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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第七天》初一有感(精选13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第七天》初一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1
韩寒说过,所谓的正书,乃是过了七月份就没用的书,所谓闲书,乃是一辈子都受用的书。我虽不能为这句话送去鲜花掌声,因为我毕竟是学生,为了吸取正书里的知识而活,但在心里还是颇为赞同。正书是教书育人的,是让我们在学校混得开的;闲书是杂七杂八的,是让我们在社会混得开的,两者虽然都是书,作用却不太相同。
我是个学生,这是我的职业,我生活在学校到家往返的途中。我自然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领略我生活圈子外的世界,闲书在这个时候就成为了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老师。——这本余华的《第七天》就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社会上的喜与悲。
这本书名气很大,字数却显得吝啬,让人有种读不过瘾的感觉,那些入书的读者恨不得抓住余华的'脖领让他写出《第二百天》,而不是区区七天。读罢此书,回看题目,深感不解。为何作者写了七天题目却是第七天?按照一贯思维,第七天应该是一天,这点想必让语文老师们深感困惑。
有些学校会让学生每天看半小时新闻,用来弥补走向社会却被学校占领的时间,当然,仅限于小学。在初中生活让我们焦头烂额的季节,哪里还有人会放下方程、语法而去欣赏两国争纷,还是多想想自己和别人家那谁谁谁的争分吧。这本书却是填补了些我对生活的迷惘,看完后,我就不再难过了,因为与主人公相比,我的矛盾仿佛是压死骆驼的一根稻草,亦或是饿极时吃的第一个包子,根本没太大作用。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许多社会悲哀,仅仅是我眼里的社会悲哀。因为每当我想反驳“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的至理名言时,爸爸就会告诉我:“你的世界观还没有形成,对任何事不要轻易地下对与错。”至此之后,我就明白了什么叫做沉默是金。我眼里的美好生活是每个人吃得饱,穿得暖,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我所体验的生活仅限于此,我知道那些乞讨的人很可怜,但我从未深入了解过他们的生活,我知道报纸上出现的富豪很有钱,但我亦从未体验过纸醉金迷、养尊处优的乐趣。
生亦何欢死亦何哀。文章充分地展现了一个人在现实中无法得到的,便到幻想中、死亡后去实现。人永远不会知足,所以多少人最后的结局都是“抱憾而终”。当看到作者描写那一片和谐、绿色的草地时,连我这个从未吃过苦、受过累的孩子都有些心动,因为在那里,我不会有学习的压力,我不会为了几个数字而浪费生命。幸亏现在免费的图书馆太少了,而生活水平低下的人民群众也不会想到精神生活,否则若他们看到这本书被书中所描述景象而迷住那自杀率就会大大提高了。
余华说现实荒谬,我们追逐狗血韩剧是因为我们没有过那样大起大落的生活,其实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生活比起他们丝毫不逊色。我们每个人都活得有血有泪,我们都与身边的三两个人共同欢笑、哭泣,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曲婉婷的歌曲里有一句台词,我觉得很对:“虽然没有天生一样的,但在地球上我们是一样的。”《第七天》里连焚烧都要分贵宾席,可见当前社会的黑暗。不管再苦再难,只要有爱你的人在一起就好,何必追求物质。
天黑时我们仰望同一片星空。
只要我们享受生活,学会知足,我们过得一样可以很好,一样可以快乐、幸福。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2
很久之前就听说过《第七天》这本书,也曾被它褒贬不一的评论劝退。余华的作品向来是让人不忍读第二遍的,从前只觉得他有意为难读者,非得让读者抓心挠肺、憋闷不已。后来看到一篇文章,余华讲述他的人生历程和他在医院那段见惯苦难的经历,突然好奇余华还可以用怎样的手法描述一段苦难。
《第七天》读来给我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一个词形容:触目惊心。它以鲜明而充满讽刺的对比描绘了无数普通人苦难而不公的一生。在我看来,“杨飞”所历经的七天更像是他生命的走马灯。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中,他步履蹒跚地回望着来时路,以眼睛记录了他所经历的、看到的,也是其他人会继续所历所观的世间百态。
前四天以触目惊心的笔调剖析着主人公“杨飞”亲历的一个个鲜血淋漓的社会现实:房屋强拆、草菅人命;权贵压身、毫无人性。相爱之人向现实低头,良善之辈不得善终。年少正直的警察走投无路,本该装满贿赂品的`包里竟装着一把杀人的刀,本该是聆听群众声音的上访变成了“催命符”。在铁路站旁苦了一辈子的杨金彪待捡来的儿子如己出,一个生来独身的婴儿在破旧的环境里感受着苦中作乐的幸福;养尊处优的生身家庭至亲之间斤斤计较,四口之家里充满算计和凉薄。
为何幸福总是如履薄冰,又有谁算得上是真正的人生赢家呢?
