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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方案

时间:2023-02-01 18:45:14

关于学生顶岗实习方案

关于学生顶岗实习方案

关于学生顶岗实习方案

  关于学生顶岗实习方案

  为了加强我院实践教学,顺利推行教育部倡导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强化学生竞争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素质,为毕业生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根据重城管院发20XX(23号)《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大量采信学生需求的基础上,决定2001X级营销与策划专业学生从201X年8月8日到201X年6月6日进入顶岗实习教学环节。具体方案及要求如下:

  一、实习目的

  通过顶岗实习,使同学们广泛了解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将课堂上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增强感性认识,加深对书本知识理解,进而提高同学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奔赴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可以了解当前市内外就业市场状况,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通过实习达到见习就业的目的。

  二、实习时间

  起止时间为201X年8月8日到201X年6月6日。实习开始时间可提前,不可延后,顶岗实习必须满31周(29学分),集中撰写顶岗实习报告4周(4学分)。

  三、实习方式

  采取自主实习和集中实习方式,即部分毕业生在学院介绍的实习单位进行集中实习;其他毕业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进行自主实习。

  四、实习安排

  基本程序及要求如下:

  1、学生由实习指导小组对实习学生进行分组,分别确定指导老师,原则上1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3名。

  2、选择自主实习的同学,必须出具单位接收证明(详细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指导老师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家长签署意见(即对该生在校外住宿的安全问题负责、同意在该单位实习的意见等,注明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然后分别交指导老师,各指导老师最后将其汇总交黄博文老师处。

  自主实习的同学在每一家单位的实习期限不得少于2个月,实习完后,由单位出具实习表现证明(合格或者优秀)并加盖公章。校内指导老师随时抽查,同一家单位实习期限少于2个月或者实习不合格者,将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同时,每更换一家实习单位,都必须出具单位接收证明和家长签署意见。

  3、集中实习的同学,通过单位选拔成功入选者进入单位实习,但不得在规定的实习期限内随意变更实习单位;若学生自己提出书面申请离职,并经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老师同意,实习期限顺延,同时领取毕业证时间顺延;若学生擅自离职,实习成绩将不予评定,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并根据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4、实习同学要在离校时把本人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要及时告知辅导员和指导老师,整个实习期间必须与辅导员和指导老师保持经常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5、实习结束时,同学们必须在实习指导老师通知时间之前提交《顶岗实习周志》和《顶岗实习报告》,然后进行实习经验总结与交流,并评定实习成绩。

  五、教研室的主要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实习方案,实习方案应在实习前发给学生;实习方案的制定及实施中要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作用。

  2、组织实施实习方案,包括确定学生的分组、指导教师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

  3、组织开展实习前的宣传动员、实习、毕业论文相关的培训,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

  4、实习经费的安排与预算。

  5、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

  6、组织实习的考核,制定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

  7、组织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

  六、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校内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助教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中聘任。

  2、校内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3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超出的,应事先征得系领导和教务处的同意。

  3、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指导学生临时党、团组织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4、校内指导教师要依据实习方案并结合学生实习岗位,指导制定每个学生具体的实习计划,填写实习计划书,每周撰写顶岗实习周志。

  5、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督促学生认真履行日常行为规范,负责做好实习期间的考勤、考核和记载。

  7、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末期要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8、校内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密切沟通,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师要定期指导学生,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在业务指导的同时应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业余活动。

  9、与学院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情况,配合学院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方法。

  10、在实习期间到学生集中实习点现场指导(在市内实习的学生至少每两月现场指导一次,在市外的学生至少每学期现场指导一次),其他形式的指导应保证每周一次以上,并根据学生定期汇报材料等形成阶段考核意见(每月形成指导记录和指导体会,认真填写实习指导手册,实习结束交教研室)。

  11、签批学生3天以内的请假。对学生请假超过3天的,及时与学院联系,按照学生请假的有关程序办理。

  12、在实习期间与校内指导老师联系的,未完成相应职业资格证考试的同学,指导老师要代理进行咨询并义务为同学们服务。

  七、实习学生的工作职责

  1、参加实习的同学须认真听取实习单位的有关情况介绍,阅读有关材料,了解和参与相关业务活动的方法和要求,重点掌握实习(见习)单位各项业务管理的基本过程和基本方法,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

  2、所有实习同学在实习期间,每月20号前必须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校内指导老师沟通一次。汇报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感想。对于不主动汇报的学生,每次直接从总成绩扣除5分,如扣分过多导致实习成绩不合格,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3、在实习期间同学们要主动了解当前就业状况,掌握就业信息,转变就业观念,学习和掌握就业技巧方法,提升自身就业能力,力争早日就业。

  4、认真学习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

  5、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6、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7、服从领导,听从分配,自觉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不迟到,不误工,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维护实习秩序和社会安定。

  8、认真做好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9、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为撰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为实习考核提供依据。

  10、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各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11、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1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要求,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告。

  13、实习期内如需变更实习单位,须征得校内指导教师同意并取得原实习单位的谅解,并请原单位进行实习考核鉴定。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14、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指导教师报告。

