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时间:2024-05-23 21:49:53 飞宇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精选10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十分的重要,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区物业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精选10篇)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1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我市新开住宅小区不断增多,加之原来的老旧小区,使得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小区居民对物业方面反应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借机关工委要每名机关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要求之机,就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展开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㈠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这个行业随着我市近年来的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多而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我市在20xx年9月就成立了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管和规范北镇市物业管理行业,通过采取物业公司申报考核机制、建立专项维修基金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措施,将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推向法制化、规范化。

  目前,我市楼房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75万平方米,办公面积40万平方米,商业面积30万平方米。有住宅小区147个,有28个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其余小区部分由所属单位管理,部分由业主自行管理。

  我市物业管理居住面积已有90万平方米,9家物业服务企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从业人员80人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新建小区物业覆盖率达100%,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从过去的建管不分,到现在的建管必分、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管理模式,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发挥重大作用。

  ㈡住宅小区的特点

  1、住宅小区档次差距大。从小区配套设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设施齐全、有专人管理、绿地率高的高标准小区(例如盛华苑小区等),也有早期开发的设施不完善、甚至是脏乱差的小区,小区楼间距小,绿化少,车位少,无人管理,物业形同虚设。

  2、老旧小区遗留问题多。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我市部分居住小区建成时间较长,遗留问题多。有的小区基础设施差,配套不齐全;有的小区建设规模小,相关手续不完备;个别小区还是敞开式的,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尽管我市很早就成立了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对物业行业进行管理,也出台了很多政策和法规,例如《北镇市物业管理办法》对我市物业管理方面进行指导和约束,但是由于物业方面的广博性与繁杂性,我市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培训还远远不够,普遍存在着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关物业管理上岗证就上岗的现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服务质量差。

  2、费率不统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率低。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看,从1元/月/平方米到0.5元/月/平方米不等。从物业管理费收缴率方面看,收缴率高的如“港宇花园”达到98%,而有的老旧小区收费率低,更有甚者没有物业,只是业主自己交一点费用,用来作为垃圾清理和雇佣打扫楼梯的人工费用,造成收费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二是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三是业主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引发居民不满情绪而影响交费。四是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观念尚未完全形成。五是各个小区标准不一,收费高的与收费低的相比认为不值,不愿主动交费。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难且运作不规范。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具了解,我市大多数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些问题只是个别业主私下向物业反映,而不代表集体的诉求。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大多数业主认识不足,新的小区设施、管理要好一些,多数人认为没有必要;部分老旧小区开发的较早,那时没有专门的物业,只是开发商代管,由于赢利不高或收费率低等原因,对小区弃之不顾,造成无物业管理的现象,其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更无必要,造成业主大会迟迟不能召开。二是部分小区规模较大、业主户数较多且相互之间大多又不熟悉,组织业主进行选举、决策等事务存在较大难度。三是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即使有业主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复杂、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协调”的组织者。四是有些个别小区业主委员会虽然建立,但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真正地发挥其作用,最后不了了之,形同虚设。

  4、物业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行使对小区物业行业管理职责的是市住建局下属的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但这种职能指导性的职能居多,对物业公司真正约束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此外,物业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价、供电、供水、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仅靠房管部门难以协调各方,容易造成物业纠纷投诉率高、调解率低的局面。

  5、无物业管理的个别住宅小区物业维护、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我市尚存很多老旧小区,最早追溯到家属楼的时代,大多配套不齐全、绿地面积小、停车位不足、环境脏乱差、房屋立面破损严重等问题,加之规模小,户数少,大的物业公司不原接手,这些旧住宅小区目前尚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成为广大业主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要完善物业管理源头监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一是市工商、建设等部门应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合同期限、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二是集中组织各个物业公司学习相关规范内容,组织物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其持证上岗,并要求物业公司保障其合法权利,减少人员的流动性,让其服务能高效、持续、稳定。第三,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市、乡镇、居委会、公事办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确保专项维修基金的足额归集和合理使用。

  2、统一标准,提高服务收费率。制订统一的服务规范的同时制订统一的收费标准,提高或变动收费标准时要征求广大。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2

  随着生活水平与消费意识的提高,人们对小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业管理方式就是在这种趋势的催化下诞生的。对于这种新生的小区管理方式,人们褒贬不一,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对此,我们进行了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社会调查,现将调查成果与结论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的性质:

  物业管理与传统的小区管理方式(如家委会)相比有很大的区别。首先,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企业,自然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所提供的服务是的。而家委会只是一个组织,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是非盈利性的.;其次,由于物业公司是一个企业,所以有权力,也有义务为业主提供服务,而家委会却没有这样的义务。由上述区别中我们发现:由于物业管理是性服务,那么其总体服务水平一定在无偿服务之上,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更加专业、更加周到。

  二、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建设:

  为了使业主能够对自己提供的服务满意,物业公司都在积极地做实事,小区建设就是最好的例子。以我们调查的世纪城小区为例,物业公司已为业主提供了体育器材、室等设施,并计划提供更多文体、商业类设施,大大方便了住户。也正是因为物业公司做出的努力,使得相当一部分住户逐渐接受了这种新生的小区管理方式。

  三、未来的发展空间:

  由于物业时新兴事物,所以有些细节问题还不是很清楚,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屡有发生。但纵然是这样,物业管理业凭借着齐专业的服务赢得了大多数人的青睐。可以相信,随着法律条文的完善与管理、服务项目的增加,物业管理市场将会更加规范,住户也会获得更大的利益。到那时人们的居家生活将会更加舒适,让我们翘首以待吧!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3

  目前,我市许多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群众与企业的呼声越发增多,翠竹北区等小区收缴率从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业一、二、三村的收缴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这样的新小区的收缴率也不到50%;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发生物业企业撤离小区的现象,如荷花池公寓、广景山庄、芦墅广景苑等小区。

