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片自查报告

时间:2023-05-30 17:58:37 报告 我要投稿

饮片自查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饮片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饮片自查报告

饮片自查报告1

  按照惠东县假劣中药饮片流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部署,我局认真地开展了中药饮片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顿工作,摆上重点工作日程,把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和“三打两建”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对中药饮片流通市场整治的重大意义。为确保一方百姓用上放心有效的药品,必须加强包括中药饮片在内的药品的监管力度,为此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二、突出重点,打防结合

  这次行动主要是以平山、大岭、吉隆、黄埠等乡镇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药品批发公司和较大零售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群众投诉较多的,价格变动较大的如涨价幅度较大或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中药饮片为重点检查品种。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行为,打击中药材掺杂掺假和非法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不断规范全县中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在检查中做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标本兼治。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扣了尚未使用的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避免了不合格的中药饮片继续使用危及人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抽验,提高中药质量

  在全局的.统一部署下,各股室、片区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中药饮片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监督检查了各药品经营企业。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可疑品种进行了针对性抽验。抽验4个品种20个批次,20个批次均已出检验结果,其中19个批次不合格,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没收伪劣中药饮片10.47kg,行政处罚3669元。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中药饮片的保管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技求指导,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每次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携带相机调查取证。由于宣传工作及时到位,有力地增强了我局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提高了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激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饮片自查报告2

  按照市局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部署,我局认真地开展了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的整顿和规范的专项行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顿工作,摆上重点工作日程,把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和药品“两打两建”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充分认识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为确保一方百姓用上放心有效的药品,必须加强包括中药饮片在内药品的监管力度,为此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二、突出重点,打防结合

  这次行动主要是以医疗机构、药品批发公司和较大零售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群众投诉较多的',价格变动较大的如涨价幅度较大或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中药饮片为重点检查品种。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行为,打击中药材掺杂掺假和非法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不断规范全区中药流通使用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在专项整治中做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标本兼治。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扣了尚未使用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避免了不合格的中药饮片继续使用危及人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抽验,提高中药质量

  在全局的统一部署下,各科室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中药饮片流通领域进行了集中检查,监督检查了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可疑品种进行了针对性抽验。抽验19个品种20个批次,其中5个批次检验不合格,依法查处中药饮片违法违规案件4件,涉案金额28.8万元,行政处罚18.09万元。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中药饮片的购进、验收和储存等方面进行了技术指导,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声势,扩大影响。由于宣传工作及时到位,有力地增强了我局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提高了行政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营造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工作良好的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企业的监督检查的力度。

饮片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攀食药监发〔〕1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4月15日—8月1日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结合“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和“药品抽检”两个工作,制定了仁和区药械安全专项整治的检查方案,明确了整治措施、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稽查队、片区所、药化科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分解目标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积极落实企业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传达到辖区内中药饮片、中成药经营及医疗单位,明确了整治工作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辖区各单位对照重点整治内容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工作,强化了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了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积极落实企业责任,为专项整治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绝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要求,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做到如实上报,并做到及时改正或结合自身实际提出限改时间。

  三、突出整治重点,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开展到位

  为切实做好整顿治理阶段工作,防止此次专项整治走过场,我局分四个片区所,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中药材来源,看购进时索证是否齐全,验收工作是否到位,购货单据与实物是否一致,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进货渠道的合法性;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看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虫蛀、霉变、受潮、变质等现象,是否掺有伪劣中药饮片,发现可疑,实施监督抽验;查贮藏条件,看是否具有保证质量的温控、防虫、防鼠、防潮设施,是否进行符合中药材、中药饮片要求的日常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四、工作成效

