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保洁清扫绩效评价报告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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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保洁清扫绩效评价报告1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展开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桃财绩﹝2021﹞95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号)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受桃江县财政局委托,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7月1日-8月6日对环卫清扫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系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22447018821F,法人代表:谭赛强,开办资金1401万元,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拔款,住所:桃江县芙蓉西路南侧原月飞学校。业务范围:负责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垃圾容器清洗、牛皮癣治理、清运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垃圾中转站、厕所、垃圾房、果皮箱等垃圾容器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及实施,依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划审定、施工协调、竣工验收;负责对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公司的考核监管。
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所成立于1956年,前身为肥料管理所,当时隶属桃花江镇政府。1997年归口县建设局管理,更名为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处,核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0年8月更名为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所。2012年11月归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定编制为90人。2014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5年1月,县市政公司并入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所。2019年11月更名为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市容维护,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垃圾填埋处理,按规定收取规费,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保障。
2、项目情况
根据2016年第15次桃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本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关于县城环卫清洁第二轮市场化承包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第二轮环卫清扫保洁实施方案》,将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道路划分为三个标段,即老城区以资江路为界,东区为第一标段、西区为第二标段、超出桃益线及桃花江大道加上牛潭河经开区为第三标段。第二轮清扫保洁项目于2017年4月6日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企业或单位。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合同期限四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根据2016年第15次桃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桃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桃执[2017]39、40号文件、桃执[2016]56号文件批复了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清扫保洁项目有关情况的请示,明确了清扫区域、清扫面积、清扫服务标准、环卫人员待遇等相关内容。
2.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情况:清扫保洁服务范围东至桃益线与益阳交界处,南至南环线边线、西至桃花江大道与桃马线交汇处,北至牛潭河经开区。清扫保洁覆盖总面积2644900㎡,另新增资江南路安置小区、打石湾小区、东区安置小区、金盆北路清扫保洁面积31315㎡,体育馆前坪2226㎡ ,城区道路隔离护栏4956m。经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级考核要求均按清扫保洁的服务质量标准完成。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管理情况
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18-2020年环卫清扫项目资金共计45887900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752500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567700元、2020年收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567700元。2018年-2020年支出共计44317479.40元,结余1570420.60元。
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专门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所有项目资金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按时结算环卫清扫保洁月承包款,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2.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环卫清扫保洁工作特点,将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行经费纳入财务会审。每月根据三级考核(局考核小组、所班子考核小组、考核督查小组)对清扫保洁质量进行评分,形成督查通报,按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会审,再由财务人员按月结算环卫清扫保洁月承包款,由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一把手审批。
3.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清扫保洁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施成效等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切实优化财政资金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后续同类项目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提升清扫保洁市场化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详见《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财绩〔2013〕28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⑴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⑵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文件、制度及实施程序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⑶现场查看。对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清扫保洁项目道路保洁情况进行了抽验。⑷走访调查。对各项目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5)根据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合相关资料及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经济性
整体提高了县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加强了对市场清扫保洁公司的监督,将清扫保洁公司工作成效与经济利益进行直接挂钩,引入评比奖罚机制来充分调动保洁公司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县城道路保洁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
(二)效率性
环卫清扫项目市场化以来,桃江县城区范围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质量得到了提升,美化了县城区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为桃江县创卫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效益性
环卫清扫项目全面提升了县城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为县城广大居民营造了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可持续影响
环卫清扫项目市场运行良好,为后续道路清扫保洁费用预算奠定了基础。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1.环卫清扫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2013年《湖南省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全部道路按二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执行;