《第七天》一书将讽刺发挥到淋漓尽致。身处苦难中的人们孤立无援,却相互扶持、抱团取暖,而本应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却腔调拿尽,剥削底层人民谋取利益,栽赃无辜群众以保持权威,成了一个时代最大的迫害者。
相较于达官贵族所炫耀的、价值千金的、被称作“龙凤之宫”的墓地,底层人至死所求竟不过一个“落叶归根”。哪怕是这样,更有数不胜数的人连寻找一个死后的容身之所也成了奢望,一丈见方的坟墓在寸土寸金的钢筋城市中竟无处可寻。他们死无葬身之地。它们是给达官的,它们是给权贵的。它们在高高的山顶上,面朝大海、云雾缭绕;它们在幽静树林中,与溪水鸟鸣相伴,它们甚至在永垂不朽的人民纪念碑旁,像一个卑劣的小偷,瞒天过海地受着万人敬仰。
人与人的悲欢如此不同,何其讽刺,何其悲哀。
如果说前四天揭露的是在现实世界里造成无数苦难背后的社会真相,后三天却用温柔流淌的笔触描绘着死去人们相聚的温暖。在生前世界里走投无路的人们却在这个“死无葬身之地”中相会、团圆,在一个个燃起篝火的夜晚围坐,倾吐生前身后。李月珍收养了她生前发现的27个死婴,这些被称作“医疗垃圾”的孩子终于有了母亲;谭家鑫一家三口终得团聚,经营的小小饭店里再也没有各种部门无理的征收;年少正直的警察和杀害了他的犯人握手言和,哪里有什么非黑即白,他们的灵魂在这一刻惺惺相惜。主人公杨飞在走过这样长的路途之后也来到了这个死无葬身之地,与养父重聚;虽未能与爱人相见的鼠妹也在众人的安慰和保护中走去。这大概是余华老师在写遍苦难后的“良心发现”,想带给读者最后的、仅剩的美好幻想吧。毕竟一切美好的基础居然都是在这里——无墓之人的死无葬身之地。
读完通篇,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轻描淡写着的世事残忍令人唏嘘。《第七天》的意义不仅在于揭示苦难的死,更在于让人看到,饱受苦难的人们还可以怎样希冀地活。灾难面前不改良善,绝境之中留有希望,身处泥潭不被污染。生活无常,世事讽刺,但仍然可以戏谑着生活的苦难,在黑暗中照出一条路,依然坚定地向前,何必问明朝。
阳光洒下,照亮了每个角落,也照亮了这里。又是一天清晨,今天是第七天了。这些经历一生苦难的人们再次起身,他们彼此搀扶着,说笑着,走在阳光下,走在爱人旁,走向无墓之人的归宿,走向希望,也走向消亡。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3
《第七天》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是不单调,甚至有了些想向复调靠拢的意味。
余华仍然一如既往地书写苦难,一如既往地不给任何一个角色好下场,一如既往地把裹满寒风的针插进骨缝里意图冷掉观者的暖心肠。
只是这次,他已经不再那么直白且袒露了,克制之余,犹显冷酷和露骨。
本次最吸引我的,并不是那个突然就火了的“门铃响了”,而是书末的最后一句话,“这里是,死无葬身之地。”
