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绩效项目自评报告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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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绩效项目自评报告1
萧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规范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有效维护了居民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现将该项目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萧县承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为23个乡镇,4个社区中心,全县常住人口119.8万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辖区划片包干,分工到人,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
项目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儿童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慢性病管理,肺结核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12类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初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两卡制工分值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进行年度预算,全年考核决算制。
项目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实施目的: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实施范围: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实施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绩效目标:到2020年底,各项服务应达到以下目标: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90%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协管完成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卫健委成立了以刘学东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方案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印发、解读和督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成立了相关组织,负责本辖区具体工作。由此保障了全县两卡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印发工作实施方案
原县卫计委印发了《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萧卫疾控〔2019〕1号)文件,明确了项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和有关工作要求。
(三)制定项目经费按工作量分配的政策
《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萧卫疾控〔2019〕1号)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实行全县统筹,认真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实际服务细项,严格考核其实际工作量,依据校正后工分值进行分配。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人的年度工分值通过信息系统获得,经过绩效考核得到校正后工分值,汇总得到全县年度校正后总工分值,由此计算每标准化校正后工分值经费额度。
(四)制定绩效考核及资金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落实项目经费按工作量分配的政策,萧县卫健委、萧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及资金分配办法》(萧卫疾控〔2019〕18号),对 “两卡制”试点工作考核对象、绩效考核及资金分配原则、考核标准及分值、考核组织及频次、考核结果应用及奖惩办法、资金分配及结算办法六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绩效考核及资金分配原则为分级考核原则、以信息系统自动考核为主,现场抽查复核为辅原则、资金按实际工作量分配,体现“优劳优得、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资金分配原则、资金分配实行分块预算,体现向村卫生室(站)倾斜原则。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为强化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在各乡镇(社区)组织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县卫健委对所有乡镇(社区)全部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系统考核结合现场考核并随机抽取辖区内一所村站。对每家单位建档人群随机抽取老、高、糖、孕、儿五类人员各1名,调查知晓率与满意度.经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前五名予以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后三名予以通报批评。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从考评总体情况来看,全县总体服务人员能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合理运用健康一体机为辖区内居民开展随访服务,熟识运用“两卡制”系统通过认证服务规范有序获取工分值,提高了服务的真实性、规范性,两卡制系统产生的工分值总体稳步上升。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本年度下达资金8187.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630.2万元,省级补助1557.4万元,县区级补助0万元。达到人均68.34的补助标准。其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乡镇(村)、社区(服务站)。截至目前为止,资金已全部落实下发,其中,乡镇(社区)占项目资金总额的48%,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占项目资金总额的52%。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全县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累计建档111.58万人、建档率达93.14%;孕产妇早孕建册率达88.59%、产后访视率达95.77%;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1.18%;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5万人、健康管理率达84.99%,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12.1万人、规范管理率84.75%,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4.2万人、规范管理率84.3%;全县登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达0.53万人,健康管理率达92%;全县已建立预防接种证1.06万人、建证率达99.9%,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均达9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人数12.69万人,健康管理率达84.45%,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3.8万人,健康管理率达92.5%;共发现245例肺结核患者,纳入健康管理的患者244例,健康管理率达99.59%;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100%;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达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六、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要进一步规范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一是根据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工作,提高两卡制系统工分值规范获取。二是要加强健康一体机使用,充分利用健康一体机进行随访服务。三是认真再核查辖区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及时的更新联系电话,确保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认可,提高满意度。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不出现违规问题。
卫生绩效项目自评报告2
为加强卫生院管理,调动我院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根据黄岩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我院组织对各科室1到6月份的绩效进行了考核,现将绩效考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服务。
1、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2、服务数量。门(急)诊人次,1-6月份为15678人次、辅助检查总7895人次。
3、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我院于2010年10月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4、医疗费用情况。每门诊收费46.2元,去年平均为48.3元,与上年相比,次均门诊费用实现负增长。
(二)、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
3、免疫规划项目。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建证(卡)率100%;免疫规划接种率≥99.6%;及时接种率96.9%。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项目。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共报告传染病16例,及时报告16例,及时报告率为100%。认真配合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5、儿童保健项目。建立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6%。
6、孕产妇保健项目。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年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
7、老年人保健。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2254人,管理1360人,管理率60%。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共筛查2578人,共有高血压病人570人,20xx年度315人,管理191人;共筛查糖尿病2184人,共有糖尿病人230人,其中管理138人。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报告及管理7个,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乙肝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农合政策宣传;设置新农合宣传栏1个,认真做好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2)新农合监督。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投诉。
