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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1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安排,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组成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带领下,于8月上旬深入到四铺、百善等镇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部分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汇报,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把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借助民生工程实施,大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营方式,着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有力推动了全县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县总人口107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5449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49%。全县现有各类养老机构22个,其中,县级光荣敬老院1个、社会(儿童)福利中心1个、公办老年公寓1个,镇级敬老院15个,民办养老机构4个。拥有床位3282张,入住老人850人,入住率达26%。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61个,拥有床位数1395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27张。
二、存在问题
我县养老服务业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还存在着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社会认识程度不够。目前,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大部分是孤老优抚人员、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全县仍以家庭养老为主,绝大多数老人尚未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仅有少数老人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其日常生活,才有选择机构养老的愿望。
(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滞后。一是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规划不足,养老服务平台搭建比较困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社区内服务新增项目场所难以落实。二是社区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不全。多数社区养老服务站由于场地所限,服务功能单一,只能提供就餐、娱乐休闲等最基本服务,对于日托、医疗、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项目则不能提供,难以满足老年人需求。
(三)五保老人医疗问题突出。分散供养的五保患病特别患大病的比较多,一旦生大病需要住院,一是无力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二是对报销政策外需要个人支付部分缺少经济承担能力。此外,现有的医疗救助政策和新农合政策还有部分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顺利就医。
(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缺乏,专业化水平低。一是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护理员年龄偏大、专业不熟、文化较低等问题。二是养老护理员社会认可度不高、薪酬待遇过低、劳动强度大,对专业护理人才没有吸引力,导致养老护理员严重短缺,难以留住专业护理人才,已经成为制约养老机构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三是目前我县尚无专门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职业标准,都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大力营造孝亲敬老浓厚氛围。养老事业需要全社会高度关注与重视。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服务,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营造尊老爱老的新风尚。
(二)统筹规划,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业深入发展。合理规划,科学制定全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切实摸清现有养老机构底数基础上,根据全县人口总量,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尽快出台具体的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
(三)多管齐下,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一是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二是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改造整合力度,努力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供养水平。三是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四是重视解决生活困难五保老人医疗费用兜底问题。
(四)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一支与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合格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满足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
前阶段,县政协城建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分管副主席的带领下,就“大力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与问题
据调查,截至xx年末,我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指户籍人口数)已达14468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9%(全国14.3%、全省17.87%、全市19.71%)。我县人口老龄化现象呈现了六个明显的特征:一是高龄老年人口多,其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计19862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13.72%;二是农村老龄化高于城镇,全县农村老年人口总数已达87562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60.52%;三是山区老龄化程度普遍较高,富盛、稽东、王坛、平水等山区乡镇的老龄化程度普遍在21%以上,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在人口迁移和流动等因素推动下,山区乡镇的人口老龄化程度还会进一步提高;四是“纯老年人家庭”现象突出,全县目前有纯老年人家庭的老年人口数23480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16.22%;五是老龄化程度呈逐年增高态势,xx-xx年我县老龄化比例分别为17.48%、18.03%、18.96%和19.90%;六是百岁老人逐年增加,到xx年末,全县百岁以上老年人为22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工作,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土地保障、资金补助、人才培养、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目前已基本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全县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551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355张);民办养老机构6家,在谈民办养老机构项目5只,其中3只可在近期落地;建成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56家;18家镇街敬老院逐步升级为镇(街道)社会福利中心。然而,伴随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家庭人”逐渐成为“社会人”,养老问题的实质是养老需求和社会保障系统之间的矛盾。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大背景下,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观念认识不够到位
目前,制约着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想认识和观念差异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农村传统的养老观念尚未改变,大部分农村老人习惯独居或空巢生活,子女们也不愿意老人参加社会化养老;二是社会上对“孝”的理解存在一定误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有子有女的老人进敬老院会被人认为是子女不孝顺;三是合力共建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认识还不足;四是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还不浓,仍有些家庭的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忽视甚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二)设施投入仍显滞后
