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问题,发包方应当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包括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该工程公司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对方委派代表签约人的,应该要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暂定为:_____㎡
4、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关于材料提供的事项,约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方总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如下:
承包范围为:除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施工单位外,其余施工图纸上的全部内容及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务。
甲方直接指定的项目工程:(电梯工程;消防、)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质
第五条、合同工期与要求
1、合同工期:____天(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具体以发包人取得开工报告后具备施工条件后书面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签证同意,可作相应顺延;
1)、因人力不可违抗因素而延误工期。
2)、非承包方原因累计停工超过15日时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合同价款确定
1、合同价款暂定:___元/平方米,大写:___万元整(人民币),暂定价不作为拨款及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及变更、签证等为依据。
2、工程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依据施工图纸,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及非工程实体费用,其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及取费;土建工程执行《_________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执行《______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费率标准》按二类工程取费。材料检测试验费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费用金额后列入工程款。由乙方先行垫付。结算时由甲方支付。
3、总承包管理费及现场配合费
1)、承包方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款承担全部承包方管理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给予各专业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配合:塔吊运输、施工电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利用等。
2)、分包工程用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自行提供的地面或楼面的水、电挂分表计算,由分包单位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此费用为单列费用)。
3)、甲方直接指定的施工项目工程、甲供材料、的工程造价,需乙方开具工程发票,则由具体施工单位与乙方商议支付缴纳金额。
第七条、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
1、工程款审核:承包方在到达付款节点前,提交《拨付计算书》,经监理、甲方审核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承包方如未按实提交进度计算书,甲方有权推迟支付进度款最终以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2、工程款支付办法:
为地下室主体工程,乙方完成地下室主体工程后,甲方支付地下室主体工程款完成了的60%,地上主体工程完成五层支付完成量的80%,封顶后支付完成量的80%,二次结构工程按月进度结款90%,工程竣工后结清97%,甲方留质量保证金5%,二年内结清。
第八条、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1、自竣工确认之日起,半个月内编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及附件、甲方收到承包方所报《工程竣工结算书》后予以确认,在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作,承包方应积极配合,超过一个月承包方未能及时上报《工程竣工结算书》视为发包方默认承包方所报工程结算价款属实,并承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
2、施工用水、用电:由承包方从甲方指定水源、电源地自行接入至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地至施工现场发生的线、管由甲方承担,承包方单独装表计量,甲乙双方确认表号,承包方按水表、电表结算,价格按当地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实际价格计算。施工期间每月按现场总水表、电表的计量数,并由甲乙双方指定负责人按指定分表计量数签字确认,由承包方自行缴费。
3、人工、材料造价结算办法:
1)、本合同中约定甲供材料外,其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2)、按定额人工费+相关调整文件实施。
3)、甲供材料:钢材按甲供价格计入预、决算。所有节约材料归承包方所有。如承包方超领,则超领部分的材料甲方按进场价从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4、工程结算以合同、补充协议、竣工图、施工方案、竣工验收报告、变更联系单、来往文函、技术资料及签证单位依据。
5、工程联系单与现场签订单审批流程:甲方收到此类、工作联系单、签证单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1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否则视为确认。承包方未按联系单的管理制度执行的,原则上不作为结算依据,签证、变更结算依据参见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九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派驻__为项目总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委托___监理公司委派___为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代表甲方负责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与控制,遵照甲方的指示完成其职责。承包方应服从、接受监理对项目工程监督、进行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并负责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作。
2)、开工前提供有效施工图五套及有关地质资料一套,并在乙方协助下负责安装施工临时总水表和电表。
3)、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应由甲方办理有关证件、批文及办证需要的费用。
4)、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架空高压电线、隐蔽文物、古树名木保护要求:负责提供现有的资料,对地下隐蔽文物、光缆管线、古树名木、建筑物、构建物及2米以下的障碍物,如需保护或清除,由承包方提交保护措施报甲方审批,费用由甲方负责。
5)、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交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校验。
6)、负责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参与超高层结构方案,构造施工处理等研究,优化设计降低建设成本。
7)、负责审查承包方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总工期控制计划表》和各《建安工程分布分项(单项)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材料与设备要货计划表》。会同监理对承包方自行验收通过后的隐蔽工程和预检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组织有关单位对承包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参加由监理主持的工程例会。
8)、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9)、负责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因甲方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或支付不足,甲方则将发售楼盘分块作为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楼盘价格则按甲方售楼同等价格。该楼盘乙方接受后有权自行出售,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职责
1)、本工程承包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为___;项目总工程师为___。承包方须派遣具有国家认证资格的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高级技术人员)常驻工程现场,全面负责工程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并负责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整理汇总。所有甲方向项目部经理发出的书面通知均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后方被确认已发给了承包方。项目经理经甲方同意后,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甲方同意方可。
2)、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3)、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承包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4)、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对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5)、参加项目全部的施工图会审、参加设计交底并及时提出完善设计的修改意见。
6)、《月施工进度计划》和《月工程量的确认》:每月25日前向甲方建立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报》后,根据承包方提供的《月工程量计划书》,7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承包方的《月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分包工程进行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月进度款或顺延支付工程款时间。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和监理报送周报,包括本《周施工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和最终完成时间)。
8)、负责与现场内临近工程的施工工序、施工流向、后浇带施工等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并参与配合质量评定工作。
9)、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且承担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责任和费用。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消防、治安等各项甲方管理规定,如承包方违反规定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0)、负责本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坏,承包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承包方未能及时修复,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从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负责整个项目(包括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在内)的全部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符合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之后,办理存档手续。甲方指定施工项目单位由其自行整理分项归档。按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完整交承包方,承包方负责全部档案整理并办理存档手续。
第十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管理
1)、本合同规定由承包方总承包范围的各部各项工程,均须按施工图、设计变更、相应的国家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和内蒙古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2)、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设计要求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验查结果进行整改。
3)、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但甲方确认并不解除承包方的质量等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方按甲方提供户型图设计要求先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装修及水电安装等)和楼道公共部分装修,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承包方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4)、本合同执行国家施工规范、规定与质量评定标准。
2、工程检查和返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标准,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程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承包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重新检验与返工:当甲方代表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验收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查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返工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不予顺延。
4、水、电安装工程的设备调试与试车
1)、承包方承包的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承包方组织设备调试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好设备调试记录。设备调试合格,甲方主管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设备调试条件,由甲方或监理组织设备联动调试,并就设备联动调试内容合格,各方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第十一条、甲供材料与设备
