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笔记

时间:2023-02-17 11:06:32 笔记 我要投稿

读书的笔记29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的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的笔记29篇

读书的笔记1

  1951年4月,在路上奔波了七年的杰克。凯鲁亚克用了三个星期的时间打完了一卷一百二十英尺长的单杯行距打字纸,这就是《在路上》一书的手稿。凯鲁亚克不会料到,这本书会成为世俗叛逆与抗争者历久弥新的圣经、“垮掉的一代”灵魂人物的心灵自传,更不会想到这本书在半个世纪后遥远的中国还会掀起热潮。

  《在路上》一书本身就像一次在路上的驾车旅行,行文流畅、节奏明快,作者写得淋漓,我们读者读得也是爽快。书中各种情节如窗外的风景纷至沓来又飞速驶去,“车”在不停地腾跃转拐,我们这些“乘客”眼花缭乱手足失措气喘吁吁,直到最后“车”嘎然而止,我们方得大呼过瘾。

  1957年,《在路上》出版后,美国售出了亿万条牛仔裤与百万台煮咖啡机,并且促使无数青年人踏上了漫游之路,也拉开了“垮掉的一代”登上历史舞台的大幕。《在路上》一书刻画了“垮掉的一代”面貌状态,反映了那些不甘世俗勇于抗争者的心声,并“启蒙”指引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这本书的价值首先在于它的时代意义。美国二战后歌舞升平、一边繁荣,但物质的富裕却常会带来精神上的贫瘠。在大多数人们自满自得的同时,总有一些人不甘堕落红尘不愿坠人流俗,“垮掉的一代”于是应运而生。“垮掉的一代”不是要垮掉,而是恰恰相反,他们想抗争想寻求自我。“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即使他们吸毒、大搞同性恋无非也是希望能在与上帝的直接接触中找回自我。“在路上”便是对他们这种生活方式、这种精神状态最佳形容。是的,他们一直在路上,一直在寻找精神家园的路上。他们目光如炬,心胸炽热,风雨不懈,义无反顾,即使疯疯癫癫跌跌撞撞也仍然值得我们这些俗人尊敬。而如今时空转换到了正逢盛世的中国,此书的流行风靡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路上》是时代的、美国的,更是永恒的、普世的。一本书如果能够称得上经典能够不朽,那往往是因为它触及到了我们人类的根本。《在路上》一书正是如此,它不仅仅是一本游记一本自传,更涉及到了人生的一个根本命题——人生的状态,即人是怎样活着的,应该怎样活着。

  人生其实就是一段旅程,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行人、过客。“我们在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看我们。”用《在路上》书中的原话说,“道路就是生活。”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道路,“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路。那是一条在任何地方,给任何人走的任何道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书中的主人公迪安如是问。他走的是一条疯狂冒险的路,虽然一路颠簸流离却是兴高采烈。而我们的路在哪,目的.地何方,应该怎么走?这是《在路上》一书迫使我们思考的问题。

  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每个人都在路上,都在寻寻觅觅、停停走走。《在路上》这本书不仅是一个时代的路标,更应是每个人人生的指南。它其实也已经告诉了我们上述问题的答案,即听从内心的召唤,坚定地走自己的路。个人如此,一个国家也应当如此。

  想起一位朋友的空间,她的空间注释着:一路走来,这样无奈,这样精彩。仔细想想,用这句话概括《在路上》里的迪安的折腾也是比较适当的,再仔细想想,这句话用在许多人身上也是没错。每一个心跳迟缓又还疼痛的人,每一个沉没在生活下又在扑腾的人,每一个孤独着又不甘寂寞的人,每一个忧伤着又自我逗乐的人,你们都在路上,因为你们总觉得远方在远方,路上在路上,一定存在一种意义,值得你们一直跋涉。

读书的笔记2

  多卷集长篇巨著《追忆逝水年华》是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1871—1922)的代表作,全书共七部,十五卷,从1905年开始创作,至作者逝世前全部完成。小说的第一部《通往斯万家的路》于1913年问世,但反应冷淡,作者便自费印行。后来《通往斯万家的路》逐渐获

  得文艺界的赞赏。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小说的第二部《在花枝招展的少女们身旁》出版,获龚古尔文学奖,普鲁斯特名声大振。此后,小说的第三部《盖尔芒家》和第四部《索多姆和郭穆尔》相继于1921和1922年出版,最后三部《女囚犯》(1923),《逃亡者》(1925),和《昔日再现》(1927)则是普鲁斯特逝世后才出版的。

  《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它大体以叙述者的生活经历和内心活动为轴心,穿插描写了大量的`人物事件,犹如一棵枝丫交错的大树,可以说是在一部主要小说上派生着许多独立成篇的其他小说,也可以说是一部交织着好几个主题曲的巨大交响乐。

  小说中的叙述者“我”是一个家境富裕而又体弱多病的青年,从小对书画有特殊的爱好,曾经尝试过文学创作,没有成功。他经常出入巴黎的上层社会,频繁往来于各茶会,舞会,招待会及其它时髦的社交场合,并钟情于犹太富商的女儿吉尔伯特,但不久就失恋了。此外,他还到过家乡贡柏莱小住,到过海滨胜地巴培克疗养。他结识了另一位少女阿尔伯蒂,发现阿尔伯蒂患同性恋,便决心娶她为妻,以纠正她的变态心理。他把阿尔伯蒂禁闭在自己家中,阿尔伯蒂却设法逃跑,于是,他多方打听她,寻找她,后来得知阿尔伯蒂骑马摔死。在悲痛中他认识到自己的禀赋是写作,他所经历的悲欢苦乐正是文学创作的材料,只有文学创作才能把昔日失去的东西找回来。

  在小说中,叙述者“我”的生活经历并不占全书的主要篇幅。作者描写了众多的人物事件,展示了一幅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图景。这里有姿色迷人,谈吐高雅而又无聊庸俗的盖尔芒夫人,有道德堕落,行为仇恶的变性人查琉斯男爵,有纵情声色的浪荡公子斯万等等。此外,小说还描写了一些于上流社会有关联的作家,艺术家,他们大都生前落魄失意,而作品却永世长存。小说还描写了一些下层的劳动者。

  《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有独特风格的长篇小说,他不仅再现了客观世界,同时也展现了叙述者的主观世界,记录了叙述者对客观世界的内心感受。作者感兴趣的不是叙述故事,交代情节和刻画人物形象,而是抒发自己对某一问题的感想和分析。例如,叙述者参加了盖尔芒公爵家的一次晚宴,这使他长期以来对贵族的种种幻想顿时破灭,他意识到过去对他有魅力的只是名称,而不是真实的世界。整部作品对外部世界的描述同叙述者对它的感受,思考,分析浑然一体,又互相引发,互相充实,从而形成了物从我出,物中有我,物我合一的艺术境界。

  《追忆逝水年华》这部长篇,除了第一部中关于斯万的恋爱故事采用第三人称描写手法外,其余都是通过第一人称叙述出来的,叙述者“我”的回忆是贯穿全书的重要艺术表现方式。小说开卷,“我”从床上醒来,在梦幻般的状态中千思百想集于心头。这时,由于一杯茶和一块点心的触发,使他回忆起小时候在姑妈莱奥妮家生活的情景。这不仅引出了叙述者的家庭身世和个人经历,还引出了盖尔芒和斯万两大家族,引出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事件,整部小说的内容就是通过叙述者的回忆向纵深发掘,逐步推进,最后完整地呈现出来。

  《追忆逝水年华》象一支如痴的梦幻行板,款款地滋润着读者的心灵,给人以丰富的美感享受。

读书的笔记3

  课上,老师曾讲到老子的“弱者道之用”时,谈到上善若水。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让我对水进一步加深理解时也让我对人生有了深刻的认识。

  “上善若水”语出《老子》:“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意思是说,最高境界的善行就像水的品性一样,泽被万物而不争名利, 它使万物得到它的利益,而不与万物发生矛盾、冲突,故天下最大的'善性莫如水。在这里,老子说到了水的特性:谦卑、宽容、无争。

  水的这些性质,让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我们人类,我们应该向水学习并具备水的特性。如果我们能像水一样,我们的社会就是一个充满和谐的、没有战争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将充满爱与宽容。

  水善于帮助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它停留在众人所不喜欢的地方,所以接近于道。上善的人居住要像水那样安于卑下,存心要像水那样深沉,交友要像水那样相亲,言语要像水那样真诚,为政要像水那样有条有理,办事要像水那样无所不能,行为要想水那样待机而动。正因为他像水那样与万物无争,所以才没有烦恼。然而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利益当前,很多人背弃信义,不谦卑,不宽容,更充满着你争我抢的现象,有些人因此而提出悲观的想法:我们的社会没有道德可存了。