虽然近几年我县在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上有一定的投入,但与现实的老年人口数量和实际养老服务需求相比仍显滞后。一是养老机构床位总体不足,床位布局存在结构性矛盾,资源配置失衡,如一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环境差、功能不齐全,入住率不高,而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则床位紧张,如县社会福利中心“一床难求”现象十分突出;二是民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滞后,由于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出台时间不长,养老机构没有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而且投入养老机构建设风险大、回报低、供地难等因素,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积极性。
(三)服务队伍专业性差
目前,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主要为社区管理人员和社会“4050”人员,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养老服务的延伸、服务质量的提高缺乏后劲。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于我县的公办养老院和民办养老院,除县福利中心外,均没有专业的护理人才,养老服务偏重于日常生活照料,诸如医疗、康复等服务项目都不能有效实现。
(四)机制要素缺乏保障
一是土地资源制约,特别是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由于没有可用土地,社会投资者们空有资金和规划,项目着地难;二是城市社区老年活动用房资源制约,老城区内部分小区老旧,空间拥挤,连社区管理用房都不够用,更不要谈社区配套用房和老年活动用房,新建小区在规划时虽然有按3‰比例配备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的要求,但存在入住率低的小区用房面积较大且地方偏僻,而入住率高、人口密集的小区用房面积小、分布散等问题,不能有效整合和利用;三是机构人员制约,存在着老龄工作人手紧张,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责任主体不够清晰等问题。
(五)志愿者队伍形成难
要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光靠政府部门和镇(街道)社区是不够的,还要借助于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庞大的志愿者队伍。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发动面不广,社会义工人数偏少,载体不多,参与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全社会合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工作。
二、对策与建议
今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xx〕35号),这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面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新情况、新要求、新任务,如何使我县老年人服务这项“夕阳红事业”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朝阳性产业”,是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而有深远意义的课题。为此,建议如下:
(一)要进一步确立养老服务事业优先发展地位
一是要加大领导推进力度,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增强老龄意识和解决老龄问题的忧患意识,正视我县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发展中的问题与矛盾,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效果得以体现,合力得以形成;二是要加大规划落实力度,将养老服务产业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突破口和拉动消费的.增长点,编制规划,落实规划,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三是要加大责任考核力度,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各镇街(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考核体系,将机构建设、资金投入、新增养老床位、规范化水平等指标,列入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内容,明确责任,加强考核。
(二)要进一步创新与优化发展模式
一是要重基础,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星光老年之家”建设,丰富其功能,同时增强敬老院的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功能,探索集就餐、休闲、娱乐、康复、精神慰籍等功能于一体的托养模式,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近享受服务,像办幼儿园一样来办好“托老所”;二是要打品牌,优化机构养老结构,要以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为重点,鼓励养老机构增添护理型床位、改造院内医疗护理康复设施、设置标准化医务室,同时,镇级社会福利中心在优先保障“三无五保”、低保、失能老人入住的前提下,要加大向社会人员开放的力度;三是要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结合我县“一键通”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信息服务系统,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服务,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三)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要加大资源供给政策扶持,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要在经费投入、规费减免、建设运行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特别是土地保障等方面予以扶持,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社区建设和住房建设规划,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要支持发展新型养老模式,积极研究对新型养老模式的政策支持措施,重点支持发展养医结合型、康复护理型、居家照料型养老服务机构;三是要坚持适度普惠型福利政策,增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惠及人群,完善高龄、贫困、独居、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四是要鼓励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要明确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加大一线中高级护理员补贴力度,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
(四)要进一步健全投入增长机制
一是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将养老服务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逐年提高福彩和慈善资金对养老服务的投入;二是要积极探索鼓励社会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高社会投入占比,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三是要发挥资金导向作用,明确财政资金投入导向,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运行补贴标准,鼓励兴建非营利普惠型养老机构,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并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免费或低廉的供养、护理服务;四是要建立养老服务激励机制,增加政府扶持的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设立护理员最低工资标准;五是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加强政府、机构、老人和亲属之间的互动,畅通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渠道,并强化公众监督。
(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要健全职能管理队伍,在县级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基础上,镇街(开发区)配备好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功能定位、业务培训和运行管理;二是要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利用职校技校等资源,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和相关课程,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同时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培育老年人互助服务队伍,树立“积极老龄化”的理念,鼓励、发动和组织城乡低龄健康老人以多种方式参加“老友助老”活动;四是要扩大志愿者队伍,组建我县养老服务社会义工组织,开展安全服务、生活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提供更多的让政协委员等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做“养老义工”的平台,倡导敬老、爱老、养老、优老氛围。与此同时,要形成子女为关心老人的第一责任人,“人人都会老,人人要敬老”的社会共识,共同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3