  专项整治期间,出动执法车辆2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检查单位350家,其中零售药店103家,诊所、卫生院及医务室等医疗机构247家,检查覆盖率100%。专项检查中,我局未发现中药材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但发现其他药品违法违规案件两件,其中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1件,已结案,货值金额8945.00元,罚没款26521.00元。非法销售假药案1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五、存在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规范管理水平不高。我区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缺乏相关专业人才,从事中药调剂的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中药材、中药饮片相关知识,储存、养护不当,调配不规范,服务不到位。少数药店验收中药材质量把关不严,对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不够熟悉,企业及员工对中药材管理质量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市场不规范,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部分单位采购中药饮片时未完整地索取供应商资质及采购票据。

  (三)宣传不够,认识有误区。由于中药材、中药饮片相关知识带有较强的专业性,加之宣传力度不够,广大消费者安全合理使用中药饮片和鉴别假劣中药饮片的意识和能力缺乏,不能正确分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无法维权举报,为企业违法经营创造了条件,给监管工作带来了难题。

  (四)行业自律意识缺失。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致使企业竞争无序化。超范围经营、掺杂掺假以及分装中药饮片的行为时有存在。

  (五)因大部分中药饮片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给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六、下一步工作打算为把此项工作做得更深、更细,做好整治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购进渠道,抓源头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储存、销售使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三是查处一批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和非法渠道购进使用中药饮片案件,追根溯源,加大处罚力度,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

饮片自查报告4

  根据《宁波市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甬食药监安[]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甬食药监安[]50号)文件要求,现对北仑区中药质量管理情况评估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确定工作重点

  北仑局在接到国家省市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文件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深入研究当前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着手制定了《北仑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根据监管职能不同明确了各科室、监管分所的工作职责:药械科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和各分所负责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同时也负责违法违规线索的跟踪追查处理,并负责中药监督抽验工作。

  二、 监督检查情况

  (一)基本信息

  北仑区内有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一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于8月23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于9月10日取得gmp证书,认证范围为:中药饮片(净制、切制(含粉碎)、炒制、炙制、制炭、煅制、蒸制、煮制、燀制、轧制)、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煮制)。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于2月21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目前尚未申报药品批准文号。

  (二)现场眷查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迅速组织监督检查。我局采取了突击检查方式,对生产企业着重检查了原药材的来源、是否存在直接购进中药饮片进行分装行为、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核对购、销、调、存合同和票据等记录,同时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参照国家药典委起草的中药材二氧化硫含量检测方法和限量标准,制定企业购进物料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其物料是否按内控标准检验合格后方投料生产。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着重检查了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保存条件及进销存台账,并对高风险品种和质量可疑的原药材和中药饮片进行了抽样检验。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1家、中药饮片配方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50家、含中药饮片批发企业2家、中药饮片配方的医疗机构16家,检查覆盖率为100%。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检查结果整体良好。检查组重点抽查了原药材浙贝母(批号y130333)、白花蛇舌草(批号y130164)、菟丝子(批号y130339)。企业制定了原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检验合格后方投料生产,成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未检测。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现场眷查时正在进行姜黄提取物的生产。姜黄提取物主要用作食用色素。姜黄提取的副产品为姜黄渣粉,一部分作为饲料原料销给蛋鸡饲养场,一部分由园林部门代为处理。另外,该企业还从事食品级越橘提取物、石杉碱甲提取物、红景天提取物等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未对购进的原料进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也未制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全部外销。

  (三)监督抽样情况

  4月至4月间,我局对中药饮片配方经营及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共抽样25批,不合格7批,予立案5起(其中2起各有2个不合格品种为同一家单位抽样),其中未结案2起。对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桃仁、鱼腥草、车前子等三种中药原药材进行了监督抽样,抽验结果均为“合格”。

  三、 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中药生产领域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现场眷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均予以了整改。

  四、 巩固专项整治现阶段工作成果,建立强化监管长效机制

  (一)继续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力度。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针对可能影响中药质量的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改进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效能,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收集线索,明察暗访,深入调查,做到重大隐患早发现,突出问题早纠治。着重检查中药材和饮片来源、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核对购、销、调、存合同和票据等记录,对于发现的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居大监督抽验力度,提高对原料(含中药提取物)、成品及市场流通产品抽验的针对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应进行重点抽验。