1、本工程在具备施工图纸的前提下、由甲方明确的提供材料和设备的名称和范围、既甲供范围:按《甲供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为据。其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供应。该“清单表”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质量负责。甲方在所供材料与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甲方监理方共同清点、登记入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因承包方丢失说损坏,承包方负责赔偿。材料和设备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查,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甲供建安材料与设备的结算方法:甲供材料款管理办法:在甲方每次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时,按拨付工程款同比例扣回,在工程款支付至90%时,按实际供应价全部扣回。
第十二条、承包方提供材料
承包方供应的材料的品牌必须符合施工图和甲方指定品牌的要求。凡土建外墙涂料、石材、面砖、防水材料和给排水及电气材料的品牌,施工前,产品的品牌、色彩甲方将进行指定。采购时,必须甲方签字认可才能采购;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或监理人员有权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承包方将有缺陷的材料拆除、运走,并由承包方承担重置材料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按规定计取。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与签证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需向承包方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承包方按《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由于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合同工作量和合同价款的变化按规定处理,具体的变更款项经确认后随工程款拨付,工期按实际发生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风险告知: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对建设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在建设合同中应当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1、本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评定工程质量依据,工程质量等级由甲方、承包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共同评定。
2、当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方应将是共产生的垃圾废料、障碍物及临时设施全部清除,并提前十天提交工程验收报告,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如承包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建筑垃圾及设施,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清理,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甲方有权从承包方工程款中代扣支付。在验收中,如发生有不合格工程,承包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3、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且确认无疑后,在10天内组织物业等有关部门进行内部范围的竣工验收,并与验收5天内给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
4、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备案,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5、竣工日期:为经甲方组织质检部门验收通过审批后的日期。
6、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甲方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承包方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规定执行。
7、竣工资料管理要求及违约赔偿:
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方按当地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的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竣工档案资料。
2)、承包方编制和管理汇总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如未达到归档管理要求,甲方可视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编制,直到竣工图,如未达到归档管理要求,甲方可视情要求承包方重新编制,直到竣工档案通过档案馆验收后为止(因甲方及甲方分包单位资料除外)。
第十五条、工程保修
1、工程交付后,承包方应按国家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金定为工程结算价的5%,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2、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起始日为承包方获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
3、保修期内因承包方施工质量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在保修期间内,承包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之日起448小时内派人免费修理,如承包方不在约定时间派人修理,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工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承包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5、保修金的退还:竣工验收自承包方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之日满五年返还保修金。如承包方不能及时保修,甲方扣除因另行委托他人所发生的保修费用后返还剩余部分,保修金均无息退还。
第十六条、现场管理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影响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3、事故处理
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有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发生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4、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例,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并落实检查整改意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施工范围内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失眠审核后方可实施。
3)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和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的认定处到场进行检查。
4)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备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等。
5)施工期间,乙方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主导完工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投抛。
6)乙方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
7)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承包方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及时清运出场并妥善处置(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保证现场整洁,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
5、对乙方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1)有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时,应报原审批人批准。
2)严格进行施工总平面管理。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监理各种临时设施,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并且有标识及负责人管理,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施工用水、电设施及线路按规定假设整齐,排水系统使用状态良好,每项均需要安排专人管理。
3)机具设备按规定位置布设,进场前经过维修检查,实行持证上岗。
4)符合建设部发布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
5)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材料储存、消防器材布置、易燃易爆器材保管及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条例要求。
6)有对施工粉尘、废气、废水、垃圾、噪音、震动的控制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7)建立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的管理制度,保证符合卫生要求。厨师要有健康证。
6、现场施工管理
1)、乙方配合甲方和监理公司对现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定期检查。
2)、甲方和监理公司在分享工程施工中将建立施工样板(样板间)制度,乙方在分型施工时配合完成。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风险告知:合同必须要有违约条款,应明确一般违约的后果以及严重违约的不同后果。二是若约定违约金,原则上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其损失的30%,违约金如果约定过高,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予以降低,最好是约定一方违约后向另一方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率100%,如达不到要求,承包方应无偿返工和整改,直至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未达标单体结算造价千分之三的质量违约赔偿金。若因返工使工程逾期竣工,由于返工造成的费用由承包方自己承担,并承担工期赔偿违约金。
2、承包方违背合同各相关条款所述承包方职责、义务和承诺时,应按合同承担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其中合同未尽述的违约情况,均依上述原则比照类推处理。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损失。
4、施工工期日历天数。因承包方原因延误一天,承包方赔偿违约金50000元/天。
5、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逾付款应承担尚欠工程款的固定资产投资类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工期顺延。
6、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固定资产投资类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
7、双方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损失。
8、甲方指定分包责任及赔偿:
9、因安全事故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拖欠民工工资而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外购造成的经济纠纷、诉讼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质量事故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文明现场混乱造成停工、罚款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4、工期拖延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其他原因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保险条款:
1、承包方办理自己所辖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农民工保证金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甲方对于乙方和劳务人员的劳务纠纷不负任何责任。
风险告知: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建议办理相关人员有关保险。
第十九条、暂停施工
1、因设计图重大调整等原因若需暂停施工,承包方实施甲方作出的暂停施工处理意见后,可视具体情况,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将及时给予承包方答复。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累计停工超过一个月时视为甲方解除合同并给予结算、承担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全额支付工程款,在顺延工期期间所增加的实体项目按原合同单价计算,损失部分双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条:工程缓建:
1、甲方认为却有必要工程缓建施工时:应当以书面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人员、设备撤出施工现场,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承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全部价款,并承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
2、本工程按国家政策挺缓建:除结清全部工程款外造成承包方工期延误和损失,按到时有关规定补偿。
第二十一条、争议
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在约定管辖时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10份,甲方6份,承包方4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承包方将工程交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所承包的工程楼所有的模板制作,安装人工费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款: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4、合同工期:按总包方的要求确定。
第二款: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上所有的模板的制作、安装、人工及大型裁板机及小型电锯和钉子、铁丝,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模板现场内制作、安装、拆除的所有工序和所有机械,圆盘锯不能上楼。
2、场内地面和楼层的全部模板、架料及所有配件的运转、模板拆除(包括二装支模的拆出,但费用另计)后楼层间的上下传递,每层刷一道隔离剂。
3、清理模内杂物,拆模后清理模板、架管、扣件、蝴蝶卡,对拉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4、协助工长抄平放线,每次不得少于2人,安放预埋件,预留空洞及插筋,混泥土浇注时的值守看模。
5、柱、墙的定位,钢筋焊接内撑的安装。
6、如天棚不能达到相应的刮腻子条件,剔打由乙方负责。
第三款:承包价款
7、本工程模板分项部分的承包单价为按图纸、会审记要及设计变更计算出的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如造成乙方返工由甲方补标面积或时工补贴。地下室模板按模板接触面积以计算。 3.2+0.00以上按模板接触面积 计算。