(3)新农合服务。认真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并按要求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按照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建成10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
(2)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统一制度;村卫生室能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村卫生室按基本用药目录用药。
(五)、人事财务管理。
(1)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人员人,占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3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2)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业务收入存入专户,基本能按照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收费使用统一票据,票款相符;医院年终有结余。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并落实。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得。
(七)、群众评议与监督。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能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达90%。
二、存在问题
自查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健康教育方面: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开展讲座次数不够。咨询工作开展不到位等。
2、资料收集完善,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业务尚不够熟悉。
3、某些项目工作开展难度大。如慢性病的管理方面。
4、科室设置房屋不足。
(二)、医疗质量情况。
1、未能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特别是质控和院感方面工作开展较差,未能落实完善。
2、病历书写规范尚未完善。
3、“三基”工作开展不够。
4、职工对医院核心制度不熟悉,未能很好的执行医疗核心3制度的情况。
5、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卫生院整体水平。
(二)对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在资金、物力、人力的投入,要全院人员的动员和参与。
(三)加强慢病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筛查的力度,加强管理力度,主动发现病人,主动管理病人。
(四)加强进修与培训,加强“三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病质量的管理。
卫生绩效项目自评报告3
为了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客观、公正地反映绩溪县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绩效,我委对全县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情况进行了客观、综合的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规范管理、健康教育工作、预防接种工作、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管理、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慢性病人的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健康服务、结核病患者的健康管理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该项目涉及5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11所乡镇卫生院。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居民健康档案:全县常住人口为161000人,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49415份,建档率为92.8%;建立规范电子健康档案136500份,规范电子建档率为84.78%。
2.健康教育: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设立了健康知识宣传栏,定期开展卫生咨询活动和健康讲座,发放宣传教育资料17种,累计逾73064份,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06处,开展健康主题日咨询活动,健康教育讲座674次,接受健康教育人群达4万余人次。
3.预防接种。认真贯彻《疫苗管理法》,不断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内涵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抓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工作,切实做好适龄儿童计免建卡、建证、接种工作。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4.老年人保健:全县纳入管理老年人29079人,规范管理24481人,规范管理率为84.19%。
5.高血压患者管理:全县纳入管理高血压患者19859人,规范管理17339人,规范管理率为87.31%。
6.糖尿病患者管理:全县纳入管理糖尿病患者3867人,规范管理3421人,规范管理率为88.47%。
7.传染病报告管理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各医疗机构在传染病管理、制度建设、人员培训、重点场所的消毒等方面均得到加强,建立了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及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8.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2020年全县各医疗机构共推介转诊结核病病人289例,管理追踪103人,健康随访103人共1115人次。
9.重型精神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全年全县建立档案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733人,规范管理713人,规范管理率达97.27%。
10.儿童保健管理: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90%。
11.孕产妇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以上。
12.卫生监督协管:建立健全了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举办卫生监督检查员培训班,在乡镇卫生院聘用了卫生监督协管员,对监督对象进行了摸底,开展了996次巡查,巡查覆盖率达100%,信息报告次数143次。
13.中医药保健管理:我县中医药保健管理项目,于2013年10月份正式启动实施,各项目执行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实际按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达25579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0%以上。
(二)项目实施管理
2020年初,召开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做好绩溪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绩溪县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明确年度工作职责和任务,按照省、市部署,继续推行“两卡制”,项目经费拨付按照工分值进行拨付。年终对全部承担项目工作的单位考核实现了全覆盖,并将考核结果和考核分数直接挂钩,并对考核优异的单位予以经费奖励。我县按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季度预拨制度,并将新增的5元经费全部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县所有承当项目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年度绩效考核。
(三)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根据《绩溪县基本公共卫生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绩效考核方案》要求,我县于2020年12月组织各项目管理单位开展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结合“两卡制”平台的运行,原则上从“两卡制”信息系统抓取工分值,按各项目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质量系数为1计算,考核分数低于90分,质量系数为考核分数/90校正工分值;我县2020年工分值为0.75元/1工分,项目资金按照工分值进行分配。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0年国家原有的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常住人口人均补助标准65元测算,资金总额为1040万元,中央分担资金总额的60%,为624万元,已到位624万元;省级分担资金总额的20%,为208万元,全部到位;县级配套资金总额的20%,为208万元,全部到位。目前项目资金按照年底各单位校正后的工分值进行分配,资金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0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全部完成工作目标。“两卡制”运行后,按照省市级要求,重点人群(老、高、糖)已取消纸质档案。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1.下一步将提升“两卡制”项目信息平台能力,对纳入“两卡制”的项目实行系统数据分析和系统绩效考核,更客观的体现绩效考核。暂未纳入“两卡制”平台的项目,将加大对各项指标的考核力度,所有数据全部采用各个业务管理平台
2.积极推进妇幼健康、预防接种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力争早日纳入“两卡制”平台管理。
卫生绩效项目自评报告4
灵璧县隶属于宿州市,辖19个乡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基本公卫服务人口104.4万,灵璧县卫健委辖基层卫生机构22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21个。2020年,灵璧县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宿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组织管理