  分析物业管理矛盾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几个因素: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缺乏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我市又无立法权;另一方面,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停车新的发展需求,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有法难行、无法可依的现象。

  2、管理体制不顺畅。一是政府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政策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无能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法维权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舆论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调控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4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加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此次调查听取了某小区对该区物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的介绍,实地走访了部分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对一些居民进行了调查问卷,通过认真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调查,某小区位建筑面积72374.2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71280平方米,共计25栋792户,始建于XX年,全部为多层住宅楼,每户面积约90平方米。于XX年交付,入住率达到87%左右,居住覆盖率呈上升趋势,小区绿化面积是建筑面积的35%以上。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拥有管理服务人员18人,小区只有一个主出入口,属于全封闭小区。设有地上停车位153个,以及地下停车场,配置了一处儿童娱乐园,有独立的物业管理用房,小区主要道路以及单元口都配备了摄像监控系统。

  二、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1、物业管理企业反映存在的问题:一是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识谈薄;二是房屋维修养护责任意识不强,“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观念没有树立;三是不服从管理,乱扔杂物现象时有发生,自律意识淡漠;四是少数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物业管理费;五是前期配套设施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中控门未起到相应的作用、没有配套的宣传栏、没有自行车摩托车车棚等;六是物业可使用费用太低,导致物业企业不能正常的服务和运行。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介绍:该公司现有职工共计18人(其中保洁6人、门卫3人、监控5人、水电工1人、会计1人、管理人员2人)。人员工资每月就需要2万多元,而就算全额收取物业费才2万8千余元,根本就不够企业的正常运行,只能雇佣一些退休工人,否则企业根本无法维持。

  2、业主反映存在的问题:本人分别对小区部分业主进行问卷调查,业主集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物业管理开始比较好,但一个月以后就不行了,门卫的雇佣都是老人,反映比较慢,从而失窃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小区内的监控没有发挥应该有的作用,失窃过后出现监控死角;三是外来人员以及车辆进出比较随便,平常大清早就有人在小区内叫卖,影响业主休息,管理没有到位;四是公共设施损坏不能及时维修;五是楼道卫生不能按时打扫,往往是一个星期才能打扫一次;六是宣传不到位,不知道物业到底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有业主委员会这个机构。

  3、调查发现的问题:一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矛盾突出。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该物业公司是分公司,聘用人员没有一人取得物业管理上岗证,从业人员整体的素质不高,服务水平不高。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服务质量差,只能做到最基本的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对车辆乱停乱放、外来人员进出等基本管理没有尽到应该尽到的义务。没有物业宣传,整个小区没有相关的物业宣传,未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物业日常服务收支不够透明。加上业主对权利义务的认识不对称。随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有的甚至不知道物业是干什么的。业主反应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使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物业费难收。小区物业费收取难原因很多,不交费的理由更是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房屋质量缺陷、邻里纠纷、失窃、对物业管理服务不能满足个别住户要求等,都作为不交费的理由。该小区物业管理费是按每0.4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收取率为80%左右,空置房只收取部分,物业费不能按期缴纳,就会造成恶性循环,如此恶性循环,直至物业企业把心事都放在了收取物业费上,而无心服务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广大已交业主一同深受其害。而物业公司对不交费业主只能是上门追缴,其他毫无办法;三是业主委员会流于形式。小区业主不知道有业主委员会,主人翁意识不强,放弃物业管理自主权,对成立业主大会参与物业管理漠不关心。业主大会召开难,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缺少沟通而无法解决,为小区物业管理和发展带来隐患。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物业管理是一项新兴发展行业,为确保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必须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公开物业收费标准和物业日常项目开支的情况,让业主明确交的物业费用在那里了。让市场经济观念深入人心,增强业主物业管理消费意识,花钱买服务的意识,让业主心中明白传统的房屋管理和新型的物业管理的优劣,使业主认可、理解、支持物业管理。同时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社情民意,广泛听取业主意见,科学制订物业管理方案,为小区物业管理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物业管理是一个社会性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协调各部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一是要协调与某企业的关系,要求某企业落实小区部分房屋漏水及单元进户门损坏问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物业管理必备的房屋设计、图纸资料和档案资料,更好的明确小区的死角,加强对死角的监控力度;二是理顺物业管理公司与房产局物业办、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环卫、绿化等部门的关系,分清、规范相互之间一些具体环节的权、责,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的外部环境,这是搞好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3、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目前,小区的业主自治自律意识比较差,政府要硬性规定实施业主委员会制度,使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选聘后开展的物业管理工作得到约束和监督,居民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后也能由业主委员会协调,促使物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让业主委员会制度真正的起到作用。相关部门要指导业主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能够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信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仔细斟酌条款,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价格,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受理业主投诉。对于热难点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在进驻小区时,要与业主签订公约,对违章搭建、垃圾处理、噪音油烟扰民、放养宠物和乱停车等问题约法三章,共同维护小区稳定。

  4、完善配套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封闭式管理配套治安岗亭、围墙等设施,尽量聘请专业的保安队伍,为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证,解决部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对小区内破损较为严重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5

  物业管理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居民对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社区虹桥一、二村自去年经老小区改造后引进物业进驻小区管理已一年时间了,针对一年来物业管理情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查与思考,现将调查情况分述如下:

  一、一年来物业管理取得的成效

  1、物业管理观念日益得到重视。由于物业管理联系着千家万户,与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已成为政府、社会、居民关注的热点。随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所以,居民、社会、及政府对住宅小区的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现在是否有一家拥有品质高、服务好、信誉佳的物业管理企业来为住宅小区服务已普遍成为居民百姓购房时重点考虑的内容了,开发建设单位同样也经常把小区今后拥有优良的物管企业服务作为其售房时的一个重要卖点。在小区交付入住后,广大居民百姓也非常关心其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状况,开始积极参与到小区内的各项物业活动中来。同时,政府也不断加大力度,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老小区环境,将其纳入物业管理范畴。整个社会对物业管理的意识和观念相对前几年来说有了很大的改进,物业管理日益得到大家的关注和重视。