  15、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6、无故不按时交实习报告或其它规定的实习材料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7、登陆顶岗实习系统每周完成300字的顶岗实习周志,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顶岗实习报告》以及将职业资格证复印件邮寄或直接交指导老师处。过期不予进行成绩评定,没有取得相应学分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18、顶岗实习期间,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学生,按国家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八、实习成绩考核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写实习周志、进行总结,并撰写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结束后,系部组织指导老师(含学院、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总结、考核、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学生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顶岗实习考核成绩由平时工作表现(包括教师的沟通态度、报告的主动性等)、实习周志、实习单位考核、实习总结四部分综合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次为30%、25%、30%、15%。

  实习成绩考核采取考查方式,成绩分设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由校外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进行初评、校内指导老师结合实习表现、实习报告、实习单位的意见终评、系实习领导小组最终认定。

  九、实习的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201X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工商管理学院20XX级学生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和实习指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柏文涌

  副组长:陈娜

  (二)实习指导小组

  组 长:黄博文

  副组长:赵坚

  成 员:赵丽霞、武小平、饶亮、王瑜、谢晋、黄博文、周祈燕、汤茹薇、刘娜

  其他特别提醒事宜:

  1、选择自主实习的同学,必须出具单位接收证明(详细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指导老师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家长签署意见(即对该生在校外住宿的安全问题负责、同意在该单位实习的意见等,注明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然后分别交给实习指导老师。同一家单位实习期限少于2个月或者实习不合格者,将不予评定实习成绩。每更换一家实习单位,都必须出具单位接收证明和家长签署意见。

  2、集中实习的同学,不得在规定的实习期限内随意变更实习单位;若学生自己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老师同意,实习期限顺延,领取毕业证时间顺延;若擅自离职,实习成绩将不予评定,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并根据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请务必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具体做法:

  (1)每月20日左右主动联系实习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汇报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感想。对于不主动汇报的学生,每次直接从总成绩扣除5分,如扣分过多导致实习成绩不合格,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2)当遇到以下情况时,请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A、手机号码变更。B、实习单位变更。

  C、辞职。D、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如工伤等。

  4、顶岗实习成绩组成:顶岗实习考核成绩由平时工作表现(包括教师的沟通态度、报告的主动性等)、实习周志、实习单位考核、实习总结四部分综合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次为30%、25%、30%、15%。

  5、顶岗实习报告成绩组成:写作报告的主动性(10分)+与教师的沟通态度(30分)+实习报告完成质量(60分)。顶岗实习手册提交时必须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评语和成绩评定。

  6、以下情况实习成绩确定为“不及格”:

  (1)在实习期间不参加顶岗实习者,或者顶岗实习时间不足31周者。

  (2)实习期间连续2个月不与校内指导老师主动联系者。

  (3)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和附表不按规定填写提交者,包括填写内容、填写周数、企业公章错盖(只能盖企业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章)和周志及报告逾期提交者。

  (4)实习学生在企业和校外有违法行为和严重有损学校声誉行为者。

  (5)参加顶岗实习实习学生在不经学校和企业知晓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无故“消失”者。

  学生签字确认: 指导老师签字:

  其他特别提醒事宜:

  1、选择自主实习的同学,必须出具单位接收证明(详细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指导老师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家长签署意见(即对该生在校外住宿的安全问题负责、同意在该单位实习的意见等,注明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然后分别交给实习指导老师。同一家单位实习期限少于2个月或者实习不合格者,将不予评定实习成绩。每更换一家实习单位,都必须出具单位接收证明和家长签署意见。

  2、集中实习的同学,不得在规定的实习期限内随意变更实习单位;若学生自己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实习单位和校内指导老师同意,实习期限顺延,领取毕业证时间顺延;若擅自离职,实习成绩将不予评定,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并根据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请务必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具体做法:

  (1)每月20日左右主动联系实习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汇报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感想。对于不主动汇报的学生,每次直接从总成绩扣除5分,如扣分过多导致实习成绩不合格,由学生自己承担后果。

  (2)当遇到以下情况时,请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

  A、手机号码变更。

  B、实习单位变更。

  C、辞职。

  D、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如工伤等。

  4、顶岗实习成绩组成:顶岗实习考核成绩由平时工作表现(包括教师的沟通态度、报告的主动性等)、实习周志、实习单位考核、实习总结四部分综合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次为30%、25%、30%、15%。

  5、顶岗实习报告成绩组成:写作报告的主动性(10分)+与教师的沟通态度(30分)+实习报告完成质量(60分)。顶岗实习手册提交时必须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评语和成绩评定。

  6、以下情况实习成绩确定为“不及格”:

  (1)在实习期间不参加顶岗实习者,或者顶岗实习时间不足31周者。

  (2)实习期间连续2个月不与校内指导老师主动联系者。

  (3)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和附表不按规定填写提交者,包括填写内容、填写周数、企业公章错盖(只能盖企业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章)和周志及报告逾期提交者。

  (4)实习学生在企业和校外有违法行为和严重有损学校声誉行为者。

  (5)参加顶岗实习实习学生在不经学校和企业知晓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无故“消失”者。

  学生签字确认: 指导老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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