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采购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碎石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碎石采购合同1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在济南高新区二期道路工程施工中,需要二灰碎石及水稳碎石向乙方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水稳碎石及二灰碎石质量要求
二、乙方应按甲方供货时间和要求及时送货,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另找他人进料,乙方不得阻挠。
三、水稳及二灰碎石价格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确定直至工程结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价。
四、付款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和计量情况分期付款,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货款,乙方必须出具国家正式发票。
五、如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自行废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碎石采购合同2
甲方: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京台高速公路b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建瓯市小桥镇万源碎石场
法定代表人:张庭希
法定代理人:白洪有
合同签订地:建瓯市小桥镇霞抱村
鉴于甲方承建的京台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的需要,在不违反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一些简称总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由乙方负责供应工程所需的地方性材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为甲方供应工程所需的地方性材料:水稳碎石。
1、此综合单价为碎石不含税出厂价,国家规定的税收由甲方负责缴纳,不含运输费出厂后的所有运费由甲方负担。合同总价万元整。
2、乙方在场负责成品碎石的装车。19.5-31.5mm的密度为1.46吨/方,9.5-19.5mm的密度为1.46吨/方,4.5-10mm的密度为1.46吨/方,0-5mm的密度为1.6吨/方。
三、供货时间
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提前1天书面通知为准,月度供货数量甲方有权视工程需要及现场存储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应予配合。
四、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应写明具体规范名称及标准编号)的要求,若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甲方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甲乙双方应予理解并承担其风险。
2、乙方供应材料应符合业主招标文件中有关材料条款的规定:并均应达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满意。
四、货物数量、单价
1、供货数量:供货数量为甲乙双方商定的最低供货数量,甲方应全部承销在此数量内,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采购碎石否则应赔偿乙方的损失,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2、货物单价:指材料出产价格。含:材料使用及恢复费、矿产资源费、出厂加工费、管理费。
五、货物运输与验收
1、运输方式
具体运输方式由甲方负责,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既由甲方承担。
2、验收
乙方负责供应甲方所需材料到达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或料场,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验收。甲方通过对材料的外观、数量、质量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以地中衡称量数量为准。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应按甲方的施工配合比均衡供应各档碎石,以满足甲方施工需要。若存在较大不均衡供料情况,则偏差部分不予计量结算。
2、乙方货款结算人应为合同指定结算人,乙方货款结算人于每月25日凭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过磅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该笔结算走完公司oa办公系统流程后货款在次月15日前结算清楚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没按时付清货款的属于甲方违约。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为:银行帐号为: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的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交付给乙方并承担乙方的所受的损失。
2、乙方逾期供货的,应根据逾期供货的货款,按每月千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当乙方连续或累计超过天的供货数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数量时属于违约,甲方有权变更采购材料数量,并终止合同。
4、当乙方所供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时,属于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生产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乙方应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应保证甲方收料人员在收料过程中秉公办事,不得对其行贿、腐化,不得因双方分歧滋事,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乙方应监督甲方人员是否向乙方索取非法报酬,如有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贿,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领导举报。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京台高速公路b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乙方:建瓯市小桥镇万源碎石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年月日
碎石采购合同3
采购方:
合同编号:
供应方: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碎石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4685--20xx。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检测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供应方在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采购方在卸货地点以量方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并保证货随到随验。
2、质量验收:
⑴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方按国标gb/t14685--20xx对碎石进行含泥、颗粒级配、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等观感检查,观感质量合格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⑵对观感检查合格的碎石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视为最终合格。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供应需方要求的标准的碎石或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方应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供应方负责赔偿。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应再支付赔偿金。
3.损失得计算方法: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4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方(章):供应方(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碎石采购合同4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1、上表中砂/石料单价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费、装车费、运费(含通行费)、原材自检费、矿产资源费和各项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表中砂/石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合同签定的价格不可调整。
3、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的验收单实际数量为准。
二、料场地点及供货期限