  2、老小区物业管理有了改善。为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实现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和环境改造的目标,我市近几年投入大量的资金,加大了服务水平。

  3、业主委员会过分强调维权,忽视对业主责任与义务的教育。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全体业主的“代言人”。目前,一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维权中却采取了不正当的'形式,忽视了法律法规允许的维权范围和形式。业主委员会也忽略了自身对业主的教育和引导责任。

  4、物业管理收费较难。一是对服务不满抵制交费。业主对服务的不满,常常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如虹桥一村二村物业费收取率为78%。二是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不愿交费。三是老小改造遗留问题影响交费。业主对房屋质量缺陷等开发遗留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不满,直接影响着物业费的收取,有些居民因对改造质量不满、没有停车位等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而拒交物业费。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1、加快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同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尽快制订一些符合老小区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使物业管理尽可能地有法可依,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2、大力搞好物业管理宣传,优化物业管理环境。随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城市的档次也在提升,所以,居民、社会、及政府对住宅小区的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我们社区要从管理的角度来讲必须对物业管理有一个更高的标准,将物业管理的各项要求、有关法规政策,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向居民、社会、政府解释、公布。让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物业管理,它的要求是什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6

  一、物业管理企业

  1、本办法中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使用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绿化、卫生、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物业管理企业应设立固定的服务场所,专线电话,专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为业主服务。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重点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8、小区卫生管理。清洁卫生的工作应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任务、定标准。每天清扫一遍,全日保洁,质量应达到“六不”、“六净”。既: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和不见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

  补充:

  物业管理的水平与小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小区居民都希望有一个好的物业管理机构,但是,总是事与愿违。物业管理工作不遂人意,也不能去怪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也很辛苦。主要是有的居民小区缺少物业管理的“把关人”,以致缺少小区民主管理的“实施人”,各方面的工作缺少监督,也就缺少规范,显得乱哄哄了。我们必须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居民中挑选作风正派,肯为大家工作,责任性强的居民代表,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代表所有的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成员一定要在业主中有威信,办事不徇私情。选举一定要符合选举办法。决不能随随便便地一投票就算数。业主委员会产生以后,要树立它的威信。虽然它是民间产生的机构,由于它和居民的生活关系密切,必须对它给予充分的重视。没有业主委员会,就谈不上如何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二、小区内的车辆停放工作要充分听取业委会和居民群众的意见:小区内的车辆停放问题常常成为居民之间纠纷的来源,有的物业干部也觉得十分棘手,纠纷两边,难免要得罪一边。有了业主委员会这个问题就比较容易办。如一个居民小区停有几辆大型货运汽车和大巴士,这些车辆由于车况较差,启动时噪音很响,影响居民的休息和睡眠。居民把意见反映给业主委员会,要求禁止大型车辆停入小区。在业主委员会和大型车驾驶员沟通的时候,他们表示很难接受,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反复做工作,并为他们落实了停车地点,终于实现了大型车不再进小区。又有一次,部分驾驶员要求减少绿地,增加停车位,业主委员会就把这个建议交全体居民讨论投票。结果大多数居民不同意减少绿地,增加停车位的建议。从而把这个建议否决了,确保了大多数业主的权益。业主委员会就是这样一个小区里的当家人。关系到居民们生活的大事,都要经过他们去做,去落实。有了业主委员会,小区的管理工作顺畅多了。

  三、小区的资金使用监督工作: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管理的。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7

  为推动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调研组自7月份起,利用大约三个月的时间,通过深入各住宅小区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利用互联网征求意见等地考察等形式,了解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情况,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认真研究对策和建议,圆满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

  1、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根据住建局提供的住宅小区情况,本次实际调研居民住宅小区54个,总建筑面积600035平方米,住宅3975套,已入住人口约1.1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即将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区大小约有30个,住房近3000套,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区的入住人口将近到30000人。占到城区居住人口近50%。分析我县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住宅性质多样。我们将其划分为以下五类: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设的商品房,土地属划拔,政府承建,定价出售,住户没有完整的产权。如1993年建成的文笔小区。二是各单位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由单位承建的职工住宅小区,土地多是划拔,房屋定价出售或分配,住户没有取得产权证,目前多数已经转手。这类小区有40个,占到小区总数的74%,但规模都比较小,多在30户左右;三是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土地出让,市场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四是由村委在集体土地开发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小区,即现在所称的小产权房,多处在新城区,一般规模也比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

  (二)建设标准不一。主体建筑方面,有1993年建成文笔小区是盖板房,逐步发展到现在有砖混结构、半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有只有主体住宅,没有任何公用建筑小区(如电信住宅楼);大多数配套设施建设不齐,无绿地、无车位、无物业用房、无公厕等各种情况比较普遍;比较来说,宝乡大厦、龙辉小区配套设施较好。

  (三)规模差别较大。调研的54个小区中,大的有龙辉小区559套,幸福小区三个区650套,小的有烟草小区仅8套。其中,20户以下的小区有14个,21-50户的有19个,51-100有14个,100-200户的有5个,500户以上的2个。

  (四)旧住宅多且分散。调研的54个小区中,2005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占到35个,大约占到65%,大多为单位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多随单位办公址而建,比较分散;包括文笔小区在内,大多建设标准较低,多为砖混结构房。

  2、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企业发展情况。目前我县在工商注册的物业公司有7家。其中目前在我县开展服务业务的有4家,服务小区6个,占小区总数的10%,住宅877套,占总住宅数量的22%;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业具有相应从业资质。

