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天狼有感

时间:2022-05-27 16:40:5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天狼有感(精选14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天狼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天狼有感(精选14篇)

  读天狼有感 篇1

  这本书讲了葵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的世世代代的恩怨,略写是从石器时代开始的犬姓狼家族背叛了狼群而遭到葵姓狼家族的歼灭,详写了一匹母狼和一条母狗的恩怨,母狼珍珍的外祖母和母亲都是被人类杀害的,而且都是独眼,后来珍珍为了教育儿女,自己也变成了独眼。母狗雪虎也不是吃素的,帮助人类将狼赶出了村落。一直没有结局,因为母狼死了,而她的唯一活下的儿子当上了狼王,为狼群的世世代代报仇,巧合的是,山妖也是独眼,不知之后,没了雪虎,村落还能安稳么?

  刚开始看时,我为雪虎受到珍珍的袭击感到愤愤不平,但后来读到详写母狼为了打败人类而磨练自己感到心痛,为雪虎辅助人类感到可恶,但是发现,狼和狗对石器时代的那次歼灭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对儿女的教育有着不同的见解。独眼认为,人类杀害了和自己有两代关系的人,加上母亲对她的教育,她从小对人类有了憎恨,也是她的儿女也对人类感到憎恨。雪虎认为自己效忠人类,是因为人类通情达理,但她开始骂狼时发现‘狼心狗肺’中,人类也辱骂了狗,在母狼独眼反驳时,让雪虎的儿女感到了耻辱,对自己的家族感到耻辱,这似乎是个不好的开端,无奈之下,雪虎赶走了一个儿子,亲手杀了一个儿子;独眼亲手杀了自己那个对狗独有情钟的女儿。这就是复仇,不是生就是死,总得有代价的。

  读天狼有感 篇2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我觉得这篇小说学得非常的生动有趣。他们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这本书里有一个叫雪玉的狗为了保护主人与狼打斗,救了主人。有一次它不在家时主人被狼给杀了。它就想尽办法去找狼,杀死了好几只狼为主人报仇。当雪玉知道是它的孩子侠客犯了错误造成主人被杀害后,雪玉咬死了侠客。看到雪玉这么忠诚、勇敢。我想狗不背叛自己的主人,不管主人是穷是富始终保护着主人。有的狗可以看家护院,有的狗还可以逮坏人,狗可以帮我们人类很多事。狗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啊。想到现在这么多的人养狗,我也想养一只狗。

  听说有些人养狗后不喜欢就扔了,还有虐待狗的。真是太不好了。我们应该爱护它们。我看完这本书更加喜欢小狗了。

  读天狼有感 篇3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天狼》

  也许,爱如“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浪漫美丽,故事正是在这云雾山的雪景中开始。雪,戚戚而下,一狼一狗因仇恨在无情厮杀……是的,恨之切,意在于揭示爱之深,爱之永恒……

  狼族与狗族有着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绝情谷一地之名正是证明。恨之所,在黑狼独眼对狗,对人被仇火烧红的独眼之中,在白狗雪玉和黑狼独眼的累累血债中……然而,再大的恨也掩饰不住爱之伟大,焚不了爱之永恒!

  雪玉对自己小儿子小班点儿的误解,因“恨铁不成钢”而咬耳断亲,再后来斑斑却在绝情谷救了母亲,而它,却流这委屈的泪离开这世界,雪玉,爱怜地为它合上依然充满思恋的眼睛,带它在夕阳西下中走向回家的路……

  雪玉,英勇无畏,母爱是温柔细腻。斑斑,起初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色,然而在后来被赶出门却无怨无悔,它懂母亲爱它才会这么做。当然,它思恋,它委屈,它爱妈妈,以至于在后来拼命救了母亲……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恨!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这也是作品的主题,恨——只是存在于遥远的过去,而爱,却处于永恒的时空……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是的,无论父母如何,都是爱的方式,不要一昧地的去顶撞,拒绝吧!现在就和他们聊聊吧!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篇4

