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21 11:44:2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机构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1

  一、实践目的:

  为了引导自己走出校园,接触社会,融入社会。了解民情,探悉民生,真正认识掌握国情,使自己在校期间所学的理论和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投身社会,向群众学习,走与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实践道路,深入基层,服务人民,服务大众,构建和谐大家园。

  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培养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思想觉悟,增强服务大众、服务社会的意识,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通过此次关爱老人的实践活动,帮助我更新观念,摈弃大学生毕业后就应该在大公司、大企业工作的落后思想,树立全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认识国情,符合社会需要,结合就业现状,从自身能力大小出发,充分利用客观社会条件,抓住机遇;同时要正确认识自己,端正立场,立足岗位,埋头实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艰苦奋斗的就业观。坚持艰苦奋斗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将自己培育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尊老爱幼又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弘扬这一传统美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种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良好社会气氛,呼吁人们以实际行动为老人送>温暖、献爱心,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青春力量。虽然箭板镇敬老院里的老人都是孤寡无依,而且年岁以高的老爷爷,并且他们来自不同的村组,但是,进了这所敬老院,他们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为了让这些花甲、古稀老人感受社会的温暖,感受快乐,感受自己虽然无儿无女、无依无靠,但依然还有许多社会爱心人士一直在默默的关爱着他们,他们并不孤单。于是,我选择了此次在敬老院做义务志愿者的实践活动。

  二、实践内容:

  考虑到过年的因素,此次实践活动被我分成了两次来完成,第一次为20xx年1月27日至1月31日,第二次为20xx年2月6日至2月10日,前后共计10日。箭板镇敬老院位于箭板镇福田村二组。此处依山傍水,龙溪河从敬老院前方不远处穿过,环境优美。敬老院由一条乡村公路镇上集市相连,交通便利。敬老院规模不大,但是包括宿舍、食堂、休息室、警卫室四个部分,另外还有一个院子供老人们平时休闲用。这里居住的老人不多,一共才17位,其中有位较为年轻的张大爷智力有问题,有位李大爷是个瞎子,还有一位罗大爷有只眼睛也有问题。这里的老人基本上都是单身老人,个别的是儿女已故,>孤独无依。他们都是在政府的'帮助下,高兴地住进了敬老院。由于敬老院人少,警卫室没有人,平日里就只有这17位老人和一位负责老人们饮食的陈阿姨,陈阿姨也只有在三餐的时间段才会来。偶尔会有一位章奶奶会到这里来和他们一起聊聊天。总之,这里少有外人到访。

  1月27日是我此次实践活动的第一天。这天,我在章奶奶的带领下,来到了敬老院。因为好玩的天性,我叔叔的小女儿也跟了来,她才读四年级。到敬老院时,老人们正在看电影《唐山大地震》,我们也一同看电影。在此期间的聊天中得知这里的卫星电视没信号,也没请人来调试,所以很久没看电视了,这段时间都是在看电影。正好我在安装卫星电视这方面略有所知,便自告奋勇,在食堂陈阿姨的带领下找到了扳手等工具,对接收器进行了调试,最后总算是能正常播放了。此时,陈阿姨和老人们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而我感觉自己很有成就感,虽然只是这样一件小事,但单我看到老人们脸上那灿烂的笑容时,我心里也是暖暖的。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便是做一些常规劳动,包括打扫卫生、为老人们晾晒衣服、整理床被。赶集时,便和陈阿姨一起去买菜,帮陈阿姨提提菜。平时,我就陪老人们聊聊天,他们问我的学习成绩好不好,学些什么。当听到说学普通话,而且我说普通话不容易学时,他们都很纳闷,大学生了还学说话。他们感到很惊讶,电视里那些人说的和我们说的差不了多少,居然还要专门开设一门课程来

  三、实践结果:

  在这十天内,敬老院的卫生一直保持良好,从老人们的表情来看,他们也都非常开心,我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我们就像一家人。通过这十天的实践活动,丰富了老人们的生活,使他们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同时,也增强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了我的交际能力。也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培养了我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使我感受到了付出后,别人收到的快乐更是我的快乐。除此,也真正让我体会到了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听父母的话,认真学习,早日回报父母。与此同时,更让我看到了社会对孤寡老人的关爱还不够,应呼吁人们尊老爱幼,关爱他人,服务人民。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2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弘扬优秀传统,努力营造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的同时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作为当代的青年,我们应该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我决定,在大学的第一个寒假中参加社会实践——参加服务老人的社会实践,去给予老人呵护和关怀。让自己的寒假假期过得更加丰富和有意义。

  这个寒假虽然短暂,但我过得很充实。经村委的介绍,我有幸和村上的独孤老人接触,并向他们了解了一些生活情况,还带给他们一些生活用品,最重要的是丰富了他们的精神家园。这次假期社会实践我以“善用知识,增加社会经验,提高实践年能力,丰富假期生活”为宗旨,利用假期参加有意义的社会调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从社会实践中检验自我。在这次实践过程中,我获益匪浅。我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让我深入生活的每个角落里,真正体会到老人们的生活的艰辛。同时也认识到农村存在的问题。

  由于老人们身体都不是很好,行动也不怎么方便,为他们打扫,整理房间成为了我第一个工作。过程中虽然挺烦挺累的,但看到老人们可爱又可亲的脸庞,我又有动力了,而且想想做这些也挺有意思的。在整理房间的时候我发现以普遍的问题,那就是他们的家都缺少生气,本来房子就挺旧了,所以就更应该装饰一些东西来使房间里充满活力和朝气。这样老人的生活条件改善了,那么身体状况也会有所好转的。可是我碰到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者买东西的钱从哪来啊?于是我思考了一番之后,我准备去向村委干部商量,向他们要钱。在我娓娓道来之后我顺利的拿到了钱并置办了一些好彩头的物品以及一些盆栽。老人东夸我们呢!最后我们在村委的帮助下为老人办了一场精彩的“交谈会”,大家都围着一圈边吃瓜果点心边畅所欲言,“会”间还有同学自爱唱歌表演,真正让老人感受到我们的爱。

  虽然这次实践我没有用到我所学的专业知识,但增强了我的办事能力与交往能力,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前来之不易,而且作为子女的`人们应该多多想想在家的父母亲们,要常回家看看。

  在实践的这段时间里我穿街走巷,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做着自己计划好的事。在学校里也许有老师分配说今天要做什么明天做什么,但这次的实践中不会有人告诉我这些,我必须要知道什么时候要做什么,而且要自己做,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同时也培养了我独立思考的能力,也锻炼了我的思维,让我思想更深一层。

  在与老人交谈中我了解到他们的很多生活趣事,也知道了他们最需要的不是什么物质财富,而是精神上的满足。从他们身上我还学到了挺多生活经验和为人处世的方法。同时我也和他们交流了我所学到的一些知识。

  当然这次我学到的更重要的还是如何与他人沟通。一直以来我的口语交际能力东不是很好,与别人对话时不会随机应变,往往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是非常尴尬的事情。在实践中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这一点,所以我抓住这次机会努力与他人交谈,效果真的很不一样。

  通过这次活动,让我感受到亲情的可贵,当感触最深刻的是看望孤寡老人,让我深深地感到他们需要关怀需要爱,也许他们脾气有点坏,也许他们对我爱理不理,也许他们头脑不清醒,也许他们耳朵不好使,我便耐心地和他们慢慢地说,关切地问他们的生活状况,亲切地叫他们一声“爷爷、奶奶”,长时间的孤独让他们有一些封闭,要融化这层隔阂需要时间,我们给他们单调的生活送去一份欢笑、一点温暖。

  这次社会实践之后,我掩卷深思,思绪万千。这些老人真的很可怜的。他们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却很少受到社会的关心与照顾。我还经常看到老人们自己挑水喝,还要去城里为了生活而去卖东西赚钱,这些我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3

  机构调研报告

  去年以来,通河县按照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对乡镇和部分县直纪委进行了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按照市委本次调研要求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乡镇和部分县直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情况

  XX年4月,针对基层纪检监察职能弱化问题,按照上级纪委有关规定,我们探索实施了纪检监察派驻制度改革,撤销了8个乡(镇)党委纪委,成立了祥顺镇和富林乡2个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撤销了7个县直部门纪委,成立了教文卫和农业2个县直纪工委、监察分局。

  1、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县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先后召开三次会议,专门研究派出机构有关问题。在编制和干部职数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在全县优秀副科级干部中提拔4名干部,任正科级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在优秀后备干部中提拔了12名干部,任副科级纪工委委员,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创造条件强化管理

  保障。二是分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一是创造条件创造创造条件。县政府先后拨款30万元,为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解决了办公场所、电脑、电话等办公办案装备和设备。统一标准,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制度,明确规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与纪委干部在福利待遇、评优晋级、纪律要求、学习培训上“四个一视同仁”,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根据有关规定,赋予了派驻机构检查权、问询权、制止权、建议权、谈话权、考核权、问责权和督办权。同时明确规定派出机构受县纪委、监察局垂直领导,协助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宜,做到指导不指挥,督办不包办。通过改革工作体制,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虚位、协调缺位、办案失位等体制上弊端带来的问题。

  二、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情况和成效

  为保证新的工作体制规范运行,通河县纪委坚持指导不指挥、督办不包办、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对立的原则,保证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独立履行职责。通过对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分片派驻统一管理,达到了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

  1、积极开展了廉政教育工作。积极协调党委把廉政教育纳入了党委的学习计划,定期下发学习要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的理论、方针、政策。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各纪工委普遍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观看了傅丰志案例警示教育片。驻农业纪工委紧紧围绕提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组织开展了廉政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了对145名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教育。驻教文卫纪工委紧紧围绕医德医风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举办了“廉政文化进校园”广场文艺专场演出活动,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2、深化对重大事项监督。紧紧围绕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深入开展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成立以来,各纪工委先后参加所驻党委会议22次,监督人事任免、工程建设、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29件。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工作谈话24人次,信访谈话2人,警示教育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检查党委、部门各类会议记录12次

