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大品牌建设总结范文
县工商局大品牌建设总结范文
近几年来,某县工商局紧紧围绕“大品牌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把培育商标品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打造某县商标品牌优势。
1、通过服务,增强商标注册意识。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培育大品牌建设,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了宣传指导。通过走访得知,我县相当一部分企业有产品,无注册商标。对此,县局把全县的支柱行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有特色的农副土特产品商标注册工作列为重点,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商标的注册步伐。为东佳粮油有限公司查询了106件商标,是我县查询最多的一个企业,给该企业节省了7000余元的查询费,最后在30类商品中申请注册了小米人(图型)、日万、瑞娃、卓佳4件商标。结合我县是“皇家鹿苑”“盛京围场”的发源地,帮助某县鹿业总公司、东丰药业有限公司申请了“皇家鹿苑”“盛京围场”注册商标。结合我县是全国的梅花鹿之乡,小四平又是梅花鹿的发源地,生产的金红苹果在全国都非常有名这一特点,帮助他们在31类商品上申请了“鹿乡”注册商标。按照食品包装的要求,近几年来指导大米生产加工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某县广源粮油物资经销处多年生产销售“沃源”牌大米,但是没有注册商标,通过我们宣传,在10月20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结果在审查时驳回补正,原因是辽宁海城的一家企业在同一天申请“沃源”商标注册。经过大量的补正,最后在1月7日国家商标局经过核定下发了商标注册证。某县水泥厂因为改制等原因,造成原“东华”商标没有按时进行续展,影响了改制后的某县水泥厂继续使用该商标。为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县局多次与国家商标局联系,为该企业重新注册了“东华”商标,维护了企业的利益,企业非常满意。中志甜玉米有限公司是生产甜粘玉米的企业,在企业未生产前县局就帮助他们在30类商品上申请了“中志”注册商标。县局还帮助东丰药业咨询和查询注册商标58件,新注册商标3件,转让商标1件,为企业节省资金余元。几年来县局共为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咨询700多次,查询商标200余件,申请注册商标22件,转让商标3件,使全县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28件。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有企业770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70户。有注册商标企业139户,无注册商标的企业31户。企业有注册商标78件。全县个体工商户5855户,有注册商标50件。
2、抓宣传引导,增强企业商标意识。针对某县一些企业商标品牌意识非常淡薄,商标品牌建设常识非常匮乏。县局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商标品牌的实施商标战略进行宣传,对企业商标的选择、使用、管理、保护给予指导,不断提高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普及型商标品牌建设常识,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其商标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一是利用《商标法》颁布20周年,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日期,采取上街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灵活多样地大力宣传保护注册商标战略、加强大品牌建设的重大意义。二是利用县委、县政府召开大型会议、下发重要文件之前征求县局意见的机会,献计献策,建议县委、县政府重视“大品牌建设”,将“大品牌建设”摆到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三是深入企业,结合实际对注册、续展、变更、使用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仅今年上半年县局先后5次派人到东丰药业等企业进行宣传指导。针对享誉中外的东丰农民画没有靠品牌参与市场竞争,打开市场,赢得更高经济效益的实际,今年以来省局、市局和县局先后多次到文体局与有关人员座谈,争取早日申办地理标志注册商标。
3、抓培育扶持,努力打造知名品牌。县局加大对全县确定的重点品牌商标的培育扶持力度,培育扶持重点企业正确运用商标战略,依法实施商标品牌经营,努力培育某县在省内、国内、国际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品牌。指导这些企业把商标运作和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的主线,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广告宣传、产品开发、市场维护的全过程;指导这些企业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培育发展企业商标;指导这些企业把培育一个成功的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作为企业的经营目标。同时认真做好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做好知名商标认定工作。今年以来,在帮助东丰药业成功申办“强身”、“马记”两件全省著名商标的基础上,多次到省局咨询和探讨申报驰名商标方面的材料,递交可行性方案,帮助东丰药业申请“强身”商标为驰名商标。
4、抓商标执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县局继续组织实施好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特别是要强化对某县2个省著名商标和重点企业商标的依法保护工作,严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保驾护航,为某县实施“大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好工商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与此同时,大力查处境内商标侵权案件,以来,县局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1件,收缴罚款11.3万元。典型案件有辽源市海润啤酒有限公司违法使用北京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的“五星”商标案件;某县三道泉饮料厂超范围使用“三通泉”商标案件;辽源市和平铁矿未按期办理商标继展案件;辽源市森宇饮品有限公司(东丰分公司)侵犯“茅台”注册商标权案件;东丰三合汇宝醇造厂制售仿冒“水塔牌”陈醋等案件,通过办案,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且赢得了社会舆论的好评,树立了工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实施“大品牌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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