2020年,我县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卫项目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任务目标。一是及时调整工作领导班子,成立了以县卫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由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计中心、中医医院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小组,及时组织各单位公卫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第三版)培训。二是完善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灵璧县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工作实施细则》、《灵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工作培训方案》、《灵璧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灵璧县2020年基本公卫服务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任务、职能分工、服务方式、资金管理、日常监督以及绩效考核任务。三是细化任务分解,各基层卫生机构均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组织,完善基本公卫服务工作各项制度,对村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定了考核方案,资金发放标准,按时开展对村级的绩效考核、业务指导和培训;能够按时上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能够对上期考核结果进行整改。
二、项目产出情况
居民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0-6岁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2020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87.19%,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人)910292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7.19%,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71.82%。孕产妇健康管理:2019年孕产妇早孕建册率85.14%。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进一步扩大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规范落实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的体检、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努力提高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质量。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工作,将慢性病随访、体检与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患者依从性和工作效率。2020年高血压规范管理率为56.3%,血压控制率为84.16%,糖尿病规范管理率为60.7%,血糖控制率为84.0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1.87%,新生儿访视率87.77%;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07177人、健康管理率达72.42%,全县登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达4734人,健康管理率达96.63%;全县已建立预防接种证10050人、建证率达96.3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8%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人数100285人,健康管理率达67.75%,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人员42764人,管理率达92.36%以上;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达100%;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100%;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达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三、项目资金管理
根据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支出票据必须由委财务核算中心进行审核合格后予以支付。各单位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并设立备查账簿,由县卫计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
1、资金拨付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部分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0〕1228号)文件,我县国家十二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230.8万元,该项目资金根据要求实现按季度预拨,年底考核绩效矫正。
我县于2020年按季度分四次拨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共体共计5555.54万元,剩余绩效考核资金于2月底前拨付完毕。
2、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县卫健委于2019年4月成立灵璧县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资金领导小组,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二是严格资金使用。委机关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拨付及时,未出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3、社会效益评价情况。2020年,我县基本公卫资金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核算的主要依据,推行工分值分配模式,采取全区域服务人口资金统筹分配方式和两卡制工分值分配结合的模式进行分配补助资金,体现多劳多得,并采用奖优罚劣的原则,切实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积极性。
我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均能完成评价指标要求的预期值。该项目的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卫生服务。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晓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1、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不断提高基层医疗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基层广大公卫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基层整体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推进项目工作,2020年我们积极抓好基层公卫人员培训,项目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公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县卫健委于2020年5月7日-21日,县卫健委组织以乡镇为单位对两卡制使用、基本公卫系统的使用等开展培训,提升乡村医务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
2、加快“两卡制”进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推动基本公卫“两卡制”工作,努力实现基本公卫项目的“三个转变”,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为确保我县基本公卫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县卫健委联合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印发了《灵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乡镇资金分配比例和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二项服务内容的资金分配比例。同时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风险防范提出来具体要求,切实提高了我县基本公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目前已根据工分值获得情况拨付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充分体现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为贯彻落实项目工作,让辖区居民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我县组织各项目执行机构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项目宣传工作,通过开展进乡村面对面宣传和利用网络等多种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4、转变服务观念,落实工作要求。通过22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健康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本上已经覆盖了灵璧县的每一个乡村、每一位居民。在灵璧县各村卫生室均张贴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宣传海报,同时县卫健委开发了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病历浏览器,电子健康档案已基本完成向个人开放,县域内已经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人群可通过登陆特定网址输入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个人的电子健康档案、医疗服务等信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逐渐从居民拒绝服务、被动服务变成了主动与我们的医务人员联系、主动到村卫生室、乡卫生院接受健康体检、量血压的服务。通过第三方电话调查发现居民知晓率、满意度逐步提高,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掌权人”当甩手掌柜,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院长主任在公共卫生工作上当甩手掌柜,很少学习和研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不了解辖区工作情况,致使后进局面长期得不到改进。
2、虚假服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公卫考核中的虚假问题,自公卫诞生起就是“老大难”,故而也是基本公卫考核的重点检查项,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老年人健康体检数据雷同,二是村医随访数据造假。有的村医随访登记册同一页5、6个人的血压高压值或低压值完全相同。有的虽然上门做了随访,但不作原始记录,档案全凭村医随心填写。有的为了提高控制满意度,人为修改档案数据。
3、管理规范落实不到位。形形色色的造假行为,严重的`违背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的根本目的,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工作的形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但另一方也体现出,管理规范落实工作不到位:一是健康管理指导不到位,二是卫生院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慢性病管理不规范,指标完成率低。四是对新版公卫规范了解生疏。一些公卫人员对新版基本公共卫生规范比较生疏,档案空项、错项、漏项比较大,有的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不一致。
