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时间:2022-12-06 12:35:17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有关担保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关担保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有关担保合同

有关担保合同1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于x年x月xx日在xx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1甲方以其现有的所有xxx所有动产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范围,本合同抵押期限为x年,自xx日至xxx日止。

  1、2 具体抵押财产详见本合同附件:《动产抵押物清单》

  第二条 抵押财产的占管

  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占管期间应对抵押财产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财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确定及抵押权的实现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确定:

  3、1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

  3、2 依据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3、3 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4 甲方企业合并;

  3、5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恶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3、6 发生本合同所述之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情况的;

  3、7 其他严重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

  第四条 发生抵押财产确定情形时,乙方对甲方当时所有的、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类范围的全部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有权依法对上述全部财产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财产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下所得的款项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其债权:

  (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2)损害赔偿金;

  (3)违约金;

  (4)复利;

  (5)罚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拥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并履行本合同;

  7、2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甲方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不会与其现行章程和内部规章或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相抵触;

  7、3甲方保证是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权处分者;

  7、4甲方保证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其抵押担保的意思表示是自愿、真实的;

  7、5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虽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乙方;

  7、6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抵押财产的全部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7、7甲方承担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等费用;

  7、8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采取措施以避免侵害;

  7、9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得以全部清偿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项下的抵押;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8、1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款项,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8、2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乙方如保管有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有效证明文件,应退还甲方。

  8、3乙方有权进入抵押财产所在地,并对抵押财产进行勘验、检查、查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第十条 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共同到甲方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办理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合同签订地即XX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有关抵押登记机关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动产抵押物清单》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借款(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xxx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有关担保合同2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温州恒利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南翔锦苑紫荆3-201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

  乙方对甲方向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个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借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有权委托借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借款担保评审费__________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__________‰计算,期限_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⑵甲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温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温州恒利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有关担保合同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

  申请借款,特此委托乙方作为其保证人。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与贷款人签订的第____号《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万元,期限___个月,贷款利率为___)所约定的债务及因甲方违约而应向贷款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滞纳金、贷款人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款项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委托担保期间:从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两年。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在与贷款人签订与此对应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时,甲方应以转帐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担保费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间,应按到位资金的__%以转帐或委托代款人从贷款中转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按以下原则操作:

  1、风险保证金所有权属甲方,来源于甲方向贷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担;

  2、用以清偿乙方为甲方承担的代偿债务;

  3、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款项;

  4、支付实现乙方和贷款人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风险保证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组织发生分立、合并或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应每月按时向乙方抄送相应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即为甲方违约;

  2、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代偿全部款项,包括主合同所约定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违约金,按甲方未履行贷款额的__%计算;

  (3)乙方因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4)滞纳金,日滞纳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项的__%计算,计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条下1、2条所约定的款项止;

  (5)赔偿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仍应支付赔偿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配偶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担保合同4

  贷方: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主管:________

  本合同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

  第一条、贷款金额、类型及用途: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贷款种类及用途。

  第二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上述期限内,借款人可以回收上述贷款金额,但期限内任何一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金额。每笔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双方实际发生的贷款收据、贷款收据传真或银行汇款单为准,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贷款人的实际情况调整上述金额。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日)________℅。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借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不足一年(含一年)的,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变;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调整利率,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第四条、转账方式:

  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贷款金额转账至借款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________

  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五条、还款及付息方式:

  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月、季、年),结息日和付息日为________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逾期支付利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也可以在贷款期限和限额内还款,并可以循环使用。整笔贷款零还或零还,利息逐点、逐日收取,到期本息全部还清。

  第六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贷款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的,视为贷款期限届满。贷款展期的,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展期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八条、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等)。),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特别协议:

  1、本合同主合同无效的,保证条款仍然有效,主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仍对贷款人的全部债权(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如果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加息,担保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担保条款对因加息而增加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保证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如果本合同中贷款人的债权由另一人和/或物担保,无论该物担保是由债务人还是第三人提供,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担保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5、担保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借款人进入破产清算的,推定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当提前行使追索权。

  6、担保人无论是同时还是分别提供担保,都是连带连带保证关系。

  7、贷款人向任何担保人主张权利,则视为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十条、监督方式:

  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理人的监督,委托监督合同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如需延长贷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和担保人同意,贷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另行签订贷款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贷款展期期限加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日起按照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利率。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1、未按期还本付息或者未按照借款凭证中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督;

  4、未按期偿还贷款人的其他债务,或未按期偿还其他金融机构或第三方的债务;

  5、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物遭劫掠等物+件;