xx市作为全省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如何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市政协将这一问题作为常委会重点调研课题,今年6-8月,由市政协主席黄加忠挂帅,副主席徐德华带队,市政协社法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协参加,并邀请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就这一课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人口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至xx年末,我市共有人口484.2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75.96万,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5.6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54.5万,占总人口的11.25%;70-79岁老年人23.3万,占总人口的4.81%;80-89岁以上老年人10.9万,占总人口的2.25%;90-99岁老年人2.34万,占总人口的0.48%。全市有百岁老人187人。根据目前60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家或地区总人口的10%以上称为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的国际标准,我市在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总的来看,我市人口老龄化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增长快。近三年来,全市老年人口以每年3.2%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xx年,将达91.72万人,约占总人口17%以上。二是高龄化。至xx年底,我市70岁以上高龄老人36.56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8.1%;到20xx年全市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超过45万人。三是空巢化。xx作为劳务输出大市,众多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老年人口空巢率不断提高,空巢化现象日益突出。目前全市有60岁以上空巢老人25.68万,占到全市老年人口的33.9%。四是失能严重。目前全市有失能半失能老人19.06万,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25%。
针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搞好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稳步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养老事业发展政策保障机制逐步建立
一是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政策。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xx-xx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也相应出台了老龄工作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抓好老龄工作各项政策的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构建老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全市老龄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是逐年增加项目建设投入。xx—xx年,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12925万元,其中上级投入857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福利中心(福利院)、敬老院、居家养老示范点、农村幸福院、老年公寓、光荣院建设,用于民营养老机构培训及运营补贴(省下拨资金)、百岁老人生活费、老年机构活动经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近几年来,南县每年投入300多万元资金用于敬老院的建设和运转,特别是县福利院,两年共向上争取资金1.2亿元,建成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环境优美、集医疗与养老于一体的高标准公办养老机构。
三是逐一健全工作机构。全市7个区县(市)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有老龄专职干部12人,其中6个县(区)配备了老龄办主任。
(二)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增加
据统计,截止xx年7月底,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245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所、床位440张,乡镇敬老院119所和村级“五保之家”93个、床位10792张。全市有民办养老机构30所,床位2533张。另外,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9个,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4个,农村幸福院258个,设置床位1708张。我市养老床位总数已达到15473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0张。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一些地方还配套建设了老年学校、老年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健身房和门球场等活动场所。部分社区建立了老年医疗、康复中心,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护理、保健服务。
(三)养老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实施贫困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市有享受城镇低保老年人27691人,月人均救助水平270元;享受农村低保老年人41170人,月人均救助水平120元。二是注重对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通过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广老年健康教育,对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检,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各区县(市)中心医院都设立了老年病门诊、病房和家庭病床,积极为老年病患者开展救治和护理服务。三是保障五保户基本生活。全市有五保户42879人,五保供养对象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1%,其中:集中供养10593人,占五保户总人数的25.4%,年人均供养水平达5900元;分散供养32286人,年人均供养水平达2900元。四是对高龄老人给予了更多关怀。各区县(市)对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长寿补贴400元。五是城镇、农村养老保险逐步建立和扩大。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已建立统一规范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以土地保障、家庭赡养、政府经办为一体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形成了养老保险与低保补助、特困救助、临时性生活救助等救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二、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规划不够完善,监管机制尚未健全
目前,市县两级缺少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整体规划。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机构布局不太合理,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机构的种类、数量、规模等标准不明确。特别是没有土地使用规划,使得需要建养老机构的地方建不了,想投资建的也不能建。如桃江县有民营企业想在县城周边建一所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养老院,但因土地无规划而批不了。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服务标准、评估体系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对养老机构,民政机关虽然有养老机构登记审批权,但对不进行登记许可的机构(如部分家庭式养老服务中心)并没有有效的管理手段。除此之外,全市对养老服务业普遍缺少准入标准和量化的综合评价体系,既无法从源头上进行监管,也无法对其跟踪管理,对其服务质量等也没有判定标准。