第四款: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模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此工程剪力墙不抹灰。如果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剪力墙不抹灰的标准,所有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2、如果因乙方质量多次达不到要求,且屡教不改,并导致总包单位要求更换班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退场。乙方退场后甲方将对乙方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和工程量核算,检查合格付已完工的60%,余款六个月付清。
第五款:工程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总包方劳务项目部的工期安排组织劳动力,并按时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
2、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达到甲方的工期要求,且经甲方多次要求增加劳动力未果,甲方有权抽调其他班组参与施工,该班组与甲方直接结算,结算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出,结算单价是乙方承包价的1.2倍,如拖延工期达到48小时,班组无条件付给劳务公司租赁费和管理费。
3、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并影响工期,甲方有权依照总包方的处罚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且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如因材料原因造成工期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相应顺延工期。
第六款:安全施工
1、乙方进场时必须协助甲方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安全培训并填写三级教育卡。
2、上班时间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3、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足额、保质的配给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并接受劳务项目部的检查。
4、如因乙方工作人员自身原因(违章操作或未配备相应的防护措施、物品等)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残的所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5、轻伤事件3000.00元以内班组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
第七款: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文明施工,做好木工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材料堆码,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2、工作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打架每次双方各罚5000元),不得酒后上班,寝室每天必须清理打扫干净。
3、班组长及工人要服从甲方安排,如乙方乙方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按甲方与总包方的协议进行处罚。
4、乙方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文明施工检查,如文明施工检查不合格造成的罚款由班组承担。
第八款:甲方责任
1、指定 为本工程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 ),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负责验收、变更和工程量审核等工作。
2、配合总包方将施工所用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现场内。
3、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负责协调同总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九款:乙方责任
1、指定 为本工地的现场代表(联系电话:),负责模板工作劳动力组织和模板工程的质量、进度、材料租赁、安全文明进行严格的控制,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各种协调工作。
2、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要求完成所承揽的工程。
3、接受甲方及总包单位对整个工程的统一部署和管理,遵守甲方和总包方的所有管理制度,配合其他专业及相关交叉施工
4、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安全事故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5、严格按施工图纸、会审记要、设计变更、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施工,做好各项质量验收记录。
6、下道工序施工前,负责对所做工作的成品保护。
第十款:付款方式
1、工程+0.00以上二层砼浇筑完后按所做工程量的工程 款 %支付,其余付款与甲方与施工单位签定的主合同为准(每月工程量所涉及工程款%支付),主体封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所做全部工程款的 %。
2、工程余款内外抹灰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40天内支付。
第十一款:如因甲方原因停工,乙方工人车旅费及相应的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款:解决争议:
发生争议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可委托仲裁机构调解,调解不成则可申请法院裁决。
第十三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四款: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共五页。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3
甲方:XXXXXX 承包方: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概况:
三、工程工期: 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甲方下达的进场通知书的时间开始计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承包工程范围:
六、工程价款:
1、工程单价计算方式
2、工程总价款:元。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预付款;此后,每 个工期甲方向乙方付款 万元,全部竣工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超过付款时间三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三个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过________年按5%月息计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九、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相关资料,视为乙方所完工程验收合格。
十、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交付设计施工图二套,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技术交底。
2、对乙方的日常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担任甲方现场技术总工, 协助工作。
3、聘请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
2、所购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必须是大厂产品,以确保工程质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志记录,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自觉接受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和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无条件返工重做,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按建筑工程操作规程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违规操作。若出现不规范施工行为被相关建筑管理部门查处,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损失。
6、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7、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工程。
十
一、特别约定
因不确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现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况时,双方应即时协商寻找资金,把工程及时竣工完成,不得窝工、停工。
十
二、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局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十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乙方的施工能力,将该工程的钢筋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能够正常施工运行,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该工程从基础到屋面的所有钢筋的放样、制作、焊接、绑扎安装。钢筋的卸车、场内水平转运。试件的截取与制作、水泥垫块的制作,清扫柱底焊渣,回收零散钢筋。钢筋绑扎成型后的跳板铺设,确保验收质量。浇砼过程中派人修复被踩踏和脱扣钢筋。
工作内容内不发生任何计时工。
二、承包单价
按建筑面积元/m2计;
该单价由:基价元/m2、质量奖基价元/m2、安全奖基价元/m2、工期奖元/m2、现场文明奖元/m2、材料节约奖元/m2、现场管理费元/m2组成。
此单价已包括自带机械和所有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如:扎丝、焊条、焊剂、粉笔、工具等)。
三、质量
1、制作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及钢筋配料表,误差值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对加工成型的钢筋经自检合格才进行绑扎,不合格的钢筋乙方承担工料损失,并处以50-200元罚款,所有上楼层的钢筋要轻拿轻放,保证地坪不被砸烂,若造成地坪修补,产生费用(包括材料)全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钢筋的对焊及绑扎接头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柱、梁、板筋排距准确,二层筋位置正确,垫块不得错乱、漏垫。
3、在施工过程中钢筋的尺寸、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按每一处20-50元处罚。
4、验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砼浇筑过程中派人值班,修复钢筋。钢筋验收和取样二次或多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钢筋隐蔽验收和竣工钢筋扫描必须优良,未达标者不予结算优良奖。
四、安全
1、工人进场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上报施工人员花名册,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交保险公司存档。未按时上报按每人50元扣款,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由班组自负。离开现场的工人在两天内办量注销手续。严禁使用不满16岁童工,一经发现处予班组长500元罚款。严禁使用少数民族工人(如:彝族、藏族等)违者罚款500.00元。如私自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班组负责。
2、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如发现未正确戴好安全帽者,工人一次罚款50元,班组管理人员一次罚款100元,给予警告。
3、临边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立即清理出场,并处予100元罚款,班长处予200元罚款。
4、作业料具要堆放平整、离周边1米以上,严禁乱堆乱放,严禁高空抛扔材料、工具等物件;严禁乱动施工现场的电线线路、配电设备和安全设施,违者罚款50-200元。
5、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造成对自己或他人的伤亡事故,一次费用在20_元以内由班组自行承担,20_元以上(含20_元)的工伤事故(以合法票据为依据)分清责任由甲、乙双方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乙方违反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或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自负。乙方按期组织工人召开安全生产会,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警钟长鸣,不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结算工资时扣除安全奖。
五、进度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施工进度,以每月的生产计划为准,组织工人施工,必须保证工程有足够的劳动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停水、停电、雨天等延误的工期不作延期,工期自行调整)。如甲方在各项施工条件满足和保证的前提下,乙方延误工期或消极怠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现场周转材料的租赁费及机械设备台班费用)。甲方有权组织班组突击,费用由乙方负责技工150.00元/个,普工80.00元/个。工期按甲方月进度计划提前一天奖500元,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乙方按总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后,给予结算工期奖,反之则扣除。
六、现场文明
1、做到工完场清,零散钢筋要及时清理,如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甲方将派清理,人工费以每工80元计由乙方支付,并给予人工费的2-5倍罚款。
2、在现场上、宿舍区严禁打架斗殴,发生一次罚款500元(项目部罚款除外)。严禁偷盗行为,如经发现每人次扣偷盗人所在班组20_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执法部门处理。
3、不得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倒水、不乱扔烟头、果皮、保持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干净;寝室内每天打扫干净、被子、鞋袜及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如有违反,每次处予20元罚款。做到以上文明施工条款给予结算施工现场文明奖,反之则扣除。
七、材料
做到合理、节约使用。熟练图纸和配料表,计算每根钢筋长度可与其它梁、柱、板钢筋综合配料接长使用,计算下料长度与考虑弯心伸心和允许负差值,钢筋端头不直应在操作台上调查,不随意切除不直部分。ф10以内钢筋的冷拉伸长值控制在8%,下料时计算好下料长度,不丢短节料,下班时回收完现场零散钢筋等等,钢筋损耗必须控制在1.0%以内,造成材料浪费除罚款外不予结算材料节约奖。
八、班组管理
1、必须遵守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照章执行。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和指挥,初次不服从者给予教育、教育不改者对班组罚款200-500元或清退出场。
