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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3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1
xx北地区包括xx省xx市、xx市、xx市、xx自治州,面积7。1万平方公里。二十世纪末原有合法煤矿近300对,每年生产原煤300多万吨,死亡70人左右,百万吨死亡率高达20以上。经过几年来的整顿关闭,现有煤矿138对,去年生产原煤近500万吨,死亡34人,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了6;今年前十个月,生产原煤约350万吨,死亡18人,百万吨死亡率降到了5左右。尽管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在矿点减少,产量增加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死亡人保持了平稳下降的趋势,但是,煤矿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重大事故事故时有发生,顶板事故多发,同当前的煤矿安全生产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较,与实现安全发展的要求相比较,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要求相比较,还存在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地方国有煤矿积重难返
xx北地区现有地方国有和国有改制煤矿36对,目前仍有5对矿井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些地方国有矿井积重难返,存在诸多问题:
1、包袱沉重,身份扭曲。xx地区的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在上个世纪末,一些国有煤矿因为市场低迷、机制不活、管理不善等多方面的原因,亏损严重,寅吃卯粮导致采掘极度失调,生产无以为继,相继停产或下马,甚至破产,煤矿职工生活相当困难。目前,xx自治州卡棚、龙家寨煤矿2矿3对州属矿井仍处于停产状态,xx市辰溪县孝坪煤矿的2对井正融入民间资本整顿改制,xx市桑植县3家县属国有矿的3对矿井整体承包给私人经营管理。地方国有煤矿过去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现在职工多,安置困难大,实现破产买断的难度更大,随着煤炭市场的好转,部分国有煤矿为解决职工生活问题,大量融入民间资本,恢复矿井生产,形成国有煤矿牌子、乡镇企业管理水平,私人租赁承包经营的局面,煤矿身份扭曲。
2、关系复杂,管理失控。部分国有煤矿处于边远山区,监管难度大。xx自治州卡棚煤矿由当地人强行承包租赁,实行掠夺式开采,既不服从煤矿的管理,也不服从煤炭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多井口出煤,井下无风作业。面对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XX年下半年,政府不得不组织公安等多个部门干预,强行终止合同,停止生产,对煤矿实行公开拍卖改制。
3、证照难办,违法生产。国有煤矿范围广、储量大,需交纳巨额资源价款和环境治理备用金,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去年,有些国有煤矿为了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临时办理了有效期不到半年的采矿许可证。xx自治州洛塔、向阳2对州属国有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年初就已经到期,因包袱重、成本高、效益差,无力交纳巨额费用,延期申请一直未被批准。在证照不全的情况下,职工为了生存,继续组织生产,地方政府为保稳定,防止矛盾激发,对煤矿的生产行为,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国有煤矿因其资金积累有限,资源市场不完善,未来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的困难会越来越大。
二、煤矿安全技术人才极度匮乏
从1991年开始到现在为止的16年间,xx北地区煤矿新增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的煤矿安全技术人员不足10人,而煤矿原有安全生产技术骨干因退休、转行等原因流失达60%以上,煤炭安全生产技术力量包括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在内,具有技术职称的不足100人,平均不足0。5人/矿,现有的技术人员绝大部分在40岁以上,年龄老化,青黄不接,而培养一名合格的技术人才,包括3年专门学校学习和3-4年实践锻炼时间,至少需要6-7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煤矿安全技术人员的匮乏程度将会更严重,因技术力量不足带来的严重问题会进一步显现。
1、煤矿企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据统计,xx北地区在矿井一线直接服务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才不足60人,平均每4对矿井配备1人,按照煤矿生产情况估算,至少需要技术人员250人以上,现有技术人员配备率不到25%,技术人才缺口巨大,绝大部分乡镇煤矿没有技术人员可供配备,导致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千篇一律,与煤矿的实际情况根本不符,煤矿工程技术图纸填绘不及时或根本无人填绘,安装的瓦斯监控系统无人使用,形同虚设,经常因无法预见、识别、有效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导致重大事故。
2、煤矿监管部门技术力量严重不足。辖区4市州、9个采煤县、55个产煤乡镇的煤矿安全管理部门中,配备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40名,全部配备在市州、县区一级,甚至个别重点产煤县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重点产煤乡镇在内的所有产煤乡镇都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煤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太少,无法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煤矿安全生产,个别县区的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处于失控的境地。
三、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急需提高
相对而言,煤矿作业环境复杂,各种灾害危险程度高,需要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职工队伍,但现实情况是:近2万名煤矿从业人员,从矿长,到一般现场管理人员,到采掘一线从业人员,离高素质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距离。
1、煤矿企业管理水平与严峻的安全现状极不相称。224对矿井中,矿长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不足80人,大部分仅具有初中学历,部分仅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矿长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必要的理论知识水平是导致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
2、井下现场安全管理与急需的实际要求极不适应。xx北地区现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3000多名,实际达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50%,必要的煤矿现场安全管理理论知识缺乏,凭经验管理,凭经验操作,是导致煤矿现场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3、煤矿职工素质与恶劣的作业环境极不适应。广州、xx等经济发达地区始终是吸引农村青年打工的场所,留下的井下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50%以上达不到小学毕业文化,有的为养家糊口,甚至身体有缺陷也下井工作。在恶劣的作业环境下,不具备必备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不了解瓦斯等严重煤矿隐患的危害程度,甚至带烟火下井,违章蛮干,冒险瞎干,是导致煤矿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几年来的事故调查表明,没有一起的主要原因不是职工严重违章作业造成的。
四、煤矿生产经营环境恶化
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和煤炭市场的好转,煤矿的效益有了一定起色,煤矿企业成了“唐僧肉”。一些部门以各种借口,通过各种途径向企业索、拿、卡、要;一些个人看到煤矿有利可图,故意设置障碍,搞权钱交易;一些黑恶势力看到煤矿效益较好,蓄意染指寻衅滋事。一些煤矿老板说:现在办煤矿太难了,政策压力大,婆婆多,眼红的多,卡脖子的多,收费和罚款的多。生产经营经营环境恶化,消耗了矿主大量精力,无法专心安全生产管理,经济效益下滑,安全投入减少,延缓了隐患整改进度。
五、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有的地方监管体制不顺,不能有效地开展监管工作。如xx分局辖区三市一州就有xx市在今年十月前未成立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九个主要采煤县中有六个没有成立相对独立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由煤炭行业管理局或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使,导致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和监管执法主题不合法。因此,大多数地方监管部门都还停留在安全检查阶段。二是地方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据调查统计,xx分局辖区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人数有近400人,但从事煤矿安全和技术的只有不到60人,发现不了隐患,解决不了问题是常态。三是监管队伍素质普遍徧低,执法难以到位。除了专业技能差外,对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也知之甚少,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欠缺。四是监管部门经费不落实,收费、罚款成了监管部门的中心工作。五是有的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将地方监管和国家监察对立起来。
对策和建议:
1、下决心解决国有煤矿和国有改制煤矿的问题。适当调整国有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等方面的政策,对地方政府处理国有煤矿问题给与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对地方国有煤矿资源取得、破产买断、产权交易、资产重组做出明确的政策规定,明确身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煤矿技术人才培养。加大扶持大专院校煤矿专业的力度,国家应采取经济政策鼓励农村青年和学生报考煤矿急需的采矿、地质、机电专业,扶持煤矿企业特别是乡镇煤矿大力培养技术人才,促使煤矿落实技术负责人制度,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待遇。
3、加大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实行煤矿矿长职业经理人制度,矿长、法人(投资人)分离。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资格准入制度。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监管,逐步推行煤矿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4、改善煤矿生产经营环境。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投资环境,打击黑恶势力。
5、理顺煤矿监管关系。调整行业管理与日常监管关系,进一步理顺监察监管职能,强化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攻坚战;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落到实处。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2
