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文(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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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1】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73号),省级下达2021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 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21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21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
一、城乡一体化调查记帐户调查补贴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全县住户调查记帐情况开展,按季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县统计部门按照补贴标准,并按季度发放到位。目前全县住户调查共xx个调查点,xx户记帐户,人均调查补贴xx元/月,措施电子记帐户再加通讯费xx元/月。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目前全县住户调查共xx个调查点,xx户记帐户,按每户xx元/月补贴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xx万元;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xx万元。
(五)xxx年执行情况: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xx万元,实际发放记帐费、电子记帐通讯费及辅助调查员补助共计xx.xx万元;占实际执行率xx%,自评得分x分.
二、全县首席和辅助统计员及规模以上联网报企业人员补助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全县首席和辅助统计员、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县统计部门按照补助标准,一次性发放全年补助经费。目前全县首席和辅助统计员岗位人数共计xx人,纳入补助范畴联网直报企业xx户。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首席统计员xx名,按每人每月xx元补助标准;辅助统计员xx人,按每人每月xx元补助标准;联网直报企业xx户,按每年每户补助xxx元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xx万元;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xx万元。
(五)xxx年执行情况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xx万元。实际发放乡镇首席统计员、村委会辅助统计员及联网直报企业等累计发放补助xx.xx万元,全年执行率xx%,自评得分x分。
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部署情况,依据我县普查工作需要,分阶段支付相应的普查经费。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
(五)xxx年执行情况: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上级补助收入xx万元,xxx年普查购置普查装备宣传等全年实际使用经费xx.xx万元,执行率为xx%,自评得分x分。
四、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一)项目实施方案:县统计部门根据视频会议项目运行情况,按照协议规定,一次性支付项目租用经费x.x万元。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根据x省统计局赣统字【xxx】xx号文件规定“全省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采用租用方式使用x移动云视讯会议平台服务建设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每会场每年租用经费x.x万元整。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
(五)xxx年执行情况: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实际发放补助经费x.x万元。执行率为xx%,自评得分xx分。
五、全国脱贫攻坚普查经费
(一)对接省、市工作部署,协调我县各部门人力物力资源,确保及时接收上级统计机构传达的工作要求,保障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预算测算依据及标准:根据全县贫困户总户数、总人口数配备普查所需的`PAD等普查设备的数量。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四)项目历年执行情况: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
(五)xxx年执行情况:xxx年度安排预算经费xx万元。普查宣传,装备等购置费用实际支出xx.x万元,全年执行率xx%,自评得分x分。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3
一、预算绩效评价及部门自评情况
2022年4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对列入2021年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实现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同时要求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各镇街道对2021年度政府 财政运行综合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全市55个部门共565个项目完成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44.8亿元,实现项目自评覆盖率100%。55个部门共129个单位开展了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69.37亿元。8个镇街道对2021年度政府 财政运行综合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5.93亿元。
二、重点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共6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共5个,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实施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中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2个,政府购买服务1个,一般性项目支出3个,涉及资金9.75亿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4亿元。评价组分别根据《平湖市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和《平湖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平湖市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制订评价方案(政策评价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项目评价从业务、财务、效益三个指标内容进行分析,部门整体评价从预算配置、预算管理、产出与效果和社会评价四个指标内容进行评价),并组织实施,最终得出评价分和等级。
(一)平湖市2021年民办教育专项补助项目
1. 项目概况
(1)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完善政府面向民办教育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符合执行政府指导价、落实教师社会保障政策并年度检查合格等条件的给予补助。
(2)建立发展专项资金。在民办学校生均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补助。
(3)2021年民办教育专项补助全年拨付6529.623万元。
2. 评价等级:优
(1)业务指标“优”,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目标设立较合理、明确;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高,质量达标率100%;组织实施业务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2)财务指标“优”,预算资金分配合理;资金到位率99.86%,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性好。
(3)效益指标“良”,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以及改善教育设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且项目实施满意度较高,但项目可持续影响作用一般。
3. 评价发现问题
(1)项目预算中部分子项目预算金额与实际拨付金额差异较大。项目年初总预算与实际拨付差异不大,但在部分子项目预算差异较大。
(2)鼓励“纯民资”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不够。近几年来平湖市“纯民资”投资办学较少,特别是“纯民资”投向本补助对象的小学、初中、中职类学校的民办学校不多。
(3)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尚有欠缺。平湖市叔同实验小学于2021年秋停止招生、平湖市稚川实验中学2022年秋停止初中学生招生、平湖枫叶学校学生生源严重不足,与学校大量投资的教学楼、教学设施等规模不匹配。
(二)2021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