2、班组长(指派一名专职人员)每天必须在现场指挥安排生产、检查质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班组长不在现场者一次罚款200元。通讯24小时畅通,如工地上有事联系不上一次罚款200元。
3、班组长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管理人员请假,并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协调生产,违者罚款200元。
如乙方在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材料节约、工作态度等方面达不到甲方所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只付基价人工费。
九、质量保证金
按工程款的%暂扣作质量保证金,至该工程竣工经质检站验收钢筋工程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部返还。
十、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按当月实际的形象进度收方,在次月付基价的%(应扣除各种处罚及其它费用后支付)。施工任务完成后经甲、乙双方共同对质量进行验收,达到优良标准给予结算优良价,反之则扣除。完工后一月内办理工资结算,余款在工程竣工交付后一月内付清。如果乙方中途自动退场,工资不予结算。
2、乙方委托班组中的处领取饭菜票借支,如有变更书面通知甲方,现金由乙方自行垫付。
3、现金借支由乙方须栋号工长签字认可后上交项目部,由财务支付。
4、每月领取工资时乙方必须将工资表上交甲方存档(如不交工资表,甲方有权暂时不付工资)。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与《项目对班组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签订,甲、乙双方和现场主管工长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立文字依据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该合同内容执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失效。
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年月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
总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了加快甲方总承包大兴新区三民村馨苑小区1#楼工程建设速度,保证质量按期任务,甲方拟将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设计单位:
2、建设单位:
3、工程名称:三民村馨苑1#楼
4、工程地点:三民村
5、结构形式:剪结构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及包周转材料及辅料(注不包括:钢筋、水泥、石子、砂、砖、涂料、瓷砖)。
2、承包价款:不含税的价格(含:模板、支撑、钢管、扣件、安全网、外架及安全防护设施,钢筋制安、焊接及机具、二级电箱、电缆、混凝土布料机、木工机具、劳保用品、室内外抹灰),(不包括水、电、暖安装、油漆刷白、玻璃、防水工程、另外墙保温只限人工费)。
3、合同价款:元/㎡
三、承包工程内容及工作量
1、承包范围:按结构设计图所包含的基础垫层及垫层以上所有的土建工程的主体结构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辅助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施工,外加的拉搭设拆除。
2、工程内容及要求:
按照设计及验收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规程的标准完成:基础垫层及垫层以上设计蓝图所包含的钢筋、模板、混凝土保温(内外墙保温板除外)、室内外抹灰巾瓷、楼地面室内外土方等工程场管理;安全文明所涉及道路场地硬化的材料加工、制安、装卸车、二次倒运、冬雨季工程的施工。(空调预留洞除外)。
四、结算程序及方式:
1、±0、00以下建筑面积按倍计算面积;
2、±0、0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按“20_”预算定额标准执行。
3、主体封顶屋面防水以上构筑物按实际面积计算,檐高不足2、1m按实际面积的1/2计算??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至 层封顶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5%;按 元/㎡进行结算;
2、 层封顶后以上按月进度付已完工程量的75%;按 元/㎡ 进行结算;
3、春节放假甲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款;按进度款单结算。
4、后续工程量甲方按月进度的75%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
5、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支付给乙方主体工程款的80%;
6、甲方全部工程竣工交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95%;一月内确定工程决算。
7、留5%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不计利息)
六、工期要求和工期奖罚: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一年(具体以甲方进场开工令为准)。
七、工程质量等级和要求:
本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质量等级,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达不到合格等级,甲方按结算价的2%以下收取赔偿损失。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等级:
乙方必须保持施工现场现场和生活区整洁,必须符合(建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管理评比办法)要求。劳务价格中已含1、6%的文明现场施工增加费,若因乙方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未达到等级要求,没有评比上文明工地等级,则按人工费总价一定比例扣除文明施工增加费,但甲方协商周边关系及硬件设施。
九、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乙方进场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组织施工。
(2)乙方做好抄平放线及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自检和技术复校工作,以书面形式报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乙方主要施工人员,必执证上岗,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实行限额领料,完善领料手续,消耗控制在定额内,材料超出定额部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罚。
(4)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其返工部分人工费材料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返工人工费总和3%的罚款。
(5)乙方施工员到位后,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要保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遇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撤离施工现场,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施工现场,视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6)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及周围材料及辅助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否则造成的损坏丢失和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教育工人爱护产品,做好产品保护工作对损坏产品的情况,要进行经济赔偿并自觉予以修复。
(8)暂停证工本费、计划生育费及工人技术工程上岗证等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安全文明生产:
(1)乙方进入工地,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坚决杜绝材料浪费及野蛮施工,乙方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班前做安全交底,并有书面交底记录,设立专职安全员,随时随地督促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打架斗殴,违者惩罚直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标语费用自理)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随时注意安全,做到不伤及他人或被他人伤及。乙方人员自身原因在工地上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以及由于乙方人员野蛮操作,造成工地其它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4)在施工期间,乙方特殊工程人员,必须上岗,如因无证工作引起的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将人员名册交到甲方及项目部,人员要调整要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使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0岁以上的老年工人,特殊人员由甲方认可后方可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每人罚款100—500元,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挂220V以上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经发现除没收外,并罚款200元/只。
十一、保修:
乙方承担自己所承包范围的工程保修,保修安国家现行保险期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5%,保修期为壹年。保修金在整个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壹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算。
十二、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单项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四、质量及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的标准,并保证各项工序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并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它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的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班组施工,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和纠正。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负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六、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情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进度如下:
经甲乙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留%的工程款做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年,保修期满,甲方结清余款给乙方。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备及用具:
2、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及用具,如有损坏和遗失,肌肤照价赔偿给甲方。
3、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4、乙方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有浪费,乙方须全额赔偿所损失的材料费给甲方。
5、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八、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金额的50%的违约金给对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在场人:
年月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班组长身份证号:
电话:
为了高速、优质、安全完成施工任务,所有木工部分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从明确责任和权利出发,双方特制定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汇鑫·大成国际三期工程。
2、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3、工程工期: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
二、木工劳务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资、包所有工具用具、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包验收)。
2、工作内容:本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木工工作。其中包括对讲机、铁钉、铁丝、穿墙螺杆、止水螺杆及PVC套管、板墙内水泥支撑、楼梯模板支撑用的砼垫块、山形卡、脱模剂各类工具、模板安装制作拆除、后浇带重复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凿毛、内外模板支撑钢管架搭设拆除清理堆放(按项目部指定地方)、板墙模板定位焊接(焊机及焊条电缆线)、二次结构钢筋打预留眼、配合项目部施工人员的放线弹线(每次每栋放线不得少于2名技术工人)、钢管上扣件拆除、满设扫地杆、剪力撑、加固等、每层悬挑槽钢层木板双层封堵、人货电梯、电梯井木板防护及封堵、槽钢层的预留洞口木盒制作人工及材料、所有临时设施用的木方、木板及人工、搅拌机的防尘棚四周木板防护、塔吊及人货电梯基础、塔吊及人货电梯围护墙上所需要的圈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人货电梯平台搭设拆除,卸料平台的每次安装拆除移位等工作。
工序完工后及时清理、二次结构、预制构件模板制作、砼涨模攒除、(如在主体结构验收前涨模的砼没有攒除由乙方自行攒除自行修补)配合甲方施工技术人员从基础放线至主体完工验收后弹线工作、屋面钉挂瓦条、顺水条、后浇带橡胶止水带的安装保护。末端以下的电缆线、木工用的各类机具及配套的电线开关、加班用的小型灯具及电线、班组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场地的清理堆放。
所有钢筋砼结构、砼预制构件的支拆模,所有预留孔洞及每层放线孔的预留支模拆模等。剪力墙柱穿墙螺杆、止水螺杆、定位钢筋的切割,墙板柱与楼面之间下口缝隙封堵、墙板柱下口撒角砼攒除清理。安全文明工地、规范、标准图集、规定地方标准及图纸范围内和施工区域内的全部木工工作。
三、工程的价款、付款方式:
1、按图纸内容双方定价一次性包死(含工程变更)。凡本标段范围内的人工及材料单价按图纸标注的建筑面积 元/m2。
2、建筑面积小于15㎡及模板接触面积小于60㎡的建筑物由乙方承担不另行计算。本工程不
3、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必须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评定为准,乙方保证做到质量合格并确保每次验收一次性 通过,如造成返工,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付款方式: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总承包合同节点执行。平时工人生活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垫付。在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节点时间完成同时按大合同付款节点支付乙方工人劳务报酬时,乙方须提供工人统计表并送项目部审核备案,统计表经审核后按统计表认定的报酬均打入每个工人的银行卡中。统计表必须由班组操作人员真实签名不得代签。
