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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02 08:46:32

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范文

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范文

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范文

尊敬的濮司长、民政部相关业务司局的各位处长:

  大家下午好!

  我们在这里召开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会。首先,我代表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大家在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预祝各位工作顺利!

  在民政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民政行业从业者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需求,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部党组一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此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今年6月,部党组作出决定,把负责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管理工作的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由学院负责,9月9日,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部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同志到民政学院亲自为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揭牌,这充分体现了部党组对学院的重视和信任。

  为做好此项工作,在今年学院的机构改革中,我们专门成立了职业能力建设处(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作为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专职负责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相关工作。我们也多次开会,研究、讨论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向人事司多次请示、汇报之后,我们初步确定了今年年底前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精心筹备,做好2009年民政行业特有工种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根据《民政部关于2009年度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206号),今年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将于11月8日进行,为保证鉴定顺利进行,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做好鉴定站换证、筹建工作。

  到今年9月,2006年获准成立的首批37个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许可证有效期已满,为加强管理,保证鉴定站正常开展工作,人事司日前已发文对许可证有效期满的鉴定站重新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我们要配合人事司完成此项工作。另外,到目前为止仍有天津、山西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建立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我们要督促、协助这些省份尽快建站。

  (二)做好考评人员、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考评人员和考务人员的素质对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拟于10月中旬对上述两类人员开展培训。对考评人员的培训分初任培训和业务提升培训两个层次进行,侧重于民政业务的培训;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则偏重于鉴定程序、考场规则等方面。

  (三)做好鉴定的命题、组卷工作。

  殡葬、假肢行业八个职业的题库组建工作已于2007年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修订,鉴定时可以实现计算机组卷。今年即将开考的灾害信息员职业的题库组建工作尚未开始,我们将与救灾司密切合作,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编制鉴定试题,做好鉴定的命题、组卷工作。

  (四)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主要包括汇总鉴定计划、送达鉴定试卷、核发资格证书等各项工作,为各地鉴定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集思广益,积极筹备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2008年,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办,产生了6名“全国技术能手”、24名“民政行业技术能手”、70名“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这在全国民政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明年,我们想举办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今年年底,我们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积极申报竞赛计划。同时,在部人事司的指导下,与相关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开展合作,集思广益,研究制定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三、认真细致,做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要注重自身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要组建民政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为鉴定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咨询、评审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三是做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教材的编写、发行工作。继续做好现有殡葬、假肢8个职业的《国家标准》和《培训教程》的发行工作;组织殡葬、假肢8个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教程》的编写工作;协调其他几个职业教材的编写和发行工作。

  四是要拓展工作领域,继续开展彩票发行员、婚姻介绍师、婚庆礼仪师、殡葬礼仪师、骨灰管理员等新职业的论证和协调工作。

  以上是我们对今年下半年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几点设想,我们决心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在部人事司和各有关司局、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中心的各项工作,为推动民政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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