(二)服务体系基础薄弱,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我市在居家养老为基础、依托社区(村)提供养老服务方面还比较薄弱。一是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大部分形同摆设。目前,全市农村幸福院、家庭式养老服务及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养老服务站点只有400多个。由于这些站点投入资金有限,场地狭窄,房屋设施陈旧,消防设施跟不上。有的位置偏远,行走不便,许多老年人难以到这些中心(站点)参加活动,这些中心(站点)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主要依靠社区(村)干部,而社区(村)承担了过多行政职能,工作任务重,加之经费紧张等问题,制约了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发挥。在服务项目上只有少数地方提供就餐、娱乐休闲等最基本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元需求,所以社区和农村的绝大部分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福利院难以正常运转。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手段落后。从河南安阳、xxxx的经验来看,构建多元的养老服务体系,均以强大的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为支撑。而我市至今为止仅仅只是依靠人社平台,建立了基本的数据台账,功能单一,仅能掌握基础情况,而无法通过平台及时掌握和了解老年人的动态需求,提供适合的服务产品。同时,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偏窄(65岁以上、家庭生活在保障线以下、失能半失能老人),标准偏低(每人每月20元),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三是服务产业发展缓慢。全市提供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的企业为数不多,提供的老年服务产品较少,服务内容单一,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服务标准的要求。
(三)投入主体单一,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主要靠各级政府,特别是依靠福利彩票公益金和项目资金的争取。由于我市财政比较困难,投入仍然偏低。同时,市场资源整合不够,也制约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一是床位总量不够。我市目前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0张,距省政府提出的到20xx年全省每千名老人达到35张床位的目标还相差较远。乡镇敬老院的五保户集中供养率25.24%,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5—40%)。二是乡镇敬老院运转困难。目前,全市只有赫山、桃江、南县和高新区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其他地方由于工作经费无保障,运转相当困难。三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缓慢。因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投入大,风险高,回报率低。特别是缺乏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员培训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稀少,发展不平衡,安化、南县、大通湖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还是空白。四是养老护理员待遇偏低。目前,我市养老护理人员不足,招聘困难,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工作苦累脏、社会地位低、工资待遇低(普遍在月工资600—1000元),队伍不稳定,直接影响了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影响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认识缺乏紧迫感,工作驱动力不够
在个人层面,受传统以家庭为主养老观念的束缚,绝大部分老年人不愿到养老机构去,子女们也不愿送老人到养老机构养老。在社会层面,由于对养老的责任主体缺乏明晰的认识,没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没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南县福利院一期100个床位运营3年后,通过多方宣传,入住率才达到73%。
在政府和部门层面对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认识还不足,起点不高,发展不平衡。
(二)政策扶持落实乏力,相关优惠难到位
xx年来,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在土地、资金、补贴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有关政策都属于指导性文件,操作性不强。目前,我市在统筹规划、土地供应、资金扶持等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部分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原则和鼓励办法,但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政策的研究和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社会关注度不高,制约了我市民间力量对养老服务业的参与。
(三)综合协调力量薄弱,工作协同不够
养老服务工作量大、面宽,关系全市70多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民政、国土、财政、规划、公安消防、科教文卫等诸多部门,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部门进行全面统筹协调。但实际中,虽然各级设立有老龄委,但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开展老年服务工作仍是民政、老龄部门热,其他部门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不强。特别是承担具体综合协调职能的老龄办仅仅作为民政部门内设科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人员严重不足,没有足够的权力和能力对各部门相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与老龄服务工作的要求及不匹配。
四、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养老是关系千家万户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修订完善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根据我市人口年龄结构状况,把握老龄化趋势,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市县两级要尽快制定“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要明确各类养老事业的项目、地点、面积、功能等。特别是要根据(湘政发〔xx〕22号)文件提出的“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的,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做好新建成区和新居住(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土地规划。要整合原有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市政府对《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重点建立养老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经费及其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公办养老机构资金运转问题;要提高敬老院建设的补助资金,要明确规定市县两级对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人员培训补贴等补贴标准。(见附件:湘政发〔xx〕22号文件摘要)
(二)夯实服务基础,着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可借鉴xxxx模式的先进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社区建立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实施“菜单式”服务,开发“亲情呼叫系统”,扩展“一键通”服务模式、“电子保姆”等高科技服务项目。首先,在中心城区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试点,试点成功后再逐步推广,力争到20xx年,全市城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数量达到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二是逐步完善养老服务功能。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先进的交通设施建设,进而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鼓励创办家庭护理院、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探索成立老年服务公司,切实将社区互助与提供有偿服务结合起来。抓住国家、省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资金上扶持的机会,加大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要拓展养老服务载体,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便捷实用的社区老人服务网络。三是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加快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老年福利中心(站),农村福利院、农村五保户之家和养老服务示范点等养老服务设施。重点做好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低收入特困老人、五保老人的救助工作。
探索以房养老和以地养老的办法,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社会养老三者相结合,建立一种开放型的养老保障制度。