  7、涉及重大不利诉讼的;

  8、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重大行政处罚;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停业;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此);

  11、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施承包、委托管理、托管、租赁、合资、合并、兼并、分立、捐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且未在变更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的;

  13、偷税、破产、解散、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撤销)营业执照;十四、其他严重影响债务偿还能力或丧失信用的情况。

  第十三条、出现保证人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贷款本金(含展期)未按时归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计收罚息。

  (2)贷款利息未按期支付的,按罚息利率计算复利。

  (3)如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在挪用期间,对挪用的贷款收取%的罚息利率。

  (4)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2、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按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当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账户或支付现金时,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和担保人账户中扣除。

  第十六条、信息使用:

  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贷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相关信息系统中录入(查询和披露)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其他:

  1、本合同第一条中的贷款金额是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但因承担本金和费用的利息而导致债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内。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及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发生的公证费及其他费用由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

  3、本合同的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该还款被相关法律文件确认为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贷款人已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条款,并根据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要求对条款进行充分解释;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在签订前已经充分协商;借款人和担保人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6、本合同一式两份,贷款人执两份,借款人、保证人、监理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方: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担保合同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 ____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

  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担保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

  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

  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

  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有关担保合同7

  甲方(发包方):xx

  乙方(承包方):xx

  丙方(保证方):xx

  甲方与乙方签订×××市×××路×××号广州××公司停车场承包合同(20xx年3月26日签订)(下称“承包合同”)为了担保该《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该《承包合同》的保证合同,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承担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保证责任,甲方与乙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的范围:乙方在《承包合同》中应履行一切义务和乙方在保管车辆期限内因被保管车辆被偷、损坏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四、保证期限: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五、甲方与乙方变更合同应书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丙方不承保证责任。

  六、纠纷解决:因履行上述合同出现纠纷,三方同意将纠纷提交XX区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xx

  乙方:×××

  丙方:(保证人):xx

  代表:xx

  签订合同时间:20xx年3月26日

  签订合同地点:×××市×××路×××号

有关担保合同8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五、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七、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情况担保总额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关担保合同9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因业务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借款进行担保,经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双方约定,乙方应将该笔借款用于合法的经营使用。

  三、借款期限:本协议所述借款期限定为______个月,从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有效的收据。

  四、利息约定

  在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月借款利率为______,并承诺每月______日前将该笔利息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承诺与保证

  1、借款期满后,若乙方逾期不归还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逾期期限内,每逾期一日,乙方对所欠款项以每日千分之五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外,乙方另应承担甲方为追偿该笔欠款及违约金所支付的合理、合法的所有费用。

  2、乙方自愿以自有、所有的财产对乙方所欠甲方的款项、违约金及甲方为追偿乙方欠款所支付的各类合理费用等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3、丙方自愿以自有、所有的财产对乙方所欠甲方的款项、违约金及甲方为追偿乙方欠款所支付的各类合理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至全部偿还上述借款为止。担保范围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各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七、本协议系甲、乙、丙三方经准确核对和充分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订立后各方应严格遵守和全面履行。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丙方(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有关担保合同10

  甲方;乙方;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担保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从甲方处借款

  ¥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时间从年月日起,利率月息,%,期限天。

  第二条;该借款仅可用于约定事宜( ),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为违约,乙方成员为联合借款人,乙方( )成员之间相互承担无限还款和无限相互担保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对乙方提起诉讼收取本息。

  第三条;乙方保证全部借款最迟于年月日前归还,若到一次性支付贷款额万元违约罚金。

  第四条;丙方自愿为乙方从处借款本息提供连带担保偿还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出借给乙方借款万元本金、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诸如诉讼费、保证金、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到此笔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自愿以名下全部财产担保,承担无限偿还和无限连带偿还责任。

  第六条;出现第二条所违约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现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视为甲方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乙方和丙方的责任不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法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3、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协议引发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关于通知;甲方对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注册地址、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以电话、邮寄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和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遇有对内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释为准;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内容所有条款,即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保证并一致同意。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有关担保合同11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企业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企业借款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企业借款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企业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为企业借款合同具体条款。

有关担保合同12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购房担保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实际发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编号为_________的购房合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四条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的基础上 (上/下)浮_____%,执行年利率为_____%。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年利率,贷款人将对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公告,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证人或抵押人。本款所述基准利率以实际放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止,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收罚息:

  (1)按照万分之_____(大写)的日利率计收罚息。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直至清偿之日为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年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___ (大写)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五条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凭证并办妥相关手续。

