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承包合同集锦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为加强供热管理,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正常、高效使用,根据本溪市供热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热管理的内容
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的供暖工作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同意负责锅炉房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条:管理事项包括
1、甲方负责对锅炉房的设备、内管线及外管网、附属设施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锅炉房的年检,仪器仪表效验,水质化验。
3、甲方负责对煤灰的处理。
4、甲方负责提供锅炉房的专用工具、水、电及工人食宿。
5、乙方负责提供铲车上煤。
6、乙方负责提供人员。
7、因工作需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锅炉房内各种设备图纸、说明书、电控系统图。
8、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派驻甲方现场的不称职工作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9、在运行承包服务期内,凡涉及甲方和周边单位具体问题,甲方负责做好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如因此造成损失甲方付责。
10、甲方负责提供锅炉房必要的所有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设备及一切安全报警设备的必要装备条件。
第三条:供热面积、运行时间、供暖温度
1、供热面积:建筑面积 。
2、供暖运行时间:
3、供暖温度:
第四条:供暖运管管理服务的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锅炉房托管供暖运行管理,承包费为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元。
2、结算方式:
第五条:乙方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忠于职守。
2、认真履行各项相应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认真遵守甲乙双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3、具备各相关工作实际操作经验,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4、工作中统一着装,干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行业要求,持证上岗,要有高度的主人翁意识,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5、员工进行岗位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时行操作,发现现场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及设备运行不正常等现象应及时上报。
第六条: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正常供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延误供暖正常工作,如因失误或推托等原因造成供暖失误时,所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整体供暖温度达不到协议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如果乙方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满足供暖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拒付相关费用,并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因用户私改暖气、不合理室内装修、擅自关闭或调节阀门、私自放水、楼顶层房间关闭导致无法进入开启阀门放空气及检修、以及锅炉房及系统设备老化年久失修等意外原因、管线故障及事故抢修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厚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
8)》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10801.2-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c176199
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
8)》。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____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露天采矿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露天采矿工程及验收规范》 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子王旗查干辅鲁硅石矿土石方剥离工程
2、工程地点:四子王旗查干辅鲁硅石矿
3、工程内容:采区内土石方剥离、挖、装、运、平、修路、洒水、养护、选矿等施工开采。不负责绿化。
4、工程量:按实际测方量。
开工日期:二O一六年 月 日。(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总工期:二年
二、工程合方式及计价
1、合作方式:六包(包人工、材料、机械、油料、生活 费、修理费)。
2、运距2公里以内。(不包括起始线和安全线的距离)
3、深度40m地平线下40m。(超过深40m和运距2公里 按定额标准计算费进行补差。)
4、土方单价:元/立方米。
5、元/立方米。(以上单价包括挖、装、运、平、修路、洒水、养护、矿石分类)税后价。
三、工程计量及施工的基本要求:
1、按甲、乙双方测绘后双方签字认可的自然方计量。
2、工程量计量按成图软件10MXIOM方格网进行计算。
3、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按时进场搭建临时设施(场地由甲方指定,其搭设临建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甲方计划调运机械设备,乙方不得随意调运机械设备进场,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自有机械设备不低总机械设备的30%,机械设备完好,运转率在90%以上,矿石分类根据工程选矿要求由乙方组织分类堆放,甲方有权监督分类作业的全部施工程序。
4、乙方确保采矿施工质量,严把矿石质量关,矿石严格按质分类堆放,不得私自处理矿石及其它附属产品。
5、乙方进场前要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方案,和人员组织结构表并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方案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规程和《安全规范施工》等相关制度,乙方人员和机械进场施工前,由甲方组织对现场施工人员及机械操作手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和甲方签订安全保证书,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每月按双方现场测量签字工程量在当月25日向甲方报送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次月15日前支付80%工程款,余款20%做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三个月后每月全额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周时间。
2、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后的验收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款。
3、乙方授权指定结款人,并持有所有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结算(刷卡或现金支票支付)。
4、协议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总额 (大写:万元)人民币。
5、甲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按甲方计划安排管理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如在七日内乙方未按甲方计划安排管理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按风险抵押金20%作为赔偿,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不按期开工,甲方在90天后给付乙风险抵押金,按矿山生产合同法所规定的标准给予因此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挖掘机每日1000元,翻斗车每日500元,装载机每日500元,工人工资每日100元进行赔偿。
6、地方政府、公安、安监等方面所需的批文手续甲方办理。
7、除通用条款约定事项外,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高寒、雨、雪、洪水国家政策变动原因及地方政府的事务和安
全检查等不能施工的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和政策因素造成的由甲方无关。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期间对外协调工作,协调与当地政府、村社的关系,使乙方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保证乙方的顺利施工。
2、甲方为乙方解决施工单位所需的临建场地、照明、用水、用电接口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3、按协议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单价内包括安全生产费用。
5、甲方有权会同乙方辞退甲方认为其能力或行为不能胜任本工区内相关工作的乙方任何成员。