5、本工程乙方垫付至八层,进度至八层后7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的30%;八层以后每四层支付一次,付此四层工程量的50%;主体封顶付至总工程量的60%;粉刷工程完工,付至总工程量的75%。当年年底付至总工程量的85%。余款在工程竣工交付后付清。
6、违约: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自动离场或被甲方清退时,一律按完成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所有工人工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建筑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合格结构标准;若造成质量问题,达不到验收标准,所造成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人工、材料、工期)均由乙方承担,并根据性质轻重,承担200—1000元/次的违约金。注:柱漏浆清理,柱支模前必须冲洗干净。所有的砼表面均要平整,梁底按规定起拱,柱角垂直度偏差在2mm以内,且不得有缺棱掉角的现象发生,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规范进行施工。后浇带模板必须按规定不到期不予拆除。对于现浇楼面与墙柱交接处不得留有大于5㎜以上的缝隙,并按项目部要求必须用订木方定位。所有模板支撑必须满设扫地杆、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立杆间距不得≯900。保证模板的稳定性及结构浇筑安全。
2、在主体结构支模架、模板施工中,班组先自检,经甲方施工员、质检员检查后,报监理公司及建设单位复检后方为合格。
五、安全生产管理:
1、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滁州市建委规定办理一卡通(执行一卡通考
勤制度)。持有效身份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办理造册登记手续,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3张,便于办理相关证件使用。(办证费用由乙方自理)严禁招用有精神疾病、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及其他不能从事本工种的病史人员,以及年龄大于55周岁及未满18周岁的操作人员。一旦发现招用后必须及时清退出施工现场,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三级教育后方可使用。乙方必须与所有进场务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2、乙方所有务工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及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或私自拆除工地安全防护设施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人员在离开施工现场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所有务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统一安全帽、佩戴工作卡,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安全绳,违者承担违约金50元/次(如被安全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查处按罚单承担双倍违约金),并及时将此款交甲方财务,超过一天承担双倍违约金。
4、乙方所有务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为或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没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的经济损失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施工人员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险,在保险规定范围以外的用药费用由乙方承担,除保险以外的经济赔付由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由责任方承担。
6、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杜绝与本工地无关的人员进入本施工现场。
7、因现场条件有限,本工程不提供住宿,只提供每班组一间仓库放置机具及小型材料。
8、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故意损坏项目部财物,发现以一罚十处理;工地内严禁打架斗殴,若发生打架斗殴,当事人承担200元/次违约金,乙方负责人承担500元/次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在施工中和生活区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工程上需用电,必须找现场电工操作接电,自行接电违者处以承担违约金200元/次,本工种的施工机械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在现场生火取暖违者承担罚款200元/次违约金。
六、文明施工:
1、本工程必须达到滁州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标准,本工程严禁分包。所选用施工作业人员要求具有技术素质的同时,要讲做人道德素质,更不能使用社会上的闲散人员。
2、在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项目部有权另外派人清理并扣除乙方每工200元。施工机械要及时做好防护装置及保养工作。本工种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废料要及时清运出场,如发现没有及时清运出场,甲方有权找临时工清运,其费用由甲方在结算时扣除乙方的产值,乙方无条件执行。
七、保证金、进度:
1、为保证质量、进度、安全,提高承包班组积极性,需交履行合同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5%,本标段±0.00以下施工全部完成后2月内无息返还。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化标准的,结算时甲方有权扣乙方工程总价的5%,乙方无条件提出拒绝,必须执行本合同条文的规定。
2、按分阶段付款的同时,但建设单位款额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工人的生活费由乙方自行垫付,如乙方因没生活费而停工,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影响各工种施工进度,工期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准备足够的劳动力,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经济困难及农忙、节假日、有人生病而延误工期,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按甲方制定的周、月工期每拖延一天承担违约金伍仟元,拖延工期十天以上承担违约金拾万元,并赔偿各工种进度损失)。
4、甲方每次例会必须由乙方和现场带班长参加,未经甲方同意不参加例会的扣违约金500元/次,各次会议内容作为协议履行过程的相关依据,包括甲方发放的各种整改单和进度计划要求,在处理纠纷时作为有效的依据。
八、工期:
±0.00以上标准层以下的主体框架工期为 天,施工至标准层每层木工操作时间不得大于天。如拖延工期按每拖延半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需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提前3日以文字形式上报材料部门,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均均由乙方承担。(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但必须有项目部签署的书面证明)。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双一份,合同双方签章(字)后生效。款额结清后失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_年_月_日
乙方:
_年_月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8
甲方:巢湖水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乙方:泥工班组(孟现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万宇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Ⅱ标段
工程地点:宣城市昭亭南路以西、梅西路以南
二、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及单价
1、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原材料以及搅拌机设备,乙方提供翻斗车、灰桶、灰盆、铁锹等易损耗小型工具。
2、承包范围
万宇新城5#、6#楼及地下室车库粉刷工程
3、承包内容
1)散水坡
2)过道护栏、连墙件等所有二次修补的洞口
3)厨房、卫生间防水的工程量
4)图纸中所有未完成的工程量
5)其中外墙粉刷25元/㎡(包括保温钉、网片、线条、护脚、外墙面粉刷);内墙粉刷35元/㎡(包括网片、保温钉、内墙面粉刷);保温6元/㎡(包括保温抹灰、加固网片、抗裂砂浆),;地坪8元/㎡(包括清理、灰饼、楼梯踏步);屋面30元/㎡(包括混凝土找破、混凝土找平、女儿墙抹灰、屋面烟道粉刷)
6)乙方承包范围内,与甲方其他分包单位在施工工程中以及全部分项工程完成以后的成品保护、环境保护工作。
7)竣工前的修补和整体项目完成后的竣工清运,若乙方清理不到位促使甲方另行安排人员清理,则人工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且费用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三、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方式
按图纸建筑面积74元/㎡一次性包净。
2、付款方式
1)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2)甲方在第3个月支付部分生活费,每人每月1000元,
3)工程完工,工程质量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支付到已完成工作量的90%,如若年底质量验收通过后,将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95%,余款5%在验收合格后6个月付清。
四、工程工期与管理
1、竣工日期按业主和甲方的要求执行;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2、若业主或甲方需要对工程工期顺延、提前,则工程工期应相应顺延、提前,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3、若乙方延误工期,则按给予以下方法处罚:
延误在十天内,甲方按___元/天,对乙方处以罚款。
延误在十天至二十天内,甲方按___元/天,对乙方处以罚款
延误在二十天内以上则甲方按___元/天,对乙方处以罚款
五、 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
1、工程质量
1)严格按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规程组织施工,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当地质量验收评定的有关要求、业主、监理的相关要求,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工作
2)抹灰层与基层之间与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3)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4)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表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5)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光滑,棱角整齐。
6)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线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
7)墙面垂直度≤3mm,平整度≤3mm,阴阳角方正≤3mm,分格条(缝)直线度≤3mm。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3mm。
8)满足甲方技术交底要求。
2、工程要求
1)基层处理(包含结构)须喷锚或刷界面剂。
2)完成工作所需的脚手架搭设、拆除。
3)两种基体接缝处须安挂钢丝网片。
4)水泥砂浆护角线、灰饼、刮底糙须浇水湿润、养护,墙面、墙裙由于结构偏差引起的地面、墙面、顶棚及抹灰超的剔凿修整。
5)其他工程完成后乙方须进行封堵配合,如门窗套、楼板面、柱、墙面管道、线管开槽等洞口须使用细石砼、砂浆对塞缝、洞口进行填补灌浆。
3、乙方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质量等级为优良。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的任何检查、指导不能免
除乙方对工程质量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5、因施工技术不到位或作业方式错误所造成的修补、整改等,浪费的材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工程最终验收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甲方在结算时将扣除结算造价的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六、安全施工
1、乙方进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2、施工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现行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每发现一次违章,视情节处以50-200元的罚款(末造成后果的),并且立即整改到位,否则将会继续处以罚款直至整改结束为止,若造成后果的,除罚款外,还需按有关规定再给予其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已经包含在各单位造价中,乙方必须按现行的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的法规配备、发放使用,若乙方无视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或不能及时提供,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其费用在乙方的工程结算价中扣除。
4、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在未得到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同意的前提下,不论是否有证,均不得随意使用和启动,确保安全生产。
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人为的损坏所产生的后果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视其产生后果的大小处以罚款和赔偿,直至追究责任人为止。
6、严禁酒后上班,除追究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费用外,每发现一次对乙方以1000-3000元的罚款,如发生醉酒闹事者直接交与公安机关进行司法处理。
7、本工程的地下室集水井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由于施工破坏或拆除的由乙方免费负责恢复。
8、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全权承担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9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_________(填入名称)。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4 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称)。
1.5 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 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 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 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 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 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 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 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 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 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 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 日是指历法日。
