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包协议集合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承包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承包协议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340311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__风景区内。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第三条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履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七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
2、承包费:双方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承包费(2000元/月6个月)。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税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设施、厨具设备等进行保养、维修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自行添置的任何物品的.费用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4、承包履约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并办理移交手续。
3、委派专人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首先满足甲方招商及游客接待需求,其次自主经营。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2、必须严格遵照《食品卫生法》合法经营,不得违反相关管理条例,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3、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4、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5、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6、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10、要求厨师应具备厨师资格,相关从业人员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办理健康证。
11、对从业人员的工资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12、自觉维护餐厅原貌及周边自然环境,不得擅自改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将自动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经营期间,不履行合同要求
2、迟延交付承包费
3、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
4、试用期为一个月,如在此期间不能满足甲方的接待要求。
第七条不可抗拒因素
甲方如因上级或景区投资客商要求等特殊情况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
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纠纷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于主管
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承包协议2
甲方:贵有限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乐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的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本酒店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
一、食堂承包期限暂定两年,于XX年4月5日起至XX年4月5日止。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其中不包括厨房杀洗等勤杂工。基本月工资定为肆万伍仟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次月的5日,由乙方代表领娶自由支配。
三、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确保菜肴毛利率45%的基础上,菜肴营业额保底为70万,如超出70万以上部分,按菜肴营业额6%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次月的5日连同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由乙方代表领取和自由支配。
四、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厨师的工作餐、住宿(集体宿舍)及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节假日补贴和其他福利,参照相关法规及酒店服务员(与酒店其他员工同等)。
五、甲方支持乙方参加各类有利于酒店声誉的各类社会活动,如烹饪比赛等等,并负责50%以上的费用(届时可具体协商)。
六、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
2、甲方如对主干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
3、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放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如卫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为浪费的要求、设备设施保管的要求(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八、公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又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留、走由甲方决定。
十、如遇酒店转让,后来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补赔乙方半个月工资,如遇到非典等类似情况则按相关法规处理。
十一提前终止协议的处理方法:
1、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给予七天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
2、如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赔偿7天基本工资给甲方作为找厨师的费用。
十二、违约的处理办法:
1、欠发工资和奖金十天以上视为违约。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法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肆万伍仟元整。在工作岗位上又执行总厨代理。
十三、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酒店印章) 乙方(乙方代表签字、私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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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关于承包协议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
由于公司生产需要磨边生产线现承包给乙方,为了双方在今后工作期间各项工作能顺利展开进行,双方友好协商特订以下协议:
一、在承包期间乙方需遵守我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我司各部门管理,承包期限按年限制,如一年、二年……
二、承包按保底计件制,保底每月_______元,超出保底按计件制即:乙方需对工资保密,任何情况任何人不得泄漏。
承包年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此。
三、在工作期间,公司所有订单乙方需保质保量的完成,如在公司每天的'工作时间九小时之内不能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量,乙方必须安排加工,直至公司当日安排订单量完成为止,且公司不付予任何加班费用。
四、乙方现订工作人数为3人,如遇有超大板订单,乙方3人无法完成加工时,需公司安排人员帮忙,所安排的人员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在每个订单加工前需用直尺测量上道工序交接一下来的每块玻璃尺寸,给予复核尺寸是否正确,如有误需返回到上道工序,不得错误加工下去。
六、在公司订单不保满的情况下,乙方需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需安排到另外车间工作,如:切片、打孔、钢化、中空、夹胶、安装、装车等车间工作。乙方不得推迟及不配合做好所被安排的工作,如有不配合将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七、在工作期间乙方如未按公司要求配戴劳保用品,即手套、护腕安全带等用品。未按公司岗位要求工作的情况下,出现任何工伤事故及意外,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八、公司机器设备,乙方需按公司制度按时保养维护,如未按时保养出现任何问题需乙方承担。机器出现小问题乙方需自行修理。
九、工资发放情况,工资压放一个月,每月发放_______元,其余年底一次性发放,如没做满一年工资只按每月_______元发放。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之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承包协议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附件(施工工艺要求)。
二、包干承包费用:
1. 铺地砖:28元/㎡
2. 墙面粉刷:15元/㎡
3. 踢脚线、石膏线:6元/M
此合同为单价包死合同,合同总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总合同价80%工程款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2、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20天内,甲方支付剩余20%工程款 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承包协议5
x县x镇xxxxx第___组农业社社员 (以下简称甲方)
x县x镇xxxxx第___组农业社社员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相对集中、有利于耕种的原则,依法达成如下互换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将本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县五申镇xxxx第____组 农业社的承包地_____块,面积______亩,折合面积____亩.与乙方家庭承包的座落在托县五申镇xxxx第____组农业社的承包地_____块,面积____亩,折合面积______亩,进行互换。
甲方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质_______,合计面积___________(亩)
乙方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质_________合计面积_________(亩)
二、互换起止日期:自______年 月 日起到永远。
三、互换后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时,所得到的补偿,各自享受或承担互换前的土地。
四、粮食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面积不变,与农业社的承包地面积不变,与农业社的承包合同不变。各自享受自己原来该享受的,各自承担自己原来该承担的。 即各自享受或承担互换前的土地。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间人各一份。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甲乙双方应尊重对方在使用土地(互换后)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互不干涉对方经营活动;各自利用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新主人。
甲方(户主): 乙方(户主):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间人:
村委会(公章)
法人代表: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承包协议6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 甲方 住 镇 村 组 乙方
为完善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落实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将二OO四年度成品车间进窑任务由乙方参加承包,现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形式
1、个体承包,安全运转无事故。
2、砖坯进窑,保质保量,服从甲方安排。 3、对照合同情况,按实结算。
二、承包指标及价格标准(单位:万块/元) 1、全年进窑任务为1400万块,争取1450万块。(具体根据烧焙情况)
2、每天、人、班、产量保证完成。 3、每进窑万块红砖报酬为31元。(窑棚内为 元,具体现场落实),以上标准含一、二两个全区及两个开发区的砖坯进窑,下雨无人推车,其它不再有什工另加,晴天坯房的坯私自进窑每车扣款10元。
三、工资结算方式
1、乙方工资结算一律以甲方红砖入库实数结算。
2、每月造表在次月10-15号发上月工资70%(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3、余款工资30%作预提金留厂,中途无范规行为,到年终一次性结算兑现,如中途停退班,留厂的预提金全部作自动放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意识,一切按章办事。 2、为乙方提供在生产时使用的中型以上工具和设备。
3、有检查乙方合同执行情况和产品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4、加强对乙方安全防范措施的管理,配发劳动保护用品。
5、对不服从管理者,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切按合同执行。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生产时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其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及事故后果,经查明该谁承担由谁承担。
2、服从甲方和烧窑师傅的安排指导,无权干涉搪闸事宜和那里有干坯就到那里去拖,取消过去舍远求近的.坏风气。
3、坚持上下午班进窑,如再坚持半日制,对甲方造成的无形损失要承担全额赔偿或工资直接下降2元/万块。
4、春季生产始借用甲方的生产工具,到年终如数原质交甲方入库,否则按原价全额赔偿。
5、对甲方发放的安全防护用品要正常配戴,发现一次未戴扣款50元。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即俱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调整任务及工资标准,如有违约按乙方总工资25%作违约金支付。
2、合同签定时交甲方保证金200元,随时听从通知投入正常生产。对接通知拒不到场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并要承担由此耽搁的一切损失赔偿。
3、合同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至二OO四年度甲方生产结束止,双方帐目结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
见证单位: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二Oxx年元月二十日
关于承包协议7
转让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让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订立的水库承包合同所承包的水库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员会签订的水库承包合同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原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可以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并不受第三方的制约。
二、转让年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限为_____年。
三、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甲方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签订的水库承包合同,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原合同交给乙方存档备案。
四、价款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转让合同的补偿费用,此款在合同签订时即以现金方式付清。
五、甲方在原来经营水库所产生的债务权由甲方享有,所产生的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确保第三人不因此找乙方扯皮、闹事,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之条款,信守协议之内容,不得再为此起纷争。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协商意见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关于承包协议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关于承包协议9
epc总承包合同协议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 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标准、规范
1.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 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 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 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
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 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监理人
2.3.1 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 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 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证
2.4.1 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 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 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 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 保安责任
2.5.1 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 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 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 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 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3.2.1款约定的权限。
3.3 工程质量保证
3.3.1 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 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 安全保证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 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 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 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 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 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 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1.1 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 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 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
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 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 设计进度计划
4.2.1 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 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 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 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 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 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 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 施工进度计划
4.4.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
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 暂停
4.6.1 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 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 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 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 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 设计
5.2.1 发包人的义务
(1)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 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
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 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 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 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 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
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关于承包协议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把学校食堂承包给乙方。
双方共同遵守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承包费用_____年人民币_____元整。该款必须在_____年8月1日前教齐。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综合实验楼地下室一层,学生就餐座、凳(原有)套,现有供电、供水、供热设施、排污设施及消防用灭火器,能源费用乙方自理。如需要甲方可提供楼后平房100平方米。承包期结束后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回。