6、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可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甲方要求的矿石分类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返工浪费等,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四子王旗安监局及有关部门规定承包方必须具备土石方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并且持有三员有效证件(项目经理证、工程师证、安全员证):否则不准进场施工。
2、乙方要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精心、科学、合理
组织施工,确保每月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3、乙方保证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作业条件,乙方工作人员都必须持有效工作证、操作证上岗。
4、乙方要配合甲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检测、验收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甲乙双方研究后确定施工标准,甲方监督乙方按要求施工,如遇乙方违规施工,甲方要求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仍没有达到双方确定的施工标准,乙方自负全部设备、人员的进退场费用,双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解除。
6、乙方负责做好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要有充分的安全保证措施。要文明施工,严格遵守矿区安全规程和安全用电规程。在乙方工作或生活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乙方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不得录用违法,及无有效身份证及不明身份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刑事案件发生,严格控制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吸毒、偷盗、抢劫等事件,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如发现未戴者,发现一次罚款伍佰元人民币。
8、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递交劳务人员工资报表及机械设备租赁结算报表,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财务监督发放。
承包合同 篇4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 本合同当事人
1.1.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三条 标的房屋
3.1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3.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五条 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5.1 共用条件及构成
5.1.1 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5.1.2 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 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 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8.1 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8.2 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8.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 F~ 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8.4 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8.5 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9.1 发包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 年 月 日为起租日。
9.2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十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0.1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第五年后
10.2 承包人应于 内向发包人支付该 的租金, .
10.3 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10.4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十一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11.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11.2 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11.3 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11.4 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13.1 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13.2 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14.1 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14.1.1 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14.1.2 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14.1.3 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4.1.4 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14.2 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4.2.1 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14.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14.2.3 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14.3 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14.3.1 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14.3.2 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14.3.3 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14.3.4 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14.4 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14.5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14.5.1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14.5.2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14.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14.6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14.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 投保责任划分
16.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6.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8.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8.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8.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8.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8.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8.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8.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8.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二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2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0.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20.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20.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0.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20.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20.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20.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20.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20.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20.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20.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21.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21.2 合同期满,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十二条 保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共同适用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或追索债权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差旅费等所有因此发生的费用。因发包人违约而经有效司法文书确认的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可直接抵扣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