  (二)业主大会及业主员会成立情况目前,我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2家,分别为幸福小区、宝乡大厦,但都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通过逐户上门认字、打电话征求意见等形式产生,目前都还没有步入工作的正轨。

  (三)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调研的54个小区中,有3个由住建局的下属物业服务部门管理,基本属行政化管理,有29个小区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物业机构管理的有14个小区,业主自治的有8个。建管不分,物业服务从属于建设单位,没有工程验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对小区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全然不知;服务项目少,大多数物业服务只负责打扫卫生和看大门,好一点的小区有保安服务和维修服务,服务质量相对都比较差,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不一,最高的有每月每平米1.1元,低的每月每平米0.35元,还有部分单位职工住宅楼每户每月收取25元;物业从业人员工资偏低,一般月工资不超800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都不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认为,我县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物业管理还不规范,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小区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形成物业纠纷主因,也是物业管理健康运行的最大难题。一是许多小区建设手续不完善,住户入住后一直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二是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房屋在质保期内就出现一些质量问题,比如宝乡大厦存在屋顶漏水、地基裂缝、地下车库漏水严重等现象;三是工程未验收,甚至未完工就入住的问题,如鸿福源住户入住两年多了,至今门前地下室还是个大坑,雨天不能排水,居民出行不便;四是未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如绿化、花池、活动场地、停车位、供热设施、物业用房等。这些问题引起住户的十分不满,怨气和矛盾就会转假到物业管理头上,使得部分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激化。

  2、历史原因形成的问题一是政府于早期建设住宅小区,划拔土地、定价出售,按照现行政策,住户没有完整的产权,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出现屋顶漏水、立面破损、排水不通等大的维修问题责任权利不清,无法解决。如文笔小区政府还保留有部分产权,没有任何利益,却还要承担维修责任;幸福小区属政府定价出售,专项维修基金至今没有着落,屋顶漏水等维修问题得不到解决,矛盾日益加剧。二是部分单位建设的住宅楼,受当时条件限制,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不够规范,配套不齐、无绿地、无停车位、甚至无门房,加之房屋年久失修,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住户怨声载道。部分由原单位管理,当房屋多次转手,几乎无本单位人员居住的时候就会放弃管理,部分原建设单位因机构改革已经撤并,由住户自管。这类旧住宅小区约有半数以上,已成为广大住户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

  3、专项维修基金收缴不到位调研的54个小区中,仅有7个小区收缴了专项维修基金,仅占13%。收缴标准不统一,有按房价2%或3%收取,有按每户5000元收取。由部分单位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已年久失修,漏水、排水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维修资金没有着落。由政府建设的文笔小区和政府定价出售的幸福小区目前房屋的维修问题也十分的紧迫。已收缴了专项维修基金的7小区,只有宝乡大厦存入了专户。

  4、物业企业的发展严重滞后通过当工商注册的仅7家,挂靠服务的1家,都没有取得相应的服务资质;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偏低,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正规的培训,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只有5%左右,管理人员文凭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0%。

  5、物业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活动不规范部分建设单位、开发商把自建小区的物业服务作为照顾自己亲友就业的一个途径,把物业服务变成了管理,这种自建自营,建管不分的落后模式还普遍存在。全县70多个小区中,只有不到10个是聘请物业企业管理。这种模式的运行无形中加大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数量,加之我县住宅小区大多规模较小,服务项目少,服务费标准低,收缴率低,造成企业管理成本高,形成亏损,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良性循环机制无法建立。部分单位建设小区,随着本单位职工的减少逐渐放弃了管理,由住户分单元、分楼推选部分住房或一些退休老干部管理,有的有点报酬,有的是义务服务。部分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简单认为物业服务就是看大门、打扫卫生、收取管理费用等简单的事,对住户反映的问题不能积极主动解决,管理跟不上,有的小区住户反映有时几天也看不打扫人员,服务工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调研的54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都没有工程验收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对小区建设的'基本情况不清,大多小区没有制定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制度或公约,少有的部分也得不落实。

  6、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尚未形成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模糊,不能正确处理维权意识与责任意识的关系。调研统计,有95%以上的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不了解或知道一点,对物管企业的服务要求往往会超出合理范围。例如:在调查中,各个小区反映最多的顶层住户出现楼顶漏水的问题,在业主与物业交涉未果时,往往会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处理。有些业主认为我不交物业管理费是因为我不住或者不需要物业管理。使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关系僵化,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业主委员会发展极度滞后。住房对业主大会缺乏认识,不愿意参加业主委员会,全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仅有幸福小区和宝乡大厦2个,都是在相关部门确定好候选人之后通过上门签字,打电话征求意见的方式产生。政府部门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做的不够。

  三、意见和建议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物业管理工作的源头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的各项监管措施,要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并严格组织实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规划设计一定要明确物业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对车位数量、绿地面积等内容;工程建设要严把工期和质量关;组织验收,应将小区各类附属工程(含地下管道隐蔽工程)列入验收内容;要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未开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验收即入住的问题。

  2、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一是督促开发商依法在销售房屋之前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将之明示房屋买受人;二是严格落实开发商向物业企业移交各类竣工图纸等物业资料并向房管部门备案的制度;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政府职能部门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五是要组织不定期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3、要强化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一是要主动介入,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帮助的力度,促进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建立并有效开展工作,促进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小区有较大进展;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育扶持,对物业企业的发展给予政策的扶持,组织好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条件成熟时可以组织其成立行业协会,为其自我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按享受服务的等级收费机制没有建立。区的物管运行成本不同、服务标准不同,收费标准自然不同,但现在的情况是各个小区之间互相参照,无论何种服务质量收取标准相差无己。二是要加强引导,尽快形成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收费体系,努力营造物业管理企业崇尚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和谐氛围;三是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区别新旧住宅、高层与低层、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确定相应的指导性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物业服务健康运行。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真正实现物业管理的双向选择。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的现状及特点,宜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区,如龙辉小区,宝乡大厦、幸福小区,先行搞好试点,逐步推行。