4、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卫服务结合不紧密。目前还普遍存在临床医生不参与,或很少参与基本公卫服务,医疗数据与公共卫生服务数据不互通,医防不融合的现象还尤为突出。
5、服务力量仍然较薄弱。基层卫生机构编制较少,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数量不足、文化程度偏低、工作能力不强。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推进,部分公共卫生人员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公共卫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上人员编制配备少、分工不合理、工作方法创新不够等原因造成信心不足,畏难情绪较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再加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短缺,人才引进难,留不住,乡村医生年龄老化,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退出机制尚不完善,年老的退不掉,年轻的补不进,在一定程度影响公卫服务整体工作成效。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逐条逐项抓好整改,整体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2、继续深入推进基本公卫“两卡制”实施。2021年灵璧县卫健委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大力推动“两卡制”实施。
3、加强公共卫生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对村室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基本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村级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稳定专业队伍,合理配置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团队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
4、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宣传力度,对辖区居民重点进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免费政策的宣传,以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5、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证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相对应,严格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6、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电子档案建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筛查与随访服务等基础性工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卫生绩效项目自评报告5
2020年,高县卫生健康局整体支出按照年初预算和执行中追加预算进度安排支出,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管理制度,根据《高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高财发〔2021〕50号)精神,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现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高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年初共申报项目38个,预算总金额为2171.9416万元,分别为:红十字会工作经费0.6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鉴定0.6万元、乡镇医院医疗岗位补助72万元、献血经费1万元、戒毒药物维持治疗2万元、重性精神疾病综合防控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儿童残疾筛查15万元、重传委工作经费1.7万元、医疗质量安全检查2万元、医疗纠纷处置3.5万元、乡村医生县级补助100.7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数据中心网络租用维护45万元、乡村医生退出机制161.88万元、艾滋病防治180万元、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经费30万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3万元、全民预防保健健康体检补助273.572万元、麻风病2.4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41.95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9.902万元、计划生育宣传教育19万元、关爱女孩经费3.6万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864万元、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20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计生E通项目)32万元、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42.6万元、独生子女(双女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多报10%部分25万元、计划生育奖励137.808万元、卫生扶贫基金200万元、职业健康经费80万元、老年大学经费4万元、县机关老协经费3万元、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72.7156万元、爱国卫生工作经费5万元、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35.82万元、高龄补贴482.68万元、卫健局党建经费15万元。经财政批复,批复的预算金额与项目申报金额一致,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红十字会工作经费: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鉴定:根据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综治委等六部门《进一步加强高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府办办函〔2016〕157号)第8点:加大财政投入,确保经费到位,落实救治救助工作经费。
3.乡镇医院医疗岗位补助:主要用于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75个医疗岗位补助,75人*800元/月*12月=720000元。
4.献血经费:按市目标责任要求,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无偿献血工作中来,完成全县无偿献血任务。
5.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主要是用于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延伸服药点的日常开支,巩固戒毒成效,规范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6.重性精神疾病综合防控:此项目主要用于全县19个乡镇卫生院和19个卫计办、主管部门的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维护费。
7.培训费:我单位2020年拟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乡村医生业务知识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妇幼卫生工作培训、全民健康体检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等。
8.儿童残疾筛查:根据宜市残联办〔2016〕4号文件,将0-6岁儿童残疾筛查纳入县委、县政府的民生工程,按县域人口总数0.3元/人预算项目工作经费。此项目主要用于免费为0-6岁儿童开展残疾筛查,做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减少家庭和社会负担。
9.重传委工作经费:此项目主要用于重传委日常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结核病和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传播蔓延。
10.医疗质量安全检查:按照上级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每年医疗安全检查2次,每次抽调辖区内县级医疗单位专家2个组共18人,每次10天,覆盖全县19个卫生院和所有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11.医疗纠纷处置:近年来医患矛盾突出,医疗纠纷频发,如不及时调解处置,极易造成上访和不稳定因素。此项目主要用于全县医疗卫生健康系统聘请法律、医学专家参与调解劳务费。
12.乡村医生县级补助(村卫生室基药):根据川财社〔2015〕193号文件要求,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每年7000元的省县财政补助,其中每个村卫生室县级补助2500元。
1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数据中心网络租用维护: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当前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若干问题的意见》(宜委发〔2015〕6号)要求预算县、乡、村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我局申报项目资金45万元,财政批复45万元。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数据中心网络维护费用的投入,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正常运行,顺利开展医疗活动、公共卫生服务。
14.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对2020年上半年年满60周岁以上离岗乡村医生679人实行生活困难补助;对2020年下半年年满60周岁以上离岗乡村医生674人实行生活困难补助。
15.艾滋病防治项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8〕25号)和《宜宾市艾滋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宜府办发〔2018〕24号)文件精神,财政投入不低于辖区人口人均1元。
16.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经费:有效遏制结核病在师生中传播的风险,保障师生健康。
17.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此项目主要是提升人员培训,绩效考核,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服务能力等工作经费。
18.全民预防保健健康体检补助:到2020年底,完成第二轮常住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对体检人群实行分类分组健康管理。
19.麻风病:我县现有麻风病人5人,每人每月医疗费400元。
20.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实施特殊家庭慰问,稳定计生伤残和失独家庭思想情绪,解决缺乏劳力的养老和子女赡养问题,改善民生。
