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顶岗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一、实习组织管理
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并领取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明》和《实习协议》(协议书一式两份,实习单位和学生所在系各一份)。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未经系部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若由于顶岗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校内指导教师和系部,由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顶岗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
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校内指导教师和班主任,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校内指导老师,以便校内指导教师抽查指导;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两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
4.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通过登录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网络系统登记顶岗实习单位、企业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按时在系统对应板块有效提交顶岗实习周报告及实习总结;学生可通过系统查询指导老师信息,及时了解学院、系部的相关工作安排;并可以通过留言的方式与班主任及指导教师主动联系、沟通,报告实习情况。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企业的各项管理规章与制度,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暂定)
5.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除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外必须同步填写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明》中的相关内容(6月24日前上交)。返校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与企业签订的协议、顶岗实习单位鉴定、网络登记信息、实习内容,实习效果按五级制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无网络登记信息或顶岗实习周数未满12周者实习成绩将被认定为不及格。
6.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由系实习指导小组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二、毕业与返校注意事项
1.第五学期不及格课程,可在本学期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20nn年1月13、14日进行。第一至第四学期不及格课程到考试中心申请重考,在考试中心报考截止时间为5月31日,考试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
2.毕业生应认真核查毕业资格,要求所有成绩合格、学费缴清、三证齐全(ata、英语三级、技能鉴定证书),任选课达到6学分。其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①毕业生资格审核截止日期一般为6月12日,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结业或延长毕业时间处理。②ata未通过可随时到学院考试中心报考;③英语三级未过的同学,必须参加每年的全国统一英语等级考试;④对于技能鉴定证书未获得的情况,可到考试中心申请相应的技能等级考试;⑤任选课学分不足6学分者,可以通过到学院考试中心参加其它证书考试予以认定,党课结业证、驾照等不能冲抵任选课学分。⑥欠费学生费用清缴时间一般在5月31日。如有欠费,不能进行毕业证电子注册。
3.所有毕业生于6月25日前返校,办理正式离校手续(户档托管、报到证及毕业证领取等),如本人不能到校,可委托其它同学(写委托书、附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有关离校手续。学生办理户档托管申报的截止时间一般为5月20日。
4.6月28日系部举行20nn届毕业生顶岗实习优秀团队评选,每专业推选一支队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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