  4、要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首先,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系,加强物业管理队伍组织建设,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将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城管委,居委会等在日常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优势作用。其次,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运行。要逐步建立一整套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我县所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在我县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情况、我县所有物业的基础情况、业主委员会情况等内容,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5、要深化物业管理法规宣教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运用互联网、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活动,强化对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促进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物业管理不单是物业企业、政府、居委会的事情,而是需要全体业主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同时履行应尽的义务。

  6、要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取得广大业主和业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收费,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定期公示日常维护和重大维修费用的收支情况,使广大业主明白消费。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广大业主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服务承诺标准,对业主和业委会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整改。四是落实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查验,以减少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矛盾和纠纷。

  7、要强力落实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新近建成的小区条件较好,应严格督促落实,可一步到位,但一定要做好专户储存,合理使用等工作,确保正常运行,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如龙辉小区;对新开发的小区一定形成制度,确保落实;对政府及部门早其建设小区如文笔小区等,应尽快研究,加以解决。

  8、要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调动各方积极性,针对旧住宅小区物业规模小,较为分散,尤其是小区楼房陈旧、基础设施差,物业管理难于起步的情况,逐个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解决处理好维修资金归集困难、物业管理用房缺乏等问题,整合物业管理资源,完善物业管理条件,促进其尽快开展正常的物业管理工作,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可着手先行对几个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新型管理工作机制的试点,通过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最终促其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8

  管养等各类物业服务。但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县起步比较晚,发展相对滞后,出现了小小的矛盾和问题,现已成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焦点问题,亟需采取有效对策来加以改进和解决。

  一、基本现状

  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小区和各单位家属楼137个,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规划住房12711套,入住44489人。入住人口占城区总人口的x%。建设方式主要为:90年代各单位在后院集资建设的房屋占15%,商品房占70%,小产全权房占10%,保障性住房占5%。

  我县物业管理有三种模式。一是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全县有物业服务企业13家,资质全部为暂定三级,从业人员244人,虽然服务小区只有26个,但这些小区住宅总面积约59万平方米,近乎占建成商住楼总面积的一半。二是自主管理、自治小区70个,这是小区管理的主要形式,占全县建成住宅小区的一半,管理住房面积约52万平方米,占到建成商住楼总面积的四成左右。三是无人管理小区,涉及小区41个,面积约12万平方米。

  二、小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统计数字可以看出,目前全县绝部分住宅小区处于自主管理或无人管理状态,关乎六、七千户群众的切身利益。就物业公司管理的26个小区而言,也有收费难、管理难、业主与物业错位、服务缺失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而且叠加累积极易造成群体上,影响全县稳定局。分析我县住宅小区及物业管理,主要有以下五方面问题:

  (一)准入门槛低,服务不规范。我县现有13家物业公司,资质全部为暂定三级,从业人员244人,注册资本都在50万100万元,平均每家公司员工不到20人,规模小,实力弱。物业管理人员都为退休人员和下岗工人,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不懂物业服务,更谈不上持证上岗,整体人员素质令人堪忧。物业服务都仅仅限于看门、搞卫生,业主很少见到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小区院内车辆乱停乱放、闲杂人员自主进出、小商小贩吆喝叫卖、小孩随意玩耍等现象比比皆是。即使卫生打扫也不彻底,多只是清早扫一遍,而且只扫院子和道路,不管角落和楼梯,小区环境难尽人意。门卫基本上就是开锁门、收取停车费,安保防范流于形式,失盗事件屡有发生。

  (二)收费标准高低不一,收费难度。一方面,物业公司收费项目不一,收费标准自定,高低参差不齐。高层小区收费项目最多的有物业服务费、地下室服务费、生活垃圾费、电梯费等,合计达1800元,个别小区赶上了咸阳市的收费标准;除此以外,对出入车辆还要收取停车费。小区收费有的按面积计征,有的按户平摊,收费标准参差不齐,上下之间相差数倍,群众响比较强烈。另一方面,管理无抓手,收费难度很。旧小区水、电、暖分户管理,自主购买,物业收费全凭自觉,收费难度很,一些小区甚至连取暖费都难以及时收取,影响居民生活。新建小区借鉴西安、咸阳经验,对水、电等实行智能卡统一管理,减少了物业收费难度,管理比较方便,但是个别物业公司在水、电收费中有私自加价行为,监管难度,业主不满意。

  (三)基础设施不健全,物业公司不愿管。一舒划设计不到位。规划是龙头,规划建设乱,则物业管理乱。主要表现在各单位后院家属楼,临街见缝插针单体楼工程,由于受地形狭窄和建设规模小等因素影响,小区的绿化、亮化、停车位和物业用房等基础设施无法配建,规模小、成本高,物业管理无利可图,甚者可能亏本,导致物业公司不愿进驻管理,这是造成小区自治或无人管理的主要原因。二是建设工程质量有硬伤。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本身属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但工程交付使用后,因质量问题,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推诿扯皮,业主维权和利益诉求无人理睬,这类事件往往酿成上案件。如鸿运厦电梯质量问题,水电苑地面渗水问题,恒海家园自来水管道漏水等问题,上时间长达几年,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三是提前交付埋隐患。按照国家规定,在工程交付使用前,开发商必须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单项验收和电梯单项验收,最后进行工程总体验收。但调查中发现,我县好多开发项目未经任何验收而擅自交付使用,业主入住后,因室外工程未完工,楼内天然气未安装到位,有线电视未安装到位,电梯和消防未验收等问题,引发集体上。比如迎春花园、银鑫名苑和盐业厦等开发建设项目,曾多次群。

