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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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关于连城县等3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龙农[2019]104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19]3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上杭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0.47万亩,总投资752万元(中央财政投资47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9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6.9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9.08万元)。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019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我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66万元,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0.47万亩,每亩省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标准1417元;市级财政资金下达我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92万元,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0.47万亩,每亩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36元;县级配套资金69.08万元,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0.47万亩,每亩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147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上杭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到位资金752万元,到位率100%。其中:中央财政投资47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9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6.9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9.0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有关要求,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至2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都跨年实施,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至2020年7月完工,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对项目资金执行“三专”管理制度,坚持“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按规定范围使用资金,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和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开支,不予报账。
我县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福建省农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县级报账核算管理的职责和程序,完善和规范了我县县级报账管理制度。一是对报账凭证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统一了相关原始单据包括预付工程款的分级审核审批,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预付工程款申请,经监理人员核实签章认定后,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审批,县农发办审批后报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审批予以拨付。二是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要实行转账,不能支付现金,第一次预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须报送承包合同副本、阶段性工程结算单、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款税务发票等。工程完工验收决算后,凭税务发票和工程决算审核单报账。同时须预留3%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退还,存在质量问题的,则用质量保证金修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为0.47万亩,我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0.47万亩,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我县建设的0.47万亩高标准农田验收合格率100%。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跨年度建设项目,2019年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展了验收工作。
(3)时效指标:我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都为2年,均于2020年11月全部完工。
(4)成本指标:我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亩均1600元标准,远高于国家规定的亩均补助不低于1200元的要求,超额完成了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0.0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08万亩,新增除涝面积0.05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05万亩,田间通达率达到85%,可大大改善农田耕作条件,提高耕地复种指数,为项目区粮食及经济作物高产、稳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打下良好基础。项目实施后,可新增粮食7.04万公斤,其中优质粮食5.63万公斤,蔬菜约13.4万公斤,花生1.1万公斤,烟叶2.4万公斤等。
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上杭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直接受益农户数量达4000户,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达15000人,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达75万元;
生态效益: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了项目区的水利排灌系统,从而达到增加有效灌溉耕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大大提高了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和洪涝灾害)的能力,降低了项目区水土流失的可能性,起到了调节气温,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使项目区内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并逐步改善。
可持续影响分析:通过对项目区统一规划,强化设施配套,推广新品种、新措施、新技术,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作物产量稳步提高,农民收入增加。特别是项目水源工程的建设对项目区耕种和丰收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为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经分析估算,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1.06%,大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基准收益率8%;项目财务净现值为82.98万元,大于0;收益和成本比为1.05,大于1.0,达到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已完工,项目区公众满意度达到95%,大于目标值9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公开。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我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6652万元(提前下达3614万元,年度内下达3038万元),省级分三笔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002.5万元(不包括管护资金13.1万元),市级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78万元(不包括管护资金31.5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3182.5万元。计划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3万亩,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造,达到旱能灌、涝能排。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按照合同约定,共完成资金拨付11460.6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252.83万元,省财政资金3339万元,区财政资金1868.8万元。资金严格按县级报帐制管理,拨付时由项目乡镇、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分管区长签批,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拨付,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量清单、发票等附件齐全,资金管理十分规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在田间地头,农时要求强,季节影响大,是跨年度实施项目,2021年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序时进度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于当年完成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大部分工程也于当年投入使用,进度居全省前列,有效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对粮食稳产高产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共完成新打机井128眼,桥涵457座,疏浚中小沟90公里,建设节水灌溉2.02万亩,新修田间道路65公里,整理水塘60口,安装太阳能杀虫灯110盏,土地深耕5万亩,增施有机肥6.3万亩。规划工程基本完成,提高了田间道路通车率,提升了灌溉和除涝能力,改善了土壤结构,增加了有机质含量,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前期需招标规划、勘测、设计单位,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查勘,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初步设计编制后要进行市级评审,之后要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点多、面广、分散,前期程序完成后,工程开工大都在6月份,正赶上午收和7-9月份的阴雨季节,有机肥、深耕项目和工程施工最好的时段在10-12月份,造成项目跨年度实施,影响资金拨付进度。