读书的笔记4

  刚开始接触《堂吉诃德》的时候,只是感觉它很滑稽,习惯看中国传统的以情节见长的小说的我,除了留下一个全身盔甲的骑着高高的瘦马和一个胖嘟嘟的连同他的驴也这么矮小的卡通般形象的印象外别无可谈之处;再次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已经是大学的时候了,了解了外国文学的发展脉头,知道了什么是骑士文学,发觉《堂吉诃德》这部小说是传统骑士文学的异类,因为我觉得传统的骑士文学比较悲壮和典雅;而另类的骑士文学荒诞,仿佛是周星弛的无厘头电影这般那般。单就文学样式来说,我一直认为是没有什么太大的优差之别的,如果把《堂吉诃德》这部小说硬说为是为了抨击骑士小说之类的话来,那是把它放在当时的文艺复兴的文化氛围来说的,也许是刚好应了时事的发展。在塞万提斯他自己描述写《堂吉诃德》的时候,他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由此看来书中所展现的广阔的社会画面和流溢出的丰富的思想就远远不是出自要扫除骑士小说这么一个简单的动机。

  一部经典著作,永远给人以不同的感受,给人以新的启迪。不同时代的人,不同生活经历的人,不同人生理想目标的人,都会有着不同的理解。这样的作品,才会不仅当时会被译成多种文字,而且随着时代的演进,不断会有新的译文出现,这就是作品的生命力所在。当我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幡然醒悟:《堂吉诃德》不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吗?自古以来,理想和现实是左右着人类的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体。而《堂吉诃德》正是利用文学形式将这对矛盾揭示得深刻而生动,淋漓尽致,使得每代人都感受到果真如此,予以认同。堂吉诃德是一位穷乡绅,读骑士文学入了迷,他不仅心中向往骑士生活,而且把这一愿望付诸行动,几度离家,要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以名垂史册。可是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觉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干出许多愚蠢、荒唐甚至疯狂的事:他把风车当作恶魔的脑袋,毫不顾及自己的安危冲上去与之大战一场。结果,给别人造成损失,自己也吃了苦头。在现在的社会中大到国家小到我们每个人,都似乎有堂吉诃德的影子。

  其次,从艺术角度讲,塞万提斯通过《堂吉诃德》的创作奠定了世界现代小说的基础,就是说,现代小说的一些写作手法,如真实与想象、严肃与幽默、准确与夸张、故事中套故事,甚至作者走进小说对小说指指点点,在《堂吉诃德》中都出现了。比如在堂吉诃德身上,愚蠢和聪明博学,荒唐和正真善良,无能和勇敢顽强就这样矛盾地融合在一起.这是一个可笑但并不可不恶,甚至是相当可爱的'幻想家.桑丘,这位待从的性格特点与他主人之间,既有相同方面的陪衬烘托,也有相反方面的衬托对比,而且又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相比之下,如果堂吉诃德是幻想型,那么这位待从则属于现实型。他无论干什么,都不会忘记自己的现实利益,既使冒傻气时也不例外。他更不是一味的傻乎乎,在“总督”任上的那一番审案,也颇有那么一点智慧的闪光,如果说:堂吉诃德是一位聪明的傻瓜,那么桑丘则应该是傻瓜中的聪明人。除了这个两个个性突出,对比鲜明的主人公外,书中还塑造了700个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性格的人物形象,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时代、反映现实,它所带来的意义,也许对于整天充斥着音乐影象电子多媒体合成的各种多维刺激的现代人感受不深,但是在当时,人们的唯一娱乐方式就是挑灯读书,因而能早在17世纪——文学刚刚启蒙复兴的时代,塞万提斯就写出了《堂吉诃德》,它给予近现代小说的发展就是深刻的、革命性的影响。所以说他是现代小说第一人,正因为他是第一人,他的《堂吉诃德》对西班牙文学、欧洲文学,乃至整个世界文学的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

读书的笔记5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读书的笔记6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读书的笔记7

  为什么孩子理解不了大人?为什么大人不会理解孩子?

  在匆匆忙忙奔走涌动的人群中,我在寻找着一个人。我的视线越过一张张淡漠无神的面庞,我只是在寻找一个跃动的身影,一个鲜亮的灵魂。

  小王子,你在哪里?在清除杂乱的猴面包树,在对着画中的盒子思考小羊的草是否够吃,在玫瑰的耳畔喃喃自语,在驯养善良的狐狸,还是在茫茫的宇宙中忧伤地凝望日落的余晖?

  小王子,请不要忧伤。

  小王子。来自B612。小的星球,小的人,小的喜欢,小的爱恋,小的生命,小王子。

  我看到你,却觉得你来自很大的地方。大到包容了整个世界。橙色的衣服,金黄的头发,金黄的围巾。那天你站在撒哈拉大沙漠中,炽热的阳光把你的脸映得很红,暖暖地刺伤了我的眼睛。我看到你孤独地站在那里,似乎包容了天底下所有的忧伤。

  你是那样地热爱夕阳。把椅子挪动了43次,就有43次夕阳。你说,悲伤的时候,就喜欢不停地看日落。

  小王子,你不知道的是,我注视的眼神又多么的心疼。在遥远的B612上,始终没有一个朋友陪伴在你的身边。流浪中,小王子。

  你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迷失着本性。权利、虚荣、贪婪、懦弱滋生在人们的`心里。

  你因此而痛苦,人们对欲望屈服对物质顶礼,因为堕落而痛苦,因为痛苦而愈发的堕落,背负着知识的重担而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忘记了追求。

  你说,大人们真的很无聊。他们总是热衷于各种枯燥的事物中,所谓的规则,所谓的数字,所谓的酒。大人们无时不刻在麻痹自己,他们哪里知道自己在追寻着什么。

  你见过一个扳道工。呼啸而来列车上,你看见大人们在里面睡觉、大哈欠;只有小孩子们把鼻子贴在玻璃窗上向外面看。的确,只有孩子们知道自己在追求什么。孩子的心里洋溢着的天真的希望,还不曾被麻醉。

  沙漠里,你说有甘甜的泉水,你说要给玫瑰浇水。玫瑰在等你。她亲爱的小王子。即使你终于知道,你的玫瑰与地球上许许多多的玫瑰都是一样的,你坚定地认为,你的玫瑰仍旧是独一无二的。你精心地为她浇水,施肥。你在她的身上灌注了太多的心血。你要回到B612,你一定要对玫瑰负责。玫瑰是独一无二的,如同每个小孩的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

  狐狸也在等你,驯养她。驯养狐狸,简单到是一种“幼稚”的仪式。狐狸说,如果被人驯服了,可能是要哭的。狐狸说,我们都需要友谊,驯服我吧。小王子,你忧伤地听着狐狸的话,想念你的玫瑰。

  没有什么能留住你。你甚至借用了蛇的毒液,撇下了笨重的身体,回到B612,为了你的玫瑰。

  我怕我会忘了你。在匆匆人流中,我依稀辨得你的麦子一样的颜色。你在我的心中播下天真与感动的种子。我试图望向你温暖的脸,忧伤着心疼。多少次我快要失望地妥协了,多少次我沉沦在数字和规则中,多少次我关闭了金色城堡的大门。小王子,你在远方招招手,告诉我你很快就会回来了呢。我才重新找到飘扬的金色围巾。我问你,小王子,你会长大吗?你说不会,你说你不肯长大。因为你的星球实在是太小太小。你的心也太小太小,小得连长大也想不到呢。于是我也拒绝长大。

  读着这温馨、真挚、感人的童话,或是寓言吧,感动着,实在是一种难得的幸福,我们已经失去了很多了幸福了。所以我爱小王子,爱他明亮忧伤的眼神。我拒绝长大,试图永远保持一颗天真幸福的心。

读书的笔记8

  马蒂亚聪明内向,童年时把弱智的妹妹丢在公园致其失踪,这件事使他内疚自闭,从此躲进数学的花园不愿与人接触,生怕被人触及内心这个巨大的伤痕。爱丽丝有一个严厉的父亲,出于虚荣的理想强迫她参加她划雪训练,一次事故使她一条腿落下残疾,从此被同龄人岐视。他们都成了孤独的人,但马蒂亚的孤独在于拒绝这个世界,爱丽丝的孤独在于被周围的人群排挤。