第二十四条 生效条款
24.1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尽一切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
1.标的房屋平面图;
2.《标的房屋交付标准》;
3.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
下列形式的文件,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合同 篇5
企业全称:
承租人全称: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经营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商铺出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入驻甲方经营管理的金华路休闲街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租赁区域
1.1乙方承包商铺的区域位 上海市
1.2 乙方声明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现场考察过承包商铺的区域,对上述区域的现状和性质已经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1.3 乙方对上述区域的经营范围仅限于:
第二条:商铺租赁期限
2.1 本商铺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上述区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意向,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条 场地承包费、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区域场地承包费用为第一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月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从第二年即 年 月 日开始,以后每年的租赁费用在上一年租赁费用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
3.2 按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须于每次支付---------即-----------月--------日前支付下次的承包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日租金千分之一滞纳金;逾期15天仍不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3.3 本合同首期场地承包费用的发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实现付二押二。三个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同时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租金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首期场地租赁费用加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履行情况无息退还。乙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同时支付首期承包费用和保证金。
3.4 乙方单独承担场地租赁区域内的保安、保洁、行政管理及乙方自行安装的经营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甲方提供乙方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3.5 承包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 元 (大写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费用同租赁费用同时支付。乙方支付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为 (汇款/现金),甲方的开户行帐号: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后,开具合法凭证交乙方。
3.6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费用以日计算。
第四条 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间,乙方租赁区域实际发生的水、电、通讯、排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取甲方的付款通知后的七天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不支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营、管理、装修及费用承担
5.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装修或安装、改装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或改装所需要的或可能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报批的手续所需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对于此等业务不得收费,因报批产生政府相关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进行重大装修或安装重要设施可能会影响甲方的水、电供应的,乙方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且乙方应配合甲方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法定批准手续后方可施工。
5.2 乙方装修时不能封闭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影响相关设施的使用,也不得改变上述设施的用途,并保证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规范要求,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格认定文件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5.3 乙方自行承担对该合同标的区域进行装修的费用。
5.4 乙方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该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甲方及第三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员工的正常工作,如有问题需双方事先协商解决。
5.5 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单方面提出重复修改所造成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承包相关部位户外招牌
6.1 甲方同意乙方装设户外招牌,但户外招牌的位置、内容、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且乙方应按政府规定办理批转手续及承担政府部门收费。除户外招牌外,乙方在商厦和车辆外围安装或张贴或悬挂任何招牌、标记、宣传物或广告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为此如与甲方或第三方之间产生纠纷的,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6.2 所有由乙方安装的招牌均属于乙方的财产,乙方应负责定期清洁和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证整体的协调和整洁;乙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但乙方应当保证清除后不存在任何有损商厦和车辆外墙墙体及形象的情况。
6.3 乙方应保证该招牌的使用未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也不给甲方带来名誉损害,因该招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对商铺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这些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合同期内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原因造成除外),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内安排维修,以尽可能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和干扰。