2.建立了市场化清扫保洁公司工作考核方案,专门成立了考核小组,并按照《桃江县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对承包的清扫保洁公司进行相关督察考核综合评定。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第二轮环卫清扫保洁项目常务会议明确规定合同期限为4年、签署承包合同从2017年5月起至2021年4月止,但该项目结束后一直未出具结算报告。
2.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因第一轮项目结束后未及时做结算,便开始了第二轮的保洁清扫项目,更因预算在期初,资金使用在后,导致资金一直滚动使用,还有临时调用的情况。
3.该项目资金按合同进度分期支付,保洁公司开据发票—生活服务-清扫保洁服务承包费予以报帐,服务承包费未列明细,未对保洁公司所开展清扫保洁项目予以监督和核实。
4.目前县城环卫工作仍然落后,存在管理滞后、执法不严、布局不合理问题。
(二)建议
1.健全资金分配、使用制度。项目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标准、项目申报程序、资金评审制度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
2.加强财务核算。应加强财务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监督力度,落实考评奖惩。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督察办法,坚持做到日日有督察、月月有考评。在具体工作中,对每次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反馈与整改,提高监管水平。
4.应以提高环境卫生及服务质量为抓手,以“清洁城市、美化城市、造福人民”为根本宗旨,加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管理,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使县城面貌不断得到改善。
六、评价结论(评分、评级)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共计100分,根据工作小组对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环卫清扫项目各项指标综合评分为81.5分,评定等级为“良”。
道路保洁清扫绩效评价报告2
受元谋县财政局委托,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20〕7号)、《元谋县财政局中共元谋县委组织部元谋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荐方案>的通知》(元财字〔2020〕60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20〕4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组成工作组对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城市清扫保洁费项目资金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对所提供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定背景目的
为了进一步创新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建立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新机制,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长效管理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巩固好省级卫生县城成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元谋县城区道路全部纳入环卫保洁范围,实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作业。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是人居环境服务作业的最终选择,将过去的“直接作业服务”变为“政府花钱买服务”。政府的职能从原来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转变为工作质量的“监督员”。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工作的目标和标准,负责对工作质量的日常监督考核和验收,企业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2.项目立项依据
(1)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4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一项关于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有关事项。
(2)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8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二项关于将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进行市场化运作。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20〕3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1至3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20〕39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1至3月县城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经费的通知》(元财建〔2020〕40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4至9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20〕71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4至9月县城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通知》(元财建〔2020〕72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建〔2020〕118号)等文件,项目预算资金为7,059,568.00元,根据项目支出台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城管局共计支付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费用7,059,568.00元,城管局账户上无项目结余资金。
(三)项目实施内容
元谋县城区道路、公园清扫保洁,包括车行道、护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绿化带和路灯、路牌、公交车站亭、桥栏条凳等及清扫保洁范围内所设垃圾桶(箱)点;公园路面(含所有广场、道路、绿化地、人工附属设施设备、停车场、体育健身区域、儿童游乐场等)及河道河堤道路、园内附属设施(各类灯、音响、指示牌、宣传栏、休闲座椅、健身器材、桥面、栏杆、扶手、凉亭、走廊、花架、园林小品、垃圾桶及果皮箱等)、湖面水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市场等所设垃圾桶(箱)点的垃圾及时清运;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城管局2020年城市清扫保洁项目未进行预算申报,未设定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的绩效指标。
根据《2020年元谋县道路清扫保洁上半年工作计划》、《2020年元谋县道路清扫保洁下半年工作计划》,设定了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本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先进的企业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管、干”分离,着力破解行业受体制局限导致的系列问题;推进环卫作业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和水平。改善城区环境卫生,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水平,促进环卫事业的发展。
年度目标:为提升县城人居环境,确保凤仪公园、凤凰湖公园及周边道路的环卫保洁工作有序开展,为群众提供休闲场所,市民对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和呼声也越来越高,将两个公园及周边道路纳入县城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清扫保洁率达100%,做到无暴露垃圾、无砖头石块、无杂草树叶、无污泥秽水、无卫生死角;路面干净、路牙干净、下水道进水口干净、行道树圈及绿化隔离带周围干净、护栏干净、果皮箱外观干净的“五无、六净”。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以城管局为主管部门,以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具体实施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
2.保障措施
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履约,甲、乙双方签订了《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确认了《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面积统计表》、《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制定了《元谋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巡查督查表》,安排专人进行日常考核督查,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局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
3.资金安排程序
服务承包费由甲方根据每月考评结果(含记分情况、扣减款项金额等)按月支付,于次月17日前拨付给乙方。如乙方工作根据考核结果达不到履约条件,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乙方产生的任何费用。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