  3、积极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从纪工委书记到委员都确定了各自联系单位,深入各自联系点,进行面对面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重点查看工作方案是否制定,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到位,活动记实、会议记录是否规范,责任制是否层层签状,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帮助所辖单位完善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制度汇编。建立了8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对各类图版、阵地、档案、工作流程进行标准化建设,有力的推进了院务、校务、村务公开工作。

  4、创新了工作载体。各纪工委共在辖区内党员、干部和群众中聘请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员、廉政建设监督员168人,构建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监督网络,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以乡镇站所长“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为载体,强化了对基层站所长的管理和教育,加强了对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延伸了工作手臂,促进了基层干部廉洁从政。结合“关注民生、促进发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组织评议员对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件,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5、坚持了依法执纪办案。4个纪工委成立以来,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37件,初核案件线索25件,立案18件,结案16件,处分党员干部17人,收缴违纪资金15万余元。立案案件占全县的50%,收缴违纪资金占全县的70%。在惩治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未进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县直纪委情况

  我县原有35个党委、党组、直属总支纪委、监察室、纪检组,改革后,撤消了15个党委纪委,现还剩下xx年来,县直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能够按照县纪委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学习会等一般性教育活动,能够配合县纪委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纠风治乱工作。总的来说,能够完成规定性动作,但工作创新不强,没有特点和特色。未实行派驻管理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作用发挥较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查办案件力度小。从去年办案情况看,全县共办案29起,其中纪委和纪工委办案27件,基层纪委办案2件,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作用不大。二是常规性工作质量低。从日常工作上看,个别基层纪委只是在上级检查时临时装档、补充材料,应付上级纪委,极个别的还存在压案、瞒案现象。三是有影响、有震动的教育活动少。从开展大型活动情况看,纪工委辖区内党委都能够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像卫生、教育等部门,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行风教育活动。未实行派驻管理的党委,往往重业务、轻教育,几乎没有开展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教育活动。

  3、关于对县直纪委改革的初步设想。持“分类归口,整合力量,集中派出,统一管理”原则。在试点基础上,对属地管理的'党委纪委进行撤销整合。撤销党委纪委、直属总支和纪检组xx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类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据笔者调查,目前我县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中介机构已经有8大类112家,这还不包括一些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大量的中介机构的存在,给人们的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带来了便利,满足了市场,也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但是,目前,中介机构市场存在着的一系列问题,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扰乱,同时也给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严重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地加以研究,努力抓好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使其规范、健康地发展壮大。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4

  一、实践目的:

  为了引导自己走出校园,接触社会,融入社会。了解民情,探悉民生,真正认识掌握国情,使自己在校期间所学的理论和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投身社会,向群众学习,走与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实践道路,深入基层,服务人民,服务大众,构建和谐大家园。

  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培养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思想觉悟,增强服务大众、服务社会的意识,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通过此次关爱老人的实践活动,帮助我更新观念,摈弃大学生毕业后就应该在大公司、大企业工作的落后思想,树立全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认识国情,符合社会需要,结合就业现状,从自身能力大小出发,充分利用客观社会条件,抓住机遇;同时要正确认识自己,端正立场,立足岗位,埋头实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艰苦奋斗的就业观。坚持艰苦奋斗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将自己培育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尊老爱幼又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弘扬这一传统美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种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良好社会气氛,呼吁人们以实际行动为老人送>温暖、献爱心,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青春力量。虽然箭板镇敬老院里的老人都是孤寡无依,而且年岁以高的老爷爷,并且他们来自不同的村组,但是,进了这所敬老院,他们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为了让这些花甲、古稀老人感受社会的温暖,感受快乐,感受自己虽然无儿无女、无依无靠,但依然还有许多社会爱心人士一直在默默的关爱着他们,他们并不孤单。于是,我选择了此次在敬老院做义务志愿者的实践活动。

  二、实践内容:

  考虑到过年的因素,此次实践活动被我分成了两次来完成,第一次为1月27日至1月31日,第二次为202月6日至2月10日,前后共计10日。箭板镇敬老院位于箭板镇福田村二组。此处依山傍水,龙溪河从敬老院前方不远处穿过,环境优美。敬老院由一条乡村公路镇上集市相连,交通便利。敬老院规模不大,但是包括宿舍、食堂、休息室、警卫室四个部分,另外还有一个院子供老人们平时休闲用。这里居住的老人不多,一共才17位,其中有位较为年轻的张大爷智力有问题,有位李大爷是个瞎子,还有一位罗大爷有只眼睛也有问题。这里的老人基本上都是单身老人,个别的是儿女已故,>孤独无依。他们都是在政府的帮助下,高兴地住进了敬老院。由于敬老院人少,警卫室没有人,平日里就只有这17位老人和一位负责老人们饮食的陈阿姨,陈阿姨也只有在三餐的时间段才会来。偶尔会有一位章奶奶会到这里来和他们一起聊聊天。总之,这里少有外人到访。

  1月27日是我此次实践活动的第一天。这天,我在章奶奶的带领下,来到了敬老院。因为好玩的天性,我叔叔的小女儿也跟了来,她才读四年级。到敬老院时,老人们正在看电影《唐山大地震》,我们也一同看电影。在此期间的聊天中得知这里的卫星电视没信号,也没请人来调试,所以很久没看电视了,这段时间都是在看电影。正好我在安装卫星电视这方面略有所知,便自告奋勇,在食堂陈阿姨的带领下找到了扳手等工具,对接收器进行了调试,最后总算是能正常播放了。此时,陈阿姨和老人们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而我感觉自己很有成就感,虽然只是这样一件小事,但单我看到老人们脸上那灿烂的笑容时,我心里也是暖暖的。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便是做一些常规劳动,包括打扫卫生、为老人们晾晒衣服、整理床被。赶集时,便和陈阿姨一起去买菜,帮陈阿姨提提菜。平时,我就陪老人们聊聊天,他们问我的学习成绩好不好,学些什么。当听到说学普通话,而且我说普通话不容易学时,他们都很纳闷,大学生了还学说话。他们感到很惊讶,电视里那些人说的和我们说的差不了多少,居然还要专门开设一门课程来学,简直难以置信他们还认为我选的是师范类专业,毕业后当老师,那可是铁饭碗专业。他们崇拜知识,崇尚文化,将上学看成一件神圣的事。老人们还特别喜欢小孩,喜欢和我叔叔的小女儿聊天,喜欢逗她,妹妹年龄小,非常淘气,又爱东奔西跑,总是弄得那位罗爷爷开怀大笑。她在这里几乎成了老人们的开心果,也许老人们真的是返老还童吧,找到了一位忘年之交。在1月31日那天,我随敬老院院长唐叔叔一起去购置年货,买了许多新鲜水果,饮料,还买了猪头、猪腿、鸡肉、鸭肉、干蘑菇、干竹笋。而且在这天下午,还给全院的老人发了一套新衣服。这天老人们很高兴,天气也很好,老人们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打起了牌作为娱乐。他们没有赌钱,也没有下赌注,就图个快乐。过年后,我怀着过完年的.喜悦和对老爷爷们无比思念的心情来到敬老院继续我的义务劳动。因为我妹妹和她的妈妈一起到亲戚家去拜年去了,所以就没来了。因为妹妹家离敬老院很近,平常爱和她的那些同学一起到敬老院来玩,都成这里的常客了。然而这天却没有来了,老人们都说很想她。在一次打扫院子空地时才得知院内和院子周围的那些蔬菜都是这些老爷爷们自己种的,而且这菜还长得十分茂盛。年纪稍小的李爷爷告诉我,这地空着也是空着,还不如让他们自己来种点菜,既能活动活动筋骨,同时也能为敬老院节约一笔开销。这几天早上,我替爷爷们整理好床被,打扫好院子卫生后都会陪他们去散步。他们喜欢沿着院前的乡村公路往上走,向田野走去,他们说是要去看一看人们种的庄稼。在2月10日这天,镇上老年协会的腰鼓队带着一队人来敬老院给老人们拜年了。这天恰好有是正月初八,我们镇上的舞狮队在镇上表演了节目也来敬老院免费表演舞狮了。这天是我在敬老院做义务志愿者的最后一天,也是我这个寒假难忘的一天,还是敬老院异常热闹的一天。这天,老人们抽着烟,个个笑开了颜,精神满面,容光焕发。

  三、实践结果:

  在这十天内,敬老院的卫生一直保持良好,从老人们的表情来看,他们也都非常开心,我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我们就像一家人。通过这十天的实践活动,丰富了老人们的生活,使他们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同时,也增强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了我的交际能力。也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培养了我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使我感受到了付出后,别人收到的快乐更是我的快乐。除此,也真正让我体会到了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听父母的话,认真学习,早日回报父母。与此同时,更让我看到了社会对孤寡老人的关爱还不够,应呼吁人们尊老爱幼,关爱他人,服务人民。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5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牧民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牧民也同样面临市场风险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风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乡属性分层社会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文仅就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参加“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农牧民人数约有85万人,还不到全区农牧业人口的7%,而90%以上农村牧区人口的老年保障,几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随着城镇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村牧区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压力与日俱增,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

  一是农村牧区人口的老龄化日趋严重。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截至底,农村牧区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为6.2%,预计到前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比现在高出2—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牧区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牧区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趋势。据抽样调查统计农村牧区家庭户均人口下降为3.72人。家庭小型化使农村牧区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压力增大。这种压力一方面表现为经济供养,另一方面是与父母分开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独自生活。

