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山林合同

时间:2022-06-23 20:20:27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承包山林合同(汇编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山林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山林合同(汇编15篇)

承包山林合同1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住______。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xxx年共计金额为xx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xx%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

  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承包山林合同2

  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积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 元/年.亩,每年共 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山林合同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儿湾。四至:东至田公路;南至湾(罗家湾山交界);西至岭(罗家湾交界);北至公路面积12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25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 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林权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4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xx 年 月 日

承包山林合同5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___份,申办林权证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6

  甲方:

  组长:身份证号:

  副组长:身份证号:

  乙方:

  村民: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 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

  为界;

  南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西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12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 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乙方:

承包山林合同7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了加快山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发展生态农业、森林产业和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平等协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一)。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与乙方签订本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双方就承包___县___乡___村集体山地山林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承包标的:甲方所有权项下的本次红线划定集体山地山林。

  1、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附件二)。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土地部门测绘的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为准。见卫星测绘图件(附件三)。

  2)、以实际承包面积计算租金。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S(卫星定位仪)测算。

  3、以林业部门办理的《林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该《山林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共计70年。本合同获得村和县乡政府批准确认之日为起租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共计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为8月30日前。每5年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为 %。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落实人员将承包范围四至砍出标示,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现场清界定界后,将标的物的林地经双方签字后,甲转移由乙方经营和使用。

  承包性质与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处置权,对山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分包开发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甲方及当地乡政府应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当地各级政府和林业、农业、旅游等各部门法律政策,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山地使用进行系统规划或项目开发,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开发项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政府与有关部门批准,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经营设施等,以满足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管护责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对林木的管护责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费用乙方负担。

  七、甲方的义务:

  1、协助办理必须以其名义申报、用印的项目或事项。

  2、协助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经营权流转山林范围之内的林权、土地、资产、坟墓、林木的政策处理,保障承包划线范围内的一切资产经营权、处置权为乙方所有,保障经营权流转后山林范围内山林和土地规划开发的无障碍。

  4、协助做好村民对乙方开发经营期间的干扰,做好周边山林相邻纠纷的处理。

  5、协助申请办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计划,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康庄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权优先继续承租该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继续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继续承包,应在租期届满前一年内通知对方,山林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格的2:8折价进行分配,即80%的份额归乙方所有,20%的份额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营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继续经营该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承包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着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着物转让费人民币 元,此款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据双方对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甲方应将尚存的地面附着物按评估价80%返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 %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响乙方承租经营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纠纷解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区的经营权,乙方已经交纳的款项予以没收。

  十一、免责条款

  1、在承包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遭受损失、合同无法继续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相关经营开发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转租给他人开发经营。

  3、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十三、纠纷的解决和处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门批准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8

  甲 方: 村村委会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经甲方村民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由乙方一次性买断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 年。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断范围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山林亩的经营权卖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买断期限

  买断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买断金额 买断费为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山林树木、杂树及补偿款等一切费用。

  四、结算办法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保证该山(林地)经营权、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买断甲方的山岭林地,上级各部门的各种补偿金(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退耕还林各种补偿金等)无条件归乙方所有。

  八、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法定人数的村民代表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九、乙方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林地依法被征用、占用的,乙方无条件获得相应的补偿。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山林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买断山林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买断期间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买断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甲方负责协调山林周围村民的各种关系,处理突发事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安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能正常使用;并为乙方提供政策、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5、买断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7、乙方一次性买断山岭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为 年。山岭权属仍为甲方所有;在合同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所有林木等必须按市场价格一次性作价转给乙方,或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原租金。

  8、乙方法定继承人享有本合同的继承权。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费用,并且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9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3、面积亩。

  二、时间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xx元/年.亩,每年共xx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10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甲乙双方依据《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山林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标的:山林名称:坐落:块数:面积:X(亩)

  二、转包期限转包期限为X年,即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金额年共计金额为X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转包金元。

  六、在转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转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承包山林合同11

  甲方:

  组长: 身份证号:

  副组长: 身份证号:

  乙方:

  村民: 身份证号:

  签订合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XX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边为界;

  南至:

  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 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

  第一段;

  第二段: 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为界;

  南至:

  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

  西至:

  第一段: 为界;

  第二段: 为界;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________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 %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12

  出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所属的山岭承包给乙方经营,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经双方现场实测面积______亩,其中林地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林权证号____________。

  二、山林权属:山岭权属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林权及所有的经营权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满如因林业部门的.采伐指标限制,无法砍伐,甲方允许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实际延长时间计收租金。

  三、承包时间: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计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签订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时预交______年租金,租金每年______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付清,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合同终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离开田边______米,坟墓边______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

  3、在合同期内,乙方垦荒、种植、开路所损农民农田作物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解决。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岭内开设林区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内的原路在不扩大的前提下无偿给乙方使用,不另作补偿。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岭林地,甲方保证所有山岭林地、树木不是生态公益林地,如果林业部门出于需要规划为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林区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8、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9、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2、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山岭承包给乙方只能作种植开发、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九、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处: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13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乙方(接包方、承租方):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原、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方应于20_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3种方式计算:

  1.每年每亩支付(实物名称)xx公斤,xx公斤。

  2.每年每亩支付人xx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转包出租价款近下列第2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x年x月x日前支付xx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x年x月x日前支付xx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年月日前支付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于20_年4月23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茺,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长率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x年x月x日

承包山林合同14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山林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xx)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西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xx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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