21.计划生育奖励(包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独生子女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产、生活、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
22.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按要求,印制中国人口报20份、人口与计生杂志20份、家庭与生活报500份、人口文摘500份、健康报20、大众健康报420份。进村入户宣传折页5万份。印制处罚文书3000份。
23.关爱女孩经费:按要求,制作3万册宣传手册。慰问蕉村镇吉新村困难家庭廖少莲的双胞胎女儿。
2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20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数1650对。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检验合格率达到90%。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率达到100%。早孕及妊娠结果随访率达到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5.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主要用于安环、取环、人流、女扎、引产、妇女三查及并发症诊治。
26.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计生E通项目):高县卫健E通(计生E通项目)系统是基于Android系统的一个应用,依托移动互联网,计生工作人员可以随时随地采集人口信息数据、查询统计报表、处理计生业务,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健康教育水平。
27.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进一步推进基层保健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知晓率,不同程度上改变基层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增强健康保健意识,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
28.独生子女(双女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多报10%部分:独生子女(双女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多报10%部分按上级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医疗过程中进入医保报销统筹资金10%报销。
29.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用于开展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扶持行动。保障建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9%以内以及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异地就医医疗救助。
30.职业健康经费:2020年对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药品的生产企业及经营(药店)人员,医疗机构从事药房工作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人员;公共场所(超市仅限于从事入口食品饮食区域工作人员、餐饮、理发店、KTV、足浴、美容院、私立幼儿园仅限于食堂工作人员)等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完成全县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31.老年大学:按上级要求,由老年大学申报,用于老年大学日常开支,全年资金的资金支出为4万元。
32.老年协会:按上级要求,由老年协会申报,用于老年协会日常开支,全年资金的资金支出为3万元。
33.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经费:免费为高县籍新生儿开展疾病筛查,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出生素质,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免费为高县籍孕妇开展产前筛查,加强产前筛查,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出生素质,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34.爱国卫生工作经费:此项目为机构职能划转调整指标。按上级要求,对全县13个镇及90个企事业单位提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和药品支持。
35.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此项目主要用于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
36.高龄补贴:高龄补贴金按上级要求,享受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金待遇的,在每年12月30日前由各乡镇一次性发放;对享受9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金待遇的由各乡镇按每季度发放。
37.党建工作经费:此项目为后期财政追加项目,项目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17个党建阵地建设。
38.重性精神病人患者看护管理补贴:此项目为机构职能划转调整指标。按上级要求,对我县履行对重性精神病人患者看护义务的监护人发放补贴。
39.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全县政府办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并将国家基本药物补助资金足额下拨给卫生院。
40.离岗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此项目为后期追加指标,金额569.11万元。根据《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县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府办函〔2019〕57号)文件,对2016-2019年年满60周岁以上离岗乡村医生实行生活困难补助。
4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2020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9%,目标完成率64.08%;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55%,目标完成率66.4%;高血压患者管理28693人,目标完成28818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8016人,目标完成8494人;传染病事件报告率≧100%,目标完成率100%;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93%,目标完成率98.88%;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目标完成率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5%,目标完成率96.3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目标完成率93.72%。
42.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处理经费:项目为后期追加指标,资金主要用于全县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和网络,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开展防控工作,实现“零病例”目标,提升全县防控能力,保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43.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防疫体系建设投入市级补助资金:此项目为后期追加的疫情资金,用于对中小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进行补助,市、县财政分别按3:7进行补助。
44.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此项目为后期追加指标,用于县级公立医院(高县中医医院和高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高县中医医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55.54万元,通过院办公会讨论决定全部投入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用于提升医院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高县人民医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148.09万元用于透析科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满足日益增多的血液透析患者需求。
45.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此项目为后期财政追加项目,项目经费12万元。根据健康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加强贫困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46.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此项目为后期财政追加项目,项目经费2.42万元。到2020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以上的在职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完成转岗培训。
47.全科医生岗位补助:根据宜卫办发〔2015〕430号文件,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中央财政按人均3万元补助,省财政暂按人均3万元补助,市财政按暂按人均3万元补助,县财政按人均不低于1万元补助。我县2020年有1名全科医生。
48.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此项目为后期追加指标,金额66.88万元。主要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和人才培训,为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哨兵监测设备升级,整合资金购置22套红外线体温监测设备和闸机系统,实现传染病防控“早发现”。关乎民生的建设事业完全符合国家政策,绩效目标明确,各项指标制定合理,清晰,可操作性强。
49.高县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项目:此项目为后期追加指标,金额1500万元。主要是强化我县疫情防控能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我县传染病救治能力,降低各类传染病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全的危害,升级改造一批疾控中心、医疗机构,扩增检验实验室,配置相关设备,达到新型病毒核酸检测标准。
50.“6.17”灾后重建医疗业务用房维修加固资金:主要用于月江中心卫生院、县医院、精神病院医疗业务用房维修加固。
