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总结
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总结
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县政协抽调部分政协委员,由提案法制委员会牵头,组成三个调研小组,在主席、副主席的指导下,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及县直相关部门,通过走访调查、座谈讨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估价
自国家扶贫政策在我县实施以来,我县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为载体,按照“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扶贫政策在全县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经济指标的增长。随着国家一系列扶贫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截止20xx年底,全县gdp达到3.676亿元,比20xx年的1.879亿元增长95.64%;实现财政总收入2687万元,比20xx年的1411万元增长90.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83元,比20xx年的1468元增长48.71%;粮食总产量达2345.4万公斤,比20xx年的2233.5万公斤增长5.01%。贫困人口的住房、衣着、食物结构等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20xx年以来,全县累计新修便民桥涵118座,全县公路总里程达576公里并率先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能公路;累计新建人畜饮水工程102处,解决了66个行政村中的2.8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新修灌溉管渠道40公里,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2150亩;实施“三建三改三化”1100户,累计建沼气池1880 多口;仅20xx年实行贫困户迁移扶贫安置就达381户1596人,民众的基本生存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
(三)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截止20xx年底,全县863名五保户全部按国家政策标准享受供养补助金,其中两所区域性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220人,农户分散供养643人;全县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3092户6616人,月发放农村低保补助金29.5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特困户、五保户实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的建立和落实,使特困、五保人群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
(四)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全县已建成生猪产业示范点479个,生猪饲养量达18万头,农民人均饲养量达3.7头,生猪养殖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占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比重分别达27%、25%。生猪产业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5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为30%;同时,引导农民发展魔芋、绞股兰、中药材等特色经济,种植面积达5.1万亩,80%农户从产业中受益。
(五)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全部得到改造与改建,学校文化、体育、实验等教学设施逐步完善,全县改造和维修危房面积19098平方米,投入改造资金1160万元,新建校舍面积17000平方米;20xx年,全县全年共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费9992人次44万元,免除义务教育杂费14810人次158万元,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3520人次63万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启动,20xx年,全县参合人数达45143人,参合率达91.43%;计划免疫率达95%,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6.82%。
二、存在的问题
在此次调研过程中,我们虽然感到全县扶贫工作虽然卓有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安居工程存在部分乡镇摸排不细的问题。在摸底过程中,部分乡镇主要摸排了五保户、低保户及滑坡地段的危房,疏忽了摸排一般贫困户中的危房,致使部分贫困户无法享受到安居工程优惠政策。
二是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不全面,学校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有部分中小学生应享受而未能享受。
三是“雨露计划”的落实普遍存在招生难、就业难的“两难”问题。
四是扶贫重点村建设存在规划缺乏前瞻性或规划执行不严的问题,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不高,村容村貌变化不大,整体效果不太明显。
五是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存在部分乡镇按户平均分配的“户保一人”和不讲政策讲人情的“人情入保”问题。
六是信贷扶贫资金落实过程中,金融部门受以前扶持产业回收资金困难的影响而抬高贷款门槛,致使扶贫项目难以得到信贷扶贫资金的及时有效支持,使得产业发展步履艰难。
七是扶贫产业支撑、增收路子不多,少数搬迁群众失去土地而又无致富项目,由高山“富裕户”变为低山“ 贫困户”,出现“因搬返贫”现象。
八是就业培训未真正落实、受教育水平依然偏低,大多数在家务农人员,对现代农业新技术接受能力有限,对拓宽增收门路、创办实业信心不足,滞留于传统农业,收入难以提高;外出谋生者大都身无技艺,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停留于非农“打工仔”行列。
三、对扶贫工作的建议
综合本次调研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基础差、财力底子薄、经济和社会发展动能不足以及全县贫困人口还有1.8万人(其中低收入人口9600人,绝对贫困人口8400人)的实际,我们建议在今后一段时间的扶贫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继续坚持“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兴致富项目、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为目标,以整合扶贫资源、用好用活扶贫资金为抓手,着力实施“1234”工程。
(一)突出一个中心。以实施扶贫战略为中心,将扶贫重点村、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科学制定和实施扶贫规划,实行项目规划到村、扶持对象到户,资金安排到村、项目覆盖到户,帮扶措施到村、领导联系到户,通过努力,实现“推进一个村、脱贫一个村、巩固一个村、提高一个村、致富一个村”的目标。认真搞好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和安居工程,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筹自建、适当扶持”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亟待易地搬迁的对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迁居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让贫困户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生存状况。
(二)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狠抓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化扶贫。按照“产业扶贫、整体推进、成片开发、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通过“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大户支撑、农户参与”的框架和“科技扶贫、资金支持、业主实施、合同约束”等措施,大力扶持发展产业基地环节和加工销售环节的两个市场主体。集中相当份额的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扶持生猪、中药材等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户增收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是狠抓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扶智式扶贫。着手实施智力、科技扶贫,真正做到“扶贫又扶智”,通过大力扶持发展职业教育、开展科技扶贫和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走“培训技能—外出就业—增收脱困”和“培训技术—就地创业—增收脱贫”两条路子,教给农民新形势下的谋生本领和发展经济的实用技术,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加强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围绕结构调整和优势特色产业开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办好科技示范基地,发挥基地的聚合、辐射、示范作用;同时,加强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技术优势,对农业生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三)完善三大机制。一是完善扶贫投入机制。发挥扶贫资金“引子”作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城市工商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充分发挥乡镇实施扶贫政策、用好扶贫政策的积极作用,给乡镇一定的灵活权、实施权;用好用活“一事一议”制度,全面落实农民义务工投入,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二是完善项目组织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县级支持与镇乡投入相结合、农民自主与各方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求,集中较大份额的扶贫资金,采取“龙头连大户、大户带贫困户”的模式,扶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扶持大户发展、帮带贫困户。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在项目计划上,严格审查把关,瞄准对象,突出重点。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大力推行公告、公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上,认真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按进度县级报帐制,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四)落实四项责任。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县级领导联乡、部门联村、乡镇分块作战”的工作氛围。二是认真落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坚持“四不变”原则,即帮扶对象不变、帮扶政策不变、帮扶部门不变、扶贫资金不变,做到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职责分明,责任落实。三是认真落实帮扶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惠及到户”的要求,将帮扶工作的重点转向贫困乡、贫困村。统一组建的帮扶集团,一定几年不变,做到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人员和脱贫时间四落实,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扶贫集团的衔接,争取更大支持。四是认真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健全推进扶贫开发督查制度。组织专门班子,经常深入乡、村督查指导,确保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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