  (四)业主结构多元化,维权主张难统一。由于业主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社会经历、收入水平、文化修养等不同,认识问题、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也不尽相同,导致物业管理工作难度加,而且规模越越难管理。一是站位不同,意愿相左。小区空地有车的想留车位,电动车主要建车棚,其他住户还要收费,意愿不一,相互争执,难以协商。二是业主错位,“主”为“客”。多数业主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不知道自己该享受什么权利,履行哪方面义务,甚至淡定处之,对小区集体事项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相当一部分小区业主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几年难以召开业主会。三是良莠不齐、素质欠缺。物业服务企业本身是有偿服务,部分业主没有形成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意识,缺乏社会公德,只要服务,不愿交费,抱有蹭热、蹭物业的市侩意识。据调查,县城各小区物业费收缴比例多在70%至90%。如西街紫薇花园住户88户,今年收缴68户,缴纳比例77%。最好的隘巷新村、姜雅居收缴比例90%。

  (五)宏观环境有影响,管理体制未理顺。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管理是皮与毛,唇与齿的关系。有的小区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建成后入住率低,物业服务经营管理成本高、支出,服务质量就差,如永丰御景苑。有的项目资金短缺,进展缓慢,不能按期交房,如紫薇花城。有的虽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但因工程质量和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物业管理难度增,比如迎春花园、银鑫名苑和盐业厦等。特别是“小产权”房,由于没有完全产权,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难以监管等原因,遗留问题较多,管理难度很,已经成为物业纠纷的“多发地”。另一方面,实事求是地讲,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尚未形成。根据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总体原则,坚持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为行业指导,属地镇(社区)为主体进行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形成以属地社区居会为主的“部门(单位)、镇、社区居会”三级物业管理体系。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全县物业一旦有问题,镇和各社区居会管理职责缺失,由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处理。这样的管理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我县物业管理的混乱局面,这也是我县物业管理问题得不到长期有效解决的直接诱因。

  三、对策和建议

  农民向城镇转移、居住向小区集中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基层管理应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逐步实现以村会管理为重向以社区、住宅小区为重的转变,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对于我县的辖区物业管理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标本兼治,稳步推进。

  (一)积极探索建立物业监管体系。一是完善机制。物业管理要遵循“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总体原则,坚持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为行业指导,属地镇(社区)为主体进行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属地社区居会为主的“部门(单位)、镇、社区居会”三级物业管理体系。二是摸清底子。在理顺工作关系的前提下,由房管所负责,各镇(社区)居会配合,针对城区新老小区进行地毯式调查统计,将各小区的名称、住户信息、住房情况和物业管理情况等信息全部登记造册,然后按照各居会所划定的片区将小区的信息分解到各居会,由各居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实施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建议参照外地经验,将房管所升级为科级建制单位,便于协调部门关系,提升物业监管水平。

  (二)严把物业服务企业准入关。凡是进入xxxx县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对于不登记备案的服务企业,一律叫停不得进驻小区开展工作。对于新建开发项目,在发房屋预售证前,要求开发企业对小区进行前期物业招标,选定服务质量好、态度好、信誉好、且管理规范的企业从事物业服务。同时,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规范制约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便于调处物业与业主的纠纷,防止骗取物业管理资金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人员的培训。受收入水平、群众理念、收费标准等因素制约,在当前和今后相当一个时期,物业服务在我县可能属于微利行业。但作为服务企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才是立身之本,只有服务质量提高了,广住户才会认可。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半年组织一次物业管理知识讲座,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每年组织一次省级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争在23年内全部实现物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强化物业费收缴管理。物业费收缴是困扰物业服务的最难题,直接关乎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要解决好收费问题,必须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标准。现有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分类较粗,质量要求不严,物价部门应对此调研,细化标准要求。二是抓手。中城市的`小区实行智能卡管理,物业收费比较容易。我县新建小区水、电实行统一管理,经适房小区还一并纳入了取暖管理,物业收费几乎没有什么障碍。问题是老旧小区水、电、暖全部分户管理,自主购买,没有制约手段,收费普遍比较困难。可以对这样的小区实行改造,水、电、暖统一管理或统管其中的12项,财政予以适当奖补。改造后聘请物业公司进驻管理。三是监督。小区应该设立公示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部公开,谁交谁欠张榜公开告知,用途结余定期公示,消除业主的思想疑虑。同时,要接受业主员会的管理,努力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为业主提供一个舒心的良好环境。

  (五)强化对业主自主管理的引导。业主是小区法定的主人,调动业主的积极性,增强业主的主人翁意识对于提高小区管理水平至关重要。首先,要加强引导,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推行工作。由居会牵头,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会成立、业主员会的首届和换届、改选工作,督促收缴辖区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指导和监督业主会、业主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调处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矛盾纠纷。在有条件的小区,试点建立小区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发挥党员作用,搞好自主管理。其次,要搞好宣传。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加宣传力度,提高广业主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消除认识误区,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理念,创建宜居小区,构建和谐家园。

  (六)加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力度。由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各镇(社区)居会配合,按照因地制宜,逐步实施,分类管理的原则,采取由物业公司管理、原建房单位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多种途径,对现有旧住宅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分类排队,集中整治。其中:对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多数业主同意实行市场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积极引入物业公司管理;对基础设施不健全、多数业主不同意实行市场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以确保小区卫生清洁和治安秩序为基本服务,由业主员会自治管理;对单位集资建设的住宅楼,由其原建设单位自行负责物业管理涉及事宜。同时,加强对规划的执法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并逐步取缔“小产权”房,严格质量监管,完善基础设施,消除硬件缺失,为开展物业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9

  近年来,房地产的大力开发已形成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大地改善厂区居民居住条件,因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也应运而生。物业管理公司相继成立。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在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也有些物业公司责任心不强,管理松散,纠纷不断,存在着让广大业主不满意的问题。