项目资金根据中标价,服务期为五年,承包金每两年增长一次,每次按每平方米0.5元上调。
5.财务管理
城管局制定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指导。规定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7号)》等文件的规定,元谋县城管局成立了2020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组,并于2020年10月形成了《元谋县城市管理局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城管局提供的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城管局2020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3分,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通过实施此项目,县城城区范围内的卫生条件得到有力保障,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为群众创造了一个清洁的城市环境,有力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同时,绩效自评提出以下问题:一是政府对环卫事业资金投入力度不够,表现在城市管理维护资金投入不足,按照环卫工作要求,垃圾收集设施分布不合理,数量不够,不符合要求;二是对保洁公司的监管不到位,清扫保洁质量一般;三是职工文化素质不高,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3.《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预〔2020〕11号);
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城市清扫保洁费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1〕8号);
6.《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20〕7号);
7.《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21〕4号);
8.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了审阅、实地踏勘、检查、分析复核、计算、交换和反馈意见、专家会审等程序。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价。对2020年城市清扫保洁经费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查阅,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的分析,进行数据分析和取证。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项目决策、项目执行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9%、20%、30%、31%。在此基础上设定1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设22个三级指标(详见后附“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清扫保洁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评价标准
(1)项目支出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2)由审计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3)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4)评价结果: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数据来源
绩效评价评数据由元谋县城管局和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0年清扫保洁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良”。综合评价结论:2020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效果良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市环境,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二)绩效自评与评价差异分析
一是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城管局汇总相关资料,得出自评结论,未进行现场抽查。绩效评价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二是评价完善了绩效指标,提高了量化指标的比例,评价指标将自评的定性指标设置为定量指标,使评价的范围、尺度更加明确。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9分,综合评分16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9.4%),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能职责等相匹配、适应,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
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城管局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中标单位,并签订《承包合同》,项目立项程序基本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7分,评价综合评分4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符合客观实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等。但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的绩效目标不能完整反映项目产出效益和效果。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3分,扣2分,得1分。
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3.资金投入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满分4分,得4分。
项目预算依据充分、合理,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相匹配,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满分20分,评价综合评分1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10分。
(1)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020年安排清扫保洁经费项目预算资金7,059,568.00元,根据城管局项目支出台账,2020年清扫保洁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059,568.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充分、合理,基本能够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2020年项目预算收入7,059,568.00元,根据城管局提供项目支出台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7,059,568.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2020年项目不存在调整。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项目预算资金7,059,568.00元,实际到位资金7,059,568.00元,城管局提供项目支出台账实际使用资金7,059,568.00元。根据检查资金拨付文件,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基本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基本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抽查未发现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情况。
2.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5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2分,扣1分,得1分。
项目财务管理执行《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但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8分,扣4分,得4分。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执行能力、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合同管理基本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基本合法合规等。但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绩效跟踪执行方面不到位,项目实施不符合相关规定,未按合同规定内容每月提供公司运营情况给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一般。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61分,综合评分51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3.6%),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综合评分25分。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实际完成率:根据《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城区道路清扫面积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58415.62平方米,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51909.68平方米。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扣5分,得5分。