  (二)加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于现场眷查和抽样检验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从重查处。涉及辖区外的,应及时函告相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协查;对于制售假药、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案件,应及时上报局领导。对于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加强信息沟通,切实履行职责。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之间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抓好工作结合,规范市场规范。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将现场眷查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和gsp,加大新修订药品gmp和gsp实施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五、 对中药监督检查的总体评估。

  经过此次专项整治,相关企业的规范管理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北仑局将把此次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下一步,北仑局将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确保北仑区域中药质量安全。

饮片自查报告5

  根据《宁波市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甬食药监安[20xx]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甬食药监安[20xx]50号)文件要求,现对北仑区中药质量管理情况评估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确定工作重点

  北仑局在接到国家省市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文件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深入研究当前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着手制定了《北仑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根据监管职能不同明确了各科室、监管分所的工作职责:药械科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和各分所负责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同时也负责违法违规线索的跟踪追查处理,并负责中药监督抽验工作。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一)基本信息

  北仑区内有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一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于20xx年8月23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xx年9月10日取得gmp证书,认证范围为:中药饮片(净制、切制(含粉碎)、炒制、炙制、制炭、煅制、蒸制、煮制、制、轧制)、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煮制)。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于20xx年2月21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目前尚未申报药品批准文号。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迅速组织监督检查。我局采取了突击检查方式,对生产企业着重检查了原药材的来源、是否存在直接购进中药饮片进行分装行为、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核对购、销、调、存合同和票据等记录,同时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参照国家药典委起草的中药材二氧化硫含量检测方法和限量标准,制定企业购进物料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其物料是否按内控标准检验合格后方投料生产。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着重检查了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保存条件及进销存台账,并对高风险品种和质量可疑的原药材和中药饮片进行了抽样检验。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1家、中药饮片配方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50家、含中药饮片批发企业2家、中药饮片配方的医疗机构16家,检查覆盖率为100%。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检查结果整体良好。检查组重点抽查了原药材浙贝母(批号y130333)、白花蛇舌草(批号y130164)、菟丝子(批号y130339)。企业制定了原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检验合格后方投料生产,成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未检测。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姜黄提取物的生产。姜黄提取物主要用作食用色素。姜黄提取的副产品为姜黄渣粉,一部分作为饲料原料销给蛋鸡饲养场,一部分由园林部门代为处理。另外,该企业还从事食品级越橘提取物、石杉碱甲提取物、红景天提取物等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未对购进的原料进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也未制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全部外销。

  (三)监督抽样情况

  20xx年4月至20xx年4月间,我局对中药饮片配方经营及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共抽样25批,不合格7批,予立案5起(其中2起各有2个不合格品种为同一家单位抽样),其中未结案2起。对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桃仁、鱼腥草、车前子等三种中药原药材进行了监督抽样,抽验结果均为“合格”。

  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中药生产领域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均予以了整改。

  四、巩固专项整治现阶段工作成果,建立强化监管长效机制

  (一)继续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力度。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针对可能影响中药质量的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改进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效能,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收集线索,明察暗访,深入调查,做到重大隐患早发现,突出问题早纠治。着重检查中药材和饮片来源、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核对购、销、调、存合同和票据等记录,对于发现的`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加大监督抽验力度,提高对原料(含中药提取物)、成品及市场流通产品抽验的针对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应进行重点抽验。

  (二)加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于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从重查处。涉及辖区外的,应及时函告相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协查;对于制售假药、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案件,应及时上报局领导。对于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加强信息沟通,切实履行职责。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之间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抓好工作结合,规范市场规范。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将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和gsp,加大新修订药品gmp和gsp实施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五、对中药监督检查的总体评估。

  经过此次专项整治,相关企业的规范管理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北仑局将把此次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下一步,北仑局将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确保北仑区域中药质量安全。

饮片自查报告6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省卫计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响应我市将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号召,近期我院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我院中药饮片的购进、保管、调配、煎煮、处方管理与点评等工作做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中药饮片管理现状