51.高县医疗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此项目为后期追加指标,金额6600万元。新建县人民医院门诊外科大楼(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包括门诊部、手术室、ICU、外科住院部,同时配套水、电、气、空调、电梯、污水处理等)、新建中医医院项目(新建18825㎡,包括污水处理、地下停车库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疾控中心建设项目(新建业务用房7630㎡,配套相关设施设备等。其中含业务用房4100平方米、特殊实验用房2330平方米、地下车库1200平方米,同时配套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配电、绿化、消防等相关设施)、月江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新建医院区域内围墙约160米,硬化院坝约1600平方米,规划停车区、病患休闲区、就医通道,新建门卫值班室及安装医院大门电动伸缩门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应急物资库房约80平方米。)和CT等设备购置。
52.抗疫特别国债项目:主要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为高县人民医院购置相关医用设备,高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采购、沙河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月江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关乎民生的建设事业完全符合国家政策,绩效目标明确,各项指标制定合理,清晰,可操作性强。
53.抗疫一线人员相关支出(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保险):此项目为后期追加指标。主要用于高县卫生健康系统集体所有制人员190人补缴养老保险。
以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在2020年,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年底按实际支出结算。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根据2020年实际支出情况来看,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高县卫健局2020年项目支出9460.58万元,财政拨款9460.58万元,截止评价时资金计划均及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与预算时一致,严格控制了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收支两线管理。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对于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申拨程序及会计核算,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三是强化审核。严格把好各项费用报账审核关,凡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费用,坚决不予列支。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各项资金管理,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确保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制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审批流程,确保项目支出监督到位。
二是完善资金监管措施。将各项目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贯彻执行所制订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使资金的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单位的实际,制订出《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正确核算收支,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是严格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县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审与批复制度规定,在预决算工作结束后出具预决算批复书并依法进行公示公开。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红十字会工作经费:2020年按目标责任要求,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完成救护员培训215人,普及培训2300人。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鉴定: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鉴定支出0.6万元,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水平,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保护群众身心健康。
3.乡镇医院医疗岗位补助:2020年支出72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项目的实施充分保障13个乡镇辖区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
4.献血经费:2020年按市目标责任要求,组织采血30次,无偿献血1296人次,共采血325000毫升,完成全县献血任务。
5.戒毒药物维持治疗:2020年根据目标责任要求为26人提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服务,让更多的吸毒成瘾者接受维持治疗,维护社会稳定。
6.重性精神疾病综合防控:2020年重性精神疾病综合防控支出1.5万元,项目的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推动全县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7.培训费:2020年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了乡村医生业务知识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妇幼卫生工作培训、全民健康体检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等共21次培训。
8.儿童残疾筛查:2020年免费为0-6岁儿童开展残疾筛查,实际筛查人数8280人。
9.重传委工作经费:组织重传工作会议4次,培训4次,督导4次,印发宣传资料。
10.医疗质量安全检查:2020年完成一年两次的医疗质量安全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
11.医疗纠纷处置:2020年医疗纠纷处置支出3.5万元,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医疗纠纷得到有效处置。
12.乡村医生县级补助(村卫生室基药):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并将国家基本药物补助资金足额下拨给村卫生室。
1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数据中心网络租用维护:顺利保障1个数据中心、22个卫生院网络正常运行。
14.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全面完成对2020年上半年年满60周岁以上离岗乡村医生679人实行生活困难补助;对2020年下半年年满60周岁以上离岗乡村医生674人实行生活困难补助。
15.艾滋病防治项目:全县筛查覆盖率达到59.24%,排除有无偿献血达到34.48%;随访检测完成率达到91.29%;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2.65%;病毒载量送检率达到90.22%;病毒抑制率为91.03%;孕早期检测率为95.76%;艾滋病母婴0传播。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6.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经费:完成对高县初一6500人,高一4500人,共计11000人结核筛查。
17.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结合传染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急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限期改正,二是强化对全体医务人员的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
18.全民预防保健健康体检补助:2019-2020年应体检7-64岁中131203人。经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情况进行考核验收:2019-2020年实际体检7-64岁136370人,其中,2019年体检98940人,2020年体检37430人。
19.麻风病:完成我县现麻风病人5人每人每月400元医疗费的补助。
20.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实施特殊家庭慰问,稳定计生伤残和失独家庭思想情绪,解决缺乏劳力的养老和子女赡养问题,改善民生。
21.计划生育奖励(包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含扩面),年度指标值4481人,全年完成值4481人;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年度指标值122人,全年完成值122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年度指标值323人,全年完成值323人。
22.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项目至2020年12月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项目完成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生杂志、家庭与生活报、人口文摘、健康报、大众健康报。进村入户宣传折页5万份,共计资金,190000元,质量全部符合政策条件,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23.关爱女孩经费:关爱女孩项目至2020年12月底完成印刷悄悄话宣传手册3万册;慰问蕉村镇吉新村困难家庭廖少莲的双胞胎女儿并发放慰问金12000元。质量全部符合政策条件。
2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20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数1650对。
25.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2020年完成5531例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其中,安环6例、取环116例、妇女三查5408人次。
26.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计生E通项目):高县卫健E通(原计生E通),单位需要支付59.856万(两年费用),电信公司提供258台:华为-畅享9(4+64G)终端。每月赠送80元话费包含(全国100分钟通话+全国10G流量)。电信公司统一组建集团V网,加入该集团V网的250个手机宜宾市范围内互打免费(限每部手机号每月3000分钟)。同时电信公司提供卫健E通(原计生E通)APP,2年。
27.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进一步推进基层保健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知晓率,不同程度上改变基层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增强健康保健意识,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
28.独生子女(双女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多报10%部分:2020年独生子女(双女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多报部分项目完成425人次,共计资金251098.48元,质量全部符合政策条件,能按时足额划拨。
