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区长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
粮食安全区长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
区粮安办:
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落实粮食安全质量监管责任,按照20x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县长主体责任责任书要求,结合工商职能职责,我局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粮食安全工作,全面完成了粮食安全区长主体责任制工作任务。
一、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溪区工商局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场监督管理股,由一名同志负责资料收集上报。年初制定了粮食工作计划,确保粮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年中岗位调整后,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
(二)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1、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我局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粮食经营户粮食收购资格核查。
2、加强对粮食交易行为监管。20xx年我局在节前和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了粮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对全区粮食经营户的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检查粮食经营企业台帐,对无证收购、囤积居奇、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
(三)加强收购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配合粮食部门督促企业建立粮食收购、库存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二是配合粮食部门加强对流通领域粮食质量的监管,对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坚决禁止流入口粮市场;三是配合粮食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是否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确保库存粮食质量安全。
(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加强与粮食、财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信息资源共享,部门联动协调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好我区粮食市场秩序。
二、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自评情况
我局在20xx年度粮食安全工作中,有力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好粮食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粮食市场交易行为监管,落实粮食安全质量监管责任,深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力促我区粮食市场安全,全面完成我区粮食安全区长主体责任制工作任务。
三、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收购粮食的经营户同时又在从事农资经营,往往把农资商品与粮食摆放在一起,有可能对粮食形成污染。
四、整改措施
一是要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加大对粮食经营户经营行为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三是配合粮食主管部门督促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对违反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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