下一步将改进措施,力争提前完成规划和招标工作,做到当年工程当年完成,当年拨付资金,及早发挥项目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评完成后,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及时将自评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没发现存在问题。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浪卡子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2099.9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田补助资金1222万元,自治区财政农田补助资金47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45万元,县级自筹资金162.91万元。建设面积1万亩。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浪卡子县伦布雪乡雪宗村;多却乡绒布村、日吾扎村;打隆镇林西居委会、曲龙村;卡龙乡卡龙村、果巴村。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020年中央财政农田补助资金1222万元,自治区财政农田补助资金47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45万元,县级自筹资金162.91万元。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每亩建设标准1878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浪卡子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2099.91万元,中央财政农田补助资金1222万元,自治区财政农田补助资金47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45万元,县级自筹资金162.91万元。到位资金1937万元,到位率92.2%。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有关要求,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至2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都跨年实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一般至2021年5月完工,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浪卡子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浪卡子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把制度建设覆盖到项目操作每一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项目申报、专家评审、事中督导、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主动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项目资金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结算和足额拨付各项资金,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为1万亩,我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万亩,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我县建设的1万亩高标准农田验收合格率100%。由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跨年度建设项目,2020年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初开展了验收工作。
(3)时效指标: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都为半年,均于2021年5月全部完工。
(4)成本指标: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亩均1878元标准,远低于本地市场价,完成了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浪卡子县 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新增产量粮食3.6万kg,油菜0.63万kg,项目新增种植业总产值22.39万元,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总额91.9万元。
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 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直接受益农户数量达1137户,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达4614人,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达91.9万元。
生态效益: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了项目区的水利排灌系统,从而达到增加有效灌溉耕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大大提高了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和洪涝灾害)的能力,降低了项目区水土流失的可能性,起到了调节气温,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使项目区内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并逐步改善。
可持续影响分析:通过对项目区统一规划,强化设施配套,推广新品种、新措施,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作物产量稳步提高,农民收入增加。特别是项目水源工程的建设对项目区耕种和丰收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为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已完工,项目区公众满意度达到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及时政务公开。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4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农田建设管理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抓紧报送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材料的通知》,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题研究并部署本次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按要求总结了资金绩效情况和项目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措施和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度农田建设专项共安排财政资金6258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49810万元,省级财政农田建设专项资金276000万元(含发改渠道建设任务配套资金)。2021年1月,省农业农村厅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资金跟着任务走,1-6月组织各地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评审及批复等前期工作,一并将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
以上所有资金全部用于我省2021年度37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含高效节水灌溉26万亩),包括全省14个市州124个县市区(管理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情况。2021年省级层面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按照资金跟着任务走的原则进行分配,年度任务采用因素分配法后,按每亩统一的投资标准下达资金。农业农村部下达任务指标后,我们迅速制定了分配方案,于2021年1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2021年8月,根据按因素分配法分配的任务情况,我省将资金全部下达到县市区。
2.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度农田建设专项共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25810万元,实际到位6258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4981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76000万元。我省在省级预算中专门设置农田建设专项,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按每亩600元以上安排预算;同时,2021年专门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引导市县建立工程管护长效机制。
3.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湖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为625810万元,执行数为403647万元,执行率64.5%。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为349810万元,执行数为279877万元,执行率80.01%。
4.资金管理情况:湖南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湖南省农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9〕26号),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支出范围、建设内容、分配和下达时间要求、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及绩效评价与奖罚机制。通过专项资金办法明确了全省各市区县农田资金使用方向及使用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省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优化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了项目资金支付手续。落实项目公示制度,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实施单位需对农田建设规模、工期、财政资金数量进行公示,邀请项目区乡镇有关部门、群众代表到项目区进行工程质量、数量的监督。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现场进行监理,农业农村部门农田建设技术人员跟踪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形成政府监督、第三方公司监管、群众参与的多方监管体系,确保了项目的建设质量。项目资金投入有事前预算评审,事后结算评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总体绩效目标是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7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建设26万亩。截至2022年6月底,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实际完成370万亩建设任务,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6万亩,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任务。
共改良土壤359万亩,整治塘堰(坝)6932座,小型拦河坝883座,泵站487座,衬砌渠道8113公里,配套输变电线路6.8公里,修建机耕路4387公里,生产路179公里。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补齐了田间灌溉工程短板,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促进农业的稳产高产。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包括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截至2021年6月底,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实际完成370万亩建设任务,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6万亩,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任务。