  三是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牧民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不利于农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置换为养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于土地比较收益不断降低,土地在农牧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农牧民难于完全依赖土地实现养老保障。

  四是农村牧区劳动力流动的增强,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弱化了家庭的内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赡养父母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滞后,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单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方案中确定的缴费原则是:“坚持资金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根本无法兑现集体补助和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绝大多数普通农牧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和鼓励性储蓄。既未体现“社会保险”,也未体现“社会共济”,名不符实的“养老保险”使农牧民难以接受和认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门实施的《基本方案》考虑到农村牧区发展条件的差异,规定了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个档次缴费。但是由于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加上农牧民对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档次。这样低标准、短周期的资金周转难以达到养老保障作用。

  三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从目前已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地区的情况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乡镇还没有健全机构,行政村也没有设立代办员,专业人员更是寥寥无几。由于技术落后,管理混乱,还出现了个别违规操作的挪用和挤占行为。

  四是经费短缺,工作开展困难。根据《基本方案》规定允许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费来弥补业务经费的不足,很多经办部门就是依靠这笔费用来维持日常的业务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区的同级财政从未划拨过农保工作的专项经费,致使工作开展的难度加大。

  另外,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牧区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失地农牧民和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农牧民,由于征地的安置补偿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缺位,其中相当多的人成为“无地、无业、无社会保障”的“三无”人员,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失地农牧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下岗工人问题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于更多地关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区农村牧区养老保障的政策建议

1.提高对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3.坚持因地制宜与自愿的原则,避免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刀切”。我区地区差异大,受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保险意识等方面的制约,短期内让农牧民普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件不成熟。要避免强迫农牧民参加的做法,杜绝“好心办坏事”。因为这不仅增加了农牧民的负担,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坚持自愿原则,并通过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与政策引导,才能使这项工作健康持续地运行。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搞,以点带面,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

  4.继续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障制度。从目前的农村牧区情况看,单凭任何一种保障都不能承担如此重任,必须多种保障手段综合运用,这才是解决农村牧区社会养老的有效途径。应当允许各地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我区将全面启动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为收入难以维持农村牧区最基本生活标准的人群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克服了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存在的救济范围窄、标准低、随意性大的弱点,使社会救济有了普遍的适应性。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无疑是对农村牧区养老的有力补充,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资金,尽快把农村牧区低保工作全面推进。国家将我区列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试点省区,参加试点的11个盟市、98个旗县,共有9342人领取了奖励扶助资金。对此各地区要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来提高农村牧区养老的保障能力,由于我区各地区财政收支状况各不相同,对此各地要认真落实资金,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负担的原则,划分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分担比例,建立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的安全快捷通道,坚持资金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确保资金到户到人。

  5.切实做好失地农牧民养老保障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确保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办法和养老保障办法。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通过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凡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没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区,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养老,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当地的社会救助范围。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6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养老服务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如何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大事。9月中旬,由市政协叶乐安副主席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就我市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情况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调查研究。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座谈和学习考察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和收集数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于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近年来老龄人口呈现出增长快、寿龄高、空巢多等特点。据统计,截至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18.3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37%。我市老年人口以年均4%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xx年将达到19.8万人。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重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22家,其中镇(街)敬老院20家,国办社会福利院1家(市社会福利中心),合法民办养老院1家。共拥有养老床位2731张,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较好地解决了500多名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其中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100%和99.65%。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兴乐集团投资5000万建设温州市首家高端养老机构——余霞乐园,20建成后无偿捐赠给市慈善总会。民办养老机构翁垟颐和老年公寓、北白象颐养老年公寓也已建成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科学规划。目前,我市尚没有一个养老机构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对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机构的合理设置布局,以及在数量、规模上的标准都没有明确,使得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主观随意性,也导致了养老机构的用地无法得到保证。此外,由于养老机构未能像学校、幼儿园、菜场等纳入小区建设的配套规划之中,使得养老机构建设缺乏刚性规定,造成养老机构建设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二)资源投入不足。一是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我市养老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费用投入在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中所占比例偏低。20xx年市财政投入到社会养老事业的经费仅为386万元,其中用于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的经费310万元,乡镇敬老院建设经费76万元。对民办社会养老机构的投入和补助几乎没有,如运营资助、投资奖励、从业人员培训奖励、贷款贴息补助等,均没有落实到位。二是用地保障不足。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受到规划、土地等政策的制约,土地指标难以落实。政府部门没有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13号)规定预留、落实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新建养老机构落地难。三是优惠政策不到位。20xx年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若干意见》“1+5”文件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措施,但我市没有出台配套文件,养老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燃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优惠等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同时养老机构本应享受的各项税费优惠难以到位,大大挫伤了民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三)监管服务缺位。一是管理标准缺乏。我市尚未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机构管理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服务运营缺乏一套完整的准入、监控、管理标准和体系,在行业指导、接受监督和行业自律上非常欠缺。二是日常监管不到位。我市现有的一些民办养老院硬件条件不达标,消防安全不合格,无证经营现象较普遍。如在大荆镇一些小规模、小作坊式的家庭养老院,消防不达标,安全隐患严重。民政、消防等有关部门由于执法力量不足,未能进行必要的日常监管服务和指导。三是审批手续办理缓慢。利用闲置房屋以租赁等形式举办的养老机构,由于房产功能的变更,补办审批手续办理缓慢,住建、消防、发改、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导致养老机构审批手续很难落实。

  (四)队伍建设落后。一是从业人数匮乏。我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供养老年人多人,而现有的工作人员不足300人,供养人数与工作人员数约为7:1,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的服务需求。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护理人员缺乏,特别是镇(街)敬老院未能按规配备养老护理员,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短缺。二是专业素质不高。养老机构为降低运行成本,聘请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护工都是年龄偏大、没有接受专业服务培训的农村妇女,大多负责买菜、烧饭和打扫卫生等工作,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三是工资待遇偏低。社会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大部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没有达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参加各种保险,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难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导,加强养老机构规划和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根据我市老年人口发展速度和养老服务需求状况,加快制订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将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布局纳入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科学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套各类资源,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为未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预留空间。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完善市、镇(街)、社区(村)三级网络,强化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加快出台和完善我市的各项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明确目标、要求、任务、扶持政策等。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市政府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投入,将社会养老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积极支持镇(街)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农村敬老院的资金支持力度,抓好硬件改造,改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步伐

  一是落实配套补贴。对符合建设标准、运营规范、合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省财政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补助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由市财政再给予配套补助到位。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做好对于重点项目一次性奖励,新增护理型床位补助,收住本市户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运营资助,从业人员培训奖励,贷款贴息等。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温州市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和融资优惠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加大资源供给政策扶持,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要在土地规划、税费优惠、财政补奖、投资权益、金融信贷、收费价格等方面进一步给予政策扶持。

  三是落实土地指标。市政府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规划养老机构设置,预留和落实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落实养老服务业建设用地指标单列要求,对纳入规范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应当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地,并优先予以保障。

  (三)加强服务管理,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发展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出台我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等相关行业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包括机构质量要求、发展规划、服务管理、人事管理、安全管理、捐赠管理以及民主管理等配套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养老机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和处理办法,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养老机构的利益提供基本依据。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规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对全市范围内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协调有关部门对民办养老机构补办相关手续。对有些确实无法取得完备手续的`,在能确保建筑合格、消防、卫生安全的前提下,有关部门要给予协调配合,方便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且整改无效的,要由养老机构所在地镇(街)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取缔,同时稳妥处置好被撤销、取缔后民办养老机构内供养的老人转移安置问题。

  三是建立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制定部门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健全部门考核机制,在细化养老服务业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将土地、规划、消防等相关涉老部门所承担的养老工作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落实责任。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机构负责人培训,提高管理者素质,增强管理能力;加强专项业务培训,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医护人员、护工进行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规范服务,从而实现人性化关怀和专业化服务。

  二是提高工资待遇。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相适应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实施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按照不同等级,分别予以补贴。逐步提高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完善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持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

  三是培育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鼓励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

  《养老机构建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7

  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如老年社会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公寓、敬老院等,主要承担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以及其他有机构养老需求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省委、省政府把养老机构建设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监测指标体系,市委、市政府也把养老机构建设作为落实民生幸福工程、构建社会建设“十大体系”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重点推进。为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等形式对我市养老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全国进入老龄社会最早、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截止6月底,全市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预测数)192万。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养老机构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今年全市共新建改扩建各类养老机构项目45个,总投资11.5亿元、总床位数11085张。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30家(公办养老机构110家、民办养老机构120家),床位总数5.46万张,位居全省第二。如东县马塘敬老院、港闸区陈桥敬老院等25家养老机构被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省级文明敬老院,市社会福利中心等11家养老机构被评为省示范性养老机构,启东市荣获全国农村五保工作先进集体,如皋市被评为全国第三批示范养老活动单位,启东市的农村关爱之家建设经验被国家民政部向全国推广,海安县曲塘镇敬老院荣获全国农村五保工作先进单位。