  说起我的生活,两点一线,在学校与家之间回旋。我向来厌恶墨守成规,喜欢不拘一格地放荡不羁,不求无忧无虑,但求自由自在。但太多太多的束缚使我不得不屈服,无法脱身。

  《荒野求生》是世界最著名的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他曾搭乘小船横越冰冷彻骨的北大西洋,登上令人望而生畏的珠穆朗玛峰,从沙漠的流沙中死里逃生,在夏威夷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身处绝境却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是他的座右铭。书中的主人公在坠落的飞机中绝处逢生,随即,对他生命虎视眈眈的危险缓缓逼近,熊、白狼、野象、冰封万年的积雪……我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是我与他处在相同的位置,是能够像他一样镇静,化险为夷;还是被恐惧侵占内心,被茫然蒙蔽双眼,手足无措地坐以待毙?我苦笑,是后者吧。学习是我唯一的长处,可此时此刻,回想起那些排名、头衔、称赞或奉承,便觉如揶揄一般,可笑而讽刺。躲不开的枷锁,如重重迷雾萦绕在心;虚无的幻境,如山花烂漫遮盖了彼时的稚嫩。想返璞归真,却发现已踏出万丈;想回首追寻,却如海市蜃楼,模糊没有方向。

  误入迷途的羔羊,那里才是归路?夜空一轮新月,能否照亮被黑暗侵蚀的心?没有尽头的漫漫长夜,待何时破晓天明?只愿它如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行。

  读天狼有感 篇5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袋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从小我们就只知道“狼外婆”“东郭先生”这些故事里凶狠、残忍、狡诈的狼的形象,也许没有更深入的了解狼。而在读过《天狼》这本书之后,我对狼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狼冷酷狰狞的外表下,还和人类一样,不,比人类更有亲情、责任感、使命感。当我读到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填不饱肚子日日夜夜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母狼珍珍产生了由衷的敬佩。

  当然,《天狼》这本书不仅写了狼,还写了狗——母狗雪玉和她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阴差阳错,她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但她忠心护主,并让自己的孩子像她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自己的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过之心,她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决定杀掉母狼珍珍和她的孩子。这两只狼和狗为了复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读天狼有感 篇6

  今天,我把《天狼》读完了。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故事。这个故事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文章的主要角色是一名叫做“珍珍”的母狼和一只叫“雪玉”的母狗,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其次,里面还有人类的居住者——杜仲一家。他们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饿着肚子,日夜锻炼自己想有一天完成这复仇计划。有半月映衬下的绝情谷,她与母狗“雪玉”相碰了,上演了一场激战。“雪玉”也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她疗伤。,“雪玉”知恩图报,便从此忠于杜仲一家,“雪玉”因为多次与“珍珍”交战而受伤,失去了自己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母狼“珍珍”杀死。

  我真的很感动,很佩服它们的精神。

  读天狼有感 篇7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这篇小说中的爱让我陶醉了,感谢作者刘学林。

  读天狼有感 篇8

  暑假,我迷上了《天狼》这一本书,里面引人入胜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

  《天狼》是一部动物小说。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了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恨!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篇9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赵恒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说:书是甘露,滋润贫瘠的心灵;书是加油站,补充匮乏的知识;书是彩笔,丰富单调的思想;书是细雨,冲刷污浊的灵魂。《天狼》就是这样一本书,它为我的寒假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故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形的山谷。在这里,一只名为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头名为珍珍的母狼正进行着一场生死角逐,并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雪虎负伤后,精神恍惚,误打误撞,来到了一个名为杜仲的猎户的家门口,继而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而母狼珍珍并没有善罢甘休,为报家仇,它不仅自废左眼,还冒险进入了往日冤家的狼部落。老奸巨猾的珍珍不仅用超群的智慧和敏捷的身手取得了狼群的信任,还与狼王魔鬼产下了四只狼崽。与此同时,在杜仲的惊喜声中,雪玉也产下了四个孩子。阴差阳错中,母狼珍珍来到了杜仲的乡村旁的树林中,与昔日的仇敌雪玉不期而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战斗的枪声打响了。在一次一次的较量中,双方你来我往,不分伯仲。雪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珍珍老奸巨猾,城府极深。小狼狗们个个身强体壮,英勇善战,双方斗得是难分难舍。最终,由于珍珍的一时疏忽,使得雪玉有机可乘,瞬间结果了珍珍的性命。却未能斩草除根,放跑了珍珍的次子山妖。山妖为报杀母之仇,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终于当上了狼王。新一轮的战斗开始了……

  放下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壮烈的场面,激烈的拼杀还历历在目……但真正让我为之震撼的,并非激动人心的搏杀,而是那份埋藏在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爱!

