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医保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医保问题的调研报告
篇一:关于农村医保问题的调研报告1
前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点问题,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20xx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到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覆盖全体农民。 从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为解决农民医疗问题的主要安排。时至今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迅速发展,参合率大大提高,参合农民的就诊率和住院率均有明显提高,就以经济负担明显减轻。但是,从各地实施的不同情况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宣传不到位、补偿水平低、受益面过窄、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都威胁着新农合的健康发展,这引起了很多相关人士的反省和反思,并成为政府、学术界乃至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如何在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更加合理的进行制度创新和完善,切实解决农民医疗问题。
一、调查方法和对象
(一)调查方法
对于本村新农合政策的调研,我们先在网上查了大量关于新农合政策的资料,对新农合有了初步认识。然后采用的是自编的“关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农村医保的调查问卷”,采取的随机抽样的方法,共发放了50份问卷,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以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回收问卷50份,其中,有效问卷50份。由于问卷的份数比较少,所以主要还是对村里部分村民。
(二)调查分析
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如下: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
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医疗保障水平低
调查中,只有2%的人认为医疗保障水平有明显的提高,而有58%的人认为提高不明显,30%的人认为没有提高,还有10%的人感觉下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新型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看到虽然有84%的人已经参保,可对农村医疗保险政策了解的也只有48%的人,大部分是跟风行为。对于农村医保政策了解的也大部分是从亲友得到,并不是体统的、正确的。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对农民有着重要意义,但参保者对报销制度还不是很清楚,很多人只是知道有报销, 但根本不知道怎么去做, 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对“新农合”的参与热情。在对于报销程序的感受上,56%的人认为太麻烦,很难完成,40%的人认为一般可以接受,只有4%的人认为非常方便。这其中可能是因为农民的教育水平普遍不是很高,再加上相关组织对“新农合”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农民对“新农合”一系列的报销规定理解起来比较难,做起来就更不易。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所以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5、农民思想认识有偏差,对政府缺乏足够的信任
随着经济发展,通讯技术的进步,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不止局限于报纸新闻,网络也成为主要手段。而相应的政府的作为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人们也越来越深刻认识到当前中国方面政府的反腐状况的紧迫,这一结果使得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干本来就不强而得到进一步削弱。政府在出台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更应该加强自身正面形象的建立,增加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同时,加强对广大农民思想认识,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建议
要使农民得到最大实惠,不但要使农民有地方看病,还要有钱看病。就要不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正确对待摆在我们面前,客观存在的种种问题。以下是我们所提出的几点建议:
(一)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
我国现在的乡镇卫生院绝大多数都是以行政乡的建制发展而来,有的乡镇只有3万到4万人,完全可以同周边乡镇一起建,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这样既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又方便农民看病。据统计,中国医院的脑CT机拥有量是美国、日本的好几倍。每个医院都想通过给病人做CT来赚钱。不仅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负担,也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
(二)提高医务人员及基层干部素质。
医学人才的引进,是乡镇医院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每年有许多医学大学生宁愿在大城市作医药代表,也不去乡镇医院当医生,不外乎是乡镇卫生院收入低,待遇差。在现在高校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宁平镇卫生院还没有一个正规大学生,甚至大专生也没有,国家应该出台政策,宣传和鼓励医学大学生到乡镇医院就业。这样才能为乡镇医院的发展注入活力。农民的医疗保健也才能有保障。同时,政府在选拔人才时要极其严格,切实把好人才关,选拔出能够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的官员,改善服务态度,亲民爱民,增加农民对政府的信任,使医保等惠民政策能够顺利推行。
(三)加强药品购销监管,明牌标价。
有较低廉的药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乡村医院医药费用太贵,特别是定点的乡镇医院,必须加强对药品的购销监管。可以实行乡镇医院村卫生所,由上一级医疗机构牵头,直接向厂家统一采购药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进价,鼓励使用低成本、低价格,疗效又肯定的药物。要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实行药品价格公示,每日都有部分药价公布,让农民看到,了解到药价的具体情况,真正让他们作到心中有数,让农民明明白白看病买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加强定点医院的审批和检查
我们在宁平镇以及附近几个乡镇调查时知道,每个乡镇的卫生院都是被农村医保部门自动指定为医保定点医院。对于医疗和药品定点机构的确定,必须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审批和检查,不管哪种所有制形式,只要条件俱备,人民群众满意的医院和药店都可以作为定点医疗和药品供应机构。而对于那些不及时提高自身素质,管理松弛,私自涨价,弄虚作假的定点医院和药品供应机构要及时取消农村医保定点资格,加强动态监督。否则,这种定点医院靠医保养身,农民有苦难诉的现象 ,将严重阻碍农村合作医保继续向前发展
(五)加大政策内容宣传积极引导
农民反映获得补偿不方便,对农村医保的各种顾虑,关键还是要加大医保政策内容宣传,积极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各种积极性。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可以是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广大农民进行舆论
动员。在这些工作进行的同时,还要组织基层干部和知识分子深入农村对农民进行“新农合”系列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使合作医疗的政策优越性,实施补偿办法以及各项规定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这样既可以使农民打消各种顾虑,提高积极性,又可使医保管理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使农民方便满意。
6、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报销理赔方案。 地方政府应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和理赔方案。在此,应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互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作用。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合理消减现有部门不活跃的职能,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缩短农民在“新农合”登记和理赔的时间。使农民在“新农合”办事时能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和政府办事效率的提高,真正为人民服好务。
三、总结
篇二:农村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近几年来,经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基本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为老百姓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12年12月中旬我镇人大组织代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
1、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我镇卫生单位共有27家,其中公立医院2家、卫生室19家、个人诊所6家、全部是农合疗报销点。全镇卫生机构共有人员39名。卫生院的办公、门诊、病房和医务人员的住宿等条件都得到了相应改善,环境良好,各个卫生院都新配备了一定的医疗设备。
2、施行农村医疗保险之后,广大群众医疗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小病自费,大病统筹”的惠民政策为农民解决了实际困难,免除了后顾之忧,医院的“门槛”低了,农民愿走进医院看病治疗。2012年我镇补偿参保病人30775人次,补偿金额 3157609.63元,其中在县外就医补偿2155138.46
元、门诊补偿868770.93元、住院补偿51398.68元慢性病补偿82301.56元。
3、参保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保率高。全镇19个行政村,农业总人口17927人,2012年农村医疗保险参保率100%。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后,据群众反映存在以下问题。
1、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群众在大病报销方面存在程序繁琐导致群众来回跑等多诸多不便,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2、群众每一年所交的医疗保险金不能进行结转(第一年所剩金额第二年不能累计)。这一政策致使群众缴纳保险金积极性降低,部分群众由于一年之内没有用所交金额第二年又不累计,导致抱有侥幸心理,交钱不及时、托交欠缴,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不能结转和干部医疗保险的不公平待遇百姓怨言较大。
3、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限,对有些手术和药品不予报销,恰恰这些不予报销的手术和药品往往疗效都比较好,价格却很贵。使百姓只能选择价格比较便宜但是疗效一般的手术和药品。在这方面需要完善报销范围,切实为百姓的健康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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