  质数就是素数,它们不规则的分布在正整数中,数值越大越稀少,但仍不时有相差为2的成对出现,它们被称为孪生质数,当然它们越来越罕见,本书中的两个主角就像这两个质数,毗邻却无交集,相爱却难结合,孤独使他们相遇又使他们分离。

  作者乔尔达诺是个聪明的粒子物理学博士,他更聪明的是没有炫耀性地掺进过多高深地数学知识使本书幕气沉沉,他只是把数学深深地隐藏在马蒂亚的头脑中,让马蒂亚的孤独带着一种神秘的帅气。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孩,没有人知道他想什么,知道也弄不懂,他的沉默有着数学般的纯洁,行为如逻辑一般简练,内心却复杂难测。这就是那种传奇式的数学天才,是所有热爱数学的人心中的理想,崇拜的偶像,只要读过一些数学家传记,要把这个人写得光彩奇目并不困难。

  爱丽丝却复杂的多,她的特点就是混乱,她的`生活就像那些写坏了的伪意识流小说,每一句都可以理解,但通篇不知所云。她是那种“心里想着一件事,嘴里说着一件事,然后下手做第三件事”的人,也是那种“想要的、应该追求的和最终得到的“永远不会是同一个东西的人。要把这个人写好,需要切切实实地了解生活,因为她本身就象征着某种复杂生活,或者说是生活的标本。

  像所有优秀的爱情小说一样,本书致力于写出真实可信的人性而不是竭力塑造爱情的理想。爱情就是一种光,它需要照到具体的人身上才能呈现它的不寻常,爱情小说可以让我们了解人性中复杂的奥秘,也了解现实对人性所施加的影响。现实之所以会使爱情成为悲剧,是因为它早在人性中种下了悲剧的种子。

  马蒂亚思想中的单纯对爱丽丝来说就是一个禁固,爱丽丝的混乱只会把马蒂亚带向不可预知的结局。遇到无法排解的烦恼,马蒂亚只要安静地坐下来,沉思一下,把一切纷乱的思绪归拢,就可以找准自己的方向,笔直地走下去,变得更杰出。爱丽丝则需要进入某种混沌的状态,任由自己的思绪自由散漫地飘飘忽忽,沉溺一会,才能把所有的烦恼挥发掉,然后轻松活下去,变得更强大。

  因此,马蒂亚理解不了爱丽丝内心纷纭复杂的想法,爱丽丝也听不到马蒂亚想说没有说出的话。他们因孤独而互相吸引,因不理解而分开,他们分开了,但天空却显得更透彻,世界也更美好,这个小说的结尾像诗一样美。

  当然本书还写了其它几个可爱的人物,被自己的美貌惯坏了的薇奥拉,她是马蒂亚和爱丽丝的同学,在她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奇特人物成长的萌芽,这个奇特的人物最终会拥有种种摧毁生活的可能。还有马蒂亚最后认识的女友娜迪亚,在她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成熟而强大的女性所拥有的经历,而这也是那些能让人享受到安稳幸福生活的一切,看起来也是马蒂亚最需要的。

读书的笔记9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的小说《活着》,它讲述了一个叫徐福贵老人的一生,他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平实的叙述中,诉说着主人公的一生的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穷光蛋。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为了一家人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如此荒唐,如此草菅人命,这是什么样的社会。而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是个偏头,却极好,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读书的笔记10

  读完《茶花女》我真正领略了这部世界名著给人带来的震撼力,我的心在读后很久仍颤抖不已。我不知道几百年来它使多少人同情和伤心地落下了眼泪,但它确实让我长久不息地难过和同情。

  小仲马的《茶花女》是一部不朽之作。在里面阿尔芒和茶花女的爱情是主题。他们相爱,但是得不到世人的同情,反而受到了许多不平的待遇。这是很正常的,谁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去娶一个妓女,茶花女是妓女,她靠出卖她的青春来换得饭吃。这一点她与其它于这行的女子没什么分别,但是她不同与其它风尘女子的是,她有着聪明的脑子,她看许多书,知道了许多东西,她有自己的思维和想法,是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女子,而不是那种只懂得用外貌来吸引男人的普通妓女,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得到这么多的上流社会的男人的喜欢与宠爱的原因了。

  无疑,这是一段感人肺腑的,悲壮凄惨的,让人同情的,美好的爱情,尤其在十九世纪中期资产阶级社会早期世态炎凉中,赤裸裸金钱关系的那个社会,更让人赞叹不已。

  没有华丽的文字,但那真挚的感情对白却让每一个有过恋爱经历的人身临其境,渐渐地把主人公与自己融为一体,能够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的恋爱着想,为他们的欢乐而轻松,为他们的悲剧而沉重。

  小说的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她疯狂地寻欢作乐麻痹自己,但内心却讨厌这种空虚的生活。这个依旧保持有纯洁心灵的沦落女子,向往真正的爱情生活,后来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玛格丽特受到创伤的心灵也开始愈合,并决心彻底改掉过去的习惯,永远和阿尔芒在一起,享受一个正常女人的真正生活。

  可惜,这时,阿尔芒的父亲为了家庭的声誉恳请码格丽特离开阿尔芒,一再给码格丽特种种侮辱,难堪。面对生活的沉重打击,她对人生更加心灰意冷。当阿尔芒得知真情赶到码格丽特身边时,她因贫病交加,身心交瘁,孤苦伶仃地死在自己的寓所里。这段爱情自始至终就没有一个坚实的经济基础,似乎注定了他们的悲剧。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主要原因,因为玛格丽特最后已经放弃那每年十多万法郎的生活,而跟随阿尔芒去过那田园的平民的生活。而此时,经济已不再是问题了。还是阿尔芒不果断地去强迫她,离开巴黎,去另外一个环境去忘记过去。而实际上,他有很多机会可以这样做。

  码格丽特是一个坚强的'姑娘,她一个人面临着死亡,她又如此善良,不愿让他看到自己死亡前的痛苦。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阿尔芒给予的,但她一生最痛苦的时光同样也是阿尔芒给予的面临死前要永远的诀别是最痛苦的,阿尔芒的出现,是使她走向命运终点的催化剂。使她的悲惨命运更加深化。或许没有阿尔芒出现即使没有了闪耀点,也不会有深切的痛。或许正是因为阿尔芒,她的生命才有了光彩。她才能够从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完全的解脱。这让我想起了杜十娘的悲剧,尽管阿尔芒好过千百倍那个秀才。但结果无疑是可悲的,男主人公是这悲剧的原因之一。

  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一股同情这种人的情怀。今晚上,当我正在为阿尔芒气愤的时候,有个同学说:换了你也会这样做,因为她是妓女。我立刻反驳他,我决定这并不是原因,如果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我深深为茶花女而伤心悲哀。

读书的笔记11

  近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

  读时的心情是随着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命运而起伏。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记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差不多没有一个人甘心平平庸庸的生活,因为即使是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丝绿色,希望在春回大地的彩卷上留下自己的身影。但是却未必人人都会炼就一块好钢。

  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相信大家的脑海里一定会出现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变成“钢”,只有一种途径——炼!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面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没有屈服,终于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共产主义战士。

  人生,可以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但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练人生的火焰。

  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一个人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在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己,迎接美好的明天。

  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

  从国际社会来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围绕经济和科技展开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中国“赶上时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使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走向全面振兴的机遇和挑战。国家需要学识渊博、意志坚强、处事果断、敢于创新的人才。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是跨越知识的坎坷,勇往直前!