1. 项目概况
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易预警、监测系统补助、服务贸易奖励等15类项目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对商会协会、企业、个人补助。涉及450个项目,248家商会协会、企业及个人,补助资金3825.28万元。
2. 评价等级:良
(1)经济性“中”,外经贸发展资金未明确设置项目绩效指标;有部分政策2021年未有企业兑付现象;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支出标准和用途。
(2)效率性“良”,政策落实的制度机制比较健全并有效执行,政策执行基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规定;主管部门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和下拨较规范及时,部分项目中发现补助项目与政策条款不相符情况;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预算执行率高。
(3)有效性“优”,外经贸发展资金基本能持续发挥作用,利益主体的权利基本得到落实,政策满意度较高。
3. 评价发现问题
(1)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编制年度预算时未准确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对资金支出经济用途未加以明确。未设置指标值和指标说明,缺少可衡量性和可比性。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项目审核不严谨,个别补助项目不符合相关补助政策;部分项目申报材料欠规范;项目后续管理未到位。
(3)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补助政策未有企业兑现;个别政策补助条款未进一步细化,操作性不强。
(三)2019-2021年镇街道卫生院改革补助项目
1. 项目概况
平湖市镇街道卫生院改革补助项目主要内容为各镇街道卫生院实施基本药品零差率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2019-2021年项目金额合计24397万元。
2. 评价等级:良
(1)业务指标“良”,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年度绩效目标设立略欠合理明确;由于2020和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基层医疗机构数据波动较大,产出数量指标实际完成率较低;质量达标率100%,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组织实施业务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2)财务指标“优”,项目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且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较全面,项目有关的资金管理按照制度有效执行。资金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到位,预算执行率高。但预算资金分配测算合理性一般;资金使用合规性一般,存在项目实际支出内容超出预算支出内容,超出项目补助范围的情况。
(3)效益指标“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高,药品收入占比较高收入结构合理性一般;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指标较高,反映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工作负荷较重;由于2020和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基层医疗机构数据波动较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管理能力指标得分一般;项目实施满意度高。
3. 评价发现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与正常的业绩水平不符。未根据年度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设置的指标值与实际存在偏差。
(2)项目实际支出内容超出项目政策兑现范围,超出预算支出内容。
(3)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比仍然较高,医疗收入结构合理性一般,基层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能力较弱。
(4)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工作负荷较重。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少,医师资源有限,尤其是村级(社区)责任医生人员配置。
(四)2019-2021年人才发展资金
1. 项目概况
人才发展资金的主要目标是打造长三角最有竞争力的创业创新人才高地、实施重点领域人才集聚计划、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引才机制、打造多元化的创业创新平台、提升全方位的引才精准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2019-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24710.56万元。
2. 评价等级:良
(1)经济性“中”,设置的绩效指标具有相关性、可衡量性和可比性,相关数据的获得便捷,具备经济性;政策目标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实际达成量大幅超越政策制定的目标数,推进政策目标实现所采取的举措科学合理、能落地,但对于政策内容公众认可度不高,资金支出符合预算支出标准和用途。
(2)效率性“良”,政策落实的制度机制健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到位,业务管理及服务公众满意度高,但未进行项目完成后的评估考核,缺乏后续跟踪问效;资金管理符合政策规定,预算执行率较高。
(3)有效性“良”,绩效目标均超额完成,但与政策目标偏差大;人力资源服务绩效目标中未完成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体受益情况存在不足之处,政策满意度95%,评选制度和程序均符合规定,执行有效、公平。
3. 评价发现问题
(1)政策目标设置不科学。平湖市人才发展政策绩效目标中量化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差距较大。
(2)政策执行待完善。补助时长仍有缩短空间,后续跟踪问效存在不足。
(3)政策吸引力度一般。高层次人才引进难度大,补助配套政策待优化。
(五)2019-2021年平湖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 项目概况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范围内的整治项目(平湖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8年调整版),项目536个,总投资19.28亿元),包括立面改造整治、建筑物修缮、管线改造、市政设施完善、绿化景观提升等予以资金保障和补助。项目建设期间大部分为2017-2019年,2019-2021年期间主要为各镇街道与市级财政进行资金结算。预算资金为33041.96万元。
2. 评价等级:良
(1)业务指标“中”,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2019和2020年未设置绩效目标;项目建设完成率高,联审补助办结率较低;业务制度不健全,台账资料完整性差,项目实施未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算审核率较好。
(2)财务指标“良”,支付及时性一般,预算执行率100%;预算资金分配合理性较差;财务制度健全有效,资金使用合规性好。
(3)效益指标“优”,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且项目实施满意度较高,但项目可持续影响作用一般。
3. 评价发现问题
(1)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完整、细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及收尾工作;未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
(2)项目档案资料归档不够完整及时。市镇治办未能提供较为系统、完整的台账档案资料,影响评价结果;曹桥街道项目档案资料部分台账资料的完整性较差、资料缺少,林埭镇项目档案资料较为散乱,个别项目无法提供资料。
(3)个别镇街道联审补助办结率较低。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办理联审补助项目数304个,联审补助办结率58.69%。
(4)各镇街道普遍存在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现象。仅部分镇街道对少量部分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大部分项目均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六)2020-2022年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人才振兴政策
1. 项目概况
(1)农业产业化发展内容包括: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发展平台;二是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三是发展数字农业,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四是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提升农业经营水平;五是拓展经营性收入渠道,推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政策扶持涉及的具体领域共16个方面。
(2)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内容包括:一是大力引进集聚现代农业人才;二是创新乡村人才开发培养机制;三是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载体;四是营造全社会关爱乡村人才氛围。