7.2 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时,如需甲方提供乙方办理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此业务不另收费用。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区域。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区域,并且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区域而产生的损坏。但事后甲方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7.4 甲方在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理该非属于乙方使用范围内留下或未处理的任何纸箱、纸盒或其他任何种类性质的障碍物,以保持整个营业环境的整洁。甲方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7.5 因甲方的过失直接引起的该区域的损坏,及甲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和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使乙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甲方应在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赔偿乙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向甲方提供乙方在经营管理区域内从事商业活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商标注册等相关证书。
8.2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和经营范围。保证其在经营管理区域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
8.3 乙方对经营管理区负有完全管理职能,任何对经营管理区域的出租、分租或与第三者合租、设定抵押或担保的行为都必须事先向甲方声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乙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8.5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经营管理区域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经营管理区域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乙方不予维修的甲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生通知24小时后进行维修,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
8.6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对自费装修及设备安装部分应进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
8.7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承担经营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责任,自行保管经营管理区域内乙方的商品、设备等财产。
8.8 乙方的经营管理区域,因乙方使用、操作或装修不当等原因,或由于乙方及乙方雇员、代理人的行为失职或疏忽,使甲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者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者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 经营管理区域返还时的状态
9.1 乙方须在经营管理区提前结束或期满后三天内,把经营管理区域及接收时属于甲方所有的附属物、设备、装置,在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和良好的使用状态下,交还甲方。乙方可带走包括但不限于单体空调、厨房设施等可移动部分的乙方自有财产,固定部分不得带走。
9.2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时间将经营管理区域交还甲方,每逾期一天,按10元每平方米支付使用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区域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
9.3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状态将经营管理权返还予甲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保安责任
10.1 乙方自行负责其范围内财物之保安、保管、监控以及消防工作。甲方如向乙方承租范围提供的保安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都不能构成甲方对乙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之证明,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
10.2 甲方负责公共部分的保安工作,乙方负责其承担范围内的保安工作。
第十一条 合同提前终止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11.2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在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收回该区域:
11.2.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用、或应缴付的其他费用,逾期30天仍未付清的;
11.2.2 乙方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中断其营业持续满十五天的;
11.2.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管理区域用途或范围的;
11.2.4 乙方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企业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的;
11.2.5 任何人向法院申请对乙方的任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使合同标的区域内的财产被查封的;
11.2.6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乙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甲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乙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11.3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甲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甲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甲方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4 甲乙方依据12.2、12.3条款所述的情形提前终止合同的,都应及时通知对方,照实结清各方相应费用。守约方也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但仍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5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由于甲方经营定位偏离、管理不当受政府部门的强制干预,致使合同标的区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合同标的区域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待合同标的区域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赁费和其他费用。若不可抗力、政府规划改造、动迁等致使合同标的区域无法恢复或经营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即时结清租赁费用及其它各项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合同的,应以两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2.2 乙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可以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12.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甲方经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切断经营管理区域的水、电供应或其他服务或采取合法的其他措施、行动,直到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标的区域所在地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
向任何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则视作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则投送快递当日视作已送达收件人。一方需要更改地址的 ,须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地址: 收件人: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5.1 双方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透露本合同内容,特别是相关费用,以及双方企业信息及商业秘密,否则视为违约。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各自或共同的义务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已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所述内容。
15.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
第十六条 附则
附件:
附件一: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三:商铺场地平面图