  21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吧!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保尔柯察金的内心独白

读书的笔记12

  虽然这本书写于30多年前的1973年,是一个发达国家美国人写的,但对生处21世纪中国的我们来说依然很实用。

  阿兰。拉金认为,时间就是生命,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而一旦把握好时间,就掌握了自己的生命,并能够将其价值发挥到极限。所以在他看来,生活得有意义,就其根本来说是掌握好自己的时间。时间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每天都是24小时,谁也不会多得1分钟或者少1分钟(从我个人看来,生活在地球上是这样的,而如果生活在火星上,则我们拥有的时间和地球上还是不一样的),能够合理掌控时间的人,就能最大效能地利用好上帝分配给每个人的时间。阿兰。拉金特别强调了效能而不是效率,在他看来,效能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效率。一个讲究效能的人会从所有可能的任务当中选择最重要的,并通过最有效的方式来完成它。每当看到这一段我都想到,可能我们大多数人一提到加强时间的利用都注重了效率而不是效能,这也就是为什我们有时很有效率地完成了一件事但回头一看忽视了更加重要的事情,结果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所以书中大量的篇幅都是在告诉人们怎么进行选择,而不是告诉你具体一项工作或者事情按照什么顺序去做,我想也是,世界上的事情千差万别,每个事情都有一个其本身最高效的完成方法,这是无法穷尽的,而对于我们想要更好地利用时间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的人来讲,如何做好选择显得更为重要。

  如果想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有意义,那么就应当排除一些不必要做的事情而选择做与自己的目标更相关的那些事情,而选择就是从制定自己人生的规划开始。我们每个人几乎从小都会有一个梦想,但是真正实现自己的梦想的人却寥寥无几,这就是我们虽然有了想法,但我们实际做的事情却是无助于自己梦想的实现,这可能是因为社会的压力、时机的不配合等各方面的原因,但如果你在做选择是否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想一想自己的目标和规划,可能就会改变初衷放弃做一些不必要做的事情。要时刻记住自己的目标和规划,就必须把自己的规划用笔写在纸上并张贴在自己常常能够看到的对方时刻提醒自己,这就是阿兰。拉金指导我们实现目标的一个有效的.方法。

  规划既可以大到整个人生,也可以小到下一步就将做的事情,如是否去看一场电影。但无论是怎样的规划,一旦你制定了规划,你就能从中找出哪些是你必须去做的事情,哪些是不必要花时间去做的事情。人们在没有规划的时候,当面临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是很难分清这件事是否应该去做,但一旦你有了规划,则这样的选择就变得比较容易了,就像专业的人士一样,业余的摄影师对一个对象只拍一两张照片,当然很难得到完美的照片,而专业的摄影师则是先拍下很多的照片,然后再进行选择,这样就容易多了,对自己时间的规划也是如此,你不进行规划,不列入自己将要做的一些事情,你是无法确信那些是自己应该做的。如果你将那些你认为需要做到事情一一列入,那你就能够抽出更加重要的事情而忽略掉那些占用你时间但不重要或者不需要去做的事情,这样你的时间也就能够得到很好的控制,你的人生也就不会漫无目的了。

  在阿兰。拉金的书中,给我们提供了一些非常好的控制自己时间的建议,这里列出一些我想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贴在自己的电脑显示器上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总之这确实是一本不错的书。

读书的笔记13

  在暑假中我看了许多书,比如:《汤姆。索亚历险记》、《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少儿一千个早知道》等一些其它的课外书。而我最爱看的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里面的汤姆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他很聪明,可以想出许多稀奇古怪的点子,让人目瞪口呆,他有过许多探险,使人惊讶,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教堂的'一天”简单的说:

  在上教堂的一天,所有的孩子都打扮的很漂亮,汤姆也不例外,他穿着西装,全身亮晶晶的,是个小帅哥,他不会被圣经,用一些小玩意,换来了九张红牌和十张蓝牌可以得一本圣经,他喜欢的女孩正好是大主教的女儿。大主教问:“今年谁可以得到一本圣经?”汤姆自知姐姐以前得过一本圣经,所以他也想得到它,他就情不自禁的举手了。大主教在众目睽睽下给了他一本圣经,副主教问他了一道题目,可他答不出来,圣经就被收回了。

  教堂的一天就过去了。往往骗人的人,秘密都会被戳穿的。

读书的笔记14

  《平凡的世界》不平凡,这是一部气势恢宏的巨作,书中描述了1975—1985这个变革的年代,书中的每个人都代表了当时不同的人,读罢心中感慨颇多。

  书中描述了两代人,老一代人以孙玉厚,孙玉亭,田福堂,田福军等人为代表。孙玉厚,老实本分,当了几乎一辈子穷人,但是却不反对新潮流,不是顽固不化的人,对两个儿子始终支持。这是当时的一类老人,他们让新一代更好的成长。而其弟孙玉亭好吃懒做,思想固守于他的“社会主义”,改革来临之际,无法适应,他的一辈子都是在从事“革命事业”,但自己的温饱却无法解决,此为另一类让人无奈,让人哭笑不得的人。再说田福堂,这个人被作者称为“心强命不强”。不错,作为一村之最高领导,他无疑是最好面子的,可家中的悲剧却接连发生,这个有些脑筋,却不乏可笑的人最终只能“躺在碾盘上晒太阳”,好在最后想开。最后,说说田福军,书中的老一代人中,此人思想最为深刻,能够及时接受新的思想,跟随改革潮流,也算一心为民,仕途多有坎坷,最终得以官至省委副书记。而最令人痛心的是他失去了自己的女儿田晓霞。至于金家,以金俊武为代表,而这个人似乎处于老少两代人间,矛盾着前行。

  年轻一代,孙少安、孙少平、田润叶、田晓霞、金波、田润生,似乎都值得一谈,以孙家兄弟为中心展开。先说少安,少安是长子,不知为何,“安平”为长幼之序。孙少安,小学文化,十三岁开始劳动,只为了供弟弟妹妹上学。此人脑子极为活泛,曾经因分猪饲料地而被批判,后来办过砖厂,也曾被骗欠一屁股债。但是生活从未将之击倒,最终,他成了双水村的“领导”,捐钱建小学,很是风光。但是人生如是,悲剧也时常发生,比如他的爱情,本与田润叶相爱,却因门户之见而不能在一起,这直接导致了田润叶的婚姻悲剧。之后娶了个不要彩礼的山西姑娘秀莲,含辛茹苦的过日子。不想,小说最后,秀莲得了肺癌。也许,这就是“平凡的世界”,悲喜剧交互上演。

  再说少安的姐姐兰花,老实,爱上了逛鬼王满银,始终如一。受过多少苦,多少气,只

  有她自己知道。但是,她从不记恨,可怜的农村妇女形象跃然于纸,好在王满银最终悔悟。生活何尝不是如此,充满了苦累,但终会有转机。

  田润叶,深爱少安的'人,因为门户之见,嫁给了李向前,却无法面对这样的婚姻,一直避着自己的丈夫,直至他失去了双腿。此时的田润叶才大发善心,回到丈夫身边。生活有时又会是这样,永远不会让你称心如意,这不是命,是整个社会,所有人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像润叶,她需要接受,才能真正的过好日子。顺便一提田润叶的好友杜丽丽,这个人我理解不了,怎么会同时爱两个人?

  少平,这个人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不屈服,不怕坎坷,爱读书,又有自己的思想。曾经下地劳动过,当过教师,揽过小工,最终到了大牙湾当了工人。毫无疑问,他的悲剧也是爱情,与一个热情向上,有理想,有思想的女孩—田晓霞相爱,当我也在为他们门不当户不对,谁该迁就谁苦恼时,田晓霞却牺牲在抗洪第一线。也许本该喜剧结尾的故事却终于悲剧。但是,这并没有让少平失去生活的信念。大步走回师傅的屋子不正说明这点吗?

  那么少平周围的人呢?妹妹考到北方工业大学;好友金波,曾在青藏高原找到自己的爱情;同学田润生不顾世俗之见和有了孩子的郝红梅在一起;金波的妹妹金秀,和顾养民好上了,却又爱上了少平。各种坎坷也在他们的生活中上演着,但是生活仍然继续。

  书读完了,印象深刻,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这本书选取那个动荡不安走向改革的年代,有特殊的意义,展现出中国北方农村在变革来临之际,如何改变与应对。这本书不断讲述了一个道理,生活是悲喜交加的,这就是平凡的世界,里面都是平凡的人。没有大奸大恶之辈,没有绝对无私之人,这才是我们生活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生活不论如何,都像马车一样前进,你只有坐在驾辕努力前行。

读书的笔记15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

  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

  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

  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读书的笔记16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者,伟大的无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和改革家。作为一个时代的伟人,历史的巨人,虽然已溘然长逝,然而他为我们整个国家,整个民族所作出的丰功伟绩和他的理论、思想,都必将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发光,指引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继续向前迈进!