(3)2020-2022年农业产业化政策实际支出合计6,277.10万元;2020-2022年乡村人才振兴政策实际支出金额273.24万元。
2. 评价等级:良
(1)经济性“良”,在绩效目标设置、推进政策目标实现所采取的举措方面有待完善,支出合理性等方面有待提升。
(2)效率性“良”,执行内容与政策基本相符,主体间职责分工明晰,资金管理总体上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但存在政策落地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资金保障不够合理,补助审核手续不够完整、政策执行结果的有效监督力度不够等情况。
(3)有效性“良”,产业化及人才政策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但存在部分政策未落实,农业产业化水平及乡村人才振兴促进作用待提升、农业发展平台待进一步优化、政策资金发放公平性存在欠缺等情况。
3. 评价发现问题
(1)政策不够科学合理。政策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平湖市产业化政策配套措施及机制有待完善,部分政策不够完善,部分政策存在整合空间。
(2)政策组织实施不够规范。预算安排不够科学合理,部分政策资金发放节点不统一,项目审核管理不够到位,政策实施过程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项目库质量不够高,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3)政策执行效果有待提高。部分政策补助精准性不够,成效不够显著,政策产业化引领作用和落地性不够。
三、进一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
(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夯实“全覆盖”管理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硬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二)推动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采取“试点、拓展、推广”的模式,开展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选择重点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财会管理、资产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有机融合。建立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利用考核机制刚性推动提高部门主体责任。
(三)推进问题整改和结果公开。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绩效评价中问题的整改,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回应社会关切,将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推进部门管理和下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4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衔接资金绩效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各级下达我县衔接资金(含县级配套资金)共534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84.7万元,省级资金1881万元,市级资金56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15万元,资金到账后县乡村振兴局从年度项目库中提取项目,并及时将资金分批安排到具体项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中央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中央资金实施项目84个,投入2184.7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37个,投入资金1243.79万元、基础设施项目38个,投入资金660.3万元,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及安全饮水项目5个,投入资金43.2万元,就业及管理费项目4个,273.41万元。
2、省级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省级资金实施项目63个投入资金1881万元,其中产业项目23个,投入资金957.47万元,基础设施项目23个,590.9万元,改善人居环境及安全饮水项目4个,投入资金114.63万元,公益岗位1个,投入资金218万元。
3、市级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市级资金实施项目8个,投入资金561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6个,投入资金280.4万元,基础设施项目2个,投入资金6.4万元,就业奖补项目1个,投入资金274.2万元。
4、县级资金到位投入情况分析。县级资金实施项目25个,投入资金715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18个,投入资金341.652万元,基础设施项目4个,投入资金93万元,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及安全饮水项目3个,投入资金44万元,交通奖补项目1个,投入资金236.348万元。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全年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全年共实施项目175个,项目安排资金5341.7万元。其中产业项目90个,安排资金2823.312万元,占总资金的52.85%;基础设施项目77个,安排资金1350.6万元,占总资金的25.28%;公益岗位项目1个,安排资金273.924万元,占总资金的5.13%;雨露计划项目1个,安排资金107万元,占总资金的2%;就业奖补项目1个,安排资金567.33452万元,占总资金的10.62%;生活条件改善项目14个,安排资金201.83万元,占总资金的`3.78%,项目管理费17.7万元。占总资金的0.3%。
2、全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截止2022年11月20日止,项目资金已拨付4844.8万元,项目资金支付率90.7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细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确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我县在2022年出台了(黎财农[20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对项目管理运行作出详细规定。一是进一步严格衔接资金使用范围,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2、是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严格公示公告制度;三是规范资产台账管理,规范后续管护运营,规范收益分配使用。
四、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县总体绩效目标,主要围绕产业发展、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就业、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农户增收、提升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等目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后全部实现初定的绩效目标。
(一)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产业类:建设烟叶烘烤房38座,发展烤烟760亩,发展鲈鱼育苗基地1个,生猪养殖10万头,种植黄桃110亩,猕猴桃20亩,蓝莓20亩,林下种植黄精30亩,中草药种植30亩,冷库房及仓库2430平方;瓜蒌种植1500亩;激励脱贫人口发展产业户数1027户,长豆角产值260亩,完成值大于260亩;。基础设施:新建护磅工程处12处,完成值大于12处;小额贴息贷款放贷980人,完成值大于980人;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隐患提升2个,完成值大于2个;通村、组硬化路初定目标1000米,完成值大于1000米。类改善自然村、组安全饮水11处,解决安全饮水人数1476人;就业类:开发公益岗位360个,完成值大于360个;完成值大于1027户;就业及省外务工交通奖补1900人,完成值大于1900人。
(2)质量指标。全县175个项目决算验收评审合格,达到(或超出)项目绩效预设值。
(3)时效指标。截止到2022年11月22日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个项目,全部按年初目标全面完成验收。
(4)成本指标。项目通过预算、结算等监管核减,项目实施成本低于市场价格≥3%。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后,直接减轻县财政投资压力5341.7万元,促进我县产业发展,11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大于5万元。通过产业就业促进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农人均收入水平。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当地群众亟待解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足感得更好实现,干部群众关系更加融洽。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生态环保还原率达到95%以上。
