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

时间:2024-06-24 09:27:07 报告 我要投稿

事故报告范文实用【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故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故报告范文实用【6篇】

事故报告范文1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安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快速处置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x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产品运输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危险货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车队、办公室及安全主管负责人担任。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负责事故处置的指挥工作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工作。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安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6小时内书面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所属地道路管部门报告;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内容,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分别向所属地和事故发生地的道路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主管,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四、现场处置程序

  (一)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在接到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事故情况初步调查和事故的应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处理制度

  (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由车队、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交警、安监、公管、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企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事故报告范文2

  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在收到调查报告后30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30天。

  也就是说,只要在20xx年1月19日之前公布,都属于合规范围。事实上,真正让公众产生疑惑的是结果到底何时公布,事故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早在7月28日,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就曾承诺调查结果争取在9月中旬公布,时至9月,却以推迟收场。相关负责人以高铁运营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做解,表示,“调查工作涉及的环节、领域、范围,需要测试验证的内容很多……有许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分析和验证。”诚然,这场“破案”需要谨慎,事关铁路安全和动车质量,但是官方恐怕忽略了基础事实:当一起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一个社会事件,技术主义的解释便难以向信任感已经消弭的大众交待。更为负责的态度,应该是定期调查进展,而不是守住底限。

  而说明事故原因,对参与调查的人来说,似乎是一件如履薄冰的事情。11月21日,媒体刊登了对事故调查专家组副组长王梦恕的采访,文章中,王梦恕称调查结果颠覆了此前认为信号技术存在缺陷导致事故的说法:“经过调查和实验,动车信号技术和设备可以说没有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人员和管理的问题。”而就在当日,新华网登出了王梦恕的紧急辟谣,表示有关内容只代表个人看法,并不代表专家组及事故调查组的意见。

事故报告范文3

  (一)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三)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首先应听取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汇报和分析。由于各参建单位的相互制约作用,可以更加有利于揭示事故真相。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这种调查决不应就事论事,而要从全局整体出发,逐项调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程序方面:从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招标,施工图审查,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估,消防安全评估,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等等,在各道程序关卡上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手续是否合法齐全?

  二,组织方面:各参建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相关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书?证书是否合法有效?现场相关人员是否齐全在岗?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三,实体方面:所采用的是什么设计、施工、监理规范?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所采用的参数是否齐全适当?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规范和方案、计划执行?是否按期进行各项观测?是否发现异常并发出警报?

  四,其他方面:包括气象异常和其他外部干扰情况。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以及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对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应做出判定;对事故工程应做出报废,返工,修理,补强等处理意见,同时分清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发现有刑事犯罪,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报告出台前还应当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加以说明。这样写出来的调查报告才能有根有据,有理合法。

  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一、背景信息,包括: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涉及到的人员及其他情况、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操作人员及证人、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二、事故描述,包括:事故发生的顺序,破坏的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的类型、事故的性质、承载物或能量;

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四、事故教训和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建议,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长期的行动规划;

  五、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

事故报告范文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自*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条要求:“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第十一条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为落实上述要求,现就加强重特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省局报送事故信息的质量

  (一)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是向总局报告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重特大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认真研究制订有效措施,保证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的2小时内,向总局报告符合《条例》要求的事故信息。同时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事故报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源头做起,提高事故信息报送的质量。

  (二)各省局要加强值班工作,切实做到值守应急岗位每天24小时在岗值班不间断,节假日白天领导干部到岗带班。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处置和信息编写能力。

  (三)各省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必须保证昼夜通讯畅通,确保应急状态下人员集结迅速、信息快速传递。

  (四)各省局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与抢险指挥部负责人建立密切联系,调度、复核事故详情,尽快向总局报告最新情况。

  (五)各省局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资料数据库,掌握煤矿企业、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中的重点企业基本情况并及时更新。

  (六)各省局上报的重特大事故信息内容要符合《条例》第12条的规定和总局的具体要求,同时要提供事故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二、加快信息接收传递的速度

  (一)总局调度统计司调度室(以下简称调度室)接到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后,立即报告本司负责人,同时电传总局办公厅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并电话确认。

  (二)值班室接到电传后,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厅负责人或节假日带班司局长。办公厅负责人或带班的司局长在工作日上班或节假日白天带班时间,即批请分送总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节假日期间包括当日带班的总局领导,以下统称总局有关领导)阅示;业余时间,特别重大事故信息立即电话报告总局有关领导,重大事故可传真报告。煤矿特别重大事故同时电话报告国家煤矿安监局各位副局长,煤矿重大事故同时传真报告国家煤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对于伤亡人员多、抢险救援任务重或可能引发次生危害的事故,即报告总局主要领导,建议按特别重大事故处置。获准后即通知调度室启动特别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三)调度统计司负责人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指挥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特别重大事故电话通知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及总局政法司、协调司、相关业务司局及国家煤矿安监局综合司(煤矿事故)、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重大事故电话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总局政法司、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