1、料场地点: 。
2、供货期限: 。
三、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一)、质量验收:
1、质量指标:(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河砂: 规格要求 。
碎石: 规格 (连续级配),无风化、无杂质,无水锈,
压碎值< %;针片状总含量≤ %;含泥量≤ %
------注:(质量指标因工程项目不同,可根据相关规定,按需要自行调整)
2、材料必须符合甲方承建工程业主的文件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指标规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
3、乙方的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随时抽样检验。
4、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供应进场的砂/碎石的质量、规格进行现场验收。
5、砂、石料的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试验规程》,甲方、监理办、指挥部全部验收合格。
(二)、数量验收:
1、以甲方收料场地的地磅(辅助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2、甲乙双方在甲方工地(拌合场)验方,共同监督确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 砂≤ %、 碎石< %)。
四、装车、运输
1、装车: 乙 方负责装车,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运输:由 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运输费由 方承担。
五、结算及付款
1、每供应 万立方米材料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凭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的《材料验收单》定期与甲方核对,确认验收合格的供料数量,结算时乙方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如因乙方不按期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未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每月按结算金额的 %通过乙方开户银行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材料款,余款转入下月,滚动操作,待乙方结束供料后 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砂/碎石供应计划,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2、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及收料时段供料。
2、乙方应保证材料日供应量在 立方米以上,满足甲方生产需求。
3、乙方送料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将料卸净,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扣方。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
3、乙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欺诈手段,如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总合同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经甲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甲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进场、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能按甲方计划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材料供应,影响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及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结清材料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需方)(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
年月日:
碎石采购合同5
甲方:郑世民电话:1518342xxxx身份证:xxxxxxxxxxxxx
乙方:xx县长城矿业有限公司 电话:1388159xxxx
一、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位于雷波县长城矿业有限公司麻柳湾石厂砂石加工设备一套,设备清单如下:
二、设备价格:
1:购买乙方整套砂石生产设备总价为:172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贰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款人民币1500000元整,(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乙方收款后15日内需把所有设备拆除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场地(美姑县境内)并安装、调试完成,并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后支付150000元(大写:拾
伍万元整),剩余款项质保期满后支付乙方。
四、交货方式及其它约定:
甲方按本合同支付完设备货款后,所有设备基础和预埋件均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基础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所有的线路和电器均由乙方负责。
五、质保内容及质保期:
设备的主轴在正常维护使用情况下质保期为半年,除易损件外如设备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维修。
六、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双赢原则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碎石采购合同6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北票市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所需的砌筑砂、碎石,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
交货地址: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1价格:砌筑砂,单价(m3);碎石,单价(元/m)。
最终供货数量,按实结算。
2乙方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不含税款。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结算,如不能履行则由北票市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碎石采购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为 ,向乙方采购沥青混凝土碎石,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签订协议如下,供双方遵守:
一、单价:
沥青混凝土碎石分为四级或者五级,各级均为均价,合计碎石到甲方场地价为 元/吨;石屑到甲方场地价为 元/吨,均为不含税发票价格,此价格为最终价格。
二、规格和质量要求:
沥青混凝土碎石分为四级或五级。0-5毫米(俗称石屑或者钢砂)、5-10毫米、15-22毫米、22-30毫米。选用青色,质地坚硬,质量稳定的石灰石或碎石轧制,用反击式破碎机,按照甲方制定筛网尺寸进行加工,含泥和软石不能超过沥青路面施工规范,否则以扣称退回处理。
三、数量要求:
沥青混凝土碎石各级均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按时供给。
四、交货地点:
自贡市东环线甲方指定的沥青碎石料场。
五,计量方式:
暂定以乙方地磅过磅单为结算主要依据,特殊情况下,收方为辅助结算依据,过磅材料不得故意参水增加重量,一经发现,将按5-20%的比例扣称处理或拒收。(特别是石屑或者钢砂)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每五千吨结算,结算清楚之后起10日内付清余款。
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运抵的碎石材料进行及时的收方、计算,并指挥卸料位置。及时卸料,开具结算票据。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碎石加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严格遵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和规格进行生产加工,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指导和监督。
2、乙方有义务甲方的工程施工节奏需要,及时更换筛网,生产所需规格碎石,并规划场地,适量备料,适量储务所需成品碎石,保障甲方施工需要。
九、合同有限期限:自签订起工程结束,余款付清终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同时有效。
协商不成,如有违约责任,按照发生金额的10%处罚对方或者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每月供货量15000吨至20000吨。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日期:20xx年 日 乙方代表: 20xx年日 月 日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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