(三)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养老服务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办事原则。一是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养老机构。综合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财政贴息、购买服务等多元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到20xx年,全市动员社会力量举办一批符合xx实际,适合各层次养老服务需要的养老机构。二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符合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要纳入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强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三是积极推进金融业与养老服务业互动发展。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通过信贷、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养老服务业,支持金融保险业大力开发有利于提高民众养老水平的金融保险产品,完善相关服务,切实加强金融业与养老服务业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一是要建设一支专业的服务队伍。完善强化职能管理机制,在设立专门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事业经费上给予倾斜;建立服务准入、竞争及监管机制,通过招标竞争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公司企业加盟服务队伍。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建设,着力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比例,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二是建设一支公益性服务队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配强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配齐专职管理人员,设置公益性社工岗位;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合理设置管护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障。三是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师生定期定点开展义工活动,为养老服务机构老人或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文化、精神等方面的服务,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社会福利服务群体。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4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如何应对老龄社会的到来,做到老有所养,越来越成为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期待解决的新课题,是我市未来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紧迫问题。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姜之厚、孟广武两位副主席带领下,对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及东昌府区、高唐、冠县三个县市区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介绍,实地考察了部分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并进行了深入地座谈讨论。调研中,委员们充分肯定了我市社会化养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老龄人口基本情况
截止xx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93万人,占总人口的15.2%,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4万人,占总人口的9%,预计到xx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05万人,占总人口的16.5%以上。按联合国的评判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时,即意味着进入老龄化社会。以上数据表明,我市老年人口比例明显高于世界标准,处于老龄化阶段,并且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人口老龄化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市情,也必将对我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人民生活等领域,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另外,随着家庭小型化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越来越多的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目前,我市近40%的老年人口生活在纯老年人家庭,“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及生活照料问题日益显现。
(二)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社会化养老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创新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为主线,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社会化养老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社会化养老事业获得长足发展。
1、建立健全养老事业发展政策体系。一是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市政府于xx年2月16日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抓手,明确了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并规定了其他建设及运营一系列税费的减免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二是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我市对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400元长寿津贴;xx年,实现9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和村(居)按照年龄阶段对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三是落实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独子或双女户老年家庭奖励和扶助,仅xx—xx年间,全市共有53428人享受奖励扶助。四是继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上半年共有148661人参保,投保总额305万元,理赔409起,赔付总额113万元。
2、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迅速。截止xx年底,全市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87家,床位197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0张,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的1.5%。其中,国办68家,床位17830张;民办19家,床位1870张。全市“五保”老人17745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3%。此外,今年全市计划新(改)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38处。截至目前,已投入使用10处,在建20处,正在筹备的8处。
3、社会化养老举措不断创新。我市在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一是多元化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我市采取“投资多元化、建设多类化、经营多样化”的灵活模式,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形成了“不拘一格建设,灵活多样运营”的亮点。二是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养老主要采取整合利用社会和社区各类场所、设施等资源,合理布局日间照料中心,通过社区和养老服务实体互设服务点、互派联络员的方法,把多类型的养老服务送至千家万户。
二、我市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在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养老事业的观念和认识还有待提高
目前,各级政府和部门甚至整个社会对养老事业的认识还不足。一是对养老事业的观念仍然陈旧。在工作部门上,基本局限于民政部门;在服务对象上,基本集中在由政府供养的“三无”人员、“五保老人”、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在工作方式上,基本停留在社会救济层面,社会化养老服务覆盖面还很小。而且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不习惯到养老机构养老。人们对传统文化中“孝”的理解也存在一些误区,许多人认为“住养老院,不是没有儿女,就是儿女不孝”。二是对养老事业的认识出现偏差。对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养老事业的关注不够,有的认为养老问题不是显性问题,短期内难以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产生直接影响,养老服务无碍大局。
(二)养老设施尚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
我市养老机构建设与老年人的需求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城乡各类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3%以上”,参照其他省市“9073”养老发展战略,即实现90%的老年人家庭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我市目前有90多万老年人,共需2.7万张床位,现有2万张左右,尚有0.7万张床位缺口,任务仍然很艰巨。