  2、购房首期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费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的,有关登记及/或保险等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4、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条 划款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账号或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约定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划入借款人上述结算账户后,再将全部借款划入售房人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以支付购房合同项下的款项。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金额划入开立在贷款人处的指定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还款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第_____种还款方式。

  1、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采用利随本清还款法。

  2、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_____日。

  3、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_日。

  4、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本息。借款人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月的 (定日/借款对应日)为还款日。没有借款对应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规定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月数

  每月还款金额=————————————————————————————

  (1+月利率)借款月数 -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借款月数

  (3)其他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金额参照还款计划表。

  (三)、借款人保证每个还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的款项,以偿还当期及逾期本息,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当期及逾期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及划收金额。贷款人不划收的,当期及逾期借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

  (四)、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银行卡)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还款账户变更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账户,借款人应在下一个还款日前将变更原因和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从新的还款账户划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借款人承诺按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补偿金、遵守贷款人关于提前还款规定的前提下,贷款人可同意提前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_____个月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偿还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3、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还款时执行年利率不变,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调整。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三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或还款期限。

  第九条 借款期限变更

  借款人要求调整借款期限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签订期限变更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担保等变更手续。

  第十条 债权债务转让

  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将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三十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证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未隐瞒涉及的未结诉讼或仲裁、承担的债务和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

  3、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

  4、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违约而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进行扣收。借款人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款项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费用的顺序。

  5、当抵押物价值减少、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6、接受贷款人的检查与监督。

  7、当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2)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

  (3)借款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引起诉讼、仲裁。

  (4)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买卖双方就本合同第二条所述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担 保

  第十三条 保证担保

  1、保证人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所购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阶段性保证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书,办妥正式的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抵押文件交贷款人收执之日止,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贷款人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有效;

  (2)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在通知后可直接向保证人帐户中划收有关款项;

  (3)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须在事件始发五日内书面告知贷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事实上已经被确认无效、被解除、被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6、保证人发生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影响担保能力的,保证人须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财产 (详见编号 的《房地产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3、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物处置费、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人声明与保证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5、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对抵押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或其他任何可能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如抵押人要将抵押物出租的,须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出售或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抵押人过错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若抵押人拒绝恢复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若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无过错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或提前行使抵押权。

  7、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在与贷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险公司处办理有关保险,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与贷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从抵押人账户直接划收上述保险费用。

  (4)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8、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预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保管。

  9、抵押权的实现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人为两人以上的,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的抵押物。

  违 约 责 任

  第十五条 贷款人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3、4款的约定对借款人计收罚息和复利。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 任何一期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六个月。

  (4) 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 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6) 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与保证。

  (7) 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8) 保证人未履行第十三条第6款的约定义务。

  (9)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3、保证人、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被扣押、重复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 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其 他 事 项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述房屋买卖合同各方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费用,采用下述方式承担:

  (一)由签约方约定由 承担 费用。

  (二)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以 方式承担费用。

  (三)由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承担 费用。

  1、保险、评估费用。

  2、保险、评估、登记、公证费用。

  3、保险、评估、登记、公证、鉴定、鉴证费用。

  4、其他 费用。

  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账户中划收上述费用。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其他管辖方式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担保,自登记之日或抵押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_____份,登记部门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条 提示

  贷款人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可向贷款人进行征询。贷款人应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担保合同13

  贷款方: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种类:科技三项经费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年度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担保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担保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从甲方处借款

  ¥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利率月息, %,期限 天。

  第二条;该借款仅可用于约定事宜( ),不可挪作

  它用,若有挪用即为违约,乙方()成员为联合借款人,乙方( )成员之间相互承担无限还款和无限相互担保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对乙方提起诉讼收取本息。

  第三条;乙方保证全部借款最迟于 年 月 日

  前归还,若到一次性支付贷款额 万元违约罚金。

  第四条;丙方自愿为乙方从 处借款本

  息提供连带担保偿还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出借给乙方借款 万元本金、利息、复利、罚金、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诸如诉讼费、保证金、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到此笔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五条;乙方和丙方自愿以名下全部财产担保,承担无限偿还和无限连带偿还责任。

  第六条;出现第二条所违约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现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视为甲方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乙方和丙方的责任不因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其他;

  1、 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法人单位需加盖公章)

  2、

  3、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4、 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协议引发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5、 关于通知;甲方对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注册地址、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以电话、邮寄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和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遇有对内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释为准;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签字、盖章、即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内容所有条款,即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保证并一致同意。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

  年 月 日

有关担保合同15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 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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