本书以死于非命的杨飞在鬼魅徘徊的阴界七日为起笔支点,余华精心编织了一副众生苦难相,这些人死无葬身之地,却因为没有墓碑而得到了永生,无人立墓的原因并非是世间再无牵挂,而是那些碎石走沙,早已覆灭记忆的新鲜,而鬼魂们还穷穷等待,没有一秒的目光给了那上路的选择。
更进一步的是,这些群像在余华笔下,被写做了生活中的'小漩涡、心头的无底洞。这些人都是社会底层的的草根群体,是其余的人看都不看一眼径直略过的模糊人影无法得到社会关怀,仿佛所有的门都在他们鼻子前干脆地被合上了。
本书并不长,但是在其中却影射了很多社会现实问题,在这里我并不展开,或许是因为详细写写就不能发上来了吧……
然而我可以说的是,本书可以看到很多人文思考和生命追问,在书页之间流转的并不是对生的不甘,而是对生的坦然,对过去的包容,对万事的妥协和抗争。这些组成起来才是人活着的状态,无论身份差别,都有自己的生活频率和方式。就像,空气是大家所共用的,而人生的起落也是大家所共同颠簸过的。
那些没有墓碑的白骨们,在一个世外乐园中消磨着他们早已没有概念了的时间。其中有一个人说了类似这样的话,“没有墓碑的我们才得到了永生。”
这和很多很多的电影设定并不一样,因为后者往往偏向于没有人记得就会彻底消失的情节。纵然我更喜欢具有童谣风格的电影设定,但是并不代表我不能够理解本书中的情节。
现实生活太过残忍,我们需要梦境来填补生命的余缺。
现实生活太过磨难,我们需要美好来采撷自由。
白骨踩在柔软的草坪上感受着大太阳,他们在这里可以假装,因为假装带来的是再自然不过的快乐;他们可以享受着自己的骨头上长出花朵和彩虹,因为这里无拘无束,仿佛可以忘记所有情绪,静静把自己刻入当下——
他们的欢笑可以愚弄死亡和时间。
这里是哪里呢?
这里要引用整本书文末的那句话——欢迎来到“死无葬身之地”。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4
余华作品不是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与语言优美词藻华丽的其他作家相比,我更钟爱的是文字中透露着黑暗的余华。
童话是留给小孩子看的,成熟的人或许更适合风雨后的返璞归真。于笔者而言,这社会上的荒谬事件数不胜数,每每看到手机上的推送,都不忍打开。这大概是源于内心那颗最纯正的心,封存已久。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捧着它。直至如今,这社会的真面目在一个又一个荒谬后被揭露被戳穿,浑浑噩噩过了十六年,如今顶着“中国青年”的称号,被迫接受现实。
我问她:“这是什么地方?”
她说:“这里叫死无葬身之地。”
在这里,墓地可有可无,自由最重要;在尘世,尊严可有可无,利益最重要。活时将自由禁锢,死后尽全力挽回,为何要这样欺瞒自己?难道你想过这样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吗?