质量达标率:城管局每月对清扫保洁区域的巡查监督表,存在道路清扫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等情况。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完成及时性:根据对滨南城服保洁公司环卫保洁考核奖惩方案,产出时效完成基本及时。
(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成本节约率: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支出资金未超过批复方案概算,项目总概算7,059,568.00元,项目实际使用7,059,568.00元,成本节约率为100%。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1分,评价综合评分26分。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6分,扣4分,得12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营造了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提升了县城人居环境,一定程度改善了生态环境,给县城环境清洁度提高带来可持续性影响。
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临时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生活垃圾实际收运量,将县城新生垃圾运输至楚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2020年共计运输处置生活垃圾16454吨,日平均垃圾处理量约45吨,保障垃圾运输处理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新、老城区27条市政道路、10个片区道路、4个广场、2个公园共计清扫保洁面积121.03万平方米,实现了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服务全覆盖。每天人机配合冲洗作业8余台次,水车冲水降尘作业用水192余吨,机械作业使用率达70%以上,城区道路洒水降尘率达到85%。
(2)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满分5分,扣1分,得4分。
项目实施后,卫生环境得到了改善,对生态环境有一定改善。
(3)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与保洁公司的合约期5年,县城环境清洁度提高带来了可持续性影响。
(4)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满分5分,得5分。
通过对20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元谋县城管局清扫保洁经费项目开展情况比较满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对标对表,分解落实各项环境整治工作。
2.做好对承包服务清扫保洁公司的监督管理,创新督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完善城区巡回收运垃圾系统,有计划的增设垃圾桶点,建设分类垃圾收集示范点,督促企业开展好各自业务工作。
3.加大对城区垃圾乱扔乱倒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环境,人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良好氛围,以优质服务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标管理履职不到位
城管局提供清扫保洁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表填列不规范,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存在部分偏差,预期绩效不合理,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多数绩效指标及指标值不便于监控和评价,无法提供该指标值的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规定不符。
(二)绩效跟踪履职不到位
城管局未提供绩效跟踪相关资料,无法判断是否进行绩效跟踪有关工作。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规定不符。
八、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时,应结合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梳理完善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确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并设定明确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值;预算管理部门应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
(二)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建立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道路保洁清扫绩效评价报告3
一、项目概要
为巩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全力打造现代化健康美丽名城。根据《奉化市关于全面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道)以“提升城乡品质,建设醉美奉化”行动计划为载体,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以制度促进工作、以机制保障效果,推动我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我区农村环境卫生达到“四有四无”:即有一批完备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有一支专业的保洁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制度,有一笔配套的专项保障经费,实现“路面无垃圾、河面无漂浮物、田间无废弃物、庭院无乱堆放”。
锦屏街道根据(市委办[2016]48号)文件精神,采取服务外包及村庄自行保洁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保洁,八个城郊村及河道保洁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向第三方采购保洁服务。要求对道路进行八小时动态保洁,地面无垃圾;对公厕进行清洗管理,公厕无异味;对垃圾桶采用“以桶换桶”的方式,保持清洁,周边无垃圾;绿化带进行清扫,无零星垃圾;河道沟渠巡回保洁,无漂浮物废弃物,无杂草垃圾。
应年初预算安排,对奉化区锦屏街道2019年度8个城郊村及河道保洁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二)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过程
1.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指导文件,结合本项目特点,设置了绩效评价基本指标体系,包括投入、产出、效果、管理4个一级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6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完成及时率、社会效益等18个三级指标。
2.评价方法及评价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设置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在通过基础数据收集、月度考核等进行评价打分,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使评价结果更准确。
(三)评价等级及得分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5个等次,具体见下表一。
本次锦屏街道2019年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评价得分为78分,评价结果“中”。
三、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2019年共使用农村道路、水域、公厕、垃圾桶、同山环卫保洁经费362万元,其中财政下拨资金197万元。
四、主要绩效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锦屏街道《关于全面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总体目标为,街道环境卫生达到“四有四无”的工作标准:即有一批完备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有一支专业的保洁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制度,有一笔配套的专项经费,实现“路面无垃圾、河面无漂浮物、田间无废弃物、庭院无乱堆放”。通过一年的实践,除了未将田园及周边保洁纳入城郊村保洁合同以及完成质量存在一定瑕疵外基本上完成了上述目标。
(二)取得的成效
2019年奉化区农村环境卫生项目的实施,使农村环境取得了一定改善,村民的环卫意识有所提高。2019年奉化区通过了文明城市“五连冠”复审,调研调查中村民的满意度也相对提高。
五、存在问题
1.农村环卫保洁形式未发生根本改变
(1)保洁人员构成年龄较大、专业能力较差。目前,八个城郊村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由奉化蓝天保洁有限公司进行村庄环卫保洁。在实地调查走访中发现,村庄日常保洁人员主要为当地村民,保洁人员年龄较大,垃圾分类等专业知识未接受过专业的保洁培训,清扫垃圾垃圾桶存在乱倒现象。
(2)巡检的保洁方式在日常保洁中未得到有效实施。根据保洁合同中考核条款规定八个城郊村采用8小时的动态巡回保洁。实地调查走访中有村民反映,部分村保洁人员在完成清扫后未按合同要求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动态巡回保洁。
2.“以桶换桶”效果不佳
根据保洁合同中垃圾清运保洁作业标准规定,垃圾桶应每日清洗,保持经常性清洁、完整,不得有明显污物,每日清运后要对垃圾桶周围进行冲洗。但实地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垃圾堆放点有垃圾存留和污水,桶内垃圾满溢,桶身存在明显污物。究其原因,保洁公司未按照作业标准进行操作,在清洗垃圾桶时仅用水冲洗,未对桶身进行擦拭,导致“以桶换桶”保洁效果不佳。
3.公厕保洁效果不理想
