种亲切感,或许自己就有点土气吧。乡土社会如何发展?如何治理?费孝通先生在第二章写到“文字下乡”,中国古代农民很少会识字,或者可以说文字在那里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二十一世纪,全球化的不断加强,乡土社会不仅要认识文字,还要懂得现代化的科技。文字下乡,需要在乡土社会传播科技文化知识,发展现代农业,实现集约化经营。中国农村在二十一世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模式必然会得到重大变化,随着一批批青壮年进城务工,他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且很少人再愿意继承父辈回家种田,农村劳动力逐年减少,农业生产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在文字下乡的同时,要逐渐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大力发展三农产业,实现乡土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那么乡土社会如何治理呢?费孝通先生分析了传统的治理方式“无为而治”、“礼治秩序”和“长老统治”。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社会既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而是礼治。中国社会的人们是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儒家说“克己复礼为仁”是个最好的例证。传统的礼治,需要道德的不断加强。礼治在乡土社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还是前文讲到的,乡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大家靠着习惯为自己树立的规矩形成的道德,乡土的人就应当按照规矩办事,违反了,就会受到规矩的惩罚。这种治理方式,与现代法治相比,明显的区别就是“无讼”。无讼虽然有些事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但它可以维持乡土的熟人关系。礼治在传统社会重要,在现代社会依然重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不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吗?在现代乡土社会,村民自治,恰有无为而治的思想,只是目前做的不甚理想。

  前文讲到礼与道德,不禁让我想到,现代社会道德的缺失。乡土社会那种朴素淳厚的品格,在我们现代社会越来越缺失了。现代化的东西给我们带来了物质利益的享受,也带来了物质利益的诱惑,如同魔戒一样时时刻刻蛊惑着人们单纯善良的心灵。我们呼吁现代化,但更要呼吁道德的回归。我想中国的传统文化目前或许只有乡村维持得比较好吧,如何抵挡全球化的侵蚀呢?其实,所谓的“全球化”不过是西方文化的传播,看看我们的身边发生的变化就晓得了。我不希望彻底的全球化,愈是民族的愈是世界的。我们要尊重我们本民族的传统优秀的文化,并使之得到弘扬。乡土社会需要经济的发展,在发展的同时注意保留其本身的“土里土气”,这样既有外表又有内涵。

  乡土社会,我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帮助和自身改革中定会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或许“桃花源”式的景象就此不远了,我的期望。

  写到这,觉得自己对《乡土中国》依然知之甚少,知识结构过于欠缺,因此还需要再次仔细重读此文向费老请教,多博览群书和丰富自己的阅历。

  《乡土中国》读后感 5

  乡土,一个朴实无华而又牵动着无数游子之心的名词,曾触发了多少人的乡思与情愫。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没有华丽的词藻、生动的描述,却构建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将我国社会学的理论推向高峰。

  费孝通先生能写出如此巨著,与他的社区研究是分不开的。1935年暑假,他到广西大瑶山进行体质调研,从花蓝瑶的基本社会细胞家庭为出发点,把他们的政治、经济各方面生活作为一个系统进行了叙述。除此之外,他还到国内外许多乡村进行实地考察。《乡土中国》反映了费先生学贯中西的深厚功底和发展中国社会学的勇气。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土就是他们的命根。

  作者初次出国时,他的奶奶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箱子底下。后来,他奶奶又避了人和他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住的东西煮一点汤喝,那是一包灶上的泥土,“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多么重要。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是“上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在一个小地方生了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

  我读《论语》时,孔子的弟子问孝,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无违、恭敬、和颜悦色,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二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孝敬父母,做到自己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乡土中国》所探讨的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展现了浓厚的乡土本色,其中所体现的社会道德,使人读后仍掩卷三思、唏嘘不已。

