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精选12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
星期五,我读完了一本书——《偷莎士比亚的贼》。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顿时起了好奇心:咦?这图上的人是谁?他东张西望地,是想偷东西吗?莎士比亚是一个人呀,为什么会被偷了呢?这一连串的问题使我翻开了这本书。
看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原来这所谓图上的人,指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仔仔。仔仔没有父母,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有一手速记的本领。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本。所以,必须很小心地上锁并由专门的人保管。仔仔的新主人是一个残暴、可怕的人,他指派仔仔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用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应为仔仔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没想到这时剧院突然着火了。一系列阴错阳差的事情发生后,仔仔竟然成了剧团的一员,与莎士比亚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女王的接见。
这部小说让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那个古老而又充满激情的英国。让我体会到了仔仔的`勇敢,巴先生的邪恶,阿敏先生的善良和莎士比亚的幽默。它让我明白了:友谊,能帮助许多人。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永远无所谓恐惧。”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友谊之桥吧!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2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3
今天,我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读完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部富有冒险精神的书,它让我受益满匪浅,深有感触。
主人公仔仔是个在儿院长孤在的小孩,一次得然的机会,他来到白医生家学会了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可后来白医生以下个金币的价格把仔仔卖给了黑衣人法肯纳,他命令仔仔去偷剧本《哈姆雷特》,仔仔不能抵抗,只得溜进剧院偷偷记下剧本,没想到剧院失火了,仔仔也因此成为了剧院演员,最后勇敢和友谊让仔仔打败了法肯纳。仔仔的.勇敢让我惊讶。当他的主人命令他到包厢后方的帘子抄剧本时,那种连一点点风吹草动都能把他吓得半死的感觉是多么痛苦!可仔仔没有吓得要拼命逃跑,他是淡定地面对现实,拼命抄剧本。虽然这样做是不对的,可以又有什么办法呢?
居里安是个女孩子,她的真名叫朱丽亚,她的梦想是当演员,但当时美国是不允许女孩子当演员的,她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假扮男孩。她对梦想的执着,让我羞愧。
想想自己,扪心自问。仔仔的勇敢与我比真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集市买包盐,我磨蹭半天,还是不敢踏出家门半步。朱丽亚对梦想的追求也让我佩服。记得那一次,我迷上了钢琴,看到钢琴老师优雅地跳动手指,我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学钢琴,可后来因为功课多压力大,我便无心学琴了,当我看到了朱丽亚的执着后,我便继续了我的钢琴路。
勇敢点吧,前途会为你铺满追求梦想的鲜花。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4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习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5
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之后,觉得仔仔很可怜,不过,仔仔是好人老天一定不会亏待他的,果然,仔仔最后和剧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一天,一个黑衣人买下了仔仔,之后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当仔仔抄完剧本之后,剧院忽然着火了,在火灾中仔仔不小心把剧本弄丢了。之后,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仔仔又碰见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觉得仔仔非常可怜。我们相对他的生活来说,幸福多了。我们的父母每天都照顾着我们,每天吃喝玩乐,不愁吃穿,父母还时刻关心我们的想法,简直是太幸福啦!
不过,仔仔最后成了一名演员,受人尊重,也是他的福气。而巴希蒙先生最后因为偷窃死于阿敏先生的剑下。最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6
我知道,看到这个书名时,你的心里会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别急嘛,一本书,要慢慢品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没学过这套速记的人一定看不懂)。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根本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仔仔以“想成为一个戏剧演员”的谎言,成功的瞒住了所有人。可是仔仔还能完成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吗?他的人生会因为这次特殊的经历而有所改变吗?
这本书得到了大众的青睐,有的`人说:“无论读者是不是“莎士比亚迷”,本书快节奏的故事都能够使他们仿佛置身于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环球剧院中,目睹着故事的发生。”有的人又说:“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昌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时代。”多么美的称赞啊!
这本《偷莎士比亚的贼》荣获199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最佳青少年读物奖,还是国际大奖小说呢!所以,你要是喜欢上了它,可不要吃惊哦!问它值多少钱?十八元,便宜吧!哎呀,犹豫什么?快快动身!没货啦!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7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中的好词好句多的不甚枚举,值得我们学习,另外,文中的主人公的生活变化也确实很大,主人公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生活相当困苦,在这样的状况下,他期盼生活有所改善,而实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美好顺利,不过,几度坎坷之后终于见彩虹,他终于在剧院感受到了友情,真诚,明白了“家”的意义。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仔仔的命运更是跌宕起伏,我们在读的过程中,一直在为仔仔担心。
读了本书,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仔细想想,仔仔在孤儿院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家庭来领养他们,孤儿院的每个孩子也都渴望。终于他的梦想成真了。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事实呢,它的主人白医生只是为了把他培养成速记的“机器”,把他轻易的`卖给了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后面的生活更糟。后来,他的新主人巴先生让他利用速记本领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了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作者的构思巧妙,匠心独具,语言丰富,确实值得我们多读几遍。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8
前几天,姐姐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偷莎士比亚的贼》。我一听到名字就特别好奇,莎士比亚不是个人吗?怎么偷呢?为什么叫“偷莎士比亚的贼”呢?