  《邓小平文选》的最重要的部分,也是邓小平一生中思想的最精髓对中国影响最大的部分,无疑是《邓选第三卷》。里面收录了邓小平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二年的许多讲话内容,均体现了邓小平本人的思想政治价值观。而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人物,他的思想影响着中国前进的进程,而他的这些理论,彻底的改变了中国,到现在也在影响着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

  在《邓选三》中,邓小平说得最多的几句话,其中一句就是:“贫穷绝对不是社会主义。”在经济改革的问题上,邓小平一直主张加快步伐,吸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他把他的改革称为“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绝不愿意承认为“资本主义化改革”,虽然其中的内容实际上已经是向资本主义经济体制靠拢了。他宣称:“如果走资本主义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问题。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在学习《邓小平文选》中,有两句话,包含着深刻的思想,更体现出他的伟大,使我受益匪浅。一是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二是摸着石头过河。

  《邓选第三卷》里面收录了邓小平一九八二第一句话就是人们常说的猫论,其实就是实事求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如果能达到"三个有利于"采用各种的工作方法及手段,亦有何妨。联系到教学上,只要我们能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又何必局限于某一种教学程式和方法呢!第二句话就是人们常说的"摸论"。其实质也许是,对某写问题(如思想、理论、政策、办法、做法等等),可以允许去探索尝试。有好结果就推行,没有好结果则要么自生自灭,要么强制其毁灭,表现在思想理论领域,就是允许大胆地去探讨;表现在政策、办法乃至具体做法上,就是允许大胆地去闯,在某个局部,某个时段来实行,总之,表现在态度上,就是不要轻易下定论去否定什么,肯定什么,即对看不清的问题,最高决策者的立场不要轻易鲜明化。例如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假如我么在79年的时候,放开去争论,"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是否符合经典理论,是否符合这个符合那个,却不去先大胆地闯一下——那么,我们也许可以肯定三点,第一这种争论至今仍未有结果。第二,后来的其它改革方略及其带来的成就便不会取得。思想的最精髓对中国影响最大的部分,无疑是第三,就不会有哪些成就所带来的.社会条件之天翻地覆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却又会反过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等思想观念。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是为了争取时间干,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什么也干不成。联想起在我们教学中也应该有摸论精神,不要总是评头品足,说三道四,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这样不符合什么模式,到头来,什么也干不成,只要我们看准了,就大胆地去试,大胆地闯,就能闯出一番事业。

  读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之后,我认为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必须有知识、有才能。知识飞速发展的今天,高科技不断创新的现在,对我们来说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我们现在正处在学习阶段,努力学习是我们现在首要的任务,虽然大学生的生活丰富多彩,业余时间充足,但我们决不能放松自己,让宝贵的时间匆匆溜走。不要在花前月下浪费感情,不要让过多的课余活动占用你的时间,知识的天堂、智慧的书屋才是你真正向往的殿堂。科学是第一生产力,只有科学才能使我们的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富裕。

读书的笔记17

  带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他深入昆虫世界50多年,用自己的全部生命能量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细致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用第一手资料向世界呈现了复杂的昆虫世界。他就是法布尔,一个毕生致力于昆虫研究的“疯子”。有人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有人称他为“昆虫的荷马”,但我认为他是我们的老师,是生命的楷模,他伟大的科学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继承和发扬。

  我们应该学习他对科学的献身精神,一丝不苟。为了探索毛毛虫瘙痒毒素的位置,法布尔推翻了大多数人认为在表皮上的东西,把自己当成了实验品。他从外面抓了几条毛毛虫,从它们的血液里取了几滴血,滴在吸墨纸上,然后用防水绷带把这张小纸片固定在胳膊上。深夜,一阵剧痛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他高兴又兴奋,因为他证明了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他继续推测血液中的毒素是从哪里来的?可能在尿素里吗?为此,他进行了另一项实验。他将毛虫粪便中的尿素提炼浓缩成小液滴,然后像以前一样滴在吸墨纸上,再用绷带固定在手臂上2小时。晚上很痒,但他很开心,因为他终于通过实验证明了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然而,他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胳膊又酸又痒又疼,整夜都睡不好。后来到了第三天,肿胀和疼痛变得更厉害了,并延伸到一大片肌肉。用手指轻敲后,它颤抖了。很快,大量的夜行尸体像小水滴一样渗出来,瘙痒也在加剧。五天之内,伤口的`皮肤已经完全脱落,露出里面鲜红的肌肉,以至于早晚两次换药的人都恶心到要呕吐。这个大伤口直到四五个月后才完全恢复正常。

  我们应该学习他对待科学的严谨和认真。《昆虫记》年,他用了很多实验来证明自己的猜想和推论,但同时也有很多很难甚至不可能解决的难题。面对这些问题,他并没有把自己的猜想和推论随便变成这些问题的答案写在书里,而是坦诚地告诉读者,他不理解这些问题,仍然要去探索答案。面对科学,他始终是一个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的学习者。

  我们应该学习他的观察和一丝不苟的生活。昆虫是整个生物世界中相对较小的生物。它们没有观察用的大象和长颈鹿那么大。长期观察,它们不如家禽动物。就研究而言,它们不如树和花好。然而,法布尔选择了独自研究它们。他用他闪亮的眼睛在大自然的任何角落找到它们。他拿起放大镜,仔细观察他们的婚姻习俗、习惯或其他任何方面,并为他们写了一部专门的传记,让人们了解他们。

  把一生都奉献给昆虫世界的科学家法布里斯,一直和心爱的昆虫静静地睡在地下,却留下了一本不朽的书。他用一生来解释什么是伟大的科学精神。他是我们生活的老师。我们应该向他学习,严肃认真地对待我们的工作。

  把生命献给自己热爱的事业,永不放弃,勇于追求,让生命开花结果,实现生命的价值!

读书的笔记18

  “希望迟迟不来,苦死了等的人。”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我读完了爱尔兰作家贝克特的这本曾获诺尔文学奖的《等待戈多》。闭上眼,脑中一片混乱。目光茫然,再次翻开这本书,一遍遍读着这句话,直到嘴唇干裂,脚已经站麻了,感到累了。坐在腾椅上,手中传来杯子的余温。午后的阳光懒懒散散,静静地等待着,眯起眼,思绪在不安的空气中越行越远。

  黄昏,寂寞的天空有飞鸟掠过,了无痕迹。不知名的大树下,两个老人呆呆的坐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就这样望着远方彼此不语。偶尔传来毫无意义的对白,却仍是等待着。没有思绪的等待着,直到天黑离去。口中却还念念不忘,明天,他会来的。

  我冷笑了,‘戈多’真的会来么?两个老流浪汉只要一直等就可以了么?真是可笑,真是荒诞的无可救药!现实世界的混乱、丑恶和可怕,使人的希望难以实现。他们的处境是悲哀的,只能等待,一天又一天,在等待中迎来,又在等待中逝去。而我的‘戈多’,他真的存在么?‘戈多’不过是等待对象的一种象征,或许根本就不存在,即使是上帝,那也过于遥远。可为何我们还是等待着,等待被解救,等待着希望。

  忽然想去小时候,常常和姐姐跑到郊外的田野等爸爸。也是黄昏,天空的颜色却是异样的美好。那里种着好多好多的向日葵,夕阳下,一片一片明晃晃的,温暖得让人想要落泪。我们一直等一直等。天渐渐黑了,四周安静得可怕。于是,我们就在那一片花海中轻轻歌唱。企图打破这黑夜来临前的恐惧。其实我一直都很怀念那时的我们,两个女孩,在空旷的田野上执著的等待,她们的头顶是金灿灿的葵花。一直到最后,我们也没等到爸爸。我不知道当初自己为何会在等待中唱起歌儿,因为我一直都害怕长时间的等待。只是姐姐说,向日葵总是朝着太阳在转,大概我是在那时鼓起了勇气。于是,习惯了等待。

  这真的很像在树下长时间等待着的老人们,他们的脸上是经历时间所留下的.沧桑。而我们,只是单纯的等待着,等待着所爱者的归来。

  不久以前,我也曾陷入深深的等待。日思夜想,而当自己终于踏上了回家的那辆公车,等待的心顿时安静了下来。车窗外的景色不断更改着,熟悉的画面映入眼帘。刹那的感动,有泪溢出。第一次,在等待中看到了希望。只是,有些时候,有些人在等待的最后只剩下麻木和绝望。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着两个老流浪汉,他们把生命寄托在等待中,他们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待‘戈多’。然而,‘戈多’迟迟不来,反倒等来了奴隶主波卓和他的奴隶‘幸运儿’。莫非现实的世界真的如此残酷,觉得黑夜还不够黑暗,于是又狠狠泼上一桶冰水,浇灭那散发着温暖与光明的火焰。

  其实,我是很不了解的。为什么宁愿毫无结果的去等一个毫不知情的人,而不主动去寻找所谓的‘戈多’?有人说,人对自己生存的世界和对自己的命运是不可知的,‘等待’就是人类的生存状态。但是,一味盲目的被动等待,人是否会一直幸福?答案是否定的。至少,我以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而不是一味的去等呀,等呀,等。虽然,报信的小男孩会给等的人带来幸福,但消极的等待比不上积极的寻找。在寻找中等待,快乐的等待,等待的过程会变得幸福。