2.项目验收合格率。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完成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任务完成及时性。下达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目标后,2021年1-6月,组织各地开展了项目选址、初步设计编制及评审等工作,7月底完成项目实施计划批复,于9月底水稻收割后开工建设,到2021年底,工程建设进度达到80%左右。截至2022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4.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我省在省级预算中专门设置农田建设专项,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按每亩600元以上安排预算。2021年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76000万元。同时,鼓励和引导市县加大农田建设财政投入,足额承担了地方财政应分担的投入并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我省农田建设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亩均投入达到1600元以上。
5.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据统计,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得到了提升,土壤改良359万亩,新增机耕面积123万亩。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粮食46293.62万公斤,油料4653.28万公斤,其他农产品2734.28万公斤。
6.田间道路通达度。通过年度项目建设,项目区田间道路通达率得到有效提高,其中平湖区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以上。
7.耕地质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除工程措施外,还综合采取施用有机肥、酸性土壤改良、绿肥种植、深翻耕等多种措施,有效提升了耕地地力,促进了耕地质量等级的提升。
8.水资源利用率。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324.79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196.8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6万亩,年节约水量39567.2万立方米。
9.受益群众满意度。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户数量175万户,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680.7万人,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年纯收入增加总额96252万元。根据随机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占比超过90%。
10.主要效益。一是加快实现“藏粮于地”。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许多昔日的“望天田”、“斗笠田”、“冷浸田”变成了“旱能灌、涝能排、机械化”的高产稳产基本农田,不仅显著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还有效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促进了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为“藏粮于地”奠定基础。二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普遍有所提高,项目区次田变好田、劣地变沃土、一季变多季,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效提高了现有粮田复种指数和产出效率。三是有效提升农业竞争力。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解决了一家一户想干又干不了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加快了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技术应用,降低了劳动强度,增强了小农生产经营组织程度,提升了小农户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拓展增收空间,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为实现“藏粮于技”夯实基础。四是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据测算,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平均每亩可新增粮食产能100公斤左右,带动农民增收200元左右,成为各地保障农民和村集体持续受益的坚实基础,为农民致富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面临一些问题:
一是建设任务繁重。从长远建设需求来看,我省农田还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田块细碎化等问题,未来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繁重。2018年以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属不同部门管理,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存在建设标准低、工程已老化、设施不配套、地力在下降,抗灾减灾能力弱等问题,严重影响农田使用成效,迫切需要开展改造提升。从实施难度来看,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推进,一些待建设地块位置相对偏远,建设成本不断提高,建设难度不断增加。从工作要求来看,在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同时,还要同步承担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耕地质量提升、科技推广、上图入库等任务,都是硬指标。从自然灾害影响来看,近年来我省遭受的洪涝灾害较多,特别是有些丘陵山区的项目工程设施自然损毁率较大,灾毁农田修复任务比较重。
二是投入压力较大。从建设成本看,近年来劳动力成本,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不断上涨,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持续攀升,一些丘陵山区建设成本更高。目前,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依靠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亩均约1600元,在财政收入增幅放缓、刚性支出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市县财政普遍困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投入较大幅度增加难度不小。
建议:一是对于机构改革前各部门投入标准、建设质量参差不齐的项目区,应打破建设年度、区域限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避免重复建设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纳入改造提升,真正的实现集中连片治理,发挥项目整体效益。二是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自然资源条件、农田建设需求等因素,适当提高农田建设投资补助标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三是在中央层面加强整合,采用统一管理模式,使项目实施更加高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及公开情况
我们着力加强绩效自评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各地均按要求开展了绩效自评,且将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开。特别注意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我们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了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出台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对成效显著的县市区按该县市区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5%予以奖励,同时,评价结果还作为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
五、主要做法
(一)坚持“一体化”推进,健全统一高效新机制
一是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领导实地调研督导,分管领导经常研究调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全省十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乡村振兴考核等重要考核内容,对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县,按中央和省级财政年度农田建设资金的5%予以奖励,推动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二是统筹整合。省级层面将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投资及建设任务进行统筹,真正实现了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的“五统一”管理。三是突出重点。把提升粮食产能作为首要目标,重点布局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将任务向产粮大县、双季稻区和制种基地县倾斜。
(二)加强“多元化”筹资,构建建设投入新格局
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的通知,鼓励引导各地撬动多元投入,2021年亩均投入达2000元左右。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财政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方向,按每亩600元安排预算,今年安排资金27.6亿元。将市县财政投入作为资金分配、激励评价的重要因素。据统计,市县共投入财政资金超10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加大投融资创新力度。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创新支持方式,依托土地流转机构、国有企业、村级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连片流转土地,充分利用新增耕地指标、土地流转溢价、租金等收益作为贷款,吸引中长期信贷资金投入。2021年,全省共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15.5亿元。安仁县由村级组织集中流转土地,依托国有平台公司在今年年度任务2.75万亩之外,融资2亿元建设6万亩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达到3000元以上。三是加大整合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农业项目引导作用,统筹可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农业特色产业园等农业项目资金,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田建设投资。
(三)注重“特色化”发展,打造示范引领新模式