1.29 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 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 解释
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 单数和复数
3.1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 一般规定
5.1 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第七条 雇主的工作范围
_________。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2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
8.3 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工程师代表
9.1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 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 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任意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商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根据合同规定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
第十条 书面指示
10.1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 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 合同转让
12.1 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
第十三条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 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14.1 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商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期间须继续承担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商在根据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雇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 语言和法律
15.1 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_________(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_________(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 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_________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 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函;
(c)投标书;
(d)本合同;
(f)规范和图纸;
(g)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7.1 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17.2 承包商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商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十八条 进展中断
18.1 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 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 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 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 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 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22.1 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 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 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24.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承包商应为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所用设备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内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
第二十五条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协议
26.1 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 履约保证
27.1 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保证将一直有效。但在根据本合同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 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 现场视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标书之前,雇主应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资料,但是承包商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负责。
30.2 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资料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检查为依据的。
第三十一条 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 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 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另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类决定应将工程师可能签发给承包商的与此有关的任何指示,以及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的情况,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合理恰当的措施考虑在内。
第三十三条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 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 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 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条 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36.1 向工程师提交并经其同意的上述进度计划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说明或现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承包商的监督
37.1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义务所必需的,承包商应在工程的施工期间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商或经工程师批准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权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对该工程进行监督。上述批准可由工程师随时撤回。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 承包商的雇员
38.1 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 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 测定并标示
39.1 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b)上述规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准线的正确性。
(c)提供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任何差错,当工程师要求对此进行纠正时,承包商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类差错,以使工程师满意。若此类差错是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确数据所致,则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工作或任何基准或标高的检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对上述各项的精度所负的责任,承包商应仔细保护和保留好一切水准点、视准轨、测桩和工程放线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条 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 雇主的责任
42.1 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 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 工程的照管
43.1 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任期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 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5.1 当任何此类损失或损坏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风险造成的,或是与其他风险相结合造成时,若工程师提出要求,则承包商应按该要求的程度修补这些损失或损坏,而工程师应按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种风险相结合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则工程师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考虑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责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条 雇主的风险
46.1 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提供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保险;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拆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 投保范围
48.1 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保险,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始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规定的情况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由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 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 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除外项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险,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 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51.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保障雇主免于承受与上述有关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系在工程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时还应保障雇主免受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况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 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 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 第三方保险
53.1 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分别保险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 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54.1 承包商应对他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员进行此种责任保险,并应在全部雇用期间内持续上述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员,如该发包商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责任保险,这样雇主就根据保险单得到保险,则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时,承包商应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项保险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五条 人员事故保险
55.1 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保险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保险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险单以及支付保险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证据和保险条款
56.1 承包商应在现场工作开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证据,说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险种已经生效,并应在开工之日起84天之内向雇主提供保险单。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证据和保险单时,承包商应同时将此情况通知工程师。上述保险单应与中标函签发前所同意的总条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据雇主同意的条件,在承保人处投保其负责的所有保险项目。