29.卫生扶贫救助基金: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共对全县贫困人口实施县域内医疗救助10392人次,共计223.65万元。同时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禁医疗机构产生不合规医疗费用,实现控制医疗费用覆盖率100%。
30.职业健康经费:健康证办理体检机构上报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信息,主管局负责收集审核,完成7272人次。
31.老年大学:老年大学项目学员约99人,教学质量全部符合政策条件,审核通关率100%。
32.老年协会:老年协会项目会员约300人,教学质量全部符合政策条件,审核通关率100%。
33.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经费:(1)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9.50%。(2)新生儿疾病筛查完成数2208人。(3)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88.15%。(4)新生儿听力筛查完成数1956人。(5)产前筛查率达到66.16%。(6)产前筛查完成数1468人。
34.爱国卫生工作经费:2020年按要求,完成对全县13个镇及90个企事业单位提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和药品支持任务。
35.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医疗服务收入较上年提高,2020年出院患者手术占比、2020年四级手术比例、2020年平均住院日均较上年提高。医院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强化成本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各项费用控制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纪律,确保医改惠及民众,不增加病员群众经济负担为目标。
36.高龄补贴:老年人高龄补贴金项目完成12195人次,共计资金482.68万元。
37.党建工作经费:党建工作项目至2020年12月底,用于开展各种党建活动日常经费。至2020年12月底,支付完毕,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38.重性精神病人患者看护管理补贴:2020年完成全县298人重性精神病人患者看护补贴申请审核发放任务。
39.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全县政府办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并将国家基本药物补助资金足额下拨给卫生院。
40.离岗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完成对2016-2019年年满60周岁以上离岗乡村医生615人实行生活困难补助。
4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县核定的公卫常住人口41.5万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410334份,电子建档率98.88%,档案动态使用率达71.18%。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种类266种,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65038本,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7501次,设置个数健康教育宣传栏342个,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141次,举办健康教育咨询活动390次。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263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应建立预防接种证33153人,已建立预防接种证33153人,建证率100%,各类疫苗接种率均达到指标要求;协助开展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2239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辖区内活产数2499人,产妇出院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2422人,产后访视率96.92%;按照规范要求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2443人,新生儿访视率97.76%;已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8494人,管理率84.64%;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28818人,管理率85.75%;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303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4.27%;65岁以上老人接受健康管30678人。
42.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处理经费:2020年,全县预检分诊累计141635人次,发热门诊累计就诊8463人次,乡村医生上门随访检测体温243844人次,外出人员健康服务79925人,全县累计上报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4例,均已排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累计接收417人,累计解除417人。全县累计核酸检测39768人41542人次、环境监测采样751份、生鲜肉、禽、水产品采样165份、冷链食品采样95份,均为阴性。全县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镇、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心协力,全力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要环节的防控,全县防控能力显著提升,群众防控意识明显增强,取得了全县“零病例”的良好成绩。
43.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防疫体系建设投入市级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复工复产补助资金未支出。该笔经费是对2020年4月底前中小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进行补助,市、县财政分别按3:7进行补助。因收集审核县内各中小企业购买防疫物资的发票、合同、使用情况、账号等资料费时较久,故该经费未能于2020年内支付,但已于2021年5月支付给各中小企业。
44.公立医院改革补助:高县中医医院数字化医院建设(东华Imedical18.2、联系SR850)于2020年3月12日启动实施建设该项目,2020年6月17日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运行状态平稳。通过电子病历分级评价三级测评,实现了门诊、住院电子病历系统、病案管理系统、病历质控制系统等信息化;实现了自助机预约挂号、查询、缴费、自助打印报告功能、微信公众号预约挂号、查询、缴费功能;还实现了本地医保系统与全国异地医保系统直接对接,即医即报,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报账,大大方便了患者就医。2020年11月26日,高县人民医院提交关于购置血液透析机的请示。目前项目资金执行完毕。
45.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截至2020年,在岗25人。定向医学专科生到乡镇卫生院,对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医生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能力有所提高,充分保障了所在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46.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20年11月转岗培训参加结业考试16人,其中2人未参加结业考试,4人结业考试不合格。到2020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0%以上的在职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完成转岗培训,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47.全科医生岗位补助:现在岗1人为2018年聘用,2020年按计划数6人挂网公告后0人报名。2020年底实际在岗1人。特岗医生设岗到乡镇卫生院,对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医生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能力有所提高,充分保障了所在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48.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截至评价日,体温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肺功能仪设备采购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全部实施完毕,项目总预算是132.38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66.88万元,债券资金6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20.78万元,其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54.78万元,债券资金66万元,节约资金12.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8%。我单位作为高县医疗卫生系统的主管单位,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配备肺功能仪设备和体温监测设备,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救治能力,改善了医院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同时投放的基础医疗设备,解决了乡镇卫生院医生看病设备不齐,看病难,难留人的现状,提高了医技人员的工作质量,检测效率;增加了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疫情防控提供了完善的监测基础。
49.高县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项目:截至评价日,高县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高县卫生健康局救护车采购项目;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沙河、来复中心卫生院核算实验室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远程影像会诊平台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心电图远程会诊平台项目;中医院空气消毒机5台、有创呼吸机1台采购项目;来复中心卫生院(可视喉镜带软镜(大小各1个)、心电监护仪1台、十二导联心电图仪1台)采购项目;高县卫生健康局为22家医疗机构各配置热成像体温监测仪项目;高县卫生健康局免疫规划系统管理系统项目;罗场中心卫生院购置CT设备项目;沙河中心卫生院、来复中心卫生院呼吸机采购项目已于2021年7月前完成,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建设项目已完工,还未结算;项目总预算是15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353.833082万元。高县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项目全面提升了我县疫情防控能力,完善了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健全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降低各类传染病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全的危害。