根据保洁合同中公厕保洁作业标准中规定公厕内外墙、门、挡板无乱刻画,乱张贴,天花板、门窗、挡板、四周墙裙无积灰、粪污渍、痰渍、蛛网,地面完好干净,无纸片,积水。实地检查中,部分公厕墙面存在广告纸乱张贴、粪便溢出的现象。
六、意见建议
1.加大农村环卫保洁监管考核力度,优化农村环卫工作效率
街道文卫办、建设办、垃圾分类办等相关科室应每年对农村环卫保洁所涉及的村庄道路面积、绿化带、垃圾桶数量进行统计,根据每年保洁考核成绩,对取得优秀的村庄进行分析,以该村人均保洁面积为基数,来适当调整下一年度各村环卫保洁人员的配备数量,达到最优的保洁效果和效率。
2.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按合同要求清洗垃圾桶
目前,蓝天保洁每天早晨开始对辖区内“以桶换桶”垃圾桶清运,一天清运一次。而村庄内垃圾产生时间,大多集中在白天,增加垃圾桶的数量或增加清运次数减少垃圾满溢的现象,同时按照要求对垃圾桶进行清洗、擦拭,使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整洁
3.对于公厕保洁,在村庄的各个公厕操作清洗制度上墙,并把负责清洗的联系人上墙,对于百姓碰到公厕打扫不干净、墙面乱张贴的现象可及时联系负责人进行清扫。
4.街道内部应成立专业的环卫职能部门,做到归口管理,减少管理边界模糊的现象,提高管理效率。
5.加大舆论宣传教育,促进源头控制垃圾产生
村民的环保意识对农村环境卫生的影响愈显重要,环保、卫生意识不高已成为垃圾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通过长期的教育、舆论宣传,来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卫生意识,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农村环卫保洁的成效,防止反弹。
一要加强新闻的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开辟专题宣传栏目、在村口祠堂、公共汽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投放公益性广告、图片、视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村民的环保意识入心入脑。二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如:入户、村口街头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氛围。三是宣传教育进校园,从学生抓起,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开设“不乱扔垃圾”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从小树立起良好的卫生习惯,逐步将环境保护成为日常生活自觉的行动。
道路保洁清扫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交局具体负责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和辖区三个镇(街道)在“组保洁、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模式下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城交局牵头研究制定了《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阳综办发〔2021〕28号),按照“政府主导,全面统筹,突出重点、市场运作”的思路,创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模式,实现我区环境卫生“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目标。其中,阳春大道和七甸产业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实行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市场化运作,加强机械化作业力度,实施降尘低尘作业,逐步实现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式“变扫为吸、变扫为洗”,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辖区生活垃圾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模式,生活垃圾均运送至呈贡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临时调度期间,送往空港(昆明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西山(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2021年共计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25823.08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提高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加强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符合环保要求、日产日清。落实专项资金使用及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工作的开展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
(二)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文件,预算城交局2021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经费300万元。2021年,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工作共使用400.8万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置使用232.4万元;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使用168.4万元。
(三)项目组织情况。
为做好阳春大道和七甸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为方便统一管理,与昆明光一保洁有限公司协商,从2020年12月11日开始,由该公司临时负责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区(小哨箐片区、大哨片区、广南片区)清扫保洁工作,按照昆明市道路清扫保洁四级道路最低标准测算,保洁费用为每月140354元。
辖区生活垃圾处置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处置的规定,根据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的通知》要求以90元/吨的处置价格与呈贡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实行无害化处理。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为做好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工作,根据《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阳综办发〔2021〕28号)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抓好开展日常检查、通报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城交局积极推进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的道路清扫保洁,加强辖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管理工作,确保垃圾清扫转运处置正常运行,有效改善辖区阳春大道及七甸产业园道路环境卫生状况,进一步提高辖区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道路保洁清扫绩效评价报告5
根据2020年红河县绩效评价年度计划,红河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考评小组对红河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进行评价.评价是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26号)进行的,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红河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工程地点位于红河县县城主城区.2018年8月1日,红河县人民政府委托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红河县服务范围内城区道路清扫保洁、23座公厕的保洁、2742盏路灯、小花园和体育广场两台led音视频,人民医院门口和莲花大道红绿灯的维护、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至17km处的填埋场.
(一)项目概况
红河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是连续性工作项目,住建局通过公开招投标对2020年城区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中标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价为7200000元,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8年,合同4年一签,合同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红河县县城区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23座公厕保洁、2742盏路灯、小花园和体育广场两台led音视频、人民医院门口和莲花大道红绿灯维护、保洁、生活垃圾日常清运至17km处填埋厂,改革垃圾清运模式,创新垃圾清运机制提升服务质量,让县城区单位和居民舒适感增加.服务范围主要是红河县城规划建设区,服务人口近期约4.35万人,远期约6万人.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属公共服务项目,利用市场化运作,使其充分发挥效益.该项目完善红河县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垃圾清运容器化、密闭化、机械化及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改善城市市容市貌,为居民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工程实施后,减少垃圾环境的污染,保护县城城市生态环境、同时提高县城区路灯、树木景观的维护保养效率,聘用的清洁工人将有利于县城区低收入人群的就业问题.