2、在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乙方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证件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上墙。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人员以外伤害及饮食安全事件,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期内不得将食堂转包他人,食堂只可作为学生食堂使用,不允许兼营其它项目(食杂店、游戏厅、网吧、宿舍等)不允许向学生出售烟、酒类等刺激性物品。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固定设施(如楼房、供水、供热、供电等设备)如正常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人为因素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至原样,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上述设施进行改造。
如甲方同意改造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亦不付此费用。
四、附责
1、在合同期内由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由违约方全部负责。
2、如果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偶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负。由于甲方停电、停水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四份。
甲方: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关于承包协议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 沙场一处,面积 亩,采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持有采沙证。 现将此沙场转给乙方承包经营:
一、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经营年限承包费_________元。大写: ,合同签订日预付承包费__________元,乙方开工之日余额付清。
三、乙方对承包沙场、码头有使用权、开采权、管理权、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此沙场无任何纠纷。
五、因国家征用或其他人为不能抗拒的自然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使用或经营的,甲方应退还所剩年限的承包费,不满一年的按整年计算。(乙方所交承包费为__________元,承包期限为______年,甲乙双方定为每年__________元)
六、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沙场使用采沙经营等权益,如遇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必须全额退还乙方的全部承包费及乙方的所有损失。
七、甲方必须保证乙方道路畅通,保证无无关人员阻工、扰工,如发生上述问题,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有误工资用及相关损失,并保证及时处理解决。
八、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经营、开发期间地方政府干预,承包期限未到收回等,甲方亦须退还全部承包费,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关于承包协议12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呼伦贝尔市天正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确保 与 签订的《富民一卡通领用合约》的履行。甲方作为担保人对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为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草原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流转草原基本情况
甲方将属于自己的 亩草场(草场证编号: )的承包权在 未能按约定偿还 的贷款(贷款金额万元,期限 年)时,将草场流转给乙方全权处置(草原分布、四至界限,拐点坐标及附属设施见草原使用证)。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自 在 贷款到期之日起至甲方草原承包期满及国家允许范围的后续承包经营权止,将此草场交给乙全权处置,直至 在 贷款全部结清止,在将此草场全部交还给甲方。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作为反担保人,必须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草原承包主体资格。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草场流转后,该草原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归乙方所有,可以自由流转,并享有转让草原范围内的`国家政策和草原奖扶政策。
3、甲方确保转让给乙方的草原没有村民(牧民)纠纷,没有财产纠纷,未用于债务抵押,并确保转让权符合政策规定,如发生争议纠纷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由甲方负责。
4、甲方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权益,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如甲方有意拖延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在草场办理完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有经营、使用和收益的自主权,有依法开发建设利用的所有权利,甲方再无权干涉。
6、在草原流转后,甲方不在负责该草原的任何管护及其它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国家的草原承包经营办法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甲方不得参与干涉,但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继续承包的相关手续。
7、除国家政策变动外,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引起纠纷上访的事件发生。
8、如有国家征收草场,政策补助,一切赔偿费、附着物等一切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乙方必须按照草原承包合同的规定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接受草原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护公共设施和其他国家建设设施、标志、依法缴纳草原使用费。
10、本合同生效前,由该草原所涉及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草原所涉及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按在 贷款金额的2倍赔偿。
五、其他
1、本合同其他未约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存档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草原承包流转协议书
2、草原使用证(草原证编号: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关于承包协议1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使工程尽快的完工。甲乙双方在建筑用工,原料,工程工期,工程款项的结算。双方认定的'责任。工具管理,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建筑物所用的原料,水电均由甲方负责。缺少三项中的任何一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主体建设为:基础,主体,后期装修。不包括台阶,台帮,上土,房内的小隔断墙。
三、主体中:
1、基础:地基到正负零为基础,每间_____元。一共有_____间共合计______元。在协定的高度和长度外每增加______———______块砖,应加工时费______元,多加多付。基础完工付清。
2、主体工程:正负零到打梁找平层为主体。每间_____元,一共有_____间共合计______元在主体施工中,质量问题有甲方指出,乙方改正。随时指出随时改正。否则架子一拆视为合格交工。付主体工程款。
3、后期装修:砌高封山,勾缝,三围装修,每间_____元,一共有______间,共合计_______元。侍后期工程完成后,为主体工程全部竣工,在____日内付清全额工程款。不得托延。
4、围墙:地基以上放砖至墙高,每米_____元,一共_____米共合计_______元。工程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5、门楼:每座门楼主体_____元,装修______元。装修相隔时间超过______天应付主体工程款。
6、开工日期:由双方商定,不能强迫任何一方动工。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签字划押后合同生效,任何一方违约每日承担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为违约金。修改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写在备注中,方可有效。
备注: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关于承包协议14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承建的 工程,由乙方承包 部分施工项目,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 责、权、利,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
二、 承包施工范围
三、 承包形式
四、结算形式及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暂定)为: 元 ,大写:
2、本工程结算方式为:
五、 付款方式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形象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付款至合同造价的 % ,结算完毕后付款至结算价款的 %,余款在结算完毕 年后付款至结算总价的`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金为 %,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30天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
六、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工期为 35 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对于乙方处以工程总承包价款 %的罚款。
2、乙方必须按甲方所制定的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按时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对乙方处于500元罚款。
关于承包协议15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发包单位的义务
3.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单位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单位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单位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单位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应通知发包单位验收,发包单位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单位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向发包单位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单位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签字,发包单位应在签字时向承包单位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单位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单位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单位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承包单位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工程项目预算表(一)
发包单位(签字):承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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