  起身,打开窗户,外面的世界鸟语花香。音乐响起的时候,空气竟也变得暖洋洋。只要记得,曾经,我们头顶着葵花唱歌。

读书的笔记19

  川端康成描述的这段短短的故事,发生在凉凉的山中清秋,细雨空蒙,一个大学预科生邂逅了一个漂亮的十四岁舞女薰子。其实那舞女叫什么名字、那少年是什么身份,都没什么所谓。这就是最合适的时间、最雅致的地点了,连主角都是美好的少年年纪。

  ——宛如一卷缓缓流动的画

  而这幅画在我心里竟显不出什么浓重的墨色来。在卷首寻不到起因,卷尾找不到结果,仿佛作画的缘由就是个偶然,让我恍惚觉得描绘的只是小小的一段情节,兴许是汤岛秀丽的山光,或者是巡回艺人们闲逸的步途,又或许,只是舞女为少年摆好的'一双木屐……长长的一卷画,没有情节颠簸,淡淡的水墨如同要融进纸里去。

  我试图从那一番浅淡的风景中想象舞女与少年的初次相遇。那时少年正在去汤岛的途上。途中恰逢舞女一行人,舞女提着鼓和鼓架。那个鼓在她身上却显得轻盈,她每一步都轻踮着脚踏过青灰的石板路,有时候也踏过湿茸茸的青翠草地,或许还腾出一只手来提着衣摆。川端如此描写:一股旅行的情趣油然而生。

  少年在茶馆避雨,赶上第三次相遇,顺势结伴同行。茶馆的老婆婆谈起巡回艺人们时的语气提醒我舞女的地位并不与少年相近(后文“乞丐、巡回艺人禁止进村”又再次提醒),语气不很轻蔑,却好像正点住什么穴,微微发痒,叫人不好忘记。

  可是正值豆蔻的舞女仿佛一点没在乎。她好像把那小小的心思都织成了柔软的情愫,化到温和的山风里,融到她的一颦一笑颔首俯身中。她端茶来一个不小心撒了茶水,眼睫垂下一片绯红,好像山麓边遗落的霞光。她羞涩地答少年的话,拘谨而天真。她快活地泡了温泉,拥入日光。她请少年为她读书,眼眸里光彩四溢,娇媚而明亮。她自言自语似的柔声向少年说道:“请带我去看电影吧。”……那是多么美好而单纯的花样年华啊。

  山间的雨落了又停,歇了又落,迷迷蒙蒙,似乎把舞女的笑颜模糊了,似乎把她紧随少年却又坚持保持的距离缩短了,似乎把阿妈严苛的表情融化了,似乎把各自心间的忧郁稀释了,似乎……那短暂的旅途要无限延长了,直到时间尽头。

  可总归是有分别的。少年还有他的学业,而舞女要继续提着鼓巡演在山野乡间,那不过是一段短短的交集,就像火车上相识结伴的陌生乘客中途下车话别一样简单,可听上去为什么有一种不甘心的寂寞呢。

  就这样告别了。少年从头至尾没有叫过舞女的名字,舞女的名字实是好听的,但他们仿佛并不需要,眼波流转间就明了:他在同我说话呢。少年临走的那日,舞女只蹲在岸边,凝视着一个方向,一言不发——川端的描写让人止不住怜惜她。

  就这样告别了。少年已经躺在了船舱里,枕着书包,两行清泪好像融进了咸湿的海风。只知道自己已踏上回程,只知道刚刚经历一场闲逸美好的旅途,关于那个旅程,只知道,舞女还是那个漂亮的十四岁姑娘,时间、地点,一切都美得让人心醉。只知道,自己旅行的初因——令人窒息的忧郁,仿佛全部被洗净了,在那场旅行中,少年将特殊的好意付给了别人,也自然地接受了别人亲切的对待。这样说来,川端又像不经意地描绘了少年的一段成长。

  川端只写:“我的头脑恍如变成了一池清水,一滴滴溢了出来,后来什么都没有留下,顿时觉得舒畅了。”我猜不到少年是想记得还是想忘记,或许他是愿意就把它当做一场山雨,淅沥沥地落在身后,或许是我固执而真诚地希望,希望那少年愿意记得,这是多么美好纯净的一程啊。

  现在我已不再怀揣那些看似顺当甜美的假设,不再假设他们之间的距离有任何消融,也不再为了舞女未出口的“再见”而感到遗憾。

  毕竟,结局那个细小温润的不全之憾,成全了故事完完整整的美,填满了少年舞女落空的心房。

读书的笔记20

  翻开《名人传》,在首篇的引言中有这样一段话:

  “我们周围的空气多沉重。老大的欧罗巴在重浊与腐败的气氛中昏迷不醒,鄙俗的物质主义镇压着思想,阻挠着政府与个人的行动。社会在乖巧卑下的自私自利中而死,人类喘不过气来。打开窗子罢!让自由的空气重新进来!呼吸一下英雄们的气息。”

  显然,罗曼罗兰要用英雄主义的精神来矫正时代的偏向。

  在罗曼罗兰看来,真正的英雄、真正的伟大是痛苦和孤独,是自我同无形物的抗争。在同一引言中他还说:”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伟大的人。”

  他正是紧紧抓住了英雄伟人痛苦的心灵,把战胜苦难作为衡量英雄的一把闪亮标尺。而他的《名人传》就是揭示人类历史上三位苦难英雄的心灵传记,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著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

  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

  他在《贝多芬传》的结尾这样写道:

  “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由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铸成欢乐,好似他用那句豪语来说明的——那是可以总结他的一生,可以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用痛苦换来欢迎。“确实,用痛苦换来欢乐”正是罗曼罗兰追踪贝多芬一生命运的视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传》内在的紧张和扣人心魂的思想魅力之所在。

  是什么支持着贝多芬?是不向皇权低头的品质,是不被金钱收买的决心,是扼住命运咽喉的勇气!正是依靠着这些超凡的精神力量,贝多芬越过了人生的无数个痛苦险峰,达到了对人生最清醒的领悟。

  如果说《贝多芬传》是英雄主义的号召,是力的颂歌,那么《托尔斯泰传》则是一首安魂曲、一支哀歌,一阕送葬曲。贝多芬伟大的痛苦是因为他在人生的盛年遭到厄运,托尔斯泰伟大的痛苦在他自身主观意志的选择。

  《复活》是托尔斯泰暮年的又一部力作,罗曼罗兰所说:“妻子、儿女、朋友、敌人都没有理解他,都认为他是堂吉诃德,因为他们都看不见他与之斗争的那个敌人,其实这个敌人就是他自己。”

  “托尔斯泰,你是否依照你所宣扬的'主义而生活!”他痛苦地回答:“我羞愧欲死,我是罪人,我应当被人蔑视。”终于,在82岁的暮年,托尔斯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独自逃出了家门,在一个无名的小城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号啕大哭,对守在他周围的人们说道:

  “大地上千百万的生灵在受苦;为何大家都在这里只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

  其实,托尔斯泰发出的是对苍生的疑问,也是对痛苦心灵的回应,在这里我们分明又听到了贝多芬对生命的欢乐歌唱。

  这就是罗曼罗兰在《名人传》里留给我们的永恒的精神光芒。

读书的笔记21

  读第一遍的时候,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只是王国维的一段段评论、正文下面一条条评析、注释里一首首词作、一位位此作家和词评论家————完全凌乱的文字,“花非花、雾非雾”,

  所谓此话,在水一方,只能遥望。再读几遍就会发现,此书形散而神不散,果然“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辞脱口而出而无矫揉装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历三种之阶级:「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阶级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阶级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阶级也。——王国维

  境界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一个观点,即文学作品的意境是由作品所描写的生活实际和它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是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情感和理智的统一所谓境界「非独谓景物」,「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有造境,有写境」,即有创造的境界,有写实的境界。在此,对境界的含意作了明确的说明,继而又对境界的构成作了具体阐述,「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虽写实象,亦理想家也」,这就是说,境界是诗人模写自然又表现理想构成,成功之诗必然是理想与写实的密切结合。譬如书中对于「境界」的阐释有:——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集结了六十四篇短评的《人》,是王国维写词的心得,也是他的艺术观之总结,文章虽短,但篇篇四两千斤,字字珠玑可贵,力可扛鼎。他用传统的词话形成以及反传统的概念、术语和思维逻辑,较为自然地融进了一些新的观念和方法,其总结的理论问题又具有相当普遍的意义,这就是他在当时新旧两代的读者中产生了重大反响,在中国近代文学批评史上具有崇高的地位。《人》和传统诗词的最大区别是:他不再仅仅关注人的伦理世情,去重复离别相思、宠辱升降的主题;而是将个人自我抛入茫茫大块的宇宙、大化流行、生生不已的永恒中,让自我去面对注定的人类悲剧,甚至将自我做展示的人格分裂,作灵魂拷问,去追究人生无根茎的命数。它是王国维的生命底蕴,精神生气的`灌注,不同于“羔雁之具”,模拟之作,是作者对宇宙与人生、生命与死亡等基本人生问题讨问和思索的结晶。这也是我对《人》唯独钟爱原因。我喜欢他的“一切景语皆情语”;我欣赏他那三境界和他那对人生不断探索的不懈精神;更羡慕他“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的那份洒脱与自由。

