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保证书(精选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保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保证书是作为承诺的一种书面类型。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保证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保证书(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品保证书1
xx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l、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产品;
2、提供的产品符合报价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3、保证"报价产品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4、若我方成交,保证所送交检验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若有不符,则放弃成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保证书自报价书递交到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日起30日内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产品保质期满为止有效。
产品保证书2
为保障用户的权益,本着对用户负责的态度,我公司对售出的产品和施工的工程将提供优质服务:
一、监控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设备若出现质量问题,从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
二、综合布线工程五年内免费保修。超过一年后,我公司只收取维修的成本费用。
三、非产品质量问题(人为损坏、使用不当或不可抗拒之力)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四、对工程项目实行终身维修制,并建立详细项目终身档案,本公司采用纸文本和电子综合文档、图档管理系统并存方式进行管理;
五、每年对工程进行现场巡检一次,并规范填写巡检表。
产品保证书3
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是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食品供应商,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等必要证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三、保证产品的包装、运输,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不对产品造成污染。
四、及时回收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主动召回可能对人身健康安全造成危害的产品。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有效。
产品保证书4
第一条保证内容
1、关于经营资格的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提供的营业执照、供货资质及合法授权真实有效。
2、甲方供应产品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甲方供应产品经乙方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及型号后,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作随意更换。
4、供应产品的保质期不低于XX(月/XX年),自产品经乙方验收并调试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5、甲方认可乙方的产品验收制度,并在对供应产品进行验收时,严格遵守乙方的验收制度。
6、对未通过验收的产品,保证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换合格的产品;对通过验收的产品,在乙方投入使用之前,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质量问题的,保证无条件退货,并没收保证金,并承担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对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产品,因产品质量产生任何问题,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第二条保证方式
本保证未经乙方方同意不可撤销。只要甲方提供的机器在规定期限内存在质量或故障问题,XXX(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付款及赔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期间
甲方提供的产品调试期为XX年,保证人提供产品质量保证金XXXX元(人民币)。保证人自愿保证在半XX年内若产品出现任何问题,乙方依约没收全部个人保证金。保证期间为XX年,保证期间为甲方提供产品并在产品出现故障后的最近一次的调试时间起算。
第四条保证范围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及相关费用)。
2、因甲方供应货物的质量问题,对贵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的,甲方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XX倍的罚款,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
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解决;
2、因本保证而造成的任何纠纷,均提交本担保书签订地甲方总部所在地(厦门市湖里区)法院法律诉讼解决。
产品保证书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由总公司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产品保证书6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确保我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特拟定本产品质量保证书。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
二、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