50.“6.17”灾后重建医疗业务用房维修加固资金:已完成月江中心卫生院、县医院、精神病院医疗业务用房维修加固。
51.高县医疗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截至评价日,各子项目中月江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预算资金85万元,结算价81.085822万元,节约资金3.91417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改善了月江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严重不足的现状,医院的医疗卫生和生活环境得到了有效提升;同时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正在建设过程中,这些项目推进的同时购置的相关基础医疗设备,会解决相关医院医生看病设备不齐,看病难,难留人的现状,提高医技人员的工作质量,检测效率,也将减轻全民体检任务和工作量大的压力。
52.抗疫特别国债项目:高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新建18825㎡,包括污水处理、地下停车库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8670193元;采购救护车1台、血液回收机1台、冲击波治疗仪1台、干扰电治疗仪1台、上下肢主被动训练仪1台、深层肌肉刺激仪1台、生物反馈神经治疗仪1台、电磁场治疗仪1台、中频电疗仪1台、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1台、磁震热治疗仪1台、职能反馈康复系统1套、智能磨砂桌1套、数字评估和训练系统1套、红外偏振光治疗仪1套、生物反馈胃肠动力仪1台、病床150张、牵引床25张、生物反馈神经肌肉刺激治疗工作站1套、磁刺激仪1套、吞咽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1套、等速运动康复训练系统9套、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1套、光子治疗仪2台等设备购置5820700元;县医院1套磁共振设备采购940万元;沙河中心卫生院(沙河中心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56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建设510万元和设备购置90万元(制氧机5台、控制器1台、供氧配电系统140床、心电图机1台,病床192张,X射线机1台);月江中心卫生院(新建医院区域内围墙约160米,硬化院坝约1600平方米,规划停车区、病患休闲区、就医通道,新建门卫值班室及安装医院大门电动伸缩门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新建应急物资库房约80平方米)院坝硬化及附属工程建设45.1万元和X射线1台、腹腔镜、胃肠镜1套设备购置104.9万元。有效改善了相关医疗单位业务用房严重不足问题,提升了医院就医环境和工作环境;同时投放的基础医疗设备,提升了医院的硬件水平,解决了群众看病难,医院内难留人的现状,提高了医技人员的工作质量,检测效率,也缓减全民体检任务和工作量大的压力。
53.抗疫一线人员相关支出(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保险):截至2020年,集体所有制人员190人,已有187人补缴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二)项目效益情况
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卫生健康系统坚决贯彻执行中省市县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全方位动员,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坚决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各项措施,与相关部门、基层组织联防联控,对机关干部、医务人员严明作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县局迅速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6个工作组、1个专家组。各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设置发热门诊2个、发热诊室2个、发热哨点22个,实行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制度,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等工作。2020年全县预检分诊累计14.16万人次,发热门诊累计就诊8463人次,乡村医生上门随访测体温24.38万人次,外出人员健康服务累计7.99万人。累计设置集中医学观察站5个,现保留1处,设隔离观察房36间。全年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累计417人,累计解除417人,排除疑似病例4例。对重点地区来县(返县)集中留观人员,以及医务人员、门诊住院病人等累计核酸检测4.15万人次(县内4.1万人次)均阴性。规划5个核酸检测机构,其中2个核酸检测实验室已投入使用。同时,全面保障医疗应急物资供应,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学校复课的疫情防控指导。自4月下旬以来,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打好院感防控阵地战,县局对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开展一轮常态化防控工作督查,全县始终保持“零感染、零确诊”良好态势。
深化医改与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20年医改目标管理任务清单》的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坚持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建立医共体,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来复中心卫生院、沙河中心卫生院、精神病院成功创建为国家二级乙等医院。县人民医院加快推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工作,县中医医院发挥中医特色,加快高县名医馆建设及专科建设,重点发展中医骨伤科、理疗康复科等特色专科,积极推进开展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重大传染病防治持续加强。持续扎实抓好传染病特别是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全县无重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全县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报告率达100%。截至11月底,艾滋病抗体筛查203955人(其中孕产妇抗体测率达100%,实现母婴0传播),排除献血人群共计149127人,排除献血人群后完成达35.93%。HIV/AIDS(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比例已达92.36%。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4.00%。
健康扶贫攻坚扎实开展。今年继续贯彻执行“十免四补助”“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结算”等医疗扶贫政策,畅通贫困患者就医、转诊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医疗控费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9247人次,救助金额187.73万元。异地就医贫困患者救助164人次,救助金额51.31万元。贫困人口县域内及异地就医住院、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医疗费用支付均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9%以内。
计划生育政策与老龄工作全面落实。截至11月30日全县出生人口4709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8.49%,政策外多孩率1.51%,自然增长率3.73‰,政策外多孩率全面控制在生育秩序整治的目标以内,兑现计划生育对象住院补助金555人次、25.11万元。完成2020年四个季度全县80周岁以上分段年龄的老龄人口的修正和核定及相关信息收集工作。全年发放高龄补贴12195人,共计482.68万元。
卫生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投资1840万元的县妇计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投资7530万元的县中医院已基本竣工。投资1640万元的县疾控中心整体迁建项目已立项申报并解决项目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前期工作。年内完成对上争取资金16076.77万元,完成包装储备项目21个,完成包装招商引资项目1个。
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全县368名村级卫生人员,分三批次进行基本公卫、基本医疗等业务的拓展培训。组织医务人员上挂、下派、规范化进修学习等211人次。组织参加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41期,县内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讲座)23期,接受继续医学教育4526人次。取得全科医生资格190人,登记注册176人。联合有关部门解决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加入养老保险问题,已有符合补缴条件且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的187名集体所有制人员完成了养老保险关系建立工作,完成率达97.9%。兑付已退出乡村医生生活补助162.05万元。
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县政府民生实事:开展“第二轮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全县体检6.9万人,其中0~6岁1.61万人、7~64岁2.76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2.53万人,完成率138%。免费为高县籍孕妇开展产前筛查1294人,免费为高县籍新生儿开展疾病筛查1906人。市级民生实事:为40.9万常住人口提供14项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划拨补助资金2820.37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完成兑现奖励扶助对象4481人,特别扶助508人,累计扶助资金878.184万元。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力度还需加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分配不均等。
2.资金结构不合理,工作经费较少,卫健部门项目较多,实施所有项目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完全靠每年1.1万元/人的工作经费有限,影响项目的推进。
3.一些民生工程项目周期长(2年)因验收工作滞后,造成部分资金大量结存。
(二)改进建议
一是着力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着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费用报销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着力加强项目支出调度,加强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和支出进度的控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四是合理增加部分项目推动工作经费。五是加强项目推进,准时完成各项目工作推动,及时兑付相关项目资金。六是加强跟财政部门的沟通,使部门资金编制更符合实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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