  (一)公办养老机构加快推进,示范托底能力不断增强。目前,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10家,其中城镇社会福利中心13家,床位数3726张;农村敬老院97家,床位数23428张。一是城镇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进程加快。“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近5亿元,通州区社会福利中心、港闸区市北养老服务中心、海门市养老中心、崇川区观音山镇社会福利中心等一批规模大、设施新、档次高的城市社会福利中心相继开工建设。目前,市社会福利中心(阳光老年公寓)三期工程开业运营,如东县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已竣工验收,开发区星湖护理院主体已建成。二是农村敬老院达标改造力度加大。今市共有70家敬老院达到“三有三能六达标”标准,占敬老院总数的72%。启东市注重加强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制定了249项敬老院管理服务标准,通过了“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全省仅此一家。三是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加快推进。目前已建成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院)16家;在建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院)14家。截止目前,全市“三无”、“五保”老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二)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多元服务格局初步形成。目前,全市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20家,床位数12695张。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银行业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省民政厅通报转发了文件做法。截止今年11月底,全市已有12家银行向各类养老机构发放贷款7500万元。一是促进了闲置资源转化利用。全市已累计发放贷款2200多万元,支持7家小企业改建为养老机构,盘活社会存量闲置资产超亿元。二是加快了医养融合发展。不少银行对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投贷实行倾斜,如皋农商行对如皋博爱医院发放贷款1000万元,支持其推进老年护理院建设。三是推动了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邮储银行启东市支行向下岗女工盛叶红发放贷款15万元,支持其在创办爱心托老所的基础上,又成功创办该市首个老年关爱之家;邮储银行海门市支行向海门康福托老院投资人发放贷款8万元,支持其对床位、安全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并获颁经营许可证。制定完成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对市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近期、远期()建设确定空间布局,做到“四定”(定点、定量、定序、定位)。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启东市在全省县级市率先出台《社会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为养老机构发展预留了生存空间。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模式。在坚持“原人员性质不变、老人生活质量不变、原有房屋性质不变”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试点,目前如皋市社会福利中心、海门市老年活动中心、余东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已取得良好成效。民办护理院发展势头良好。我市长青乐龄护理院、大生护理院等民办护理院运营情况较好,入住率均达到50%左右,入住老人95%以上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问题,减轻其家人的负担。

  (三)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认可程度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机构监管服务。在苏中苏北率先出台《南通市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标准(试行)》,规范了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全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水平。不定期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管理隐患。对全市84家未注册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清理整改未注册民办养老机构35家。二是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考核工作,依托体臣卫校和科技人员进修学院对养老护理员进行培训,今年 586名养老护理员接受了老年人心理、生理、护理等20项专业知识培训,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培训任务,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70.04%,有效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服务水平。三是积极培育机构品牌。通过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培育发展南通市养老机构的各类典型,涌现出南通市社会福利中心(阳光老年公寓)、启东市中心敬老院、海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常青乐龄护理院等一批在业内有较大影响、社会认可度较高的养老机构品牌。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养老机构建设尽管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相比、与我市实际情况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养老床位建设任务重。从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看,按照民政部提出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9073”格局(即至20,全市老年人口中,90%的老年人由家庭自我照顾,7%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享受机构养老服务)和下一步“9064”格局(即至20,全市老年人口中,90%的老年人由家庭自我照顾,6%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4%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的要求,我市养老床位总数还明显不足。根据“十二五”目标,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要达到30张,今明两年全市需新增养老床位约1万张以上,任务非常艰巨。

  二是养老床位结构不合理。公办养老床位占比高、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床位占比偏低,一般性养老床位占比高、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偏低。目前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40.1%(20xx年目标为50%),护理型养老床位数平均占比仅为21.7%(20xx年目标为30%)。

  三是专业服务力量比较薄弱。现有护理员队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专业技能不熟、护理水平不高、性别比例失调等问题,整体水平滞后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另外,由于待遇和社会地位不高、工作苦脏累等因素,愿意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很少。我市虽然实施了护理员岗位补贴政策,但由于门槛较高,文化程度低无法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护理员无法享受岗位补贴。一些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较低。

  四是瓶颈制约问题突出。第一,用地难。由于认识问题和其他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养老服务用地性质及指标等瓶颈因素长期得不到突破,制约了养老服务特别是民办养老服务的发展。第二,融资难。由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资产属性(租赁)和单位性质(民非)等原因,市场融资难度较大。第三,达标难。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养老机构在土地利用、规划许可、建设等方面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及消防不达标等情况,不少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整改换证、达到新设立养老机构的条件难度较大。

  三、对策建议

  今后我们将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按照“政府主导、社会主体”的指导思想,确保托底功能、立足服务本地,以满足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需求为重点,坚持盘活存量与发展增量并重,规范管理与改革创新并举,统筹推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努力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颐养天年。20xx年目标任务是: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30%,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年目标任务是:养老床位总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一)着力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引领养老机构科学发展。一是按照定点、定量、定序、定位的“四定”要求,制定出台市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科学指导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层级清晰、功能完善、适度超前、全民共享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二是指导各县(市)制定至20xx年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重点把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落实到规划和具体项目上,确保规划指标落实到位,具体项目落地生根。三是充分利用闲置学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中村改造等现有资源建设养老机构,使养老机构布局更加合理、方便入住。

  (二)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积极发挥支撑服务作用。一是加快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通州区社会福利中心、海门市养老中心、港闸区市北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争取早日建成运营,着力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重点为城乡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落实好入住养老机构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的定额补贴。二是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围绕省、市相关目标任务,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并争取省级资金扶持,加大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力度,20xx年全市所有敬老院均达到三有三能六达标标准。在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的前提下,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等多种功能,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加大投入,扩大收住对象,无偿或低收费收住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力争选择1家较好的敬老院作为试点,更新设施设备,老人房间内配备空调、电视机等电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地暖改造。三是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完善、落实各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准入门槛,为其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发展养老机构。新建的养老机构可设立单人间、双人间、套间等不同房间,从而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定价;民办养老机构要考虑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入住率和老人满意率。

  (三)稳步推进养老机制改革,逐步实施公建民营试点。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转制运营的具体办法,对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重点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合作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今后新建公办养老机构首选公建民营方式。逐步推进改革试点。对已投入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福利院、敬老院)进行认真调研分析,逐步推进运营机制的'改革试点,发挥市场(社会)主体作用。在认真推广如皋、海门公建民营试点做法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各地民间资本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每个县(市)和通州区年内至少选择1家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试点,进一步激活机制,提高入住率。

  (四)积极招引机构养老项目,努力打造养老服务园区。将招引养老服务项目纳入招商引资的大盘子统筹考虑,重点招引品牌信誉好、连锁规模大、服务能力强、市场开拓广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企业和项目到本地落户,带动本地养老服务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和养老服务特色产业基地,培育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服务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业园区。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强化各项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化解养老服务项目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积极推动将养老服务产业重点项目纳入省现代服务业“十百千”行动计划,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企业创建“现代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推进品牌及标准化建设,争取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支持。

  (五)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一是推进医养资源有效衔接。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模式,科学统筹规划医疗设施和养老设施布局,实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卫生健康服务便捷对接。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鼓励一、二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或增挂、增设护理院,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及二级以下医院新建或扩建床位中不少于50%的床位为养老护理床位。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100张床位以下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也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二是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责任险。积极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研究起草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政策意见,增强老年人接受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三是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提高社区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慢性病管理等社区卫生服务。市区老年人每年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配备康复辅助器具。

  (六)认真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努力破解发展要素瓶颈。一是研究落实相关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研究、完善我市鼓励扶持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南通陆海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契机,加强上级政策对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对我市养老机构建设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推动全市机构养老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努力破解土地瓶颈。将养老机构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推广启东经验,加快研究出台厂房、学校、卫生院等用地改为养老服务用地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土地出让金和建设配套费征缴等方面给予优惠。三是着力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执行新实施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确保养老机构规范运营和管理。督促所有养老机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范,细化预案措施,防止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四是努力破解换证难题。对已经运营较长时间的养老机构相关手续不完备的,可明确替代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消防标准。

  (七)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专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技能培训。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管理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70.1%。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中高级以上职称护理员的比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强化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妥善处理护理人员之间以及护理人员与老人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强对老人的精神关爱,不断丰富老人的日间生活,创造和谐养护环境。三是提高人才待遇。落实好持证护工的特殊公益性岗位补贴,降低岗位补贴门槛,适时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对取得中高级以上职称和护理工龄较长的护理员加大岗位补贴力度。落实养老机构医护人员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的具体措施。增加敬老院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敬老院服务人员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四是营造社会氛围。通过一年一度的“敬老月”等活动,开展优秀护理员或“最美护工”等评比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尊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8

峰峰矿区民政局:

  尊老爱幼一直以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在今天这个物质愈加丰富的时代里,年轻人的工作也日益繁忙,无暇顾及到身边的父母,特别是当前城市中存在加多的独生子女,无子女户以及空巢老人,他们在吃饭、购物、娱乐、就医等方面无人照料,和当前建成小康社会的形势不和谐,传统的分散供养方式已经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开办养老院集中安置这些老人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院不仅是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是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客观要求,从我区目前的调查情况看,多数老年人是赞成的和欢迎建立养老院的,其态度是积极明确的,我国各大城市养老院发展的实践证明,兴办养老院确实减轻了家庭养老压力,弥补了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欠缺,缓解了空巢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照顾老人的困难,消除了中青年夫妇的后顾之忧,起到了家庭养老所不能起到的作用。

  同时为下岗、待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有利于安定团结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养老院不失为解决老年人社会化养老的有效途径和最佳选择之一,是社会化养老的主要方向。

  为减轻家庭养老的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的多种需求,吸引更多老年人选择社会养老,并推动社会养老健康发展,本公司决定兴办一所民营,高起点、环境美、设施全、服务优、管理科学的老年居家乐园,依照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将邯郸市峰峰矿区新建祥和养老院,总占地面积5553.86㎡,总建筑面积1025 ㎡,老年公寓占地面积610.894㎡,食堂及餐厅28㎡,洗衣房16㎡,公共浴室㎡,健身房100㎡,活动室100㎡,办公室10㎡及接待室15㎡,医务室14㎡,库房14㎡,仓库12㎡,其它用房30㎡。计划床位120余个,配有舒适的居住场所、功能完善的餐厅、诊所、健身房和休闲房等设施。该处是办公、生活区中心区域,既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又有优美的环境和新鲜空气,是开办养老院的最佳地段。