  一、我市物业管理的现状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进一步了解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住宅消费者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要求,以便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为此,根据计划,开展一次住宅生活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入户问卷调查,对xx小区的住户进行了调查。

  本次调查以问卷和走访约谈的方式进行,历时一个月,对xx区的500户人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在被调查的500户中,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只120户,占24%,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指定的有380户,占76% 。

  2、在500户中,有386户,反映该住宅生活小区曾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享有选举权,占77%。有220户,占44%的业主反映享有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

  3、在500户中,有331户反映住宅小区存在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302户反映小区内存在擅自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毁损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有253户反映小区存在私搭乱建、乱停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份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住宅小区景观、噪声扰民的现象。有123户反映住宅小区屡屡发生小偷小摸现象,随意让陌生人进入。

  4、有293户反映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占58%

  5、有206户反映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6、500用户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的维护、修缮与整治服务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结果是:有112户,占22%的业主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表示满意,有136户,占27%的业主对该物业管理公司表示比较满意或基本满意,有326户,占65%的业主对其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表示不满意。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调查中,根据业主反映,这些住宅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很不规范。主要表现有:

  1、治安问题严重:小偷小摸现象屡有发生,小贩、废品收购及其他闲杂人员自由出入住宅小区没人过问。

  2、卫生脏、乱、差:有的生活小区垃圾没有定点投放,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楼道乱堆放杂物、宠物乱拉大小便,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3、绿化地管理不善:有的绿化地没有栽种花草树木、杂草丛生,几乎成为茺芜,有的花草树木没有很好养护,以致退化、枯萎。有的占用绿化地搞建筑。

  4、改变房屋用途: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地下室、藏物间出租,造成噪声扰民,有的占道停放车辆,阻塞交通。

  5、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有206产业主反映,该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存在私搭乱建、乱停放车辆,房屋共用部份乱堆乱放,随意占用,有的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

  三.对物业管理发展的分析和建议

  我所调查的小区的住房是由居民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自行购买的,因而居住者是房屋的产权人。于是,出现了一种对等的市场关系:业主以管理费购买物业公司的保安、绿化、清洁等社会服务,物业公司则以提供服务作为交换,从业主的购买中获得生存。同时,也有了相关与物业管理的法律与条文出来,这意味着,物业从社会管理者,转变为社会单位,从前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转变成签约关系。物业管理也包括了垃圾清扫清理、卫生整治、小区安全等。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相应的提高,却不只是象征意义。业主对物业管理业不满的地方也可以进行投诉。

  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目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已超过2万家,更多企业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物业管理也必然进入品牌竞争时代。21世纪将是我国物业管理品牌竞争的时代,是我国物业管理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和现代化不断成熟的时代。我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1、多方入手,解决收费难问题。收费难是物管多方面矛盾的反映,也必须多方面入手解决。

  2、建立经常有效的沟通机制,形成业主与物管共建小区的工作格局。与住户群体的良好沟通是物管企业的立身之本。大家虽已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但同住户保持制度化沟通的不多,这有违物管行业的发展趋势,必须引起业内的高度重视。

  3、物业必须严格加强管理,多听些业主的反映的意见,及时向上级汇报,解决问题。总之,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让我更深入的了解物业,坚信物业管理行业将有一个崭新的未来,希望我国的物业能做的最好!

  小区物业调查报告 10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解决物业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实现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根据区政府的安排,我们对全区56个小区,18家物业公司的基础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物业公司18家,其中具有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1家;二级资质的3家;三级以下的14家。物业公司物业费收缴率达到90%的1家;达到70%的2家;50%的6家;不足50%的9家;另有3家仅能达到20%。

  我区现有物业小区56个,楼房937栋楼,住户70479户。无物业公司管理的散楼有97栋,住户5854户。其中省级示范小区15个;市级示范小区18个;其它小区19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畅,人为增加了管理难度。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利、义务不明晰,权利过于集中在上边,形成了区级政府物业管理部门有人力开展管理工作、事实上却无力去管,而市物业管理部门有权管、却无人管的局面,人为地设置了管理障碍,增加了管理难度。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管理的主体也应该在基层,只有这样,管理工作才能做到经常性、连续性,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因此其主要职能也应该体现在基层,事实上《物业法》也是这样规定的。按照物业法的有关规定,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应该具有对物业企业监督、检查、考核、资质初审、以及处罚等职能,这些职能是政府物业行业管理部门最基本的监督物业企业履行自身职能的有效手段。但区物业办成立后,市里下放给区物业办的职能中,不具有对物业企业的资质初审(物业公司准入和退出初步审查审验权)和对物业企业违规处罚的职能。这就无法保证县(区)政府有效监督物业企业履行职能的效力,因此物业企业的管理问题、服务问题就无法有效得到解决。同时,区政府虽然成立了物业办,但没有相应的办公经费、没有公务车辆,无法实现有效的、经常性的管理。

  (二)制度法规不完善,开展工作无依据。

  物业行业系统(包括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不健全,法规不完善,就不能依法实施有效管理和服务。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物业管理部门没有健全的对物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的制度,致使物业企业大多处在自由管理,随意服务的无约束状态,只有出现问题时,才有人去过问;二是物业企业即便不履行服务的职能,政府也没有对其实施处罚的有效手段和依据,长此以往,问题越堆越多;三是物业企业对业主私自搭建、拆改、违章建设等问题没有有约束力的监督手段和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致使业主私搭乱建、私拆乱改等行为屡禁不止,危害极大。这些问题说明,在物业管理实践中,法规建设远远落后于住宅建设速度,制度和法规不健全,上述问题就会长期存在下去,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就无法实现依法有序开展。