第五十七条 保险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 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内向雇主提供各项保险单,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雇主均可以进行任何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支付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险费,并可随时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费用,或视为到期债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费用。
第五十九条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 遵守法令、规章
60.1 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60.2 承包商应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但雇主应负责获得工程进行所需要的任何规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应根据第52.1款的规定对承包商给予保障。
第六十一条 化石的保护
61.1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间而言,均应被视为属于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在移动之前,立即将此类发现通知工程师,并执行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类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 专利权
62.1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 矿区使用费
63.1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64.2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承包商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十五条 避免损坏道路
65.1 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65.3 尽管有65.1款的规定,但如果发生因运输材料或设备而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任何桥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损害时,承包商在得知此类损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权提出此类索赔机构的任何索赔要求之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给雇主。当根据任何法律或规章规定,要求该材料或设备的承运人给予道路管理机构损害赔偿时,雇主不应对与此有关的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负责。在其他情况下,雇主则应协商解决和支付有关此类索赔的全部金额,并且应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此类和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工程师认为上述任何索赔或其中的一部分实属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致,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因上述失误应赔偿的总额,雇主应从承包商处收回该款项,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无论何时,雇主应将要协商的解决办法及承包商可能偿还的任何总额通知承包商,雇主应在此类解决办法达成协议之前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65.4 在工程性质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运输时,本条上述各项规定的术语“道路”应解释为:包括水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相应的效力。
第六十六条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 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a)将承包商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给上述任何其他承包商或雇主或任何此类机构使用;或
(b)允许上述各方使用临时工程或承包商在现场的设备;或
(c)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质的任何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规定确定一项追加到合同价格中的费用,并应将此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 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 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 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 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八、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第七十条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为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的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要求;
(b)随时按工程师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或在现场、或在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若干地点,或在上述所有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进行检验。
70.2 承包商应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并应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第七十一条 费用
71.1 如果说明书或工程清单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应由承包商自费提供。
71.2 若检验属于下列情况,则承包商应负担任何此类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标书中标价或便于标价的。
71.3 若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规定者;
(b)在上述情况下未作出专门说明者;
(c)虽已指明或规定,但工程师所要求的检验是在现场以外的任何地点,或在被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者;如果检验表明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未按合同规定使工程师满意,则其检验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否则,应按第71.4款规定处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规定者,本款即应适用,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增加有关费用总额。
第七十二条 检查和试验
72.1 工程师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应能进入现场及进入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或准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商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取得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72.2 工程师有权对按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其制造、装配或准备过程中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的车间或场所不属于承包商,则承包商应取得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或场所进行此类检查或检验的许可。此类检查或检验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72.3 承包商应同工程师商定对按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工程师应将其进行检查或参加检验的意向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或其正式授权代表未在商定的检验时间参加检验,除工程师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进行此项检验并应认为是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承包商应立即将该项检验数据的正式核实的副本送交工程师。如果工程师未参加该项检验,工程师应对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给予认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时间和地点,供检查和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未准备好,或者按本款规定所作的检查或检验结果,工程师确认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工程师可拒收这些材料或工程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商。该通知书应写明工程师拒收的原因,承包商应立即纠正所述缺陷或保证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规定。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应对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检验或重复检验。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出雇主为进行该项重复检验所需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委托给一名独立检查员进行。根据第9.4款规定,任何此类委托应是有效的,并应把为上述目的委托的独立检查员看作是工程师的一名助理。工程师应提前14天将这种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查看。承包商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覆盖或无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或测量。以及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或测量,无论何时,当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除工程师认为无必要检查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检查和测 量或此类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72.7 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随时发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盖物,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并应将该部分恢复原状使之完好。如果任何这部分根据84.6款的要求已覆盖或掩蔽,并经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承包商由于该项剥露、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恢复原状和使之完好所开支的费用总额,并应将此总额增加在合同价格中,工程师应将此情况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承包商承担。
72.8 工程师有权随时对下列事项发出指示:
(a)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从现场运走;
(b)用合格适用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以及
(c)尽管事先已对其进行过任何检验或临时付款,但对工程师认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工程,均应拆除并适当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或(2)由承包商设计或承包商对其负有责任的设计。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若指示中未规定时间,则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执行上述指示时,雇主应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示,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及时协商之后,确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暂停
第七十三条 暂行停工
73.1 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在暂时停工期间承包商应对工程或其一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况以外的暂时停工,应适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种违约引起的或由其负责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据第73.1款而适用本款规定时,工程师应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并作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增加由此类暂时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费用款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 如果暂停是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的许可,除非停工属于第73.1款规定的情况,则承包商可向工程师递送通知,要求工程师自接到该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中断的工程或其部分继续施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批准复工,则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条规定,将此项停工视为可删减的工程,同时对此再次向工程师递送通知,或者当暂时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时,承包商则可将此项停工视为雇主违约,并根据合同第101.1款规定终止其被雇用的义务,此时应执行第101.2和101.3款的规定。
十、开工和延误
第七十四条 工程的开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通知后,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开工通知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此后,承包商应迅速且毫不迟延开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条 现场占有权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规定外;