  这部小说,虽然处处漂浮着血腥味,但在小说的深处,却洋溢着刻骨铭心的爱:小斑点为了救自己的母亲而惨死于狼爪之下,这是孩子对母亲的爱;雪玉为了救主而身负重伤,这是动物对主人的爱;侠客为了救自己的兄长而浴血搏杀,单狗战双狼,这是对兄长的爱。而最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白狗雪玉和母狼珍珍对自己孩子的爱。这种爱,严厉而又温情。说它严厉,是因为与人类爱的表现大为迥异:雪玉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强迫他们在炎炎烈日下狂奔;母狼珍珍更是将孩子处于风口浪尖上,水深火热之中;看似毫不留情,但这种爱,也不失温柔:雪玉在经历一天的战斗后,精疲力尽却仍不忘为孩子盖好草席;母狼珍珍在身负重伤时,仍不忘为自己的孩子望风,以防孩子受到危险,保证孩子们安然入睡;雪玉为了搭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和狗熊对峙……这种爱,超越了世间的生生死死;这种爱,散发着母性至真挚爱的光辉,惊天地,泣鬼神……

  读罢小说,掩卷深思:在寒冷的冬夜,是谁,轻轻地为你盖好踢掉的被子?在明媚的早晨,是谁,早早地为你做好丰盛的早餐?又是谁,在天变化时,一次又一次的告诫你添加衣物?是谁,满怀期待地一次又一次的嘱咐你,要好好学习?又是谁,能够长久地忍让着你的倔强与任性?是母亲。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我们,却将皱纹和白发留给了自己。母亲的时间哪里去了?母亲的时间里,是对孩子满满的爱!

  同学们,读一读《天狼》吧!让我们一起感受那刻骨铭心的母爱——那世间永恒的主题。

  读天狼有感 篇10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课外书,读过之后我很受感动。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方式都是对方的身份是大方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射箭,别人欺负他,打了他并且抢了他的弓,小孩很生气想:“哼!我一定要拿回我的弓。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到底。”小孩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读天狼有感 篇11

  暑假中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他为我们讲述了一段关于狼类和狗类和人类的爱恨情仇的故事。这段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这本书的大意是一个来自看“鬼跳崖”监狱的警犬——雪虎,为了救已经困在监狱中的老主人——杜伯,犯下了大错,它明白,如不逃出“鬼跳崖”的话,就一定会死路一条。于是,自己就和老主人跑到一个山林中,中途分手了,他们依依不舍离开后,雪虎又在路中遇到了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

这只母狼凶猛无比,雪虎用尽了在警学院中学到的一切,也未能打败这匹狼。最终它们打了个平手,雪虎精疲力尽,所以渐渐的晕倒在地上,幸运的是被一只叫杜仲的好心人收留下来...可是,这个名叫杜仲的猎人杀害了珍珍的母亲和外祖母,所以,珍珍为了报仇,常常在杜仲家骚扰,因为狗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就这样一场狗与狼的大战就开始了...虽然,这本书讲的是狗与狼的战争,但是,流淌出的情感却是爱,“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这个世界上处处充满爱,每一个角落充满爱,说也说不完,讲也讲不尽,这本书中讲到爱的就有对子女的母爱,对主人的忠爱,对同类的关爱,对...我很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有爱才能化解一切,还因为这本书完全拟人化了,把它们动物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把它当作人写,十分贴近我们的心灵。

  并且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融进这本书一样,越看越想往下接着看下去,也许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最深记忆的一个内容就是“鬼跳崖救主”,这一个故事是:“雪虎”是一名警犬,毕业后被调到“鬼跳崖”去看管犯人,在“鬼跳崖”里看管时,雪虎居然找到了失散已久的老主人杜伯。老主人在干活的时候,老是和周围人说话,说的居然还是一些关于逃跑的事,按说,雪虎作为一名警犬,应该向上报告情况。

  可是它没有,可能是出自以前的养育之恩,才没有及时制止吧...一个寒风瑟瑟的雪天,雪虎的老主人——杜伯见这是一个逃跑的好时机,就撒开双腿往“鬼跳崖”外跑。雪虎发现了老主人要逃跑,作为一名警犬一定会把犯人捉回来,可是,雪虎不仅没有追捕,并且还帮助老主人一起逃跑,对于雪虎来说,逃出“鬼跳崖”并不难,可是,如果帮犯人一起逃跑的话,就一定会被定为死罪。于是雪虎就决定和老主人在一起逃跑,他们虽然轻松的跑出了“鬼跳崖”,但是,如果再被抓回来就一定会定死刑,立刻处斩...虽然这个故事很简短,但是都充分的体现了狗类的忠诚,是啊!忠诚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品德啊!为了自己的老主人,不惜一切。忠诚其实也是一种爱,只是表达方式不同于其他的爱,忠诚往往表现在狗对人类的养育之恩为报答。

  但是,“忠诚”也是一种人类所应该有的品质,不应该说像我们所说的那样,过河拆桥,忘恩负义...是啊,难道别人帮助了你,你就不应该忠诚回报别人,感激别人吗?希望我们能够做一个忠诚的人。希望我们能够拥有这样的高尚品质。希望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处处充满爱...这就是我在“书香”暑假中读的第一本书。你又读了哪些书呢?和我共同分享一下吧!