  (四)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各有关单位参加事故处置的人员必须做到昼夜通讯畅通,确保应急状态下随叫随到。

  (五)总局办公厅或其他单位通过不同渠道获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除提前开展相关工作外,立即通报调度室,调度室按程序跟踪核查、报告处置。如接到事故举报,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

  三、提高信息查核处置的效率

  (一)信息查核

  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省局跟踪、查核,并实时调度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值班室。

  2.相关业务司局和应急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与有关省局业务对口人员联系,从专业角度查核事故细节,掌握救援进展情况,及时续报值班室。

  (二)特别重大事故信息的处置

  1.接到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总局有关领导(煤矿事故包括煤矿安监局各位副局长)和办公厅、政法司、协调司、调度统计司、应急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及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立即赶往调度室。以上各司局、各单位负责人同时通知本司局、本单位相关人员立即到岗。

  2.值班室向国务院总值班室电话报告事故概况后,即根据事故基本情况、最新进展和总局领导的批示、意见,抓紧起草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上报的《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

  3.调度室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抓紧起草《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指导意见》。

  4.总局有关领导在调度室听取事故及抢险救援进展等情况的汇报,电话与现场通话了解情况、指导抢救工作,研究决定派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等有关问题,审改《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

  (三)重大事故信息的处置

  1.对于伤亡人员多、抢险救援任务重或可能引发次生危害的事故,根据总局主要领导的意见,按照特别重大事故处置。

  3.值班室向国务院总值班室电话报告事故概况后,即根据总局领导的批示、意见,抓紧起草《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

  4.办公厅负责人或节假日带班司局长审改、签发《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并酌情决定上报前是否报总局领导审定。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较大事故,按重大事故上报信息,比照重大事故处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中央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上报的;总局领导批示的。

  四、明确事故信息报送和工作沟通程序

  (一)值班室将按程序审签后的《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通过计算机专网系统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过保密机传真抄送公安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高检院以及其他有关部委。

  (二)值班室将已上报的《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复印分送总局各位领导(煤矿事故同时印送煤矿安监局各位副局长),在总局机关内网公布,电传政法司。

  (三)政法司立即联系主流媒体、总局网站,做好舆论引导、新闻信息等工作。

  (四)值班室函请国务院相关部门派员参加赶赴现场的特别重大事故工作组,并传真函告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局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五)值班室接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指示,工作日上班时间交办公厅秘书处登记并按程序运转,其他时间加挂“安全监管总局来文处理单”,即报告办公厅负责人批请总局领导阅示,并将总局领导批示转有关单位、人员落实。

  五、做好事故信息的跟踪续报工作

  赴特别重大事故现场工作组酌情起草事故续报信息,经值班室整理上报。相关业务司局要加强重大事故督导,并酌情起草事故续报信息,商办公厅上报。调度统计司要跟踪掌握重特大事故的新情况,并及时报送办公厅,办公厅酌情整理上报。

  提高总局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告事故的时效性,前提是省局向总局报告事故迅速及时,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准确;关键是总局机关司局能够快速响应,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各省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的要求,切实抓好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培训和协调沟通,形成协调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按《条例》要求做好事故信息报告工作。

事故报告范文5

  一、工程名称:

  庆阳银陇嘉苑商住小区

  二、施工单位:

  浙江中仑建设有限公司

  三、事故过程: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叶经理组织带领下,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使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将火扑灭,消除隐患。

  四、事故类别及性质:

  根据现场勘查和取证,认定是一起一般火灾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发生原因:

  根据现场分析,以及当天作业内容推断,是电渣压力焊作业焊渣外溅引起起火为直接原因。压力焊作业人员在临边作业时未设置防护板防止焊渣掉落,防护措施不到位。其次由于当时风力较大是起火的.间接原因。

  六、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1、对电焊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按照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对压力焊班组给予经济处罚800元人民币。

  七、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1、加强工人岗前安全教育,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进行下一步作业前,先有针对性的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监督力度,严禁存在隐患作业。

事故报告范文6

  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新街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依靠科学,处置有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可能对社会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需要和形势需要,设立新街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职能小组。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救援、排险等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最高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相关负责人担任。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日常事务的开展和5个职能小组的协调安排。

  2.抢救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救援、抢救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救援、排险行动;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排险救援器材、设备、药品等物资;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等问题;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严格控制有害渠道,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隐患监测与事故报告

  (一)隐患监测

  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收集、掌握食品安全的有关动态信息

  (二)事故报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政府接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事故通报与调查报告

  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勘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的有关情况。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调查组尽快完成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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