(4)可持续影响。项目实施后减少环境污染,产业地壮大当地产业经营主体,激励脱贫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就业增收,可持续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后脱贫人口满意率达到95%以上,产业经营主体满意率达到100%。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产出指标不够精准。因市场价格变动大,部分项目建设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入库前期绩效表格填报不规范,造成项目绩效统数据统计困难,个别项目统计不精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库建设力度,确保项目库绩效绩效数据精准;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力度,做好项目前期项目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调度,推动项目绩效目标规范化。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我们主要以县、乡两级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村级以宣传栏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5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债〔2019〕848号),田家庵区财政局对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田家庵区新增债券资金分别是:棚改专项债6000万元用于安成十字路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非标专项债7500万元用于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
安成十字路口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项目四至范围:朝阳西路以北、泉山路以东、金恒花半里以西,国庆路以南。
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实施地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曹庵镇,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仓储用房、配套管理用房、配套生活用房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等组成。项目建设周期2019年3月-至今。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落实及管理情况。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总概算161,914.59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安排6000万元 。截至2021年5月底,已全部支付。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总概算54992万元,其中政府债券安排30000万元,2021年到位资金7500万元,2021年6月新增债券到位资金3000万、2021年10月新增债券到位资金4500万,截至2021年12月底,已支付7332.54万元,剩余资金167.46万元预计在2022年1月底前支付完成。
(二)工程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属淮南市四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一期为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二期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进行EPC总承包。监理单位分别为安徽华东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管理机构为淮南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实施流程。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核→取得土地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招标、规划设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标、施工图设计及审核,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及安装、室外景观道排、水电气、智能化等)→竣工验收(规划、实体、消防、人防等)→物业入驻,交付使用。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计划建设周期即2019年3月-至今。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各阶段工作可根据计划需要交叉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3月~2019年5月):包括立项、环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施工阶段(2019年6月~2021年11月):主要包括建筑主体、配套用房建设施工及装饰、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等工程建设;
(3)竣工验收(2021年12月):竣工验收工作。目前钢构厂房正在办理竣工验收。
3、项目监管措施。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现场由监理部、建设单位工程部及项目部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建管处安监站、质监站及消防科分别对安全、质量及消防进行监管验收;市人防办对人防工程进行监管验收。市区住保局对项目的进度及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管。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完善项目建设组织与管理,质量监督体系;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审核;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分阶段实施计划、关键节点实施细则仔细审核;落实好进度管理部门人员及职责分工;分析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等;督促施工方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执行,一旦发生进度偏差,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纠偏措施或调整原进度计划,加强动态控制;通过经济奖惩方法对进度管理进行约束等。
(三)项目完成进度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一期1148套安置房(15.7万平方米)已完工验收,二期1068套(16.2万)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其中3#楼施工至12层,5#楼施工至10层。
淮南市曹庵镇现代产业园区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进度已完成95%,项目进度已完成60%。
三、项目成果及效益
安成十字路口项目:
1、从经济效益方面看:
((1)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2)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能够拉动建筑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的机会。同时,结合棚户区改造,以土地置换为依托,可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2、从社会效益方面看:
(1)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经过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而且还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资产,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从而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2)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落后面貌。
棚户区改造首先要解决的是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通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服务配套和基础条件的改善,棚户区改造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使原来落后的城市面貌变为城市靓丽的`风景。
(3)棚户区改造可以加强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棚户区改造,使多数普通居民告别低矮破旧房屋,享受到了高楼林立和城市的美化、硬化、亮化和净化,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拉近了政府与居民的距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本项目的提出是加快淮南市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 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21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18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2021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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