(三)项目运行后情况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红河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县级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指标自评分共计89分,其中资金管理情况评分56分,专项资金效益评分33分,自评的评定级次为良.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系统反应项目工作中的优势与不足,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期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的重要工具和技术手段,主要包括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
(4)系统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预算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5)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一个辩证的逻辑思维过程,是对特征认识的逐步完善、逐步深化、逐步求精、逐步系统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理论准备,指标体系的初选和完善以及指标体系的试用.此次评价主要采用系统分析法进行指标体系框架的构建,首先明确评价的总目标与子目标;然后对每一个子目标和概念进行细分解,直到每一个子目标都可以用明确的指标进行反映;这里的指标是广义的,包括一些定性指标.
3.评价方法
此次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比较法是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是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预算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此次评价立足于各级绩效评价政策依据基础上,前期研读绩效评价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运用政策依据构建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与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
2.组织实施
收集了从项目立项到审计截止时整个过程的相关资料,对项目有关书面资料进行审阅;运用各种系统方法,对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统计;将被评审资料中的有关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将相关的书面资料中两处以上的同一数值或相关数据相互对照,以验证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针对合同工程财务文件、会计资料等书面资料所记载的经济业务进行全面、详细审查;重点抽查账簿记录或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某些环节资料.运用观察法,盘点法和鉴定法检查实物.对周边居民以讯问、访谈、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访谈,为评价群众对该项目满意度收集资料.
3.分析评价
根据已建立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取得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自评分结果.结合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对应分值,逐项核对计分,得出红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技术路线图如下: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资金到位情况总分7分,评价结果为5分.
该项目合同总价720万元,年初列入年度预算200万,红河县财政局2019年9月拨付项目资金100万元,资金文号红预算[2019]235号;2019年11月拨付资金300万元,资金文号红预算[2019]291号.2019年累计到位资金6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5分,项目资金均支付给实施单位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总分2分,评价结果为2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总分2分,评价结果为2分.
财务处理总分2分,评价结果为2分.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组织保障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4.5分,扣分原因为资料管理不完善.
项目管理管理责任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3分,对于实施方的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不够.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3分,相关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打分.
项目管理实施程序总分10分,评价结果为6分,扣分原因为项目实施资金预算流程材料不足的情况、项目市场化运作可行性研究材料不全.
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2分,扣分原因未专门出台针对实施单位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为加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提高监管水平,保证作业质量,维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住建局应对红河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全程的监督、指导.一是规范项目公开招标程序,使公开招投标程序合法.二是督促项目正常运行,通过查看帐目,督促经费拨付;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公司化运行的社会效益;通过实地查看,了解中标公司执行合同情况.三是指导环卫站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时监管”环境卫生管理新模式,从管行业转变为管市场,同时防止环卫部门监督职能弱化.四是在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过程中,指导环卫站建立健全环卫应急响应机制.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是:国务院第101号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预算法》、《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投资评审暂行规定》.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针对公司化运作项目资金量大、公众关切、关乎民生的特点,住建局应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化运作实际,对项目资金管理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红河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作为政府资金保障项目,在资金支持上,财政局也严格要求住建局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子以支持.一是投标单位通过红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对外公开招投标,并中标.二是中标单位认可环卫站的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三是合同单位能够严格履行签订的卫生清扫和保洁义务,并达到合同标准.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员工工资、购买卫生设施、设备、器具等.在年底前,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招投标情况,批准并下达财政年度项目预算,每月经县住建环卫站确认合同履行合格后,由住建局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到县财政局办理合同款项的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红河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运行后,住建局环卫站的职能从既当运动员又当栽判员转变为纯粹的裁判员,主要从事监督、管理、协调职能.在项目资金分配上,其主要原则是依据项目经费预算表执行,包括人员工资、四险、工具费、劳保费、标准服费、防暑降温费、车辆燃维费、企业管理费.
5.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预期目标为垃圾日清日处理垃圾60吨,公共厕所、路灯保洁维修率达到100%.产出数量指标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2分,扣分原因为2019年各项指标均未达到100%;垃圾收运率总分3分,评价结果为3分.