我县是一个产煤大县,全县现有煤矿60个,其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的20个,常年产量在120万吨左右,上缴税费近1000万元,煤矿行业安排就业人员近8000人,煤炭行业对全县的经济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县煤矿开采条件差,难度大、成本高,煤炭安全生产压力大。从20xx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特别是20xx年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7人,百万吨死亡率达14.16%,百万吨死亡率超过了全国、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给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本文通过分析我县煤矿近三年来安全生产发生的事故,找出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20xx年—20xx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严格管理。我们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上取得成功经验,更要看到我们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着差距,为此要抓好(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即“日监测”:每天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要做到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同时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员不下班。改变以前管理人员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业的问题。同时对每天的工作情况都要做到有书面记载,并报告有关矿领导。“周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将每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并报告给矿长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月分析”:就是企业矿长每月要召集有关的人员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3)建立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隐患。一方面企业自身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设备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特别是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制定好严密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县级有关部门,特别是煤炭局片区负责人和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配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是否制定、井下的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制定专人负责的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上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和通风瓦斯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专职顶板管理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企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支护到位,成排成行,充填必须足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负责技术的矿长,必须对专职顶板员的工作和工人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煤矿企业要逐步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通风瓦斯管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全面制定企业的瓦斯管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操作;二是全县所有的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其监控的范围、地点、时间必须按规程进行,并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严禁井下无风、微风作业,特别是要抓好碛头掘进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突然集聚;四是企业必须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和瓦检设备,并严格按照规程加强瓦斯检测,真正做到“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五是必须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井下电器失爆;六是严格井下掘进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的跟班作业,防止掘进过程中瓦斯事故的发生。
在水患治理上,煤矿企业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特别是有水患威胁的矿井,必须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汶地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管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
我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只有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采取强硬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省、市所下目标任务的完成。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3
一、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二、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严格管理。我们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上取得成功经验,更要看到我们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着差距,为此要抓好
(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
(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即“日监测”:每天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要做到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同时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员不下班。改变以前管理人员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业的问题。同时对每天的工作情况都要做到有书面记载,并报告有关矿领导。“周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将每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并报告给矿长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月分析”:就是企业矿长每月要召集有关的人员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
(3)建立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隐患。一方面企业自身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设备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特别是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制定好严密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另一方面有关部门,特别是煤炭局片区负责人和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配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是否制定、井下的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制定专人负责的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上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和通风瓦斯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专职顶板管理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企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支护到位,成排成行,充填必须足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负责技术的矿长,必须对专职顶板员的工作和工人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煤矿企业要逐步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通风瓦斯管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全面制定企业的瓦斯管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操作;二是所有的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其监控的范围、地点、时间必须按规程进行,并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严禁井下无风、微风作业,特别是要抓好碛头掘进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突然集聚;四是企业必须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和瓦检设备,并严格按照规程加强瓦斯检测,真正做到“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五是必须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井下电器失爆;六是严格井下掘进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的跟班作业,防止掘进过程中瓦斯事故的发生。
在水患治理上,煤矿企业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特别是有水患威胁的矿井,必须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汶地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管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只有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采取强硬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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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生产调研报告08-16
食品生产调研报告11-28
项目生产调研报告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