这本书的内容是:十四岁的仔仔没有双亲,在孤儿院长大。有一天,他被白医生买回了家做了徒儿,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后来,仔仔又被巴先生买走了,巴先生让仔仔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记录下剧团表演《哈姆雷特》时中说的每一句话,在交给巴先生。可是一场火灾把剧本给丢了,之后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剧院留下来做学徒,可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最终没有偷走剧本。可黑衣人法肯纳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中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仔仔也成为了剧团中的一名演员。
这本书写出了人的善与恶,美与丑,写出了仔仔的勇敢、聪明,巴先生的邪恶、卑鄙,阿敏先生的善良、勇敢和莎士比亚先生的热情、幽默。仔仔剧团里的山德、居里安成为了好朋友,并在他们无私的帮助下,实现了梦想,成为了真正的演员。这让我明白了:友谊,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人靠他实现了梦想,有些人靠他完成了心愿,俄国诗人普希金也说过“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什么都不能代替亲密的友谊。”法国著名的文学家罗曼·罗兰也说过“有了朋友,生命才显出它全部的价值。”
我们不能没有朋友,朋友是我们最亲密的人。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9
在校讯通第九届书香班级中获得了金牌阅读天使,校讯通的叔叔阿姨送给了我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一本书。拿到书,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书中的.仔仔和朱丽安的友谊让我 敬佩,值得我学习。——书的主人公仔仔出生在英国伦敦北边的约克都,他从小父母双亡,生活在孤儿院,后被白医生接走当学徒。接着因为仔仔练就了一手速记的好本领,被法肯纳(巴先生,巴希蒙)用十个金币领走,奉命去用速记的方法“偷”伦敦环球剧院的剧本《哈姆雷特》,结果因为一场大火仔仔无意中加入了环球剧院。在剧院里,仔仔结识了居里安(朱丽亚)、尼克、山德等同伴,通过相处他明白了友谊二字的含义,决心改邪归正。最后尼克偷走剧本,仔仔和阿敏先生去追,法肯纳(巴希蒙——巴先生)与阿敏先生决斗,阿敏先生获得胜利,法肯纳因此丧命,仔仔才得知法肯纳和巴先生是同一人,仔仔抢回了剧本……结局是美好的,朱丽亚为了实现演员梦去了法国;仔仔成为真正的演员;剧本保住了,仔仔也终于明白了“家”的意义……
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是很珍贵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梦想也是最强大的,即便命运总在有意无意的捣乱、设置障碍,但是,有梦想,你的生活就不会停止,因为梦想比命运强大,只要你不放弃,梦想就会成为现实!
还有一个更感悟深刻的是:家——永远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家让我们温暖,让我们成长!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0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1
《偷莎士比亚的贼》是一本以英国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读它就像读一出戏剧,十分精彩。
主人公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是他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那时的英国,剧本只有一部,必须由专人看守。仔仔的主人派他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以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在主人的残暴下,仔仔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可这时突然着火了!正是因为这个机会,仔仔阴差阳错地进入了钱伯伦公爵剧团这个大家庭。大家对仔仔非常友好,经常帮助他,仔仔也在这里明白了很多:诚实、信任、忠心及友情,他还明白了家的意义。可是,仔仔生活得并不快乐,因为他的主人法肯纳会要了他的命。终于有一天,法肯纳把叛徒尼克带来,偷走了剧本,伤了仔仔。仔仔和众人紧紧追赶,最后,阿敏先生杀死了武艺高强的法肯纳,抢回了剧本,仔仔也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大家原谅了他,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大家庭嘛!
在故事中,人物内心复杂,与《哈姆雷特》十分相似,让人好像身临其境。书中的角色非常丰富,有勇敢的仔仔、卑鄙的法肯纳、包容的阿敏先生、热情幽默的莎士比亚等等,让我体会到了人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一个个角色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感情丰富,为我们演绎出一部不亚于《哈姆雷疼》的精彩戏剧。
读了这本书,我们既能了解一些英国的知识,还能认识一个全新的莎士比亚,真是一举两得啊!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12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初看书名就觉得奇怪,偷莎士比亚的贼是谁?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偷走呢?为什么要偷莎士比亚?小偷偷成了吗?捉到贼了吗?……一箩筐的疑问。《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友谊的力量。
《偷莎士比亚的贼》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仔仔,是个14岁的男孩,他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在他7岁时被白提摩医生收养。出人意料的是,白医生竟然教他读书、写字,并且还教他一种简写文字,可以很快把别人说的话记下来。到仔仔15岁时,他又被白医生卖给了一个黑衣人,黑衣人让仔仔去环球剧院看演出,并让他以速记的方法几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他成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亲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真名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明白了什么是友情,仔仔也明白了他主人的真面目——一个小偷剧团的老板,无恶不作。仔仔终于浪子回头,做了一个真正的演员,与莎士比亚先生同台演出,并受到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接见……
幽默的莎士比亚先生说过:“美德是勇敢的,为善无所畏惧”,也正是因为有了友谊,仔仔和他的伙伴们才能战胜狡猾的法肯纳,读完这本输书,我明白了“家庭”的意义,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人与人之间建起一座坚固的友谊之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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