  (三)物业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物业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整体服务水平较低,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矛盾重重,互不理解,导致了物业企业收取物业费成了难题,而物业费收不上来,服务就更上不去,长此以往,恶性循环。我们调查过的物业公司没有一家能将收费情况、费用使用情况、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到现在,几乎全部业主对物业公司应该收取那些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开展了那些项目的服务,收取的费用是如何使用的不清楚。这些信息不公开,一方面暴露了物业企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物业企业没有很好的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理念。由于缺乏这样的理念,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业主不主动缴费、不愿意缴费的问题就成了制约物业管理水平提高的老大难问题。通过调查得知,我区除车辆厂物业公司缴费率达到90%以上外,其他公司多数连70%都难以达到,长此以往,形成了“服务不到位、业主不交费、服务更不到位,业主更不缴费”的恶性循环。尤其是老旧小区,问题更为突出,有的物业公司干脆关门走人。在我区,最典型的就是年初闹得沸沸扬扬的景南小区开发商卷走房屋维修基金的问题;景南4号楼房屋无产权的问题至今无法妥善解决。

  (四)老旧小区基础条件差,管理上不去。

  我区老旧小区基础条件差,历史欠账多,开发商遗留问题多,导致多数老旧小区管理跟不上,甚至是无物业管理。在我区,根据基础条件可把小区分为三类:一是缺乏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老旧住宅区,占全区物业管理住宅区面积67%;二是实行半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占全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面积的23%;三是配套设施完善、实行全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占全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面积的10%。其中,老旧住宅区面广量大、建设标准普遍不高、历史欠账多,小区功能不完善、硬件建设差、设施和设备老化、物业费收取比率低、房屋维修基金缺失、开发商遗留问题多等问题十分突出,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物业管理在这些小区无法正常开展。

  (五)物业企业准入不规范,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在我区18家物业企业中,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物业企业仅有4家,三级以下资质的物业企业多数不具备开展物业服务的能力。这些物业公司几乎全部是过去开发公司派生出来的子公司,大多没有通过正规的渠道进入物业管理行业,公司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成了普遍性的问题。加之政府在行业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引入竞争机制,没有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致使物业企业管理不规范、服务的随意性大,交叉管理问题严重,重收费轻管理问题突出。在我区,甚至有两家物业公司管一个楼、一个小区的现象。

  (六)业委会成立难,群众参与度低。

  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市和我区还处于发展时期,参与物业管理的业主委员会更是新生事物。各小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组织普遍不了解,缺乏主人翁意识,对成立业主大会参与物业管理漠不关心,再加上如今的小区业主来自四面八方,情况互不熟悉,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因此大多数人对此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无所谓心态,导致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较为困难。有的小区即使勉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由于缺少敬业、富有号召力的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平时疏于活动,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另一方面,由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并不十分清晰,许多棘手问题难以处理,作为自治组织的业主委员会难有大的作为。

  三、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体制,增强管理效力。

  物业管理工作要想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解决问题。为此,政府必须下决心把物业管理的职能下放到便于实施管理、能够形成管理效力的基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必须使基层政府在管理物业行业的过程中,具有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可行的管理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体制不顺、管理不畅、效果不好的局面。同时,市政府在批准各区成立物业办的`同时,必须把办公经费和交通工具列入财政运算,确保工作能正常运行。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配套法规。

  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是做好物业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在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对物业企业检查、考核、年审、奖惩等必要的工作制度,通过健全的制度保证,促进物业企业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二是在物业企业内部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开展规范的管理和服务,向社会公开收费、服务、收费支出等重要信息,通过向社会公开这些信息,让业主明明白白交费,清清楚楚接受服务。只有这样,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才能建立相互信任、互相理解的平等关系。

  (三)政府要主导老旧小区改造,逐步解决问题。政府作为物业市场的管理和协调主体,必须对确保物业市场的健康发展肩负起必要责任。在我市和我区,由于对物业市场的认识、管理、以及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遗留的各种问题,导致了老旧小区基础条件差,历史欠账多,管理跟不上。如果政府不下大决心、加大投入,这些问题就会长期困扰我市物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市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就不会顺利实现。因此,政府在通过房管、规划、建设等部门加强对房产开发行为的约束的同时,要加大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老旧小区功能不全、基础设施老化等问题,逐步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从而促进我市物业市场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四)规范物业市场,建立竞争机制。

  物业市场的供需主体是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而物业市场的协调主体是政府及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因此,政府有责任通过制定政策、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改进服务等途径,积极营造规范的物业管理市场氛围和经营环境。政府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市物业管理实际,严格、科学的把好物业企业的准入和退出关,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竞争机制,杜绝开发商建一处楼、诞生一个物业公司和一个小区、一栋楼房多家物业公司管理的不规范管理现象。要在物业企业之间建立必要的竞争机制,建立严格科学的退出机制,让物业企业之间感受到竞争的压力,逐步提高物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认识。

  全社会(包括政府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物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关心物业、支持物业的责任感。现代物业管理包括“保安、保洁、保绿、保修、保养、保管及其他服务”等诸多职能,是一个性质十分特殊的综合性服务行业。对政府来说,物业是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物业企业客观上承担了不少基层政府的职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部分政府职能市场化的表现形式;对市民而言,物业维护了家园的舒适安宁、洁净美丽和整洁有序,有效地提升了居住环境的生活品位。良好的物业是小区房地产开发积聚人气的重要因素,也是使房产长期保值增值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在全社会中广泛宣传物业管理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特别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努力营造有利于物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切实提高物管行业、物管从业人员的地位,让物业管理人员享受到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六)依法成立业委会,逐步理顺供需关系。

  在全区范围内,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逐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物业管理上,形成良性互动。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都是小区居民的自治组织,这两个组织是街道社区和小区业主利益的维护者和实践者,而物业企业是在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督下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一方面要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观能动作用,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好、理顺好社区居委会、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各种关系,使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关系,从而促进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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