(a)随时给予承包商占有现场各部分的范围;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现场各部分的顺序。并根据合同中对于工程竣工顺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雇主应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现场;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类通道。以便使承包商能够根据第34条提到的工程进度计划开始并进行施工,否则,将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此时应将该建议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应随工程进展,适时让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现场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应有的速度并视具体情况或按上述进度计划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议进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规定给出上述占有权而导致承包商延误工期和/或付出费用,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中增加此类费用总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 承包商应承担其进出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开支。承包商还应自费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备。
第七十六条 竣工时间
76.1 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某一具体时间内竣工的整个工程及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规定的从开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内竣工;或在第77条可能允许的延长工期内竣工。
第七十七条 竣工期限的延长
77.1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作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误期原因,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违约或由他负责的以外,其他可能发生特殊情况,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区段或部分,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地协商之后,决定竣工期延长的时间,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 但工程师不一定必须作出任何决定,除非承包商已经:
(a)在此类事件开始发生之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内提交详细申述成为不可能时,如果承包商以不超过28天的间隔向工程师递交临时详情,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了最终详情,承包商仍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详情报告后,不得无故延误,应作出关于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在收到最终详情之后,工程师就复查全部情况,并提出有关该事件所需的延长全部工期的决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将此决定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终审结果不应导致减少工程师业已决定的任何延长工期的时间。
第七十八条 工作时间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无相反规定的条件下,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非经工程师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但为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绝对必要的作业除外,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但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xxxx新建x间x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xxx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x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双方证明人_________
甲方证明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证明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承揽的秀雅楼施工项目以内部责任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承包内容及办法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综合大楼1栋,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范围
1、甲方承揽的综合大楼1栋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建筑面积约㎡,具体内容按项目施工图纸方法施工范围有关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标准约:室外外墙装饰为墙面瓷砖,线子为真石漆,室内墙面天棚为现浇板面,地面为现浇板面。
3、梯间为不锈钢扶手、不贴瓷砖、不刮三零八;内外墙不做内外保温、不做门窗。地下车库不负责挡土墙,如需做按《99建筑工程定额》计算。
4、水电工程为:现浇板设置暗管底盒,梯间预留穿线管道,户外排水及给水按图纸施工,户外污水沟井、排水沟、管构从常规至化粪池出口打止。
(三)承包方式
按平方米造价包工包料费用包税金的方式包干承包。
(四)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______ 日历天,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 ______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五)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建筑施工规范操作规范》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项:工程技术资料
2、承包方式:平米包干,元2,建筑面积为: 2(不包含车库面积),
3、承包范围:土建、水电暖安装的工程技术资料填写、收集、整理、组卷,直至竣工。
4、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纸张、由已方提供,竣工装订由甲方负责。
5、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①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土建工程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
②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③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
6、结算
7、乙方进入现场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资料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项: 平顶山飞宇国际汽贸城XX及室外管网道路 工程技术资料
二、承包方式: 1平米包干,元2,总建筑面积为: 6700 2,价款为: 10050.00 元。大写: 一万零伍拾元 。 2室外管网定价包干 价款为: ( )。 3合计:合同总价款为:(大写:)。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为________年 9____月 28____日至 ________年 4____月 28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 .00 (大写: 两千元整 )如果甲方在达到资料费支付条件后____日内无法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权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内,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导致乙方的工程资料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竣工备案,工程合同发生延期,则在延期的月份内,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 .00 (大写: 两千元整 )。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计算。
五、承包范围: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备案,直至竣工。
六、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纸张、办公桌椅、资料柜、笔、钉书机、钉书钉、尺、壁纸刀、胶水、资料盒由甲方提供,资料软件由乙方承担。
七、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①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检验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③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收集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
八、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推荐介绍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务费。
二、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与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款项的付款义务。
三、乙方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按工程决算金额1%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四、乙方确保在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甲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具体要求以供应合同为准,乙方未按具体合同约定结清物资供应款时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项目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收取服务费,甲方可凭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名盖章视为授权湖北钟祥科技创业服务_限公司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关法律责任牵涉到甲方或连带到甲方或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给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乙方请(公民身份号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人民币 仟 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彭山__还建楼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阳____县城东____区彭山__
(3)工程规模:约40000平方米
(4)工程内容:由 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彭山__还建楼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该还建楼设计多层、小高层群体工程项目组成,多层按楼地面平方800元㎡包干,小高层1160㎡包干,含各栋楼的四周道路约3米宽左右,主干道,绿化、亮化、硬化及进户防盗门,电梯及小区围墙,物业等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2)该项目乙方承包的范围有:材料人工、铝合金窗、室内普通门。内墙涂料、水泥地坪,简易水电安装,厨房建议灶台,瓷砖,卫生间简易大便器,墙、地简易瓷砖,每间房电一开一插,含消防设施,外墙喷红砂颜料或涂料,楼梯水泥踏步,普通扶手,墙面做仿瓷涂料,感应灯等设施。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纳400万元工程信誉金,工程基础完工时,甲方返还乙方200万元整 ,
第四层封顶时,甲方付清余下200万元信誉金给乙方,如超出时间未能返还,则按3%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四、质量要求:该工程确保合格工程,如乙方做到优良工程,则甲方按国家规范奖励给乙方。
五、工期要求:乙方从破土动工至
第一批交付3万平方时,工期不得超出380天,如超出或推后,则甲、乙双方按1000元天增减。
六、安全要求:在正常施工时,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团体险,确保人身安全零事故发生,如一旦产生人身伤害事故,则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付款方式:
(1)乙方主体封顶,多层主体封顶时,甲方付乙方300万元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7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甲方付乙方总价25%的预付款,余下5%________年后无质量事故,全额支付乙方。
八、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办理好相关的工程手续,确保乙方顺利施工,如中途若因甲方原因手续不得到位,影响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停工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损失给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及社会关系,如在施工中,若因四邻关系纠纷引起的停工,则甲方承担乙方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损失。
(3)甲方保证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则乙方有权拒交部分房屋给甲方,并由甲方承担月息3分的利息补偿给乙方。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所有钢材及双混,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垫付,直到竣工验收,结算抵扣。
九、乙方职责:
1、乙方保质保量按图施工,如在施工质量出现返工或不合格的原因,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专职监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严禁进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经发现,甲方监管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更换合格的材料。
3、在施工期间,乙方文明施工,严禁使用老弱病残及童工,施工现场项目机构必须井然有序,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行为。
十、附属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在同等的价格优先乙方承包,双方另行签订承包协议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且施工现场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按总价10%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章生效,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文章: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04-24
【精】建筑工程承包合同04-24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04-24
建筑工程委托承包合同07-26
住房建筑工程承包合同09-07
建筑工程单项承包合同09-07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09-06
建筑工程水电承包合同09-06
简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09-13
202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