附件四:管理协议
附件五: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椐__________________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经营门面实行责任经营,并由____________为承包责任人。
一、承包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定编人员:______人。其中设经理一名(由公司副经理______兼任),主任______人,主管科员______人,科员______人。
三、承包经营原则及方式。
1.承包经营原则:确保甲方门面收入指标的完成,乙方工资及办公应酬开支等费用自理,其它费用如税金、占道费、维修费、员工福利等由甲方负责,亏损自补,奖罚兑现。乙方财务收支由甲方财务统一核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在收入内坐支及借支。
2.门面租价必须按县公司规定的价格收取,如需浮动,报县公司批准后执行。
3.承包经营方式:实行承包抵押经营,工资基数核定为:主任______元/年,主管科员______元/年,科员______元/年(______资按其基本工资发放),其在编、分流人员工资、生活费由乙方自理。承包集团人员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年工资基数额的保证金,以备亏损。
四、承包经营项目:负责收取______个门面租金。
五、承包经营指标及考核
1.乙方在承包期内月上交甲方承包款______元,在次月的______日前交清。
2.乙方每月必须先保证上交甲方承包款,欠计划则从承包责任人及在岗人员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不足部分从抵押金中抵扣,抵押金扣除后乙方必须及时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六、乙方经营开支及工资、津贴支付
1.乙方经营性开支即办公、通讯、易耗品,差旅费、应酬费,各类罚款及员工工资、奖金、待业、轮岗人员生活费、寒暖费、门诊药费等政策性补贴,均由乙方按甲方成本费用控制计划数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2.乙方员工工资形式及分配:员工工资由甲方确定,乙方自行支付发放。
七、财务管理与承包结算
1.财务结算由公司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门面收入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承包款上缴甲方财务,乙方不得私自截流短款。
2.乙方可自定二名财务人员,次月15日前与甲方财务按考核指标结算一次,并报送基层单位内部承包收支月报表及员工收入分配明细表(工资表)等给甲方财务,由甲方审批后核发工资。
3.乙方责任经营单位必须按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并随时接受甲方财务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除了履行其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以外,乙方还应保证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抓好门面管理,做好卫生工作,保证卫生设施齐全,商品摆放有序,门面美观,各项指标创优不损车站窗口形象。
2.抓好门面不超面积经营,如因管理不善,门面超面积经营,每发现一次,罚乙方承包人及在岗人员当月工资的5%。
3.抓好安全工作,搞好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抓好门面收入及时上解,杜绝私收、漏收、欠收等情况的发生。
5.乙方员工水电费、卫生费、会费、基本养老金及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政府有关部门临时收费,均由乙方代扣代缴,按月上缴甲方财务。
6.关心员工生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按月发放职工工资,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7.乙方如有违反上述任意一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承包上交计划,甲方在每月考核时按每欠______%扣承包责任人及在岗人员工资______%的比例扣减,扣至______元生活费为止。
2.乙方损害甲方利益,侵犯员工正当利益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或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其它
合同期间乙方人员如有退休的,其工资改由甲方发放,并不再给乙方增加承包任务,如遇甲方有重大政策性变动,本合同自行中止,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___公司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解释权属______公司,最后裁决权归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二车间的原矿粗选承包给乙方生产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矿粗选厂地址:xxx有限公司二车间
二、合同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三、承包任务:全年生产时间为x个月。每月生产时间为xx天(其他为检修设备时间),日处理原矿xxxx吨,月处理原矿xx万吨;
四、 甲方职责:
1、甲方提供现有的选矿设备、现场作业机车及运输车辆(司机伙食费按乙方月均单人标准由甲方承担)、职工住宿、办公室设施、职工食堂及灶房设备,工人洗浴设施。
2、甲方根据乙方生产量无条件提供满足乙方原矿供给。
3、甲方保证乙方的生产,生活用电,用水,尾矿堆放场地,矿石运送和开采设备的正常运行。
4、甲方负责配备现场生产协调人员,进行甲乙双方现场工作的协调。
5、甲方提供乙方生产时所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供应(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每月提前申报备品、备件、易损件,由甲方统一采购。如因乙方已提计划,甲方采购怠慢或储备不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组织选矿厂的各种技术工作及劳动力的合理安排。承担选矿厂生产设备的维修工作。
2、乙方负责完成甲方下达生产原矿石量的任务。
3、乙方负责进厂工人的安全教育。
4、乙方至合同鉴定后进厂工人的实际人数向甲方缴纳工人的保险金额(此保险有甲方代买)。
5、经双方商定乙方需向甲方缴纳生产保证金xxx元。甲方在每月结算后从乙方结算金中扣除叁万元作为生产保证金,直至扣清为止。合同期满时,甲方在七日内无偿全额退还保证金。甲方不能及时退还改保证金,须按每日向乙方赔偿保证金总额的10%作为滞纳金。
6、乙方在生产期间维护保养好甲方现有生产设备(不包括各种生产车辆及与生产无关设备)。
7、乙方只负责处理矿石量,选矿指标全部由甲方技术人员来完成,乙方积极配合完成。
七、结算方式:
1、结算按甲乙双方实际处理矿石量(运输车数,按xx吨/车计算)签字认可的数据报表,每自然月上报公司核实后给予结算。
2、甲方公司每月核实双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生产量后在次月十五日内给予发放一切承包费用。
3、乙方员工工资发放时有双方财务人员在场统一由甲方给予发放,除去工资一项,
剩余款项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八、承包单价、奖罚和任务:
1、承包单价为每处理一顿原矿x元人民币。
2、每日处理原矿石量不低于壹万伍仟吨,每月生产日期不低于xxx天,月处理矿石量不得低于xxx万吨,月处理量低于xx万吨时,所缺数量按每吨x元从承包费中扣除;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选矿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双方协商及时纠正处理。
2、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不按月发承包费,致使乙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的去执行。甲方应按乙方月处理原矿石量xx万吨(合同签订有效期限)进行赔偿乙方损失。
3、在乙方生产维修期间,材料费用为甲方支付,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如遇工艺流程改造,设备增减时生产的一切费用及工人工资生活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在生产期间如遇工伤事故发生时甲方垫付前期所有费用,事后由保险公司赔付后给予扣除,剩余款项交付当事工人。
5、生产期间由于政府介入、村民闹事、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等所造成的停产累计三天以上时,甲方应相应按日产量xxxx吨从承包任务中递减当月任务量,停产影响总量(xxx吨/天)剔除三天产量后按每吨xx元双方结算进行补偿。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生产中工人生活费、劳保用品等均有乙方自行解决。
2、确保安全生产,并配有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在承包期负责设备保养和维修,如遇设备损坏双方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如是乙方责任则有乙方承担(如正常损耗乙方不予承担任何损失)。
3、经常性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管理好自己的职工。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调配,一切以公司整体利益为主。
5、乙方员工必须遵守一切国家规定安全劳动规则。上班期间不准酗酒,严禁打架,睡觉,脱岗,玩手机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一、违约责任:
1、双方严格遵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乙方如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
3、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终止合同,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取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4、乙方在设备正常,处理矿石量达到任务要求时,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则给予乙方赔偿连续生产四个月的承包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经济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三、本合同的附带补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双方进厂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年 月日