(三)民营资本没有实质性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一是兴办养老机构投资大、回报低、周期长、风险高,大资金不愿进入,小资金不敢进入。近年来各级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但效果仍不理想。二是维持日常经营难。民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资金紧张的问题,投入资金有限,周转困难,多数处于保本经营。我市民办养老机构中,除聊城市鸿福老年公寓条件、设施比较好外,其他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档次低、规模小、条件差等特点。三是项目申报环节多与政策时间紧的矛盾突出。建设养老机构办理各种手续的时间太长,项目要经过立项、征地、规划、施工等多个环节,周期长与任务紧的矛盾比较突出。但省、市的补助政策只到xx年底,如果时间抓的不紧,优惠政策将一晃而过,届时推动社会化养老建设将更加困难。
(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推进缓慢
社会化居家养老推广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缺乏场地。新的社区没有规划场地、老旧社区又拿不出闲置场地用来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托老所或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二是功能不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目前的主要对象是由政府买单的生活困难、需要照顾的“五保”老人,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无法适应全社会老年人多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三是经费不足。工作经费、人员经费没有来源,难以为继。
(五)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薄弱
现有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一是专业化的管理和护理人员缺乏。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就近招收的年龄较大的退休下岗职工或农民工,且女性较多,男性很少,他们基本没有接受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难以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老年人社会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服务人才严重不足。二是社区低偿和志愿服务人员少。现有志愿服务活动常常具有阶段性、临时性特点,缺乏长期运行的制度保证。三是社会化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以高唐为例,全县60名社会化养老服务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0元,最低为500元,其他县市区工资水平也相差不多。低收入致使社会化养老机构进人难、留住专业人员更难。
三、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对策
社会化养老事业关系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项事关当前、影响长远的系统工程,应加快发展、协力推进。
(一)转变思想观念,推动养老事业社会化
一是要树立抓养老事业就是抓发展的观点。要清醒地认识到抓好养老事业是执政为民的需要,是保稳定、促发展的需要,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发挥养老事业在扩大就业、拉动内需上的重要作用,把发展养老事业与开发“银发产业”结合起来,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这项新兴的朝阳产业。建议把养老服务产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通过与国内外经济组织、慈善机构或其它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二是要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服务职业的认识。通过表彰、宣传等方式,提高从事养老服务职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树立从事养老服务职业是光荣的职业、崇高的职业、受社会尊重的职业的观念,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建立政府主导机制,实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化 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是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要把社会化养老事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制定好社会化养老事业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设立好社会化养老事业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确保社会化养老事业持续有序发展。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中,应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项目用地、规划原则和建设标准,并做好相关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要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机制,逐年加大对社会化养老事业的投入力度。
(三)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实现养老事业投入多元化 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引导和措施扶持的力度,大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化养老事业,推进养老事业多元化、市场化、社会化。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形式参与社会化养老事业,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设施建设差异化,区域分布合理化、服务功能标准化,覆盖城乡的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制定一个全面系统、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优惠政策,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方式多样化
一是在城区(镇)社区普遍推进居家养老+社区专业化服务的模式。每个社区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组建一支专业化服务队伍,由政府提供财力支持,整合养老服务、卫生医疗、物业管理等资源,就近提供上门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二是在农村以自然村为单位普及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鼓励利用集体闲置房舍,选择在留守老人较多、交通便利的村落改建、扩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也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将农村独居、空巢老人集中托养。根据情况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五)加强人才选拔和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专业化 一是加强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教育培训。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培训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二是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社会工作人才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公益性服务岗位,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制度。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让更多的人员参与到为老服务中来。三是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鼓励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队伍。
(六)建立健全评审机制,实现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标准化 研究出台我市社会化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及评估评审制度,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和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资格、财政资金补助对象资格等开展动态考核、评估评审。不断完善公开信息查询、服务质量投诉,收费标准监督和绩效考核奖励机制,从而使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提档升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建立更加积极灵活的行业准入制度和政策扶持体系,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参与养老事业的发展。