  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快乐!

  读天狼有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叫《天狼》。它主要写了:一匹名叫珍珍的母狼,为了对人类杜仲进行报复,作出了许多努力。当它带着子女要去报仇时,却遇到杜仲的白狗雪玉与它的子女们的阻挠,最后,阴险狡猾的狼还是败在了狗的手下。

  文中的母狼珍珍是多么地残忍啊。它在报复杜仲的过程中,杀掉杜仲之后却仍不罢休:它把杜仲的肚腹剖开,把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掏出来,扔得遍地都是;它还把杜仲的脸皮揭下来,搭在他那被咬断的喉管上,多么可怕啊!

  狼是为了报复人类的肆意捕杀才如此凶残,但我们人类,虽然与大自然无冤无仇,有时候却也做出了许多伤害自然的事情。在北极,海豹是一种珍贵的生物,人类大量捕杀它们,使它们的数量变得少之又少。可是,人们并没有罢休。最近几年,欧洲流行着一种游戏:就是将北极刚出生的小海豹放在冰面上,用棍子像打冰球那样去打小海豹,直到小海豹被打死。一时间,这种残忍的游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那些可怜的、还无法独自生活的小海豹,只能睁着惊恐的眼睛,望着拿着棍子的、步步紧逼的人类……北极的冰面上、海面上,堆满了小海豹的尸体,到处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天狼》中,杜仲因为对狼的捕杀,遭到了母狼珍珍的疯狂报复,最终丢了自己的性命。人们如此残忍地对待无辜的小海豹,也必将对地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我们人类自己。如果我们继续执迷不悟,捕杀动物,污染环境,破坏植被……大自然将给予人类更严厉的惩罚。所以,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动物,热爱大自然,保护好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地球!

  读天狼有感 篇13

  爸爸暑假里给我买点读机的时候,商场特别赠送了几本书,其中《天狼》这一本书我特别的喜欢!

  《天狼》里讲的是几只狼和几只狗的故事。狼的主角原名叫珍珍,是一只母狼,后来为了激发她的孩子山妖、血杜娟、黑云、黄风这几只狼的血性,她在一块尖石头上撞瞎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并改名为独眼。她们和山里的杜仲一家以及他们家的狗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争斗。

  杜仲家的狗主角叫雪玉,原名雪虎,曾经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她帮助她原来的主人杜伯逃出了鬼跳崖监狱,而她也进入了深山,成了杜仲家的家犬。她后来生了几个孩子,分别叫花脸、白脖、侠客、李逵、小斑点儿。侠客背叛爱上了仇人血杜娟后被母亲雪玉发现后杀死。而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决定杀掉母狼珍珍和她的孩子们。

  狼和狗天生就是对手,它们都有着无比坚韧的意志,都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念。仅从这两点来说,它们就特别值得我们佩服。如果我们人类都有它们这样的意志和信念的话,那就没有什么事我们做不到!

  读天狼有感 篇14

  《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是英国顶级探险大师贝尔·格里尔斯的经典著作《荒野求生》系列中的一本。它能让我们学习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主人公贝克·格兰杰虽然才十三岁,但他却是一个少年探险家,而且是一个比生存专家还要懂得多的少年探险家。原因就在于天经常与经验丰富的父母外出探险。由此可见,经常与大自然接触的人,总能在千钧一发时生存下来。

  本书主要讲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和阿尔伯伯秘密前往北极,飞机不幸遭遇了冰风爆,坠毁在阿拉斯加山脉上。阿尔伯伯身负重伤,为了求救,贝克和缇堪尼必须制造雪屋来抵抗暴风雪,用自制绳索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模糊的狼影跟随着他们。

  没错,求生之路没有那么简单,光是缇堪尼就给贝克带来了各种问题:缇堪尼差点得了脑震荡和低温症,而且非常饥饿。但贝克并没有慌张地乱跑或大叫,而是冷静沉着地处理。所以,别看贝克小小年纪,小伙伴们都感觉到外出探险时只要贝克在身边,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不必慌神。

  读完这本书,我想了很多很多:为什么贝克可以绝境求生?因为他有智慧的大脑与勤奋的双手。如果他缺少一样呢?没有智慧,再勤奋也是无济于事。没有勤奋的双手,再有智慧也是自己害自己。所以,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用双手与大脑打造出来的,一旦在野外遇到危险,我们也要用双手和大脑打造前方生存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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