分区域推进田块整治,开展耕地质量提升、智慧农业、绿色农田和数字农田建设等示范。在平湖区,以“规模化、智能化”为导向,实施小丘改大田,示范推广智慧农业新技术;在丘岗区,以“机械化、标准化”为导向,局部挖高补低、调整田型、修筑田埂,配套地力提升、节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在山区,以“生态化、田园化”为导向,实行小田和梯田整治相结合,配套建设土壤培肥、小型水源及农田防护等工程。通过示范区建设,有效提升了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对抛荒耕地治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起到了明显促进作用,达到了建一片、成一片、带动一片的效果。
(四)实行“精细化”管控,彰显规范管理新气象
一是建好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建后管护、评价激励等制度办法,深入开展“农田建设百日大会战”“工程质量年”活动,推行“政府监督、专业监理、群众参与”的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管控。二是把好关键环节。在工程设计方面,编制农田建设工程设计典型图集,提高设计实用性、标准化水平;在工程招投标方面,制定《湖南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编制《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工程施工方面,推行人脸识别电子考勤,加强对施工单位主要人员的履约管理,严格实施环节管控,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防好风险隐患。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协同联动,组织开展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大力整治违规串标围标、转包分包等行为,通过第三方监管、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等方式加强监管,确保项目资金规范运行。开展已建项目“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及时消除隐患。
(五)着眼“长效化”利用,探索建后管护新路径
一是通过财政投入引导管护。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管护资金,引导市县财政建立管护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给予适当补助,调动受益主体参与管护积极性。二是通过模式创新促进管护。探索建立“保险管”与“自主管”相结合的长效管护机制。“保险管”就是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引入保险公司对工程质量提供全过程风险保险,完工五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自主管”就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的流转差价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后期管护,明确由经营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在今年遭遇严重气象干旱情况下,大部分高标准农田管护得当,较好发挥了保水、蓄水、节水作用。三是通过用途管制强化管护。将高标准农田纳入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实行“一张图”管理,明确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以粮食稳产高产为目标,从选址、设计、实施、验收、评价等全环节严格把关,强化用途管控,给予特殊保护,确保长效利用。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5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020年11月,财政部以财农〔2020〕82号文件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34000万元。2021年4月,财政部以财农〔2021〕26号文件将青岛市2021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调整为27200万元。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34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1万亩,项目验收合格率≥95%,每亩补助标准≥1200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耕地质量逐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二)青岛市分解下达情况
青岛市财政局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5月6日以青财农整指〔2020〕29号文件、〔2021〕7号文件将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全部及时下达。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以青农字〔2020〕74号文件将2021年建设任务分解至区市,其中西海岸新区3万亩、即墨区5万亩、胶州市3万亩、平度市15万亩、莱西市8万亩,每亩补助标准达到1500元。
(三)地方财政资金安排情况
青岛市财政共安排市级配套资金23800万元,其中以青财农整指〔2021〕19号、31号文件分别安排项目地方配套资金6800万元、17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全部配套到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22年9月底,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农田建设项目已执行资金272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地方财政资金已执行2823.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1.86%。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2019年以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青岛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岛市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7个文件,切实加强了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把制度建设覆盖到项目操作每一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区市申报、专家评审、事中督导、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主动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项目资金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结算和足额拨付各项资金,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问题。通过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中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开展新建高标准农田34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基础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截止2022年9月底,完成高标准农田29.2万亩,项目整体进度达85.88%,已完工项目达到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的指标值。整个项目预计在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34万亩。截至2022年9月底,包含2021年完成的以往年度结转建设任务,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57.32万亩,其中2021年立项任务完成29.2万亩。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为项目验收合格率≥95%,已完工项目的合格率达到100%,达到了绩效指标要求。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为项目建设期1-2年, 高标准农田项目为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10月底前完工。
(4)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为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1200元,全市3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财政资金亩均投资标准达1500元,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绩效目标为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已完工项目100%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项目区亩均粮食产能提升10%以上。
②田间道路通达度
绩效目标为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 丘陵区达到90%,已完工项目100%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
(2)生态效益指标
①耕地质量
绩效目标为耕地质量逐步提升,已完工项目100%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原区不低于15g/kg、山地丘陵区不低于12g/kg,
②水资源利用率
绩效目标为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已完工项目100%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视期达到5-10年一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
由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我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4万亩目前尚未完工。由于农田建设项目为跨年度实施的项目,绩效评价采取与项目竣工验收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需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才能完整评价。
(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层层压实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2.全面开展绩效评价。下发了《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项目区市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开始,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对拟建设项目区域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前项目区耕地产出、效益和已采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等情况,为项目效益分析打好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统计项目区种植作物变更、气温和降水变化、种植户变更等数据,全面规范项目实施期间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加强对项目地块产出效益的持续跟踪,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确保项目区产出效果可量化、可对比,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
3.充分应用评价结果。要求相关单位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切实做好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督导检查,不断夯实工作开展的基础。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青岛市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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