  1、成立了管理机构。我院成立了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由刘景宏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从饮片的购进、保管、调配、煎煮处方管理与点评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从而保证了中药饮片质量,保证了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管理情况。能严格按规定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购入中药饮片时,能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包括质量、规格、数量、包装、标签、合格证等均须符合要求,且每种中药饮片必须附药监部门的质检报告,并由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负责中药饮片的验收并签字,方为合格,验收不合格绝不入库,从原头上杜绝了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我院。

  3、中药饮片的储存、保管及养护。我院设立有独立的中药饮片库房,并有完善的.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等条件及设施,专人管理,每天检查。从而彻底防止了中药饮片发霉变质、变色、虫蛀、鼠侵等问题的发生。

  4、中药饮片调剂管理。中药房调剂人员严格执行中药饮片调配管理制度,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坚决拒绝调配,并要求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给予调配,对处方要求需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煎煮方法均能在服药袋上注明并给病人明确交代,检查中没有发现生虫、霉变、走油、变色及窜斗等现象。

  5、中药饮片煎煮管理。我院煎药室配备有两台多功能自动煎药机,基本能满足浸泡、二煎、搅拌、先煎、后下等相关要求,建立有相对完善的中药煎药机操作规程和科学合理的中药汤剂煎煮流程,对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带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均可按要求或医嘱操作,从而保证了中药饮片煎煮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二、存在问题

  1、我院煎药室设备较少,只能保证患者对中药饮片煎煮的基本要求。同时由于中药房工作人员数量较少,未能发挥完善的工作效率。

  2、我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人员专业方向限制,未能建立完善的中

  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也未能顺利展开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相关工作。

  三、整改措施

  1、我院对中药房工作人员组成进行合理分配调整,保证能顺利完成中药饮片调剂、煎煮等相关工作,确保工作效率,保障病患用药的及时、安全与合理。

  2、加强处方管理点评小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时建立完善的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确保能顺利展开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相关工作。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我们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单位将严格遵守药监部门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与自查工作,保障病人的用药合理与安全。

饮片自查报告7

  为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中药饮片经营和使用市场,保证辖区内中药饮片质量,深入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我局于4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药饮片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召开自查会议

  组织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召开中药饮片自查会议,会上阐明中药饮片监管重要性,要求各单位把好中药饮片的购进关,加强中药饮片管理,提高中药饮片存储条件,严禁经营使用霉变、虫蛀等变质中药饮片。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中药饮片的自查工作,把无资质的中药饮片供应企业拒之门外,从源头上强化中药饮片质量。

  二、制定整治方案

  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分析了当前辖区内中药饮片市场动态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整治工作目标、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把中药饮片管理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作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有效解决监管难题。整治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分明,明确划分药品综合监管和药品稽查在专项整治中的工作方向,打造一支以局党组为领导,综合监管和药品稽查共同参与整体出击的整治队伍。

  三、整治成效显著

  此次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使用单位13家,药品经营企业104家。检查中未发现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经营企业;未发现有经营企业擅自经营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专项整治中对13个品种中药饮片进行抽样,其中12个品种因霉变和虫蛀等原因被检验为不合格,已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

  四、存在不足

  此次专项整治中,除中药制剂生产企业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在管理中未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外,其他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均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如下:

  (1)未索要中药饮片供货企业的相关证照。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无法提供中药饮片供货的存档资质材料,甚至有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只知道供货企业业务员的姓名,而不知道采购方的商业名称。

  (2)所采购的中药饮片无检验报告书。绝大多数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在采购中药饮片时未索要检验报告书,而相关供货企业也没有提供检验报告书,少数单位采购的中药饮片外包装还缺少批号和生产日期,甚至采购的中药饮片无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

  (3)因管理原因变质较多。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中药饮片存储条件简单,无相关防虫,防鼠设备,中药饮片中易生虫品种多数已生虫,且部分品种虫蛀严重,易走油品种经历夏季全部走油,严重影响药品使用。