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5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安排,县政协自8月中旬起,组织开展了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xx、xx、香隅等地,实地了解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座谈的形式听取了3个乡镇和县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介绍和工作意见,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据调查统计,截至到目前,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6万人,占总人口的15.8%;65岁以上老年人口5.8万人,占总人口的10.7%。预计到20xx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到9.5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7%;65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到6.6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2%。比例远高于现行国际通行的老龄化社会标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说明我县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引起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县政协委员多份提案、社情民意涉及养老服务业,县政府积极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xx〕60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池政〔xx〕4号)文件精神,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养老福利政策,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东至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政〔xx〕15号),对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的体系框架、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并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时序进度,为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加快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夕阳红工程”建设机遇,通过财政投入、福彩公益金资助、上级项目支持等途径,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新建或改扩建21所农村敬老院,总床位达到3116张;投资2400万元在县城新建一所社会福利中心,占地10亩,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拥有床位168张。公办养老机构已形成一定规模。
(三)探索了多样化养老服务
一是拓展敬老院社会化养老。xx年以来,先后在xx、xx等13个乡镇敬老院,利用空置床位,划设一个院落或一个区域,开展社会化养老,共收养老人50余人;二是探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在xx镇菊江社区、大渡口镇渡口社区、xx镇梅林社区建设社区日间照料站,可添置日托床位190张;三是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利用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和中医院的医疗资源,成立了“东至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四是鼓励社会民间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目前有3家民办养老所正在申请和建设之中。
二、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养老服务业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处于起步和低水平阶段,与中央和省、市要求比,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比,与先进地区比都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社会对养老服务业发展没有形成共识与合力 多数老年人及其子女养老观念比较传统落后,普遍希望在家里养老。不愿选择在机构养老,认为“住养老院,不是没有儿女,就是儿女不孝”,导致养老机构推行社会化养老艰难,床位闲置现象明显。虽然养老服务业是“朝阳产业”,具有涉及面广、产业链长和发展潜力巨大等特点,但因其前期投入多、专业人才需求大、回报周期长,加之现阶段老年人实际消费支付能力有限,使得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业的意愿不强。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体制机制也不健全,基本上是由民政部门“一龙治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工作基础较弱。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单一、服务功能弱
社会化服务尚未进入家庭,社区养老正处在启步探索阶段,养老机构基本上都属公办,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院,只有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一家,其余均为敬老院。由于敬老院的经费、人员、管理服务能力跟不上,服务功能弱,服务内容单一,多数只管老人吃住,能同步提供医疗服务的很少。从3100多张床位和3520余“五保”老人数字对比,敬老院床位看似不足,实际情况却是敬老院的床位仍有47%处于空置状态,“五保”老人未能实现应进尽进,散养“五保”老人中,存在着应进不愿进,个别想进进不了的现象。在一些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敬老院,带有明显的选择倾向,不愿接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社会办养老机构因准入要求严、审批手续复杂,社会力量难以顺畅进入,加上发展规划滞后,扶持激励政策难以落地,资本投入大、风险高、利润薄等,一些有志于兴办养老机构的人望而却步。现有的民办养老所建设尚未达到主管部门认可的规范程度,目前社会办养老机构实际上是空白。
(三)养老服务业专业人才紧缺
我县养老服务现有从业人员,突出表现为“两低一少”,即专业素质低、工资水平低、护理人员少。管理人员大多来自退下来的村干部,护理人员多来自于下岗或无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年龄结构偏大,缺乏必要的管理、护理知识。工资多在千元左右,致使我县养老机构对专业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难招又难留,很多敬老院工勤服务人员兼作护理人员,或采用“院民护理院民”的方式以缓解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这势必影响我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对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尚不到位。
除了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外,全县农村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所基本上都因无建设用地指标问题,而未能获得消防验收合格凭证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件。尤其是已经营的小规模民办养老所,因建筑和消防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更难通过消防验收和设立许可,加上管护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存在安全风险。
三、进一步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增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快,老年人口规模大,而且呈现未富先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人口流动大,空巢老人增多)的特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各种养老需求,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是群众的恳切期盼。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国家从宏观战略层面出台了系列政策与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未雨绸缪,迎难而上,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国家和上级政府政策措施,抢占先机,赢得主动。人口老龄化形势固然造成一定的社会压力,但也蕴藏着发展的先机,发展养老服务业,不仅是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问题,同时也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山清水秀、空气良好的东至来说,更是吸引一些成功、爱心人士投资创业的大好良机。因此,全县上下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科学规划,引领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