  每经历一件事情,我都会增长一些见识;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增长一些智慧。《人间词话》带给我的,远远超过这些。第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词的天堂。我像一颗小星球,在此的浩瀚的宇宙中尽情享受精彩绝伦的文字带来的快乐,一次又一次的感叹写出这样或清俊或幽怨或豪爽的文字的人不是天才那是什么!第二,这本书增强了我整理资料的能力。第三,本书对我性格的改变。我本是一个率性而为的人,但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平静感。书中的诗词包罗万象,喜怒哀乐气象万千,看过这些,对待自己生活中的或琐碎或重要的事情,都会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看问题。最后我想借用他人对《人间词话》的一段评论结束我的这篇读后感。

  王国维《人间词话》在中西文艺思想交流融合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观点新颖,立论精辟,自成体系,在中国诗话、词话发展史上看成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因此,它理所当然地受到国内外学者的普遍重视。

读书的笔记22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似乎始终贯穿

  着《围城》这部小说,也成为这部小说的经典名言。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主人公方鸿渐海外留学回到家乡,受到很多人的恭维,但其在留学期间游手好闲,无心学习,并未学到真本事,只混到一个假的文凭,所以回乡后并未得到高就,只在一个规模较小的银行工作。

  在工作期间与苏文纨、唐晓芙发生爱情纠葛,无果。后跟着赵辛楣同孙柔嘉等人来到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因种种原因回到上海,在途中与孙柔嘉订婚。本以为结婚后生活会很幸福美满,但终究因双方家庭的关系与压力和两人性格的差异太多经常吵架,最后不欢而散。方鸿渐神经麻木,在睡梦中感到人生的讽刺与伤感。

  方鸿渐的命运是幸运的,因为他早早的受到外国教育,接受西方教育,在那

  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是走在时代前列者之一。方鸿渐的命运又是悲哀的,因为虽然他出洋留学但没有学到真本事,只知道狂妄自大,自吹自擂,这是他命运如此令人惋惜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对世人的一种警告。

  同时方家的一些封建礼节折射出当时社会还存在很多封建落后的现象。当方鸿渐回到家中不久,方父母便提出反对结婚自由,要早早的为儿子找一个媳妇。可见那种包办婚姻的思想依然存在,真是令人恐惧,而且方鸿渐的两兄弟的两个儿子,一个叫阿丑,一个叫阿凶,说是为了避邪而取这种难听的名字,真是可笑。

  方鸿渐命运里的几个女人,首先要提的是苏文纨,一个出洋留过学,可谓是才貌双全的人,可是她只是一厢情愿而已,鸿渐没有为了一个上流人者而失去理智。其次是苏文纨表妹唐晓芙,或许方与唐结合后方的命运结局不会那样惨,但因种种原因两人各奔东西了。最后是他的妻子孙柔嘉。她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但两人情投意合,相处得很好。只是双方家庭的流言蜚语太多,两人终被这种精神压力搅得不得安宁。

  《围城》中的爱情。爱情始终是这部小说的主题。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年轻人无论是家处上流社会、富裕的,还是才华横溢、狂妄自大的,不是满腹牢骚、无心劳作,就是都向往着美好的爱情而又都被爱情缠得死去活来。有的取得了成功,有的屡屡失败。有的结婚了又受不了婚后的无自由的生活,有的没结婚的又想早早进入婚姻生活。很多人都矛盾着、犹豫着、惆怅着。

  有人说,要是在大学里有机会谈恋爱,就谈吧,而且要谈得烘烘烈烈!当你毕业后工作时,如果她和你谈了三年而没发现你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就完蛋了;如果你和她谈了三年而没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也完蛋了。所以,大学里的爱情才是最纯真的,最值得去追求的......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被围困的城堡有很多种解释,或许是封建礼教,或许是爱情,那些城里城外的人便是一些热血沸腾,想改变命运,依然寻找成功途径的人。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仍旧如此。我不禁思考,作为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又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想离开乏味的校园生活去工作中挑战自我,而那些已经工作了的人又想回到校园单纯美好的时光。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读书的笔记23

  《母亲》是我极为欣赏和喜欢的一部作品。它描写了前苏联时期工农人民为真理,为平等,为自由,为过上好的生活而不断奋斗的故事场面。

  巴威尔·符拉索夫是工人区中钳工的儿子。他偷偷地学习,因为这是工人所不能拥有

  的权利。一些工人的子女和他一起读书、讨论问题、办报、散发传单,干起革命事业。母亲起先担忧自己的儿子,慢慢的,她喜欢并钦佩这些年轻的革命者们,自己也受到了教育,参加了革命工作。随着革命事业的不断壮大,沙皇反动政府开始迫害革命者。但以巴威尔为首的组织却冒着生命危险宣传革命思想。工农运动越来越浩大,群众的反响越来越强烈,母亲的思想觉悟也越来越高,她将整个心灵献给了属于人民自己的革命事业。 《母亲》是一部思想上的革命作品。它号召人民团结起来,为自身利益而奋斗。小说中,巴威尔这一群青年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壮丽的革命事业。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为无数平民的利益到处奔走,演说、散发传单,用宣传去唤醒人民,使人民从以沙皇反动政府为主的压迫大众的机构中解脱出来。他们追求真理、热爱和平,所以他们要奋斗,要用行动去打倒一切不平等的现象,去捍卫群众的利益,去创造社会主义的社会,去实现无产阶级的和平梦想。他们崇高的理想和真诚的呼吁使无知的工农阶级觉醒,他们伟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了身边的人。母亲正是从一个柔弱、温顺、忧郁的传统工人区妇女变成了一个有着深刻见地、满腔热情、勇敢无畏的新时代革命工作者。她不辞辛劳地长途跋涉送报纸、传单,不顾警察的残酷毒打向群众宣传革命真理;她和青年们一起带头示威游行,高高举起代表理性、真理、自由的旗帜,向世界宣告着革命者强有力的信仰;她忍受着儿子被捕、骨肉离别的痛苦,在一个个革命者接连入狱后仍坚持着实现自己的宿愿……当法庭审理这些革命者时,年轻人振奋人心的微笑显示着革命事业的光荣与革命工作者的顽强,他们慷慨激昂的演说宣示着坚定的信念:“……你们使人们无法生活,毁灭他们;社会主义却要把遭到你们摧残的世界连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伟大整体,而且这一点——一定要实现!”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正义的光辉。这部小说使人热血沸腾,令人强烈地感受到可敬的革命者们的勇敢不屈、正气凛然,由衷地赞叹他们对理想的坚持,钦佩他们对伟大事业的献身精神。特别是母亲这个人物的思想转变,由胆小、明哲保身的保守派到热爱生活、传播真理的革命先驱。这壮丽、激昂的革命故事震撼着我,我看到了生命的真谛。

  《母亲》带给我的思考:要有好的'生活就要有好的知识,要学好知识就要学会学习与实践。当然,读一本好书也是学习的一种方式。整个寒假不见得就只学作业不看书吧!这样也未免太浪费时间了吧!我翻了翻书架,想找本适合自己看的书,对了,就是它——《母亲》。 《母亲》是高尔基的代表作,被认为是一部划时代的巨著,开辟了无产阶级文学的新纪元。虽然在高尔基前,有许多作家在创作中对工人的生活都有所表现,但是那些作家总是把工人描绘成资本主义社会的牺牲品。而《母亲》他第一次深刻的反映了工人阶级在其政党领导下所进行的革命斗争;第一次成功地塑造了工人阶级的英雄形象;历史地具体地描写工人阶级革命时期的典型个性和典型环境。

