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抵押合同模板汇编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 。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2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 享有对抵押物的完全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 完全了解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
全真实;
1.3 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4 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1.5 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6 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1.7押物没有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或虽已设立抵押,但已经将设立抵押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1.8 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1.9 甲方以仔细阅读乙方与被担保人合同编号为 的内容,担保完全出于自愿。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2.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其与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定的主合同(名称: 编号: )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
2.2 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差旅费等)。
第四条 抵押物
4.1、抵押物为 位于 。 抵押物的价值约定为 元;
4.2、乙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4.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主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自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4.4 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乙方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4.5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6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 乙方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4.7、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或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证明;
4.8 、抵押物毁损、 灭失或被征收的, 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 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 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 日内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6.1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为
6.1.1转让和赠与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额;
6.1.2对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2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就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方提前清偿或提存。转让价款超过主合同债务数额的部分所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补足;
6.3抵押期间,乙方将主合同的债权转让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来抵押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6.4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 应立即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6.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协助避免侵害;
6.6甲方承担订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鉴定、估价、登记、公证、提存及其他有关费用;
6.7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7.2.1依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债权未受清偿;
7.2.2发生本合同第6.4条所述情形,甲方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7.2.3甲方或被担保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等情形足以影响其清偿能力;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7.3被担保人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以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虽有上述人员但其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7.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7.5乙方实现抵押权时,可通过与乙方协商,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人所欠债务。甲乙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乙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7.6 乙方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
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实现担保的顺序,甲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乙方放弃、变更或丧失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权益,甲方的担保责任仍持续有效,不因此而无效或减免;
7.7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7.8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后,抵押权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与承诺,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1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债权总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9.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条 其它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交备案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物共有人:
抵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装修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双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装修签订本合同。双方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___。
二、工程项目及价格:
1.工程项目:房屋装修(采用包工包料及家具);
2.工程总价为:___。
三、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工作场地、水源、电源等。
3.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
四、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堆积、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3.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各种责任。
4.一年内如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
5.须于___前完成所有工程项目。
五、付款方式:
甲方先预付工程款10%,工程进展期间再付25%,余款必须于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根据。
七、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工期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八、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抵押合同 篇4
甲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愿意以自有车辆作抵押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给甲方的车辆为:
品牌型号: 车身颜色:白色
发动机号: 车牌号码:蒙A6Y538
车辆识别代号:
第二条 乙方自愿将符合第一条条款的乙方合法拥有车辆以人民币(大写) 抵押给甲方。抵押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理抵押车辆:
1.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车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贷款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四条 抵押车辆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车辆,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车辆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车辆。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七条 本合同以下条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5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_________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第十四条 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 附件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券发行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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