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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与不见》读后感
《见与不见》这首诗,最近流传很广。它借助诗的表达方式,传达一种宗教的理念。不可谓不深透。佛如无物,一切皆空,不因爱恨而改变,不离不弃,不远不近,这本是一种哲学上的沉思与领悟。
佛学,本属哲学流派。信仰这种理念的人们将之宗教化,佛学就变成了佛教。佛教僧侣,逐渐远离尘世,冥思静想,参佛悟道,终因曲高和寡,而从者非众。世井信徒,眼中有佛像,而心中无哲学;或视佛为贪官,进香献礼,以图私利。却未想,佛若为神,怎能偏公正之理念而私一已之欲望?
佛与民之沟通,不够日常化和平民化,所以,常感佛教更注重出世之脱俗,难当组织社会之大任。试想佛教入我中华,何止百年,但论其下,未能改良民俗;论其上,未能永固国体。人民不能相互关爱,官民更是难以相互包容。所以,本土宗教包括佛教在内,作为社会控制的辅助手段而言,并未起到很好的作用。
中国确实需要一支好的宗教,让官府与民众都有所敬畏,有所节制。有了共同的.尺度和信仰,才会有稳定的期待与盼望,否则,国无宁日,民无宁日。
大众之宗教,树大众之信仰。一心思,一行为,一句话,一段情……皆可由信仰而指引而约束。法治国家,并非全靠“以法治国”,法律、宗教、教育、社团、自治……等等,应该彼此协作,共补缺漏,一起担负组织社会之责任,不能偏废一端。
中国,是大国。地有数十省,民有十几亿。地,有不同之风貌;民,有不同之风俗。执政者,不是神,未必具有通天经地之才能,欲以一已之理念,甚或一党之说教,一统江湖,实非易事。又或欲以全能之政府,面面俱到,事无具细,驭国如家,驭民如子,国之领袖,岂如神明!所以,治大国之策,必须使领导者管好少数非管不可之事,而放绝大部分权力于省市,省市必放绝大权力于社团。国家机器为保护公民自由而存在,自应尊重公民之自由。管得过多,一方面是对自由之侵犯,另一方面因才能精力所限,不可能管好。所以,要想管好,必须管少。否则,专断难除,腐朽丛生,民间反抗之风日紧,社会动荡不稳,实为自然之因果。稳定和谐云云,只是万事安宁之表象,之结果,而非手段,可欲而不可求。
善良的宗教,能弥补国家权力之不足。法律管住人之行为下限,使社会容忍的极限得以明示;信仰树起道德的标杆,让暴民安静,让俗世之品位提升,再兼以开放之教育,使人民有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国家昌盛繁荣,又有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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