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疯羊血顶儿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碰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始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疯狂报复。最后,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候抛弃了它,用血顶儿的牺牲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非常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出生入死,可为什么羊群却抛弃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自相残杀,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小羊们盲目模仿,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而且,后来因为血顶儿几次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指责。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单枪匹马的它,角再锋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毕竟,一只是羊,而另一只是狼呀。羊群把希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团结,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主义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懦弱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斗,可哪一次,除了爱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蠢而懦弱的盘羊群,如果它们能团结一心,能坚信、帮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犯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尝没有这种人,这种团体呢。依靠一个人来盈利,却不给他帮助,不团结,稍有错误就大加指责。社会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前进,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不被外敌所侵犯。
我想,血顶儿最后虽然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成仇,但它的那种精神肯定能一直留在羊群里。也许,在某一天,头羊能醒悟到它的那种精神,团结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2
《疯羊血顶儿》是一本励志精神的小说,讲了血顶儿这只盘羊为他自己的母亲报仇的事。
这本书讲了血顶儿的母亲猴戏在生下血顶儿之后,为了保护血顶儿,被黑母狼给吃了,血落到了血顶儿的头上,所以起名为血顶儿。
血顶儿为了给自己的母亲报仇,把自己的角从开始发育开始,就把角插在点击石里,慢慢地,慢慢地,血顶儿的角不像其它盘那样盘起来,而长成了直的,还十分尖锐。一次,盘羊群去觅食,血顶儿把黑母狼斗败,因为黑母狼怀上了小狼。第二次,盘羊群刚好又遇到了三只黑母狼的小狼,血顶儿立马冲上去踩死了一只,又用羊角刺死了两只羊群立马向血顶儿欢呼,黑母狼发现了,每次都躲着血
顶儿,去把羊群赶尽杀绝。最后,羊群走了,血顶儿被背叛了,于是也被黑母狼咬死了。
血顶儿为了给母亲报仇,也不怕别人把它看成疯羊。不管别人怎么看你,只要你自己觉得好就行,《疯羊血顶儿》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精神。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3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自己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断练习本领,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它开始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怒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虽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他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地方,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自己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伟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吧!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4
《疯羊血顶儿》这篇长篇小说可能很多人都读过,它出自中国动物小说家沈石溪之笔,主要写了一头公盘羊血顶儿因为刚出生时亲眼目睹母亲被狼杀害而寻找机会报杀母之仇的故事。虽然,它的复仇计划还是失败了;虽然,它最后葬身狼腹,但是,它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屠杀,这是多么伟大啊!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大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虽然血顶儿一直被盘羊们视为疯子,可它却对盘羊们的看法不理不睬,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大无畏的冒险精神!
我最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是“个人的前途自己选择,个人的命运自己掌握”这句话。因为这句话告诉我,人人的命运都是平等的,人人都有可能创造自己的光辉人生,也应验了另外一句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所以,只要努力,人人都有可能成才。
我将永远铭记这个包含了大无畏冒险精神的名字——血顶儿。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5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的是一只叫“血顶儿”的盘羊刚出生就目睹了母亲为救它而被一只狼杀死的血腥场面,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一反盘羊的角盘得弯越多越美的天性,把自己的还未长成的角塞进被闪电劈开的石缝里生长,在石头上磨砺,它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给惨死的妈妈复仇,它的做法遭到了几乎整个羊群的讥笑。嘲讽,大家都认为它的想法不可思议,大家都认为它疯了,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事,被吃掉是自己倒霉,那里还有羊找狼报仇的道理,简直是疯了。可“血顶儿”不管大家怎么说,一直坚持不懈把角磨的尖尖的锋利,在和母狼几次交锋后,终于,在最后一次把母狼逼到绝崖,而“血顶儿”也累的睡了过去,可羊群却在它睡觉时抛弃了独特的“血顶儿”无声地走了,以致“血顶儿”被母狼咬死。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血顶儿”为了给母亲报仇,它的精神值得赞扬,如果它能改变羊群的观念,得到羊群的支持,结果肯定不是这样。而凭一只羊的能力,想要强行改变大自然弱肉强食的规律,那是要付出血的代价。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6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的是有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把头上的弯角別成了直的,跟母狼打斗,把母狼的小狼崽踩死、刺死,等疯狂的举动,让羊群不得不离开它,但是有一头名叫金蔷薇的母羊对它不离不弃,最后随它死去的故事。
看了《疯羊血顶儿》,真是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认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搏斗,分明就是鸡蛋碰石头嘛!但是,往后看的时候,我却觉得奥古斯盘羊,对血顶儿不公平。血顶儿为给妈妈报仇,就把头上的两个角弄直,为了刺死母狼,去跟母狼打斗,却遭到羊群的歧视,都不理血顶儿。读到这里,我不知道血顶儿有什么错心里暗暗难受。而看到那些小羊盲目的效仿血顶儿,引发了“内部战争”,罪名却是落在血顶儿头上,我心里变更难受了……
故事的结局有些凄惨,血顶儿、金蔷薇双双死亡。但是它们的后代,身上流淌血顶儿和金蔷薇血的.两只小羊,还在世上。虽然不知道这是否是真实的故事,但是,我相信盘羊群里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我更相信会有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的。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里的这件事,永远深深的印在我心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7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妈的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已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妈的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书,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牺牲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习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习,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我操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8