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规划,同时要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规划要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对全县养老服务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公办、民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协调发展的格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省、市政府的《实施意见》,对照“十三五”末人均养老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总数45‰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区域特点和人群特征,考虑未来发展均势,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养老场所的城乡空间布局,选择交通便捷、生活就医方便、生态环境良好的位置,明确供地政策,鼓励兴办社会化养老机构。规划要体现和落实县政府东政〔xx〕15号文件提出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改革措施和保障政策。通过规划,引导我县养老服务业科学、合理、有序发展。
(三)统筹推进,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业是项重要的民生民计工程,具有鲜明的公益属性,必须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根据我县未富先老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现状,统筹推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1、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它是以立足家庭、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居家养老符合国情,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主要养老方式,是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要培植一批稳定的服务团队、中介组织或引导有关机构、企业,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籍和应急救援等具体服务。
2、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建设。落实关于小区和村镇规划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规定,整合城镇和农村社区卫生、文化、家政等资源,逐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站建设,并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使之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功能,能够为社区内老人提供就近、方便、快捷的托养、日间照料,造就“不出社区的养老院”。
3、大力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由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转变,通过政策鼓励和扶持,运用市场机制,大力推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不乏有意进入这个行业者,但让他们踟蹰不前,仍在观望的主要原因是对激励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不了解或有顾虑,要加强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宣传,激活社会力量投资的动力,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同时根据老年群体的健康状况、消费能力和服务需求,开展不同档次的服务,使老年人及其家庭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服务项目,实现高、中、低不同服务档次的组合。
(四)改革创新,提升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运用改革、创新、激励等措施,挖掘潜能,激发活力,调动积极性,使我县养老服务能力水平在现有的基础上有进一步提升。
1、探索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现有空置床位,盘活养老资源,更好地发挥公有养老设施的作用。在不改变公益属性,确保政府托底保障养老对象生活质量及公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探索公办民营,选择若干敬老院先行试点,特别是一个乡镇有两所敬老院的,可通过腾集床位,调整出一所敬老院试行公办民营,采取公开招标办法,交由市场主体运营。
2、改造提升公办敬老院基础设施与服务功能。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增加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紧急呼叫等功能,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改善服务条件,拓展服务范围,面向区域内低收入、特困、高龄、单亲、空巢、失能半失能老人开展养老服务,加快农村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转型。
3、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针对特定老年人群,在提供生活护理服务的同时,提供医疗诊治、大病康复、失能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我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就是开启医养结合探索的产物,但目前存在着入住率不高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人们的养老消费观念未转变,二是社会福利中心尚未办理养老许可证,人们对该中心是到底养老院还是医院心存疑虑。因此要大力开展宣传引导,转变养老消费观念,同时要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完善手续,推动包括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在形式上的合法化,管理上的规范化。坚持“养老服务是基础,医疗服务是保障”的理念,探索医疗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的嵌入。
4、强化激励措施。可整合财政和社会捐赠性资源,设立扶持发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除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营补贴外,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政策内涵、界限、标准,对承接“三无”人员、孤老优抚对象,低收入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民办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日间照料站,按其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兑现补助,让政策落地。同时要加大力度,落实金融扶持、用地扶持、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机构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
(五)招培并举,造就一支养老服务专业队伍
建设一支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养老服务队伍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之一。一方面要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培训,选择管理比较规范的养老机构作为护理实习基地,委托大中专院校进行管理、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开辟养老服务机构与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合作渠道,按有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和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把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与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招聘有志于养老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专院校对口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业。加大就业扶持力度,通过设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尤其是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吸引更多的专业化、年轻化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
(六)加强监管,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建设规范化
依据照民政部有关养老服务业机构建设、行业管理、服务质量的规定和标准,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社区、居家、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准入、经营、转让、退出规则和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行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以评促建,以评促管。整肃养老服务市场,加大执法力度,对现有的养老机构实行分类分层分级指导,对未达到规范标准的限期达标,对无法达到规范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逐步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探索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对象意外伤害保险,减小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和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引导建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学习交流、协作协调、咨询服务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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