承包合同 篇8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定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时间: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甲方 生产工序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范围、内容:
1、
2、
3、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即除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外,其他辅料、设备维修、人工、水、电力等全由乙方自行提供或承担)。
第四条 包干产品价格以及包干产品回收款项的支付:
1、包干产品价格:料 元每吨; 元每个(详见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单价及名分项包干价。)
2、产品回收款项结算金额的构成=单价×实收数量+上、下浮奖罚金额。
3、甲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每 天)以□现金□转账:账号 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已经回收合格产品的包干款项。
第五条 乙方包干产品以及提供劳务的质量标准:
1、技术要求:
(一)每一种产品交付乙方承包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签字。
(二)乙方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操作规范开工。先作样品,达标后再开工。
(三)乙方必须按交底、开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
2、乙方比照交底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率最低不得低于95%。
第六条 奖励与扣罚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缴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依照合同扣除乙方应该支付给甲方的扣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款项后,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合同履行过程中,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上述款项的,乙方应予补足,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产品合格率达到95%后,每增加1个百分点合格率,甲方奖励乙方每件 元;每降低1个百分点合格率,甲方扣罚乙方每件 元。
3、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
损失。返工后产品质量还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甲方提供原材料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按时按量完成订单,每少1件,甲方按合同包干价格加倍扣罚乙方。
5、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材料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甲方不得因此对乙方进行扣罚,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乙方同意甲方从包干结算款项中扣罚乙方50元;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承包、提供劳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有义务及时提供主要机器设备与主要材料,同时有权监督这些财产不受损害。
3.对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4.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
5、按时与乙方结算、支付乙方产品包干款项。
6、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与相关服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爱护甲方财产,严格控制生产成本,确保生产安全有序,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如工序需要乙方需另雇他人,人员由乙方自行雇佣、管理、考核,乙方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乙方应向雇佣人员明确乙方与甲方系承包关系,乙方雇佣人员与乙方系劳务关系,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3、承包期间内乙方对甲方无偿提供的机器设备有完全的使用权并负责这些机器、设备的管理与检修,但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 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移交甲方。
4、乙方承包期间除主要材料外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以自己名义自行采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经营、买卖活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部回收乙方的合格产品,乙方生产的产品不得向他人销售。
6、乙方应管理好自己组织的人员,自行处理一切与这些人员的纠纷;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7、乙方必须保证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8、乙方应保守因承包关系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不得有影响甲方声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解除:
1、本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动终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较好完成承包任务,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延续本合同。
2、乙方连续3批产品合格率或完成率不能达到甲方要求8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支付乙方相应包干费。
3、乙方擅自转包、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以及不支付乙方相应包干费。
4、甲方违反包干产品回收款支付约定,逾期 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因自然灾害或者政策调整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告,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都有权主张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当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日内将保管的甲方财物全部移交给甲方,退出承包场地。否则乙方的留置物,甲方视为乙方废弃物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包干产品回收款支付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的应以月2%向乙方支付相应滞纳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人员每月700元。
3、乙方不按规定使用、检修设备、厂房或擅自处置甲方设备的,应除照价赔偿甲方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间接生产损失。
4、乙方将生产的产品另售他人的,应以销售金额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没有处理好与他人的纠纷,影响甲方生产或甲方因此承担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人员违规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没有负责,造成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律师费等)。
7、乙方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8、一方不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擅自解除、终止本协议的,应以10万元为标准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9、一方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未违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文件往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往来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均视为已经送达。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电话、传真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 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双方补充协议或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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