  《乡土中国》读后感 6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 7

  这几日,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简短而精悍的一本小书彰显了大家的智慧,先生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说起,详尽地阐述了乡土性浓郁的中国历史根源,以及以农耕耕作方式为根、父系统治的权力结构为主的基本格局,进而由此为基础关系产生了庞大的家族和严厉的家规,而这些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家族所产生的关系与需求,最终构成了乡土中国的.万千社会形态,溯源寻真。

  在思维方式上,费孝通先生描述的乡土中国并没有从具体的中国社会这个大的范围去阐述,而是从基层的中国乡村为切入点,从其根源上查找,一语中的,言简而精赅。这种研究方法和文章落脚点的选择才是我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最大收获:或许退一步便能得其精髓。费孝通先生以最基层的乡村着手说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土气”一词经常是被人藐视的说法,费孝通先生却说这一词用的妙。因为中国的乡村便是以土为中心,“土”是乡村人的命根,最接近人性人神。他认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种相对的静止便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这种相对慢的周率也导致了浓郁的中国乡土社会现状。在社会关系形成的角度,费孝通先生认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而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中国的乡村以“土”为本源,耕种方式确定了长久时期的以父系为主的权力统治结构,因此,乡村氏族亦是以父系为主,母系的旁枝是不在其列,维系家族的纪律而产生的家规同时也造成了男女有别,这与西方社会中夫妇为主轴的家庭格局有所不同。就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东西方不同的家庭格局极大地影响了传统的社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除此之外,费孝通先生还从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从欲望到需求几个方面论述了乡土社会中国的社会现象。

  历史文化的进程会产生多元性,但溯其源头却只有一个本真,只要我们寻觅了源头,便也不难理解其后的走向。

  《乡土中国》读后感 8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乡土中国》读后感 9

  在初次看到这本书时,就给人一种乡土的厚重感。作者费孝通在书本开头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时还不甚理解为什么这么说,看完之后便完全赞同费老先生的观点了。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关于乡下人“土气”的观点便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接着看了下去,发现这本书并不是那种深奥难懂的理论书,他不但语言通俗易懂,里面的一些示例也非常精彩,而且主题明确,叙述简明扼要。因为我也是从小在乡村长大,在观看的过程中,还常常引起我的共鸣,看到书本对某些现象的分析,有时我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有时则对作者敏锐的观察佩服不已,拍手称好。

  费老先生在谈到乡下人的“土气”和“愚笨”时,他是这么说的,“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他的话算是给乡下人洗刷了冤屈,他还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一看到这里,我发现还真是这么回事,在乡下是很少用文字交流的,即使有的人上过学,也因为经常用不到文字,而忘记书写了。

  中国基层人们身上的乡土气息,除了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依靠土地生活,还因为他们身上的性格。书中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我小时候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当时只觉得非常得委屈,没有去深究其背后的原因。直到看到这本书里的分析,我才明白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所以中国人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

  “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间得相敬如宾,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什么话可说’。早起个人忙个人的事,没有功夫说闲话。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留在家里带孩子。做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里。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在那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各人好好的按着应做的事各做各的。做得好,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象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我想到我们村里面老一辈的夫妇们,几乎没有一起出门玩耍的,女的都是和女的在一起聊天,男的都是和男的在一起玩,他们或许就是碍于这种传统,不善于表达,给人看来夫妻感情非常淡漠。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扎在泥土里。

  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60多年的跨度了,书中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正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对自己生活的乡土社会有了更深的理解。乡村基层正因为它的乡土性,它变化发展的速度比较慢,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乡土性中也包含着不少优秀的品质,如勤劳质朴,追求和谐,与人为善,亲近自然等。城市里的人有城市里的生活,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的生活,我时常怀念小时候家乡绿油油的田野和满山鲜果的山岗,这些就是我童年的美好,而这一切却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或许以后中国的乡土气息不再这么浓厚了,但《乡土中国》这本书会让我们记得我们以前是乡土中国,我们的根牢牢地扎进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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