  本养老院将坚持以“老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以“奉若父母,情同亲生”为服务理念,依靠一流的设施和一流的`服务,让入住的老人在生活上、身体健康上真正体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让养老院真正成为老年人的“福地”。

  开办养老院是新时期老年人社会化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趋势,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新举措和必然要求,对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起到推进作用,所以望请民政局的同志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9

  为积极探索和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政协年初工作安排,我们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到有关村镇,了解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行现状,并到阎良区德瑞养老中心、安康市康复托养中心、汉阴县城关镇、涧池镇等相关机构进行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一)老年人状况

  截至20底,全县总人口342141人,96819户,户均3.5人,其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369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7 %,超过全国15.5%和全省15.48%的老龄化水平。其中,65岁及以上有 341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6%,70岁及以上有24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 %,百岁老人8人,有留守老人8110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401人。总体情况是全县老龄人口规模大、增速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县委、政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把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稳步推进我县“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落实政策,有序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工作目标,积极落实惠老优待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意见》、《紫阳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县、镇两级设置了养老工作机构,制度、机制健全。将供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经费增加到5800元/年/人,分散供养经费增加到5300元/年/人。在有条件的10个集镇设立“一站式”医疗救助业务,对“五保”老人实行全免费医疗。结合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高龄补贴等制度,对特困老人予以优先救助,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加大投入,逐步改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

  全县累计投入资金5000万元,修改扩建了22所农村敬老院、34所农村互助幸福院、3个日间照料中心。配备床位2676张,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2499人。投资1500万元、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养老公寓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征地、规划设计等工作。吸纳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江南华阳医院项目的动工,标志我县“医养结合”模式的启动。

  3、增加覆盖面,稳步推进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57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810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90300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基础养老金人数49636人。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有4439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列入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实现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参保人数8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69230人,参合率99.91 %。

  二、当前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而弱化。目前,我县户均人口3.5人,老年人能够在家养老的比例在减少。随着社会的转型,竞争的激烈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中青年人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在增大,部分子女不可能留在父母身边,无暇也无力对老年人进行周全的照料,“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正面临瓦解,因此社会各界应更加关注社会养老问题。

  (二)养老机构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县敬老院总体上规模小、床位少,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目前,入住敬老院的主要是“三无”、“五保”老人等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敬老院主要为老人提供吃、住和看护等基本服务,休闲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缺失,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二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运作难,市场运行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农村互助幸福院缺乏项目支撑,建设资金不足,无法形成必要规模。四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居家养老的老人为服务对象,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双重功能,是解决家庭日间无人或者无力照护老年人的重要平台。目前,建成的3个日间照料中心,正常运转的只有1个(会仙桥)。医养结合尚未起步,所有养老机构都没有医疗人员。

  (三)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无编制,服务人员待遇落实不到位。在全县21所敬老院中,只有6所敬老院院长由镇干部兼任。按照省编办50号文件要求,县级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按每百名设1名事业编制配置,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按2名事业编制配置。聘用人员的工资(平均年收入约2.3万余元)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一定差距(基本工资1300元/月、生活补贴1000元/月、年终一次性奖金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工伤保险没有办理(由政府补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代缴),敬老院的养老护理队伍人员不足、年龄偏大、收入偏低,存在招聘困难、队伍不稳定等问题。

  (四)养老政策宣传不到位。参保单位对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缺乏主动性,对政策内容宣传不到位,参保对象对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参保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而且参保的类型单一。

  (五)监管责任不到位。目前已运营的21个敬老院,有15个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属于临聘人员,因部分镇对敬老院的监管工作不到位,管理水平低,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生活环境和服务态度差。

  三、建议

  根据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积极探索适宜紫阳县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一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及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三要扩大宣传面,增加宣传频率,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政策,积极参加养老保险。使养老保险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力争达到应保尽保,多渠道,全覆盖的目标。四要开展评选“敬老好儿女”、“尊老孝亲模范”等活动,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我县公办敬老院承担着“三无”、五保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等任务,发挥着托底保障与基础支撑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农村敬老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能够自愿到敬老院安度晚年。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为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安度晚年。建议在会仙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抓点示范,总结经验,以期尽早在全县推广。住建、国土、民政、扶贫等部门,要结合迁移式扶贫集中安置房、城镇建设,将农村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求助和信息沟通等服务。

  (三)坚持“公办”、“民办”两条腿走路,高起点建设好县养老公寓和江南华阳医院建设。建议以县养老公寓为突破口,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以承包、合资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来运营。县养老公寓和江南华阳医院从规划建设到管理服务都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对两个示范点坚持“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加强监管、市场运作”,在地点选址、建设规划、配套设施等方面均需立足市场“创一流”,将县养老公寓、江南华阳医院建成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引领我县养老产业的发展。

  (四)坚持标准化体系建设,抓好养老服务的规范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做好对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入住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规范、科学地实施分级护理、分类管理,为老年人提供舒适、到位的服务;根据老人的心理特点,适时进行交流沟通,定期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咨询,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心理慰籍服务;加强对入住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评估,做好各项紧急状态的告知、纪录和应对预案。完善自查自纠制度,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隐患,使纠错、整改常态化。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五)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加强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化培训。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规划,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引进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重点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在养老机构和社区设置必要的公益岗位。坚持“培养、选拔、使用、激励”并重的原则,在养老服务领域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以专业为主体,慈善义工、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的人才队伍。积极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老年法律援助。搭建平台,让志愿者有渠道、有路径,将爱心投入到养老服务中来。健全完善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制,使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一要完善领导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的考评体系。二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养老工作事关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在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县情,查漏补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关爱情怀来全面推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10

市委: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如何应对老龄社会的到来,做到老有所养,越来越成为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期待解决的新课题,是我市未来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紧迫问题。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姜之厚、孟广武两位副主席带领下,对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及东昌府区、高唐、冠县三个县市区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介绍,实地考察了部分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并进行了深入地座谈讨论。调研中,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市社会化养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老龄人口基本情况

  截止底,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93万人,占总人口的15.2%,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4万人,占总人口的9%,预计到,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05万人,占总人口的16.5%以上。按联合国的评判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时,即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以上数据表明,我市老年人口比例明显高于世界标准,处于老龄化阶段,并且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人口老龄化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市情,也必将对我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人民生活等领域,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另外,随着家庭小型化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越来越多的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目前,我市近40%的老年人口生活在纯老年人家庭,“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及生活照料问题日益显现。

  (二)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社会化养老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创新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为主线,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社会化养老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社会化养老事业获得长足发展。

  1、建立健全养老事业发展政策体系。一是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市政府于2月16日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抓手,明确了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并规定了其他建设及运营一系列税费的减免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二是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我市对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400元长寿津贴;20,实现9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和村(居)按照年龄阶段对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三是落实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独子或双女户老年家庭奖励和扶助,仅—年间,全市共有53428人享受奖励扶助。四是继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上半年共有148661人参保,投保总额305万元,理赔409起,赔付总额113万元。

  2、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迅速。截止20xx年底,全市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87家,床位197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0张,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的1.5%。其中,国办68家,床位17830张;民办19家,床位1870张。全市“五保”老人1774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3 %。此外,今年全市计划新(改)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38处。截至目前,已投入使用10处,在建20处,正在筹备的8处。

  3、社会化养老举措不断创新。我市在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一是多元化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我市采取“投资多元化、建设多类化、经营多样化”的灵活模式,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形成了“不拘一格建设,灵活多样运营”的亮点。二是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养老主要采取整合利用社会和社区各类场所、设施等资源,合理布局日间照料中心,通过社区和养老服务实体互设服务点、互派联络员的方法,把多类型的养老服务送至千家万户。

  二、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在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养老事业的观念和认识还有待提高

  目前,各级政府和部门甚至整个社会对养老事业的认识还不足。一是对养老事业的观念仍然陈旧。在工作部门上,基本局限于民政部门;在服务对象上,基本集中在由政府供养的“三无”人员、“五保老人”、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在工作方式上,基本停留在社会救济层面,社会化养老服务覆盖面还很小。而且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不习惯到养老机构养老。人们对传统文化中“孝”的理解也存在一些误区,许多人认为“住养老院,不是没有儿女,就是儿女不孝”。二是对养老事业的认识出现偏差。对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养老事业的关注不够,有的认为养老问题不是显性问题,短期内难以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产生直接影响,养老服务无碍大局。

  (二)养老设施尚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我市养老机构建设与老年人的需求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城乡各类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3%以上”,参照其他省市“9073”养老发展战略,即实现90%的老年人家庭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我市目前有90多万老年人,共需2.7万张床位,现有2万张左右,尚有0.7万张床位缺口,任务仍然很艰巨。

  (三)民营资本没有实质性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一是兴办养老机构投资大、回报低、周期长、风险高,大资金不愿进入,小资金不敢进入。近年来各级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但效果仍不理想。二是维持日常经营难。民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资金紧张的问题,投入资金有限,周转困难,多数处于保本经营。我市民办养老机构中,除聊城市鸿福老年公寓条件、设施比较好外,其他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档次低、规模小、条件差等特点。三是项目申报环节多与政策时间紧的矛盾突出。建设养老机构办理各种手续的时间太长,项目要经过立项、征地、规划、施工等多个环节,周期长与任务紧的矛盾比较突出。但省、市的补助政策只到20xx年底,如果时间抓的不紧,优惠政策将一晃而过,届时推动社会化养老建设将更加困难。