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此书集荒唐、暗黑、腐朽于一体。社会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呢?大多数读者都会对此感到质疑。兴许是在社会上大肆宣扬正义的大背景下,人们对黑暗的理解已模糊不清,但笔者想表达的是,一个社会是否真正和谐美好,看得不仅仅是治安不仅仅是宣传工作是否到位,还要看人们的内心。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社会上“在外女学生被奸和杀”“北大学子弑母”等事件层出不穷,面对诸如此类的新闻,相信大部分人都是轻轻划过罢了,可是又有谁真正的关心在乎过呢?想必都是人类的内心在作秀。
“我想涂去一切不幸/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顾城的短短几句诗,诉说出许多人的心声,我想,我们都是任性的孩子。
我们都是第一次来到这世上,没有人知道死后的世界会是怎样,也鲜有人为自由而活发声。都说人生而平等,我们力所能及的便是善良与真心。“有时候,人类的美德可以终结悲剧”在这喧嚣的尘世间,若人人都能对其抱以真心,太阳的力量或许会更大些。
董卿说:“其实当我们有一天,在回忆过往遇到的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如果我们能够想起来的更多的是一份单纯、友好和善良,这就是我们的幸运。”黑暗中的曙光,是由千千万万个我们,发自内心的善良组成的,每个人都在经历着他人不知的战斗,请心存善意,直至永远。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5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习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平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习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杀人者又因杀人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6
最近,我看了《第七天》这本书,非常的让我有省思。
《第七天》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第七天》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恨,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第七天》不长,内容比较充实。语言没有想象的精彩,但故事结构很通达。一个比较大的不足,就是情感力度有点欠缺,实际上书中也写出了雨雪交加的浓雾及各个人物看似平淡实则悲惨的人生,但是总感觉这种“悲剧感”“无力感”应该更深入才是。不然就有些平淡。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7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而死的、有卖掉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8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主人公是一个死去叫杨飞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这本书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有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用一周的时间读完《第七天》,没有欣喜,也没有失望。余华是我很欣赏的作家,我对《活着》读了许多遍。在七天里,我看到余华对这个社会的愤怒和无奈,看到文字的张力,看到了余华的荒诞和绝望。一个幽灵告诉你他的的故事。一个幽灵和许多幽灵在游荡,因为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9
余华的《第七天》是一部催人泪下,引人深思的长篇小说。从人过世以后的角度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揭示了社会的残酷和世间悲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无情与贪婪。在这样的世界里,亲情和友情是我们生活里唯一存在的依靠。余华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故事的主人公,杨飞在死后的七天里每天都遇到不同和他一样在生活底层的人们,时时刻刻有人遭遇不同的事故导致死亡,来到了死无葬身之地。这里聚集着没钱买墓地的亡灵们,他们都存留着遗憾和生前的后悔,不过终究可以在这里获得他们所渴望的安宁,并与之前死去的家人、朋友们相汇直到在世的家人有钱帮助买墓地。