——大自然中的食物链我在暑假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我带着好奇打开了这本书,急迫地想知道这里面说了什么。由于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
因此,它的性格古怪,连行为也古怪——作为衡量奥古斯盘群羊中的一只公羊是否出色,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谁也没想过要去改变形状。可血顶儿却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把黑母狼消灭。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群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
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羊都变不了的。”生活没有细细的框条,它只有硕大的轨道,你当然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却不能改变生活。还有食物链,羊在狼的下端,自然而然地成为它的食物,我们人不也吃鸡吃鸭吗?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到:“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更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不是吗? 再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 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小说终归是小说,结局总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过《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9
初二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转眼间又到了寒假。我重新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体现人生哲理。
翻开书页,见到熟悉的字眼,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分娩了,分娩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此,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名字“血顶儿”。每当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景便会浮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记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当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锋利无比,准备随时与恶狼决斗。
血顶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盼来了这一天,与仇人决斗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经过一番打斗,恶狼占了上风。血顶儿又使用计谋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上风,最后把恶狼打倒了。防止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比悲痛。为血顶儿惋惜,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重新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体会。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0
它是一头疯羊,一出生便目睹了狼吃羊的血腥场面。它名为血顶儿,它是否能违背自然规律,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习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1
这本书主要写一头盘羊,自幼就把羊角扳直,相与狼搏杀,替母狼猴戏复仇,就在它即将成功时,羊群抛弃了它,始得它变成了狼的食物。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改变不了的。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
其实,血顶儿之所以想杀死黑母狼,完全是因为“铸定式记忆”,在它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眼就是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吃的场面,所不同的是,他还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雨酷烈,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的懦弱,还看到了虚弱无助的母亲为救它而甘愿葬身于狼腹!
是的,羊是动物界被捕的对象,为母复仇,好想貌似是件光荣的事,但是羊不可能打败狼,这是从以前就是这样的,任何羊都是被捕对象,怎么能违反呢?但是后来,它屡屡战胜狼,成为羊族的英雄,我也不禁为它战胜狼而感到兴奋!它成功了!它打败狼了!它能保卫羊群了!
但,书中的头羊(羊的首领)依旧认为它是头疯羊:血顶儿怎么能违反自然规律呢?这是偶然,羊始终是狼的食物,狼吃一只羊,羊生下许多小羊,这是自然规律!它相信这种情况不久后就会消失。
本来是可以除掉黑母狼的,可由于头羊的干涉,让血顶儿葬身狼腹!!血顶儿的目的只是为了报仇雪恨,它可以同黑母狼一起跌进悬崖,让羊群的死神消失。可,头羊不能信它,决定抛弃血顶儿,害怕狼,害怕血顶儿除不了它,继而狼的疯狂报复!!
我讨厌头羊绕花鼎,血顶儿明明可以除掉狼却在关键时刻抛弃血顶儿它!它没有了对血顶儿的信任,没有对血顶儿的了解,只有对黑母狼的恐惧!!它为了逃离,利用母羊金蔷薇的母性与同情,让金蔷薇与羊群逃离并不提醒血顶儿!
来读一读吧,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起伏,扣人心弦,建议你也去了解了解!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2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想想血顶儿,再看看自己,我真觉得自己很没用。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要学会自强自立,可总是等不到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就放弃了。现在我是时候该努力、奋斗了,真正变成一个自强自立的人。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3
血顶儿刚出生时就看见母羊猴戏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羊猴戏为了救他,把自己的血喷在了它的头上。它为了替母报仇,于是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中,不断练本领,终于磨出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长大后他为了给母亲报仇,他用他的角顶死了黑母狼的两只小狼崽。黑母狼愤怒了,血顶儿被黑母狼咬下了脑袋,此时金蔷薇为了他的孩子,活了下来,但当孩子出生没多久后,她也跳下了悬崖,追随血顶儿而去,从此盘羊的世界又恢复了往日狼吃羊的时代。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孩子往前冲的。血顶儿猴戏的死去,从小就被人隔离、讨厌,没有一只羊去关心、爱护他,更没有好好地去引导他,尽管他们知道羊被狼吃是自然规律,可是没有一个人区告诉过他,只有当他傻傻地与狼搏斗。从血顶儿的例子中,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我们人类本身,有时你给人多一点关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误入歧途的人了!
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也读到了什么是人类社会所必须知道的真谛!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4
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牺牲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上了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安拉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遭到报复,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犯罪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习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