产出质量指标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5分;市场化运作近一年无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事故总分2分,评价结果为2分.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经济效益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0少分,扣分原因为项目运行后加大财政资金支出负担,各项费用支出超出年度预算批复金额.
社会效益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5分.
生态效益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5分.
可持续影响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4分.
群众满意度总分5分,评价结果为4分.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红河县县城保洁服务市场化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评分75.5分,其中资金管理情况评分45.5分、专项资金效益评分30分(详见绩效评价指标表),该项目综合评价结果级次为良.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主要有结果反馈整改、结果报告、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结果公开以及行政问责等.
(一)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
绩效评价组织部门应将确定的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加以整改,填报《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评价组织部门.
(二)绩效评价结果报告
财政部门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报告给相关单位,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是否列入支出项目库、预算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进行公开”的原则,财政部门负责公开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结果,预算部门负责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评价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进行了梳理,总结出相关经验为项目持续运营提供借鉴.
1、项目决策
红河县县城保洁服务市场化运作,既是顺应新形势下城市环境卫生运作的需要,实现管干分离,培育新型环卫市场,也是经过政府公开招投标落实的环卫项目,受到了县政府各级部门的层层把关,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民生工程.可以说,红河县县城保洁服务市场化,既是对环卫站部分工作职能解放,也是环卫市场的一次革命.既受到了行政管理部门的欢迎,又受到了环卫市场的欢迎.
2、项目管理
该项目隶属于住建局环卫站直接管理.其成本核算、合同拟定合同执行、运行监督、质量评估、民情调查、绩效反馈都由县住建局及下属环卫站具体负责.
3、项目完成
红河县县城保洁服务市场化运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既是对城区环境卫生的长期维护的需要,同时也是对住建局环卫站履行监督职能长期性.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加重财政负担,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合同总金额720万元,2019年列入年度预算200万元,追加预算400万元,超出年度预算计划,2018年县城区未市场化前,用于环卫保障的支出仅为200万,住建局对于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成本性核查不到位.
2.住建局对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不够.住建局针对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专门出台项目考核管理办法,但是对于实施方天楹公司的日常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维护考核打分不到位.
3.项目实施方天楹公司存在环卫工人工资兑付不及时情况,由于市场化项目合同总金额超出财政年度预算金额,造成资金无法按合同拨付,间接影响环卫工人工资保障.
4.项目实施方天楹公司存在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迎接重大检查和接待任务的能力较差,没有准备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人员和装备的问题.
5.天楹公司环卫宣传投入不足,环卫宣传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部分居民的城市意识不强,公德意识较差,荣辱观念淡薄,陈规陋习多,随地吐痰、乱扔乱丢习以为常,甚至还有随地便溺现象,恶意破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也时有发生,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现象较为突出,应加大环卫宣传设施建设.
6.垃圾分类回收,绿色回收还做得不够好.一是居民对垃圾分类回收的认可度不高,做不到自觉对垃圾分类;二是企业还是存在不管垃圾分类,存在统统一运了事的工作态度.
(三)整改建议
1.加强项目资金成本性控制.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是关系到县城人居环境的重大民生工程,市场化后增加项目支出550万元,县住建局应该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市场化运作项目的运行绩效报告、成本核算报告,重点核查增加成本是否真正用于提升服务质量、环卫设施及装备采购、环卫工人合理增资,确保财政资金真正实现绩效目标.
2.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住建局经过成本核算以后,确需财政全额列入年度预算的资金,提交相关报告请示县人民政府,足额列入2020年年度预算,确保民生工程保障.
3.住建局环卫站应该每月拟定县城区卫生质量检查表,做到天天有监督时时有人管,各街有责任人.在做到卫生清扫管理的同时,也对项目经费进行有效的管理.一方面及时拨付合同款到合同单位,另一方面也对合同单位的工人进行随机调查,监督工资和各项福利发放标准是否落实,发放时间是否及时.县住建局环卫站应该按照排班表指定专人对县城区卫生进行监督,并以口头或者文字的形式向所值班领导汇报,每月形成卫生监督检查报告并每月与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召开面对面的合同执行分析会.
4.环卫资金投入要侧重垃圾分类.倡导垃圾分类,投入资金建立分类的环卫设施,在垃圾点投放分类回收设施,分类垃圾由分类回收车辆回收分运到分类回收垃圾回收点,减少垃圾对我县土地、地下水的污染,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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