我对这本书的感触特别深,被爱感动的同时也为世间的不平等和残酷而感到恼怒。第一天,杨飞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带上预约号前往了殡仪馆。殡仪馆里竟然还分成了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余华展示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有钱人都趾高气扬的走向进口焚尸库,拥有着价值连城的墓地,且能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然而普通人静静的等侯着,走向国产的焚库炉。杨飞就是这样的普通人,并没有墓地,不知去何方。余华运用讽刺的方式展现了现实社会中其实也是如此。第二天,他回忆了自己过去的婚姻。上流社会的李青死心塌地的跟在他的身边两年多,之后她却厌倦了平凡、清平的生活,为一个海归博士而跟他离了婚。后来李青第二次的婚后生活过的极其不幸福,结果自杀了。人们总是会被金钱所迷惑、对自己生活感到不满,贪婪的追求更多,然而最后变得一无所有。杨飞和李青的爱情被现实所隔绝,但是两人之间的挂念和爱一直存在着。第三天,杨飞讲述了自己的出身。出生时, 从厕所洞里掉落到了火车铁轨上,被杨金彪即时发现并辛苦拉扯长大。他年幼在杨金彪的细心呵护下茁壮成长。在阅读这一章节时,我被他们的父子情深深地感动了,使我热泪盈眶。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他把自己的一身都献给了杨飞!在工地工作时还把他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喂杨飞喝;为了照顾好他终身未娶;毫不犹豫地支持着他的工作事业;得了不治之症离家出走为了不拖累他。亲情和友情在冰冷的世界上留下了人性的温暖,但世间的悲剧却连续不断。在之后的四、五、六、七天里,杨飞在一路上聆听了许多亡灵的故事。有二十七个婴儿被丢入河中;鼠妹因男友买假iPhone给她而跳楼自杀;男友为她买墓地而卖掉肾。
小说故事情节非常激动人心,采用倒叙的手法给我了残酷和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批判了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余华在揭示世界上的种种问题的同时不忘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让我觉得在绝望中存在着希望。在享受阅读这本小说时,我也更加认知到了现实社会中的争论。余华关注了当下的现实生活,描绘了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并引伸出了人的存在和生命价值等问题的多个答案。可是在控诉社会上各种问题的同时,作者没有解释产生这些悲剧背后的原因,使我产生了一些对故事的`疑问。这个小说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对人物形象没有特别的深入。余华只勾画出了人物的外貌形象,并没有深层次的讲述他们的人物变化和细节描写。这样缺少说服力,使我感觉他们是因为情节的需要而虚构出来的。但是小说情节和内容还是让我看的津津有味、陷入其中,让我开始思考现实中和书里世界的不同和相似度。
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感觉是被书中的世界和杨飞遇到的各种遭遇所震撼了。这本小说引人入深、扣人心弦,使我看的特别快。我极力推荐余华的这本小说。文章的语言十分简练朴实,通俗易懂;内容引人思考,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故事让人惊叹、不由自主的思考起现实社会!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10
提及余华的作品,脑海中浮现的字总是现实与苦难。在《第七天》这本书中的,书中的人物是我,也是你。这本书阅读结束带来的感受,不是读完一本书后的喜悦,而是沉重,是人物的命运影射到自身时对现实、对人生真切的无力感。
余华老师在《第七天》这本书中,主人公杨飞死后,用七天的时间回顾他四十一年的'生命过往,回顾他生前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看到了这个世界的黑暗,死无葬身之地反而成了他灵魂的收容所,他最终也欣然接受这最后的皈依。我阅读时一直在好奇,死无葬身之地的草,河流,小鸟,花朵,树木是从哪里来的?最后才突然领悟,不是人类才能死亡,自然界的一切也都会死亡,一群无所依的生灵会聚到一起,就是另一个完整的世界。大作家笔下没有一丝多余的话,这本书采用“契诃夫之枪”的创作技巧,以杨飞死亡前后的追溯为主线,带出很多小故事,并且在前文都留下了很好的伏笔。一个个人物都在“永生的世界”里相聚,并一一道出事情的原委。
无疑,《第七天》展现了余华作为一个“先锋作家”娴熟的小说叙述才能,融现代主义艺术手法和现实主义创作精神为一炉,汲取中西文化之养料,通过强化情境叙述、运用“多声部”叙述和言简义丰的审美风格,使得作品所营构的“生前”与“死后”两个世界互为镜像,引领读者对人生之荒诞悲剧予以哲学反思。而小说中的虚构与真实水乳交融、不可分割,既具有较大的艺术美感,又使其“异化”主旨得以呈现,通过对现实苦难的全景式俯瞰与巧妙呈现体现了“真正艺术家的勇气”,达到了真实性、倾向性、艺术性的完美融合。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11