  《母亲》让我深刻地感受了母亲,巴威尔及其其他无产阶级的人物,他们也有自己的英雄形像,同时我也在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其他作家的眼中工人就是社会的牺牲品?难道工人生来就是当牺牲品的吗?难道工人就没有自己的英雄形象吗?难道工人就应该低人一等吗?不,在革命时期工人也有自己典型性格和环境,他们也是支撑社会的英雄。我脑中又泛起曾经有过的一种想法:革命者没有感情吗?这本书却十分肯定的推掉我这种想法,“它”通过描写革命者美好的情操和无产阶级人性美,深刻揭示了革命者的精神世界,让我不得不承认革命者是有感情的,而且他们的情感世界比平凡人来的丰富、精彩。

读书的笔记24

  路途的意义,在于完成暗淡人生里的一次飞翔,愈是遥远深刻,愈是充满出人意料的传奇、爱与泪水。 ——————《云漂》

  “这些年月,林西远几乎一直活在路途之上。”

  从家里的深宅大院到易城的师范学校,从战乱的中国到陌生的国度缅甸,从硝烟弥漫的前线到动荡混乱的城市曼德勒。主人公林西远,一直像一朵云一般漂泊不定。

  路途贯穿他生命的始终。也是在这条路途之上,他经历了离散、恐惧、战争、疾病、贫穷、孤独,又不得不肩负起时代的苦难、民族的抗争,肩负起生活的重压与家庭的责任。恰是这一条远征异乡的漫长路途,让原本青涩单薄的少年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坚定、有所担当的男子。并且最终对他人宽恕,对过往释怀。“当我走过如此多路,在闲散的时光里再次回望,所有的苦难都是财富。”

  正如米兰·昆德拉所说:“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不能承受的是生命之轻,而苦难却能够让生命变得有分量,变得坚韧和真实。

  “没有陪伴的路途是险途。”

  灰暗并不是全书的主色调。因了苦难太过深重,那些温情与安和的片段才那么美好动人。缅甸战事结束后,林西远流落村庄时,被好心的玛西收留并细心照料;在战火中失去亲人的莉莉认林西远做父亲,与他相依为命;林西远娶回温柔善良的十澜,共同营造一个虽然贫寒却不乏爱意的的家庭;林易城陪着身体残损的柳欢彦走完生命的终结。

  在整个故事里,是人性的善照亮了苦难,是坚实的相伴让路途不再那么艰险。如果说每个人都难逃孤独,而爱却是唯一可以借以化解孤独的事物。

  在后记中,作者探讨的也是这两个名词:爱,孤独。这两个词"是世上最明目张胆而又最晦涩难懂的字词之一”。也许正是因为孤独,更应该对路途上收获的爱心存感恩。

  “在流行文学大行其道的时代,默默坚持他严肃文学的理想。”

  初识作者雷文科,也是在《最小说》。但不认为他的作品就该被一直打上“青春”“校园”等标签,而他的读者群,也并不是仅限于青少年。事实上,《云漂》一书,承袭了严肃文学的悲悯情怀与厚重的`人文思考,也不乏个人化的细腻灵动的情感表达。

  比如写林西远的家庭,有格非《人面桃花》的味道。战争场景与艰辛的生活,和余华《活着》的情节有几分相似。写一地的风土人情,又仿佛有沈从文先生那样的宽厚平实的笔调。在所谓青春文学泛滥的当下,雷文科却独守自己的风格与理想。没有小情小爱,摒弃矫揉造作,在书里,能够看到他对生命的追问与思考。在给读者感悟与感动的同时,这也是一种内在的力度与深度

  他的文学创作,尚在路途之上。这条路也许并不那么顺畅,甚至是困难重重的。但有理由相信,以他的才华和信念,以梦为马,他会在这条路上走得步履坚定。

  最后还想说,雷文科,爱你的读者一直都在,在这条路上,你一点都不孤单。祝福你。

读书的笔记25

  《雾都孤儿》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

  《雾都孤儿》中的'南希是个非常关键的人物,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连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和赛克斯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这本小说,使我受益匪浅,《雾都孤儿》以小奥利弗这个人物为线索贯穿全文,情节丝丝人扣,牵住读者的心。书中的时代背景仿佛映衬在我的眼帘,把我也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中。同时我也感叹,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受着怎样的哀苦,过着贫困的生活,反映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利益关系,人们之间的利用关系,黑暗的现实社会下人们的冷漠、自私的本性得到了全然的体现。在那样的国度里,人们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揭露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邪恶与正义的对抗中,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印证了这一不变的真理。

读书的笔记26

  《夏至未至》这本书其实已经看过很多次了,但因为很喜欢其中那优美的文字和故事情节,所以又拿出来再看了一遍。

  《夏至未至》的作者是郭敬明,在看这本书以前也曾看过他写的书,比如说《梦里花落

  知多少》、《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小时代》等。也可以说是挺喜欢看他写的书,但是在我看过他的书中,我最喜欢看的、看了好几遍的唯有这《夏至未至》。

  第一次看它是在高二,那时候看着他们的高中那段快乐的时光,心里很高兴,有点感同身受。后来看到他们长大,看到结尾,哭了。为了他们那段纯纯的爱恋因为误会而破灭,为了他们的分别,心里的哀伤,无法让言语来表达,除了眼泪。那时候真的挺恨郭敬明的,恨他为什么总是让好人受伤,恨为什么他的书里坏人总是有个好下场,为什么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那时候的我们太单纯,总认为好人就应该有好报,坏人就应该下地狱。那时候的我们,总是不能理解书里的世界,不能理解为什么误会总得不到解除。

  第二次看是高三下学期,我和我的朋友们正要面临着分别。可能是因为高三,可能是因为就要毕业,看它的时候,我是从头哭到尾。那时候挺不能理解的,为什么看到他们在一起的欢乐时光,我还会哭得那么伤心。现在想起来,可能是有点感同身受,真的很怀念那段日子。因为面临着离别,我们更加珍惜在一起的时光。因为面临着离别,对于友谊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因为对高中生涯的不舍,所以才会用眼泪来阐释自己的惋惜和不愿。

  我这个人很念旧,对于喜欢的小说,总是喜欢一看再看。会喜欢,可能是因为书中的情节很纯,很有同感,又有可能是喜欢里面的主人公的.性格,又或者是因为跟自己的生活有一定的相似度,总之,就是喜欢。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喜欢翻箱倒柜,把以前看的书全都翻出来,然后再看一遍。

  每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她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命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为你身边的某一个人。也许是你的一个朋友,也许是你的恋人,也许是你的父母,也许是你仅仅见过一面的陌生人,这些人安静的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的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于是你的人生就有了幸福的回忆,即使你以后的道路上布满了风雪,一想起曾经幸福的事情你就可以依然勇敢,所以那些默默离开我们的人,其实都是天使回归了天国,比如那些离开的朋友,那些曾经给你帮助的陌生人,那些曾经爱过最后分开的人,曾经讲过一个很好笑的笑话给逗你笑的同学,曾经唱过一首好听的歌的歌手,写过一本好书的作家…………他们都是善良的天使,也许你有段时间会对于他们的消失感到伤心或者失落,会四处寻找想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可是到最后,你都会相信他们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安静而满足的活着,于是曾经那些失落和伤心都不复存在,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

  一直很喜欢这么一段话,曾经还把它背了下来。可能是因为它安慰了当时正处于情绪低谷的我,可能是它让人觉得温暖,有了希望,读到它的时候,脸上会有着欣慰,会会心一笑。当我们感到寂寞的时候,看到这么一段话,想到也许真的有一个天使再陪伴着自己,守护着自己,孤独的心,也会感到一丝淡淡的温暖,会有一点慰籍。不开心的时候,看看这段话,想到有那么多关心自己的人,想到我们还有着那么幸福的回忆,失落的心,也会归于平静,然后安静而满足的活着。

  这本书,不论在什么时候看,都能勾起我对高中生活的想念。想念那些可爱的朋友,想念曾经吵吵闹闹的生活,想念所有的所有。不管我们生活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不管我们曾经经历过什么,不管我们现在是否还有着联系,对朋友的关心和想念以及祝福永远不会变。友情,是我们一辈子不可缺少的东西,她们曾经给过我们那么多的欢笑,曾经陪我们度过喜乐哀怒,曾经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祝愿我所有的朋友平安幸福!

读书的笔记27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家尼摩船长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读书的笔记28

  百年孤独因为它独特的思想以及主题在文学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一席之地。他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力构造出仿佛神话般的世界。正因如此,文学出现了新的流派———魔幻现实主义。

  百年孤独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但阅毕全书,全书主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解释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他把我们引入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并借助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在那个战争多发的年代里,我们除了佩服之余,更多引发了对拉丁美洲历史的思考。

读书的笔记29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我们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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