  (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推进缓慢

  社会化居家养老推广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缺乏场地。新的社区没有规划场地、老旧社区又拿不出闲置场地用来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托老所或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二是功能不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目前的主要对象是由政府买单的生活困难、需要照顾的“五保”老人,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无法适应全社会老年人多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三是经费不足。工作经费、人员经费没有来源,难以为继。

  (五)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薄弱

  现有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一是专业化的管理和护理人员缺乏。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就近招收的年龄较大的退休下岗职工或农民工,且女性较多,男性很少,他们基本没有接受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难以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老年人社会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服务人才严重不足。二是社区低偿和志愿服务人员少。现有志愿服务活动常常具有阶段性、临时性特点,缺乏长期运行的制度保证。三是社会化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以高唐为例,全县60名社会化养老服务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0元,最低为500元,其他县市区工资水平也相差不多。低收入致使社会化养老机构进人难、留住专业人员更难。

  三、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对策

  社会化养老事业关系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项事关当前、影响长远的系统工程,应加快发展、协力推进。

  (一)转变思想观念,推动养老事业社会化

  一是要树立抓养老事业就是抓发展的观点。要清醒地认识到抓好养老事业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是保稳定、促发展的需要,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发挥养老事业在扩大就业、拉动内需上的重要作用,把发展养老事业与开发“银发产业”结合起来,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这项新兴的朝阳产业。建议把养老服务产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通过与国内外经济组织、慈善机构或其它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二是要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服务职业的'认识。通过表彰、宣传等方式,提高从事养老服务职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树立从事养老服务职业是光荣的职业、崇高的职业、受社会尊重的职业的观念,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建立政府主导机制,实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化

  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是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要把社会化养老事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制定好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设立好社会化养老事业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确保社会化养老事业持续有序发展。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中,应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项目用地、规划原则和建设标准,并做好相关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要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逐年加大对社会化养老事业的投入力度。

  (三)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实现养老事业投入多元化

  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引导和措施扶持的力度,大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化养老事业,推进养老事业多元化、市场化、社会化。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形式参与社会化养老事业,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设施建设差异化,区域分布合理化、服务功能标准化,覆盖城乡的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制定一个全面系统、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优惠政策,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方式多样化

  一是在城区(镇)社区普遍推进居家养老+社区专业化服务的模式。每个社区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组建一支专业化服务队伍,由政府提供财力支持,整合养老服务、卫生医疗、物业管理等资源,就近提供上门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二是在农村以自然村为单位普及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鼓励利用集体闲置房舍,选择在留守老人较多、交通便利的村落改建、扩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也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将农村独居、空巢老人集中托养。根据情况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五)加强人才选拔和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专业化

  一是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教育培训。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培训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二是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社会工作人才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公益性服务岗位,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制度。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让更多的人员参与到为老服务中来。三是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鼓励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

  (六)建立健全评审机制,实现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标准化

  研究出台我市社会化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及评估评审制度,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和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资格、财政资金补助对象资格等开展动态考核、评估评审。不断完善公开信息查询、服务质量投诉,收费标准监督和绩效考核奖励机制,从而使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提档升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建立更加积极灵活的行业准入制度和政策扶持体系,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养老事业的发展。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11

  近几年来,浙江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等项中,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多种养老机构经营模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们通过对浙江省杭州、温州、台州、宁波等地的养老机构进行的实地考察调研,有了一些新的思考。

  浙江省养老机构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国家或集体兴办。温州的红景天养老院是由街道开办的,为充分发挥投入的国有资本效能,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获取最的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人住老年人得到最好的照料,享受最好的服务,主管部门采取了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公开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招投标结束,双方签订合同。中标方在满足五保、特困老人入住(收住五保、特困老人,政府给予补贴)的前提下,招收社会老人入住,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期间,经营者以租金形式分批向主管部门上交部分经营利润。

  集资兴办。温州永嘉的康乐山庄、玉环的夕阳红山庄是由老年人自发组织起来,在集体的土地上个人集资兴建的老年人社区。温州的红枫山庄也应归人此类,所不同的是该山庄由私营业主出面策划,政府划拨土地,私营业主只投入少量启动资金,办妥手续,然后按每平方米1700—2200元不等收取老人的资金建房。现红枫山庄的经营者已经由民政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改为工商登记营利企业。上述山庄均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

  非营利机构经办。宁波市的颐乐园是由政府出面协调,政府划拨土地100余亩,并出面协调市财政、市慈善总会、大红鹰集团共同出资1.3亿元兴建的。该院建筑规范,环境幽雅,条件优越。出资方共同组建管理公司,在工商局登记,享受国家非营利机构所有优惠政策待遇。该院吸纳了400多老人入住,80%以上是离休老干部。因为条件好、收费低,老人常常排队等候人住,床位供不应求。

  民间资本兴办。温州的水心老年公寓是由一对热心老龄事业的下岗夫妇租用闲置的厂房开办的,年租金15—16万元,收住老人70—80位,满负荷运转。年盈余六七千元。此种形式在浙江全省还有很多。奉化的99老人乐园是私营业主王雪飞夫妇卖掉了经营良好的企业,投资1400多万元兴建的全省规模最大的民营老年公寓,所用土地为协议出让。公寓条件较好,现收住100多位老人。台州市崇德山庄由台州著名民营企业九州药业集团出资兴建,政府划拨用地274亩。规划有高档老年人住宅、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老年活动中心等,是一个设计超前、功能完备的老年人社区,现企业已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总投资约需3—4亿元。

  纵观以上四种兴办模式,我们以为第一种模式代表着社会福利机构改革的方向,是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利用现有养老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能有效模式。第二、三种模式不仅不宜推广,而且应该严格限制或者禁止。因为这两种模式养老隐含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土地是我国极为稀有且不可再生的'资源,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极其重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永嘉和玉环的少数老年人自己组织起来,没有经任何土地部门审批并未办理严格的用地手续,即自己动手在集体的土地上集资盖房,建起子康乐山庄和夕阳红山庄,严格意义上讲是土地使用的违法行为。

  导致不当受益。康乐山庄、夕阳红山庄和红枫山庄集资盖房,由于没有计人土地成本,所造房屋与房地产开发房屋存在相当可观的差价,这部分差价构成了不当受益。例如一位老人几年前出资5.6万元购买了一套80多平米住房的使用权,现转手出让卖到20多万元,自己仅需向山庄管理机构上缴2800元的管理费即可。还有一位老人以每平方米1200元的价格,花30万元拥有了一栋250多平方米带车库独立别墅的使用权,装修费却花了60多万,而在其对面仅一路之隔的房地产开发房产则为每平方米4000—5000元。

  社会再分配不公。康乐山庄、夕阳红山庄和红枫山庄集资盖房,参与的老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最需要关注的贫困老人,多数是离退休干部、教师或者是收入较高并有一定积蓄的老人;而真正贫困需要福利照顾的老人却无力集资盖房,无法享受此等优惠。结果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宁波市颐乐园人住的80%以上是离休老干部。其中有位离休的局级干部,夫妇二人在此居住带有卫生间和厨房的套房,连吃带住加上卫生保洁等费用,每月仅需开支20xx元,还不到其离休金的一半,享受着超值的服务。他家里原有的住房则可租可售,两头获利,无形中每月增加了不菲的收入。社会福利属于社会再分配的范畴,其出发点是扶危济困,是帮助社会上最需要帮助的人群,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可是人住诸如宁波市颐乐园之类高档老年公寓的人员原本享受了应得的福利,再来这里以较小的代价获得超值的服务,实际上是社会福利享受对象的错位,既违背了社会福利的本意,也造成了事实上的再分配不公。

  隐含着不安定因素。温州出台以在工商登记和在民政登记为

  标准来区分营利养老企业或非营利养老机构的文件以后,由政府划拨土地集资盖房的红枫山庄私营老板立即提出改“民非”登记为工商企业登记,这样就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该老板表示这笔出让金肯定会转嫁到人住在该山庄的老人头上,无形中把政府推到了山庄老人的对立面,导致政府与老年人的直接对立。对此当地有关部门深表忧虑。

  存在国际化养老的误区。浙江省有的养老机构为了增加收入,提出吸收港、澳、台甚至外国老年人来人住。如果该机构是按完全成本计价接收入住,则无可厚非,但如果是按目前通行的不计地价和造价,仅按运营成本计价的方式接纳入住,就值得商榷。

  第四种模式恰恰是应该大力提倡和推广的。因为它是真正的民间资本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弥补了政府社会福利的不足,又为社会老人提供了养老服务,满足了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的需求,同时也吸纳了很多下岗女工和民工,完全符合我国政府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业的指导思想,理应给予扶持和推广。但也恰恰是该种模式遇到了政策瓶颈:只有登记为民办非企才能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可是登记为民办非企又给这些企业带来许多麻烦和困难。如在温州开办水心老年公寓的一对夫妇,以公寓为家,吃住在公寓,亲自买菜、做饭,惨淡经营,年盈余仅六七千元。即便如此,按照民办非企业的管理规定,这盈余的六七千元也归该公寓所有,而不能属于个人。奉化的99老人乐园因为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受政策限制,投入大量资金盖好的房产成为“福利机构所有”(宁波房管所、民政局出具的不能抵押贷款说明),资金问题凸现,举债无门,经营陷入困境。台州市崇德山庄由台州著名民营企业九州药业集团出资兴建,建设总投资约需3—4亿元。由于台州市发文将该山庄定性为“民办非营利福利事业单位”,土地不能抵押贷款,将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不能抵押贷款,致使企业资金运作困难,且其投入资金将不能收回,投资商如今是进退维谷,骑虎难下。