“那是什么地方?”“死无葬身之地。”—题记
合上书,淡淡的月光穿过了云翳,躲着人群,洒在了纯黑的封皮上,“第七天”三个字闪着微微荧光,像是那浩渺群星。我抬头望向远处江边的点点灯火,仍沉浸于那曲折离奇的故事中。
这是个玄乎又现实的故事,却几度令人哽咽失声。主角杨飞离世后,放弃了到殡仪馆火化,魂魄在空虚混沌的城市中游走,意外地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短暂相聚片刻后再度分别,杨飞继续游荡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又见到了自己的出生情境,走进了那生前记忆。他重观了一遍自己的一生,杨金彪、李月珍、亲生父母、郝强生、还有鼠妹伍超等等诸人,冷漠或温暖,熟悉或漠生者,都像粒粒石子般在生命的潭水中激起了点点涟漪,或大或小,或轻或重。最后的最后,杨飞在鼠妹的带领来到另一个世界——死无葬身之地,这里人人平等,美好清澈。“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杨飞就此有了归宿。故事合上了帷幕。
一个复杂又简单,温暖又冷漠的故事往往令人回味悠久。全书中最令我嗟叹的便是杨金彪与杨飞之间那份父子之情。杨飞是杨金彪捡来的孩子,但就是为了这样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杨金彪为其放弃了一切,活着的时候,他为了照顾杨飞,放弃了两情相悦的姑娘,而选择继续陪着“儿子”长大。他爱杨飞,但却在杨飞生母找到他恳求把儿子归还她时,他选择了同意。因为他知道,自己能给杨飞的仅仅只有温饱,而杨飞的生父母却是北方的两位官员,能给予自己的儿子更好的物质条件。而在杨金彪逝世之后,他的魂魄选择了在殡仪馆工作,只为了能再见到自己的儿子一面,十年,二十年,五十年……
我想,这便是爱吧。是无言又深沉的爱。杨金彪与杨飞互相依偎取暖,给予彼此真心,也许日子很苦,精打细算间忙忙碌碌度过岁岁又年年,两个幸运又不幸的父子平平淡淡地过着自己的生活,纵有生老病死,纵有事态炎凉,然,得一份真心,抵世间疾苦。“这温吞世俗人间烟火,只有你是我的江河湖泊。”杨金彪,这个没有钱没有文化没有固定住所的“三无”男人,却拥有着那高高在上自以为是上层官员没有的东西——真心。说来可笑,真心这东西,在余华的'书中鲜少才能见到。从殡仪馆火化的三六九等到二十七个生命被医生称为“医疗垃圾”,从李月珍的超度都分国产与进口到她的遗体失踪而医院拿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搪塞,我清晰的看见了余华笔下那些医生等人胸膛中跳动的不是心,而是被腐朽填满的空壳,流淌的并非鲜血而是粘稠的灰黄液体。而杨金彪这个朴实忠厚的父亲,却真正拥有着心。
活着的人不一定活着,死了的人也不一定死了。
那些活着的人或许行同傀儡,那些死了的或许仍旧鲜活。我想,这种境况在过去,亦在现在。也许世态污秽,也许人情寒凉,但不管怎样,都要努力成为一个像星星一样的人,干净透澈。
要站在有光的地方啊,有云淡风轻,有微微晨光,雨水沾过树叶透着湿润的光泽,长街灯火点点车辆川流不息,挨家挨户的人渐渐进入梦乡。心间爱的力量奔腾不息,流淌着,向着光闪耀。
我们都活着,活在清风明月的当下。晴天、阴天、太阳、月亮、黑色、白色,期待初春第一朵早樱,期待仲夏第一缕晚风,期待深秋第一声雁鸣,期待冬日第一抹洁白。
《第七天》中死无葬身之地是人死后的归宿,是平等的乌托邦,是温暖的依靠处,但,却别忘了忽视一点,那是些死了的人。纵然那儿有鸟语花香,有汩汩清泉,有暖阳明月,可他们却再无法回到活着的时候,无法和所爱的亲人拥抱,无法享受阳光的沐浴。
来人间一趟,不努力把每天过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怎么行。
“得以份真心,抵世间疾苦。我们都活着,活在明媚似阳光的当下。”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12
昨天晚上一口气读完了《第七天》。看完了心里有点憋得慌。
想知道一本小说讲什么,不能不了解作者。余华祖籍山东,浙江长大,做过牙医,后弃医从文,北京生活过十几年。擅长构建奇异、怪诞的框架。但他认为这是极力接近真实。
《第七天》也是他构建的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亡者的。里面有人们生前的回忆,有墓地者得安息,无墓地者可以永生。有点类似墨西哥电影《寻梦环游记》里亡灵的世界。里面的情节也很紧凑,每个故事靠着巧合的`时间串联起来,不至于太突兀,但是连起来看又让人觉得悲凉。
前天十月初一,约等于北方人的清明节。这一天里,人们会到逝去亲人的坟头画个圈,烧些纸钱,让亲人在另一个世界过的好些,也希望亲人能保佑这个世界的人生活顺利些。
下班的时候,看见十字路口,好多人都在烧纸钱。大约是新北京人吧,老家的坟头太远,回不去,只好在路口烧些钱,表达一下思念。
读《第七天》初一有感 13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平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呻吟,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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