  (4)无相关购进验收记录。绝大多数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管理中成药和西药都有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但在中药饮片管理时无购进验收记录,即使有记录也十分简单,仅有品种和数量,无生产厂家和批号等信息。

  五、监管措施

  针对此次各单位的自查和我局的专项检查结果,经汇总讨论研究,现计划在以后的监管中采取以下监管措施来提高我县中药饮片的`管理和质量。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组织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中药饮片的管理知识,明确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同等管理要求,加强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工作,做到验收记录项目齐全,强化饮片调配意识,确保严格按照医生处方调配,不得随意改变品种或数量,提升管理人员在中药饮片购进、验收、调配等环节的管理水平,确保中药饮片各个环节管理规范。

  (2)改善中药饮片存储设施。督促各相关单位改善中药饮片的存储环境和存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虫、防鼠设备及相关的晾晒工具,加强中药饮片库房除湿控制,有确保中药饮片的存放符合要求。进入梅雨季节后,做好中药饮片防霉措施,对易霉变品种及时晾晒,以防饮片霉变变质,提高中药饮片质量。

  (3)加大中药饮片抽样力度。提高中药饮片在以后抽样计划中的比例,确保中药饮片抽样批次达到每年抽样计划的10%,重点对易掺假、易掺杂、易假冒产地、易掺入其他部位的饮片进行抽样,重点打击违法掺假、掺杂行为。同时对平时不重视中药饮片管理的单位加大抽样力度,有针对性的抽取霉变、虫蛀品种,促使相关单位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

  (4)完善中药饮片供应企业备案制度。为及时中药饮片掌握供货企业动态信息,便于中药饮片购进渠道管理,积极推进中药饮片供货企业和业务员进行备案登记,协助经营使用单位把好饮片购进渠道关,有效消除无证经营个人和单位的生存空间,确保我县中药饮片来源合法,质量有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饮片自查报告8

  根据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的《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辽宁省中药饮片管理检查评估细则》,近期我院对中药饮片的购进、保管、调配等工作做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药饮片管理现状

  1、成立管理小组。我院已于1月成立了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小组,并由张维军院长亲任组长,为中药饮片质量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做一次中药饮片质量大检查,从饮片的购进、保管、调配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从而保证了中药饮片质量,保证了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完善管理制度。我院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中药饮片储存、保管、养护管理制度》、《中药饮片调配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加强中药饮片各环节的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3、中药饮片采购验收管理情况。能严格按规定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采购中药饮片。购入中药饮片时,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包括质量、规格、数量、包装、标签、合格证等均须符合要求,且每种中药饮片必须附药监部门的质检报告,并由中医药从业人员验收签字,验收不合格绝不入库,从原头上杜绝了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

  4、中药饮片的储存、保管及养护。由于我院正处于新旧房屋过度阶段,业务用房紧张,不具备完善的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及设施,因而不能彻底防止中药饮片发霉变质、虫蛀、变色、走油、鼠侵等问题的发生。但是我院已经明确规定,定期查看饮片情况并将中药饮片置于阳光下暴晒除湿驱虫。

  5、中药饮片调剂管理。由于我院不具备专门的中药调剂人员,调解人员均是由处方医师兼任,并严格执行中药饮片调配管理制度,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反复对照坚决拒绝调配,对处方要求需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煎煮方法均能在服药袋上注明并给病人明确交代。

  二、存在问题

  1、业务用房紧张,中药架过少,造成中药摆放不规整,个别中药没有上架。

  2、中药房设备较少,可以考虑添加除湿机、换气扇、灭鼠器等必要设施。

  3、没有专门的中药调剂人员。

  三、整改措施

  1、中药房已经严格按照标准设计建设,并且拟定购置新的药架、除湿机、换气扇、毒麻药品柜、灭鼠器等设施。

  2、引进专业人员或者对兼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根据《辽宁省中药饮片管理检查评估细则》的评分标准及我院的实际工作情况,我院自评得分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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