  我们发现各地对什么是社会福利、什么是老龄产业不甚明晰。有的地方把所有养老机构都看作是老龄产业,也有的地方把所有养老机构(老年公寓、老年住宅区)都视为社会福利事业;有的以在工商还是在民政登记为标准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有的又以营利或非营利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我们认为上述看法都是错误的。

  首先,社会福利与老龄产业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福利是国家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待服务的社会制度。它表现为国家及社会团体兴办的多种福利设施、提供的社会服务以及各项社会福利事业,讲求的是公平与公正,是不计成本和盈利的。比如国家办的养老院、福利院,国家投入了土地、资金等大量的人力物力,决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扶危济困,稳定社会。而产业则不同,产业是指生产事业,是经营活动,提供的是商品,追求的是利润和效益。老龄产业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而出现的新兴产业,是为老年人提供特殊商品、设施和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行业和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

  其次,以在工商还是在民政登记为标准来区分社会福利和老龄产业,不仅不科学,而且容易造成混乱。比如,宁波市的颐乐园组建了管理公司,在工商局进行了登记,对外介绍其经营是盈利的。那么能否据此断定它是养老产业呢?结论是否定的。因为它的投资主体是国家、非营利机构(宁波慈善分会)和社会捐赠(大红鹰集团),仍然是社会福利的性质。所谓的盈利是建立在对原始投入不计成本、不计利息、不算折旧、不求回报的基础之上的,是仅仅以充分享受政府免税等优惠政策之后的运营成本为起算点的盈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盈利。极而言之,不过是福利机构管理方式的改进、福利资源利用率的提高而已。而登记为民办非企的温州水心老年公寓、奉化的99老人乐园恰好应该定性为老龄产业,也是国家应该重点扶持的对象。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国家出台政策扶持老龄产业的发展很有必要。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扶持以养老服务为主体的老龄产业大力发展,既可以弥补国家福利资金投入的不足,又可以为广大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保持社会经济协调、稳定、持续的发展,对于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就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政策扶持的重点和对象应该是民营养老产业。有投入,有产出,才能称之为产业。如果只有投入而不求回报,不计成本,不讲产出,那是慈善事业,而不是老龄产业。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资本是具有逐利性的。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获取合理的经营利润。既然我们认定老龄产业是第三产业和社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应当把养老服务业当作产业来对待,就应当出台真正意义上的“老龄产业政策”,重点扶持民营养老产业。其最终目的就是吸引大量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让所有热心为老服务,积极投身养老服务业的民营业主明明白白办企业,在市场调节、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在讲求社会效益的同时,堂堂正正地赚取合理的利润,为日益增多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最终使更多的老人受惠。

  现行老年社会福利实施方式很有改革的必要。我国现行社会福利制度及其实施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基本上是由国家投资兴建养老机构,不计成本,管办一体。调查中我们发现,由于多数国办的养老机构没有进入市场,没有竞争,经营者没有压力,其经营状况往往不如非公有制养老机构。总体来说投资大,经营效益差,并存在不当享受社会福利、社会二次分配不公的现象。许多地方民政部门已经觉察端倪,开始探索社会福利实施的新方式、新办法,如辽宁省提出,要“转变政府投资观念,今后政府原则上不再兴办国有独资的养老机构”,“要实行钱随人走的货币化养老方式”,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的办法,发挥资金使用的最大效应,让老年人获取优质的服务。上海、大连市采取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是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使老年人和下岗职工双受益的经典模式,政府的一份投资收到了双倍的投资效益。温州实行投资与经营分离、办管分离、公开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有效地盘活了福利机构存量资产,提高了资本利用效能,既减轻了政府管理负担,又使老年人享受到了优质的服务。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借鉴辽宁、上海等地的做法,改革以往国家办福利机构、管办一体的实施方法,改为以甄别、确定福利对象,实行货币化补助养老。对于已建好的社会福利设施,也应参照温州的做法,实行办管分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社会福利设施的投资效能。这样,不仅可以使国家节约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还可以充分利用稀缺的社会福利资源,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更多的优质服务。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12

  养老院在我们的印象中只是一个概念而已,但其实养老院对于老人来说并不仅仅是这么简单。养老院的环境,护工的态度影响着每个住在养老院老人的想法和心态。总体而言,在软硬件都比较好的养老院里生活的老人,幸福感普遍高于环境不尽人意的养老院的老人。我在这家养老服务中心实习工作中,调查与服务并重,在与老人聊天的快乐时光中,更加深入了解他们,了解他们最迫切需要什么,思考我们如何尽自己的力量多去帮助他们。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或许是世间最悲哀的事情吧。总觉得老人在世的时候,特别是身体还健健康康的时候,作为晚辈,要多关心他们。不单单只是物质方面,更重要的是精神方面。我了解到在中心里有位老奶奶育有8个儿女,现在中风了,儿女没有一个愿意照顾她,她在养老院里全部都靠自己的工资,儿女没有一个来看她的,奶奶一边向我们叙述一边偷偷的抹眼泪,在场的'每个人没有一个不为之动容的。老人的想法其实真的很简单,她需要的只是你能够多关心她,也许他们会喜欢念叨些旧事,可是面对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多些耐心听她讲述,难道不是件受益匪浅的事么,老人愿意说给你听,本身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还有一个影响老人幸福感的一个严重问题--婆媳关系。婆媳关系处的好,往往老人容易心情愉悦,对生活的满意度也就高,家庭和睦,经常有人来探望,老人整个精神面貌都会不同,而如果家里婆媳关系处的不好,老人家往往会心情低落。试想一下,一个倾注了大半生心血的儿子一下子成了别人的丈夫,其实心里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落差,作为儿媳,应该多体谅老人的这种心情,主动与老人接触,让老人家可以很快适应。家和万事兴才是中国家庭的最高追求。

  这段时间的实习让我了解了现今养老院老人的幸福感程度。虽然或多或少也存在着一点问题,但是相信通过和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能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得以安享晚年的良好环境。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13

  “推进我区医养融合养老模式”列为区政协主席会议专题协商课题以来,在有关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政协文史和教文卫体委会同区卫计、民政等部门和政协有关界别活动组等,组成了课题组,围绕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体系建设、实现医养融合等问题,陆续进行了考察调研,多次开展探讨交流,并作了一些梳理和思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课题背景

  (一)现实矛盾日益突出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显示,,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2.02亿,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了10%,半失能、失能、失智老人近4000万,完全失能老人达到100万左右。专家预测到20xx年,我国每三个人就将有一个老年人。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到20xx年,人口老龄化将使我们国家的慢病负担增长40%。

  截至底,柯桥区户籍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5.09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2.81%,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为0.6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5%。我区共有独居老人12612人,占老年人口8.65%,其中80周岁及以上的独居老人4391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医疗资源供给相对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老年医疗养老服务总的满足率仅为15.9%,医养分离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短板”。

  (二)上级文件陆续出台

  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从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13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政策措施。今年3月,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绍兴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医养结合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两个《意见》都明确,改革试点一年后进行总结、评估,初步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新模式

  其实,早在20xx月,浙江省民政厅等5部门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就作出具体部署,明确有关政策措施。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计生委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对建立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专业化人才培养制度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三)试点工作破冰前行

  目前,杭州、温州2个市和德清县、嘉善县等7个区(县)作为我省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已经开始工作。为此,4月20日,课题组由骆学新副主席带队,赴湖州德清县和嘉兴嘉善县两个试点县进行考察。

  在德清县考察了德清乾元颐养中心和德清爱慕佳养老院。德清乾元颐养中心设在德清县人民医院分院(原德清县人民医院)内,属于公立性质,位于医院住院部顶楼,有养老床位23张,配有一名专职护士和4名护理员,晚上有1名护理员值班,每张床位每月收取-3000元,老人有医疗需求时,可以直接请楼下医院的医生诊治。德清爱慕佳养老院由社会资本举办,在养老院内设置了医疗机构,有6名执业医师(其中2名是执业助理医师),其他医护人员12名,设计的住院床位是220张,养老床位280张,目前核定的医疗床位是20张,现有50名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收费在3000-5000元。上述两个养老机构的医疗费用另算。

  嘉善县人民政府已于今年3月出台了《嘉善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由当地民政部门牵头,特色是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评估确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社保中心给予每人每月600-900元不等的护理补贴,其中居家养老的每人每天给予10元现金和10元护理券(护理券不能兑换现金)。

  目前,绍兴市在越城区东浦镇、柯桥区平水镇、上虞区章镇镇等地开展医养结合改革试点,试点卫生院做了不少探索,像平水卫生院通过签约“家庭医生”,开展为老人提供慢性病管理、中医进社区等服务;蕺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派驻医生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等,均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医和养体制性的问题,制约较多。

  二、我区现状

  我区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406家,住院床位3705张,其中区级医院约2900张,基层医疗机构约800张,而区级医院康复床位仅有128张(其中残疾人康复中心60张),镇(街道)医疗机构康复床位只有25张。区中医院新建老年康复医院,设计床位400张,预计今年底投入使用,届时康复床位占总住院床位也仅有13.5%。我区现有养老机构13家,其中:区社会福利中心1家,镇街社会福利中心11家,民办养老机构1家,共有养老床位1147张。另有2家民办养老机构正在建设中。

  养老机构中基本上都没有设置医疗机构,而医疗机构中又不能设置养老床位,致使我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与医疗机构之间距离较远,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庭负担。

  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成了“常住户”。老人“押床”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去年平水卫生院作为绍兴市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其实际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借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平台,上门为敬老院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健康咨询等。

  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瓶颈问题,主要有:

  1.医保结算问题较为突出。当前医疗和养老的分离很大程度上源于医疗机构可实行医保,而养老机构则不能,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医养结合要推行,首先要解决养老院附属的医务室纳入医保,由此将引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现行医保基金账户无力支付大额康复护理费用;二是“套保”现象将频发。有些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可能会借“医养结合”长期住院,占用社会医疗资源,损害其他参保人的权益,所以在管理上如何区分好养老和住院的界限,还需进一步研究。同时,康复服务未列入镇(街道)医保报销范围。我区部分镇(街道)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了康复服务,但社保部门只规定区级医院提供的康复服务可以进医保。

  2.老年医疗护理专业人才匮乏。养老机构要具备医疗服务功能,除了设施设备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具备足够数量的有资质的、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师和护士,而这样的专业人员为了自身的发展,往往不愿到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执业。截止年底,全区65岁及以上人口为97898人,按照国际标准(约65岁以上老人的`10%),我区需要近9790名养老护理员,而我区专业的护理员人数远远不足,与我区6800名失能老人的潜在需求相距甚远。缺乏高素质、专业化的护理员队伍将成为制约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协同发展的共同难题。

  3.相关收费项目定价偏低。去年,绍兴第二医院平水分院作为全市医养结合的试点之一,与辖区内28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签约合作,通过定期派医生上门进行医疗巡查的方式开展服务,但由于缺乏配套政策,单靠行政手段推动,难以持续,无法取得实效。今年4月1日,市发改委等3部门重新核定了社区卫生服务价格,对家庭病床巡诊费、出诊费等进行了明确,普通巡诊费为40元/人次,同一患者一天收费不超过60元。尽管如此,因农村地域较广,人员居住不够集中,交通不便,要开展此项服务,出诊医生需要自己解决交通问题,加上交通安全、时间成本等因素,仍存在很多困难。

  三、几点建议

  推进医养结合体系建设、实现医养融合,涉及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也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进一步形成共识和合力,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医疗养老事业的供给侧改革,积极破解瓶颈、弥补短板,力争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成为全省开展医养结合体系建设的示范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供给,形成各方合力

  1.出台《关于推进柯桥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根据全区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加强政府主导,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协作,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打通养老、医疗和社保的政策通道。

  2.建立由区政府牵头,民政、卫计、人力社保、发改、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3.将康复医疗服务纳入医保。目前我区只有3家区级医院的康复医疗被纳入医保,而16个镇街医疗机构的康复医疗收费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个情况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疗的步伐。尽管床位使用率不高,但患者因不能报销相关费用,而选择到区级医院康复治疗,进一步增加了区级医院的住院床位压力。

  (二)加强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

  1.公立医疗机构延伸服务或部分转型。鼓励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增加老年或康复病房。现有的医院、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开辟康复病区,适当增加康复床位,结合中医康复治疗,为失能老人提供住院治疗。如绍兴市第六医院将原来传染病方面的医疗资源空余调剂转型为老年医院后,市场需求旺盛。也可以结合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把老年人、慢性病人等作为重点签约服务对象,通过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如开设家庭病床),逐步实现医养结合。

  2.养老机构合作医养服务。可在现有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20xx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的基本标准,对设置在养老机构内的医务室、护理站,从人员、房屋、设备、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只要有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就可以申请医务室,门槛大大降低。目前我区的养老机构都没有医疗资质。最近华舍街道“金色年华”养老服务中心正在申请开设医务室,该养老机构负责人表示,今后在养老床位增加的情况下,将提升医疗机构的级别或开设护理院。

  3.全科医生居家医养服务。目前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开。在签约过程中,全科医生可根据居家养老签约对象的健康评估情况及实际需求,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家庭病床等持续有效的个性化“医养结合”服务。

  (三)加强资本供给,鼓励民营共建

  1.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并做好布点规划工作。20,我区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优先开设老年病医院、专科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等专业医疗机构。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规划布点上应尽可能靠近医疗机构,打造“10分钟医疗服务圈”。这是最理想的医养结合模式,也应成为今后医养结合的重点发展方向。如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老人公寓属于公建民营性质,在打出“养医结合,养、医、护一体化,智慧养老”的特色品牌的同时,与毗邻的杭州和睦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省立同德医院等都有着紧密的协作,其运作模式已经较为成熟。从周边情况看,无论德清县还是嘉善县,包括绍兴市社会福利中心和绍兴绿康老年康复护理院的结合,其实走的也是医养结合路线,都是养老院办好医务室,以周边医院作为养老的配套支持,在地理位置上十分接近,建立与就近医院的就诊快捷通道。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方便诊治,大大降低成本,同时可以大幅提高效率,这样的设计布局,可为医养结合奠定基础,从空间上突破医养结合的屏障,是最高效务实的结合模式。

  2.公立民营并举,加快老年医院建设步伐。针对我区老年医疗资源短缺的短板,近期,要加快区中医院老年康复病房大楼的建设;同时也要整合利用好存量医疗资源(特别是镇街卫生院相对空闲的现有资源),来拓展老年医疗康复服务。建议区政府在“十三五”期间,加快集医、养、护、康复和临终关怀于一体的老年医院的规划建设步伐,可以借鉴市区做法,鼓励社会资本来兴办老年专科医院。

  (四)加强人才供给,充实专护队伍

  1.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职业培训。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辅助的社会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队伍,为社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要积极支持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人才。同时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医养结合学历教育,并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才能从业。

  2.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从薪资水平、薪资结构及福利待遇方面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签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养老护理队伍中来。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的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九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条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地点;

  (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通知代理人或者经常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第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养老机构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内部管理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养老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物资,接受志愿服务。

  第二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和住所地民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第二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养老机构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经常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二十七条养老机构因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方案中应当明确收住老年人的数量、安置计划及实施日期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安置方案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养老机构实施安置方案,并及时为其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实施许可权限,通过书面检查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养老机构管理的举报和投诉制度。

  民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二条上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养老机构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三)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七)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光荣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15

  通过到养老院开展献爱心活动,了解青少年是否有爱心和责任心。让老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感受到世间人情的温暖流动。

  内容:

  我们买了一大袋水果,刚一进去就看到养老院里有个很大的院子,里面有很多锻炼身体用的运动器械。有相当多的老人在锻炼身体,原来我们还很拘谨,以至于不敢向他们打招呼,但他们看到我们后很兴奋地向我们打招呼,渐渐地我们被这些可爱的老人用他们热情的欢迎感染了,一起聊起了天。在聊天的过程中我们知道这些老人在这儿住的时间长短不一,有刚来的,也有已经住了好几年的,他们都准备在这儿养老了。接着,我们自愿举手帮助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做了一次大扫除。

  随后我们挨个看望了老人们,给老人们送去了温暖,在即将干完活时阿姨拉过我们,给我们讲这些日渐年迈的老人,给我们讲他们的思念,给我们讲他们的伤心,给我们讲他们的病痛。这些都与他们的孩子,一个个出门在外,一个个以赚钱为借口的不孝子。而这些老人之所以选择养老院,因为子女工作忙、家里楼层高、没人陪自己聊天,一人自说自话,在孤独中老死;更因为在这里与同龄人朝夕相伴,共同的兴趣爱好,相近的人生观念,让他们更能感到夕阳无限好。而那些子女却不晓得,待到“子欲养而亲不待”之时才知道为时已晚。他们何时才会明白这些守候他们的父母希望的是每天见到自己。

  小时候,父母牵着我们的手,教你慢慢用汤匙、用筷子吃东西、教你系鞋带、扣扣子、溜滑梯、教你穿衣服、梳头发、拧鼻涕。从不厌烦,从不要求什么回报,他们只是一心的希望我们好。怎么当他们老了,我们却厌烦他们的抱怨,厌烦他们的迟钝了呢?曾看到过一句话:孩子!当你还很小的时候,我花了很多时间。这些和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是多么的令我怀念不已。所以,当我想不起来,接不上话时,请给我一点时间,等我一下,让我再想一想······正如古代先贤所提倡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要像对待自己长辈一样,善待天下所有的老人,尊老爱幼是我们应该做的事。

  下午三点左右,天开始刮起了大风,乌云也慢慢遮住了天。老人们开始催促我们可以回家了,天要下雨了,要晚了。其实今天天气预报报道说多云,而这些老人就是担心,害怕我们淋了雨感冒,紧张我们晚了路上会有危险。他们就是这样总是时时刻刻在为着每个人担心着,为了出门在外的孩子担心,为着每一个忙碌的`人担心,为着每一个善良的人担心。因为他们都是一群善良的人,可是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有过担心他们吗,有过为他们做什么吗?答案似毫没有,他们给善良的他们是冷眼观看。

  老人,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应身肩重担,将尊老爱幼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这次社区实践活动不仅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加了同学们的爱心,并且通过这次的活动我深刻的理解了雷锋精神的伟大意义,大家都希望下次还有机会参加这样的活动,把雷锋精神继续传扬下去。

  结果:

虽然这次敬老院之旅只有短短一天。我们却受益匪浅。虽然我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孤单问题,但我们确实给老人带去欢乐。并且从老人身上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更加体会到了父母时刻为子女着想的心。

  总结体会:

政府应履行号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建立养老院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老人健康水平。还应坚持从群众中到群众中的去的工作方法。诚心诚意为老人服务。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我们作为高中生也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不仅要尊重那些孤寡老人,更要尊重家中的父母。父母为我们做了很多事情。我们不能对父母大声呵斥。我们应该与父母好好相处。即使有所谓的代沟。我们也应该静下心和父母沟通。而不是火冒三丈得去和父母较真。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对于他们的爱我们怎么能伤害?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15篇12-21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15篇)12-21

养老机构调研报告(精选5篇)03-29

关于农村养老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01-04

养老调研报告07-16

医疗机构调研报告12-09

金融机构调研报告02-16

分支机构调研报告01-12

金融机构调研报告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